统筹城乡背景下社会保障问题思考论文_曲仁霞

统筹城乡背景下社会保障问题思考论文_曲仁霞

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摘要:当前社会保障的重点是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是日益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和社会保障水平差异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经之路。本文意在建立全国统一、覆盖城乡居民又能体现城乡和地区之间保障待遇水平差别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统筹城乡;农村;社会保障;主要问题

引言

统筹城乡发展,是世界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到这一阶段所普遍遵循的规律。对我国来说,城乡统筹又有着特殊性和紧迫性:农业大国和小农大国的国情决定了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减少农民与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坚持城乡统筹;解决人为形成的城乡差别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城乡统筹的问题解决了,区域统筹等相关问题才能得到解决,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才会比较顺利。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快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居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快推进。

1.1制度覆盖率

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项目已经全部出台,实际覆盖率达到70%~80%,城镇居民“低保”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和应保尽保。目前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试点办法也已出台,有望实现全覆盖。相比较而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各种社会保险还没有建立或初步建立,所覆盖的人数在农村总人数中的比重很小。从整体上说,农村社会保障发展大大落后于城镇。农村“新农合”覆盖人数近两年增长较快,针对农村“低保”制度,目前国家已出台有关政策,但覆盖人群仅有 50%,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更是有限。

1.2中央公共财政支持主要用于城镇

从总体上看,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绝对值逐年增加,但比例不仅没有增加,反而略有下降。2002 年,全国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为 13.5%,2003 年降为 12.4%,2004 年下降到 12.1%,2005 年进一步下降到 11.9%。“十五”期间财政在社会保障投入方面没有实现政府的“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 15%~20%”的目标。农村是社会保障政府财政投入最薄弱的环节,1998—2005年,中央财政仅补贴城镇基本养老金缺口的资金是 2 834.1 亿元,2005 年,中央财政用于城镇社会保险基金和城市“低保”的财政支出为660 亿元,而用于农村救济和新合作医疗的财政支出仅为5.43 亿元。

1.3管理服务能力

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近几年有了明显的改善,现已基本实现了统一管理,其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运行机制开始趋于成熟。目前已拥有 7 455 个经办机构,114 572 名工作人员和较健全的计算机网络。农村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很弱,基本没有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和技术,且职能分散在劳动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相互之间缺乏协同配合,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多头管理的结果造成无人管理。

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主要问题

2.1制度设计系统性差

我国城镇保障制度是围绕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起步的,以后又逐步扩展到非正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城市其它居民。因此,制度设计明显存在系统性差,制度之间难以衔接,保险关系不能接续等缺陷。系统性差还表现在保障待遇的公平性方面。以养老保险为例,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明显高于企业,而且差距有逐步拉大的趋势,而农民的养老保险还刚刚起步。社会保障待遇的不公平,大大削弱其应有的社会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也降低了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系统性差还表现在管理方面统筹层次过低(大多数地区停留在市县级),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功能有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一部分沿海新兴城市,企业缴费比例低,待遇高,积累巨额基金结余;而一些内地老工业城市企业缴费比例高,待遇低,年年收不抵支,基金缺口不得不由中央补助。目前几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已高达近万亿元,不仅不能调剂运用,而且管理运营的效率很低。

2.2老工业城市与贫困农村社会保障筹资困难

大部分未能实施社会保障的群体都集中在老工业城市和贫困农村,主要是社会保障筹资困难。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中央财政所拨付的社会保障资金有限而这些地区又没有强有力的地方产业来支撑其地方财政;二是这些地区人们的普遍生活水平较低,人均收入不高,无法靠个人缴费来筹集大量的社保资金;三是从整个社会层面来看,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低,无法实现纵向和横向的资金调剂,以再分配的方式均衡各地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行。

2.3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不足

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断推进管理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强化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工作运行过程中,社会保障各部门职能分割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分散,由劳动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多个部门管理,制度不统一、相互不衔接。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是决策与管理科学化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投入资金不足,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各项统计数据置信度差,给社会保障管理和决策造成失误。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管理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3统筹城乡背景下社会保障的发展思路

3.1要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支持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才能有序健康的发展。国家应尽快形成以全国人大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总领的,以国务院针对农村社保问题制定的专门条例为主体的,并配以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实施办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具有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并以此明确农村社会保障的性质、政府的责任、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进行法律规范。

3.2要积极探索资金筹措的有效途径

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投入力度。要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框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明确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二是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增收节支,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三是要引导和鼓励农民自身积极参保。要完善补贴政策,提高政府和集体对农民参保的补助比例,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四是要建立农民个人帐户,将政府和集体的补助连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归到投保人的个人帐户上,按个人帐户储备积累的总额确定保障基金发放标准,让农民有安全感和自主感,体现效率原则,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3.3要健全管理体制

为改变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的状况,应建立有财政、劳动、人事、民政、卫生、银行等部门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委员会,负责规划、政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资金保值增值的策划。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资金筹措和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分工,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主管部门由民政部门移交到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过去主要负责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农村缺乏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比较困难。因此,要坚持人、财、物整体移交的方式,尽快明确有关政策,尽快做好移交工作,确保农保业务的正常开展,防止这项工作的停顿、滑坡甚至中断。要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和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结语

综上所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巨大差异,当前应该着重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蔡昉.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必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J].中国就业,2006,06:9-11.

[2]李迎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现状与出路[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04:76-80.

[3]何智慧.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以城乡统筹为视角[J].特区经济,2009,05:133-135.

论文作者:曲仁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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