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加模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新途径_农业论文

“双加模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新途径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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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市民”经营模式(以下简称“双加模式”)是在“公司+农户”的基础上,把市民有机地结合进来,以公司为龙头,优势互补,利益共存,风险共担,共同发展农业的一种新办法,它是近年来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生产经营模式。河南省联发公司是最早实施“双加模式”发展农业的企业。近年来,该公司实施“双加模式”发展养殖业,使自身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参与养殖业的市民与农户也获得了较好的收益。

一、“双加模式”的产生与基本含义

“双加模式”是联发公司在发展养殖业过程中逐渐摸索出的一种 新的生产经营模式,这一模式由公司、农户和市民三者构成,其基本运作方式是:以公司为龙头,公司负责提供部分资金、良种、饲养技术指导、疾病防疫和产品销售以及信息服务,市民出资或出人,农户负责提供场地和劳动力,三方通过契约关系联合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这一生产经营模式从萌芽到基本定型,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94年前为该模式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联发公司以城市工薪阶层为主要服务对象,充分利用工薪阶层自身的人才、技术、资金和信息等优势,推出了以公司为依托,由市民出资,公司代养的城市致富新路子,即“城市养殖”活动。1994年以后为“双加模式”的形成阶段。为了扩大养殖业规模,克服企业发展场地的限制,降低饲养成本,公司开始把原先主要吸收市民参与的“城市养殖”向农村扩散,借助市场力量,利用经济手段直接吸收农民参与养殖业活动,把城市的两个富余,即富余人员和富余资金,直接导向农村,双加模式基本定型,即初步形成了以公司为核心,以农户和市民为基础,以服务为手段,以利益合理分配为纽带的生产经营联合体和经济利益共同体。现在,联发公司利用“双加模式”开办了特种动物(貉、貂、旱獭、狸獭、獭兔、长毛兔、狐狸等)养殖场、养渔场、养鸡场、养牛场、养鸭场、狩猎场、果树、食(药)用菌栽培种植园、小型猪养殖场,这些养殖场、种植园通过总公司上接成千上万个城市居民,下联数以万计的农户,形成了颇具特色,又具相当规模的城乡结合型种养业。

联发公司实行这一生产经营模式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为农民致富供了机会。在吸收农民参与发展养殖业的过程中,公司针对农村既缺乏资金,又缺乏技术的实际情况,将农户组织起来,农户只要有当地村委会或信用社的担保,通过与公司签订养殖合同,就能无偿地把动物带回家。这种方式受到了农户的普遍欢迎。目前参加该公司养殖业的农户已达到万余户,吸收农村劳动力数万人,并与十几个市、县级单位签订了农业生产联合发展协议,设立了推广站、点等机构。它们广泛分布在河南省各地农村,甚至辐射到黑龙江以及湖北、山西等省农村。许多参与养殖业的农民一举脱贫致富。二是为城市居民致富提供了一条新门路。利用“双加模式”,市民可以直接参与或将资金通过公司投入农业,并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由于项目选择恰当,市场销路好,参与的市民当年都可以获取较好的收益。这一做法深受广大工薪阶层的欢迎。直接参与联发公司养殖项目的城市居民已从最初的上百人,发展到目前的3000多人,有城市会员2万余人。值得注意的是, 参与养殖项目的市民,约60%是生产不景气的国有企业或倒闭企业人员。这种生产经营模式为解决一部分城市富余人员的出路开拓了新路。三是在帮助市民致富的同时,也为城市人消闲、度假提供了一个好的去处。随着公休时间的延长和增多,户外娱乐将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联发公司提出了“周末度假哪里去,郊外自家养殖园”的口号,每逢周末,组织参与养殖的市民去该公司郊外的养殖基地或代养动物的村庄郊游,观赏动物,使养殖和旅游娱乐融为一体。四是公司通过利用“双加模式”发展养殖业,自身在很短的时间内也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在短短的时间内,该公司已由一个注册成立时仅有100万元资金的小公司, 发展成为一个拥有2600多万元固定资产、约700 多万元流动资金的多功能的复合型企业群体。

二、“双加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城乡优势互补,集聚生产要素功能强

这一模式内部的三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从公司来看,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较高的吸纳新技术能力,并拥有先进的市场营销手段,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公司在参与养殖业开发方面,日益受资金、场地有限和劳力不足等限制。从农民来看,农民拥有可用于养殖业的土地和廉价劳力,但信息不灵,吸纳新技术能力不强,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难以与大市场相协调。在这里,农户通过与公司的联合,为公司代养动物,获得了技术、资金、市场等各种服务;而公司通过与农户联合,克服了场地和劳动力的限制,降低了生产成本,双方实现了优势互补。

更应引起注意的是,“双加模式”的显著特点是将城市居民引入农业开发之中,在更大的范围内将城市的技术、人才、资金、物资、信息引向农村,使其与农村的土地、劳力、原料等资源结合起来,显示了在城乡之间集聚生产要素的强大功能。长期以来,养殖致富与城市居民是无缘的,由于受场地等限制,城市居民直接从事养殖业是不可能的。城市居民信息灵通,也具备一定的财力,近年来城市也存在着大量富余劳动力,苦于在城市致富无门。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将城市居民的部分闲散资金和一部分城市富余人员导向农村,既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一种较好的补充收入的渠道,又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农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和人才缺乏的问题,当然,也可以为公司自身的发展找到新的生长点。联发公司正是基于上述认识,通过推行“联发工程”,将城市居民引入了养殖业开发之中。凡加入“联发城市养殖”的城市居民,可自己购买或出资由公司代购观赏动物、经济动物、食草动物,通过公司把它寄养在指定的农户家或在公司开办的养殖场内定点代养。对于为会员代养的动物,公司建有动物档案,会员可随时查阅动物档案或实地观看养殖情况。此外,公司还鼓励一部分城市会员直接到农村包乡包村,参与养殖活动。

(二)产销一体化经营,适应市场能力强

在“双加模式”内部,养殖业从生产到经营的各个环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农户承担着饲养这一环节,是公司的“第一车间”。公司则负责为饲养户提供良种、防疫治病、饲养技术及产品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努力做到调换选配良种到户,动物防疫治病到户,单家核算到户。例如,在河南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基本上解决了在北纬30度以上地区东北乌苏里貉的无变异性驯化养殖难题之后,联发公司看准了这项包含着巨大经济潜能的科研成果,迅速与生物研究所签订协议,由生物所负责为公司提供饲养、选种育种、防疫的技术保证,公司负责建立养殖基地,发展养殖会员和代养农户,并迅速开拓海内外市场。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参与饲养的城市会员达到600余人, 公司和参与饲养的市民和农民,都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这种囊括养殖业全过程的一体化生产经营方针,有助于形成稳固的产业链条,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养殖专业化、系列化规模经营的格局,减少了中间环节的浪费和利益流失,提高了养殖业的综合效益。产、销利益一体,在一个企业组织内部相互哺育,建立起自我补偿机制,使“双加模式”能够有效地抵御市场风险,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

(三)利益共享,发展动力强

从“双加模式”内部三方的利益关系看,农民为公司饲养动物,在满足公司规定的有关条件后,可以得到固定的收益,无需承担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各种风险。以貉的饲养为例,农民在保证所养每对种兽每年产幼仔的成活数为6只,第二、三年平均为8只的条件下,每对可获得1000元的收益。从公司与市民的关系看,双方不仅一起承担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而且还共同分享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的利润,二者之间初步结成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市民参与动物养殖,可以采取单式养殖,即每年出生幼仔全部出售,不再扩大养殖规模;也可以选择复式养殖,即出生动物幼仔不出售,留种继续繁殖,扩大养殖规模。单式养殖一年一结算,复式养殖3年内可随时销售结算。 结算方法是扣除养殖成本后,即农民所得利益,市民与公司按比例分成。例如,参加养殖貉的会员,养殖一对貉需投入4000元,按公司养殖的3 年正常幼仔成活数,在期满后结算利润,单式养殖按目前的市场销售价格可获利7150元,收益率高达78.75%。如果采取复式养殖,收益会更大。 为了保护会员的利益,公司还按全年平均价制定了最低保护价,当市场价低于该动物主要单项保护价时,公司全部按保护价收购,然后,综合加工后再行销售。除了个别动物外,市民还可以直接参与自己养殖产品的销售,或自己直接消费享用,从而增加了又一次受益的机会。为了保障参与者的利益,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由公司出面与省保险公司签订了动物死亡保险合同;二是同公安部门联合成立了养殖基地警务区,加强防范,与代养农户集中的村委会签订了养殖担保协议;三是与中国特产学会联合成立了河南特种养殖开发委员会,与中国优质农产品协会联合成立了“小型猪”河南繁育基地,在技术、信息上纳入了国家级网络,并与省农科院、农大、畜牧专科学校等部门的专家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四是与香港兴武实业公司签订了产品包销协议,并与俄罗斯、美国、南非等地的外商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以防范市场风险。

(四)实行会员制,内部凝聚力强

联发公司在1994年推出吸收工薪阶层参与养殖业的“联发工程”的同时,大胆创新,实行了会员制,固定服务对象。其目的在于通过人与人、人与企业、个体与集体互助联合的发展方法,在保证企业发展,为每个参与职工直接提供致富机会的同时,能够使这些初上市场的职工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依然感到集体的关心和温暖。“联发工程”的会员总共可以享受两种服务:一种是“城市养殖”,即代养服务。另一种是“互助服务”。一些职工成为“联发工程”会员后,经济上得到了实惠。职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已经超出了单纯的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带有明显的互助会色彩。这一点使得“双加模式”具有很强的内在凝聚力。

(五)注重“高科技”和“高效”,发展后劲足

联发公司确立了“科技兴业”的企业发展战略,注重依靠科技和人才的结合,发展高效养殖业。在动物种类的选择上,重点发展有别于传统饲养家畜的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并经过充分的市场考察与论证,选择经济价值高,但饲养技术容易掌握的集毛皮、药用、肉食等多种用途于一身的经济动物以及食草性动物作为切入点,这样做不仅便于饲养,同时降低了市场风险。为了尽快形成公司的几种拳头产品的规模化饲养格局,公司与省内外科研部门的专家、技术人员广泛联系,交流信息,聘请到场实地指导,进行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并签订技术保障合同,这为公司发展养殖业建立了强大的技术后盾。公司还十分重视和招聘人才,现在已拥有高级专家数十名,大学生、研究生30多名。

三、“双加模式”的宏观效应分析

(一)有利于集聚农业发展资金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资金缺乏,这是造成农业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之一。资金的缺乏完全靠国家、集体和农户的投入是难以解决的。通过发展“双加模式”,农业的投入又多了一条渠道,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这无疑有助于缓解农业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状况。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市民的储蓄越来越多,手持现金数量也愈来愈大。为了吸引市民手中的闲散资金用于发展公司的养殖业,联发公司推出了“城市养殖”的办法,通过单式或复式养殖,让市民直接参加养殖活动,自愿向养殖业投资。通过这一形式,公司吸收了城市闲散资金1000多万元(含动物价值折算)。这笔资金投入养殖业,解决了公司资金不足的矛盾,使养殖业规模迅速扩大,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 企业效益也明显提高了。

必须指出的是,吸引市民出资,与社会上曾一度大量存在的以投机获取暴利为特征的乱集资和非法集资是不同的。从联发公司的做法看,市民不仅仅直接出资,而且还与农业开发项目直接联系在一起。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实际所起的作用是宣传、组织、协调、服务。这与以欺骗手段获取市民资金的非法集资是有本质区别的,与以获取暴利为目的、而不顾投资风险和投资者利益的乱集资也是有严格区别的。这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要素组织方式。在联发公司养殖基地附近的双李村,草多、水多,村委会早就准备发展牛、羊大牲畜饲养业,但苦于没资金,他们跑县、乡政府申请资金,一年后拨下了3万元款项做为发展资金。 由于资金的限制,他们预计总共能饲养50头左右。一个偶然的机会,联发公司得知消息后,对此进行论证,认为在此发展“食草动物”养殖业有利可图,随即制定了利用“双加”办法在该地区发展养殖业的策略。他们首先在城市宣传,三个月内发展城市会员200人,带资40 万元在该处投资养殖业,一下子就饲养了2000多头牲畜,强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农业的发展。这个事实充分显示了“双加”这一新模式发展农业所具有的威力。过去,在传统体制下,发展农业、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仅仅是政府和农民的事情,企业和市民从来不关心。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利益机制驱动下,农业发展也引来了企业和市民,发展农业、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便成了全社会的事情。

(二)有利于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克服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户成了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小规模分散生产,加之素质又比较低,在变化莫测又很不完善的市场中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势单力薄,经济实力脆弱,无力抵御由市场竞争、需求变化带来的巨大市场风险;二是难以对市场行情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及对未来变化情况进行科学的预测,在生产上往往彼此摹仿,造成同上同下,大起大落;三是组织化程度低,商品交换、交易方式陈旧落后,流通费用高,在市场上又处于不平等的谈判地位,往往是低价卖出(农产品),高价买进(生产资料),利益大量流失,经济效益低。而在“双加模式”下,农户成了一体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链条,成了“第一车间”,公司则负责建立市场营销网络,这就帮助农户屏避了市场风险,节省了交易成本,使农民没有了后顾之忧。

(三)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

我国农业产业如无法达到一定的规模就难以利用一些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同时也限制了耕作效率及产品的加工深度和技术含量,难以提高农业的竞争能力。而在“双加模式”下,公司从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为了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利用自身的力量,以多种形式吸引社会技术服务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进入农业领域,主动向农户提供技术、信息、物资等各方面的服务。加入“双加模式”的农户,专门从事一业一品的专业生产,自身会产生对农业新科技的要求。一部分以公司为依托,直接进入农村参与农业开发的市民,其信息灵,文化素质高,吸纳新技术的能力也比较强。这不仅对发展养殖业有利,同时还会带动其它各业如粮食生产、乡镇企业、农村文化事业等高速发展。所有这些无疑对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长期以来,资本、劳动力在不平等贸易条件下大量由农村流入城市,使农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弱,农业增长的后劲严重不足。而在“双加模式”下,出现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局面。一方面城市龙头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生产能力的扩张,形成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很强的吸引能力,并拉动其向城镇二、三产业分流和转移;另一方面,随着主导产业规模优势的形成和不断壮大,农业和农村的吸引力增强,城市的先进技术、科技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这就从客观上打破了城乡二元分割的壁垒,推进了城市和农村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促进城乡之间的融合,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有利于解决城市发展和稳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

我国城市正处在由旧体制向新体制转轨的时期,当前各种矛盾比较突出,如城市富余人员的出路问题、低收入人口保障问题。以前我们解决这些问题,往往把视角放在城市内部。再如“菜篮子”的建设问题,尽管政府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市民仍有怨言。“双加模式”的实施,为解决城市面临的许多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首先,它为城市居民跳出城门,在农业中寻找就业机会和发家致富,创出一条新路。这不仅对农村发展有利,还可以说对于维护城市的稳定,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这一点上讲,吸引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者带资出城也是一种新的扶贫方式。这种方式“一箭双雕”,它可以同时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低收入者的脱贫问题。实际上,联发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推出“‘双加’河南扶贫万里行”活动,形式上要求在河南范围内,养殖项目要辐射到所有贫困地区的农户和城市的低收入待业、失业人口。其次,“双加模式”为解决城市“菜篮子”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公司和市民进入农业领域直接参与“菜篮子”建设,无疑会有助于增加供给。参与养殖开发的市民,由以前的单纯消费者,转变成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他们在结算中可直接要求公司提供实物,自我消费或销售盈利。他们不仅对“菜篮子”价格上涨的承受力大大增强,而且还会直接从价格的上涨中获益。更为重要的是,公司和市民带资参与养殖业开发,还为政府省去了一大笔投资和管理费用,可以把它们用于其它农业项目的开发或城市基础建设。

四、对“双加模式”的理论思考

无论从近期看,还是从中长期看,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最大的制约因素是巨额的资金需求与十分有限的资金来源的矛盾。今后,农业产业要获得较大的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有大的提高,必须在改造中低产田,开发荒地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科研和推广,建立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体系以及农产品深加工方面下功夫。这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我国农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户自有资金的积累、政府财政预算支出和国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与其他产业相比较,农业产业资金来源渠道有限,形式单一。更为突出的是,现有的各投入主体对农业的投入都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发展对资金的巨额需求。

但是,完全依靠现有的投资渠道来解决农业发展的资金缺口是不可能的。解决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必须要有新思路。这就是要构造多元投资主体,在全社会范围内,多渠道、多形式吸引资金流向农业。在这方面,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积极引导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并进行投资。已有研究报告对此作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很好的政策建议〔1〕。在强调将大型工商企业引入农业领域的同时, 不应忽视引入中、小企业进入的意义。无论是种养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业,都存在着相当广泛的适合中小企业进入的空间。在某种意义上讲,我国农业一家一户的分散格局及农业资源紧缺的状况,更适宜于中、小企业的进入,而在农业领域短期内很难发育出巨型的农业产业集团。在政策制定上,对大、中、小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应一视同仁。联发公司“小公司大服务”,以小带大,从某种角度上讲带动了整个城市进入到农业开发领域,因此推广意义及其产生的效果会更大。同时,联发公司作为一个初始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小型工贸公司, 在进入农业领域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内就获得飞速的发展,说明了对中小型工商业而言,农业领域同样存在着潜在的投资机会。

但是,无论是大型工商企业,还是中小型工商企业,在进入农业领域方面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难题,即负债率普遍过高,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在制订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政策时,这是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一些已经进入或正在准备进入农业领域的工商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工商企业,为了解决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试图从以下三个渠道获得资金:一是通过合资或在海外发行农业开发债券等,引进海外资本;二是希望获得国家的优惠贷款和在财政、税收上的支持;三是采取股份制形式,组建农业开发集团,并希望优先安排上市,筹集社会资本。以上三条渠道中,第一个渠道应是大力提倡的,第三个渠道应积极探索。股份公司不仅有利于吸引农业产业外的资本向农业产业流动,而且有利于改造农业的组织形式,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农业。就第二个渠道而言,对于进入种养业的企业,在信贷和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优惠是必要的,但在这方面企业不应有太高的期望。我国农业信贷资金和农业财政资金是十分有限的,引导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主要目的是开辟新的增加农业投入的渠道。如果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后,仍过多地依赖信贷和财政的支持,是有悖于原先的政策设计初衷的。

那么,除了上述三条渠道之外,是否还有其他途径呢?联发公司的“双加模式”就是一条新的途径。他们以公司为中介,把一部分市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汇小成大,集腋成裘,直接转化为用于发展农业的资本。这是一种崭新的模式。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模式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多大的意义。也就是说,利用这种模式把部分城市居民的资金转化为发展农业的资本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我们的看法是,利用“双加模式”把一部分市民引入农业领域,用城市居民的资金发展农业的前景是不可低估的。这是引导企业进入农业领域,解决农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的一个重要举措和思路。我国城镇居民手中持有大量的资金,1994年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到1.67万亿元,1995年已突破2万亿元。 同时居民手中还持有上千亿元的现金。虽然我国国债市场和证券市场等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城市居民投资渠道仍然很有限。随着“股票热”的降温,获取暴利的投资机会越来越少。一般说来,城镇居民在进行投资时,最主要的考虑有两个,一是追求投资的稳健性,即安全性第一;二是追求短期内获利。对于绝大多数城镇居民来讲,由于个人资金有限,直接进入工商业领域进行产业投资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对城镇居民来讲,农业领域则存在着潜在的投资机会。一是虽然农业生产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制约,但由于农产品需求相对稳定,农业产业竞争相对较弱;同时,农业又是受到政府重点保护的产业,农业产业投资是相对稳健的,风险较低。二是虽然农业的比较效益在总体上偏低,但农业中也存在着很多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的行业或项目,如在种植业中的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及旅游观光农业等领域,都存在大量的投资回报较高的项目。国内大量的成功经验表明,如果能够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有机地连接起来,农业比较效益偏低的状况是可以显著改善的。农业投资的上述特点正好与城镇居民投资行为的特点相吻合。这说明,把城镇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转化为农业产业资本,是有可能性的。试设想一下,如果我国能利用一种有效方式(例如“双加模式”)将城市居民手中资金的1%吸引到农业领域, 那么全国将会有200多亿元的资金投入到农业发展之中, 这对于国家财政是不可想象的。当然,要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个中间载体。因为绝大多数城镇居民,既缺乏投资的知识,更缺乏具体运作农业投资项目的能力,而公司却在这方面恰好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

五、完善“双加模式”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目前,“双加模式”的三个主体,还未真正成为一个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必须妥善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努力做到公司利润合理,市民划算,农民有利可图。尤其要妥善处理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公司要把扶持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作为实现自身利益的基本条件,自觉、主动地为生产者服务,把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部分利润适当让给农民。

(二)创新组织制度,推动“双加模式”向更高层次发展

目前,“双加模式”各主体基本上通过经济合同联系在一起。今后,在继续完善经济合同的同时,应努力探索三方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建议在以下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

1.推行股份合作制。在一体化组织内部推行股份合作制,不仅能迅速积聚资金、技术、劳力,而且能使参与者均以股份的形式与对方合作,经营利润按股分红,能够把各个环节的利益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润均沾的利益共同体。

2.试办专业技术协会。成立专业技术协会,有利于更好地吸纳新技术,有利于更好地交流信息,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内部凝聚力。可以以公司为骨干,吸收参与农业开发的市民、农民以及有关技术部门等,成立旨在为会员服务的专业技术协会,广泛地网络会员。

3.发展城乡专业合作社。要想使“双加模式”更加成熟,向更高层次发展,可考虑在联发公司内部成立几个城乡专业合作社,例如特种经济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渔业专业合作社,养鸡、养牛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城乡专业合作社将更有利于稳定公司+农户+市民的关系,也有利于专业化生产经营管理,使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进行政策扶持,优化外部环境

由于从事农业开发面临着特殊的困难,进入农业领域的工商企业在金融信贷方面应该享受比一般工商企业较为优惠的政策。为了有利于引导工商企业和市民向农业投资,应在信贷、税收、土地使用、贸易体制改革和政策配套方面加强扶持力度。对牵动力强的出口创汇型或引进外资兴办的龙头企业,除资金重点扶持外,应赋予其一定的自营出口权,以进一步促其向“大、高、外、强”的方向发展。在扶贫资金和各种农业开发资金以及“菜篮子”建设资金等的使用上,要集中起来扶持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壁垒,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国家要通过政策、市场等调控手段,逐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并通过适当的保障措施,如建立、完善种植业的保险制度等,降低农业的经营风险,提高投资主体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

(四)强化约束机制,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双加模式”的推广,利民、利企业,利社会,利国家。在推广过程中,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约束机制,依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要严格合同的签订,龙头企业与商品基地和农户之间必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规范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明确规定各方面应当享受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并全部经公证部门公证。通过契约的形式,产加销各环节的经济行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

(五)对于“双加模式”,各级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

如果政府能利用各种政策在农业上引入“公司+农户+市民”或“公司+农户”等模式,政府将会节约数以百亿计的投入开发成本和管理成本,在这些领域里政府的职能也将随之向管理协调方面转变。若这样,今后政府将集中财力、物力重点搞好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技术进步等基础性设施建设。从这一角度讲,无论是“公司+农户”,还是“公司+农户+市民”模式,都是在为政府解愁,为农分忧。

注释:

〔1〕参见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关于积极引导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战略构想》,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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