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发行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_贸易壁垒论文

关于图书发行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_贸易壁垒论文

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一些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改革论文,图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研究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必须认清当前图书发行体制究竟存在哪些弊端,这样才能确定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和主攻目标。

当前我国图书发行体制最突出的问题是贸易壁垒日益加剧,出版物市场的人为分割越来越严重

我国各地区出版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条件方面一直存在差距,且这种差距还在持续动态增长。一些地方的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基于自身经济利益(当然也包括非经济利益)考虑,常常采取保护主义行为。可以说,我国的图书市场正在被分割成200多个相互割裂、 相互排斥的小市场。这样立论的依据在于,我国有30多个拥有总批发权的省级发货店,而这些发货店与本行政区划内的销货店无论是业务指导关系也罢,还是直接领导关系也罢,最终形成的均是对本行政区划内图书市场程度不同的独占或垄断。200 多个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绝大部分办有出版社,这些中央在京单位出版社相当部分以本机关所管辖的行业或系统为市场依托,也就是人们常常谈到的具有很强排他性的系统发行。这样就形成了我们今天面临的200 多个在一定程度上自成体系的图书市场格局。在图书发行中,虽然没有实行在普通商品的贸易壁垒中一些地方曾经采用的“外采许可证制度”,但由于将本版书销售比例作为经营考核指标这样的硬约束存在,或者用行政权力在系统内强制销售特定出版社的图书,因此,实际上达到了与“外采许可证制度”异曲同工的效果,仍然是一种超经济的贸易壁垒措施。现在出现的码洋交换或以行政手段限制基层书店选择进货,实际上就是贸易壁垒日益加剧的明证。

图书市场的贸易壁垒的实质是保护或扩大本版书在条块市场的占有量,因而也就限制或缩小了外版书在条块市场的占有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削弱了优胜劣汰机制,强化了劣胜优汰机制。码洋交换本质上讲是以市场换市场的方式,没有市场作依托的就只好望“洋”兴叹了。由于出版消费和出版经济的不可分割性,出版资源和人才资源比较集中的经济文化中心,如北京、上海等地,由于没有条块市场作依托,面对日益严重的贸易壁垒,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就会越来越严峻,事实也确实是如此。而一些出版资源并不丰富、人才实力并不雄厚的地区由于有了区域市场作保护,仍然可以获得丰厚的垄断利润。而象人民出版社、三联书店、科学出版社、社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单位,虽有出版资源和人才实力,但由于没有区域市场作依托,已经感到贸易壁垒日益沉重的压力。

打破贸易壁垒需要改革图书发行体制

图书市场的贸易壁垒是因为条块市场间利益关系的差别而导致的非市场因素的窒碍,它削弱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整体性和完整性,降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有机联系效率,从而直接影响了全国出版生产率的提高。图书市场贸易壁垒的存在使得图书流通所要遵循的价值规律、自愿让渡规律、供求平衡规律和公开竞争规律等统统失去效力。贸易壁垒的直接伤害者是广大读者,出版社只是其连带的伤害者。当一提及中国的出版业现在究竟是“卖书难”还是“买书难”这一老话题时,我总是凭直觉感到仍然是“买书难”。由于贸易壁垒的存在,加之另外一些非经济的因素,我国大部分县级新华书店一般图书的年订销品种仅在3000种左右,低的只有1000 种左右, 这就是我们提供给占人口80%以上广大读者的市场选择度,能不说是“买书难”吗?

图书市场存在的贸易壁垒,原因不能只从发行环节来找寻,这实际上是我国出版生产布局同构性特征的必然产物。三十多个省级行政区和200多个部门的出版生产力布局和结构的趋同性使得集约化程度很低, 是导致贸易壁垒产生的结构性原因。在出版生产力布局的总体状况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在中国出版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仍然很低的情况下,发行体制改革很难孤军深入,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性也是由此而产生的。但由于本文所论及的只是发行体制改革问题,因而只好就事论事谈及发行体制改革目前能够有所作为的一些问题。需要在这里插入一段介入题外与题内之间的话。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国有图书发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确立图书发行企业的市场法人主体地位

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应该将此置于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予以思考。进行公司制改造的目标选定是要确立图书发行企业的市场法人主体地位。图书市场的法人主体一般指的是图书流通活动的发动者、调控者和由此而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的直接承担者。贸易壁垒的存在与发行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不明确有很大的关系。人们在分析一般商品市场的贸易壁垒现象时指出,为保护地区或部门利益而动用行政权力是我国现阶段贸易壁垒形成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目前的壁垒措施必须要有一种超市场的力量来组织和协调才能有效力。无疑这为我们认识图书市场日益严重的贸易壁垒提供了重要的思考路由。图书市场的贸易壁垒是由于国有图书发行企业与其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特有的产权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所派生的结果。贸易壁垒的程度取决于国有图书发行企业与其政府主管部门的产权联系、经济联系和依附关系的程度。由于法人主体地位的不明确,国有企业不得不承认行政权力的等级秩序以及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相互关系。企业不能依照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组织生产,而必须服从实现区域或部门图书市场垄断利润最大化的要求,这是形成我国图书市场贸易壁垒日益严重的体制性原因。

使发行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分配关系、利益关系规范化和多元化,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对国有发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重要价值取向。现代公司制最基本的特点,一是要明确出资者,并以此明确公司的法人资产;二是要实现企业的经营者与所有者分离。明确法人资产,对国有图书发行企业来讲,既可以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也可以依法逐步远离导致贸易壁垒日益加剧的行政干预,逐步摆脱作为行政机关附属的地位,使企业的经营者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市场规律来组织和安排生产。对国有发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另一个价值取向,则是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政府组织形式和行政方式。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现政企分开,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目前想要隔断发行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产权联系还相当的困难,而且这还是属于一种二难选择的困难。但无论客观原因有多么的复杂,体制的磨合期有多么漫长,中国的图书发行体制终究要把政企分开问题提到重要的议程上来。因为,今天用不着特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历,人们都能够意识到,中国图书市场贸易壁垒越来越严重是与政企不分的体制联系在一起的。面对拥有全部法人财产,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国有发行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与管理作为其附属的发行企业将会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政府主管部门与国有发行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这是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制度保证。

由于对国有图书发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力度不够,一方面如前所述,我国的发行企业受到了很大的行政干预,缺乏必要的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由于“所有者缺位”,加上政府管理部门原有的行政管理手段的逐步失效,对经营者缺乏现代公司所必备的监督机制,因此大量存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国有资产实际上成为无“主”资产,决策失误无人追究,规避责任做“两本账”无法查证,挥霍浪费无人过问。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改造,国有发行公司作为法人,其经营者必须受到众多出资者或者股东的强有力监督,公司的利润分配、资产变动、章程修改等项权力将属于董事会,同时还要建立对经营者有实际约束力的财会、审计制度,通过制度来确保经营者不滥用权力。

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提高行业集约化程度

要打破图书市场上存在的贸易壁垒,仅仅用现代企业制度来改造国有发行企业还是属于微观层次的改革,提高发行业的集约化程度,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才是属于宏观层次上的改革。根据出版生产力布局改革的需要,依托出版中心组建若干个公有法人持股的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公有法人控股、多种所有制成分参股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结构经营,这是在目前条件下实现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的有效途径。因为目前只有在国有资产控股的前提下,国有发行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尽可能多元化和多样化,并且依据出资比例多少和分配形式的不同来获取收益共担风险,才有可能切实改变发行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利益的单一关系,减少其依附程度。多元化既以采取多个国有经济主体持股的形式,也可以在国有经济主体控股的前提下采取向公众募股的方式,还可以采取国有企业间换股的方式。由于这种图书发行公司的法人财产是由多个所有者共同出资形成,因而在客观上形成了具有相互制约作用的利益实体,难以根据某个资产所有者的要求来实施壁垒措施,为实现“三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由客观供求关系的波动所引发的市场容量波动是一般商品市场出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原因,然而,这并不是图书市场贸易壁垒产生的主要原因。除了前面已经论及的行政主导行为的原因外,国有发行企业流通功能的不完备以及规模效益低下是我们能够直观所见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要把扩大流通规模和完善流通功能作为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重点。规模解决“量”的问题,功能解决“质”的问题。提高规模效益和效益规模都要求我们的图书流通体制逐步具备能够依据不同品种、不同读者对象而灵活选择购销形式和销售网点的功能,简言之,就是要将我们所习惯的“渠道”逐步改造成“网络”,这个网络不应该是封闭的,而应是开放的。这也就是说,新华书店这个“主渠道”应该具有更大的包容性,通过强化自身的控制力和辐射功能,带动形成更加富有活力、跨所有制结构的全国图书发行网络体系,使图书的物流活动能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展开。

要实现“三跨”,就需要发行企业具有较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中国出版产业目前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投入乏力是一个重要的制约性因素。业内的一些人士认为出版业不缺钱,提出强化投融资功能是无“的”放矢。的确,出版业由于“准入”制度的原因和产业特性,其利润率是比较稳定的。因此,与同处于转制过程中的许多行业的国有企业相比,我们的经济环境相对是比较宽松的。但必须认清的是,是否需要进行资本扩张始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水平,现有的资本积累应该说是可以满足资金需要了,但要从更高的层次上对发行企业提出资金运作的要求,现有的资本积累就捉肘见襟了。要建一个许多业内人士在日本、美国、德国所见的那种高度现代化的发运仓储中心,可以肯定地说,仅靠自身的积累,现在全国没有一个发货店有这样的投入能力。发行企业要实现资本扩张,有向内扩张和向外扩张两种途径。加快国有发行企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是资本内部扩张的主要形式。我国的图书发行企业与其他行业的许多流通企业相比,资金周转水平是不高的,如果再把挪用或延期偿付出版社书款作为流动资金的因素考虑进去的话,周转水平将会更低,一般也就是二、三次的水平。各种形态的资本在其运行的不同阶段滞留的时间越长,增值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直接影响企业效益的重要原因。加快周转,提高资金的运行质量,实际上使得企业可利用的资本增多,提高了投入能力。资本向外扩张的形式是很多的,可以通过股份公司上市公开募集资金,也可以通过企业兼并和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总之,形成强大而有活力的投资和融资机制,是我们在深化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不得不面临并且需要予以回答的一个问题。

标签:;  ;  

关于图书发行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_贸易壁垒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