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社强学”考证--兼论北京大学的源流_戊戌变法论文

强学会与强学书局考辨——兼议北京大学的源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大学论文,书局论文,源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898年光绪帝在戊戌新政上谕中明令创办京师大学堂。在筹建京师大学堂时,总理衙门奏称:“所有原设官书局及新设之译书局,均并入大学堂,由管学大臣督率办理。”(注:《光绪朝东华录》,总第4109页,3738—3739页,中华书局1984年。)据此,从沿革上讲,京师大学堂前身当为“二局”。而在追溯官书局之源时,时人均指1895年康有为和梁启超创办的京师强学会。就连当事人梁启超1912年在《莅北京大学欢迎会演说词》中也这样讲:“戊戌之岁,朝政大有革新之望,孙寿州(孙家鼐)先生本强学会会员,与同人谋,请之枢府,将所查抄强学会之书籍仪器发出,改为官书局,嗣后此官书局即改为大学校,故言及鄙人与大学校之关系,即以大学校之前身为官书局,官书局之前身为强学会。则鄙人固可为有关系之人。”(注:《饮冰室合集·文集》,卷29,第39页。周策纵先生在谈到北京大学时也称:“北京大学源自康有为及其弟子梁启超创办的‘强学会’”。《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第62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言之凿凿,叫人确信不疑。

然而,笔者在辨析有关“强学会”的史料时却发现一些语焉不明的提法,给京师强学会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而汤志钧先生的解释“强学会又名译书局,也叫强学书局,或强学局,它的正式成立,应在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初”(注:汤志钧:《戊戌变法史》,第132页, 人民出版社1984年。又台湾沈云龙先生在《康有为与强学会》一文也注意到强学书局:“当京师强学会初立时,创议者欲避去‘会’名,而以他字代之,独有为坚持不可,然官方固以强学书局视之也。及被封禁,御史胡孚辰复奏请就强学书局改设官书局。”载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沈云龙著:《现代政治人物述评》,第1—10页。沈氏注意到会、局之异, 惟解释含糊。既然康有为坚持不可,为什么官方仍以强学书局视之呢?)并不能化解其间的抵牾,且事关北大之源,不可不辨。

一、有关京师强学会与强学书局的主要文献

最早公开提到有关京师强学会的文献是署名“南皮张之洞”、实出自康有为之手的《上海强学会序》。序文的写作时间当在1895(光绪二十一年)10月初康有为离开南京,告别张之洞回到上海之后。序文称:“顷士大夫创立强学会于京师,以讲中国自强之学,……”这是康有为借他人之口,声明京师确有成立强学会之事,目的是为其广建学会的计划鸣锣开道。该序文因署张之洞的大名,故流传甚广。此文最早刊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十月十八日《申报》,继而又刊于上海《新闻报》,旋北京《中外纪闻》十一月十五日又据《新闻报》加以转载。同月广学会的《万国公报》也刊出这篇序文。

康有为抵沪后即着手筹建上海强学会,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强学报》创刊。他在创刊号上发表的《京师强学会序》是最早公开发表也是唯一专论京师强学会的文献,写作时间在同年八月。据康有为自编年谱称:七月初,在京与陈炽等人筹议建立学会,“举吾草序文及章程,与卓如拟而公商之。丁、张(指丁立钧和张巽之)畏谨,数议未定,吾欲事成,亦迂回而从之。”(注:《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第133—134页。)可见序文系康有为在八月二十九日离京南下前所作。为什么《京师强学会序》在写成后三个月才公开发表呢?

同期《强学报》还刊出《上海强学会序》和《上海强学会章程》。

十一月出版的广学会机关报《万国公报》(第83号)也刊出了署名“京师邮来,不著撰人名氏”的《强学会序》(即康有为作的《京师强学会序》),文末编者加的“附记”称:李提摩太“今秋自沪走京师,期以所志所学,陈诸当事,时正当合淝(肥)相国拜入阁办事之命。旧交重见,深相推邑,而部院诸巨公、翰林苑御史台诸名流,亦共上下其议论,相见恨晚。于是广学会书籍竟得传入禁中,上邀御览。儒生荣遇,千载一时。京师新创之强学会,固与广学会气求声应者也,会中人多与先生(指李提摩太)游,得其序文,函嘱刊诸本报。”李提摩太北上系作为上海教会推任的代表,到京上书清廷,求保护教民和允许信教自由。七月二十九日他在京见到李鸿章(注:《影响我国维新的几个外国人·李提摩太》,第104页,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康有为在京时与李提摩太也见过一面,时间是八月二十九日康有为出京之日(注:李提摩太在他写的《留华四十五年记》中写道:“1895年10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我与康有为初次晤见,……他在明天离此回南之前,带着一本自己的著作送给我。他告诉我,他相信我们出版物里所说的上帝的慈爱及国家间的友爱,并且他希望与我们合作来改造中国。”见《戊戌变法》(三),第554页。 另据《康南海自编年谱》,出京时间为八月二十九日,《戊戌变法》(四), 第134页。)。广学会刊出的《强学会序》,可能是这次见面时康有为向李提摩太提供的。寄出北京的时间当在九月以后。疑问是,既然“会中人多与先生游”,为什么序文不署作者本名,而故意称“不著撰人名氏”?

谈到强学会时,我们还不应回避有关文献中多次出现的“强学书局”。

同期《万国公报》还刊有编者加的《强学会记》:“本年六月间,京师有拟开报馆之议(即梁启超在京办的《万国公报》——引者注)。南海康长素主事有为实左右之,袁慰亭观察世凯、陈次亮部郎炽、王幼霞给谏会英、丁叔衡太史立钧、翁师傅之从孙韬夫太史斌春、曾文正公之孙重伯太史广钧、礼邸之甥子爵某君、南皮张尚书之公子君立孝廉权等凡十余人,亦相与讲求中外掌故。惟日孽孽,旋以‘强学’名其会,而别设强学书局于京师,议印一切有用书籍。于是台谏、翰林之知名者,如洪右臣给谏良品、文芸阁学士廷式诸君;外僚之入觐者,如王爵棠方伯之春、程从周军门文炳、龙觐臣军门殿扬诸君先后入会,无虑数百。南皮张尚书拨款五千金,以济公用。寿州孙燮臣司公家鼐代备馆舍,以供栖止。常熟翁督平司农同和许从户都岁拨若干金,并拨发印书机器,以便开公。将来此会大成,用以转移风气,其所关系者大矣。”

这一详实的资料可能也是随李提摩太觅得的序文一道寄沪。《强学会记》称入会者“无虑数百”,显系夸大;有关翁同和提供的帮助,从其详实的日记中也查无证据。尤其值得注意之处有二:一是“以‘强学’名其会,而别设强学书局于京师”,二者的关系看似先立“会”,后设“局”。二是张之洞、孙家鼐等人提供财物支援的对象实是强学书局(注:王栻先生在《维新运动》一书中虽注意到这一问题,却未能辨明强学会与强学书局的关系:“翁同和、李鸿藻、孙家鼐都是当日的一品大臣。他们不敢犯清政府一向关于结社的禁令参加到强学会里边去,只是在会外做赞助人,做技持者。”《维新运动》,第268—26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强学会记》接着写道:“京师士大夫议开强学会既定,旋拟先从上海试办”,一时名儒硕彦,如黄体芳,黄绍箕、黄绍第、汪康年、屠仁守、黄遵宪、康有为、梁鼎芬、张謇等,“皆入是会”;“至京师强学书局章程容俟下册续刊”(注:《强学会序》和《强学会记》均载《万国公报》,第83号。)。

问题是,既然“京师士大夫议开强学会既定”,为什么还要“先从上海试办”呢?北京强学会到底有没有开办?

有关强学书局的文献是署名“北京同人(即强学书局发起人)公启”刊于广学会机关报《万国公报》(第84号,十二月出版)上的《强学书局章程》,计十四条。书局同人先前已将章程分寄京官、各督抚及各国驻京公使。章程总论称:“同人设立此局,专主译印中外时务新书,凡中国旧有经世各图籍、中外各国地图天图、奇物奇器、新事新法,有关文治武备、国计民生者,均在讲求之列。”书局不仅购书,还采购各种仪器,“如西国藏书楼、博物馆之例”。强学书局采用股份制,章程着重阐明书局如何按照股份制来运作,明确规定“股友”按所购股本多少而分别享有的各项权利。所译印报章对“所有入股各友均一律致送”(注:《强学书局章程》,《万国公报》,第84页。),购书则按股本多寡分别优惠等。

北京强学会是以讲学为主的学术团体,强学书局是新式的股份制文化企业;活动方式一个是“讲”,一个重在“译”。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

上海强学会的章程、序文等均刊之于上海出版的《强学报》第一号。而查阅所能见到的被人称之为北京强学会机关报的《中外纪闻》,却不见有关成立京师强学会的消息,也未刊登《京师强学会序》或章程一类的文献,这又是何故?

二、英美公使及京官、督抚是“入会”还是“入股”

无论是学会或书局,均需一定的经费。康有为在《自编年谱》,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追溯此事时,均提到中外人士向强学会捐书、捐款及图具等。英、美公使愿大助西书及图器,刘坤一、张之洞、王文绍各捐五千金,宋庆、聂士成咸捐数千金。

疑问是:从上面几则有关“会”、“局”的资料看,征集图器、接受捐款只是书局公开发出的倡议,《强学书局章程》详细列出了捐款者作为“股友”将享受的各种权利,而《京师强学会序》并未以此相号召。那么捐款者到底是“股东”还是“会员”呢?且不说西人,封疆大吏敢在首善之区公然冒犯严禁结社集会的清律,入会结党,自认为“会员”吗?我们更不应忘记,此时除了戒缠足会之类的会、社外,尚无公开的带有政治色彩的“会”,兴中会只是设立于海外的秘密社团。且康有为本人对社、党之忌也有所顾忌。他在八月二十九日被迫出京南下时作的一首诗中写道:“山河已割国抢攘,忧国诸公欲自强。复社东林开大会,甘陵北部预飞章。鸿飞冥冥开将黑,龙战沉沉自又黄,一曲欷歔挥涕别,金牌召岳最堪伤。”(注:《南海先生诗集·汗漫舫诗集》,第36页。)

三、遭查封者是“会”还是“局”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十二月七日,光绪帝发布了查封强学书局的上谕:“御史杨崇伊奏,京官创设强学书院,植党营私,请旨严禁一折。据称,‘近来台馆诸臣,于后孙公园赁屋,创立强学书院,专门贩卖西学书籍,并抄录各馆新闻报,刊印《中外纪闻》,按户销售,犹复藉口公费,函索外省大员,以毁誉为要挟,请饬严禁’等语,著都察院查明封禁。”(注:《清实录》卷381,第8页。)

杨系李鸿章的亲家,与后党过从甚密。当初李欲捐款而遭拒,杨氏奏劾,显系为李发泄私愤(注:《康有为自编年谱》曰:“(八月)二十四日,同会诸子公饯唱戏,极盛会也。是日合肥(李鸿章)自愿捐金二千入会,同会诸子摈之,议论纷纭,杨崇伊参劾之衅,遂始于此。”《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四),第134页。)。 从杨的奏本及皇帝的上谕看,查封的虽是强学书院,实是强学书局。因为《中外纪闻》并非时人讲的强学会的机关报,而是由强学书局主办。查该刊《凡例》,署名“强学书局公订”,第一条讲得非常清楚:“本局新印《中外纪闻》,……”而杨氏所劾“函索外省大员……”,指的正是强学书局发出的招股章程。又,杨氏为发泄私愤,实欲置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于死地,若洞悉他们在京公然私立“会党”,这不正好授柄于杨,杨岂能轻意放过!

四、官书局由“会”还是由“局”改成

时人论及改“局”一事,均称系改强学会为官书局,实误。强学书局被封禁后,“言官多有上书之争,而御史胡孚宸一疏尤为剀切。”胡氏十二月二十二日的上《书局有益人才折》中云:“京师近日设有强学书局,经御史杨崇伊奏请查封,……惟局中所储藏讲习者,首列圣训及各种政书,兼售同文馆、上海制造局所刻西学诸书,绘印舆图,置备仪器。”(局中的这些书籍、图器实赖英美公使及督抚京官的捐助)。他奏请将其改为官书局。同日,总署在复奏中称:“该御史请将强学书局改归官办,自系讲求实学、培养人才起见,臣等公同商酌,拟援照八旗官学之例,建立官书局,钦派大臣一、二员管理。”(注:《光绪朝东华录》,总第4109页,3738——3739页,中华书局1984年。)钦派的大臣正是支持过强学书局的孙家鼐。次年二月,他拟订了《官书局章程》,所列七条应办之事,大多承袭了《强学书局章程》,只是声明出版的《官书局报》将较《中外纪闻》更具官方色彩。

五、“会”、“局”二字的本质区别

以上奏、谕无一例外,只讲强学书局,未提到强学会。但当事人康、梁在事后却只讲“会”,不提“局”。个中缘由还得从康有为、梁启超的自述材料中寻找答案。

康有为在《自编年谱》中说:“中国风气向来散漫,士夫戒于明世社、会之禁,不敢相聚讲求,故转移极难。思开风气、开知识,非合大群不可,……合群非开会不可,……非合士夫开之于京师不可。……故自上书不达之后,日以开会之义,号之于同志。”康氏果敢无畏,欲知难而进,冒数百年来的“社、会之禁”,公然以开“学会”相号召。但破禁例,非朝夕之功。就在“舆论渐明”的时候,“大学士徐桐、御史诸成博,皆欲劾奏,沈子培(沈曾植)、陈次亮(陈炽)皆来告,促即行,乃留卓如办事,而以八月二十九日出京。”(注:《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第133——134页。)不难发现,康有为离京的原因正是成立京师强学会的图谋遭到守旧派的弹劾与谤议。

其实,康氏的冒险举动不独守旧派“欲劾奏”,维新派内部意见也不一。梁启超说:“当时创议之人,皆赞此举,而惮‘会’之名,咸欲避之,而代之他字,谓有其实,不必惟其名也。而先生(康)龂龂持之,不肯迁就,余颇怪焉。”(注:梁启超:《康有为传》,《戊戌变法》(四),第10页。)梁氏的“惮‘会’之名”与康氏的“戒于会、社之禁”,正好相互印证了成立强学会所遭遇到的阻抗。

受命留下来“办事”的梁启超是此事的关键人物。梁的性格不像康有为那样坚毅、孤傲。诚如梁氏所言:“有为之为人也,万事纯任主观,自信力甚强,而持之极毅。其对于客观的事实,或竟蔑视,或必欲强之以从我。”康、梁“最相反之一点”是“有为太有成见,启超太无成见”(注:朱维铮校注:《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第64、73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面对守旧派的反扑,加之本来就“惮‘会’之名”的梁启超,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免蹈康氏之覆辙,梁本着“有其实,不必惟其名”的思路,打一个“擦边球”,强学书局应运而生。书局属企业,丝毫不触犯清律。

强学书局遭查封半年后,当初的紧张气氛渐趋缓和。梁启超在其主编的《时务报》创刊号上发表的《都城官书局开办缘由》进一步阐明了个中的缘委。梁启超说:“学会、报馆在西国已成习俗,在中国则为创见。是以开办之初,动遭疑阻。去年京师成立强学会于城南之孙公园,为诸京官讲求时务之地,已而改为强学书局,已购置书器,开刷报章。”照此看起来,强学会和强学书局在时间似乎是继起的,但严格说来,京师强学会尚在襁褓之中,因为早在酝酿时期康有为就到上海避祸,留下来办事的梁启超已将对外所挂的牌子易为强学书局。

六、汪大燮等致汪康年函提供的旁证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二月二十日梁启超在致汪康年函中谈到强学书局被封时说:“铁樵(吴樵)、伯唐(汪大燮)书中详之,无事琐缕。”(注:《汪康年师友书札》(二),第1831页。)汪大燮系汪康年堂兄,时任总理衙门章京。作为局中之人,他在致汪康年的函中多次提及强学会和强学书局。兹摘数函:

二十一年(1895年)八月十九日函:“京城士夫拟联强学会,已赁屋孙公园,微有眉目,章程尚未定。”(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71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这说明八月即康有为在京期间确有立强学会的动议。

八月三十日函:“京中同志有强学会,事当可成,或且与之委蛇而已。”(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712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看来汪氏虽闻有立强学会之事,但并非热衷于立会之人,而个中秘密也未必尽悉。而“事当可成”,说明此时强学会还未正式成立。此函写于康有为出京后的次日,这表明康氏在京作的《京师强学会序》及后来以张之洞名义发表的《上海强学会序》均不足以证明强学会已经成立。

九月二十四日函:“京中同人近立有强学会,亦名译书局,下月开局,先译日报,凡伦敦《泰晤士》、《代谟斯》报先日出一册,约十页等。……同人延兄及梁卓如为主笔,下月当移寓后孙公园安徽馆间壁。”(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714—71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这里首次出现了一个单位两块牌子。

十月初三日函:“兄初十左右即移居强学书局,寄上章程一册(即后来刊于《万国公报》上的《强学书局章程》——引者注),招股票一张,乞察阅。此事原以陈(次亮)炽、丁(叔衡)立钧、沈子培、张(巽之)孝谦四人为总董。而张巽之意见重、气焰大,群恐因此事坏,现在大致皆张主持,未能十分周妥,此事勿为外人道,只可将来修补。报章则兄与梁卓如为主笔。有卓如之勇,甚妙甚妙。大约两日一册,每册七、八、九页不等也。”(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716——71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这里提供了有关强学书局的人事、集资方式及出版报章等更详实的资料。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人事,名曰“总董”,而非“会长”、或“会员”。

十月初八日函:“强学书局已开,兄于十月十一日移住局中。先以报事为主,好在现在已有翻译之人,西报数种,东报两种。”(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718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十二月二十一日函:“(强学)书局忽有初七之变(即杨氏弹劾而遭查封——引者注),时不知为交都察院,以为交五城,故来人意在速迁。顷刻间闲人满院,虽欲不迁而不能。局物小有遗失。”此函还提到“言官上书”:“上游颇有出力补救者,词已上达,开年当有转机。”(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720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十二月二十七日函:讲到书局遭查封的确切时间:“初九始来封也”,“初九晚北城出示拿人”(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72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汪大燮作为局中之人,信函提供的资料有较高的可信度。将汪氏的七件函联贯起来看:八月份京中人士确有创强学会之议,但只是“微有眉目,章程尚未定”。九月,即康有为离京后,便出现了“译书局”之名,这大概是从强学会到强学书局间的一个过渡名称。十月初正式定名为强学书局,书局随即开张运作。查封书局的确切时间是十二月初九。书局存在时间约两个月,所出《中外纪闻》二日刊,始于十一月初五,终于十二月初三。(见《中国近代期刊目录汇编》,第1册)

梁启超在致汪康年函中提到的吴樵,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十一月十二日复汪康年书中也讲到此事,兹引以为证:“此间会事大非吾辈在鄂时意料所及。中国事大抵如此,不必诧也。初名强学会,后改强学(书)局。”(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46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七、上海强学会是“总会”还是“分会”

有不少文献提到总会与分会的问题。如,谭嗣同《上欧阳中鹄函》:“嗣同于总会、分会均未与闻,己既不求入会,亦无人来邀。”(注:《谭嗣同全集》,第455页,中华书局1981年。 )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说:“九月(实为八月二十九——引者注)康有为出京游南京,说张之洞谋设强学分会于上海,张大喜,会遂成。”(注:《戊戌变法》(一),第297页。 )许同莘所作《张之洞年谱》说:(康有为)“旋赴上海设分会,张(之洞)列名。”(注: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第96页。)然而,康有为作的《上海强学会章程》却说:“会立于上海,以接京师,次及于各直省。”这与前面《强学会记》中“京师士大夫议开强学会既定,旋拟先从上海试办”到是一致的。那么,到底有无“分会”、“总会”之分呢?

窃以为,康有为在京师时确有在京设强学会总会,各省设分会的宏伟设想。但自其在京师欲立强学会受挫后,便转而赴沪另辟天地。上海当时是两江总督张之洞的管辖范围,康有为深知,欲在上海掀波起澜,必须得到张之洞的支持。九月十二日康有为经海路抵沪后,十五日即赴南京。他在南京“居二十余日,说张香涛开强学会,香涛颇以自任。隔日一谈,每至深夜。”张氏对康有为“孔子改制论”虽不表支持,但康有为劝张之洞支持开办强学会的计划却获得许可,故康称此行“事大顺”。南京之行使康有为立强学会的信心大增,向来以自我为中心的康有为此时遂生“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想法,干脆立总会于沪。尽管张不支持“孔子改制论”,但康有为返沪后,却坚持“孔子改制论,大道也,岂为一两江总督供养易之哉!”他在《强学报》第一期上迫不及待地刊出了《京师强学会序》、《上海强学会序》和《上海强学会章程》。待张之洞见到《强学报》后,以其用孔子纪年,即致电责其“背盟”,令其勿办。康有为以为事实已成,告之:“会章大行,不能中止。”(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四),第135页。又, 梁启超在1898年作的《纪年公理》中,也追述了康有为在筹备强学会时欲以孔子纪年而遭遇到的阻力:“南海先生倡强学会,即用史公之例(即史马迁作老子列传,以孔子卒后二百七十五年——引者注),大书孔子卒后二千四百七十三年,会中一二俗士闻之,则舌挢汗下色变,惧祸将及己,汲汲请除名。曰是不奉王之正朔也,是学耶稣也。”《清议报》,第16册。)

这样,康有为执意欲兴办的事业在京师虽未能开花,在上海总算结出了果实。这与上海较京师风气更为开放及张之洞的默许是分不开的,但不能以上海成立了强学会并发行《强学报》来反证京师也成立了强学会,甚至称上海强学会为京师强学会的分会。我们可以从上海强学会推测当初康有为欲立京师强学会的影子,但也只是一个“影子”,终不能与“真人”相提并论。

八、康、梁后来为何坚持以“会”代“局”

维新派在京师公开成立的是强学书局,为什么后来康,梁多言“会”而少提“局”呢?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以后,特别是梁启超为李端棻草拟的《请推广学校折》(见下文)于五月初三日上达后,各地的新式文化事业蓬勃兴起,各类倡导新学的学会如雨后春笋。“会”虽为清律所不容,但在朝野一片变法自强的诉求声中,禁止集会结社的清律实不废自弛。康、梁之所以称曾成立过强学会,无非是表明他们是清末新式学会的首倡者,其开疆辟土之功非康、梁莫属(注:康有为在《汗漫舫诗集》中甚至称强学会“为政党嚆矢,士夫云从”。参见《南海先生诗集·汗漫舫诗集》,第35页。)。诚然,京师强学会虽未能开张运作,但其首倡之功及在朝野的影响自不可抹。

九、结论:欲溯北大之源,当是强学书局

综上所述,康有为确有开京师强学会的计划,七、八月间是其筹议阶段。正当其紧锣密鼓、欲健全强学会机构之时面临守旧派的非议,并被迫避走沪上。九月京师强学会遂以强学书局的名义变相存在,并大张旗鼓地展开招股活动。此后“强学会”一词在北京渐不被人提及。这也是为什么杨氏弹劾的对象是强学书局而不是强学会的缘故。

一个学会的成立当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公开的章程、具体的活动方式。这些只有上海强学会具备,而京师强学会仅有一纸序文,且在异地发表。从这个意义上讲,京师强学会尚在襁褓之中。京师只有强学会之议,无公开成立之实。

由此看来,欲溯北大之源,当是强学书局。名称之异自应厘清,不应混淆。

十、附论:梁启超与京师大学堂之“关系”

梁启超称他与创办京师大学堂为“有关系之人”,但这种“关系”除了从京师大学堂的沿革上考察外(强学会——强学书局——京师大学堂),还有代刑部侍郎李端棻代拟奏折一层。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七月,孙家鼐上《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折称:“本年七月十三日,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议复刑部左侍郎李端棻奏,请推广学校以励人才折内,京师建立大学堂一节,系广为扩充官书局起见,请饬下管理书局大臣,察度情形,妥筹办理。”(注:孙家鼐:《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 《戊戌变法》(二), 第425页。)孙氏的复折, 系奉旨对李端棻提出的在京师开办京师大学堂的回应,京师大学堂的首倡者当是李氏而非孙氏。而李氏的《请推广学校折》(五月初三日上)实出自梁启超之手。

最早对此作出推测的是罗惇曧在《庸言》第13号(1913年)上发表的《京师大学堂成立记》,称“梁启超为侍郎李端棻草折,请立大学堂于京师”。如今透过《汪康年师友书札》等资料,其事确凿。

《时务报》的创办人之一吴德潇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五月二十九日致函梁氏,询问代拟奏折事:“卓如近日忙否?高阳信发否?棻老奏拟否?”(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39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高阳”指李鸿藻, 维新派视为同党;“棻老”,即李端棻(字棻园)。

又,梁启超于五月致函在武昌的汪康年:“龙伯鸾带去李棻师之折,乞代索取,因无副本也。”(注:《汪康年师友书札》(二),第1836页。)“龙伯鸾”即是梁鼎芬的表弟,亦为张之洞的幕宾,他是该折由沪至汉的传递者。该折传递路线是沪——汉——京。

五月下旬李端棻复梁启超函,告知该折的下落:“月前所上一疏,饬交礼部、总署会议,准驳尚未复议,俟有定议,再为寄知。”(注:转引自孔祥吉:《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第233页, 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月前所上一疏”,即五月三日递上的《请推广学校折》。

李端棻是梁启超妻之兄,思想上与维新派十分接近,所上《请推广学校折》在变法维新运动期间对推进新式文化事业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此外,作为并入京师大学堂“二局”之一的译书局,系在“百日维新”期间由梁启超奉旨办理(注:“五月十五日奉上谕:举人梁启超着赏给六品衔,办理译书局事务。”《国闻报》,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26页。)。厘清了强学会、 强学书局、官书局、译书局缘委之后,回过头来看梁氏自己讲的他与北京大学“为有关系之人”,确是平实之论。

(此项研究得到川良——教育基金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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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社强学”考证--兼论北京大学的源流_戊戌变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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