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作家蔡侃对蔡干的小传记进行了整理和修改_江苏常州论文

南宋文学家蔡戡小传订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传论文,南宋论文,文学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南宋名臣、文学家蔡戡,《宋史》无传。《全宋词》曰:“戡字定夫,莆田人。蔡襄四世孙。绍兴十一年(1141)生。乾道二年(1166)进士。七年(1171),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1172),知江阴军。淳熙十年(1183),淮东总领。十一年(1184),湖广总领。绍熙元年(1190),命知明州,被论罢。五年(1194),司农卿兼知临安府。又曾权户部侍郎。庆元元年(1195),帅豫章。有定斋集,自永乐大典辑出。”①此小传因属草创,故较简略,且有讹误,兹予订补如次:

(一)戡,原籍兴化军仙游县(今属福建)。

欧阳修《文忠集》卷三五戡四世祖《端明殿学士蔡公墓志铭》曰:“公讳襄,……兴化军仙游人。”②蔡戡《定斋集》卷一四《大父行状》曰:“公讳伸,……兴化军仙游人。”③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三五《福建路·兴化军》曰:“仙游县……在军西七十里。”④

又,杨万里《诚斋集》卷一二八戡父《故承事郎通判镇江府蔡公墓志铭》曰:“公讳湍,……莆之仙游人。”⑤“莆”即“兴化军”之别称。

按,宋陈骙《南宋馆阁录》卷八《官联》下曰:“蔡戡,……莆田人。”⑥此或《全宋词》戡传所本。然《舆地纪胜》卷一三五曰:“莆田县……倚郭。”⑦则莆田、仙游虽同属兴化军,且相邻,而究非一地。当以戡本人《大父行状》所纪为准。

(二)常州武进县(今江苏常州市武进区)人。

《定斋集》卷一四《大父行状》曰:“卒于毗陵。……葬于常州武进县怀德南乡谭墅。”⑧又卷一五《中大夫致仕朱公墓志铭》曰:“先大父始寓毗陵。”⑨宋祝穆、祝洙《方舆胜览》卷四《浙西路·常州》曰:“郡名:毗陵。”⑩《舆地纪胜》卷六《两浙西路·常州》曰:“今领县四,治晋陵、武进两邑。”(11)又曰:“武进县,……倚郭。”(12)

又,宋周必大《文忠集》卷六二《平园续稿》二二《中大夫赠特进蔡公(伸)神道碑》曰:“退居常州。……葬武进县怀德南乡潭墅(按:当作‘谭墅’)之原。”(13)《诚斋集》卷一二八《故承事郎通判镇江府蔡公墓志铭》曰:“葬公于武进县怀德乡谭墅。”(14)又卷一二九戡母《太令人方氏墓志铭》曰:“戡将……举夫人之柩祔于武进县怀德南乡谭墅大夫公之墓。”(15)

按,自戡祖父伸移居常州武进县,至戡已三世。且其祖父、父母均葬于此,故谓戡“常州武进县人”,似更为精确。

(三)以门荫入仕。高宗绍兴三十年(1160)至孝宗乾道元年(1165)间,曾任建康府溧阳县(今属江苏)尉。

《定斋集》卷六《乞致仕札子》曰:“臣幼承门荫,继窃儒科。”(16)又卷七《广西经略到任表》曰:“蚤承门荫,滥窃世科。”(17)皆自谓以门荫入仕后,始登进士第。

又卷一五《中大夫致仕朱公墓志铭》曰:“某自弱冠宦游四方。”(18)“弱冠”即二十岁,时当绍兴三十年。

又,宋史能之《咸淳毗陵志》卷一七《人物》二《国朝》曰:“蔡戡……调溧阳尉,督捕应格,置弗言。登乾道丙戌甲科。”(19)《舆地纪胜》卷一七《江南东路·建康府》曰:“溧阳县……在府东南二百四十里。”(20)

(四)孝宗乾道六年(1170)八月,已以左文林郎任江州(今江西九江一带)观察推官。

陆游《入蜀记》卷三曰:“(乾道六年)八月……三日,移泊琵琶亭,见知州、左朝请郎周昪强仲,……察推、左文林郎蔡戡定夫。”(21)“琵琶亭”在江州。“察推”即观察推官之简称。《舆地纪胜》卷三○《江南西路·江州》曰:“今领县五,治德化。”(22)

(五)乾道六年八月后,曾任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

《定斋集》卷九《除删定官谢宰执启》曰:“方觐修门而俟命,适逢敕局之建官。岂期特达之知,俾预选抡之数。……兹盖恭遇平章仆射相公……广开至公之路,尽窒群枉之门。……遂令顽矿,冒处甄陶。”(23)

按,“删定官”即“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平章仆射相公”指虞允文,时为右仆射、同平章事。元富大用《古今事文类聚遗集》卷五《提举修敕令》录宋陈居仁《勅令所题名记》曰:“乾道……六年秋,复置详定一司勅令所。”(24)《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二曰:“(乾道六年八月)癸丑,复置详定一司勅令所。”(25)

(六)乾道七年(1171)召试馆职,时在七月,阶官已至左宣教郎。授秘书省正字,时在九月。至八年(1172)七月,皆在此任。

《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一之二三曰:“(乾道)七年七月十九日,诏右宣教郎吕祖谦、左宣教郎蔡戡并召试馆职。”(26)《定斋集》卷一一有《馆职策》,盖就试馆职时所对策也。自注“辛卯九月十四日”(27)。“辛卯”即乾道七年。盖是年七月召而九月试焉。

又,《南宋馆阁录》卷八《官联》下《秘书省·正字》曰:“乾道以后……蔡戡……七年九月除。八年七月,知江阴军。”(28)

(七)乾道八年知江阴军(今江苏江阴市),始于七月,讫于孝宗淳熙元年(1174)九月。

《南宋馆阁录》卷八曰:“蔡戡……(乾道)八年七月,知江阴军。”(29)

又,《定斋集》卷一五《中大夫致仕朱公墓志铭》曰:“某自弱冠宦游四方,后十年,由三馆出守暨阳。”(30)此“三馆”盖泛指以“秘书省”为主体之“馆阁”。《方舆胜览》卷五《浙西路·江阴军》曰:“郡名……暨阳。”(31)戡自绍兴三十年(1160)起宦游,至乾道八年(1172)知江阴军,已十二年。言“十年”者,举成数耳。《舆地纪胜》卷九《两浙西路·江阴军》曰:“今领县一,治江阴。”(32)

(八)淳熙元年九月,权知随州(今属湖北)。

《定斋集》卷五《缴进贞观谏录札子》曰:“淳熙改元,臣蒙恩假守汉东。”(33)“假守”即“权知州”。《方舆胜览》卷三二《京西路·随州·事要》曰:“郡名:汉东。”(34)

又,元佚名《宋史全文》卷二六上《宋孝宗》五《甲午淳熙元年》曰:“九月……乙未……新知随州蔡戡奏论唐太宗《贞观谏录》。”(35)《舆地纪胜》卷八三《京西南路·随州》曰:“今领县二,治随县。”(36)

(九)约淳熙二年(1175)末,除知道州,未及赴任,即于三年(1176)正月丁父忧。阶官已至承议郎。

《诚斋集》卷一二八《故承事郎通判镇江府蔡公墓志铭》曰:“倏而逝,实丙申正月二十有九日也。……长子曰戡,……为承议郎、新知道州。……丁酉之夏,某来守毗陵,戡以户部尚书洸所状公行实来请铭。”(37)

按,“丙申”即淳熙三年,“丁酉”则淳熙四年。此铭虽撰于四年夏,而所记戡之差遣当止于三年正月,盖父忧期间例须停官也。曰“新知道州”,是新除不久,似未果赴,不计可也。

(十)淳熙五年(1178)八月,提举广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十二月到任。至七年(1180)三月皆在此任。

《诚斋集》卷一○《荆溪集》三有《送蔡定夫提举正字使广东》诗(38)。其前卷八《荆溪集》一有《戊戌正月二日雪作》二篇(39)。“戊戌”,即淳熙五年。卷一○有《重九前五日再游翟园》篇(40)。可知《送蔡》篇即作于淳熙五年八、九月间。

又,《定斋集》卷一《乞代纳上供银奏状》曰:“臣于去年八月十四日陛辞。……臣自去年十二月入境,初见寮吏与夫士庶,首询民间疾苦。”(41)此戡到任次年所上奏状,可知其除广东提举,在淳熙五年八月也。

又卷二《臧否守臣奏状》曰:“臣前任本路提举常平茶盐公事,自淳熙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于南雄州界首交割职事,入境以来,询究民间利害与夫守令臧否。”(42)

(十一)淳熙七年三月至九月,广南东路转运司判官。

宋黄岩孙《仙溪志》卷三《衣冠盛事·一门监司郡守》曰:“(蔡)戡……广东漕使。”(43)“漕使”即“转运使”之别称。《定斋集》卷七有《广东转运判官谢表》,可知所任乃判官,非使也。黄《志》误矣。

又,《诚斋集》卷一二九《太令人方氏墓志铭》曰:“余淳熙七年为广南东路常平使者,而蔡定夫实护漕事,治所皆在番禺。”(44)“护漕事”即主转运之事。《方舆胜览》卷三四《广东路·广州·事要》曰:“郡名……番禺、五羊。”(45)《诚斋集》卷一五《南海集》一有《五羊官舍春尽晚步西园荷桥》诗(46),可知万里以七年三月到官。其提举广东常平,盖戡之继任者也。

(十二)淳熙七年九月,朝奉郎、提点荆湖南路刑狱公事。十一月到任。至九年(1182)皆在此任。

《诚斋集》卷一六《南海集》二《送蔡定夫赴湖南提刑》二首其一曰:“菊后霜前换绣衣,湘南岭北看梅枝。”(47)其前卷一五《南海集》一有《庚子正月五日晓过大皋渡》二篇(48)。“庚子”,即淳熙七年。而《送蔡》诗有“菊后霜前”语,盖是年九月作。

又,《定斋集》卷七有《湖南提刑到任谢表》。又卷二《论备盗札子》曰:“臣子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郴州宜章县界首,交割本司职事。自到任以来,凡一路刑狱冤滥、禁系淹延,事在目前,可以决遣者,敢不尽心毕力,仰称陛下钦恤之意!”(49)

又卷一四《大父行状》曰:“长孙戡……今为朝奉郎、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公以丁丑正月二十日葬于常州武进县怀德南乡谭墅,距今二十五年矣。”(50)“丁丑”即绍兴二十七年(1157),下推25年,是淳熙九年(1182)。可知戡九年犹在湖南提刑任。

(十三)淳熙九年至十年(1183)春,京西南路转运司判官。

《定斋集》卷七《京西运判到任谢表》曰:“熊湘陈臬,曷禆钦恤之仁;江汉将输,尚玷光华之选。”(51)“熊湘陈臬”,谓提刑湖南;“江汉将输”,谓运判京西。故知戡此任差遣,在提刑湖南之后也。

(十四)淳熙十年春至七月,尚书省某部某司郎中。

《定斋集》卷三《论屯田利害状》曰:“臣昨任京西漕臣。……今春召还,尝具札子面奏,特蒙玉音称善。”(52)

又卷七《淮西总领到任谢表》曰:“为郎何自,方有愧于时流;给饷非才,复骤升于卿列。……奉清闲之对,敢殚千虑之愚?条守御之宜,偶动九重之听。方服勤于省户,曾何补于朝家?未容坐席之温,已拜出纶之渥。”(53)

又《湖北总领到任谢表》曰:“首尾六年,间关万里。俄趋召节,滥缀郎闱。一言误简于上心,再命遂跻于卿列。适承人乏,俾董军储。”(54)

又卷一○《除湖广总领谢宰执启》曰:“首尾六年,间关万里。……召从绝塞,入觐修门。暂为华省之游,恍若钧天之梦。偶承人乏,出总军储。”(55)

按,据上引,可知戡历任广东、湖南、京西诸监司后,于此年春召还。面奏称旨,擢尚书郎。为时未久,复出任总领。“省户”、“华省”,皆指尚书省。“郎闱”、“为郎”,皆言担任郎官。唯尚书六部凡二十四司,其为郎于何部何司未详耳。以其曾实任知州、监司,故知所除必为“郎中”。盖常例,未更知州、监司者,仅得授“员外郎”也。

又,宋楼钥《攻媿集》卷八七《少师观文殿大学士鲁国公致仕赠太师王公行状》曰:“(淳熙)九年……九月,拜特进、左丞相。……公首以用人为己任,以馆职及郎官多阙,欲召试及选治郡高第者为之,于是荐召蔡戡、谢师稷、周颉、尤袤、林枅、郑侨、罗点、郑锷等。”(56)《诚斋集》卷一二○《宋故少师大观文左丞相鲁国王公神道碑》曰:“(淳熙)九年九月己巳,拜公左丞相。……公首以进贤报上为己任。……又请补馆职之阙员以储人材,选治郡之高第以为郎官。上尝访公以当世人物,公言:‘儒学政事之臣,如京镗、谢深甫、郑侨、何澹、袁说友、吕祖廉(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作“吕祖谦”,是)、尤袤、谢谔、阎苍舒、罗点、范仲艺、洪迈、沈揆、陆游、倪思、莫叔光、宇文介、谢师稷、王正已、赵思、赵汝谊、何万、邓驿、陆九渊、刘颖、赵巩、詹元宗、吴燠、陈仲谔、詹骙、周颉、黄黼、蔡戡、林枅、李璧(按:当作“李壁”)、郑锷、赵彦中、丰谊、詹仪之、方有开,皆一时之选也。’上皆用之。”(57)“王公”即王淮。据上引碑、状,可知戡是年召擢省郎,即淮荐举之效。亦可证戡乃“治郡之高第”者。

(十五)淳熙十年总领淮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始于七月,讫于十一月。时阶官已至朝奉郎,守太府寺少卿。

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官守志》三《诸司寓泊·总领所》曰:“蔡戡,朝奉郎、守太府少卿,淳熙十年七月十八日到任,准指挥与湖广总领赵汝谊两易。”(58)又曰:“赵汝谊,……淳熙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到任。”(59)

又,《定斋集》卷三《奏场务亏额状》曰:“臣契勘淮西总领所饷军十万,比之他所,供亿最繁。……臣于七月十八日交割职事,二十日到所。”(60)又卷七有《淮西总领到任谢表》。

(十六)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财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始于淳熙十年十一月,非“十一年”。十一年(1184)春,辞官乞祠,未获允准。十二年(1185)夏,犹在此任。

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参见上条。

又,《定斋集》卷七《湖北总领到任谢表》曰:“给江淮之饷,曾未逾时;总湖广之储,遽叨易地。……况今官次,实在武昌。”(61)又卷一○有《除湖广总领谢宰执启》。

又卷四《乞宫观札子》曰:“臣自戊戌之秋蒙恩临遣,首尾七年,六更使指,逾岭浮湘,涉湖泝汉,湿蒸热烁,雪虐风饕。在臣职分当然,惟是垂白之母不胜疲惫。去岁方幸东归,董饷淮西,去家稍便,未几遽有易地之命。臣亦不敢以亲为解,即日西上。到官两月,同产只有一弟,不意丧亡。臣母触绪感伤,痛悼无已,念归真切,日夕为言。兼臣母自经灾患,顿觉衰悴,起居饮食,未能如常。人子之心,不遑安处,迫不得已,敢以情实控告君父。如蒙睿慈,改畀祠禄,以便私养,臣母子俱受天地再生之赐。”(62)又卷八有《辞免乞宫观书》,盖致执政大臣者,所请略同。

又,周必大《文忠集》卷一四六《奏诏录》一有《与蔡戡咨目》(淳熙十一年),转达孝宗旨意,委其核查九江军将刘光祖种种不法。卷一四七《奉诏录》二有《付下蔡戡文字回奏》(淳熙十一年四月一日),又《郭钧等文字回奏》(十一月二十五日)曰:“臣伏蒙付下郭钧、雷世贤、蔡戡文字三件。”(63)卷一九六《札子》八《蔡定夫少卿》(淳熙十二年)曰:“江陵城,坡(按:疑当作‘颇’)闻寄居献疑于沂公,天下事诚未易为直,便会子屡于榻前极陈其故,然非主计者协力,岂能尽革?大要是堂吏贪赏,多给茶引,为总所之害。比虽委赵户部理会,恐不能济,奈何!广西盐法,某盖以此得罪诸公,今无缘干预。然目前朝廷竭力应副,尚可主张,一二年后,百孔千疮矣。蜀中曲折敬悉。五月八日,江、浙、闽、广同日地震。毗陵如何?忧惧殆欲头破也。匆匆不尽所怀,所几保爱,以俟召节。”(64)

按,“江陵城”,《定斋集》卷四有《乞修江陵府城札子》,是戡到湖广总领任后所上。“广西盐法”,在湖广总领职责范围内。“蜀中”在湖北上游,亦湖广总领所当关注者。据上引,则戡所乞似未获准,至淳熙十二年五月犹治湖广公事也。唯此后移知温州,稍近居里常州而已。参见下条。

(十七)约淳熙十二年(1185)末或十三年(1186)初,知温州(今属浙江)。十四年(1187)二月,犹在此任。

《定斋集》卷一二《永嘉劝农文》曰:“太守来莅是邦,于今年馀矣。……去年二月,太守躬即田畴,延尔父老,勉以农事。……今年太守复来,举酒相庆。……太守二年终更,行且去矣。”(65)

按,《方舆胜览》卷九《浙东路·瑞安府》曰:“(唐)高宗分括州置温州。……咸淳元年八月旨,系今上潜藩之地,升瑞安府。今领县四,治永嘉。”(66)又曰:“郡名:永嘉。”(67)“永嘉”淳熙时其地犹名“温州”。“太守”,宋时称“知州”。戡任州、军长官,始于乾道八年知江阴军。此后35年间,宦迹多历历可考,唯淳熙十二年五月后、十六年二月前尚属空白,疑其知温州即在此期间。又,此时段内知温州而可考者,淳熙十四年夏在任为王溉,见宋洪迈《夷坚丁志》卷二○《谢生灵柑》条;淳熙十五年至绍熙元年在任为汤硕,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之九○、《职官》七三之一。故淳熙十四年夏及十五年、十六年等应予排除。如此,则戡之知温州,或始于淳熙十二年末、十三年初,其《劝农文》则撰于十四年仲春二月,故有莅邦年馀、劝农两度之语也。

又,《定斋集》卷一八《雁荡》诗曰:“又持一节向东州,自怪平生欠此游。胜地百年开雁荡,漏天千古泻龙湫。”(68)“龙湫”在雁荡山,山在温州乐清县。此诗或即赴任温州时所赋者。

又,《诚斋集》卷一一三《淳熙荐士录》曰:“蔡戡,器度凝重,学问该洽。”(69)万里子长孺《识》曰:“淳熙乙巳,诚斋为吏部郎中。时王季海为丞相,一日,丞相问诚斋云:‘宰相何最急先务?’诚斋答丞相云:‘人才最急先务。’丞相云:‘安得人才而用之?’诚斋取笔,疏六十人以献,随所记忆者书之。退而各述其长,上之丞相。”(70)“淳熙乙巳”,即淳熙十二年。“王季海”,王淮字季海。淮,故知戡者,淳熙九年既已荐戡为省郎矣。

又,宋叶适《水心集》卷二七有《上执政荐士书》(71),所荐34人中亦有蔡戡。按,其与万里所荐六十人,合者刘清之、祝櫰、蔡戡、王谦、章颖、廖德明凡六人。杨《录》叶《书》,当同时而相后先也。然淳熙十二年至十五年间,戡之所以未蒙再擢入朝任要职者,在十二年至十三年,或以新知温州,未便即召;在十四年至十五年,或以新赋悼亡故尔。《定斋集》卷一八有《丁未立春日读白乐天浩歌行不觉身年四十七之句时方悼亡有感而作》诗。“丁未”,即淳熙十四年(1187)。“悼亡”,谓丧妻也。

(十八)淳熙十六年(1189)二月,除尚书左司员外郎。六月,夺职奉祠。九月,复职。

《宋史全文》卷二七下《宋孝宗》八《己酉淳熙十六年》曰:“二月……蔡戡除尚书左司员外郎。”(72)

又,《定斋集》卷八《辞免除检正书》曰:“昨者奉祠还家,方便亲养。曾无满岁,畀节近畿。”(73)“曾无满岁,畀节近畿”,盖指绍熙元年提刑浙东。浙东提刑司在绍兴府,去临安未远,故曰“近畿”也。

又《再辞免除检正书》曰:“去岁宰掾之命从天而下,恭值圣主龙飞,万物争睹,臣子之义所不当辞,黾勉供职。甫及八旬,将母就养,仅四十日,未遑弛担,匆匆去国。”(74)“宰掾之命”,盖指左司之除。“圣主龙飞”,盖谓淳熙十六年二月光宗即位。戡在左司凡百二十日即奉祠出京,仅四阅月而已。

又卷七《谢复职表》曰:“合宫大飨,方诞布于湛恩;延阁清班,乃尽还于旧职。……伏以爵禄所以厉世,名器不可假人。苟无其功,夺伯氏骈邑三百而不怨;或逾其分,与晏子邶殿六十而必辞。上焉示赏罚之至公,下焉守义命之大戒。……臣虽戆愚,粗识廉耻。洁己以进,于出处本末之甚明;直道而行,故毁誉是非之相半。但知一心而体国,不能曲意以徇人。积有罪諐,上辜任使。单车奏计,徒驰魏阙之心;便道趣行,忽作扬州之梦。知烦言之必至,赖皇度之曲全。俾从珍馆之游,仍寓宝储之直。王言出綍,顾董饷以何劳?众口铄金,由叨荣之已甚。带果从于三褫,珠何意于再还!忽传丹诏之新,遽复青毡之旧。顾始望之不及,念前痛而未忘。得失若惊,进退维谷。兹盖恭遇皇帝陛下明堂布政,衢室访言。天日委临,罔间覆盆之隐;雷雨作解,顿回寒谷之春。察其非辜,贲以旧职。”(75)表曰“谢复职”,可知其此前夺职矣。曰“合宫大飨”、“明堂布政”,可知其“复职”之故,乃由“明堂”大礼、普降恩泽。《宋史》卷三六《光宗纪》曰:“(淳熙十六年闰五月)诏季秋有事于明堂。”(76)可知是年“明堂”大礼在九月也。

(十九)光宗绍熙元年(1190)四月至七月,朝散大夫、直宝文阁、提点两浙东路刑狱公事。

宋张淏《宝庆会稽续志》卷二《提刑题名》曰:“蔡戡,绍熙元年四月十一日,以朝散大夫、直宝文阁到任。当年七月二十八日,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77)

(二十)绍熙元年七月,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累书辞免。八九月间,改知明州。未及赴,九月,为台谏论罢,与祠禄。以朝散大夫、直宝文阁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二年(1191)五月,犹主此观。

《宝庆会稽续志》卷二曰:“蔡戡,绍熙元年……七月二十八日,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78)

又,《定斋集》卷八《辞免除检正书》曰:“某伏准尚书省札子,三省同奉圣旨:蔡某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某闻命震惧,无地措躬。……昨者奉祠还家,方便亲养。曾无满岁,畀节近畿。今兹到官,甫及三月,又蒙误恩,召还宰属。……伏念某……丁年以后,灾患频仍,积忧熏心,老形悉具。去夏为寒湿所薄,右臂不仁,手指拘挛,执笔颤掉。书判大字,固已欹斜,两省细务浩繁,必难书拟。……欲望钧慈特赐敷奏,且令在外,以备驱策。……所有省札,不敢祇受,见寄绍兴府军资库,伏乞处分。”(79)又《再辞免除检正书》曰:“某伏准尚书省札子,三省同奉圣旨:蔡某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反复思念,概之私计则非便,揆之愚分则未安,不免再有陈请。……去岁宰掾之命从天而下,恭值圣主龙飞,万物争睹,臣子之义所不当辞,黾勉供职。甫及八旬,将母就养,仅四十日,未遑弛担,匆匆去国。老母适以感冒,力疾登舟,几至委顿。还家旬日,调理方安。母子是时指天为誓,自此躬耕绵上,以毕馀生,不复作仕进之念。……近者蒙恩,畀以一节。……冒昧此来,方三阅月,老幼幸粗安居,忽叨召还,举室惊悸,梦寐不安。……况老母年垂八十,稽之《礼经》,‘八十者一子不从政’。某兄弟终鲜,旁无兼侍,自合谢事,归养田里。朝廷或未忍捐弃,且令在外,以供烦使。……兼某以臂指拘急,运笔甚艰,委实有妨书拟,不敢冒居要职。欲望钧慈……力赐敷奏,追寝前命,俾仍外任,庶于私计稍便,愚分少安。某已将本司职事牒提举常平官郑湜兼管。某现居家,听候敕旨。”(80)

又,《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二曰:“(绍熙元年)九月二十五日,诏新知明州蔡戡……与祠禄,并以左谏议大夫何澹论其事君而不知尊敬,见得而不知廉耻故也。”(81)

按,宋罗濬等《宝庆四明志》卷一《郡守·宋》曰:“林栗……绍熙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差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82)据此考之,戡以累书辞免检正除命,乃于是年八、九月间改知明州以接替林栗。尚未及赴,即于九月为台谏论罢,与祠禄云。其“命知明州”既“被论罢”而未赴,不计可也。

又,《诚斋集》卷一二九《太令人方氏墓志铭》曰:“绍熙二年五月乙卯,卒于常州之私第。……男二人。长,定夫也,名戡,今为朝散大夫、直宝文阁、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83)

(二一)绍熙四年(1193)八月后,司农少卿。

宋楼钥《攻媿集》卷三七《外制》有《蔡戡司农少卿》。按,戡母卒于绍熙二年五月,已见上条。例当丁忧二十七月,至四年八月服除。其为司农少卿,必在此后也。

(二二)绍熙五年(1194)试司农卿、兼知临安府,始于七月,讫于十二月。时阶官已至朝请大夫。

《攻媿集》卷四○《外制》又有《司农少卿蔡戡司农卿》。

又,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四八《秩官》六曰:“(绍熙)五年甲寅,蔡戡,七月二十四日……以朝请大夫、试司农卿兼知。十二月一日,依旧司农卿、兼权户部侍郎、湖广总领。”(84)

又,《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三七曰:“绍熙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司农卿、兼知临安府蔡戡……言(事略)。”(85)

(二三)绍熙五年十二月,司农卿、兼权户部侍郎。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财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引疾未赴。

《咸淳临安志》卷四八《秩官》六,见上条。按,《定斋集》卷一○《知隆兴府到任谢宰执启》曰:“引疾丐闲,幸脱浩穰之寄;蒙恩分阃,复升论选之华。”(86)自绍熙五年十二月至庆元元年六月,仅半岁馀,不知其“引疾”为时长短。又,此启自述仕历,有“再总军储”语,可知此番“总领湖广”,实“引疾”而未赴。否则当曰“三总”,而非“再”矣。

(二四)宁宗庆元元年(1195)六月至二年(1196)十月,中大夫、充右文殿修撰、知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一带)、兼江南西路安抚使。二年十月,得请奉祠。

《文忠集》卷六二《中大夫赠特进蔡公神道碑》曰:“(蔡)戡今为中大夫、充右文殿修撰、知隆兴府。”(87)《舆地纪胜》卷二六《江南西路·隆兴府》曰:“今领县八,治南昌、新建两县。”(88)

又,清陶成等《江西通志》卷四六《秩官》一《宋》曰:“蔡戡,庆元元年以华文殿修撰任(知隆兴府)。”(89)按宋无“华文殿”,唯有“华文阁”。然“华文阁”但有待制、直学士、学士,并无“修撰”。当从周必大《蔡公神道碑》作“右文殿修撰”。

又,《诚斋集》卷七六《隆兴府重新府学记》曰:“庆元二年夏五月癸未,隆兴府府学教授陈君朴与在学诸生合辞移书于余曰:豫章学宫……殿宇久则又圯,重门久则又圮,新斯殿斯门者,今帅蔡公之为也。公以天朝法从之贵,一代正人之望,辍自天邑,来帅吾邦。未及下车,首谒先圣,顾瞻踟蹰,则见殿宇将压,两序窘步,棂星戟门,相距有咫,于是喟曰:‘曾谓夫子宗庙之美,百官之富,乃诞置之隘巷乎?’于是市地斥壖,召匠属役。……昔岁之季夏经之,而落之以今岁之暮春。……公名戡,字定夫。”(90)据此可知戡到隆兴府任在“季夏”即六月也。

又,《定斋集》卷一○有《知隆兴府到任谢宰执启》。卷一七有《丐祠得请喜而有作示介卿》诗,又有《丙辰罢郡得祠》诗。“丙辰”即庆元二年。卷一八有《十月十六日发南昌下半月过建康便风顺流日行二百里舟人云未有如此速者》诗。可知戡解隆兴府任在十月也。

(二五)宁宗嘉泰元年(1201)八月后,集英殿修撰、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知静江府(今广西桂林一带)。二年(1202)八月,除宝谟阁待制。四年(1204),任满东归。

清金等《广西通志》卷五一《秩官·宋·知静江府》曰:“蔡戡,嘉泰初任。”(91)《舆地纪胜》卷一○三《广南西路·静江府·府沿革》曰:“今领县十,治临桂。”(92)

又,宋虞俦《尊白堂集》卷五有《右文殿修撰蔡戡除集英殿修撰知静江府制》。按,宋佚名《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官联》三纪嘉泰元年八月至十一月间俦为中书舍人,制词盖此时所撰。

又,《定斋集》卷七有《广西经略到任表》。卷一○有《知静江府到任谢宰执启》。卷一七有《淳熙戊戌,将命广东侍亲,携帑,十一月至安仁,留云锦驿一宿而去。时晋卿侄偕行。后二十三年分阃桂林晋卿主馀干簿。复以是月来会。于此把盏道旧,为之怆然,因成一诗示晋卿》诗。“淳熙戊戌”即淳熙五年(1278)。下推23年,即嘉泰元年(1201)。“分阃桂林”,即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也。

又卷七有《除宝谟阁待制谢表》。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五七《阁学门·宝谟阁》曰:“国朝嘉泰二年八月置,以藏光宗御制。学士、直学士、待制,并嘉泰二年置。”(93)

又,清汪森《粤西丛载》卷二《隐山题名》曰:“经略安抚使莆阳蔡戡定夫、提点刑狱公事延平廖瑰季硕、转运判官长沙吴猎德夫,嘉泰三年重九日同游。”(94)

又《定斋集》卷一七有《予顷岁持节湖湘,今二十四年白首重来,亲旧十无二三,感而有作》诗。按,戡“持节湖湘”亦即“提刑湖南”之始,在淳熙七年(1180)。下推24年,是嘉泰四年(1204)。此年“重来”,当系静江任满东归,取道湖南也。

(二六)宁宗开禧元年(1205)七月后,请老,以宝谟阁直学士致仕。

《定斋集》卷六有《乞致仕札子》。又有《辞免除宝谟阁直学士札子》。

又,《咸淳毗陵志》卷一七曰:“蔡戡,……侘胄当国,乃请老。”(95)按,韩侘胄“当国”,谓其“平章軍国事”也。宋刘时举《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一三《宋宁宗》二《乙丑开禧元年》曰:“秋七月庚申,韩侘胄平章軍國事、兼國用使,詔立班丞相上。”(96)宋佚名《两朝纲目备要》卷八《宁宗·开禧元年乙丑》所纪略同。

又,《仙溪志》卷四《宋人物》曰:“(蔡)戡……官至宝谟阁学士。”(97)按《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总阁学士》曰:“中兴后,学士率以授中司、列曹尚书、翰林学士之补外者,权尚书、给谏、侍郎则带直学士、待制焉。”(98)戡官仅至权户部侍郎,未至六部尚书,故其贴职当止于“宝谟阁直学士”,不至于“宝谟阁学士”也。

(二七)开禧二年(1206)以后卒。

《定斋集》卷一六《效白乐天体自咏二十韵》诗曰:“人生七十稀,我今六十六。”(99)卷一七《感事》诗曰:“平生齐得丧,六十六年春。”(100)可知戡得年在66岁以上也。

(二八)《定斋集》,一名《定斋类稿》。此外,戡尚著有《易解》(一名《蔡氏易解》)、《贞观谏录》、《本朝名臣懿范》、《典故类说》、《鸡肋编》、《忠惠年谱》、《白乐天年谱》、《静江府图志》(一名《静江志》)等。

《仙溪志》卷四《宋人物》曰:“(蔡)戡善属文,有《定斋类稿》四十卷、《易解》四卷、《正观谏录》(按:当作《贞观谏录》。‘正’乃清人避讳字)二卷、《本朝名臣懿范》十卷、《典故类说》十五卷、《鸡肋编》十八卷、《忠惠年谱》一卷、《白乐天年谱》一卷。”(101)按《定斋类稿》似即《定斋集》。《易解》,清朱彝尊《经义考》卷三二《易》三一录作《蔡氏易解》。

又,宋赵希弁《郡斋读书志·附志》卷上《地理类》曰:“《静江志》十二卷。右嘉泰癸亥帅蔡戡修。”(102)“嘉泰癸亥”即嘉泰三年。“帅”,路安抚使之别称也。又《宋史》卷二○四《艺文志》三曰:“蔡戡《静江府图志》十二卷。”(103)(按,此志乃领衔纂修,未必亲撰,不计亦可)

注释:

①唐圭璋:《全宋词》第3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018页。

②欧阳修:《欧阳修全集》第2册,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20页。

③⑧⑨(16)(17)(18)(23)(27)(30)(33)(41)(42)(49)(50)(51)(52)(53)(54)(55)(60)(61)(62)(65)(68)(73)(74)(75)(79)(80)(86)(99)(100)蔡戡:《定斋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⑦(11)(12)(20)(22)(32)(36)(88)(92)王象之:《舆地纪胜》,清道光二十九年惧盈斋刊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影印版,中册,第1013页;中册,第1013页;上册,第103页;上册,第103页;上册,第201页;上册,第347页;上册,第140页;上册,第711页;上册,第307页;上册,第829页。

⑤(14)(15)(37)(38)(39)(40)(44)(46)(47)(48)(57)(69)(83)(90)杨万里:《杨万里诗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下册,第2113页;下册,第2113页;下册,第2136~2137页;下册,第2113~2114页;上册,第179页;上册,第140~141页;上册,第172页;下册,第2135页;上册,第265页;上册,第271页;上册,第254页;下册,第1963页;下册,第1785页;下册,第2136页;中册,第1200~1201页。

⑥(28)(29)陈骙:《南宋馆阁录》,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25页。

⑩(31)(34)(45)(66)(67)祝穆、祝洙:《方舆胜览》,中华书局2003年版,中册,第581页;上册,第100页;中册,第581页;中册,第604页;上册,第148页;上册,第148页。

(13)(63)(64)(87)周必大:《文忠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9)(95)史能之:《咸淳毗陵志》,清嘉庆二十五年赵怀玉刻李兆洛校本,《宋元方志丛刊》第3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3113页。

(21)陆游:《入蜀记》,《陆放翁全集》,世界书局1936年版,中国书店1986年影印版,上册,第279~280页。

(24)富大用:《古今事文类聚遗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5)(76)(98)(103)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册,第649页;第3册,第696页;第12册,第3818~3819页;第15册,第5158页。

(26)(81)(85)徐松编:《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5册,第4735页;第5册,第4017页;第6册,第5942页。

(35)(72)佚名:《宋史全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3)(97)(101)黄岩孙:《仙溪志》,清瞿氏铁琴铜剑楼钞本,《宋元方志丛刊》第8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8302、8315、8315页。

(56)楼钥:《攻媿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8)(59)周应合:《景定建康志》,清嘉庆六年金陵孙忠愍祠刻本,《宋元方志丛刊》第2册,第1753页。

(70)附见杨万里《诚斋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1)叶适:《水心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7)(78)张淏:《宝庆会稽续志》,清嘉庆十三年刻本,《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第7111页。

(82)罗濬等:《宝庆四明志》,清咸丰四年《宋元四明六志》本,《宋元方志丛刊》第5册,第5005页。

(84)潜说友:《咸淳临安志》,清道光十年钱塘汪氏振绮堂刊本,宋元方志丛刊》第4册,第3780页。

(89)陶成等:《江西通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1)金鉷等:《广西通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3)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4)汪森:《粤西丛载》,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6)刘时举:《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丛书集成》本,第2册,第166页。

(102)赵希弁:《郡斋读书志附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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