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_市场经济论文

论政府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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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过去20年的经济体制转轨中,政府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但政府在行使职能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现象:一些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政府没有去做或没有做好,有些应由政府无偿提供的公共服务却以有偿、收费的方式来提供,有些不应当进入的领域、不应当从事的活动政府部门却大量介入,同时有些本应由企业管理或市场调节的微观层次的事情,政府仍然没有放弃干预。看来,借鉴其他国家政府管理经济的经验教训,提高我国政府的管理水平,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从国际经验看政府经济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是否应当发挥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在哪些领域发挥作用以及怎样发挥作用,是一个由来已久而颇具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由于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条件不同,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方式和程度也不同。但是,政府可以、而且应当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完全的自由放任只不过是一种理论上的主张,在现代经济中从来没有成为过现实。本世纪以来,特别是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大萧条以来,西方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尽管出现过一些反复,但总体上看是加强了,而不是削弱了。战后一些国家,包括日本、德国和亚洲四小龙等,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一点,就是政府发挥了积极的、独特的作用。世界范围的经验证明,落后国家经济现代化的成功,既无必要也无可能简单重复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即明显的自发过程,必须走另一条道路,这是一个较为自觉的过程,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

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教训,但并不是否定了政府干预。回顾30年前,韩国等亚洲发展中国家与非洲、南美洲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上,30年后的今天,韩国等亚洲国家实现了经济起飞,而非洲、南美洲许多国家经济至今仍在低水平上徘徊,有的甚至没有摆脱贫困。亚洲国家的经济起飞与政府在经济中的积极作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前日本、韩国、四小龙和印尼等面临的困难,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结构不合理,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政府干预本身,不应简单地否定东亚模式。实际上,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角度看,东亚模式是色彩缤纷的,既有政府干预程度高的韩国,也有实行积极不干预政策的香港,还有一些是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大体平分秋色的国家,否定东亚模式势必否定所有经济模式。当然,对于在金融危机中东亚国家经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我们必须重新思考和解决一系列老的问题。

如何处理政府与企业及市场的关系。

最重要的一个基本点是,政府的干预应当有助于市场的完善,而不是削弱或扭曲市场,这是我们一以贯之的观点,也是从各国政府干预经济的实践中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市场不是万能的,有些领域社会效益很高,或者说间接的经济效益很高但不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如果完全依靠市场调节,这些领域将被忽视,因而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同时,市场体系的培育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的不完善性就可能产生消极作用,而市场体系的培育也不是一个完全自发的过程。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政府尤其应当积极地培育市场,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努力克服市场缺陷,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同时,属于市场调节的领域,政府应当大胆地放开,不应当市场化的领域,政府要管住管好,否则就会导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扭曲。

政府还要妥善处理自己与企业的关系。政企关系不能过分密切,特别是人事、财务方面,政府不能过多地介入。企业应当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受行政命令的干预,一切企业都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从事或终止经济活动。政府则主要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经济法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市场活动,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即使是国有企业,政府也不是“婆婆”,更不是“婆婆加老板”。

政府如何处理本国经济的对外开放问题。

经济全体化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一国经济只有在开放中才能更快地提高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闭关自守是没有出路的。然而,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既有一个限度问题,也有一个速度问题。从国际经济看,全球化程度不是越高越好,全球化的速度也不是越快越好;从一国经济看,并不一定越开放越好,也不是开放的速度越快越好。对外开放的限度和速度应当与本国宏观管理能力的提高协调一致起来,完全不开放,或过早过快开放某些领域,都可能招致不良后果。一些亚洲国家不顾国情,过早地放开了资本项下的货币自由兑换,结果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国际货币投机的冲击,国民经济遭到严重损失。我国提前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下的可兑换,但对资本项下的自由兑换仍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从而避免了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保持了人民币汇率和国内经济环境的基本稳定。因此,在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同时,也要注意把握一个“度”的问题。

政府如何推动科技进步。

许多国家把重视科技、知识、信息和人才作为基本国策,对推动科技进步给予大力的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对于科技的投入并不是面面俱到,而是侧重于两端:一头是基础科学,一头是尖端技术。国家往往承担基础研究的组织、管理和经费支出,对重大尖端技术攻关进行必要的协调和资助,而企业一般的科技开发和应用活动,则由独立的科技企业和工商企业内部科技机构来承担。在发展科技方面,政府所做的事情恰恰是民间企业不愿做或无力做的事情,而对于企业能够做和愿意做的事情则放手让企业去做。在投入方式上,政府也不是都搞无偿拨款,而是根据科研项目的性质和应用前景,采取无偿拨款与资金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此外,要把资助科技事业发展与直接兴办科技机构区别开来,政府本身不宜办那么多的科技机构。从我国来看,改革的方向是,把现有的各级政府部门管理的多数科研机构逐步推向市场,使之企业化、商业化。要建立技术市场和风险投资制度,对于技术的购买和采用,包括政府对军事工业科技的购买和采用,都可以实行招标投标制,以鼓励竞争,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加快科技进步的步伐。

政府如何对待教育。

教育除了对于中长期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之外,对于改善短期国民经济循环,转变居民消费结构,推迟就业年龄,缓解就业压力等,都有显著的作用。基础教育和非基础教育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筹资方式。政府对于基础教育,应当采取必保的政策,不能有任何推托的理由。而对于非基础教育,则鼓励自主办学,多种办学。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国家不花钱或少花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得到很大的发展。一些教育成功的发达国家的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多数都是私立学校,即使公立学校也不是单纯依靠国家拨款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而是有多种资金来源渠道。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应持积极态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就应允许国外机构、团体与国内有关方面合作,创办各种类型的大学和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

政府如何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认识,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状况至今没有改善,甚至呈现恶化趋势,并因此而受到了自然的征罚。1998年中国的洪涝灾害既是天灾,也是人祸,是长江中上游环境植被破坏的结果。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许多国家的政府建立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机制,制定企业排污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企业严格遵守,违反者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开发如森林采伐、海洋捕捞等,实行许可证制度和作业休整制度,甚至发布禁令。政府还通过排污收费,限制污染物的排放,并对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技术、设备、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

政府如何处理社会保障问题。

总的来看,无论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甚至失业保险,政府包、保的比例越少越好。例如,由于市场失效,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医疗等保险制度和机构的运行成本往往很高。欧洲福利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对社会保障大包大揽,有可能产生奖懒罚勤的效果,不利于经济效率提高,而且终究会演变成为政府沉重的负担,阻碍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基本保险十分必要,国家对这部分保险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保证按照规定标准及时支付到位。养老和医疗基本保险的缴费方式,应当是雇员和雇主共同承担,支出与贡献直接挂钩,带有一定的强制储蓄性质。同时要大力发展各种补充保险,规范商业保险,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和社会救济办法,建立起由不同救助形式共同组成、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社会保险体系。

如何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最后,必须特别强调的是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是提高政府效能和权威、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中积极作用的基本保证。建立这样一支队伍,首先是必须建立一种公开、公正、公平录用和竞争的制度,同时政府要给公务员支付足够合理的报酬。根据国际经验,尽管公务员的报酬水平一般不高于企业部门,但应与企业部门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大致相当于企业中等收入水平。公务员工资报酬过低,容易衍生腐败,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有这方面的教训。中国的公务员工资过低问题主要是一个计划经济遗留的实物分配、福利过度和隐性收支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目前面临的主要是认识障碍。此外还要大力推行政府机构改革,在精简机构和人员(包括那些靠国家财政拨款而又不属于公务员系列如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提高公务员报酬水平,同时对公务员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一旦查出腐败分子,坚决将其清除出公务员队伍。还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标准的考核和晋升制度,做到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唯亲,吸引高质量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对现有公务员要定期考评,轮流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对那些考核不合格或业绩平庸的人,要辞退和分流,政府机构不能成为养懒、养闲的所在。

现阶段我国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的市场化。

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全面推进国民经济的市场化,以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无论农业、垄断性工业,还是服务业,进一步推进市场化都有许多工作要做。农业方面,要继续深化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允许和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粮、棉流通,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粮棉购销价格,粮食和棉花企业要真正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完善政府对粮棉流通的宏观调控。在电力、电信、铁路等行业,要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要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坚决停止福利分房制度,实行住房商品化货币化,同时盘活住房存量资产,租售结合,建立住房贷款体系,促进住房建设、运营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尽快把住房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快医疗制度改革,把对个人的暗补转为明补,将医疗支出负担与个人收入水平联系起来。在非义务教育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适当增加个人教育支出比重,加快高等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收费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扩大招生规模。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必须对现行计划投资体制进行改革。目前对投资项目实行的行政审批制,应改为登记备案制,切实做到“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负责”。在新的投资资体制下,投资主体要企业化、多元化。对经营性项目实行企业化管理,竞争性领域要对社会各种投资形式全面放开,自然垄断行业也要改变管理办法,利用改组、股票上市和投资招标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筹资方式要多样化、市场化,特别要加大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的比例,积极发展项目融资等现代新型融资方式,继续鼓励利用外资,用好银行贷款。政府对投融资的调控要间接化,主要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等手段对投资活动进行调控。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不对金融体制进行改革是不可能的。要加快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步伐,改变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多重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银行的信贷自主权,减少对银行贷款的干预,真正确立其金融企业的地位。鼓励地方和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发展,促进银行间的竞争。完善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体系,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率管理。要抓住有利时机,分步实施利率市场化。大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股市规模,改进股票发行办法,建立更加透明的规范化、市场化的股票发行上市机制,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市场,培育机构投资者,改革证券监管体系,加强和完善对证券市场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实现收入分配的货币化。

个人收入分配的货币化,主要是将暗补转为明补,相应增加,个人的主动性和可支配权。在住房、医疗保险和公务用车等方面,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可以预期,类似的改革将节约大量的公共资源,而且还会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

目前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条件已经成熟,关键是要将住房的存量资源与增量资源统筹起来,租售结合,以加快提租,促公房出售,对特殊人群则可以采取“减、免、补”的办法给予照顾。同时,要加快工资制度改革的步伐,将单位建房、买房和管房的费用改为工资补贴并逐步纳入工资。发展和完善住房信贷体系,开辟住房二级市场,使住房建设、流通和消费进入良性循环。

公务用车制度和公费电话中的浪费现象十分惊人,改革势在必行。基本思路是,按照领导干部的级别,核定相应的交通补贴和电话费补贴金额,同时取消单位车队,一般情况下领导干部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只为极少数不适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高级官员配备专车。由单位为领导干部安装的住宅电话也不再敞开使用,而是自己与电话局结算。交通费和电话费包干补贴结余部分归己。单位原有的车队应转变成为独立的运输企业,并可以与原单位签订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或执行公务的长期协议,作为其运输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

建立强有力的财政。

最近几年财税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及其深远意义,无论如何评价都不算过高。然而,财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并没有完成,财政“两个比重”仍然偏低,国有企业、国有银行、社会保障和政府机构改革以及要素市场的发育,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现行财税体制的制约。因此,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起规范的强有力的新型财政体系,是今后几年一项不可拖延的重要任务。

振兴财政总的目标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体系,保证政府能够基本完整地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因此,振兴财政要有着眼大局的系统构想。要在增加政府财力的同时,对财政收支体制进行全面改革,调整和完善各税种,将不规范的预算外、体制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清理和界定各种收费的性质,对其中一部分予以取消,一部分予以保留,一部分则实行“费改税”。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债券的作用。根据国际经验,我国增发国债的潜力还很大。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发债可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用于公共服务支出,甚至可以将一部分资金直接用于补助社会保障基金,把一些企业的职工养起来,而不是让其开工生产积压产品,形成不良贷款。同时,要摆脱计划经济框架的束缚,不能把财政与支援经济建设、举办国有经济过多地联系起来,不能把后者当作财政支出的主要目的,而是要重新审查和划分财政的支出范围,建立相对独立的国有资产投资账户,改进支出管理办法和程序,科学确定财政供养的人员规模,压缩一切不合理开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加快城市化进程。

农村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问题是城市化远远落后于工业化。1997年我国二、三产业产出占GDP的81%,非农就业比例超过50%,而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30%。没有城市化,就没有城市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容易在农村出现畸形消费。此外,我国土地资源十分紧缺,而城市化恰恰是节约土地的有效方式,因为同样规模的人口,集中居住(例如城市)总是比分散居住(例如农村)占用的土地少。当前要实行工业化、城市化与知识经济并进的战略,放宽设立市镇的标准,鼓励乡镇企业到城镇集中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和鼓励农村居民到城镇投资办厂,相应解决家庭户口和子女教育等问题,政府还要通过减税或增加支出的方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城市化创造条件。

我国历史上是农业文明长期占统治地位,城市像大的乡村,或者像许多小农村堆积、排列到一起,集贸市场遍布城市、长盛不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的过程,同时应当是城市文明形成的过程,要注意培育和塑造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文明。否则,与现代化生活相适应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始终会遇到动力不足的问题。

继续推进对外开放。

新形势下进一步利用国外资金、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以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推进对外开放,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要推动外贸工作切实从出口创汇为中心向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转变,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要有计划地进一步降低名义关税水平,以更积极的态度对待进口,尽量多进口一些先进技术设备,保持进出口之间的大体平衡。应当认识到,外贸赤字过大不好,但外贸盈余过多也不一定是好事。要整顿外贸秩序,一方面坚决打击走私和骗税活动,一方面要放开正常进口,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并根据出口情况适当调整出口退税率。要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坚持积极审慎的方针,放宽外资进入的产业领域,包括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同时,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将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转移出去。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体制,切实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下的可兑换,保证各种国际贸易和涉外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进一步改进汇率形成机制,建立起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有管理有弹性的浮动汇率制度。此外,要切实加强对资本项目的管理,严格结、售汇制度,打击外汇黑市交易。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产业的瓶颈制约基本消除,某些基础产品如煤炭、电力、铁路货运等还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供过于求的态势。目前比较短缺的,主要是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今后一个时期,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都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制度与多元投资主体、多种资金来源之间存在矛盾。由于实行行政审批,对民间资金进入基础设施有种种限制,致使相当多的投资主体和投资资金难以大量而迅速地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迟延了基础设施的发展。二是低收益项目回报困难。基础设施的特点是公益性强、基础性强,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限长,产品价格往往受到国家控制,因此许多企业不愿投资或没有能力进行投资。三是一些基础设施属于非经营性项目或公益性项目,筹资渠道比较狭窄,特别是财政缺乏较多的资本性支出,吸引其他社会资金存在体制和政策障碍。四是规划很差。例如交通方面,缺乏一个面向未来的明确战略,对于公路、铁路在综合交通体系中各占什么位置,没有长远的考虑和规划。城市规划与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未能有机结合起来,盖大楼与城市道路、停车场建设不衔接不配套,地下管线做不到统一部署,常常出现挖了埋、埋了又挖的现象。进入居民楼的供电线路和其他设施没有充分考虑居民电力消费增加的需要,新楼房没用几年就需要重新布线。对水资源利用、生态保护、防洪抗灾等方面尚缺乏长期规划和有效对策。

面对既定的问题,政府必须有认真及时的举措。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的第一位的职责是做好规划。在实施扩大内需、增加财政发债、加快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出台之后,各省市仓促拼凑项目,匆忙开工建设,极易留下隐患。这个事实充分说明,我们的中长期规划是非常地薄弱。因此,各级政府都要花较大的精力研究、起草和论证各种基础设施的规划,不断修改、滚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各方面专家对基础设施规划进行评估、论证。在分工上,明确由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综合性的基础设施规划,地方政府负责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有较大自主权。除了少数特大城市的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外,其他中心城市规划可由省一级批准。

第二,要区分行业性质,有针对性地解决筹资途径问题。总体上讲,要根据基础设施不同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引入市场机制,分门别类地提出相应的融资方案,解决基础设施的筹资问题。对于那些盈利能力较强的基础设施,如住宅、增值电讯、收费公路、港口等,要使其融资行为市场化,鼓励其利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到社会上筹资,政府只承担必不可少的责任。对于那些可以自负盈亏的传统垄断性行业,如城市供水、供电、煤气等,要打破政府垄断经营格局,引入竞争机制。对于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可以通过特许权的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经营者。对于目前亏损但可以扭亏为盈、实现保本微利的行业,要研究实行新体制,例如可以借鉴香港等城市的经验,通过多种办法,努力使公共汽车和地铁部门做到自求平衡或略有盈余。对于传统的公益性部门,除了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外,也要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探索新型融资方式如土地批租、出售专营权等,增加收入,加快建设。

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减少一般性建设支出,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在政府财政收入规模既定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政府债券的作用。1997年我国财政收支当年形成的赤字占GDP的比例不足1%,国债余额占GDP的比例不到8%,即使考虑到隐性赤字如银行呆坏账损失和国有企业亏损等,我国的上述比例也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因此,财政通过发债筹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潜力是巨大的。当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的财政赤字都是中央财政赤字,中央财政支出的国债依存度(国债收入与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已经接近60%,是比较高的。可以考虑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从而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限度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减轻中央财政负担,分散风险。地方政府发债规模要与其财政收支规模、经济总量、经济发展速度等指标联系起来,债务收入只能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发债必须受中央财政的控制,还要受地方人代会的监督制约。

第三,要真正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在工程建设方面,早已开始尝试招标投标制度,而且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是,由于政企分开仍然没有完全到位,建筑市场的公开、平等竞争仍然是理想而非现实。在这个领域,最需要的同样是决心而不是其他外部条件。

第四,要切实抓住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如何搞好全国性水利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和环保治理,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几个领域的共同特点是公益性强,直接经济效益差,发展滞后,亟待加强,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在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国家除了集中力量兴建大型水利工程外,也要重视中小水利工程建设,因为中小水利工程遍及全国各地,投资少,建设周期短,受益面广大;除了政府要努力增加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外,当地群众也应集资投劳,还可以扩大以工代赈的规模;除了搞一些应急的、低标准的水利设施(如土石堤坝)外,还要搞一些着眼于长远的标准较高的水利设施(如钢筋水泥堤坝),为抗洪抢险从群众性的紧急动员式的应付办法转变为专门化的制度化的控制体系创造和准备必要的条件。

城市公共交通问题在大城市特别突出,国际经验表明,解决大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发展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和地面轻轨。我们应当尽早尽最大的可能支持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修建地铁和连接郊区的城市铁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和其他交通设施建设,使城市道路面积与城市面积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

治理污染,保护环境,需要各种措施多管齐下。首先,要下决心增加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城镇供水和下水卫生及垃圾处理问题。二是要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限制工业排污。要制定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三是采取一些刺激性措施。对采用无污染技术的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某些税收。四是采取一些援助性措施。对于企业为减少污染而进行的工艺革新活动,政府要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援助。对于林木采伐、水域捕捞等活动,可实行许可证制度。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加强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

各级政府要在职责分工合理、明确的前提下,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扶持。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的交通、能源、水利和环保的建设和发展,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和环保的建设和发展。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要加强统一协调和合作,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浪费。全国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筹措,中央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但地方政府应无条件地承担起相应的土地征划、辅助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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