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_国际金融中心论文

如何成为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_国际金融中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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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金融中心的建设

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首先有一个目标模式的选择问题。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一些资源贫瘠的小岛上实行完全自由化的金融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国银行金融机构,使这些小岛一举成为举世闻名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但是,这类金融中心缺乏内在的经济实力,而仅仅具有一个表面繁荣的金融外壳,实质上是外国银行避税和逃避管制的“避税港”,这种类型的国际金融中心不应该成为上海的目标模式。

在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不是为中心而中心,而是要通过建立一个现代化、规范化的国际金融网点,能够随时准确把握国际经济动向和调动国际经济资源,充分有效地利用国外的市场、技术和资金,以推动上海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因此,上海应该以伦敦、纽约、东京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作为目标模式。这类国际金融中心同时又是国内首席金融中心,它们对外强劲的辐射功能是以国内强大的资金积聚和扩散能力作为基础的。因此,要使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就必须首先使上海成为国内金融中心,这样,才能使上海具有强大的内部资金吞吐能力,从而进一步成为具有对外和对内辐射功能的国际金融中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海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但是,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内金融中心,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成为中央银行货币调控的中心。

任何一个国内金融中心,必须首先是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管理和监督流通从而整个金融领域的神经中枢。上海要成为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中心,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是上海要成为中央银行总部所在地,至少要在上海设立一个具有货币调控功能的地区总部,并赋予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可以参照美国的模式。美国的中央银行总部也不在纽约,但是在12个地区联邦准备银行中,纽约联邦准备银行地位非常特殊。它不仅是地区联邦准备银行的龙头,而且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上述条件的必要措施是,必须对我国现有的中央银行体制进行改革。我国目前人民银行的体制仍然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人民银行地区分部的设置与政府行政区划的设置完全一致,这不仅使中央宏观货币调控容易受到国家行政区划部门的干扰,而且也是造成目前我国金融市场高度分割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使人民银行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必须重新按照经济区来设置中央银行的地区总部,排除货币调控中的行政区划部门的干扰,为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内金融市场创造条件。上海地处华东经济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应该首先在上海设立一个中央银行的华东地区总部。这个总部参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过程,负责上海金融市场公开市场操作,直接管理和监控上海金融市场的资金流通,并通过这个市场辐射全国。这样,上海才具备全国的货币调控中心的必要条件。

作为货币调控中心,上海必须大力发展短期资金市场,其中包括同业拆借、短期票据的贴现和承兑、可转让存单和短期国债交易等。短期资金市场的操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货币调控的基本手段,而且,由短期资金市场决定的短期利率对宏观经济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长期利率的基础,也是调节资金流向从而整个经济活动的主导性指标。上海在发展短期资金市场中,要首先成为华东地区的资金融通中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同业拆借和短期金融工具交易,逐步覆盖整个长江流域,最后辐射全国,争取率先成为全国资金融通中心。在这一过程中,短期利率的形成机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逐步放松对利率和短期金融工具交易的限制,搞活短期资金市场,逐步形成能够反映短期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的短期利率。要争取使上海金融市场的同业拆借利率成为中心利率,成为全国短期资金贷款利率的基础,这样,才能使上海真正成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全国资金融通中心。同时,中央银行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应在上海设立公开市场操作中心,通过在上海市场上发行短期国债,培育和发展短期资金的市场调节机制,为最终实现用经济手段调节货币供给量打下基础。

二、成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总部的基地。

作为国内金融中心,上海又必须是本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总部最集中的地区。在30年代,上海中资银行最多时达到273家,其中83家是总行。而目前在全国性的专业银行中,只有1家的总部设在上海,这与上海的金融中心地位极不相称。因此,一方面,要逐步将一些专业银行的总部迁往上海,使上海的分行升格为总行;另一方面,要发展地区性银行,特别要发展能够包括大上海经济区在内的地区性银行,并将这些银行的总部设在上海。这样,上海作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总部的基地,才具备资金积聚和扩散的能力。

一般来讲,可采取两个办法:一个是行政的办法;另一个是市场的办法。上海要成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基地,应该较少地采取行政的办法,而较多地采取市场的办法。因为,任何一个金融中心都不是行政的中心,也不是计划的中心,而是市场的中心。因此,建立上海金融中心不应该看作是一场简单的建设,而应该看作是一场制度的变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在金融领域的深化。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应该作为上海成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总部基地的酝酿性措施,也应该成为建立国内金融中心的突破口。

目前,我国金融业是高度垄断和高度行政化的产业。银行业由五大专业银行一统天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仍然由国家包办,经营管理与市场严重脱节,效率和服务水平十分低下,这就要求推行金融体制改革,把我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推向市场,使之成为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经营性企业。实践证明,在实行体制改革过程中,产权制度改革是核心。没有明确的产权,银行作为一个企业就缺乏内在约束力和动力。股份制作为一种完善企业法人制度,是产权机制进入企业的最佳组织形式,应该成为国有银行经营体制转变的目标模式。同时,还要允许企业或民间用集资的办法开办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民营银行和金融机构,形成一个具有竞争机制的现代金融市场。只有在形成一个具有竞争机制的、统一的国内金融市场的基础上,上海作为市场的中心才具有真正的吸引力,银行和金融机构自然会将总部设在或迁往上海。

三、成为四大金融市场的重镇。

所谓金融市场,一般是由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构成。毫无疑问,上海必须成为这四大金融市场的重镇,才能成为国内金融中心。作为货币市场的短期资金市场,前面已经指出,它不仅是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上海成为中央银行货币调控中心的关键,其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

从资本市场来看,上海要成为公开市场的操作基地,还必须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其中特别是国债市场。只有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债市场,才能确保公开市场的操作基地从而中央银行货币调控中心的地位。从目前来看,上海率先实行了国债的期货交易,同时,国家已明确将全国国债交易中心设在上海,为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债市场创造了条件。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级市场国债发行工作仍然带有较多的行政因素,影响了国债的流通;二级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国债的品种比较单一,基本上都属于期限较为接近中期国库券,利率期限结构单调,选择范围狭小,这样势必影响国债市场的流动和交易量的扩大。二是国债利率没有市场化,国债利率的制定过于集中和单一,一经确定长期不变,极大地限制了国债市场的扩大。

在股票市场方面,上海已经建成了全国最大的股票市场,但是上海股市仍然不规范。其中有上市公司市场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也有股市的运作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个国家股市的发展和成熟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从现在开始,要对上海股市的建设有一个通盘考虑的长期发展规划。目前的重点应该是规范和完善股市的运作和管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的审核制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并着手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的问题,为上海股市与国际接轨创造条件。

从外汇市场来看,国家已经把外汇交易中心设在上海,这为上海将来成为国际外汇中心打下了基础。目前应该扩大交易品种,逐步开展外汇体制改革的具体业务。逐步扩大中外银行参与外汇买卖的数量,不断完善和规范各种规章制度,促进外汇交易的不断发展。

从黄金市场来看,90年代以来,欧美地区的黄金消费日益削减,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地区黄金消费迅速增长。据估算,中国金饰品的增长率居世界第一,已经成为影响未来世界黄金市场的重要因素。上海在30年代就是当时国际上颇具知名度的黄金市场,具备重新开放黄金市场的基础。而且已经具备了建立证券市场的经验,金融市场和信用制度在不断发育成熟,也为重新开放黄金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上海目前有黄金生产加工企业8家,金饰品销售网点230家,1993年金饰品的销售量达22.3吨,具有吞吐黄金的巨大潜力。因此在上海首先建立一个黄金的消费市场,继而过渡到自由买卖的黄金市场,应该是切实可行的。

隔离型金融中心的建设

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其主要的标志就是拥有大量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否则,国际金融业务就无法开展,国际金融中心也就是徒有其名。世界三大国际金融中心,无一不是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云集之地。例如,伦敦有500多家,纽约有400多家,东京也有400多家。亚太地区新兴的国际金融中心同样如此,例如,香港170多家挂牌银行中,80%以上是外国银行。新加坡经营亚洲美元的188家银行机构中,外资银行机构占121家,外国投资银行占54家。即使在30年代,上海也共有68家外国银行,分支机构超过200家。而目前上海分行级的外资金融机构不到30家。而且,经营规模较小,一般局限于从事外资企业的资金融通和外汇业务以及极少的境内贷款,只能屈身于饭店和写字楼。显然,这离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

因此,要使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使上海成为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云集之地。这也许会遇到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如果要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和多种机构来上海设立分行,扩大经营规模,就必须开放我国的金融市场,让他们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在目前本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还不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情况下,外资银行的涌入势必冲击我国正在发育成长的金融市场,不利于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如果不开放我国的金融市场,不让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就会限制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也就不可能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来上海安家落户。而且,即使一些来上海开业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由于受到经营范围的限制,也不可能在业务方面得到的实质性的拓展,只能成为“写字楼型”的分支机构。解决这一难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也就是要在同时发展国内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的过程中,首先建立一个与国内金融市场相隔离的国际金融市场。

一般来讲,离岸金融业务有两个主要特征:第一,离岸金融业务的对象是非居民;第二,离岸金融业务不受当地政府对本国市场的法令和规章制度的约束。这种隔离化的措施把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完全分开,前者可避免来自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保护国内金融的独立发展;而后者可不受国内金融政策的制约,从外引入的资金仍然运用于国外,通过发展国际金融业务吸引更多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这种隔离将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内金融的发育、成长结合起来,能够更快地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以离岸金融业务为主的隔离型金融中心,必然是在实行金融管制较少、税率较低的地区形成,这就要求对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实行与本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完全不同的政策,如没有外汇管制、不交存款准备金、对利率没有限制、减免税收等。这个中心要求与国际金融市场联成一气,能够处理全球性的资金调拨,对国际资金的流动没有任何限制。因此,隔离型金融中心的建立要求在经营管理方面有着较大的自由度与灵活性,使其在业务活动中受到法令、规章的约束减少到最低限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外国银行的管理和监督。事实上,严格、规范的管理和监督不仅不会赶走外资银行,反而会提高金融中心的声誉,对外资银行更具吸引力。

在上海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从而建立一个隔离型金融中心,首先应该制定一部较为完整的全国性的外资银行管理法规,并以此为纲,对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离岸业务制定出各种条例。要通过一定的法律与监督制度将境外的和境内的两个市场完全分开来。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外资银行,必须设立专营离岸业务的特别帐户,与这些银行的国内帐户严格区别,并且离岸帐户上仅限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外资银行从境外吸入的资金,主要运用于国外,限制境外与国内资金的出入,特别要防止境内帐户资金进入境外帐户,以免造成资金外流。同时,建立一套健全的对外资银行的财税会计报表的稽核制度,严禁外资银行利用总行和分行之间的关系来逃避离岸业务风险。另外,对外资银行也要区别对待,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要根据离岸活动的需要,对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颁发限制程度不同的营业执照。对由于自身经营风险导致的不稳定的外资银行要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免影响离岸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另一方面,以中、外资银行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为原则,要允许本国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在上海建立一个隔离型的金融市场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建立一个“避税港”型的国际金融中心,而是成立一个国际金融业务的窗口,为上海最终建成具有内外辐射功能的国际金融中心打下基础。本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能为这些银行提供一个在国际金融市场锻炼的机会,使之逐步熟悉国际金融业务,提高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率,为金融国际化创造有利条件。

应该强调的是,国际金融市场是一个瞬息万变、风险性极大的市场。政府必须运用法律对国际金融市场进行严格和高效的管理。这种管理并不是对外国银行的限制,而是对可能出现的金融动荡进行必要的防范和监督。严格、高效的管理是一个金融市场正常运转、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开展离岸业务的必要措施。

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

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从而使国内金融中心转变为具有内外辐射功能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接轨,从最根本意义来讲就是市场运行机制的接轨。一个以行政手段为主、高度分割的国内金融市场是无法与一个以市场竞争为主、高度统一的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的。因此,国内金融中心的建设是进行金融接轨的一个内部条件。而隔离型金融中心的建设则是提供了金融接轨的一个外部条件和外在的压力。因此,对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来说,国内金融中心和隔离型金融中心的建设并不是相互隔绝、相互独立的,两者应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同步进行。

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上述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可以逐步使国内金融中心和隔离型金融中心逐步合二为一,最终建成一个具有内外辐射功能的、统一的国际金融中心。

一、逐步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任何一个职能型的国际金融中心都无一例外地实行了本币的自由兑换。上海要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其首要条件也必须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一旦人民币实现了自由兑换,上海的短期资金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都会由于货币可以自由兑换而吸引外资银行和企业直接参与,并注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国际通行惯例,促进它们的发展和完善。同时,贸易结算、国际融资、国际借贷等活动会更加便利,从而必将带动更多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来参与上海的金融活动,加速上海金融市场的进程。最后,人民币能自由兑换,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也就不会遇到本币和外币交易上的障碍,从而为开放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准备了必要条件。

一般来讲,人民币自由兑换可以按照以下几个阶段逐步进行:(1)经常项目有自由兑换;(2)经常项目基本自由兑换和资本项目的有条件的自由兑换;(3)资本项目基本自由兑换。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外汇官方牌价和市场调剂价的并轨和人民币经常项目的有条件的自由兑换。但是,资本项目的基本自由兑换才是实现上海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关键。

二、逐步开放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作为一个具有内外辐射功能的国际金融中心,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必然成为金融市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经营同样的业务,享受国民待遇。因此,外资银行能够在同等条件下经营人民币业务是上海金融国际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志。更为重要的是,开放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还能够产生对本国银行的压力,增强其竞争意识和能力,从而促使金融体制的改革,为实现金融运行机制的接轨创造条件。但是,在目前,我国银行体系还不具备对外竞争能力,过早地开放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有可能使国内业务不正常地流失于外资银行,造成对我国脆弱的金融市场的冲击。因此,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安排,在短期内可部分地放松对外资银行的限制,例如,可在一定范围内按一定的比率,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三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在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规模和范围。

另一方面,部分放开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在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中,人民币与外币大量自由兑换所产生的汇率反映了人民币真实汇价的影子价格,对制定人民币自由兑换后形成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开放本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股权。

允许外资银行按一定的比例持有本国银行的股权、组建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提高我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开发先进的金融工具,实现内部经营机制的接轨,从而提高本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本国金融市场对外国银行的吸引力,能够促使更多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云集上海。在开放本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股权的过程中,可优先考虑组建其他中外合资的金融机构,如中外合资的信托投资公司、合资评估咨询公司、抵押信贷金融机构等,在条件具备时,再开放本国银行股权。在开放本国银行股权时,可先制定一个较低的外国银行持股的比例,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提高这个比例。

四、实现上海证券市场国际化,使上海证券市场成为未来金融中心的龙头。

任何一个国际金融中心,都有自己的龙头市场。这个市场具有高度的国际性和强劲的国际辐射力,处在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地位。新加坡的亚洲美元市场、香港的外汇市场都属于这种龙头市场,发挥着金融中心的核心作用。上海要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也必须有自己的龙头市场,据此带动其他市场的发展。从目前情况来看,香港和新加坡的国际短期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方面已经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具备了规模经济的优势,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有着难以替代的地位。但是,上海凭借国内强大的经济实力,完全有可能在比较短的时期内使资本市场成为上海国际金融的龙头市场。为此,应该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加速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在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中,首先,要大力发展B股市场。B股市场的发育和成长,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目前B股市场的主要问题是市场容量较小,品种结构单一,运作也不规范。因此,一方面,要扩大B股市场的容量。要让全国一些经济效益好、知名度高的大企业的B股上市,其中特别要注重B股上市公司的质量,不仅要经济效益好,而且要有潜在的赢利能力,能够反映我国产业导向,以吸引广大国际投资者。另一方面,要规范B股市场。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为国外投资者真正全面、客观地了解上市公司创造条件,以增加国外投资者的信心。

其次,加快股份企业的内部接轨。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上市股份公司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内部的经营机制尚未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要尽快使股份企业与国际通用的财务会计制度接轨,便于国外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吸引外国投资者入市。

再次,组建中外合资的证券投资公司。一方面吸引外国证券投资机构来我国证券市场,既可吸引外国资金,又可以使国内证券机构逐步适应国际证券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开放本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组建中外合资的投资公司,以吸引国外的机构投资者。开放本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组建中外合资的投资公司,还能够促进证券公司按国际惯例从事经营活动,规范自己的市场行为。

最后,完善法律和加强证券市场管理。要尽快使证券法和有关方面的法规出台,使证券市场有法可依。同时,要改变目前证券市场政策市和消息市的状况,逐步做以法来治理和监督资本市场。证券管理部门要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实行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公开化、公平化和公正化,才能真正吸引境外投资者,使上海证券市场早日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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