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的描述与认知的可能世界--兼论查默斯的二维语义理论_二维论文

内涵的刻画与认知的可能世界——兼评查尔莫斯的二维语义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论文,认知论文,莫斯论文,内涵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835(2007)06—0035—05

一 真

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严格区分了“必然真”和“先验真”。在他看来,前者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而后者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克里普克认为,当人们说一件事情是必然真的,他们的视角是从世界的存在方式这个角度展开的,他们所考察的中心问题是这件事情是否在世界的现实存在方式和其他可能的存在方式中是真的。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我们记住:当人们讨论世界的存在方式时,没有任何“人”的因素涉及其中,即不需要考虑主客二分中的那个主体,不需要考虑主体的意识,不需要考虑主体对世界的存在方式的反映。因此,即使在这种谈论方式中出现了人,那也只是作为客体出现的。在这种谈论方式中也无关语言的什么事情,即使我们经常说一个语句或它所表达的命题是必然真的,那也无非是藉此说明一件事情是必然真的。

对于“先验真”这个概念来说,情况则大有不同。首先,主体的地位被凸现出来。克里普克大概接受这一传统观点——认为先验真理是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被认识的真理。克里普克所指的先验真理当然不是被别的什么东西所认识,而正是主体。在“先验真”的这种讨论方式中,一种包含认识主体和被认识对象的二元关系已经显现出来了。其次,客体的地位下降了。我们这里所说的“下降”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思:(1)在谈论“先验真理”时,人们所关注的中心不再是世界的存在方式,而是根据他们头脑中对被认识对象的反映所作出的判断。应该清楚地区分被认识的对象和主体对它们的反映。想象用圆规作图时的情景:固定在白纸上的圆规的一个脚,圆规两个脚之间张开的一段距离,旋转圆规后在白纸上留下的一道封闭轨迹。这和在平面几何这个概念框架下所讨论的情形——固定一点,取一半径在一个平面上形成的封闭弧线——有什么联系呢?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两者中的差异:圆规的脚再尖也不是一个点,两个圆规脚之间不存在有一条线段,白纸再平也不是一个平面,轨迹再理想也不是圆。事实上,前者是实际存在的事物、是被认识的对象,而后者是概念,是对被认识对象某方面特征进行抽象的结果;前者显示了世界的存在方式,而后者最多也只能说是在一个概念框架中再现了世界的存在方式的某方面特征。无论如何,当人们断定一个“先验真理”的时候,被断定的东西不是被认识的对象,而是一些概念之间的关系。(2)说客体的地位下降并不意味着客体在这种谈论方式中消失。举例来说,当人们说可以根据先验的证据相信圆的不可能是方的,他们所谈论的概念“圆”和“方”是从哪里来的呢?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冒出这样的概念,在一定的意义上概念是对事物存在方式的抽象化。

当然,把概念置于初始的地位并不是没有争议的。看清楚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把“概念”用一个同义语(在我们看来)置换,人们就会看到铺天盖地的批评不期而至。是的,我们指的就是性质。“点”这个概念并不意味着别的什么,而是被一集性质所刻画的:它在几何空间中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没有任何长度、不占据任何空间的。也许一提到初始的性质,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奎因提出的那个问题——初始性质的同一性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会另文处理。然而,需要记住的是,“当我们发展科学理论或其他什么理论的时候,当我们对世界作出什么宣称的时候,我们通常是基于对象共有的相似性把它们划分为不同的类。”[1] 如果不能否认这一点,即对象共有的相似性能够被主体所认识,人们就没有理由否认性质在这个认识的概念框架中的重要作用。即使是根据奎因的语言学习理论,认为没有必要承认性质这类抽象对象的初始性,或者说这类实体的存在,人们也没有理由否认类似性质这类抽象对象在认识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对此,一个有力的佐证是奎因利用分析和综合对普遍词项的习得所给出的说明。无论如何,认识到先验真理是在一个概念框架中依据概念之间的关系而被断定为真的这一点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根据先验的证据相信“圆的不可能是方的”,不是说实体不可能有这样的存在方式使得它既是圆的又是方的,也不是说“圆”的意义蕴涵了它不是“方”;而是说在一个概念框架中圆的不可能是方的,其中圆被描述为围绕着一个固定点画出的闭合弧线,方被描述为四条相等的边构成的封闭图形。

一般认为,语言是概念框架的载体,人们采用各种各样的语言形式把主体对世界存在方式的概念化表达出来。例如,我们即可以用“one,two,three”来计数,也可以用“一二三”来计数。但是这里确实存在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语言框架并不同于概念框架,想象使用二进制计数和十进制计数的区别。人们可以在同一种语言形式中表达出不同的概念框架,也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表达同一个概念框架。

通过前面的论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三类不同的框架——世界框架、概念框架和语言框架,在这三个框架中,分别对应着三个不同的真概念——必然真、先验真和分析真。也许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不区分先验真和分析真,但是基于语言框架和概念(认知)框架的差异性,我们坚持这一区分:一个命题是先验真的,如果它在某个概念框架中是真的;一个语句是分析真的,如果根据其中出现的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内涵)就知道它是真的。奎因曾经提到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分[2]57:

语言的基本差别也许同说话者用音节把世界本身分成事物和属性、时间和空间、元素、力、精神等等方式上的差别有密切关系。我们甚至根本就不清楚,那种认为语词和句法随着各个语言而不同、但内容却固定不变的看法是否合理;然而我们在谈论同义性,至少是全然不同的语言的表达式之间的同义性时,恰恰包含了这个假定。

尽管奎因的这段论述最终是要服务于否定性质存在这个目的的,但是我们从中已经看到语言框架和概念框架之间的区别。

到底世界框架、概念框架和语言框架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描述了三者之间的同构关系(即世界、思想和语言之间的同构)。但是,这种“奥古斯丁图画”,或者说上述的同构关系反映了语言的本质吗?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回答是否定的:语言的本质是它的用法,因此命题的意义是由使用它的规则所决定的。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以及奎因在《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中对同义性的批评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使得表达式的“含义”和“分析真”这个两个概念确实让人担忧起来。有没有可能在分析哲学的传统下重新解释“分析真”这个概念呢?

二 构建性的黄金三角关系

所谓构建性的三角关系指的是表达式的意义(语言学)、必然性和可能性(世界存在方式的模态解释)和理性(包括认知意义和先验性等概念的解释)三者之间的关系①。在意义和理性之间有什么联系呢?通过弗雷格的《论指称与含义》,查尔莫斯总结弗雷格论题如下[3]:

(1)两个表达式“A”和“B”之间有相同的含义,当且仅当,“A==B”② 是没有认知意义的。

同样地,在意义与必然性、必然性与理性之间分别有卡尔纳普论题和康德论题:

(2)两个表达式“A”和“B”之间有相同的内涵,当且仅当,“A==B”是必然的。

(3)一个句子S是必然的,当且仅当,S是先验的。

仔细观察(2)和(3)不难发现,卡尔纳普论题加上康德论题就是当下流行的新弗雷格主义的论题:

(4)两个表达式“A”和“B”之间有相同的内涵,当且仅当,“A==B”是先验的。

在谈到新弗雷格主义的主张时,查尔莫斯指出:“事实上,模态在意义和理性之间架起了一座解释的桥梁。一方面,利用模态概念可以构建出意义概念;另一方面,在模态与意义的这种构建性关系中又结合了模态与理性的构建性关系;最终三者都链接起来。新弗雷格主义的论题正是抓住了意义、模态和理性之间的这种重要联系:内涵作为一个意义概念,它是用模态概念来定义的,而模态概念又是依靠理性而被构建出来的。”[3]

上面给出了构建性三角关系的大致描述。也许有人有这样的一个疑问: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断定一个命题是必然的这种讨论问题的方式应该是与世界的存在方式相关的,那么模态和理性之间又怎样可以建立起一种构建性的关系呢?对它的回答关键在于作出这样一个区分:对模态的其他解释与特定的克里普克式的对模态的解释。克里普克对模态给出一种经典的解释,即从世界的存在方式上去解说一件事情是必然的或可能的是什么意思。有没有对模态的其他解释呢?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克里普克自己也不否认[4]14:

先验真理是那些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被认识的真理。这在我们尚未起步的时候,就引入了另一个问题,因为在“先验的”表征中存在着另一种模态,这就是它被认为是某种可以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认识的东西。这就意味着在某种意义上有可能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认识的东西(无论事实上我们是否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认识它的)。

克里普克在这里所论述的是一种认识方式上的模态。回到奎因的论述,即使是在最理想的假设下,也不能认为每个说话者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一样的。显然,这里又出现了另一种模态,即可能存在有某个主体独特的概念(认知)框架。所谓在模态和理性之间建立一种构建性的关系就是指描述出主体独特的概念框架,描述出针对某个主体的认知可能世界。

事实上,克里普克对这一做法还是持有相对温和的立场的[4]14,40:

弗雷格在两种意思上使用“含义”一词,应对这种做法进行批评。因为他既把一个指示词的含义看作是它的意义,又把含义看作是确定其指称的方式。他把这两者相等同,以为它们是由确定摹状词给出的。我坚决反对第二种假定;最终也反对第一种假定。即使它也许是正确的。

不难看出,克里普克强烈反对的含义的第二种意思,而对含义的第一种意思持有更温和的态度。也就是说,到底是否能够建立某种关于指示词的含义(内涵)的理论,克里普克并没有对这一做法给出绝对的否定。克里普克的这种态度对于理解查尔莫斯的二维语义理论是很关键的,因为可以把“二维”做一个不是太恰当的简单理解:其中的“一维”是克里普克式的可能世界理论,即关注世界的存在方式、关注语言的指称问题;而另“一维”更关注主体对世界存在方式的反映、关注主体的认知框架、关注表达式的内涵问题。

三 二维语义理论:可能世界与内涵

新弗雷格主义必须要跨过克里普克这一关,因为克里普克否认了康德论题。克里普克认为存在有不是先验的必然命题,例如[晨星是暮星]③;他同时也认为存在有不是必然的先验命题,例如[巴黎的标准米尺S是一米长]。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晨星是暮星”是必然的,那么“晨星”和“暮星”有相同的内涵。这一点,显然是新弗雷格主义无法接受的:“晨星”和“暮星”这两个名称的等值是后验的,从而是有认知意义的,所以不可能认为两者内涵相同。查尔莫斯在这事关第一原则的讨论中站在了新弗雷格主义一边,“有这样一种直觉,‘晨星’和‘暮星’(或者‘水’和‘H[,2]O’,或者‘我’和‘大卫·查尔莫斯’)至少在意义这一个维度上是有差别的,相应地,它们在认知和理性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有差别的”[3]。对于查尔莫斯的这段说明,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不能简单地把二维语义理论和新弗雷格主义等同起来,因为二维语义论者不会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在任何情况下,名称“晨星”和“暮星”是都是有差别的,理由是它们有不同的内涵。二维语义论的观点是跳出新弗雷格主义和直接指称论的讨论模式,即在同一个的语义模型下争论名称是否有含义(内涵)和指称、或是只命名对象而没有指称。二维语义理论区分出两种不同的语义模式:一者关心世界的存在方式,在这种讨论方式中,名称“晨星”和“暮星”是没有差别的;一者关心语言在认知和理性中所起到的作用,其中名称“晨星”和“暮星”是有差别的。

回过头来考察新弗雷格主义与克里普克代表的直接指称主义在同一替换问题上的交锋是很有意思的。人们应该怎样对信念语句中的从句进行语义解释呢?是弗雷格所说的思想,还是说是一个对象具有如此这般的性质呢?二维语义论者显然支持了新弗雷格主义的观点:在考察信念语境时,信念从句的内容并不是反映世界的存在方式,而是主体的认知框架中的内容。在查尔莫斯看来,克里普克对表达式的内涵同一所采用的模态解释(可能世界语义理论)会使可想象性(conceivable)和可能性之间出现克里普克—空隙(Kripkean-gap):专名没有内涵并且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指称相同,因此语句“暮星是晨星”是无意义的重言式,“暮星”和“晨星”在认知意义上的差别被抹煞了。克里普克—空隙所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构建性解释的黄金三角关系被破坏了:首先,模态和理性之间的构建性解释关系被破坏了,克里普克所说的一个句子必然真和直觉上说一个句子无认知意义或是先验真,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差距的。从而,意义和理性之间的构建性解释关系也被破坏了,克里普克所说的两个专名内涵同一和直觉上说这两个专名对主体有相同的认知意义,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差距的。我们可以用图1来表示克里普克—空隙所造成的后果,同时也可以藉此看看查尔莫斯是如何重塑这种三角关系的。

图1 克里普克—空隙造成的后果

查尔莫斯在二维语义理论中区分了两种可能性——世界存在方式的可能性和主体可能的认知框架;相应地也有两类不同类型的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存在方式不同的可能世界和认知上不同的可能世界,它们分别用来刻画表达式的两类不同的内涵——模态内涵和认识论内涵(查尔莫斯相应地称之为2-intension或和1-intension)。

二维意义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认为一个句子的真值不仅随着事实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它也会随着句子所意味的东西变化而变化。查尔莫斯区分了表达式的认识论内涵和模态内涵[3]:

这两种内涵对应着两种解释可能性的不同途径。在前一种情况中,人们把可能性解释为真实世界可能会变成如此那般,或者用术语表述为——人们把一种可能性看作是真实的。在后一种情况中,人们会把真实世界固定下来,而把可能性看作世界本有可能变成如此那般但是实际上却没有,或者用术语表述为——人们把一种可能性看作是反事实的。

认识论内涵和模态内涵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查尔莫斯试图通过如下的一个例子给出解释。设想在傍晚的天空中那个发光的天体是地球的一颗卫星,而金星只有在早晨才能被看见。如果从反事实世界(模态内涵)的角度看待这种可能性,专名“暮星”的指称仍然是金星,只不过金星在傍晚不再发光罢了。我们不能因为在那种反事实的可能世界中发现有一个在傍晚发光的卫星,就认为“暮星”的指称变成了那颗卫星。模态内涵所设想的可能性只是一个反事实世界而没有被看成真实世界,因此专名的指称还是只能根据真实世界的情况来确定。如果从真实世界(认识论内涵)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可能性,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专名“暮星”的指称将是那颗卫星,而不再是金星了。因为所设想的可能世界将被看作是真实的,所以我们要根据对“暮星”的认识——晚上发光的那颗星——从被看作是真实的世界中,而不是从当下世界(与我们时空相关的世界)中,挑出“暮星”的指称,即那颗绕着地球旋转的卫星。

如此看来,认识论内涵和模态内涵在看待可能性的主要分歧在于:后者始终把当下世界看作是现实世界,专名、指示词和自然类词项的指称是依据当下世界确定的,因而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都是固定的,而变化的只是这些词项的指称可能具有或不具有某些性质;而前者却把不同的可能性看作真实世界,专名、指示词和自然类词项的指称是依据人们对这些词项的认识、或者说根据它们的意义在不同的可能世界确定的,因而它们的指称是可变的。在这一个维度下,人们根据“晨星”的意义确定指称,而晨星的意义正是通过“天亮前天边最亮的一颗星”这样一种性质描述所赋予的。

根据上面的论述,查尔莫斯有如下结论。首先,说两个名称等值是必然的,当且仅当,这两个名称是必然等值,即它们在所有的克里普克式的可能世界中指称同一个对象。或者按照查尔莫斯的术语,说语句S(例如“a=b”)是必然的,当且仅当,S有必然的模态内涵。由于模态内涵是相对于世界的存在方式这样一种谈话方式而言的,因此名称的模态内涵就是它们在不同的模态可能世界中所指称的对象,而句子的模态内涵就是它们在不同的模态可能世界中的真值。说S有必然的模态内涵就是说S在所有的模态可能世界中都为真。对必然性的解释,查尔莫斯和卡尔纳普的理解是一致的。

其次,查尔莫斯给出了二维语义理论的核心论题:对任何句子S来说,说S是先验的,当且仅当,S有必然的认识论内涵。理解这个核心论点是比较困难的,它即包含认识论上的概念“认识论内涵”,也包含模态概念“必然的”,还包含理性概念“先验的”。我们力图通过两个实例来说明这一论点:(1)对于“晨星”和“暮星”这两个专名来说,它们是否必然地有相同的认识论内涵呢?这是不可能的。请注意认识论内涵和模态内涵的区别在于:模态内涵所揭示的可能性是对真实世界的反事实的理解,这种理解只是发生在对象上的与真实情形不同的状况,在这里用“晨星”命名金星这一过程是优先的;认识论内涵所揭示的可能性是真实世界可能会变成如此那般,在这里真实世界没有任何特殊的地位,因而在这是世界中用“晨星”命名金星这一过程也没有任何优先的权力。查尔莫斯力图在前一种框架中解决名称与它的指称之间的关系,而在后一种框架中解决名称与它的意义之间的关系(这里所说的意义指的是“晨星”意味着天亮时天边那颗最亮的天体)。于是,在认知可能的世界中,“晨星”和“暮星”不一定指称同一个对象,也就是说,天亮时天边那颗最亮的天体和天黑时天边那颗最亮的天体不一定是同一个天体。因此,它们不是必然地有相同的认识论内涵。(2)来看看“单身汉”和“未婚男子”这两个通名的例子。在所有的认知可能的世界中,“单身汉”和“未婚男子”一定有相同的外延。人们不能想象例外的情况,在所有的认知框架中每一个单身汉都是未婚男子。

总结一下:二维语义理论的一个优势是保留了克里普克式的可能世界语义理论的合理内容。想象克里普克所举的那个例子:不论是在真实情形,还是相反的情形中,“亚里士多德喜欢狗”的真值条件就是我们用“亚里士多德”这个名称命名的那个人喜欢犬类动物。只要在指称这一维度上讨论问题,这个句子的真值条件决不会变成我们用“古希腊最后一个哲学家”这个指示词指称的那个人喜欢犬类动物。但是,一旦讨论将涉及信念或者其他的命题态度,那么考虑名称的内涵,考虑它们是如何在主体的概念框架中形成的。二维语义理论的另一个优势是继承了弗雷格式语义理论在命题态度语句的解释能力。无论如何,在我们看来,二维语义理论是一种解释力非常强的意义理论。它对于推进我们对含义和指称的理解是非常有帮助的。与此同时,由于它是在分析哲学的传统下展开讨论的,这种理论十分有利于我们利用逻辑的工具构造关于含义和指称的内涵逻辑系统(其中,构造揭示表达式的认识论内涵的可能世界语义是关键)。

收稿日期:2007—06—16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6YB62)

注释:

① 查尔莫斯对先验性和没有认知意义这两个理性概念的解释是这样的:当一个命题是无认知意义的,那么它就是先验的;反之则不一定成立。例如,数学命题是有认知意义的,但它们却是先验的。

② A==B表示外延相等。

③ [S]表示语句S所表达的命题。

标签:;  ;  ;  ;  ;  

内涵的描述与认知的可能世界--兼论查默斯的二维语义理论_二维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