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探析_以民为本论文

“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探析_以民为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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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胡锦涛同志在坚持全党、全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的同时,强调党的建设“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重申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 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注:胡锦涛:《在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 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年8月23日。),赋予了民本思想新的时代内涵。而在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正式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 的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03年10月21日。);这不仅是对我国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认识的深化,同时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中的人本精神的 深刻反思和理性选择。

然而民本思想与人本理念的内涵颇易混淆,人们对以民为本(民本)与以人为本(人本) 这两个概念的解释至今尚无一个普遍认同的定义,在这种情况下,“最好使用发生学的 定义,解释被定义事物怎样进入科学范围和怎样在那里采取了它们具有的形态”(注:[ 英]F·C·S·席勒:《人本主义研究》,麻乔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2 页。)。本文尝试以此视角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与人类政治文明中的人本精神作对比分 析和相关阐释。

一、“民本”与“人本”思想探源

我国传统的民本观念是相对于君本、官本而言的,其原意是指中国古代的明君、贤臣 为维护和巩固其统治,而提出的一种“以民为国家之本、以民为政权之基”的统治观, 其基本思想主要表现为重民、贵民、爱民、仁民、安民、保民、利民、富民、便民等, 并要求统治者顺民之意、从民之欲、恤民之苦、惜民之力,从而博民之心、取民之信, 进而求王位之稳固、谋国家之安宁。一般认为,民本思想萌芽于我国殷周时期,其词源 肇始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注:《尚书·五子之歌》。)以及“民者,君之本也” (注:《春秋谷梁传·桓公十四年》。)等古训。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注:《孟子·尽心下》。);荀子曰:“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 ”(注:《荀子·大略篇》。),其将君与民的关系提升至“立君为民”的高度;贾谊曰 :“国以民为本,君以民为本,吏以民为本”(注:贾谊:《新书·大政上》。);黄宗 羲曰:“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注: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王夫之 则提出了“君以民为基”、“无民而君不立”的思想。经过历朝历代诸多明君贤臣和思 想家的不断阐述、解析,“民本”逐渐形成和发展成为较系统的国家治理思想。由于时 代及阶级的局限,古代统治者推崇民本思想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是为了维护、巩固及 强化皇权,“民贵君轻”的宣言难以掩饰“君贵民轻”的本质,“君本”为实而“民本 ”为虚;但是古代民本思想中却蕴涵着丰富的治理谋略和政治智慧,揭示了深刻的执政 规律,且在特定历史阶段中客观上发挥了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弃其糟粕、取其精华 ,从我国传统的民本政治文化中汲取合理内核,赋予民本观念以新的时代内涵,并力求 与人类现代政治理念相结合,无疑是我国执政党创造性地发展有中国特色并适应中国国 情的执政理念的宝贵思想资源。

“人本”理念是相对于“神本”、“物本”而言的,最初属于哲学范畴,之后人本观 念才逐渐被扩展到政治、经济和管理等领域。人本观念萌芽于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时 期“人就代替了自然而变成了思辩的中心”(注:[法]罗斑:《希腊思想和科学精神的 起源》,陈修斋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63页。);在晚期希腊哲学研究中,“形 而上学隐退到幕后去了,个人的伦理现在变成了具有头等意义的东西”(注:转引自[英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91页。)。 “人本”与西方人本主义(或译为人文主义、人道主义)、意志主义、实用主义、存在主 义及人格主义等思潮存在着密切联系,关于其词源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大多数学者认 为“人本”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本主义”(拉丁文Humanitas、英文Humanism或希腊文 Anthropos、英文Anthropology等)存在内在联系,人本主义思潮为资产阶级颠覆神权及 打破封建精神枷锁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启蒙运动时期人本思想逐渐系统化,当时的 思想家主要从人的思维和理性的视角,论证人的主体地位、倡导人的主观能动性,并开 始涉及人本伦理及民主法治制度的探讨。时至现代,人本思想发生了重大的理论转向, 思想家们不再纠缠于对人的形而上学式解释,而主要偏重于对现实人的生存方式及生活 价值的关怀,主张从人的现实境遇、内心世界及文化境况等方面研究人的问题,反对在 “人类至上论”的前提下将人类的理性绝对化,且对人的非理性因素予以了重视,并开 始关注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本理论促进了人本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人本 思想在中国古代也有着零星式的闪现,近现代思想家对人本精神的探索日渐增多,20世 纪80年代中国学术界还围绕人道主义问题展开了一次广泛的论争。《哲学大辞典》如此 解释:“以人为本(take people as the dominant factor)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 的本位,把人的生存与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注 :冯契:《哲学大辞典》下卷(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94页。)“人 本”的主要思想内涵是推崇人的主体地位与能动作用,关注人的本质、价值、地位和使 命,强调个体的人的自主、自由、利益、人格、个性、幸福等基本权利,称颂人的智慧 、能力和品德,要求人们在分析、处理和解决具体事务时坚持“以人为目的、以人为根 本”的价值准则,其基本思想体现着对人自身的生存境况及生活意义的热忱关怀。

二、“民”与“人”概念阐释

在探讨“民本”与“人本”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民”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我 们有必要对“民”与“人”这一对概念做出适当界定,因为“没有定义,思维的混乱和 讨论的不相关会达到极为惊人的比率”(注:[英]F·C·S·席勒:《人本主义研究》, 麻乔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2页。),从而笔者试图从词源学意义上对二 者的基本内涵及彼此间的内在逻辑做相关阐述。

据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解释:“(民)作一左目形,而有刃物以刺之。”“周人初 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隶”(注: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科学出版社1 962年版,第66页。),因此民原本指奴隶,后来才泛指不做官的贵族、百姓和平民。在 古代,民有时也泛指人、人类,如“食者民之本也”(注:《淮南子·主术训》。)中的 “民”就如此。一般认为,民的基本含义主要有:(1)人民;(2)从事某种职业的人:(3 )某个种族的人:(4)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的;(5)非军事的。

“人”一词在我国古代是作为象形字被创造出来的,象征侧身而立的人,《列子·黄 帝》中记载:“有七尺之骸,手足之异,戴发含齿,倚而趣者,谓之人”(注:《列子 ·黄帝》。),其含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解释:(1)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 动物;(2)从事某种工作的人;(3)特指别人;(4)每一个人;(5)指人的品质、性情和名 誉;(6)特指人的身体或意识。西方的许多思想家对人的问题也有着诸多论述,柏拉图 曾将人定义为“两脚直立而无羽毛的动物”,亚里士多德则提出了“人天生是政治的动 物”的论断。

在内涵上,人与民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马克思在论述人的本质时特别提及,“有意 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因此广义的 人应该是指相对于物而存在的有意识和思维的类,由此可以将其划分为:“类的个体” 、“类的群体”及“类的整体”。三者在具体的语境中常常有不同的表述,譬如“人人 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中的“人”往往特指“类的个体”之人;“人们”中的“人”常 代称“类的群体”的众人;“人与自然”中的“人”则一般是指“类的整体”之人,此 时人的概念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常常泛指人类。毋庸讳言,具体语境中的“人 ”有时可能兼容上述三者的意义,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在特定场合中具体所指的对象和 偏重点不同而已,在概念上其实并没有超出“类的个体”、“类的群体”及“类的整体 ”的范畴。而狭义上的“人”主要是指“类的个体”的人,具有自主性、独立性及自为 性等基本属性,个体之人以“类的分子”的形式而存在。

广义上的民是相对于君、官、治者或执政者而言的,凡是处于统治视野之下的一切民 众都可以称其为民,如“民贵君轻”及“国依于民”中所提及的民就为此义。狭义上的 民是指某一特定阶层或类别的民,其有地位的差别、种族的差异及分工的不同,如我国 古代的民有“士农工商”之分,柏拉图也曾把城邦中的自由民划分为黄金、白银和铜铁 三类。

三、“民本”与“人本”思想异同辨析

“民本”与“人本”是一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二者在关注对象、目标追求、 价值理念、参照对象及历史作用等方面有着诸多内在差异的同时也存在着客观联系。

1.从关注对象方面来分析

“民本”思想中所提及的“民”,实际上是属于“类的群体”的概念,阶级性和阶层 性是民的实然属性。如黄宗羲所言,“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 乐”(注: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此语境中所提及的“民”一般是指相对 于“君”而言的普天之下的民众,具有较宽泛的群体性意义。在具体历史阶段和社会背 景中,统治者对不同类别和阶层之民的关注与重视程度是存在差异的。譬如在我国古代 ,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以及受“重农抑商”思想等因素的影响,封建统治者所重视之 “民”一般是指从事农业的民众,如“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注:王符 :《潜夫论》,汪继培笺,彭铎校正,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页。)之中的民就如此 ,此处提及的狭义之“民”虽然存在阶层之分或分工之别,但在内涵上却是基于其群体 性意义上的抽象和概括。因此,从广义与狭义的双向维度来考察,民本思想正是对决定 国家政权生死存亡,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的群体性之民的关注与重视。人本思想是以 “类的个体”为关注焦点的,并以此为理论基点和逻辑起点衍生出对人类普遍价值的颂 扬。文艺复兴时期众多思想家呼吁尊重人的个体利益、积极倡导个性解放、极力捍卫人 的崇高地位,被誉为“人道主义之父”的彼特拉克宣称,“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 人的幸福。”(注:《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 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11页。)其言意之中充盈着当时人们对上 帝及天国的极度厌恶,同时也折射出新兴市民阶层对传统天神、君主及教会权威的强烈 反叛,实际是欲通过歌颂人的个体价值进而达到挑战“神权政治”之目的。弗罗姆也认 为:“人道主义伦理学的最高价值不是舍己,不是自私,而是自爱;不是否定个体,而 是肯定真正的人自身。”(注:《弗罗姆文集》,冯川主编,改革出版社1997版,第135 页。)正是基于对个体利益和权利的重视,人本思想才为更多的人所认可和接受,其理 论才得以逐渐传播、发展和完善。

2.从目标追求方面来探讨

统治者遵循民本思想的根本目的是欲通过整合民意,以维护、巩固和强化特定的统治 秩序和社会秩序,进而谋求特定的阶级利益和实现特定的政治目标。一方面,古代统治 者维护统治秩序的政治需要促成了民本思想的产生和完善。在古代的政治博弈中,君与 民始终是以对举的形式存在的,统治者为维护统治就不得不考虑民众的基本需求及民众 力量的变化向度,且认识到了民众对于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性。如周公曾告诫后来的统 治者“治民祗惧,不敢荒宁”(注:《尚书·无逸》。)。唐太宗亦云:“可爱非君,可 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注:《贞观 政要·政体》。)另一方面,从民本思想的基本价值理念来看,“民本”是作为国家统 治观的政治思想形式而存在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国家的产生就是要“把冲突保持 在‘秩序’的范围以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 170页。),“民本”的基本理念体现着对特定政治秩序的维护。譬如,正是从“邦宁” 的政治目的出发,进而才演绎出“民惟邦本”的思想逻辑。又如孟子正是基于“若民, 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注:《孟子·梁惠王上》。) 的认识,然后才提出“制民之产”的富民之策,以求社会稳定。

从整体上考察,“人本”的根本目标主要是对人的个性解放及利益权利的追求,价值 多元、个性差异及利益多样是其必然逻辑。针对中世纪人性被极度扭曲、神权对个人的 严重束缚以及君权对个人高度压制的历史背景,文艺复兴及启蒙运动时期众多思想家极 力倡导人的个性解放,以争取人的基本权利。如蒙台涅指出,“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即 是去学知我们怎样归依自己”(注:《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 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163、55页。)。马克思则 从劳动异化论出发,认为合理的社会制度应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注:《马 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进而达成“对人的本质 的真正占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并认为人只有在自由、自主的创造性劳动中才可能真正实现人的复归和升华。可见, 人本思想的形成是以“价值多元、个性差异、利益多样”的客观现实为基础的,其基本 理念体现着对人的个性解放及利益权利的追求。

3.从价值理念方面来研习

“民本”的基本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重民贵民。“敬天保民” 、“民惟邦本”、“民贵君轻”、“立君为民”等古训表征出对民众的重视。《左传》 从国家兴亡的高度阐述了“民”的重要性,其中曰:“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 神。”(注:《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李觏认为:“民之所归,天之所右也;民之所 去,天之所左也,天命不易哉!民心可畏哉!”(注:李觏:《安民策第一》,《李觏集 》,中华书局1981版,第168页。)其二,爱民仁民。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的爱 民思想;王通曰:“不以天下易一民之命。”(注:王通:《中说·天地篇》。)朱熹则 认为“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注:(元)脱脱:《宋史·朱熹传》。)。其三,安民保民 。《尚书》中云:“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注:《尚书·梓材》。)程 颢、程颐曾曰:“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注 :《河南程氏文集》卷5,《二程集》(二),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31、 511页。)并认为“安民之道,在于足衣食”(注:《河南程氏文集》卷5,《二程集》( 二),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31、511页。)。再之,“利民富民”。孟子 曰:“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注:《孟子·尽心下》。)王夫之主张“ 宽以养民”(注:王夫之:《读通鉴论》卷8。),唐甄提倡“足食以养民”(注:唐甄: 《潜书·考功》。)。

“人本”主要坚持“以人为目的、以人为根本”的价值准则。其一,推崇人的主本地 位和能动作用,肯定人的价值、尊重人的人格。普罗太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 (注:《普罗太戈拉著作残篇D1》,《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 教研室编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138页。),庞波那齐称“人是万物中的上选 ”(注:《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 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163、55页。),皮科宣称“人是一件大奇迹”(注: 《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 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163、55页。)。其二,颂扬人的自由,呼唤个性解放,追求现 世幸福。伊壁鸠鲁学派崇尚个性自由的“快乐人生”;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 是生而自由的”(注: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3月修订第3版,第4页 。)。马克思甚至还提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注:《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版,第273页。)。其三,称颂人的能力和品德 ,歌颂人的理性和理智。蒙台涅提出,“知识的性质是伟大而有用的”(注:蒙台涅: 《散文集》,转引自《西方思想宝库》,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第382页。); 培根认为研究真理、认识真理和相信真理是“人性最高的美德”(注:弗·培根:《培 根论说文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页。),并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注:培 根:《新工具》,转引自余丽嫦《培根及其哲学》,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0页。) 的至理名言。

4.从参照对象方面来考察

在政治关系中,民与君、民与官以对称的形式而存在,因此民本主要是相对于君本及 官本而言的,并由此在理论上建立了“民贵官轻”的政治伦理关系。君本主要是指一种 “以君为中心”、“君贵民轻”的专制思想;如古代曾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 之滨,莫非王臣”(注:《诗经·北山》。)及“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注:《 尚书·洪范》。)等言辞;持君本思想的人认为君民之间为主奴关系,并认为君王位居 至高无上的地位,君王拥有生杀予夺之权、享有土地俸禄之利。“官本”主要是指一种 “以官为本位”、“官贵民轻”的政治意识;在以“官本”为主导价值观的政治环境中 ,“官职大小、官阶高低、官品大小”成为衡量人们社会地位、政治身份高低及个人价 值大小的标准,民众则被降至为次要的地位。“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及“上智下 愚而不移”等言辞中体现了“官贵民轻”的思想逻辑。民本是与君本和官本相对的,如 《淮南子》中曰:“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注:《淮南子·主术训》。),在 理论意义上此处的“民”居于根本的地位,而“君”的地位退居其次。

本质意义上,“人”是相对于“物”而存在的有意识和思维的“类”,人本是相对于 神本及物本而言的,并由此在理论上建立了“人主神次”及“人本物末”的主客体关系 。在人类社会初期,由于受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智力发育不成熟、科学技术不发达等 因素的影响,人往往遭遇自然界的异化,“物本人末”成为客观现实。在以阶级和国家 为基础的社会中,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存在,此时的人又可能遭遇社会的异化 ,人在现代社会可能失去自由、个性及创造性等人的基本价值追求,“人是机器”这一 哲学命题的提出,客观上反映了人被物化的社会现实。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异化主要表现 在:劳动产品、劳动活动、伦理道德及人对人的异化。进而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 会“物的世界的增殖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页。)。正是基于对人被神压制 、人被物异化的社会现实,人本思想的倡导者竭力反对神本和物本,并由此提出了一系 列人本价值准则。

5.从历史作用方面来评介

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虽然存在固有的阶级局限性,但“民本”思想中却揭示了深刻的 执政规律,并发挥了客观的历史作用。其一,顺应了民意、约束了专制权力。一方面, 统治者主动以“民本思想”自律,谨慎运用权力。如李世民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 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注:《贞观政要·君道》。) 。另一方面,众多思想家及民众要求统治者从民欲、重民意,以“民本”约束“君本” 和“官本”。其二,维护了社会秩序,保持了国家稳定。我国古代统治者常凭借“礼法 ”来维系“以民为本”的国家统治观,并通过政治社会化的路径强化了民本理念,从而 缓冲了民与君、民与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政治矛盾,这有利于整合民意、减少民怨。其 三,加强了文化认同、巩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国家统一。统治者主动推行民本思想, 这在客观上促使了统治者与民众之间在政治心理上的相互容纳,同时亦促进了不同民族 之间在政治价值观及政治伦理观上的彼此认同,从而为加强各民族的交流、促进民族融 合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文化支撑。

在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本思想有着独特的历史作用。其一,肯定了人的主 体地位、颂扬了人的个性解放。古希腊罗马时期、文艺复兴时期、启蒙运动时期以及后 来的诸多思想家竭力倡导人的身心自由、现世享受和个性解放,极力捍卫人的主体地位 。其二,颠覆了封建神权、促成了民主法治政治。文艺复兴时期,新兴市民阶级以“复 兴古文化”为口号、以人文主义为思想武器,竭力反对封建神学和禁欲主义,强调人的 自由、平等、尊严、个性、幸福等基本权利,这种人本追求在反神学束缚、反教会特权 及反封建统治的政治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启蒙运动时期,一些思想家以人本 主义为理论基础,提出了社会契约论、三权分立说、人民主权说等政治思想;随着资本 主义的发展及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人本主义逐渐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及等级制 度的指导思想,并演绎出对民主法治政治及宪政体制的追求。时至近现代,人本思想作 为一种价值理念深深渗透到了许多西方国家的政治及社会生活之中,并在心理层面内化 为人们的普遍价值追求。

6.从相互联系方面来探究

客观上,民本与人本亦存在诸多联系。首先,从民与人之间的内在涵义方面来分析, 人的外延比民要宽泛。民是作为群体性意义上的人而存在的,因此相对于神本、物本而 言的人本思想理应包含对民的关注,在国家的治理过程中,人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必 然要考虑并满足不同群体或阶层的民的合法利益和权利,因此要求统治者或执政者以民 为本也就理所当然。其次,从民本政策的落实路径及民众利益的实现形式方面来考察。 民本政策最终要溯及和落实到“民之中”的个人,因此这就要求统治者或执政者不能片 面强调集体、阶级、国家的利益而无视个体人的合法利益和正当权利的实现。再之,从 人道主义的国际通则方面来看,我们在强调以民为本的同时,也必须将“民之外”的个 人纳入人道主义关怀之内,对人成其为人的起码尊严、人格等基本权利予以关注和重视 。例如,即使是犯人也应该给予人道主义的尊重,对他们的基本权利也不应漠视和忽略 ,“罪犯可杀而不可辱”也就在情理之中。最后,从扩大民意基础、巩固执政合法性的 角度来分析。由于在具体历史时期和不同社会制度中,民众的利益会发生分化和重组, 因而民的实际阶层或阶级代表范围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统治者为巩固执政合法性, 在保证“民之内”的个人的权利充分实现的同时,也有必要将以前“民之外”的某一层 适时纳入民的范围之内,从而以扩大民意基础,这也要求我们必须以“以人为本”的姿 态尊重这一部分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四、“民本”与“人本”的当代结合

在本质意义上,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应是“权力主体”的“民”,“人”应是“ 权利主体”的“人”,“群体性的民”与“个体性的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性和统 一性,况且“民本”政策最终要落实和惠及现实中的社会个体,因此在进行国家治理的 过程中执政党有必要树立“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相结合的新型执政理念。

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民本”与“人本”的结合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 。毛泽东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 力”(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等“民本”之言 ,其所提倡的以民为本的群众路线,为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巩固社会主义新生政权及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然而毋庸讳言,在建国之初及其随后 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受极“左”错误思想、个人崇拜意识及复杂的政治环境等主 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理论界和学术界往往很少独立于集体、阶级、国家和群众来考 察人的问题,从而把人的社会属性和阶级性绝对化,忽视了人的自然属性及个体性,人 的个体权益常常不被重视;在“文化大革命”等特定历史阶段,民众合理的个人欲望、 个人需求、个人利益、个性自由等基本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被绝对的阶级政治和单纯的组 织利益所置换和架空,从而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严重地阻碍了 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由此可见,片面地强调“民本”而忽视尊重个体的人本理念其实 并不能真正达到惠民之目的。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否定了“阶级斗 争为纲”。“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为人本思想的探索和研究提供了学术空间和社会氛 围,随后的改革开放使人的个体利益和价值逐渐得到尊重和重视。在邓小平看来,培养 人的自主意识、塑造人的独立人格、实现人的思想解放,对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 至关重要的,并认为“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 没有希望。”(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3页。)正是在“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的感召下,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逐步得以打破,20世 纪80年代中国学术界围绕人的本质、价值及人性等人学的基本问题展开了一次广泛的论 争,这次论争虽然因为复杂的原因而告一段落,但是人文主义、人道主义、存在主义等 人本思潮为更多民众所熟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启发了人们的人本思维。随着市场经 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的个体权利日益得到尊重、人的主体地位逐渐得以加强, 同时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也为尊重人的个体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本的基本理念开 始向民本思想中渗透。

江泽民提出“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 本力量”(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页。) 。同时强调:“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 的全面发展。”在这一历史阶段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权状况日益改善,我 国政府还以积极的姿态加入了多个旨在保护人的基本权利的国际人权公约。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民众的利益出现新的分化,人们的价值观日趋多元 ,人们的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正是基于对这 种客观社会现实的理性思考,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提出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发展观。这不仅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战略、发展方式及发展道 路进一步深化认识和创新思想的结晶,同时也是对“人本”价值观念深刻反思和理性选 择的结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强调“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坚持以人 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注:《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日报》2004年9月27日。)这些思想是对“ 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相结合的新型执政理念的探索和实践,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执 政理念的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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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探析_以民为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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