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逻辑的辩证法与认识论的统一--广义逻辑的十大理论_同一律论文

论辩证法、认识论在逻辑基础上的统一——普通逻辑十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逻辑论文,认识论论文,基础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35(2001)01-0004-05

一,普通逻辑是思想解剖学的论证逻辑

普通逻辑是思维成品——思想的解剖学研究。如一篇论文就是一个论证,可分解为推理、判断、概念;反之是组合过程。普通逻辑体系是思维整体与部分间的分与合的静态逻辑。

普通逻辑就是论证逻辑,是论证的工具。普通逻辑主要起源于论辩说理,至今以论证为语用。它要求人们发表意见时,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摆事实、讲道理、打比方,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培根说:“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1](P180)

普通逻辑后来倾向自然科学。只讲真假,偏重必然的演绎。而人类社会是权力、金钱、武力、党派、民族、鬼神、情感等多元因素作用下的集合体,充满是非、善恶、美丑。谎言不等于错话,偷换可能是机智。为社会建立逻辑机制,让理与法成为最高权威,也应是逻辑义不容辞的神圣任务。

二,逻辑形式是思想的内在的深层结构,是思想传递与交际的工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逻辑形式是服务于论证的工具。

思想反映客观事物,研究思想要参照客观事物;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形式,研究思想要借助语言。语法是语言的逻辑,是语言的内在的深层结构;逻辑是思想的语法,是思想的内在的深层结构。逻辑形式是思想传递与交流的工具、是思想的“密码”。逻辑研究就是“破译”思想的“密码”。逻辑的工具性表现在:

(一)稳定性:三段论是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思想的逻辑形式,仍适用于今日全世界人类。从汉语看,汉字的音、形、义都有极大的变化,而语法的变化最小,逻辑使然。

全民性:由于地域、历史、民族等原因,人类的思维方式与语言有很大差异,如(二)西方人长形式思维,中国人长整体思维,但逻辑形式超越这种种界限,它是全人类共有共通的思维工具,一视同仁为全人类服务。不同语言间可以互译的根据,就是逻辑相同。如果逻辑不同,人与人间思想就根本不能交流。古代中国有名辩学,古印度有因明学,它们与古希腊的逻辑学互不相谋,研究表明,它们间是相通的。

(三)自发性:逻辑形式是隐在语言背后的,人们在学习语言、明白事理的同时,也大体掌握了逻辑,能辨别一般逻辑错误,写出逻辑严谨的文章。

(四)可操作性:欧几里得最先操作亚氏三段论,构造了影响全世界的《几何原本》。系统学习掌握逻辑,才能自觉运用,避误辨谬。

三,事物、思想与语言

思想反映事物,语言表达思想,语言又指称事物。这是一个三角关系。还有一个外三角关系:语言促进思想的发展,思想创造新事物,新事物又丰富了语言。内三角是认识世界的,发现的,外三角是改造世界的,发明的。人的主观能动性既表现在内三角,更表现在外三角。

四,逻辑规律是论证的规则

同一律要求论证时“思想的首尾一贯性”[2](P376),即组成论题的基本概念,前后要保持外延的一致即相等,其逻辑方法就是定义与划分。同一律的A=A,与定义的Ds=Dp都要求外延相等。定义是同一律的基础,同一律是定义的抽象。违反同一律,“偷换概念”的结果就是外延的不相等。在概念使用时,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出现歧义偷换:文不对题,后语不搭前言,出尔反尔,颠三倒四等。思想混乱,必然影响交流,达不到说服他人的目的。故作文的第一要义是“审题”,“跑题”是写作大忌。

《墨辩·经下》有“通意后对。说在不知其谁谓也。”就是要求辩论时,“概念明确然后回答,原因在于语词有多义”。[3](P250)窥基的《因明入正理论疏》有“共许成就”说,是说立敌双方对论题(宗)的主项与谓项(宗依),只有在理解同一情况下,才能展开辩论。意不通,不能共许的对,争论的似是同一话题,实不是打交手战,是无效的对,有违同一律。同一律只是论证的规则。

矛盾律与排中律是从否定方面支持、强化同一律的。

徐庆凯说:“逻辑的要领,一言以蔽之,就是:思想要确定。”他说:“在回答问题、讨论问题和进行反驳的时候,彼此的思维对象要互相一致。回答问题不能答非所问,‘王顾左右而言他’;讨论问题不能你说东来他道西,漫无中心;反驳别人要防止交不上锋,对不上号,甚至把显然愚蠢的思想强加给对方,然后加以反驳。”[4](P7)这是同一律的真谛,自然科学要严格遵守,但社会生活中常发生“王顾左右而言他”等类事件。

逻辑规律的性质或作用,多被夸大了,有人说它“既是事物的规律,也是思维的规律”。[5](P321)有人说“遵守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和规则是保证我们的思想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必要条件。”[6](P39)是否遵守同一律,是思想交流能否正常进行问题,这与认识正确与否是两码事。认识正误,是论题或论据问题;只要表达时不偷换,就遵守了同一律。同一律也能为错误思想服务。在认识过程中,对概念或判断的理解有变化,才能发展理论;认识的任务,就是要破已有的同一(定义),在新的认识基础上,下新的定义,建立新的同一。否则就没有创造可言。强将论证规则解释为认识规律、事物规律,是极左的误导。

五,是充足理由律,还是共许律

一般而言,说理要有充足理由,如上升为充足理由律,就值得研究了。演绎推理的规则,可以保证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但保证不了前提的正确性(著名的公理体系平面几何与牛顿力学的公理都出过问题);类比与归纳推理连形式有效性也保证不了。“毛泽东说,什么充足理由律?我看没有什么充足理由律。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理由。哪一个阶级有充足的理由?”[7](P137)

普通逻辑的论证,是独角戏,自拉自唱,不考虑对象。周礼全已提出逻辑的“有效交际”理论,讨论了“说话者S如何传达”才是准确、成功的传达,“听话者H如何理解”才是准确、成功的理解等等问题。[8](P503)这样,论证理论由表达一方的自语,发展到多方的交流,由论证形式研究发展到论证目的、效果的考察。论证的目的在说服他人,对方对你的论证承认、接受,点头称是,取得共许,才能取得共识。有时三言两语他人就信了;有时挖空心思,反复说理,他人就是摇头,何为充足理由?争取共许是一切论证的共同追求,论证的规则,应该是共许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都是保证共许律的。逻辑论证就是在基本概念(论题的主项、谓项)、基本论据(最初论据)与推理形式共许基础上,争取论题的共许。反驳就是因为在此三方面有不能共许之处。

有人认为:“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命题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思维过程。”[9](P340)论证不完全是求真,还有善与美。这定义是倾向自然科学的,定义过窄。

六,关于虚概念

普通逻辑概念理论,仅是部分名词表达的类概念的理论。且不说名词外的其他实词、虚词是否表达概念,就以逻辑承认的虚概念而言,该如何认识,争论未休。虚概念有两类:

(一)发现的:认识世界过程中的虚概念,一般有认识对象,误认的很少。

如“纯金”。地球上不存在百分之百的纯,但没有纯,就没有不同程度的不纯,如24K金。这是自然科学研究绝对需要的。

如“经络”、“野人”。有人说有,有人说无。“外星生命”,已从科学幻想,进到科学探求,但至今未发现。这是新事物的发现推想。“哥德巴赫猜想”,是对素数的不完全归纳,没有最后证明。这是事物规律的发现猜想。这都是认识过程中事,虚实待定。

如“燃素”、“以太”。只有此类是认识误入歧途。

(二)发明的:改造世界、创造理想世界的虚概念,没有直接的认识对象。这是人类主观能动作用的领域。

如“共产主义社会”,现在尚没有,有人信未来会有。人总是有理想的,有人想当将军,有人想娶美女,理想调动了多少人的积极性。当然有的是虚妄的,甚至是有害的,如“大跃进”。

如“千里眼”、“顺风耳”,是人类为突破时空局限而萌生的梦想,科学早已发明了望远镜、电话、收音机。

如“康熙大帝”(小说)、“孙悟空”、“阿Q”、“大观园”。不管生活中有无原型,都是小说中的虚构事物,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名实相符的存在。但舞台、银幕上可以准存在。

如“鬼”、“神”。从诞生过程说,“孙悟空”与“鬼”同。但神话与宗教的社会意义不同。

如“永动机”。大约不会造出,虽然有人还在努力。

如“方的圆”,存在矛盾,逻辑与常识都通不过。

虚概念有的属自然科学,有的属人文与社会科学,真假外,还有是非、善恶、美丑问题。研究虚概念,不可回避复杂的社会问题如宗教;更不能只讲发现类的(客观有无反映对象),忽视发明类的。“中国宇宙飞船”在1999年11月20日前,是虚概念,现在是实概念了。“中国载人宇宙飞船”现在是虚概念,转化为实概念,已指日可待。今日人类面对的人化自然,都是由虚概念转实的。

普通逻辑的概念定义一般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如从为科学概念下定义计,无不妥。但如从认识过程计,如概念“地”形成古老,至今也很难说已达到本质认识。对“天”的认识,也是望远镜发明后的事。脱离感性认识就进入理性认识,抓住本质,是不可能的。黑格尔的知性认识与抽象概念说,是有根据的。概念初形成时,仅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将此事物与彼事物区分开来,故概念是抽象的,知性的,勉强定义,多不可能达到理性,科学史上的概念定义发展变化大矣,逻辑学的定义就不下百种。如以为只有达到理性与真理,才能形成概念,这是有违常识的,更不能解释虚概念。

虚概念的形成,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明显。虽然也基于反映,但或对众多事物属性有了综合,如“孙悟空”有猴性,也有人性;或任想象驰聘,虚构出理想世界的事物来,如“阿Q”、“大观园”;或据原理设计出世上从来没有的事物,如“中国载人宇宙飞船”。以实概念理论套虚概念,是虚概念研究中的理论错位。普通逻辑的概念的理论要发展,虚概念是个突破点。

七,因果关系与条件关系

在普通逻辑里,探求因果属归纳,条件关系(假言)属演绎,风马牛不相及。因果关系是或然的: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等;条件关系是必然的:有或没有p条件,就有或没有q结果。但例证是相通的:良种是丰收的原因之一,也是丰收的必要条件。

探求因果的穆纳五法,又称消去归纳法:消去的是非因果关系因素,剩下的就是因果关系了。命题逻辑的真值表也是一种消去:消去或然条件,剩下的就是必然条件了。只要假设真值表中的两事物现象p与q间,已知有因果关系,或然的因果关系,立即转化必然的条件关系:

p真q真,p就是q的充分条件;p真q假,p就是q的负充分条件,p真q真假不定,p就是q的非充分条件。它类此。还有必要条件,负必要条件、非必要条件;充要条件、负充要条件、非充要条件。条件、负条件皆必然关系,非条件是或然关系。非必要条件可与充分条件结合为充分非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可与必要条件结合必要非充分条件,只有非充要条件是纯或然的。

关于因果与条件间的关系,瓦托夫斯基在《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的“消去归纳法:米尔准则和条件逻辑”[10](P309)节,江天骥在《归纳逻辑导论》[11](P66)中,张家龙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归纳逻辑》[12](P267)中,都有讨论。据《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的注释,关于这种条件逻辑的讨论,早在1930年,普通逻辑至今不察。

一般认为,演绎的大前提是归纳来的,这对类逻辑是好理解的,但假言推理的前提怎么来的,有人说“这是个有逻辑科学以来就使无数逻辑学者伤透了脑筋的老大难问题。”[13](P14)这里的回答,不知妥否?

八,从同一律展开

同一律的A=A,可展开为A=B+C,这就是定义:A是被定义概念Ds,"B+C"是定义概念Dp,B是属概念,C是种差。概念的属种关系又是怎么来的呢?

事物属性感知的积累,属性的同异现象引起先知关注。辨异求同的不完全归纳的结果,就可产生类概念。如下表:

a、b、c、d类间,为属种关系;b属性是b类与非b类间的种差。为b类定义就是:

b类=b属性+a类

定义的再抽象,就是同一律。

九,推理链:类比、归纳与演绎的整合

普通逻辑的推理,是按演绎、归纳与类比的轻重、主次次序排列的,从认识过程看,推理该如何定位呢?

如从认识过程考查归纳建类,归纳前,应有类比。人在实践中,对事物属性的认识,开始是直接感知的,当感知甲事物有p属性,再接触乙事物时出现念头:乙事物是否也有p属性呢?这是类比猜想,人类的意识自类比猜想萌生。(当时还没有类呢!“类比”是后来逻辑家的命名:因明称喻,墨辩称类或譬,亚氏称类推或例证。)对事物属性认识的积累,归纳猜想才可能萌生,类意识出现,个别发展到一般,具体的感性认识发展到抽象的知性认识。再实践时,“一般”就能起指导作用,去解释、规范个别,演绎才出现。由于此时“一般”的或然性,解释不了个别时,事物的新属性的发现,正是对“一般”的检验、校正、丰富与发展,促进“一般”逐渐完善,趋向理性认识(规律、真理),对事物的认识由抽象走向具体。事物的规律就是如此这般被发现的。科学定义,此时才能产生。实事求是的“是”就是通过这样的逻辑道路“求”得的。

类比、归纳、演绎的组合,可命名为推理链,正是认识的辩证发展之路。推理链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发展的,类比——归纳——演绎,与个别——一般——个别,实践——认识——再实践,感性——知性——理性,具体——抽象——具体,否定——肯定——否定、量变——质变,都是一致的,辩证法、认识论,在逻辑基础上统一了。

类比的成败,在客观是否存在“一般”背景;归纳的成败,在“一般”背景的范围(论域)界定,如超出归纳域必失败;归纳结论的或然性,必然传递到演绎前提,从认识过程看,推理的或然性是绝对的,没有类比、归纳,就没有演绎;演绎的形式必然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仅在数学等少数学科有特殊价值。在人文与社会科学中,演绎是教条主义的逻辑基础,文革中,“梁效”文章演绎出了什么?

推理链运行相对静止后,科学理论相对成熟(普通逻辑的演绎,正是在此背景下的使用)。理论成熟后,就转化为知识,趋向封闭与保守,会导致迷信盲从、新老八股、教条主义。谁能推动推理链的再运行,谁就会有新的发现。

十,整体逻辑:命题逻辑的整合

普通逻辑主要是类逻辑:从属性类比,到不完全归纳、三段论。与类逻辑相应的类科学是动物学、植物学等。

事物不仅是类,首先是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普通逻辑没有整体逻辑。但普通逻辑有探求因果五法,有复合判断及其推理(命题逻辑)。它们的整合,正是整体逻辑。

事物整体的部分间,是联言关系;事物都有功能,整体与功能间是假言关系;多功能间是选言关系。整体逻辑的逻辑式为:

S(a∧b∧c∧……n)→G(G1∨G2……Gn)

S是事物,a、b、c、n是事物整体的组成部分,G是功能,G1、G2、Gn是多功能的组成部分,"∧"是联言,"∨"是选言,"→"是充分条件。整体完整,功能正常;功能出现障碍,反从整体或部分找原因;功能完全丧失,整体死亡(生物体)或报废。

整体逻辑也有推理链。从整体类比,到探求因果(一次消去)、探求条件(二次消去),再到假言推理,又是一条推理链。

整体逻辑是科学发明的逻辑基础。演绎推理的发明功能往往为人忽视。没有杠杆原理,就没有现代的起重机械,发明设想是据相关原理演绎来的。有了发明设想,再设计、制造、组装、试运用,功能实现,发明成功;功能有问题,反查机械的零件、组装,直到原理。

与整体逻辑相关科学如人体解剖学,普通逻辑。西医就是建立在人体解剖学基础上的,医生都熟知人体。没有整体观的医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好这病,导致那病,不是好医生。

结论:普通逻辑的发展方向——认识逻辑

普通逻辑体系形成,有一个纯化与泛化的过程。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不是单纯的逻辑。为授徒,从中抽取出一些内容,形成普及的教材框架。后不断有所增减,其一是摆脱心理因素、认识内容,后倾向必然的演绎,是纯化之路。而引进探求因果方法、假说、以至反映论、交际等,则又是联系认识与心理的泛化之路了。普通逻辑的最高纯化结果就是数理逻辑,而科学逻辑、交际逻辑使泛化倾向得到加强。纯化与泛化共存于普通逻辑中,很不协调。站在纯化立场,说类比、归纳属科学方法论,不是逻辑,甚至要以数理逻辑取代普通逻辑;而泛化的实质是要把逻辑转向认识过程的考查,逻辑本来就有认识与心理的倾向。普通逻辑本是思维解剖学的静态逻辑,认识逻辑就是思维发生、发展学的动态逻辑。

科学概念多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泛化持广义,而纯化持狭义,各自扬镳,分工协作,共同推进逻辑科学,才是值得提倡的百家争鸣精神。“逻辑”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不是商标或专利,非某些人可以独享。

列宁说:“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14](P67)普通逻辑不是认识的学说,认识逻辑才是列宁的逻辑思想。

周礼全说:“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是以辩证的方法来研究思维形式在认识过程中的内容、联系和方法。”黑格尔把“当时的传统逻辑中所有的思想形式(逻辑形式)都容纳在‘主观性’中”,“排列成一条龙,由第一个思想形式一步一步地辩证发展到最后一个思想形式。”[15]黑格尔自称其逻辑是思辨逻辑,实是认识逻辑。“辨证逻辑”提法始于恩格斯。但有人说应该译为“辩证的逻辑”,不是恩格斯对学科的命名。[16]辩证逻辑无疑是从指导思想的命名,如从研究对象看,是研究认识过程中的逻辑,该命名为认识逻辑。中国辩证逻辑家有的一直关心认识过程的逻辑研究,如张巨青说:辩证逻辑的“研究方式是从认识发展的辩证法来考查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17](P37)金顺福说:“辩证逻辑就是研究思维辩证运动的逻辑。”[18](P23)

普通逻辑传入中国已百年,经历了三次大论战,其话题不变:辩证法或辩证逻辑与普通逻辑的关系问题。这问题至今没有理清。不争的事实是,1951年苏联逻辑问题讨论后,辩证逻辑与普通逻辑的联系被人为斩断,这明明是极左思潮的干扰,中国逻辑家至今仍奉为金科玉律,逻辑界至今没有批判,普通逻辑也因此被封闭了50年。“普通逻辑向何处去?”是逻辑界十分关心的话题。引进数理逻辑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但数理逻辑仅是演绎一枝的发展,而认识逻辑要谋求普通逻辑整树的繁荣。从30年代的综合逻辑(林仲达)[19],60年代的统一逻辑(金岳霖)[20],到80年代的“三统一”逻辑(马玉珂)[21],实质都是倾向认识逻辑。

认识过程一般分为三阶段:信息输入的接受(听与读)、信息整合的创新(发现与发明)、信息输出的表达(说与写)。普通逻辑的论证仅是表达,接受是接受论证,普通逻辑也可适用(文章分析)。认识逻辑的研究重点仅是发现与发明的逻辑。普通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理论是认识逻辑基础,要作贯通的考查,再按认识过程重新为它们定位,推理链就是一种编排。认识逻辑研究的更高任务,是列宁说的:“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22]

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需要科教兴国,科教兴国需要创新思维,创新思维需要认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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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逻辑的辩证法与认识论的统一--广义逻辑的十大理论_同一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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