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外国社会主义的几种类型_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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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国外社会主义千差万别,流派纷繁。下面要谈的,是在笔者看来对本世纪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和思想发挥了全局性持久重大影响的几种类型。它们是: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和自治的社会主义。这三种社会主义人们都很熟悉,但在本世纪终结的时候,仍有必要对它们的性质、特点、发展道路作进一步的总结。

百年来,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始终在发达资本主义地区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占据主流。它形成了自己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在西方政治生活中举足轻重的民主社会主义实践。它萌生于19世纪,但其现代形式却是从深受马克思学说影响的第二国际时期西欧社会主义运动中脱胎而来。当时社会主义获得了重大进步,扩展成为大规模的群众性运动。那一时期在西欧,资本主义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变革,适应这种情况,社会主义者恰当地选择了合法斗争的策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当合法斗争在日常运作中不断有所收获时,改良主义便普遍滋生蔓延起来了。尽管改良主义在正式场合屡遭批判,但在实际运动中却顽强地为自己开辟着道路。在它的影响下,西欧各社会民主党到1914年大战爆发后几乎都对本国政府投下赞成票,事实上表明了它们对现存社会的认同。两次大战之间,改良主义进一步发展,统治了整个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在现存制度之内通过合法手段和民主程序改善工人的处境成为这一运动的核心工作。与此同时,它的思想家和部分领袖们仍力图维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从而使口头激进而行动温和、言辞革命而实际改良成为运动的基本特征。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段时期,社会民主主义(这时已更多地称为民主社会主义了)运动还保留着马克思主义的话语传统,甚至当代社会民主党人仍可以承认马克思主义为它的思想来源之一。但总地看来,从50年代起,以社会党国际《法兰克福声明》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哥德斯堡纲领》等著名文件为标志,民主社会主义运动已经完全脱离了马克思主义传统。例如它奉行伦理主义,否认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实际上是回到了马克思以前以人性为出发点的“空想社会主义”;放弃对资本主义实行革命性改造的政治目标,专注于渐进式的改良,结果只能满足于充当资本主义病床旁的医生;它所主张并力图坚持的“第三条道路”,最终不能不与自由主义趋同、合流,等等。所有这些,都无法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合拍,更与列宁主义截然对立。正是这样,过去我国理论界一直对它政治批判多而具体研究少。今天看来,批判固属必要,但缺少深入研究的批判只能表达某种情绪,却不能代替思考。现在我们需要的,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方法对改良社会主义进行冷静客观的分析。

恩格斯曾说,社会主义不过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实际冲突的反映。(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卷第619页。)这里明白地提示了一种方法,即应当把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方向与资本主义发展本身联系起来观察。对改良社会主义也应作如是观。总起来看,二十世纪欧美资本主义社会并未像十九世纪所预测的那样丧失其存在的客观依据,而是通过一次次自发的和自觉的改革调整,大大加强了自调节能力,从而具备了容纳现代生产力的宽阔余地。而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判断一个社会形态是否有理由在历史上存在,归根结底看它是否与生产力的客观需要相容。正是因为资本主义在这一根本点上仍有生命力,所以它也就能相应地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中维持其有效的“领导权”,以致于它的居民,不论是一般民众还是批判资本主义弊病的左翼运动,无论怎样向它表示这样那样的不满和抗议,却都不能从根本上突破它的思想控制和话语系统。在这种背景下来考察改良社会主义,人们尽可以从思想和情感上对它表示厌恶,但如果你还想尊重马克思的理论方法,你就只能承认,它是本世纪资本主义复杂历史运动的产物,是客观现实在人们观念中的反映。换句话说,改良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矛盾继续存在但尚未导致对它彻底否定的时代的历史现象。据此,我们就应当同时承认以下两方面的事实。一方面,改良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范围内,以维护社会主义和公平为己任,致力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改善劳动者际遇,完善了民主监督,促成了社会福利体系,在这些领域中确实卓有成效,否认这些成效或把它们干脆骂做“欺骗”是愚蠢的。另一方面,尽管它的某些领导者和理论家们一直力图在取得这些成效的同时维持自身的思想性(例如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考茨基的“疲劳战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克赖斯基所说的“高标准的改良运动”),但这基本上没有做到。相反,它日益被资本主义社会所同化,成为“体制内力量”,其思想性则愈益降低到政客的竞选策略和施政演说的水平了。这一状况在当今,甚至使改良社会主义自己的某些代表人物也深感忧虑,几年前拉封丹呼吁民主社会主义“再次进入运动状态”,(注:拉封丹:《社会主义与新社会运动》,参见《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70页。)霍·海曼主张“把受排挤的改良社会主义的理论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注:霍·海曼:《东方共产主义崩溃后的西方民主社会主义》,参见《当代国外社会主义:理论与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

258页。)都是对这一状况的反应。以上两个方面的事实似乎是彼此矛盾的,但却又是相互依存的,它们表现的正是历史的矛盾,是受发达地区资本主义客观现实制约的社会主义演进中的深刻矛盾。改良社会主义未来的前景和命运以及它能否被克服,从根本上说也还是要取决于那里资本主义矛盾的发展演变。

如果说,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产生和兴盛于西欧资本主义中心地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则源起于资本主义发展不足的东欧边缘地区。在这里,十九世纪晚期以来正经历着工业化-现代化的早期历程,社会转型期种种矛盾蜂拥而至而又缺少有效的社会控制。历史经验证明,在这样的阶段上,极易发生动荡和革命。怎样在这里趋利避害选择最适宜的发展道路,成为好几代知识分子焦虑和思考的严重社会课题。社会主义在这样的条件下,以其严整的理论体系和完美的理想目标,在各种社会理论中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从而赢得了先进知识分子的广泛信从。最后,作为这一艰难探求过程结果的列宁主义与人民大众的自发反抗心理一经结合,便有效地发挥了政治动员的作用,成功地造就了1917年十月革命。

然而,俄国革命的历史环境毕竟是与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设想大不相同的。在这里,无论是人民的物质生产和生活条件,还是国民的思想意识,都未经过近代资本主义大生产和民主政治的锻炼浸染,远未达到《资本论》作者所作的理论规定。于是在这里不搞社会主义革命便罢,要搞社会主义革命,经过或长或短时间的摸索和争论,总是不可避免地趋向于由一个坚定严密的革命政党承担起“原动力”和“核心”的责任,人民大众则需要由他们去教育,去组织,去灌输如卢卡奇所说的“阶级意识”,去决定其未来。在理论发达而“基础”落后,政党强大而阶级弱小的条件下,这种格局不仅是极其自然的,而且也已表明是一种有效的夺取政权方式。问题的困难之处在于,夺取政权以后怎么办?按照我国著名学者顾准的譬喻说就是“娜拉出走以后怎么样”?俄国十月革命前后那一代革命者的想法是,一方面可以在国内实现直接民主制,让“所有的人都参加国家管理”,(注:《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卷第210页。黑体字原有。)从而使社会主义真正成为整个阶级的事业;另一方面应在短期内使革命扩展到发达资本主义地区,获得外部先进的物质与文化条件的支持,克服自身经济落后的障碍,迅速走向社会主义。然而,粗糙的现实从来要比最精致的理论预测更复杂。后来的历史情况表明,在国内实行直接民主的设想和向外部推进世界革命的战略都因种种原因遇到了挫折,苏维埃俄国遇到了极大困难。几年后列宁承认,苏维埃俄国实际上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政权。(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6卷第155页。黑体字原有。)列宁当时对这种现状是深感担心的,我们今天大概对它的弱点会有更深切的感受。因为它不论具有怎样的革命性质,毕竟意味着整个事业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先进阶层”的主观素质而不是整个阶级的广泛而自觉的实践,而这是并不可靠的保障。列宁晚年的忧虑和他对苏俄经济发展、文化革命、政治改革、领导层变动等等方面的思考和建议,也都是着眼于如何逐步改变这种状况。

人们后来常惋惜于列宁的过早去世。确实,列宁的生命如果更长一些,情况可能会有较大不同。但另一方面不能忘记,一种体制一旦形成,即使列宁这样强有力的伟大人物与之斗争也并非易事。不管怎样,历史的结局毕竟是从中发展出了影响深远的斯大林模式。对于斯大林模式,人们已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有些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它作了非常深入的分析。但是,斯大林模式的实质从总括的角度来看究竟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就在于,它是把权力高度集中在社会“管理者”手中,排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对社会主义实行“代管”,从而使国家变成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凌驾于社会之上的至上权威。在这种体制下,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缺少对法律上已属于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的管理和运用的基本权利,而只能让“国家”、“管理者”去为他们实行管理。这种体制的合逻辑的、也是极端的表现便是领袖个人专制。总揽大权的领袖把自己设想为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最高体现,他高瞻远瞩,明察秋毫,为仰望他的阶级大众指明道路,勾画未来。这样的社会主义尽管可以而且也的确实行过许多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人民大众的措施,但从根本上看,它是脱离了马克思所规定的由社会生产者自己占有生产资料、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

客观地说,这种类型的社会主义在落后国家的工业化发展中曾起过不小的作用,这一点今天也仍应予承认。首先,它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强制地推进了苏联的工业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它又随着社会主义阵营的建立推广到东欧许多国家。但是,它毕竟是一种低级、简陋、变形了的社会主义。它固然能在自己早期发展的某些阶段发挥某些积极性,但它那些掩盖在辉煌外表下面的消极性却可以在历史上长期潜存并释放影响。最重要的是,它从体制上抑制了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和首创精神,使社会缺少自我改革、自我更新并推动社会主义向更高阶段发展的能力。正是这样,在苏联和东欧其他国家几十年的历程中,改革从来都是压抑不住的声音。战后不久,南斯拉夫首先举起了改革之旗,开始了社会自治的实验。后来,在受到苏联直接控制的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改革的潜流也一再喷涌出来。西欧共产党人则从对苏联社会主义的批判性总结和对本地区特点的研究中,逐步探求适宜的发展道路,形成了曾一度颇有影响的“欧洲共产主义”思潮。而在苏联本国,从赫鲁晓夫时期开始,先后进行了几次深度和广度都十分有限的改革。但是这类改革在除南斯拉夫以外的东欧其他国家中,一次次遇到苏联的干预和遏制,在苏联本土则总是半途而废,有始无终。其结果,苏联东欧社会的体制日趋僵化,官僚、特权者阶层日益膨胀和庞大,革命理想主义激情日益消退,钻营利禄、玩世不恭、怀疑主义的风气蔓延开来,社会一步步陷入僵硬死板的停滞状态,矛盾越积越深,以致社会主义失去了魅力,最后在戈尔巴乔夫仓促的“公开性”改革中轰然坍塌。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已经成为过去,但它在本世纪中的影响是巨大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全面总结这笔遗产,彻底纠正它的弊病。今天看来,现实合理的做法只能是,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透彻认识出发,理论上高度清醒而实际操作中循序渐进,对这一体制实行渐进的、全面彻底的改革,最终建立起能保证社会成员充分行使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利的机制。惟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向马克思所预言的“自由人联合体”方向迈进。另一方面,这一改革进程又不能仅仅寄望于少数人在理论和政治认识上的进步,而只能依靠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决定性改变以及由此逐步确立的独立公民意识。苏联东欧未能做到这些,因而悲惨地失败了。

在上述两种社会主义之外,始终存在着第三种类型即自治的社会主义。说到这种社会主义,人们通常会马上联想到当年南斯拉夫的实验。其实,自治社会主义的传统要久远广泛得多。在本世纪,有众多社会主义思潮流派都主张自治社会主义,尽管它们在理论信念上可以迥然有别,大异其趣。根据这一点,我们在此可以把它们的理论分歧暂置一旁,把它们划入同一类型。

自治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上述两种类型的社会主义的反应出现的。早在第二国际时期,罗莎·卢森堡的思想已包含了它的萌芽。她曾经既反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的议会改良主义,也不同意俄国布尔什维克的“极端集中主义”,而主张工人阶级自己的“直接的阶级行动”。俄国1917年十月革命后,包括卢森堡、潘涅库克等著名人物在内的各色左派人士,在批判第二国际机会主义的同时,也对俄国革命经验表示了或多或少的异议。卢森堡担心苏俄的政策会导致她所说的“极少数领导人以阶级的名义实行”的专政,而不是“最大限度公开的、由人民群众最积极地、不受阻碍地参加的、实行不受限制的民主的阶级专政”。(注:《论俄国革命》,《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04页。)潘涅库克则提出他的著名的“工人委员会”主张,企图让“群众自己经营自己的事”。当时在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内,也有类似的派别一再出现,例如主张“公社国家”的“民主集中派”等。这些都可看作是早期的自治社会主义主张。后来,在列宁去世后的激烈党内斗争中形成的“托派”,在尖锐攻击斯大林的“官僚集团”的“背叛”时,就其思想实质而言,也在接近自治社会主义。所有这些主张或派别,在当时被认为是完全错误的甚或有巨大危害的,事实上运用于实践也是很难行得通的。但随着尖锐斗争形势的过去和苏俄社会主义体制固有缺陷的显现,它们中间所包含的有益思想便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而使自治社会主义成为由国家推行的大规模政治实践的,则是50年代初南斯拉夫开始的“社会自治”实验,南斯拉夫的做法曾长期被责难为“无政府工团主义”、“修正主义”之类的东西。直到很久以后人们才意识到,它其实取得了很多成就,至少在摆脱苏联模式、另辟蹊径探索一种新的社会主义方面作出了独创性贡献。尽管南斯拉夫自治社会主义已成为过去,尽管它未能克服某些最困难的重大问题,但它在历史上和理论上的积极意义却并不因此而泯灭。今天和今后,总结南斯拉夫的经验和教训,在我看来仍然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工作。

在当代西方,自治的主张也仍然拥有广大拥护者。远一点说,在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新左派”的不少思想家那里,“自治”都有着重要地位;近一点说,在所谓“新社会运动”中,“自治”思想一直为许多参加者所钟情。当然,他们的主张往往缺少明确的理论一致性,经常带有无政府主义色彩;有时与其说是建设性主张,不如说是对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和苏联式中央集权制度都感到失望而产生的情绪化主张。但并不能排除其中的积极意义。

从理论上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以工人阶级自己管理自己为基础的。我们知道,马克思一贯主张,工人阶级的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任何一次革命都不可能由一个政党来完成,只有人民才能完成革命”。(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716页。)马克思通常避免对未来的国家形式作出详细规定,但他的有关论述表明,他认为无产阶级的国家在本质上应当是工人阶级直接民主和自我管理的、巴黎公社式的。特殊管理者阶层在这里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这种预测显然是以对资本主义发达社会中工人阶级能力的充分信任为基础的。它是一种深刻的、旨在导向“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它应当是现实中社会主义国家努力贯彻以求的理想原则。从这里出发,应当说,“自治社会主义”的思路是十分可贵的。

但转换一个角度看,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在分工高度细密复杂、国家管理职能高度专业化的现代社会中,作为政体而言,直接民主的自治形式势必遇到不易克服的困难,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实行的。这也就是“自治社会主义”难于克服的障碍之一。从实际出发,在现代国家中,特别是在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大国中,保持一个对全国实行有效控制的、高效率的、有力的中央政权是不可缺少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就不是要追求直接民主的形式,而是要建立并完善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对国家官员的监督、罢免和选拔的民主机制,来体现马克思的工人阶级自治思想。

我们挑出以上三种类型来略加分析,是因为它们或者在思想上,或者在实践上,对本世纪世界社会主义的发展产生过深刻影响。本文不过是“简议”而已,实际上,今天我们不仅要搞清它们“是什么”,更重要的是要搞清它们“为什么”,即是说,要研究它们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发展,是什么样的历史原因促成了它们的发生和发展。这种研究应当超越表面现象,深入到历史的深层结构,以达到规律性认识为目的。进一步的结论是,我们现在需要以更宽广的心态去比较它们的长短异同,以便从本世纪世界社会主义的遗产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迎接新世纪社会主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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