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我国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_工作管理论文

20年来我国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_工作管理论文

我国档案工作全面大发展的20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发展论文,我国论文,档案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从此,我国发生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家的发展变化,决定着各行各业的发展变化。国家和各行各业的发展变化,又决定着档案工作的发展变化。现在,我想从六个方面谈谈自己对二十年来我国档案工作全面大发展的初步认识:

(一)空前的思想大解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新的飞跃,这是一切发展变化的前提

大家知道,“文化大革命”前的十七年,是新中国档案工作第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在那个时期,我国档案工作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在打破旧的国家机器和建立新的国家机器的过程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接管旧政权档案和重新学习开始,一面进行大胆的实践,一面不断地总结经验,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到“文革”前,已初步创建了新中国档案学,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档案专业系统、统一的档案工作体制以及统一领导和规划下的档案工作大发展局面。从而奠定了新中国档案工作的初步基础。正当我们满怀信心开创新局面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而且一搞就是十年之久。在十年动乱期间,我们这个专业同党和国家的整个事业一样,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扭转了这种局面,解放了全党的思想,从真理标准大讨论到三中全会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起来向前看的思想路线以后,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才逐步摆脱了极左路线的束缚和禁锢,全国迅速出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新局面。从此,我国档案工作不仅得到了迅速的恢复、整顿和巩固,而且又在新的形势下出现了全面大发展,进入了第二个大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也是最好的时期。

(二)最初的恢复工作和开放历史档案的提出及其深远意义

在“文化大革命”中,以利用为纲的档案工作方针,遭到了林彪、四人帮的彻底否定、歪曲和批判,被戴上了许多吓人的大帽子。其实这个方针是1958年国家档案局学习毛主席工作方法六十条,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各行各业都要抓主要矛盾,也就是都要抓纲的产物,并且是由利用、基础工作和服务三部分组成的。当时根本不管这些事实,而只是强拉硬扯,无限上纲。三中全会以后,在档案工作上拨乱反正,一是必须解放思想,冲破禁锢和束缚;二是必须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三是必须从束缚和禁锢人们思想最厉害的地方打开缺口。因此,当时曾三同志在恢复工作前后,首先抓了这三件大事。组织人起草文件、报告中央批准恢复了国家档案局和中央档案馆的名称和职能,召开平反局馆冤假错案大会,并建议中办下文撤消了前中办发的两个错误通知,在全国范围内为档案工作平了反。还写了两个报告,一个是关于利用中央档案的请示报告,一个是由他亲自起草的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方针,中央批准了这两个文件。召开全国档案工作会议,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联系实际,解放了档案工作者的思想,迅速推动了档案工作的大发展。值得指出的是,在曾三同志恢复工作以前,吴宝康同志曾主持召开过一个座谈会,提出了恢复国家档案局和人大档案系以及各级档案业务指导部门的要求,并报告中央首先恢复了人大档案系,随后档案系又召开了有许多档案部门参加的科学讨论会,对全国档案工作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带头和促进作用。

开放历史档案方针的提出,打开了档案工作者的视野,不仅要看到现在,而且要看到将来,看到档案工作也要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这是一个大胆的改革开放思想。后来,小平同志又发表了“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的题词,更给了档案部门新的重要理论根据。廿年来,它一直是我们恢复、建设和发展档案工作的努力方向。我认为下个世纪,仍然要努力在开放利用和服务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不断降密解密、扩大档案的开放,加强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我们在开放档案为党的中心工作和各项工作服务方面,的确是做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比如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提供服务的档案资料数以亿计;编辑出版公布的档案数字,也是数以亿计,对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工作都起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家知道,编辑出版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以及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选集、文选、文集、传记、年谱等等,都是从档案中精选出来的文稿或利用档案写成的。据不完全统计,总数可能超过1000万字。人们反复学习这些著作,却往往想不到这些著作中的文稿都是由档案转化而来的,档案原件仍在档案馆室珍藏着。这个社会效益和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作用,就难以估计了。

二十年来,我国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基本上是积极、稳妥和健康的。值得指出的是,做为档案部门,特别是比较重要的档案馆和档案室,不能只讲提供利用和开放档案的一面,还必须同时重视提高警惕,维护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安全的另一面。无论是开放档案或提供利用档案,都是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在这个前提下,有步骤、有计划、有鉴别地准备好一部分,开放一部分;开放可以开放的和提供可以提供的,控制必须控制的和不宜开放的。如果我们档案工作者,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和正确处理这个问题,必然要犯错误。据了解,世界各国都是如此,没有什么例外。千万不能被表面的东西和一些不明真相的批评,冲乱了头脑,给党和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三)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已经开始起步

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是我国档案工作者和广大利用者的共同理想,也可以说是梦寐以求的事。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全国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新建了大批的档案馆,总面积达196万平方米以上,使档案的保管条件大为改善,档案馆的现代化水平也相应提高。又由于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和生产现代化普遍发展的影响,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也逐渐提上日程,普遍引起重视。当然,我们讲的现代化,是一个区别不同情况、根据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不断发展提高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现在,我们国家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基本实现现代化还要努力奋斗几十年,即下个世纪中叶才能做到。这是中央的发展战略。我们只能努力适应国家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而适当发展。我们讲的现代化,就省以上档案馆来说,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馆库建设,二是内部装具,三是安全系统,四是保护技术,五是存储检索系统,六是复印系统,七是环境卫生,八是综合管理水平。这八项都是很实在的东西。第一项是基础,如果搞得好,既可以控制温湿度,又可以提高安全系数,还有利于防光、防尘、防虫、防霉、防盗、防火、防水、防各种污染等,以减少保护技术工作量,延缓档案老化和延长档案寿命。第二、三项,既可以和第一项统一考虑,结合进行,又可以单独进行。在馆库建设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只能单独考虑,逐步改善和提高水平。当然,第一项和其他各项也都存在逐步改善、不断提高的问题。一般说,建筑总是百年大计,一旦完工,就不宜轻易见新弃旧、推倒重来了。我看法国三个时期的档案建筑并存使用值得我们学习。即使是设备也不能轻易见新弃旧。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是档案馆的业务技术工作。第七项是国家普遍要求,又是档案部门的特点之一。幽静、整洁、美观、大方、条理、清爽,有一种使人来到档案馆就感到特别舒适的文化氛围。最后是综合管理水平,不仅包括各个方面的实践结果,而且包括工作人员的素质、工作态度、服务态度、礼貌待人、热爱和熟悉本职工作,善于回答各种问题。实际上,所有这些都是两个文明建设的内容。目前普遍还达不到这样的管理水平,但它应该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中国这样大,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又千差万别,不可能都按照这八个方面要求办事,只能区别对待。中央和地方可以考虑抓一批重点馆室,帮助他们逐步达到较高的水平。至于大多数档案馆室,只能是因地制宜、因单位制宜,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能搞到什么程度*

搞到什么程度,不该搞的就坚决不搞,千万不能脱离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中央原则上应该抓大放小。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现代化管理和手工管理会长期并存下去。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随着我国各行各业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电子文件和高速公路,它将引起档案工作的重大变化和发展。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适时采取正确的对策。

(四)已经进入依法治档的新时期

这是一个重大的发展和进步,是史无前例的。“国家档案法”颁布实行以后大大扩大了涵盖面,不仅适用于一切公有、集体所有制单位,而且也适用于私人企业、事业单位和每个普通公民,并明确规定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法监督和法律惩罚的条文。这样一来,就把管好档案和做好档案工作,变成了国家的意志。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档案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

在档案法颁布以后,一些省级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国家档案局和中央有关部门又颁布了一些地方法规和许多规章制度,把国家档案法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了。这些法规和规章制度,无疑是档案法的一个必要补充。从而使得我国以档案法为依据的一整套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有人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的档案法规,是文革前的两三倍,这是一个很大的发展,使依法治档更加切实可行。

(五)档案工作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我国档案工作体制,从1956年到现在已经有过三种提法。第一次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后,党和政府的档案工作是分别实行统一管理。第二次是1959年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实行了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并明确指出:档案机构,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机构,宜归党管。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档案局曾一度划归国务院领导。但统一管理档案工作的职能没有变。第三次就是199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国家档案局和中央档案馆合并,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双重领导,仍归党管,并且根据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在全国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这两件事,都是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进行的。实践证明,这是符合精简、效能、统一原则的,是可行的。既保留了档案局,又加强了合力;既符合精简原则,又符合实际情况。值得指出的是,国家机构的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责成中央编委会为正式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机构改革方案,自下而上进行试点的结果。它不仅涉及到档案法,也涉及到国务院组织法。进行这样的改革完全符合宪法赋予最高国家管理机关的职权。我们党做为领导国家一切事业的核心力量,也完全有责任根据宪法的精神,及时领导总结改革开放中的各种经验,然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在这样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有任何糊涂想法。必须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更不能由此得出其他错误的结论。

我们这样做,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国体和政体,仍然是中国式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档案工作体制。如果把眼光再看远点,我们国家这样大,情况这样复杂,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精神,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今后可能会越来越精干、越高效、越会集中精力抓宏观调控方面的大事,以期真正做到抓大放小,搞好宏观调控和加强对国民经济的领导。可见精干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个大方向;而档案法规定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也是完全符合这个方向的。我们应该努力把它贯彻下去。

再说改革是一项不断深化、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可能今天看来是问题,明天再看就没有问题了。也许今天感到有问题,明天可能还是有些问题,那就再改嘛,总是越改越好,而不会越改越坏。不采取这样的态度,只认为自己的意见是对的,只能按照自己的意见办,我看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应该的。我们必须和中央保持一致,很好地把这次改革坚持下去,并努力做好。大家是这样做的。问题是还应再努一把力,把主要精力逐步转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抓大放小,做好身边的档案馆工作上来。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做得很好,他们把自身档案馆做为重点花大力气搞好,是完全正确的。

(六)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在北京召开的重大深远意义

许多其他行业的同志,在大会之后都异口同声地对我说,你们这次国际档案大会开的真好!本专业的同行更不用说了,都认为这次大会开的很成功,很有意义,深受教育和鼓舞。我接触外国人不多,仅就日本人而言,他们总是伸出大拇指,表示对中国档案工作由衷的钦佩,说中国的档案工作者很幸福,很值得自豪!就是台湾的朋友,虽然没有参加这次大会,但是根据他们几次来访和我们几次回访的交谈看,他们对大陆的档案工作也是十分钦佩、极为赞赏的,多人多次表示,台湾的档案工作不如大陆,大陆的经验很全面,很值得他们学习。我认为所有这些都是真心话。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后,新中国的档案工作,发展规模之大之快之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更是世界各国罕见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到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为止,我国档案工作的发展达到了高潮,并在世界同行面前展现出一个比较完整的全貌。这次大会便成了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档案工作全面大发展的一次大检阅和大总结。

总之,我国档案工作已经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全面大发展,在不断开拓和创新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我们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还有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尚需在深化改革中继续研究解决,中国仍然在不断的发展中,新的挑战和机遇并存。艰巨的任务,要求我们绝不能骄傲自满、固步自封,必须坚定不移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虚心学习、艰苦奋斗、扎扎实实、兢兢业业的努力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21世纪进一步开创新局面,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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