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与综合评价研究_科技论文

我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与综合评价研究_科技论文

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及综合评价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技进步论文,综合评价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

1.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系统的设计原则

一般地,建立统计监测系统都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建立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系统也应如此。除此之外,考虑到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的特殊性,应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强调:

(1)强调监测指标体系的系统性

首先,要从监测的总目标出发,以科技进步的基本内涵为核心来安排系统的基本框架。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的总目标是对全国各地区的科技活动发展水平和科技进步基本状况进行宏观描述。

科技进步最基本的内涵具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科技活动自身的规模与水平的提高;二是科技对经济发展及社会环境影响力的增强。科技进步离不开一定的人力资源、科技意识和物质技术基础,科技活动需要直接的人力投入和财力投入,其产出表现为科技活动的直接产出和间接产出,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形成影响。因此,我们按这一思路建立监测系统一级指标的构架:

┌────┐┌────┐

│科技进步│───→│科技活动│

│基地││的 投 入│

└────┘└────┘

↑ ↑

┌─────┐ ┌────┐

│科技对经济│ │科技活动│

│社会的影响│ │的 产 出│

└─────┘ └────┘

其次,要进一步强调各级指标之间及各级指标内部的联系和差别。如,将反映科技进步基础条件的指标与反映科技活动直接投入的指标相区别;将反映科技活动直接产出的指标和反映科技活动间接产出的指标相区别;将反映高技术产业发展及竞争力提高的指标视作科技活动的间接产出与反映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指标相区别;又如,科技进步基础条件模块由反映人力资源、物质技术基础和科技意识的指标构成;科技资金投入模块由反映总水平、R&D强度、政府投入强度、银行信贷强度、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投入强度的指标构成;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块由反映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反映环境改善、反映社会生活质量提高的指标构成等,使监测系统中的各个模块和各个指标反映问题清晰明确,具有一定的逻辑性。

(2)注重监测系统的地区可比性

本监测系统的最直接的作用是对各省(区、市)的科技进步状况进行评价,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省(区、市)在经济结构、自然环境方面的差异,在具体指标的选择上尽量选取具有共性的综合指标,以保证指标的可比性。

(3)做到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相结合

为了更全面客观地反映各省(区、市)的科技进步状况,在应用监测系统进行科技进步水平进行评价的同时,还将当年的水平与上年水平比较,对各省(区、市)的“进步”幅度进行评价。

(4)将水平评价和规模评价相结合

科技进步评价不仅是对科技活动本身进行评价,而且涉及到经济社会的一些重要方面,如:经济增长方式、污染治理问题、社会生活现代化等,所使用的指标基本上是用于反映一般水平或强度的质量指标。但由于评价对象是全国各省级单位,且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科技方面在规模上差异较大,在评价结论中理应得到反映,仅用反映一般水平或强度的指标是不够的。因此在本监测系统中,针对一些应兼顾考虑规模的指标进行了技术处理,形成多指标组合而成的指数,可以综合地反映一般水平及规模。

(5)将科学性和现实性相结合

建立任何指标体系都存在科学性与现实性之间的权衡问题。一种处理方式是,侧重于具体指标的现实性来设计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删除不具有现实性的内容,等将来条件成熟后再对框架进行修改;另一种处理方式是,侧重于整体结构的科学性来设计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给不具备现实性、或不完全具备现实性,但从理论上解释又是十分必要的内容留有一定的空间,待今后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填充。我们考虑到为保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的动态延续性,应保持基本框架几年不大变,因而选择后一种处理方式(1 )对科技进步基础条件一级子系统下设置的三级指标,尽管不十分理想(在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中选择余地过小),但先占住这一位置,留待今后可在不改变基本框架时就可以对指标进行置换;(2)对一些需要较复杂计算,而目前计算条件不具备的指标, 也采取先占住位置的方法(如科技进步贡献率)。

(6)资料的可信度和公开性

对全国各地区科技进步状况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价,其评价结果需要向社会公布,是一项公开性很强的工作。评价结果公布后必然会在社会各界产生较强烈的反响。因此,在监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均来自公开发布的数据和各种统计年鉴中的数据,以利于社会各界监督和核查。

2.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

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经过初步确定、专家咨询和模拟试算三个步骤,最后确定的监测指标体系见表1。

二、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的方法与技术

在监测系统的框架和指标体系确定后,综合评价的实施由以下四个步骤组成:

1.各评价指标无量纲标准化处理

对于已选定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于各个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同且数量级相差较大,所以一般不能直接进行综合计算。这样,就必须先将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变换为无量纲的指数化数值或分值,再进行综合计算。

表1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一级子系统 二级子系统指 标

科技人 1.专业技术人员指数

科 力资源 2.每万人口中科学家工程师数

技3.科研机构固定资产原值指数

进 科研物 4.科研与综合技术服务业新增固定资产

步 质条件

占全社会新增固定资产比重

基 科技意识

5.每百万人口中专利申请量

础6.每百万人口中成人高校及成人中专

招生数

科技活动

7.科技活动人员指数

科 人力投入

8.科技活动人员中科学家工程师占比重

技9.R&D经费与GDP比例

活 科技活动

10.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指数

动 财力投入

11.地方政府科技拨款指数

投12.科技开发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比重

入13.科技开发经费与产品销售收入比例

科技活动

14.万名科技活动人员科技论文数

科 直接产出

15.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系数

技16.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批准数

活1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指数

动 高新技术

18.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额比重

产 产业化 19.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

动 高新技术

18.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额比重

产 产业化 19.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

20.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份额(暂缺)

科技经济增长

2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促进方式转变

22.亿元投资新增国内生产总值

经济

2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社会环境改善

24.环境污染治理指数

发展

25.资源综合利用指数

社会生活

26.人均生活用电量

质量提高

27.人均邮电业务量

实践中常用的无量纲化方法主要有标准化变换法、功效系数法、指数方法、秩次变换法和分段打分法等。

由于本研究的综合评价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各地区的科技进步状况进行评价,主要是对同一年度不同地区科技进步状况的比较;二是对全国的科技进步状况进行评价,主要侧重于全国科技进步状况的动态评价。因此,在对它们进行综合评价时需要分别选择不同的标准化处理方法:

对于全国科技进步状况的动态评价应用指数化变换法。根据各指标当年和上一年的指标值,计算各指标值的指数:

x[,it]

Z[,i]=──────×100%

x[,i,t-1]

将Z[,i]作为各指标的评价值, 再综合评价全国科技进步状况相对上一年的进步水平。

对各地区科技进步状况的综合评价,根据功效系数法,计算各地区功效系数评价值,然后综合评价和比较各地的科技进步状况。功效系数评价值的计算方法为:

x[,ij]-x[,sj]

Z[,ij]=────────×60+50

x[,hj]-x[,sj]

式中Z[,ij]:第i地区第j项指标的功效系数标准值,x[,ij]:第i地区第j项指标值,x[,hj]、x[,sj]分别为第j项指标在各地中的满意值和不允许值。

其中,将功效系数值乘以60再加上50是为了使所得到的标准值更有利于层次的划分。

2.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研究中确定权重的方法为Delph法、相邻指标比较法、 层次分析法的综合利用。

3.采用线性加权和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前面得到的各指标的权重和标准化评价值,利用线性加权和方法计算出各二级子系统的得分;根据二级子系统的得分和权重利用线性加权和方法计算出各一级子系统的得分;最后根据一级子系统的得分和权重利用线性加权和方法得到各地区科技进步状况的总得分及排序。

三、1996年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结果

1996年是我国实施第九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国各地区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普遍加大了实施科教兴省(市、区)战略的力度,把科技进步提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在科技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根据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的结果表明,1996年全国及各地区在科技进步基础、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格局正在形成。

1.全国总体概况评价

(1)科技进步基础

从科技人力资源看,1996年全国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985.6万人,比1995年增长3.78%;每万人口中专业技术人员数162人,比1995年增长2.7%;

从改善科研机构的科研物质条件看,1996年全国科研机构固定资产原值456.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4.2%, 科研机构人均固定资产原值46.07千元/人,比1995年的44.40千元/人有所增加;科学研究与综合技 术服务业新增固定资产48.9亿元,但占全社会新增固定资产的比重则由1995年的0.73%下降到0.53%。

从科技意识看,1996年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量达62件,比1995年有所增加;每百万人口中成人高校及中专招生数为1238人,也比1995年有所增长。这说明,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全民的科技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2)科技投入

从科技人力投入看,1996年我国科技活动人员有273.2 万人, 比1995年减少了2.3%;每万人口中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22人, 也比1995年的23人略有下降。

从科技财力投入方面看,1996年R&D经费支出总额为332 亿元, 比1995年增加39.7亿元,R&D经费与GDP的比例约为0.5%,与1995 年大致持平;科技经费支出总额达931.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36%,也基本与上年持平;地方政府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83%,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的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1.24%,均比1995年有所增长。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提出,到2000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与GDP的比例应达到1.5%。显然,要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任务还十分艰巨。

(3)科技活动产出

从科技活动的直接产出看,1996年全国共发表科技论文11.6万篇,比1995年增长8.4%;批准发明专利1333项, 获国家级奖科技成果(仅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发明奖)647项,均比1995 年有所减少。

从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看,1996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取得一定进展。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已达10.96%;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10.08%,比1995年增加了近1.6个百分点。但是,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比重则下降了约2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才能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科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99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68594亿元(当年价格), 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5年增长9.6%;从人均水平看,人均GDP已达5605元(当年价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5年增长了9.3%。显然, 随着科技向经济领域的渗透,劳动效率的提高及劳动的节约使社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投资效益的提高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特征之一。 从总体上看,1996年全国投资效益有所下降,经济外延型增长方式的特征还较为明显。

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也是衡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标准。1996年我国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消耗能源折合标准煤1.99吨,比1995年减少0.22吨,能源利用效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对社会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环境保护方面,1996年我国工业废水处理率达81.5%,比1995年增加4.8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43%,也比1995 年有所增加。

在生活质量提高方面,一是居民生活的现代化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改善。1996年我国人均生活用电量91.30千瓦时,比上年增长了10.17%;二是居民的社会信息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1996年我国人均邮电业务量109.7元,比1995年增长了34%。

以上分析表明,科学技术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正越来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详见表2)。

2.地区科技进步水平评价

根据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我国各地区科技进步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如下:

(1)科技进步基础

表21995、1996年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

主要评价指标数据

三 级 指 标 1995年 1996年

每万人口中专业技术人员数(人/万人) 158 162

每万人口中科学家工程师数(暂缺,用大 207 202

专以上人口数代替)(人/万人)

科研机构人均固定资产原值(千元/人) 44.4046.07

科研与综合技术服务业新增固定资产

0.729

0.534

占全社会新增固定资产的比重(%)

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量(件/百万人)

5762

每百万人口中成人高校及成人中专招生 1235

1238

数(人/百万人)

每万人口中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人/万人) 2322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中科学家工程师比重(%) 48.450.8

R&D经费与GDP的比例(%)

0.430.48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351.36

地方政府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1.791.83

科技开发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 2.381.51

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1.191.24

万名科技活动人员科技论文数(篇/万人) 385 427

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数 738 647

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批准数(件/是万人) 1.26 1.1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10.5510.96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比 7.93 5.95

重(%)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比重 8.5010.08

(%)

人均GDP(当年价)(元/人) 4758 5604

亿元投资新增GDP(亿元/亿元) 0.68 0.43

万元GDP综合能耗(吨/万元)

2.21 1.99

人均生活用电量(千瓦时/人) 82.87 91.30

人均邮电业务量(元/人) 81.64109.65

通过科技人力资源、科研物质条件和科技意识三方面的综合对科技进步基础进行的评价中,北京、上海、辽宁、天津、广东位居榜首。其中科技人力资源评价,北京、辽宁、上海、江苏、山东位居前5位; 科研物质条件评价,北京、上海、陕西、广东、辽宁居前5位; 科技意识评价,北京、天津、上海、广东、辽宁居前5位。

(2)科技活动投入

科技活动投入子系统包括科技活动的人力投入和财力投入两个方面。在该系统的评价中,北京、上海、辽宁、广东、陕西分别排在前5 位。其中科技人力投入北京、上海、辽宁、天津、吉林位居前5位, 科技财力投入北京、广东、辽宁、上海、陕西位居前5位。

(3)科技活动产出

科技活动产出子系统由科技活动的直接产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两方面构成。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天津在科技活动产出方面居前5 名。其中在科技活动直接产出中,北京为第一位,其次为上海、浙江、天津、江苏,而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四川则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居前5名。

(4)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子系统包括科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环境保护和生活质量提高三个方面。在这一子系统的评价中,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浙江位列1—5名,其中:上海、福建、广东、浙江、天津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方面列前5名;上海、天津、北京、江苏、 安徽在环境保护方面列前5名;上海、北京、广东、天津、 浙江在生活质量提高方面分列前5名。(5)综合评价

将科技进步基础、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四个方面加权综合后,可将各地区的科技进步水平聚类为以下5组:

第一组 北京 上海

第二组 广东 天津 江苏 辽宁

第三组 四川 山东 黑龙江 浙江 福建

吉林

第四组 陕西 湖北 河南 河北 广西

湖南 安徽 云南 新疆 山西

第五组 甘肃 内蒙古 江西 宁夏 海南

贵州 青海 西藏

各地区一、二级子系统及总评价结果见表3。

表31996年全国科技进步水平

统计监测综合评价结果

科技进步基础 科技投入

科技产出

人力 科研 科技 人力 财力 科技 高新

物质

活动 技术

资源 条件 意识 投入 投入 直接 产业

产出 化

序序序

北 京 11 11111121

天 津 10

12 24498485

河 北 14

2522

19

11

14

14

17

20

19

山 西 15

1624

18

25

21

25

21

25

24

内蒙古 18816

16

15

25

24

26

26

27

辽 宁 25 533339

10

10

吉 林 8

14 8

10576

11

15

15

黑龙江 6

23 786

17

12

1478

上 海 32 32242233

江 苏 4

11136767544

浙 江 17

22 6

15

14

20

173

139

安 徽 23

2828

26

12

26

22

13

18

17

福 建 22

2710

20

18

11

116

12

11

江 西 24

2927

27

27

28

28

27

19

22

山 东 59 97

16

10

108

14

14

河 南 16

1517

17

17

12

13

19

17

18

湖 北 9715

11

13

18

15

12

11

12

湖 南 13

1314

13

23

22

23

16

16

16

广 东 114 45

2124712

广 西 21

2418

21

28

15

21

239

13

海 南 29

2023

28

29

29

29

24

28

26

四 川 76209

1088

1557

贵 州 25

1726

24

22

27

27

25

22

23

云 南 20

1829

22

20

23

26

20

21

20

西 藏 30

1930

30

30

30

30

30

30

30

陕 西 19311

12855

1066

甘 肃 26

1025

23

24

16

19

18

23

21

青 海 28

3019

29

26

13

16

28

29

29

宁 夏 27

2121

259

24

20

29

24

28

新 疆 12

2612

14

19

19

18

22

27

25

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经济 环境 生活

增长质量 总

方式 保护 提高 排

转变 序

序序序

北 京 7 3 221

天 津 5 2 444

河 北17 713

12

16

山 西241519

22

22

内蒙古231920

23

24

辽 宁1817 696

吉 林2212 8

14

12

黑龙江12 911

109

上 海 1 1 112

江 苏 6 4 975

浙 江 4 8 55

10

安 徽21 524

17

19

福 建 214 76

11

江 西 82728

19

25

山 东 9 61088

河 南141126

15

15

湖 北111017

11

14

湖 南151621

18

18

广 东 313 333

广 西132018

16

17

海 南102412

13

27

四 川192116

207

贵 州292529

29

28

云 南162625

21

20

西 藏303030

30

30

陕 西252222

26

13

甘 肃202823

24

23

青 海282927

28

29

宁 夏272314

27

26

新 疆261815

25

21

四、几个专题分析

(一)科技资金投入分析

1996年全国科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科技活动经费增长较快,但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缓慢加剧

据测算,1996年科技活动经费使用额较上年有所增长的省份有21个,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的有广西、广东、浙江、湖南、山西、吉林、福建、北京,其中广西和广东的增长率高达40%以上,且广东是在较高基数之上的增长。

从科技活动经费的规模看,经聚类分析,与1995年的组合无变化,北京、上海由于是中央单位的集聚地,因而“高高在上”,两地区之和即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强;江苏、四川、广东、辽宁、山东和陕西为第二方阵,占去全国的近40%;第三方阵由湖北、河南、浙江、天津、湖南、河北、吉林、黑龙江构成,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弱,较1995年低了1.33个百分点;第四方阵为其余14省,仅占全国的12%,较1995年又低了1个百分点。

2.R&D经费与GDP的比例令人堪忧

R&D经费与GDP的比例是测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活动水平的重要指标。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指出:到2000年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即R&D/GDP)达到1.5 %,这一比例也陆续写进一些省市有关科技投入的法令法规中。如能够达到上述比例无疑对我国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对加速科技进步将提供重要保障。

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近年来R&D 经费投入离这一标准的差距却越来越大。据国家统计局发表的年度公报,我国R&D/GDP的值,1991年为0.72%,1992年为0.71%,1993年为0.62%,1994—1996年每年大致在0.5%左右,基本上呈下降趋势。

从各省情况看,这一比例也不容乐观。达到这一比例的只有北京;接近这一比例的有陕西(1.33%)和上海(1.17%)。现以1994年的0.5%为基数,2000年要达到1.5%的水平进行测算,则1996 年必须达到0.72%。按此衡量可见,各省份还应随着经济的增长,进一步切实加大R&D投入的力度。

值得欣慰的是,与1995年比较,许多省份1996年度R&D 经费的增长速度都比较大,如:内蒙古和青海的增长都超过了4倍, 山东接近翻了两番,山西和福建的增长都在1倍以上,其他如辽宁、天津、河南、 广东、江苏、海南、湖北、湖南、四川、安徽、浙江、黑龙江,也都高于全国的平均增长速度。

3.地方政府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变动不大

1996年全国地方政府科技拨款比上年增长了21.93%, 略高于全国科技活动经费总额的增长,但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有所下降。

自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以来,各级政府及科技管理部门逐步打破“闭关自守”的局面,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增加科技经费的来源渠道,扩大对科技活动的投入,在全社会科技投入和政府科技投入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政府对科技活动投入的比重逐步缩小。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对科技活动放弃自身应尽的责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形成的今天,各个领域的改革还不十分彻底,经济领域对科学技术的需求还不十分充分,使科技活动经费来源还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和分配。因此政府对科技活动的投入还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从地方政府科技拨款的规模看,位于前十位的为:广东、辽宁、江苏、山东、四川、吉林、上海、云南、北京、浙江。地方政府科技拨款增长速度位于前十位的为:福建、新疆、江苏、天津、云南、北京、山东、山西、河北、宁夏,低于上年规模的只有黑龙江、湖北和海南。

从地方政府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看,1996年全国平均水平为1.83%,达到或超过2%的有吉林、北京、辽宁、天津、江苏、 福建和浙江。且这一指标的排序较1995 年无大变化, 位于第一的吉林为3.95%,比上年略有增长(0.11个百分点,下同)。 其他略有增长的省份还有辽宁(0.10)、天津(0.31)、江苏(0.31)、福建(0.45)、浙江(0.13)、山东(0.07)、云南(0.33)、宁夏(0.01)、山西(0.21)、河北(0.24)、新疆(0.28)、甘肃(0.03)、湖南(0.02)、西藏(0.02)。

有些经济与科技水平较低的省份,在1995年这一比例较低的水平上,今年又有下降,显示了地方政府对科技活动重视程度的降低,这一状况令人担忧。

4.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有所提高

1996年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了13.43%,高于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但大大低于科技活动单位经费额的增长速度。

从全国平均看,1996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05个百分点。从各地区看,这一比重高于1 %的省份达到22个,较上年多了4个,但排序有较大变化,北京、 江西和浙江是在上年高于1%后,今年回落到这一比重之下,而山东、宁夏、 吉林、天津和内蒙古则是在上年低于1%的水平上今年达到这一比重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比重是早在80年代末由国家财政部下达的政策,是为促进企业技术开发活动的开展而制定的,按这一比重提取是为了从政策上放宽来弥补技术开发经费的不足,这只能说是企业技术开发经费的最低标准。目前各省份虽然有三分之二强达到这一标准,但从全国情况看,多数是在这一标准上下波动不大,反映了大中型工业企业对技术开发需要的不足。

(二)高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分析

1.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

(1 )高技术产业发展已形成规模, 并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1996年全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975.42亿元,比上年增长21.21%,这一增长速度是在我国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工业企业不景气的状态下保持的。我们以增加值指标作为比较标准可以发现,我国高技术产业在整个工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已稳定在10%左右并略有增长。从而表明,我国高技术产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在我国高技术产业迅速发展、整体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各地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则略有差异。1996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1995年的增长超过30%的省区有:北京、河北、吉林、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其中,福建、湖南、贵州三省的增长超过了80%。从地区高技术产业的相对规模观察,我们发现,1996年地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9个省区, 这一比重指标不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并有所上升的有北京、江苏、广东、陕西4省。由此不难看出, 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超高速增长的产业兴起初期,逐步走向稳定增长的产业成长期。

(2)高技术产业的整体布局相对均衡。 目前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其他产业相比较,呈现出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较为均衡的局面,这一相对均衡的局面,并不意味着不同地区间产业发展在总体规模上或总量上达到了同等发达的程度,而是表现在产业的发展变化上的平衡,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并未受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了高技术产业自身较强的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对统计数据的进一步观察可以发现,在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均有高技术产业,并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其中广东、陕西两省的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已占本地区工业增加值的20%以上。而在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既有高技术产业高速增长的北京、河北等省市,也有出现负增长的天津等省市;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出现了高技术产业增长率达到20%以上的陕西、新疆等省区。

我国高技术产业布局的相对均衡、合理是我国高技术产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得以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形成区域特色,以及调整和完善高技术产业结构的基础,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此外,区域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将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生产力布局趋向合理。

(3)不同经济类型的科技企业共同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1995 年在全国从事高技术活动的企业中, 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达15000余家,创造增加值1189.11亿元,实现利税329.9亿元, 占全部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利税额的60%以上。而高技术产业中的三资企业的迅速成长,极大地改变了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长期存在的利用外资不足的缺陷。与此同时,其他经济类型的科技企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各类民营科技企业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表现尤为突出。 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达5万家,从业人员200余万人,其中科技人员70多万,全年技工贸总收入已超过3000亿元,特别值得提及的是民营科技企业各项指标的增长速度达到了30—60%,这一增长速度不仅大大超过了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而且也超过了高技术产业整体的发展速度,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从以上情况可看出,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其他产业或行业有所不同,目前已呈现出多种不同经济类型企业并存的格局,这种格局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空间的扩展,也有利于产业内部良性竞争环境的形成,从而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

2.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科技投入水平低,导致高技术产业资金匮乏。首先, 从整体上看,我国的科技投入水平不高,1994年以来R&D经费占GDP比重长期在0.5%左右徘徊,大大低于发达国家2.5%的总体水平,这一因素从总体上制约着高技术产业的投入水平。其次,从国外一般的发展情况看,企业是发展高技术产业、提高高技术投入水平的主体,但在我国,由于企业受到包括管理体制、经营思想、管理水平、市场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经营状况低迷,造成企业缺乏技术投入的动力,企业技术投入水平长期以来徘徊在低水平,1996年全国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仅为1.237%。第三,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银行可以更多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我国的金融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投资渠道的扩展,使企业有可能从不同的渠道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高技术产业的产业特点决定了高技术产业高投入和高风险,使高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相对困难,1996年全国科技开发贷款为1596.27亿元,占全部银行贷款39393.4亿元的4.05%,仅略多于银行向个体工商户的贷款规模。

由此可见,我国科技投入水平不高,高技术投入资金不足,从整体上限制了高技术产业高成长性特点的充分发挥。

从不同地区科技投入的状况分析,我们也能看到科技投入对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影响。我们利用1996年和1995年两年的截面数据,通过相关分析发现,不同地区共同显示出,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充当投入主体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影响本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即地方政府科技拨款和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的变动与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变化的情况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与福建、湖南两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高速增长相对应的是地方政府科技拨款的大幅度增长,而与云南、青海两省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出现负增长相对应的两地区企业技术开发经费的负增长,等等。

(2)高技术产品的竞争力有所降低,高技术产品出口下降。 近年来我国国际贸易发展较快,国际收支持续保持顺差,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据有关方面预计,1997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可达1500亿美元。这充分反映出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在结构上极强的互补性。但是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初级产品的出口长期占据了主要地位,这反映出我国工业制造业的水平还不高,工业制成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强。这一点反映在高技术产业中,即表现为,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1996年为100.91亿美元,仅占我国出口总值的6%左右,并较1995年下降了23.89%。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我国高技术产业的行业分布不平衡,目前有接近50%的高技术企业集中于电气设备制造业,而我国在这一行业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并不占据竞争优势;第二,由于我国整体上的科技投入水平不高,虽然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发展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含量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和高技术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通过进一步的比较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高技术产业与国内其他行业相比,具备了明显的行业技术领先优势,但这一相对优势与国外发达国家的高技术水平却存在着绝对的差距。这些必然导致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这一点在数据中表现得更为充分:1996年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为7680.55亿美元,1995年为10091.80亿美元。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 区中有15个省、市、自治区出现高技术产品出口的负增长,下降幅度各有不同但平均幅度达到28.39%。

(三)经济增长方式分析

资金投入、劳动投入和科技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三个重要因素。对资金投入和劳动投入的规模和水平进行分析,既可以直接观察它们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又可以反映科技进步作用于经济增长方式由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的过程。根据全国科技进步监测与综合评价的基础数据及其他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可见,1996年,在劳动效率普遍提高的情况下,资金投入的不合理仍然是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增长方式向内涵型转变的制约因素。

1.社会劳动生产率评价

1996年全国及各省份社会劳动生产率均有所提高。与1995年比较,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增长了9.6%,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9.7%。通过因素分析可知,在全部经济增长中, 只有0.72%来源于从业人员的增加,其余8.81%的贡献来源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由于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达5191.46亿元。

从分省资料看,各省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社会劳动生产率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且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除海南(原11位)和山东(原12位)、湖南(原22位)和安徽(原23位)、陕西(原25位)和四川(原26位)互换位置外,其他省份的排序均无变化。

表4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分析

按劳动生产 社会劳动生产省 份

率水平分组 率水平(元/人)

先 进15600以上上海 北京 天津 广东 福建

较先进12000-15600

辽宁 江苏 浙江 黑龙江

新疆 海南 山东

较落后7200-12000

吉林 湖北 河北 内蒙古

山西 青海 宁夏 广西

落 后7200以下 河南 湖南 安徽 江西 陕西

四川 云南 西藏 甘肃 贵州

如按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为参数分为先进、较先进、较落后和落后四组(参见表4),沿海省份基本都分布在第一、二组中。 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最高的省份为上海(36408.5元/人), 最低的为贵州(3626.4元/人),相差10倍。这一差距大于1995年(相差9.5倍)。 说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技术进步的水平在不断拉大。

有些省份虽然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不算很高,但“进步”较快,如:湖北(增长13.82%)、吉林(增长13.43%)、江西(增长13.11 %)、安徽(增长13.02%)、河北(增长12.7%)、湖南(增长11.29%);有些省份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较高,但增长幅度较小,如:海南、新疆、辽宁,均低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先进水平组中的省份均保持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增长率。

2.投资效益评价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仍属于投资拉动型,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也存在着弱化的趋势。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可对1996年经济增长产生效应的全社会总投资增长比1995年增长了29.1%,而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为19%,与1995年比较,全社会亿元投资新增国内生产总值为4698万元,比1995年减少了2086万元,投资回报率有所下降。

从各省份的情况看,也存在着基本相同的倾向。根据测算,全国各省份可对1996年经济增长产生效应的总投资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增长幅度在40%以上的省份有6个,增长幅度在30%—40%的省份有6个,增长幅度在20%—30%的省份有11个,其他为增长幅度在20%以下的省份,只有辽宁省增长幅度为7.5%(参见表5)。

表5各省份投资增长状况分析

投资增长 省份 GDP增长GDP增长与投

幅度 %资增长之差%

40%以上北京 上海 浙江

15.68~20.66 -24.0~26.0

安徽 福建 西藏

30-40%河北 河南 湖北

14.25~24.20 -16.6~18.2

湖南 广西 贵州

20-30%天津 吉林 黑龙江 11.05~29.06 +7.8~10.5

江苏 江西 山东

广东 四川 陕西

甘肃 青海

10-20%山东 内蒙古 海南 6.96~23.61 +8.5~5.05

云南 宁夏 新疆

10%辽宁 13.04+5.5

从增长规模上观察, 将投资的增长规模与经济增长规模比较,1996年没有一个省份达到投资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规模同步,即达到一元投资获得一元国内生产总值的水平。有些省份投资规模较大,回报率也较高,如广东,可对1996年经济产生效益的投资为2381.31 亿元,亿元投资新增国内生产总值为5215万元;有些省份投资规模较小,但投资回报率较高,如甘肃,可对1996年经济产生效益的投资为200 亿元,亿元投资新增国内生产总值为8037.48万元, 但多数省份投资回报状况不理想。

从增长速度上观察,投资增长幅度在40%以上的省份,其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并非明显快于投资增长幅度低的省份,这一类省份投资增长速度(在40.60%—45.70%之间)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5.68%—20.66%)之间的差距均在24%—26%左右。 与投资增长幅度在40%以上的省份形成明显对照的,是投资增长幅度在10%—20%的省份,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11.05%—19.81%)之间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投资的地区分布观察,改革开放以来投资向东部地区倾斜的局面仍没有发生改变。1996年经济增长产生效果的投资位于前10个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四川、北京、河南、河北、辽宁、福建,其中除四川和河南外均为东部地区省份。这8 个省份的投资已占全国总投资的54.6%;位于倒数10个省份为西藏、青海、宁夏、贵州、甘肃、海南、内蒙古、山西、吉林和江西,这些省份的投资只占全国总投资的10.21%,加在一起才大致相当于第1位江苏的投资水平。

另外通过对本监测数据之外的资料进行观察,在各省份进行的投资活动中,存在着重基建,轻更改,重新、扩建、轻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倾向,国有单位这种倾向尤为明显。从1981—1996年,国有单位基本建设完成投资占国有单位投资的53.9%,更新改造完成投资占25.1%;按建设性质分,新建、扩建完成投资占55.8%,改建完成投资只占16.7%。投资领域中的过度外延化,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上的浪费,不利于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技术装备水平,使整个经济呈现一种低层次的重复和扩张。

由以上分析可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普遍加快了投资建设的步伐,但在投资活动中,走的还不是真正依靠科技进步,而基本上是一条铺新摊子,从外延上扩大再生产的道路。此外,欠发达地区面临的是如何争取投资上规模,而发达地区需要克服的主要是如何向内涵方式转变的问题。

3.能源消耗评价

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能源消耗的节约。从全国各地区能源消耗的状况看,其总体趋势为:万元增加值能耗南部省份低,北部省份高;能源短缺省份低,能源产出省份高;发达省份低,欠发达省份高(参见表6)。

表6全国各省份依万元增加值能耗分组表

分组万元GDP能耗 省份

高 5吨/万元以上山西、贵州

较高3—5吨/万元 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吉林、辽宁

一般2—3吨/万元 陕西、内蒙古、河北、黑龙江、天津、

北京、四川、湖南、湖北

较低1—2吨/万元 安徽、云南、河南、上海、山东、江西、

江苏、广西、广东、浙江

低 1吨/万元以下福建、海南

再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的增减速度看,除青海、贵州、广西、福建、新疆和云南等省较1995年基础上又有所增长外,其他省份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山西是在1995年消耗较高基础上的下降(约为1995年的66%)。

能源消耗量大,能源消耗产出比例过大,一直是困扰我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老大难问题。与发达国家比较(1993年水平),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美国的近4倍,日本的12倍多,英国的近5倍,法国的近8倍。可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是我国当前国民经济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计划司1997年重点课题《1996年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及综合评价》报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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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与综合评价研究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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