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参照系与控股银行商业管理的重要选择_银行论文

金融参照系与控股银行商业管理的重要选择_银行论文

金融参、控股银行商业化经营的重要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纵横

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来看,银行业和工商业间的相互持股、相互渗透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和潮流。银行单纯依靠存贷差谋取收益的做法已显得落后,不合时宜了。银行业的综合性、多功能化要求银行业打破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的限制,朝着融资证券化、投资多元化方向迈进。因此,本文试就我国专业银行在商业化经营中实施对企业参、控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途径作一些探讨。

一、银行参、控股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1、从防范国有银行资产流失现状来看,有必要对企业进行参控股。由于种种原因,在现行的信贷资金运行中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如一些企业他们或采取多头开户,骗取银行信用后“三十六计走为上”,使银行的信贷资金长期无法收回;或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新组建的子企业只分得资产而不负责原有企业的银行债务,将银行债务及利息全部落到了名存实亡的老企业头上;或采取嫁接合资的方法,将银行的信贷资金作为兴办合资企业入股的资本,致使银行信贷资金被凝固;更有甚者,部分企业钻《破产法》空子,分光吃净企业资产吞食银行债务。迫于此,当前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促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的一个可行途径是:银行以参控股方式,通过银行资金能动作用的发挥,直接地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充分发挥专业银行在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正确选择投资方向,指导企业改善经营,减少企业投资决策上的失误,防止国有银行资产流失。这样的新型银企集团既可有效地理顺银行、政府、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推动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使银行的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2、从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际要求来看,有必要实施专业银行对企业的参控股。建立产权关系清晰,权、责、利明确的现代企业,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所确认的。而产权制度改革又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在实施这一改革过程中,根据企业法人所有权理论,如何界定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即法人的所有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资产完好增值的企业,法人所有权容易界定,但对一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如何界定产权就显得较为复杂,这类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占有相当的份额。笔者以为,对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如果就产权制度改革而改革,把原已亏空光了的国有企业产权转为国家股,“形”改而“神”不改,其结果,仍然没有明确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政府部门掌握着企业的劳动、用工、人事大权,而其监督作用却丧失掉了,与改革的目标相去甚远。鉴于此,有必要对一些虽已资不抵债,但扭亏有望的企业,将其所欠银行部分贷款转为股本,由银行这一拥有股权的出资者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直接或授权委托企业从事营运,这样一方面使这部分企业有望活起来,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企业原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能如数落实,参与运转,顺应了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

3、从迎接入关,增强银企双方参与国际竞争实力的需要来看,有必要实施银行对企业的参控股。为了早日加入关贸总协定,我国承诺了要对外开放金融业,这样我国银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在获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关于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的规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国内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允许国外金融机构经营各项业务,就我国而言,意味着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或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并参与包括人民币业务在内的一切金融服务业务。再从企业经营来看,由于我国许多企业习惯了在国家的保护下得以生存,自我约束软化。入关后,有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无法面对国际竞争的压力,出现亏损、破产倒闭;而有些企业却能变国际竞争压力为动力,加速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这需要银行提供大量资金发挥支持作用。如今在困难和危机尚初显端倪之机,银行业应抓住机遇,主动出击,不拘泥于条条框框,从实际出发,牵头组建新的参、控股银企集团,以联合舰队去抗击国际市场上的狂风巨浪,这无疑是具有超前性的可行途径。

二、现行条件下银行参股、控股的可行性

1、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深入,为银行向企业参控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多年的改革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人对理顺产权关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这一企业改革的关键所在达成了共识,股份制这一明晰企业产权的最佳方式终于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不是私有化,而是把笼统的、不够明确的产权变得比较明确,以利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和行为的合理化。”这此都充分肯定了股份制的作用,为银行的参控股提供了现实的可行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允许专业银行参控股既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又能满足银行自身用活用好资金的内在愿望。推行股份制改革,应该把投资者的主体放在全民所有制机构持股上,让政府、全民所制企业、国家银行作为大的股东。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放,政府财政在日见拮据又不能通过银行搞赤字发行的情况是没有这个能力的,而专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企业恰恰能满足这种需求。经济的发展,使得银行吸收了大量资金,但是,由于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全,银行资产搭配(一般是指现金资产、准备金、投资、放款和其他资产等)不合理,使得资产投放侧重于放款上,而投资(包括各种债券、股票)占了很小份额,这与银行的商业化经营方针是相背离的。因为投放在各种资产上的比例取决于银行本身所追求的盈利率和负债性质以及投放对象的信用状况。所以,专业银行通过有选择的对一些好的企业进行参控股,使得银行资产配置不仅考虑了资产的收益性,同时也考虑了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这样既可以解决银行资金的出路问题,也能真正地扶助一批有效益的企业向前发展,两者相得益彰。

3、允许专业银行参控股,国内外已有成功的范例。经济发达国家的大公司大多以法人持股即机构持股为主。在日本、德国的法人持股主要是其他企业,特别是银行。银行直接以股东身份介入企业集团,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正是由于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相互融合,才推动了市场经济发展到了较前更高的阶段,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现状充分表明:左右国际市场、引导产业走向的多为跨国公司和大的垄断财团。这一点不仅为美、德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所证实,也在韩国、香港等后起之秀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得到证实。作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具活力,最有希望的中国经济,为什么不可以走这一条已有前车可鉴的充满光明的道路呢?企业集团与金融机构相互融合,联合开发,共同经营,已凝聚成为经济结构发展变化的强大推动力。我国首家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首家由企业创办的银行——华厦银行以及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这些新型金融机构自创立之初便凭借其灵活的机制、优良的服务,积极的尝试走一条银行与企业相互持股的道路,它们已成为国内金融业发展中不可小瞧的生力军。这一点在专业银行商业化经营中颇能引起思考。

4、允许专业银行参控股还有下列好处:一是企业法人持股是企业实现自主经营的一种选择。法人持股可形成稳定的股东,其股票属于控制债券性质,不以红利和资本收益为目的,而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被持股企业的经营,因此,它不象个人持股那样出现大起大落,有稳定股价,保持股市平平衡发展的功能。二是由于银行积极介入所持股份的企业经营,可以有效地制约和克服经理人员过份注重短期利益,增强股东年度分红的短期回报等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防止出现高收益率的直接筹资对银行储蓄产生的冲击和流失。

三、银行参股、控股的举措

从目前的银企集团发展情况及国民经济大环境来看,下面几种方式值得尝试:

1、对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在清产核资划定产权关系后,银行确定掌握多少资产份额,银行作为债权人,按照制定的企业股本金额购买一定份额的企业股票,或者由银行重新出资购买企业部分股票,银行作为股东参加董事会,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过程,监控企业的经营行为,影响或改变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要素构成,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银行信贷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鉴于目前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的不同,银行参控股应在试点的基础上有目标多层次的推开:

——存量改股,防范资产流失。目前众多的企业负债额高,亏损严重,不少已资不抵债,信贷风险很大,这部分债权几乎无法收回,更谈不上信贷资产的结构调整与优化。不少建议对这部分企业的贷款进行挂帐停息或豁免,好让企业轻装上阵,但这种“一刀切”的方法有诸多弊端:一是抹杀了企业的成绩,形成“鞭打快牛”的负面效应;二是人为造成不平等的竞争条件,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三是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与此这样,我们不如采取对银行存量贷款部分或全部实施债权股份化的方式,在维护了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企业直接进行参控股,以股东身份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督促和帮助企业优化内部组合,合理配置生产要素,调整经营,扶持其尽快实现,最大限度减少资产流失的风险。这样,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给企业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也从动力机制上解决了银行对企业支持不足的倾向。基于资产的运作及增值属性的要求所产生的压力机制,又有利于银企双方共同搞好联合资产的营运。

——增量投股,追求更大效益。要逐步提高投资在银行资产结构中的比重。一旦选准了被参与的企业后,银行对该企业的支持就从信贷为主向投资为主转变。银行可根据自身资产构成情况,划出部分资金对效益较好的股份制企业参股、控股,协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经营机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逐步将企业构造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实体,增强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银行也可通过项目投资实施对企业参、控股。银行可以和企业共同选择投资项目,也可以对企业已订好拟申请贷款的项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参与及参与程度的大小,在项目投资上银行可考虑是参股投资还是控肌投资的方式,并按照股份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这样,从项目或企业运行之始,银行就可介于其经营管理,可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经营动向,确保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2、在经济国际化趋势下,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国外强手,在我方银行和企业国际竞争能力都显不足的情况下,银企联手无疑是一双方皆获利的的举措。这时银行就不仅要扶持企业改善经营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而且还要注重对一批具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进行渗透,实施参、控股,组建外向型的银企集团去迎接来自国际市场上的强有力的挑战。

首先银行应利用信息灵、联系广的特点,积极引导企业寻求资金来源和筹资渠道,实现资金、产品、技术三位一体的导向型运行;其次引导促使国外金融机构及企业集团向国内扩大投资,并支持我国企业集团向国外扩展,以便不断壮大银企集团的整体实力。

四、实施银行参、控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股份制试点阶段,银行对企业参控股属严格控制的范围,专业银行在有资金无规模的情况下,利用存差参控股,涉嫌把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投资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问题。事实上,这与银行投放固定资产贷款一样,只要我们给专业银行确定一个合理的对外投资比例限额,就能化弊为利。因此,专业银行如何对企业实施参控股,国家法律应作出明确规定。

2、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开拓金融市场。一方面要有完善的国家法律作为依据,要尽快制订《银行法》、《金融竞争法》等法规,给专业银行以一个明确的政策和法律空间;另一方面要大力开拓和完善金融市场,使股票和债券能顺畅流通,为银行参控股提供交易空间。

3、合理控制银行参股金额与信贷总资产的比例。在允许银行持股的同时,实行银行营运资本——借贷资本和持股本金分开。这主要是因为:一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银行过度地参与股票买卖风险极大,在股市发生暴跌时,容易引起大量银行破产倒闭,不利于金融稳定,会对整个国家的经济产生不良影响;二是银行除对参股的企业集团予以支持外,还需留有足量的信贷资金对入股集团外的企业予以支持,以保持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稳定。

4、必须处理好政、银、企三者之间关系。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改革必须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的,由于我国经济增长仍属外延性增长,经济增长需要大量资金投放才能实现。长期以来,政、企对银行放贷一直形成强大的压力,实施银行参控股,首先要通过立法形式解决奉命贷款的问题。其次在我国社会保险、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努力做好闲置职工的安置。只有这样,银行参控股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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