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国的金融自由化_金融论文

论韩国的金融自由化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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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始于70年代末。对于曾经实行了近20年金融管制的韩国而言,金融自由化改革无疑是十分艰巨的。就目前来看。这一自由化进程已近圆满完成。鉴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都在进行金融自由化的改革,且有不少国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研讨韩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具有比较普遍的借鉴意义。

一、传统金融体制及其困境

1961年朴正熙上台后,韩国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外向型发展模式,政府干预代替市场调节,将韩国有限的资源集中于主导产业的发展。在金融领域,政府通过两方面实现直接的金融干预:其一是通过低利率优惠贷款和指令性贷款等政策性融资来直接干预金融部门的资金分配;其二是通过规定所谓信贷上限和统一的存贷利率干预货币政策的实施。

政府上述金融管制与干预对韩国产业重建和经济起飞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也付出了代价。第一,政府对货币政策的干预从根本上削弱了间接货币手段的功效;第二,政府对银行信贷的管制影响了金融部门的发展,金融机构丧失了创新和提高效率的动因,竞争力低下,呆账成为其沉重的负担,第三,低利率政策推动了通货膨胀,造成了地下金融猖獗,也加重了企业对银行资金供给的依赖。这样,随着韩国经济规模的扩大,金融扭曲与滞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取消金融管制提上议事日程。

二、向金融自由化转轨

1979—1992年,韩国进行了如下五方面的金融改革:

(—)商业银行私营化、经营自由化。政府放弃全国几家最大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并将所有地方性都市银行转为私营。同时,简化和取消许多银行内部管理和业务经营的限制,给予银行在人事、预算、组织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废除对银行信用额度的管制,实现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多元化和现代化。

(二)实施利率改革。1982年起将银行各类贷款利率统一规定为10%〔1〕,1984年起将银行贷款利率改为上下限浮动幅度限制,放宽短期拆借的利率限制,逐步放松大额存单等新引入的金融工具利率。

(三)完善与开放金融市场。80年代韩国新设了两家全国性合资商业银行,1985年以后,韩国逐步放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标准与执照限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得到迅速增长。同时,政府大力促进可转让定期存单(CDS)、商业票据(CPS)及回购协议(RPS)等金融工具投入使用,推动融资手段多样化。

(四)对外资银行开放金融市场。1981年起韩国放宽了外资银行的设立限制,1984年,政府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准许其加入银行公会,使用韩国中央银行—韩国银行(BOK)的再贴现窗口。

(五)1982年起,政府宣布实行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努力实现对金融的间接控制。

综观这一时期的金融自由化改革,表现出政策制定者时刻将宏观经济稳定放在首位的原则和审慎的态度。第一,每当宏观经济发展受到冲击时,金融自由化政策就会出现反复。此外,一旦利率上扬超过政府确定的经济承受界限时。政府都进行直接或间接干预。这些做法导致了证券市场许多的不规范行为,短期金融市场也由此被分割。第二,由于各项对接没有完成,间接调控手段的使用没有一步到位。因为产业发展仍不能摆脱对政策性融资的依赖,BOK以商业票据的再贴现和贷款给银行两种方式进行的融资只占银行总融资的不到5%,BOK大多重要的贴现贷款都以低于市场的利率按产业政策贷给了企业。此外,BOK不能以贴现利率的变化来控制贴现贷款额。因为银行常以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从BOK借款以满足对银行信贷的需求;储蓄准备金率也由于BOK不愿扰乱银行体系的资本量而不常被采用;公开市场业务刚刚起步,尚不规范。80年代中期起韩国通过发放和回购由政府担保的货币稳定债券(MSBS)及其他政府债券来调节货币流量,但这种发行和回购是直接对指定金融机构进行。对公众的拍卖无论规模还是频率都是受限的,执行委员会单方面决定发行利率、规模和时间。结果二级市场的MSBS利率往往比发行利率高2—5倍,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资金管理,也造成了利率上扬的压力。第三,政府牢牢控制了资本的流入与流出。80年代初期,由于公众对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估价不高,对国内银行系统也存在着广泛的不信任,若放开资本流动,韩国也许会像同一时期的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南锥体各国一样失去国内金融中介的储蓄基础。

由于证券市场尚未发育成熟,也由于传统体制中各项既得利益分配不能及时改变,为确保宏观经济增长稳定,1979—1992年的金融改革并没有触及取消管制中的最敏感问题,即政府的信贷配置系统。所以在整个80年代它仍给金融系统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第一,各种政策性融资给银行系统堆积了庞大的无收益贷款。1980—1991年政府公布的无收益资产在韩国银行系统总资产中的比例徘徊于1.5—7.5%之间〔2〕。韩国无收益贷款统计中不包括抵押品价值,若加上抵押品的价值,无收益贷款的额度足以构成对银行赢利能力的威胁。第二,各种政策性融资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从1981至1991年,政策性融资的津贴年均高达2兆韩圆〔3〕,这一数字还因信息不完全被低估。第三,各种政策性融资给BOK造成巨大成本。由于大量政府津贴贷款在BOK自动再贴现,BOK只能以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年均利差约为6%)〔4〕加大发行MSBs的额度,这项成本约占银行全年预算的2%〔5〕。1992年,这项成本为2兆韩圆〔6〕,而当年上半年BOK的营运赤字仅为1.27兆韩圆〔7〕,两者相比可知前者成本之大。

尽管如此,1979—1992年,通过诸领域的渐进转轨,韩国的金融结构获得了迅速而又平稳的发展,金融面貌得到基本改观,为进一步全面取消金融管制奠定了基础。其中突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在货币市场上,从1980至1991年底,M[,1]增长了276.4%,市场交易额增长544.8%〔8〕,除了回购协议外的所有金融工具对M[,1]的增长弹性都呈上升趋势。其二,公司已用证券发行代替银行贷款筹措资金。1991年,证券占金融资产的比例由1987年的27%提高到55%。曾困扰韩国经济多年的企业高额举债经营率将随着更多的证券发行而降低。

三、进一步放松金融管制

1993年韩国推出了一项内容庞大、范围广泛的五年(1993—1997年)金融计划。该计划大体包括四个主要领域:

(一)取消利率管制。实行商业存贷款利率、短期公司债券、政府债券、银行定息债券利率自由化。其中,商业贷款利率快速自由化,而储蓄利率则先长期后短期储蓄逐步放开。

(二)改革政策性融资制度。先冻结然后降低政策性贷款上限,直到1997年终止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对中小企业的津贴由BOK转给政府筹措,对农、渔、牧业优惠贷款由BOK转给专业银行筹措。

(三)逐步完善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完善国债市场,废除自动贷款和自动再贴现系统,降低储蓄准备金率以加强银行间竞争。

(四)开放资本账户。加强对汇率波动的监控,完善外国在韩和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防止短期投机资本流入。在国内金融市场和利率完全自由化后,开放证券投资。发展外汇市场,逐步实现韩圆汇率市场化,至1997年实现韩圆自由兑换。

无收益贷款是十分棘手的问题,却又是金融自由化能否顺利进展的关键。政府一方面扩大银行呆账范围,简化对银行呆账冲销的限制,并多方敦促银行增加储备以加快冲销无收益资产的步伐,另一方面,强化信誉等级制度,避免无收益贷款的发生。

此外,政府和BOK还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放宽对银行的管制,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改善股权结构,加强金融基础建设以推动金融结构调整与金融业的发展。

从上述改革措施可以看出,1979—1992年取消管制的金融改革,及“五年计划”采取的一揽子取消管制的措施,旨在使韩国金融自由化彻底到位。但即便如此,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仍是不变的原则,因而各项自由化措施安排的前后顺序与开放速度都考虑了韩国的客观现实。具体而言:第一,由于当前韩国实际贷款利率已经很高,在取消管制之后不会再提高,使整个经济和企业部门的成本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因此金融中介的贷款利率可以加速自由化;第二,因为储蓄利率变化有引发银行间争夺市场占有份额的过度竞争的可能,也因为银行无力调整政策性贷款的赢亏,它们成本的迅速提高会导致潜在的银行倒闭风险,所以,储蓄利率的取消管制应在明确时间进度下逐步进行,以保证银行有充足的时间适应新的竞争环境;第三,将资本账户的自由化放在最后。资本账户的自由化从总体上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宏观经济稳定,这样开放资本账户不会增加通货替代的机会,而通货替代会增加本币通货膨胀率,导致本币货币基础收缩而外币基础增加;二是国内银行体系必须废除各种利率管制或信贷管制的束缚,从而能拥有与在本国经营的外国银行相竞争的能力,另外,国内银行必须能独立经营,具有良好的资产组合而没有大规模的无收益贷款。在这两个条件中,韩国只具备了前者,而后者则需在利率完全自由化和无收益贷款消除之后实现。因此,消除资本账户的管制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

五年计划,进行了近四年,事实结果超过了政府的预料,其进展令人满意。从宏观经济成就看,GNP稳定增长,储蓄率、投资率稳步提高,没有引发通货膨胀压力。国民收支账户中有近2%的赤字,是为满足产业升级需要进口高科技产品所致,与取消金融管制无关。从微观操作成果看,第一,利率的放开并没有导致利率攀升和金融混乱,相反,放开后的利率下降了,证明韩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对市场信号有了充分反应;第二,公司债券利率的放开也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正进一步发展信誉评级机构,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外国投资者已被允许购买初级市场的CDs和长期政府债券;第三,政府已完成了MSBs和RPs在市场利率基础上的拍卖发行;第四,利率自由化导致各金融中介间竞争日趋激烈且规范化;第五,由于引入信誉等级制度和金融账户的实名制,资金渐渐由黑市流入银行,黑市出现收缩,市场分离割据的局面逐步削弱。

四、几点启示

每一个后进国家在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奋斗历程中,都会因各种非市场因素而为上述成长付出代价,金融扭曲与发展滞后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取消金融管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由于各国金融结构起始条件不同,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所处内外环境不同,在取消金融管制的顺序上不可能拥有统一的模式。但是,韩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至少可从以下几点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一)政府指导仍是必需的。综观韩国取消金融管制进程,可以看到其中仍贯穿和体现着政府指导和计划实施。由于管制与自由化两套体系规则相左,转轨的顺序就格外关键。正如韩国经验所表明的,政府应正确决定转轨顺序,调控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不测,稳妥地使金融体系适应市场环境。

(二)取消金融管制的顺序要受初始条件的影响,尤其受初始时期金融体制状况的影响,如果银行背着无收益贷款的包袱,取消管制就应量力而行。

(三)宏观经济稳定是取消管制的前提与基础。利率自由化与资本账户的开放应在宏观经济稳定、金融状态良好的前提下进行,否则会导致金融混乱。

注释:

〔1〕宋运肇:《亚洲金融角逐》,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版,第169页。

〔2〕〔3〕韩国银行《金融统计分析》各期。

〔4〕〔5〕〔6〕〔7〕世界银行《发展政策报告》,《韩国金融系统的放松管制》,第18页。

〔8〕〔9〕艾姆斯顿·艾里斯等:《韩国80年代的金融改革》,《世界发展》1993年3月,第3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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