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道路不是中国城市化的灵丹妙药_小城镇论文

小城镇道路不是中国城市化的灵丹妙药_小城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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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城镇道路的由来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一些专家学者的建议,小城镇在我国的城镇体系中,成为最受支持和最为重视的一个层次。90年代,又进一步上升为“小城镇,大战略”,成为至今在我国城市化战略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主流思潮。

主张小城镇道路的主要理由:一是现有城市数量不多,无法承受农民进城的巨大冲击;二是城市本身的就业压力已经很大,不可能再吸纳农民;三是每增加一个市民至少需要一万元投入,现在基础设施和政府财力都难以负担;四是在横向对比中,认为发展大城市是一条失败的城市化道路,会导致城市贫民窟蔓延,城市环境恶化,不仅降低经济发展速度,还会危及社会稳定,一句话,发展大城市容易导致所谓的“城市病”。他们认为,发达国家的大中城市早已开始扩散,小城镇开始兴旺,因此,过去发展大中城市是城市化过程走了“弯路”的表现,我们应当吸取“教训”。

“小城镇,大战略”似乎成为中国城市化的灵丹妙药,全国各地趋之若鹜。于是乎,小城镇得到了异乎寻常的发展。1949年,全国有建制镇2500多个,经过36年的发展,到1985年也只有建制镇2851个,加上未设建制的县城377个,共有3228个。而到1992年,建制镇就猛增到14182个,比1985年增长了约5倍;如果加上30000多个非建制镇,小城镇总数达到44000多个。到1999年建制镇数目更达19000多个,加上非建制镇,总数接近60000个。

一时间,到处乡改镇、分设新镇,忙得不亦乐乎。全国上下好像都沉浸在这种快速城市化的喜悦中,中国似乎真的找到了一条具有创造性的城市化道路。

二、“小城镇”带来的“大问题”

(一)人口——“空城计”

小城镇论者的出发点之一,是通过小城镇吸引更多的乡镇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镇。而目前的情况是:乡镇企业总数的92%仍然建在自然村,而其余的相当一部分又集中在较大建制镇和县城及附近小城镇。至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初衷更是远未达到,1988年在小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口有4000多万人,现在下降到不足3000万人。即使留在小城镇的农村人口也存在“两栖化”现象,相当一部分农民白天在镇上务工经商,晚上回乡下家里,一到农忙季节,街上往往连个人影都找不着。中西部许多小城镇停留在“赶集”的水平,以路当街,以街为市。由于人气不旺,这样的小城镇极其虚弱,既无“城”之规模,又无“市”之兴旺。据统计,到1996年末,我国农村建制镇平均人口为455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2072人。中西部地区一般建制镇平均人口只有3000人左右,非农业人口只有1000人左右,少的只有一、二百人甚至几十人。

(二)建筑——“农村病”

小城镇论者推崇小城镇理由之一,是发展小城镇可以避免人口拥挤、环境恶化,不会出现“城市病”。但事实与此大相径庭。

首先,由于“遍地开花”建设的小城镇规模太小,基础设施落后,综合效益差,难以担当城市化的重任。有资料显示,全国只有38%的小城镇有自来水,人均道路面积只有16.5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仅9.04平方米,平均每个建制镇只有5个公共厕所。

其次,由于规模太小,居民的生产方式、生活习俗等往往都会被周围农村同化。那些从农村进入小城镇的人们,通常会利用建房机会尽量圈地,养猪养兔养鸡鸭,种瓜种果种菜园,一派田园风光。如此一来,“城市病”是没有了,但“农村病”更可怕!人口拥挤当然不存在,但土地浪费、环境污染却比比皆是。

(三)产业——“双梗阻”

“遍地开花”地发展小城镇是一种想当然的城市化道路,必然带来乱铺摊子和经济无序化发展的问题,最终导致“双梗阻”的结果:既阻碍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又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在第二产业方面,其一,由于技术、信息、交通等方面的原因,与城市同类企业比,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其二,大多数小城镇缺乏产业规划和产业分工,在一个区域内或相邻地区,重复办企业现象严重,导致了许多“原料争夺战”和“销售杀价战”;其三,经济行为短期化日益严重,或求简单搞一些“短命”企业,或求方便照抄别人的模式,或图“政绩”不讲经济效益。在第三产业方面,也因达不到产业所要求的人口“门槛值”,难以获得规模效益,也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得到快速发展。

小城镇的无序发展,不仅对非农产业形成“梗阻”,而且也阻碍了农业的正常发展。这主要有三种不正常的“农转非”。一是土地“农转非”,乱圈地、乱占地,造成了耕地浪费,既影响了城镇建设水平,又破坏了农业基础;二是资金“农转非”,农民起初怀着美好的愿望将资金投入小城镇,或办厂,或开店,或建房,或入股,但相当多已“泥牛入海”,自己的“市民”梦没有做成,反而荒废了田业;三是劳动力“农转非”,如果劳动力到小城镇能“乐业”,倒也无话可说,但是相当一部分无所事事。如此种种现象,必然会削弱农村经济发展后劲,造成农村经济的停滞。

(四)资金——“无底洞”

过度发展小城镇,还造成了巨大的资金浪费。这种浪费,“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方面都有。镇政府为了培植自己的财源,一般都会大力兴办乡镇企业。但正如前面分析的一样,成功的不多,失败的不少。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加剧,乡镇企业相当一部分倒闭,仅1997年一年,乡镇企业数就比上年减少了近30%。但迫于行政压力,或出于“政绩”需要,一些乡镇还在不顾条件地不断兴办乡镇企业。这样,乡镇企业走马灯似地上,走马灯似地垮,在这种“走马灯”的过程中沉淀了大量资金,成了乡镇政府沉重的包袱。这是“生产性”方面的浪费。

在“非生产性”资金方面。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新设了1万多个建制镇,这些新镇为了加速“城市化”,都举债兴建了镇办公大楼、中小学、电影院以及“七站八所”。据湖北省的调查,每个新镇投资平均在3000万元以上。据此推算,全国新镇投资约4000亿元。这些投资,除了镇自筹部分资金和上级部分拨款以及向农民集资以外,主要向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和借民间高利贷,由于“生产性”方面投资未收到预期效果,还贷无门,镇政府收不抵支,成了“超支户”。据统计,全国乡镇平均欠债400多万元。

更要命的是,由于这些建制镇镇区规模太小,财政状况太差,相当一部分在近几年被撤销了建制,多年来投入的资金,从此永远扔进了“无底洞”。

三、小城镇的重新定位

(一)城市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在进入新世纪的今天,我们确实需要好好反思一下“小城镇”这个“大问题”。就在人们起劲鼓吹小城镇道路的时候,大中城市却充当了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就在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由4000万人降为不足3000万人的同时,城市吸纳的农村人口却由不足4000万人增加到近6000万人,最高峰时期曾经达到近8000万人。“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当城市化政策的重点指向小城镇的时候,城市却出乎意料地吸纳了大多数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城市为指向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事实,充分显示了集中化的城市化发展规律。

(二)不少地方实际上已经“扬弃”了小城镇道路

目前,各地事实上已在程度不同地“扬弃”了小城镇道路。例如湖南省1997年提出“聚集式发展”,培育大型中心城市和壮大县城;山东省在2000年提出的“重点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正好与原来的重点来了个相互对调;同时,山西省提出了“建好一个现代化大城市,搞好5个城市群,发展100个小城镇”的具体推进方式;等等。

(三)城市和小城镇有不同的起点规模和功能分工

城市化也应注重规模经济。据学者研究,城市规模一般应达到25万人以上,才能形成分工分业的优势。小城镇要达到规模效应,起点要达到5万人,这5万人不是指总人口,而是指镇区人口。也就是说,达到5万人以后就会取得规模效益,不断向前发展,而一般不会消亡。

在区域经济中,城市是“增长极”,小城镇则是“二传手”。硬要“二传手”去当“增长极”,是力所不及的。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的联络点,是城市经济能量辐射的接收站,是城乡物资交流的桥梁,是商品流通的纽带。充当这样的角色,任务并不轻松。没有一定的规模,没有一定的素质,就起不了“二传手”作用。

鉴于此,小城镇自身应该向大城镇发展,应当尽量把现有一部分具有潜力的小城镇做“大”。要把县城平均人口由现在的2.6万人提高到10万人以上,重点建制镇镇区人口达到5万人以上。现有规模过小的建制镇可考虑取消建制,改设农村居民点,按村镇规划,不再承担区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职能。要通过财税、信贷、投资等政策引导,鼓励打破乡镇行政区划,将乡镇企业集中布局在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区。

综上所述,城市化的主角应当是城市,小城镇应该退居配角,从主导地位还原为补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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