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项目原理与“李”的定语标记功能_介词论文

联系项原则与“里”的定语标记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定语论文,标记论文,原则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

Dik指出,介词、名词后缀、从句标记(标句词)等成分是句子或短语平面的联系项,联系项的位置一般遵循两个原则:(1)总是位于被联系成分的外围,即联系项一般不会进入被联系成分的内部;(2)联系项总是位于两个被联系成分之间[1]274。刘丹青指出这条原则不但是汉语介词类型的发展动因之一,也影响着汉语介宾短语的语序,他指出,由于居于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的中介位置,汉语普通话和方言中的指示词、指量短语、具有定冠词作用的量词等都有可能发展为关系从句标记[2-4]。

现代汉语中的泛用定语标记“的”来源不甚清晰,有以为来源于“者”[5-6],有以为来源于“之”[7-8],江蓝生认为“的”的前身“底”,其结构助词的用法是由方位词用法发展而来,并认为“底”的结构助词用法是继承了同为方位词的“所”、“许”的结构助词用法的结果[9]。储泽祥证明安徽岳西方言中的结构助词“底”来源于方位词“底”,是在“N1+方位词+N2”的句法环境中语法化为结构助词的,其语法化的语义基础是,表示空间位置的“N1+方位词”既可以被理解为空间属性,作为一种分类的依据,如“河底鱼”,也可以被理解为空间领属,如“学校底课桌”(这时方位词的意义已经比较空泛,只用来表示一个抽象的而非具体的处所),这种两解的可能性促发了方位词向结构助词的转化[10]。

本文主要从汉语史和汉语方言的角度探讨“里”的定语标记作用,想说明,居于联系项位置(居于(潜在)修饰语与(潜在)核心之间)的各类成分都有可能发展为定语标记,汉语中所谓的方位词附于名词之后,因此容易居于两个名词之间,是定语标记的一个源头。

二 从方位词到定语标记

刘丹青指出,方位词有普遍的语义基础,每种语言都能表达“里”、“外”等方位概念,但方位词是一个有语种特色而非普遍性的词类名,它实际上是处于“名词>方位名词/关系名词>方位后置词>体标记”这个语法化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在语法化链中的位置可偏前,可偏后,因此形成了方位词句法表现上的非同质性[11]。Hopper and Traugott曾经指出一个语法化链条:关系名词——次要介词——主要介词——粘合型附缀——融合型附缀。并且指出,这几个发展阶段并不是互相分离的范畴,处于这个语法化链条上的大多数方位词并不能归入某一确定的范畴,只能说是处于从左至右语法化的过程中[12]107。方梅指出,当代北京话的“里”,拥有这个语法化链条上全部阶段的用法,所谓的方位词“里”表现出了内部极大的不一致性[13]。

(一)“里”的语法化过程及其定语标记用法

江蓝生指出,“里”、“上”等方位词也有可能发展为结构助词,只不过在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形成过程中,方位词“底”占了优势[9]。在汉语史的材料中,我们发现了“里”作为定语标记(结构助词)的线索。“里”首先在“NP里NP”的句法环境中得到了语法化:

1) 水里芙蓉光照灼,见者无不心惊愕。(敦煌变文35)

2) 衔茅花,拾柳絮,窠里金针谁解取。(敦84)

3) 可惜未殃(央)宫里女,嫁来胡地碎红妆。(敦6)

4) 师便喝云:你也眠去摩?每日在长连床上,恰似漆村里土地相似!他时后日,魔魅人家男女去在!(《祖堂集》卷七)

5) 雪峰曰:“汝见苏州城里人家男女否?”(《景德传灯录》卷七)

6) 岩头云“什么处去也。”师曰“布袋里老鸦虽活如死。”(《景德传灯录》卷十七)

“NP里”表示它后面的名词的指称对象存在的处所。

存在和拥有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它们都表示抽象的处所概念”[14]722。世界很多语言中,表示存在的动词和表示拥有的动词往往采用同一种形式,例如汉语中的“有”。Freeze考察多种语言后认为,处所谓语句、存在句和带有“拥有”意义动词的句子实际上来源于同一个抽象的句法结构[15]。存在于某处即为某处所拥有,这是人们一种普遍的认知心理。Heine指出,非洲很多语言,常用“X存在于Y处”这种结构来表达“Y拥有X”的领属概念[16]。刘丹青告知吴语中有“有”用如“在”的用例[17]1027:

湖州双林:王先生有辣哇/弗?其有辣。王先生在吗?他在这儿。

吴江芦墟:王先生屋里阿有辣?伊屋里有辣。王先生在家吗?他在家。

上文例1)、2)中句的“NP里”可以理解为纯粹表示处所,例句3)中“NP里”就可以有双重的理解了:可以理解为表示处所,同时可以理解为表示领属意义,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未央宫的女孩儿”。

“里”在“N1+里+N2”结构中发展出标记领属关系的功能,但是此时它的方位意义并未完全消退。有时“里”的方位意义显著,处所有显著的“里-外”对立,如例3)“宫里”可有“宫外”对立,但有时候,只凸显N2存在的处所,“里”的方位意义被抑制或者说不显著,如上文第4)例“漆村里土地”主要是说明“土地是存在于漆村的”,并不凸显“里”的方位意义,这就是储泽祥所谓的“空间领属”[10],在这样的环境中,“里”逐渐褪掉方位指示意义而朝功能词方向发展。

有些地点名词没有里/外的区别与对立,一个东西如果存于这个地点,一般是存在于这个地点里面的,也就是说“里”与地点名词的意义天然契合,是暗含于其中的,这样的情况下,“里”的意义是羡余的,所以很容易弱化至无,如下例中的“钱塘江里”:

7) 僧曰“恁么即丧身失命去也。”师曰“钱塘江里潮。”(《景德传灯录》卷二一)

这里“里”逐渐不再指示方位,而可以被理解为专门表示领属关系,就是在这样的结构中,它的领属标记功能进一步突出,然后进一步扩展为泛化的领属语标记,出现在人称代词、指人名词、一般名词之后表示领属关系,方位意义完全失去,发展为一个单纯的语法项,象一个纯粹的领属标记:

8) 问:“如何是道。”师曰“枯木龙吟”。僧曰:“学人不会”。师曰“骷髅里眼睛”。玄沙别云“龙藏枯木”。(《景德传灯录》卷十一)

9) 我国里军人厮杀八九年,受了苦辛不少,方得西京。(《三朝北盟会编》)

10) 是前世里债,宿世的怨,被你担阁了人也张解元。(《西厢记诸宫调》)

11) 这四句分明是说了我里姓名。(《大宋宣和遗事》)

“里”首先在“处所名词+里+名词”的环境中语法化为领属标记,后来又可以在“人称代词/指人名词+里+名词”结构中充当领属标记,“存在=拥有”的认知机制在此又起了作用,某人拥有某物,实际上就是某物存在于某人那里,人其实就是存在的地点,所以“里”才能附加于人称代词和一般指人名词之后。

最初用“里”表示领属关系的结构中,核心名词是具体、有形的事物,只有有形物体才能存在于某处,受到它原始语义的制约,我们上文例句的搜集也能够说明这一点,比如“老鸦”、“金针”等。后来随着语义泛化,原始语义的制约不复存在,核心名词逐渐可以是抽象名词,比如“债”和“姓名”。

这种虚化似乎跟是否为焦点信息也有关系,一般而言,地点名词加方位词是事物的存在地点,是对后面事物的说明,提供的是一个背景信息,所以容易虚化为修饰性成分。

“上”、“底”等词完全有可能以同样的认知机制,沿相同的方向虚化为结构助词,刘丹青曾经指出过苏州话中语法化程度最高的后置词浪[,上]、里等兼作定语标记的情况[3]222-223:

12) 耐你看我马褂浪烂泥马褂上的泥巴,要俚赔个啘!(《海上花列传》)

13) 一只嘴张开仔了了/着,面孔浪皮才牵仔拢去脸上的皮都抽拢了。(《海上花列传》)

14) 有个米行里朋友米行里的朋友,叫张小村。(《海上花列传》)

至此我们没有发现“里”虚化为关系从句标记的例句。但写于18世纪的著名白话小说《歧路灯》,是以当时的河南话为基础的,其中的结构助词“哩”,被认为来源于方位词“里”[18],“哩”有标记领有成分和关系从句的功能:

15) 姓谭的也像一个人家,为甚拦住我的箱,扭我的锁,偷我哩衣服?

16) 第三张是在星藜堂书坊借哩《永乐大典》十六套。

河南话(指河南境内的中原官话,下不一一注明)至今仍以“里”做结构助词,不但连接名词词组内部的成分,还连接动词词组的修饰成分(例句为自造):

17) 你拿里书是谁里嗳?你拿的书是谁的?

18) 她里衣裳比你里好看。她的衣服比你的好看。

19) 树上里(柿子)你摘完吧。树上的(柿子)你全摘了吧。

20) 你要贵里还是要便宜里?你要贵的还是要便宜的?

21) 她走路快里很。她走路很快。

22) 我今儿个看见她慌慌张张里走了。我今天看见她慌慌张张地走了。

所谓结构助词其实就是一个连接修饰语和核心的联系项,汉语普通话中的领属语标记和关系从句标记着眼于联系项功能统一于“的”,而河南方言中,定中、状中、动补等“修饰语+核心”类结构中的联系项功能统一于“里”(注:景颇语中表示“里、处”意义的等也发展出了状语标记的功能[19]。)。郭熙指出,“哩/里”在河南话中至少有四种功能:结构助词、时态助词、语气助词、构词成素,兼有普通话中“的”、“地”、“得”、“呢”、“吧”、“啊”等各项功能[20]。

Foong Ha Yap等曾描写了日语no和马来语(em)punya的语法化路径[21]161:

领属语标记——关系从句标记——标句词(马来语缺少标句词这个环节)——句末肯定语气词

同一个成分兼有定语标记功能、标句词功能和句末语气词功能至少在语言中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汉语中的“的”也兼有定语标记和句木语气词的功能,并不同源的“里”发展出了同样的功能,并且“里”还具有“的”所不具备的功能[20]:

23) 俺妈说哩她晌午不回来吃饭了。我妈说的是她中午不回来吃饭。

24) 他先前计划哩每人出10块钱。他以前计划的是每人出10块钱。

25) 老师教俺哩谁也不能说瞎话。老师教我们的是谁也不能说谎。

这里的“哩”普通话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对应,可以去掉但基本不改变句子原意:

23’) 俺妈说她晌午不回来吃饭了。我妈说她中午不回来吃饭了。

24’) 他先前计划每人出10块钱。他以前计划每人出10块钱。

25’) 老师教俺谁也不能说瞎话。老师教我们谁也不能说谎。

郭熙也认为这里的“哩”不等于普通话中的“的”,也不同于普通话中的“了”,一是河南话中有“了”存在,二是换了“了”之后句子结构改变了[20]。我们认为,“哩”与“说道”中的“道”一样,作用在于句法功能[22],“VP哩”要求后面一定有一个补足语小句作为V的内容宾语:

26) 他跟我说了今个儿哩事儿。他跟我说了今天的事情。

26’) 他跟我说哩今个儿哩事儿*(不怨他)。他跟我说今天的事情不怪他。

27) 信上写了他哩难处。信上写了他的难处。

27’) 信上写哩他哩难处*(多哩很)。信上写的是他的难处很多。

不加“哩”时,动词V带不带小句宾语是自由的,而加了“哩”则V必须带小句宾语。并且,“V哩”最合适的普通话对译是“V的是”这种要求带小句宾语的分裂式结构,我们认为,“哩”在此应该是一个宾语小句标句词,“哩”的发展与日语中定语标记的发展非常一致。

宋代语料中,“里”已经发展出标句词功能:

28) 怕里早莺啼醒(此犹云怕的是被莺啼醒也,括号中为张相的解释,下同),问杏钿谁点愁红。(周密《露华》)

29) 还怕里,帘外笼莺,笑人醉语(此犹云怕的是被人笑人也)。(周密《一枝春》)

30) 琴上曲,休弹秋思。怕里,又悲来老却兰台公子(此犹云怕的是身老兴悲也)。(马庄父《月华清》)

张相认为,这几句中的“里”可以解释为“底”或“的”[23]。但我们可以看出,“怕里”之后带的是小句宾语,张相采用必须带小句宾语的分裂式结构来解释“怕里”句,相对于“怕里”的是“怕的是”而不是“怕的”,因此我们认为,这里的“里”可以认为是一个附着于核心的标句词,它可以与上文河南话中的材料互证,河南话中的“里”也是一个核心标注的标句词。

“里”作为语气助词的用法最早出现于唐代(注:通过类型比较,我们推测,“里”的发展路径应该为定语标记-标句词-语气词,然而这里出现了时间上的不对应,本应为最末阶段的语气词用法在语料中出现时间却较早,这可能是由于历史语料不够完备的原因,并不影响本文的主要观点。这种语料与发展过程不对应的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唐时期今河南境内方言不是当时的通语,因此语言情况极少反映在文学作品中,“里”的语气词用法在唐代文献中只发现了几例,未见定语标记、标句词等用法,宋代的都城是开封,开封及其附近的方言就成为当时通语的墓础方言,因此“里”的各种虚化之后的用法得以大量用于各类文学创作中。)[24]345:

31) 幸有光严童子里。(维摩变文)

宋词中也有“里”的语气助词用法(原词中写作“裹”):

32) 这浅情薄幸,千山万水,亦须来里。(张先《八宝妆》)

33) 春意,春意,只怕杜鹃催里。(吴潜《如梦令》)

对后两句中的“里”,张相解释为“里,语助词,犹哩也,呢也”[23]96(注:“里”发展为标句词和语气词的一个旁证是同为处所名词的“处”的发展(例引自江蓝生[9]):

Ⅰ.虽得身荣,一事不全处:兄嫂堪恨如狼虎,把青丝剪了尽皆污(兀)。(金刊本《刘知远诸宫调》卷12,虽然得到荣华,但有一样不圆满的,就是头发被凶狠的兄嫂剪去)

Ⅱ.交人难忘处,把俺夫妻薄贱。(同上卷12,让人难忘的是,兄嫂把我们夫妻侮辱)

Ⅲ.“主人家哥,休怪,小人们这里定害。”“有什么定害处?吃了些淡饭,又没什么好茶饭。”(老乞大谚解,77,有什么打扰的)

“处”在Ⅰ、Ⅱ句中应该可以看作一个带小句宾语的标句词,在Ⅲ中是一个语气词。)。

介词是介引动词的题元还是介引名词的修饰成分,在别的语言中似乎并没有象在汉语中那么分明,很多介引名词的修饰性成分的词,在别的语言中同样被称为介词,如英语中的in、within以及典型的领属语标记of,同一个介词既可以介引方所题元,也可以介引名词的修饰成分:

34) The table in the house is very beautiful.

35) He is playing the violin in the house.

“里”在发展过程中具有同样的功能:

36) 水里芙蓉光照灼,见者莫不心惊愕。(敦煌变文,35)

37) 也因圭宝泥中没,好似明珠水里沉。(敦煌变文,47)

例36)中“名+里”描写事物存在的位置,例37)中“名+里”描写事件发生的位置,标明核心的存在处所的“里”与介引动词的方所题元的“里”,可能是沿着两条不同的线路同步向介词和附缀性成分虚化的,“里”的方位指示意义彻底或部分丧失之后,前者“里”发展为只具有连接功能的定语标记,并可以进一步虚化,而后者发展为起介引题元作用的后置词。

在河南话中,定语标记“里”的语法化程度已经非常高,它可以加在其他方位后置词短语之后起定语标记作用,如:

桌子上*(里) 书桌子上的书树上*(里) 乌窝树上的鸟窝

甚至这个方位后置词可以是“里”,如:

河里(里)水河里的水锅里(里)饭锅里的饭盆里(里)鱼盆里的鱼

当方位后置词是“里”时,定语标记“里”可用可不用,但其他情况下不能省略。

郭熙指出了一些河南话中不知如何归类的“哩”[20]:

38) 本该一处的钱却用到两下哩。本该一处的钱却两处用。

39) 俺一直两下哩住。我一直两处住

40) 一碗饭分三下哩,谁吃饱了嗳?一碗饭分三处,谁能吃饱啊?

从普通话对译中可以看出,“哩”在此就是“处”的意思,还保留着明显的名词特征,写成“里”或许更合适一些,这是“里”语法化之前的名词用法。

(二)其他方言中的证据

贵阳话中,“里头、里边、里面”中有方位处所意义的“里”,读音为[li[53]],而结构助词读作[],可以用在定中、状中结构中,也用于疑问句、肯定句后作语气词[25]:

买酱油钱买酱油的钱红红的一个一个写一个一个地写

41) 家头乱七八糟。家里乱七八糟的。

42) 你说买哪件?你说买哪件呢?

成都方言中,“里面、里头、里屋”中表示方位处所的“里”读[ni[53]],结构助词读[][26]:

死鱼眼睛死龟的眼睛姜是老辣姜是老的辣

成都方言中有一个表示疑问的语气词

成都和贵阳方言都不辨n、1。而结构助词是语法化程度和使用频率都非常高的虚词,在方言中有读为轻声或平声的倾向性,出现元音央化现象很正常。语气词是结构助词进一步语法化的结果。因此我们提出一个假设,即成都话和贵阳话中,结构助词有可能来源于方位词“里”,进而发展出语气词的用法。

最近北大中文论坛也有网友指出,成都话中结构助词(注:这里也可以看出,同是成都话中的结构助词,有人把元音记为i,有人记为央元音,显见两者之间的继承关系。)可能与普通话中的“的”无关,因为成都音系中未见其他舌头归舌上现象,并且这个可以构成方位词。

李宇凤(重庆市人)告知,重庆方言中,定语标记读作li[44],并且有和河南话中“里”相类似的用法:

45) 我哩书着别个拿起走老我的书被人收走了。

46) 朋友托哩事,只有恁个办老朋友托的事儿,只好这样办了。

47) 他慢腾腾哩走过来老他慢腾腾地走了过来。

48) 他还是十年前来南京哩,现在啥子都不晓得老他还是10年前来南京的,现在什么都记不得了。

49) 我妈在外头等倒起我哩我妈在外面等着我呢。

她还指出,“哩”也可以加在说、计划等动词之后,加“哩”之后的动词必须带小句宾语,而不再能带一般的名词性成分。据此,我们推测,四川话中的“哩”很有可能与河南话同出一源,都来自方位名词“里”(注:仡央语群仡佬语中,关系从句修饰名词核心时,使用借用自西南官话贵州土语的结构助词做定语标记,这个标记读音为“li[33]”[27]138。这个现象似可作为西南官话中结构助词来源于“里”的一个旁证。已经借到外民族语言中的结构助词,历史应该比较久远,虽然西南官话大多不辨n、l,但是借出的结构助词却是li,显示了它原始的痕迹,很有可能这种结构助词的借出在西南官话n、l不辨之前。)。

在汉语研究中,“的”也有人称为“介词”,如果它仅仅起定语标记的功能,这种叫法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它往往发展出更加繁杂的功能,比如名词化功能、语气功能等,难以用介词来涵盖。河南话中的“里”与“的”功能相当且使用范围更加广泛,在共时平面上它有从名词到附缀这个语法化过程中的各种用法,功能的繁杂性使得难以对它进行明确的词类划分。

Aimmu语,后置词可以置于领有成分表示存在地点和来源的领属结构中起联接项的作用[28]24:

50) Kimunkamny

那座山后置词神仙(那座山上的神仙)

只不过这个后置词的虚化没有汉语中的“里”和“的”走得那么远,书中没有介绍un的来源,但后置词的语义对领有成分的语义还是有限制作用,领有成分只能表示核心名词所处的位置和来源,可以推知,un是一个介引处所名词的介词。

三 结语

(一)定语标记的来源

冯春田认为,《歧路灯》中的“哩”是集“的”、“地”、“得”于一身的形式,是历史上的“的”、“地”、“得”在方言里因音变而导致的同音的结果,不是方位词“里”的发展,语气词“哩”另有来源[29]。我们论证了方位名词“里”是汉语定语标记的一个源头,并可以进一步发展出标句词、语气词等各类功能。

我们考察了方位名词“里”发展为定语标记的语法化历程。至少在北宋时期,“里”已经发展出不含方位意义的定语标记功能,在以名词或人称代词为领属语的领属结构中起连接作用。由“里”发展而来的定语标记,完整地保留在河南话里。据我们初步观察,四川话中的结构助词和“里”应该也有联系,因此我们推测,由“里”发展而来的方位词应该不限于中原官话。

定语标记的来源实际上非常复杂,它的主要功能——连接功能,是促使一个恰好处于连接位置上的词语不断语法化的主要动因。

居中位置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位置,一个成分一旦居于修饰语和核心之间,而且当该修饰语不能直接与该核心邻接,这个成分就有可能(并不一定)兼有联系项作用,同时保持该成分原有的典型功能,如指示词“这”在“我这本书”中仍然保持它的直指(deictic)功能。居中位置而兼有联系项/标记功能的成分,韵律上会有一些特征,如形式比较短小等,同时功能上有别于其他修饰语,这是可以解释的,因为标记一方面起连接作用,最主要的功能还是起分割线的作用,使人能够明确辨别出修饰语和核心。

(二)定语标记与处所主义(Localism)

语言学家假设,从语义和语法上来说,空间表达都比其他非空间表达更为基本,因为在人类认知中,空间组织是最重要的,这就是所谓的“处所主义(localism)”[14]30。Heine从语法化的角度认为,处所范畴是人类语言中最基本的关系范畴,是其他很多范畴语法化的源头[15]118。刘丹青指出,处所主义对介词、连词等联系项来说尤具解释力[3]82。

定语标记是汉语中连接修饰语及其核心名词的联系项。江蓝生从历时角度论证了北方官话中的泛用定语标记“的”来源于方位词“底”[9],储泽祥从方言角度进一步证明了这种看法[10]。综合我们对河南话“里”的考察,可以说在官话很大一部分方言中,定语标记的来源都与方位处所意义相关。汉语中定语标记来源与发展支持了处所主义的假设。

【附记】文章的写成得益于导师刘丹青先生的多次指教,谨表谢意,同时感谢学友何瑛和李宇凤在本文的语料搜集过程中的大力帮助。文中尚存不足之处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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