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景观研究的历史与发展趋势(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9671030年度项目成果之一)_文化景观论文

文化景观研究的历史与发展趋势(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9671030年度项目成果之一)_文化景观论文

文化景观研究的历史和发展趋向(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9671030阶段成果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景观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论文,成果论文,阶段论文,资助项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化地理学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人类各种文化现象的空间分布、地域组合及文化区形成、发展、演变规律(李慕寒等,1995,第2页),探讨文化事物和现象的形成及发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乔丹和罗文垂[8](Jordan & Rowntree)认为文化地理学有五大主题,即文化源地与文化扩散、文化生态、文化整合、文化区和文化景观。本文在回顾文化景观研究历史的基础上,试图对文化景观研究的重要性、内容和意义作初步概括,并探讨了文化景观研究的几个发展方向。

1 景观与文化景观研究的历史发展

景观一词来自德语,原意是指风景、景物。自从景观一词被引入地理学后,就被赋予了特殊含义,即指地球表面各种地理事象的综合体。景观可以分成两大类,即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也称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指完全未受直接的人类活动影响或受这种影响的程度很小的自然综合体。文化景观是指居住在地球上的人类集团为满足社会经济需要所创造的景观,如农田、城市、荒漠中的绿洲等。

早在1885年,温默(Wimmer,J.)在《历史景观学》一书中指出,应把注意力集中于景观的全貌。拉采尔(Ratzel,F.,1844—1904)在《人类地理学》、《民族学》等著作中第一个系统地说明文化景观概念(他较多地称为历史景观)。把景观作为地理概念在1906年以后就被普遍采用了。施吕特尔(Schluter,O.,1872—1952)于1906年在慕尼黑大学任职演说中提出,地理学者应着眼于地球表面可以通过感官觉察到的事物,着眼于这种感觉——景观的整体;把景观作为地理学的主题将给地理学一个合乎逻辑的定义;探讨人类创造的景观(即文化景观)的变化过程是地理学的主要任务(詹姆斯和马丁, 1989, 第219 页)。帕萨格(Passarge,S.,1867—1958)不仅在小区域的详细考察方面,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对景观学作出了贡献(詹姆斯和马丁,1989, 第224页)。 他反对把景观作个别的描述,认为必须把景观看作一种类型;把一种景观类型看作一种空间体系,即相关要素的集合体;主张划分景观类型的最好指标是植被,他据此划分了地球上的景观带(《地球景观带:自然与文化》);1913年他创立了“景观地理学”一词;于20年代出版了《景观学基础》(3 卷本)、《比较景观学》等巨著,提出了城市景观、空间景观等概念,成为著名的景观地理学家。

本世纪20年代,“文化景观”一词在地理学中已经被广泛使用,这与苏尔(Sauer,C.O.,1889—1975)创立的文化景观学派是分不开的。 他的“景观的形态”继承了施吕特尔和帕萨格的思想,主张用实际观察地面景观来研究地理特征;他在1927年发表的“文化地理学的近今发展”一文中给出了一个简单而容易使人误解的文化景观定义,即文化景观是“附加在自然景观上的各种人类活动形态”(DeBlij,H.J.,1986 ,P.142)。

1931年苏联著名景观学家贝尔格(Berg,L.S.,1876—1950)发表了《苏联景观地带》一书,认为景观“是占有一定地域并相互联系的一组环境要素(地方气象、地形、土壤、植物和动物)所组成的统一体,并认为景观是地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1939 年生物地理学家特罗尔(Troll,C.)提出了“景观生态学”概念,把景观学与生态学结合起来,推动了景观理论的发展。

二战以后,德国地理学者重视研究社会地理学,认为社会地理学的目的在于解释文化景观,明确主张景观变化的主力是人类集团的态度、目的和技能。1964年劳滕扎克(Lautensack,H.,1886—1971)在研究伊比利亚半岛时,对作为一个连续统一体(半岛)的各地段的景观变化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半岛的连续性景观变化是纬度、高度、距海路程以及最近海岸的方向4个变量的函数。 这种“更为精确的分析方法为景观学提出了新的方向”,“就是这种创新的方向使得区域地理(景观学)成为大多数德国学者的中心旨趣”(詹姆斯,1989,第230页)。

在美国,斯宾塞(Spencer,J.E.,1907—)和霍华斯(Horvath,R.J.)、乔丹(Jordan.T.G.,1938)、德伯里(De Blij,H.J., ) 等人分别从农业、文化、行为角度研究了文化景观。1986年德伯里在《人文地理学:文化、社会与空间》一书中给出了文化景观的广义定义,即“文化景观包括人类对自然景观的所有可辨认出的改变,包括对地球表面及生物圈的种种改变”(De Blij,H.J.,1986,P.142)。沃姆斯 利(Walmsley,D.J.)和刘易斯(Lewis,G.J.)把景观看作是人们周围能见到的连续平面,它是人类利用环境的一种产物。我国已故著名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教授认为,“文化景观是地球表面文化现象的复合体,它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地理特征”(李旭旦,1984,第223页)。

2 文化景观在人文地理学中的地位及研究内容

乔丹等人认为,由于文化景观反映了创造景观的独特文化,因而景观是文化的一面镜子。文化地理学者通过观察、研究某地的文化景观,可以获得关于该处人类集团的许多有用信息。基于这一原因,有的地理学者把文化景观研究看成是地理学的核心,地理学的中心课题;国内有人把文化景观研究看成是人文地理学的三大支柱之一。[15]由于苏尔等人的努力,创立了地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景观学派。

文化景观之所以会成为人文地理学特别是文化地理学的一个研究主题,也许部分原因就在于文化景观较形象地反映了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即衣、食、住、行和娱乐。文化景观也反映了人类集团改造世界的态度。此外,文化景观还包含着有关文化起源、文化传播和文化发展诸方面有价值的证据。因此,研究文化景观不仅要对文化景观的演变过程作全面分析,而且要对景观的形态、构成、特征及其反映的文化特征进行探讨,甚至还要探讨如何引导文化景观建设,使之向和谐的方向发展。

由于文化景观是地球表面各种文化现象所组成的统一体,它的构成非常复杂,既包括景观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又包括景观构成的主体,即人文因素。景观的物质外貌,如聚落的形态与格局、土地利用划分的现状与配置、建筑物的式样风格、人类活动的形式等,是表现文化景观的最重要因素。目前,国外大多数学者对文化景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聚落型式、土地利用类型和建筑。研究聚落型式时,文化地理学者描述并解释当地居民建造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布局的空间差异。土地利用类型反映了人们划分土地的方式,人们把土地划分成经济用地和社会用地等。从全球来看,土地利用类型的地区差异极大,包括从综合经营的大农场,到仅有成百上千块相互隔离、规模很小土地的家庭经营农场,也包括美国郊区私人拥有的、用篱笆围起来的一块块土地、到城市的公共广场。在文化景观中可以区分出两大类建筑,即民间建筑和职业建筑。前者指没有职业建筑师的帮助而建成的所有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和建筑方法来源于民间文化。后者则在不同的技术水平上反映了其文化特征,如职业建筑师设计的摩天大楼和大量的可移动房屋的存在反映了北美的物质文化和生活方式。

3 文化景观的主要研究方向

3.1 文化景观构成

文化景观存在于地球表面,并占据一定的地理空间。自然因素为人类物质文化景观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各种条件;自然因素本身的独特组合能构成奇特的自然旅游景观,在此基础上形成独特的文化景观;自然环境具有地带性特征,使文化景观中的许多人文要素(如民居等)具有明显的地带性。构成文化景观的自然因素包括地貌、动植物、水文、气候和土壤等,各种因素在景观形成中的作用中不相同。地貌条件常常对景观的宏观特征产生巨大的作用,影响到景观的人文化程度。岩石圈是文化景观的各要素相互作用的场所,是文化景观赖以存在的基础。而在森林景观、草原景观、乡村田园景观、园林景观中,生物因素是文化景观中最鲜明的要素之一。

文化景观构成中的人文要素包括两类,即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物质因素是指具有色彩和形态,可以被人们肉眼感觉到的有形的人文因素,包括聚落、人物、服饰、街道、交通工具、栽培植物、驯化动物等。其中聚落最显而易见,是文化景观的核心。农村聚落的规模和密度反映了农村地区人口密度及人口分布特征,也反映了民族的生产生活习惯、区域文化特色、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农业生产结构。依据物质因素的活动性程度可将其划分为活动性因素和相对稳定因素。活动性因素主要包括人、驯养的动物、交通工具等;相对稳定因素则主要指文物古迹以及其它具有固定位置的建筑物。

非特质因素不被人们直接感知的、无形的,但对景观的发展有重大作用的人文因素,包括思想意识、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审美观、道德观、政治因素、生产关系等。对这些因素进行研究,可以透过文化景观的物质外貌,深入文化景观内部,探究“景”中之“意”、“景”中之“情”,并与具体物质景观相呼应,使文化景观的研究不断深入。

除此之外,文化景观还有一种凌驾于各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之上、可以感觉到但难以表达出来的“气氛”,它象区域个性一样是一种抽象的感觉,是文化景观构成的非物质成分。英国的哥德曼(Gottmann,I.)教授在《欧洲地理》(1969)一书中写道:“……一个区域要和它的四周区别开来,除了需要突出的山水、语言和技艺外,还必须有一种基于某种宗教教义、社会观念、政治模式(有时是三者的结合)的强烈信仰。因此,区域化必须以景象作为基础,每一个社会都有它的特有景象,一种和它的邻区稍稍不同的标记……”。

3.2 文化景观的发展

文化景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其发展变化服从于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文化景观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一个时代都对文化景观有所贡献,当然每个时代的人都是按照其文化标准对景观施加影响的。由于民族迁移等因素,一地文化景观往往并非由一个民族创造的。美国地理学家惠特尔西(Whittlesey,D.S.,1890—1956)在1929 年曾提出“人类占用说”,认为地理学不应是研究人类对环境的适应,而是要去描述和解释人类的居住空间,研究一个地区人类社会占用的历史演变过程,并称为“相继占用”。

文化景观源于农业,人类农业最早发展的地区成为文化源地,全球五大古文明中心莫不如此。 斯宾塞( Spencer,J.E.)和霍华斯(Horvath,R.J.)1963 年在《农业的起源》一书中研究了三个近代农业区——美国玉米带、菲律宾椰棕区和马来西亚橡胶区——的发展与文化变迁,得出了形成这些农业文化景观的六个要素:心理要素(对环境的感应与反映)、政治要素(对土地的配置与区划)、历史要素(民族、语言、宗教与习俗)、技术要素(利用土地的工具与能力)、农艺要素(品种与耕作方法的改良等)、经济要素(供求规律与利润等)。对这些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就可以划分出农业文化区。

3.3 文化景观类型的划分

对于文化景观类型划分的原则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国内一些学者对此作了探讨。金其铭等于1985年在划分江苏省高淳县的文化景观类型时,采用的划分原则有:文化景观产生的基础(自然环境、人口密度与分布等)具有相似性;具有基本相同的发生发展过程;文化现状特点相似;经济和社会文化的今后建设方向大致相同。董新于1990年提出划分乡村文化景观的五条原则,即相关原则、同质原则、外观一致性原则、共时原则、发生演化一致原则。

由于文化景观的构成复杂,分类的方法很多。如根据可视性可以把文化景观分为物质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景观;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就业构成、建筑物密集城市等可以把文化景观划分为农村聚落景观、人口景观、政治景观、语言景观、宗教景观、建筑景观、流行文化景观、城市景观等较具体的类型。

笔者认为,在划分文化景观类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不能把划分自然景观的方法套用到文化景观上。虽然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有密切的发生学关系,且都属于地理综合体,但在组成要素上前者以人文因素为主,后者为纯自然要素,故不可能相互套用,文化景观应该有其独特的划分方法。但是,由于人们对文化景观概念的认识有差异,对文化景观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方法存在不同的看法。

其次,文化景观的划分必须采取定量和主观感知相结合的方法。景观的划分本身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必须采取定量与主观感知相结合的方法,即把影响区域文化景观的主要组成要素以量的规定性来加以限定,结合主观感知,从而划分出不同的文化景观来。

再次,划分文化景观要注意景观要素在组合上的相关性。文化景观是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的综合统一体,在空间上应视为一个整体。尽管聚落是文化景观最显而易见的部分,但它并非孤立存在,它必然与景观的其它要素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在农村地区,农村聚落与另一种文化景观要素土地利用结合成一个统一体。在我国农村地区,山区与平原的文化景观迥异,耕作区与牧区、林区的文化景观也截然不同。江南水乡砖瓦结构住宅,屋旁有杂树竹林、村前有河沟池塘,小村庄散布在一望无际的稻田之中,拱桥……构成了特有的统一的水乡农村文化景观画面。这种画面如果没有水网、拱桥、稻田,就不是水乡农村文化景观了。

3.4 文化景观的解释

对文化景观进行解释是文化景观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文化景观是由作为整体的人类的影响而产生的,但它却可以由单独的人以其特有的方式加以解释。例如,可以赋予景观以象征性的评价标准,而这种评价标准又能依次产生一些令人信服的结果。与此类似,如何解释景观也反映了有关人员的评价标准和态度。例如,资本家可以从金钱角度解释景观,艺术家可以从美学角度解释景观,科学家可以从生态角度解释景观,社会活动家可以从混乱和非公正解释景观。[14]

目前,对文化景观的解释主要有四种模型。①画家式模型。它擅长于描述世界,且这种描述具有相当真实的政治后果。但该模型仅局限于欧洲。②民间景观起源模型。其长处在于它能提供详细的描述和景观的历史,但它难以揭示社会再生产和变革时景观是如何被利用的。③书本模型。在该模型中,文化被看作是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交流符号,景观被看成是文化的、政治的价值观得以交流的许多文化书本的一本。该模型的长处在于,它既保持了景观是一种物质现象的定义,又看到了景观得以产生和变迁的社会过程。但在许多情况下,该模型所假定的复杂的书内联系很难探索。④剧本作法模型。它把景观解释成剧院,它在捕捉市民宗教仪式的可见的、常规的性质上很有作用,但建立在戏剧比喻上的人类动力模型可能因戏剧脚本和角色表演的固有概念而受到局限(Duncan,1995,P414—415)。

G.J.刘易斯假定,所有的人均以类似的方式体验环境且对环境的反应可由社会和文化进行传输。之后,他提出了景观解释和研究的七条原则[14],即①景观是文化的线索,可以提供占据景观的人的类型的证据;②景观的所有要素都反映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要素同等重要;③通常被看作理所当然的普通景观很难通过传统的学术方法进行研究,因而需要新方法,如人文主义观点所提供的那些方法;④考察景观的意义需要考察该景观的历史;⑤某一文化景观的各要素只有放在其地理背景中进行研究才有意义;⑥因为绝大多数文化景观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所以景观的解释依赖于对该处自然景观的认识;⑦景观中的几乎全部客体都可以传输某种信息,尽管不一定以明显的方式传输。

3.5 文化景观的应用研究

本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生态恶化、资源短缺、人口激增等问题日益严重,景观生态研究受到重视。美国、荷兰等国在景观生态设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1]我国的景贵和、傅伯杰等学者在景观生态和生态规划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16,17]

此外,文化景观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受到了相当的重视,在旅游开发、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农业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已经得到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内外学者对文化景观的保护已经达成了共识,尤其是在城市规划中。我国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等提出的复合生态系统[18]及生态工程理论为城市景观规划提供了新的思路。宗跃光把文化景观论、景观生态应用于城市规划,认为城市景观规划将实现四种转变,即由物理规划向生态规划的转变,土地利用规划向景观功能单元规划的转变,由点线规划向景观网络规划的转变,由静态规划向动态规划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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