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时代青少年自杀现象研究论文_郑丹 胡沈明(指导老师)

社交媒体时代青少年自杀现象研究论文_郑丹 胡沈明(指导老师)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 南昌市 330000)

摘要:随着社交媒体的发达,青少年自杀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然已有研究多关注整体,缺乏对青少年自杀行为历程的关注。通过寻找较有代表的七起青少年自杀案例,辅以对自杀者主要社会关系、自杀未遂者的深度访谈,我们力图构建出青少年自杀的行为历程。调研发现,结构压迫、思维失控和行为表演是青少年自杀的三个主要历程。分析表明,结构思维、交流缺乏以及视身体为意义的书写载体是青少年自杀的重要原因。改变结构思维模式,关注青少年与近亲的疏离程度,构建健康的网络陌生人关系,探索网络健康的释压方式是防范青少年自杀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青少年;自杀;结构;思维;表演

一、研究缘起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1]显示,每年有80万以上的人死于自杀,更有不少于10倍的自杀未遂者。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过去16年的统计数据,中国青少年自杀率虽持续下降,但情况依旧严峻,已成为继交通事故、溺水和白血病之外的第四大致死因素。

对于自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自杀的现状以及自杀原因的探寻上。1897年,涂尔干就认为,社会形成的集体力量,决定着自杀人数的变化,并从社会关系的角度解释自杀的原因。[2]此后,莫里斯哈布瓦特、卡尔门林格尔、施纳曼德等国外的学者不断在迪尔凯姆基础上丰富理论,相继提到了社会鼓励、冲动行为、判断错误等观点。我国关于青少年自杀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自杀现状研究多关注“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认为自杀原因原因可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原因主要有遗传、心理和人格三大因素组成。其中遗传因素引起的病理现象如狂躁症、抑郁症、精神分裂[3]等神经医学的症状;心理因素主要包括抑郁程度[4]、焦虑感[5]、生活满意度[6]、孤独感[7]、压力感、绝望感[8]等;人格因素包括偏执和敌对[9]。外部环境则主要包括家庭环境、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主要与青少年所成长的家庭中关系亲密度[10],家庭矛盾的冲突性[11],父母养育方式[12]以及童年创伤经历等相关。近期研究表明,被人打骂、被压迫感、缺乏成就感、学习不适应,以及老师、同学、恋爱等人际关系不适应等现象是我国青少年产生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的主要原因。

已有理论研究表明,青少年自杀行为的产生与所处环境以及自杀意念的形成密切相关,但相关研究缺乏对青少年自杀既遂和未遂者生命历程的关注,详细描述其在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中的表现,对于认识和了解和防止青少年自杀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研究方法

已有研究对何为青少年,界定并不一致,但总体而言落在10-25岁的年龄区间内。在我国,从基础教育到大学教育,其毕业年龄一般到25岁左右,由于学生阶段的群体并无独立生活能力,接触社会较少,其思想相对单纯。因此,根据大众认知、独立生活能力以及心理学的界定,本研究主要关注“10-25岁”的社会群体。

为充分了解自杀青少年自杀前的生命历程,课题组选择了八个有代表性案例进行深度访谈,成功完成七个案例的访谈工作。七个案例,我们充分考虑到自杀青少年的年龄、身份、性别、社交媒体使用情况以及自杀直接原因等方面因素,力求案例具有最大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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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调研采访案例详情

人物

自杀地点

自杀时间

身份

主要原因

自杀方式

结果

王建成

江西·南昌

2018-5-12

无业

失恋

跳楼

既遂,引发模仿

胡靖

湖北·武汉

2018-5-26

无业

创业失败

相约烧碳

既遂

唐云思

湖南·衡阳

2018-10-15

初三学生

对教师不满

相约服毒

既遂

李婉心

河北·衡水

2018-10-25

高三学生

成绩下降

跳楼

既遂

袁嘉辰

河南·濮阳

2019-1-15

高三学生

要求未满足

跳楼

既遂

孟志涛

江苏·苏州

2018-8-3

卖鱼小贩

家庭争吵

服毒

未遂

林熙

江西·新余

2018-11

高三学生

校园暴力

自杀

未遂

为保证调研所获取的材料真实可靠,笔者赴多地调研,重点访谈自杀者的近亲以及其它主要社会关系,力图还原其自杀前的相关经历。访谈记录将近40万字,一般每个案例所费时间在两周左右,每个案例访谈人数约在10人左右,访谈时间在2-10小时。在找到访谈对象之前,需花费大量时间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寻找、联系并说服访谈对象接受访谈。对于部分拒绝面谈者,在确定身份真实性后,通过社交媒体访谈,同时贯彻不伤害原则,积极倾听各方意见,弱化猎奇心,强调公益性和帮助受害者。

三、主要发现

研究发现,由于青少年经济尚未完全独立,其生存高度依赖家庭,其学习高度依赖学校,恋爱中的青少年关系高度依赖恋人,因此他们所处的结构高度封闭,更易遭受结构的压迫。由于身处单一封闭结构之中,青少年往往不具备逃出结构的思维能力,因此其认知往往容易失控,造成用身体解决问题的思维,从而形成自杀意念。他们往往将自杀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自觉地加以“表演”,进行抗争。

(一)受压

结构犹如一张大网,让生于其中的人无处逃脱。人无时无刻不是处于某种社会结构之中,大至宏观政治结构,中至工作场所生成的结构,小至家庭环境甚至是恋人之间所营造的结构。在宏大社会结构中,因结构而生成的“怨恨”最终往往会以“集体行动”[13]结束,这种结构诱因最终反而导致社会关系更加紧密,从而形成集体行动。在工作场所或学习场所中,结构性紧张如有家庭结构做支撑,个体反抗的力度也会较大,一般也不易产生自杀倾向。但是一旦结构紧张源自于家庭、学校甚至是恋人之间,则个体社会关系极易断裂,从而形成社会关系断裂型自杀行为。

在当代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中,学习和听话成为家长评价子女行为的重要方式,部分家长“物化”子女的眼光非常严重,有时甚至使其成为唯一的方式而不自知,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家庭中父母占据主导地位,在学校中教师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两种封闭结构中,评价标准主要源自于父母和教师,从而形成事实上的威权结构体系,使得青少年无力反抗,无处逃遁。

在山东“杀鱼弟”自杀事件中,“杀鱼弟”的父亲早就为其规划好了“杀鱼”的一生,“杀鱼弟”行为稍有偏颇即招来恶打,一次恶打甚至能将眼睛打伤,在“袁嘉辰”自杀事件中,事件起因仅仅是教师未履行诺言。而恋人之间由于结成了相对紧密的关系,结构更加封闭,一旦一方抛弃另一方,结构虽然消失,但压迫感非常强。总之,无论是重视、歧视还是漠视,其对处于结构中的个体都会产生巨大压力。

另一方面,根据笔者对工业化时代工人的自杀行为研究表明,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人们的社交行为变得更加简单,工厂和家庭甚至是工厂宿舍“两点一线”式生活使得多数人形成相对单一的行为和交往体系,从而容易导致自杀行为。青少年由于多处于学习阶段,其行为场所多为学习、家庭或宿舍“两点一线”,行为模式高度单一,且持续时间多达十余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家长的评价、学校的评价相对单一,他们对青少年行为的真实意义解读存在偏差,且易受青少年行为和情绪的影响,双方极易形成对立。一旦学生未能赶上社会评价的节奏,则非常容易形成精神疾病,甚至产生自杀行为。

在选取的案例中,王建成、杀鱼弟和胡靖并非处于学校环境之中,但依然产生自杀行为,王建成死于自我想象的网恋,胡靖死于创业失败,而杀鱼弟则因长年杀鱼、心生怨恨而自杀。三人实际也形成了单一行为和单一评价。

(二)失控

处于一定结构之中的青少年,结成了特定的社会关系,最终在社会关系中形成失控的思维方式。调研表明,逐步边缘、争取主流、逃避现实、暴力反抗是青少年形成极端化思维的四个阶段。进入暴力反抗阶段后,青少年将身体作为执行思维的基本工具,容易形成伤害他人或伤害自我的行为。

青少年所处结构一般分为四大类:家庭结构、校园结构、恋人结构以及其它关系结构。与成人相比,触发青少年自杀的事件一般较小,如教师父母责备、遭遇欺凌、成绩下降、失恋、承诺未兑现、遭遇诈骗、经济危机等。但这类事件普遍具有被结构排斥的特性。

米德的“境中我”理论表明,人的社会存在源自他人,追求他人认同是一种的本能。因此,在被边缘化的过程中,青少年存在一种争取主流的过程,但对自我被边缘化的原因、过程以及应对措施缺乏清晰的认识。同时,一部分青少年由于无法通过勤劳和提高成绩的办法获得关注,往往采用一些令人生厌的方式追求认同,从而与正常社会认知之间存在一定偏差,最终导致越来越边缘。

当已有的想法无法实现之时,青少年往往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逃避现实的过程,采用各种消极抵抗的方式抵消结构对其施加的压力。不交流、不积极、不主动、个人生活习惯变糟等是常见的表现。部分青少年以网络为解脱,沉溺游戏和社交,获得另外一种关系。但是由于这种解决问题的模式与既有社会解决问题的模式存在较大的偏差,因此其遭到否定的可能性非常大。他们或与父母争吵、或创业失败、或被忽视、或被否定,或被网络不良情绪引诱,总之,没有一种路径能满足他们的诉求。从这个层面来看,从思想或认知层面解决问题的路径似乎已经断裂,剩下的便是人的本能——暴力。对他人的暴力表现为积极寻求生命的意义,证明自己最后的存在价值。而对自己的暴力则是一种表达,胡靖用进入自杀群约死方式表达,孟志涛则藏好百草枯以备与父亲冲突,庆阳女生用公共场所跳楼进行表达。

(三)表演

青少年所遭遇的危机事件在成人的眼里极容易解决,但却成为导致青少年自杀的“稻草”。这实际上表明,青少年认知模式与成人认知模式存在巨大差别。一般认为心智成熟者的自杀多源于自我认知层面的生命意义消失,但研究发现,青少年自杀多源自社会承认的消失,其生命意义建构并非来源于自我,而是源自于其亲密接触者。从对多个自杀案例的访谈和分析发现,集体参与、恐吓、反抗和泄愤型自杀在青少年中所见较多,身体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其行为和思想表达的一种工具。

戈夫勒认为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充满着表演,它是“一个特定的个体在任何特定的场合所表现出的全部行为,这种行为可以以任何方式对其他参与者中的任何人施加影响。”[14]与艺术表演虚假性不同的是,青少年自杀行为却是真实意念的表达。如果行为所表达的意义能充分被他人认同,则表演会停止,如果未被理解甚至遭受置疑,则表演会沦为现实的行为。这个意义上来看,青少年的自杀表演行为,更多的是一种表达行为,目的在于获得意义和理解,不过从大多数情况来看,他们的表达并未得到应有的理解。

四、对策与建议:重树问题解决路径,建构压力倾泻平台

传统研究往往简单将自杀归结于家庭与学校教育,从而导致较难防止自杀。根据我们的调研,我们发现青少年自杀的结构思维问题、渴望交流问题以及行为表演的意义传递问题,我们尝试从新的视角提出一些缓解自杀的办法。

(一)改思维:避免结构体内解决问题

已有调研表明,由于年龄的原因,青少年对结构的依赖度远高于成人,结构压迫对其行为的影响极其深远。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防止青少年自杀首先应该改变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让他们逐步形成超越结构思考问题的取向。首先要了解结构对人思考问题方式的影响;其次应该培养青少年多重结构意识,最后,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培养青少年超越结构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有效避免“大脑短路”。

(二)建体系:评估与近亲的疏离程度

青少年在网络寻伴或寻找自杀工具之前,往往经历了一个典型的疏远亲人的过程,有效地抓取这类信息,将能有效地发现青少年自杀苗头。这一方面需要家长和学校在日常生活中与青少年保持密切交往,另一方面需要他们根据交往频度、交往内容、交往主动程度来评估青少年的情绪。

(三)搭平台:构建健康的陌生人关系

当青少年处在挣扎阶段时,最需要来自外界的帮助。这一段时间青少年会按自己固有的行为模式否定自己,需要长者即使开导,帮助其纠正应对事物的直接想法。更严重者会产生自杀想法,表现出不同以往的形象和状态,传达出一种非主动的求救信号。

目前国内搭建的相关平台主要是公益的自杀热线以及各校设立的心理咨询中心等,但是较少,因此有必要构建全国性的公益平台,让健康的陌生人关系,健康的思维理念和价值观及时传导到具有“自杀意念”的青少年群体中。

(四)释压力:探索网络健康释压模式

青少年自杀的诱因在于结构压迫,压力无处发泄,生命意义丧失或者说没有找到生命意义。因此,可以根据青少年社交媒体接触现状,探索健康的网络释压模式。

已有研究表明,青少年自杀实际上具有一种典型的“表演性”,由于他们采用的实际的“自杀”模式,从而使得“表演”不具备可逆性,造成悲剧。利用网络技术或AR(增强现实)技术,探索虚拟表演的可能性,对于自杀的实施有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结语

成年人自杀多源于生命意义丧失,而青少年自杀则与生命意义的获取相关,因为其对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本就认知不清,对生命意义的判断有时也会失之浅薄,从而导致其自杀行为产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研究发现,结构压迫是青少年自杀的重要诱因,而且他们往往没有能力逃出这种结构的压力,无论是这种压力来源于家庭、学校、恋人还是社会,自杀者都有这样的特征。这实际上表明青少年在解决问题时思维的单一化、社会关系的高度简单是背后的支撑性原因。

研究发现,由于社交媒体的普及,青少年在遭遇危机时往往求助于社交媒体,这一方面延迟了他们自杀的实施时间,但另一方面由于自杀意念已经形成,他们偏向于寻找与自杀想法类似的信息,从而容易形成意念强化。同时,由于网络信息纷繁复杂,网络参与者水平和品行参差不齐,匿名的交往也让潜在的自杀者强化了他们的自杀意念。因此,如何降低社交媒体对自杀意念的强化影响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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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郑丹(1997.09-),女,甘肃省庆阳市人,当前职务:学生,当前职称:学生,学历:本科,研究方向:新闻学;

胡沈明(1977-),男,江西九江人,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主

论文作者:郑丹 胡沈明(指导老师)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2月5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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