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科技产业与高科技园区的政策与制度_创业论文

新加坡高科技产业与高科技园区的政策与制度_创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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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知识经济的挑战,新加坡致力于改善科技竞争力,提出科技发展的政策是:①发展和 加强在重要领域的科研能力;②鼓励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③建立有效的技术转化系统和知 识产权管理系统;④招揽更多外来人才并培养本地人才;⑤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发展外向型高技术产业和工业园区是新加坡成功之处,主要是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建厂 和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形式进行,政府扮演的角色主要体现在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工业园 区和科技园区、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

高新技术园区管理体制的沿革和动态

政府于1961年成立经济发展局,职能是吸引外资和发展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吸引外资的重 要政策就是建设适合工业发展、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的工业园区。经过若干年的发展,经济 发展局负责工业园的部门1968年分离出来成为专门负责工业园规划和开发管理的裕廊镇工业 管理局。至今,新加坡已经有多个工业园,近万家企业进入园区,并且多数为跨国企业和合 资企业,例如有世界著名的晶片制造园。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开始着眼发展科技、提升国 家竞争力,1990年国家科技局成立,和裕廊镇工业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共同发展高科技园区 ,1991年开始先后建立了两个科学园,租用率超过90%,一些国立研究机构和新兴高科技企 业在园区落户。未来,新加坡计划用15~20年时间、投资40亿~50亿新元建设一个更大的包 括科学园、工业园、大学、商业园和文化设施等在内的科学城,吸引智力资源、改善创新和 商业化的环境。目前,在科学城已经建立了一个科技企业家培育园,正在建设以生命科学为 主的第三个科学园。

新加坡的成功经验证明,加大创建科技工业园的力度,是吸引世界著名企业投资设厂和加 快 科技成果在本国商业化的有力措施。

政府与企业和专门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政府的服务,即制订规划、改善综合环 境,企业则按市场经济规划独立运作。由于政府不仅重视园区的建设,同时也重视整个国家 发展环境,例如,金融、法制建设,政府效率和廉洁,以及生活与服务水平的提高都是外资 进入和跨国公司设立区域中心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新加坡现在有5000多家跨国公司,并且 已在最近5年时间发展起50多家营业额超过亿元的本地公司,目标是10年培育100家。

政府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发展技术企业:通过培育本地技术企业成长和吸引外国技术企业来创办公司,使新加坡 拥有大量的科技型企业。

2.营造有利环境:包括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两个方面。

3.促进对新企业的金融支持与投资:改善投资环境使之有利于新技术企业的资本形成,形 成包括基金、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银行和个人股票投资市场的活跃金融环境,并与其它国家 保持紧密联系。

4.开发科技企业家和研发的人力资源:除训练培养本地人才外,大力吸引国外智力资源, 包括科研人员、工程师、风险投资家、专利律师、市场分析员等一切对发展技术企业必不可 缺的人才。

5.加强国际合作:提供一个与海外园区和企业家团体联系的管道,适应外向型经济。 政府对高技术企业和园区的一些政策 与我国园区不同的是,首先,园区不是“政策特区”,只是环境条件和服务好而已,政府 对进入园区的企业并无特别的优惠,各种政策如税务优惠不因企业是否在园区有别,而是按 规定的公司及其经营状况的条件决定,体现公平竞争原则;其次,园区对一般公司的进入都 是开放的,没有多少门槛条件,政府也不审查公司的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属于企业自己的事情 ,可以说园区对所有公司一视同仁,企业是因园区发展环境而不是特殊政策进入园区。

虽然政府不把园区作为“政策特区”,但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确有一些普遍适用的扶持、 鼓励政策,一般在每年宣布财政预算案时公布,之后,按法律程序一一落实,使之得到法律 保护。新加坡只有中央一级政府负责制订政策,政策以市场为主导、与外向型的经济体系适 应,所以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向海外发展、鼓励创新高科技中小企业、鼓励企业研发活动。政 府各部门之间有不同分工,例如经济发展局着重招商引资,科技局主要发展科技能力,裕廊 工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园区规划建设。

新加坡的发展过程大致是: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企或外资进入、本地配套企业发展、形 成 优势向海外发展。园区政策着力于建设良好环境,企业政策着力于扶持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 ,注重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和提高员工素质,国家致力于建设外向型经济、成为区域中心 。一项对外商的调查表明,跨国公司设区域总部主要考虑的因素有法制环境、基本建设配套 、地理位置和交通、当地人才素质,并不过份看中政府优惠政策。从新加坡提出的评价中新 苏州工业园成功与否的标准[可否盈利并上市、租户和投资商的信心(继续投资)、园区与 其它园区不同的特性],可以看出,强调的是投资环境、亲商理念和招商方法。

1.政府发展高技术企业政策的特点

第一,善于利用外来科技推动经济发展。在世界竞争力报告中新加坡科技转化单项排名榜 首;第二,善于利用外来人才推动科技跨越发展,从世界各地吸纳和挖掘人才发展科技是新 加坡卓有成效的跨越发展政策;第三,重视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科技基础设施、政府行政 效率、劳动者教育素质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的;第四,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资源,保护 竞争;第五,重视国际经济科技合作,与经济相适应,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中发展科 技; 第六,高强度在有限领域集中投资,产生集中效应,重点发展微电子、信息与通信、生命科 学产业;第七,提高教育水平和劳动者素质;第八,管理机制与国际接轨,适应性强。

2.2000年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

新加坡推出21世纪科技企业家计划,并公布一系列政策,目的是发展面向国际的科技企业 、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和商业化的环境。该计划从四个方面着手进行:教 育。提出学校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创造商业机会、培育创新思想;设施。建设科学城,营 造创新环境;法律。补充新的或修改有关条款,为科学家创业、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金 融。建立科技企业家投资基金,吸引风险投资和人才。一些政策如下:

①修订《破产法》。修订破产的程序和法律,使不需诉诸破产即可进行债务清算,允许特 定的破产者从事商业活动和担任公司老板,通过简化程序和扩大由官方确定的破产清算范围 而允许应当得到帮助的破产者较早进行清算,从而使得破产者在破产期间可以继续从事创造 价值的生产。上述修订使商业失败不一定要破产,对承担了正常商业风险的破产者与因不良 行为和不当管理的破产者区别对待,从而保护和鼓励负责任的商业冒险行为。一项主要改变 是将破产的资不抵债门槛由2000新元提高到1万新元,另外,破产后5年不得再办企业的期限 缩减为3年。

②新雇员股票认购权。雇员股票认购权所得收益的50%可以豁免缴税,促进公司鼓励员工认 购股权、与公司同步成长,激发雇员成为合作伙伴而留住人才。对公司的条件是新注册营业 、无论是否上市、不超过1亿新元,对雇员的要求是每周30个小时或75%以上时间为公司工作 、只能控股25%以下。

③激励投资技术企业的税务优惠。鼓励向起步公司投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因出 售经企业的股份或是因企业清盘而亏损,可获得减税。过去这类亏损被认为是资本亏损而不 适用于减税政策。修订后,投资者可从其它所得税额中扣除上述亏损作为应纳税额,而亏损 的结转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④允许在住屋开办技术企业。允许技术企业家申请将住屋(包括私人住宅和租用的政府经济 适用房)作为公司注册营业场所,目的是降低开办费用,使更多人有能力在新加坡创业。申 请的获准与否,视是否拥有知识产权、具备高成长潜力、以出口为导向而定,并且要求不影 响邻居、无污染和噪声。为技术企业服务性质的公司,如专利和公司律师事务所、市场分析 与商业咨询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亦属考虑范围。此外,对于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屋放宽遗产 税豁免范围,使之同样享有房地产遗产税豁免权(豁免额最高达900万新元)。

⑤修订政府招标项目投标程序。允许没有资信记录的高技术起步公司投标,这是基于认识 到在知识经济社会知识资本更多地为知识拥有者而不是公司所掌握。对于500万新元以下的 资讯与通信以及其它高科技项目,政府废除了由财政部进行按惯例的评估和登记的做法。

⑥修改外国人工作准证和长期访问准证的规定。对于想在新加坡创办企业的外国人,这一 改变打开了方便之门:来寻求商机和制订商业计划的企业家可申请在新加坡停留6个月,如 得到国家科技局的认可,允许延长至一年;批准开办起步公司的外国企业家,发给有效期2 年的工作准证,并可延长3年。

⑦发明创造专利收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专利总收费的90%可获税务优惠的范围扩大到包括 任何非制造业领域的发明创造,对外国人给予同样优惠。

⑧支持本地企业电子商务计划的融资。政府为有意采纳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提供基金,在 申请到政府辅助资金之前,银行可以提供过渡性融资服务。

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和国际金融交易所合并、挂牌上市。建立金融业的综合管制架构,将 《证券业法》和《期货交易法》合并,并将《公司法》的企业集资和单位信托条例加入,制 定《证券与期货统括法》,使执照颁发、谨慎监管标准及市场规则的要求精简化。新颁布的 法令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具体讯息,以及主要股东向交易所发布通知,都属于法律责任。

⑩一些法律条文采取否定文的形式,规定不能做的内容,释放出可以做的空间。21岁就以 上可以签署合约、担任公司董事,激发年轻人创业。

3.2001年新出台的一些政策

①政府宣布税率一经调减就永久性地不再调高,提供一个稳定和可遇见的环境。

②公司税率削减1%为24.5%,所有房地产税从12%降至10%,公司首1万元需纳税收入的3/4免 税,接下来的9万元需纳税收入的1/2免税,目的是协助中小企业把盈余投入发展业务,鼓励 外国公司来开办企业。

③雇员“公司股票认购权计划”下,年收益的首2000元免税,其余年收益的25%免税,10年 内行使认购权的收益累计以100万元为上限。这项计划规定公司股票认购权必须给予50%以上 的雇员。

④免除软件付款预扣税:购买软件使用权、从网络下载软件和购买硬件附送软件的商家, 免除软件付款预扣税,鼓励公司利用新科技、发展电子商务,之前,为海外软件申请执照的 业者需交15%的预扣税。

⑤知识产权摊销优惠。从事知识产权项目开拓的资金支出,享有5年摊销优惠,知识产权项 目包括:专利、版权、商标、注册设计、地域名称、IC设计、机密信息保护等。

⑥提高创业自雇者自愿交付公积金的免税顶限。鼓励个人创业,存入公积金时,自雇者同 时享有雇主和雇员交纳公积金的扣税优惠,扣税额可达入息的36%,顶限7.2万新元(原先为 入 息的20%或1.44万新元,视何者为低而定)。

4.扶持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一系列政策

近年,政府共有60项援助中小企业的计划,其中一些优惠政策如下:

①对新兴产业给予5~10年免税,免税期后如为外向型企业,所得税税率不超过10%,最多 优惠10年。新兴产业的资格和免税期由经济发展局确定。

②R&D投入超过100万新元的扩张企业,盈利超出前三年平均值的部分可以获得免税,最多1 0年,由经济发展局确定。

③外向型企业的研发活动经费在税收中进行双重减免,对用于研发的厂房和设备给予三年 的 累积资本补贴。投资补贴最高50%,厂房补贴第一年25%,以后每年3%,购买专利或技术许可 的费用可转为资本,享受5年所得税减免。

④出口10万新元以上并占销售20%以上、盈利超出前三年平均值的部分可以享有90%免税, 期 限5年,由经济发展局确定。

⑤外商提供的技术许可和转让的收益可以减免税,比例由财政部确定。

5.科研资助政策

大学对青年科学家提供种子科研基金予以支持,使其达到在二三年之后有能力申请研究基 金。国家对重点领域如生物医药,设有项目基金(鼓励创新)、合作基金(交叉学科、领域合 作互补)、核心基金(支持战略计划)等各种资助。另外,高性能计算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 缩短企业开发成本和时间、提升竞争力。

6.孵化器的入门条件与管理

进入孵化器的条件是公司成立不满3年、营业额低于100万新元、属于科技公司。科技局委 托三家孵化器管理公司管理,设有企业促进中心,核心只有一个,提供好服务,包括寻找风 险投资、协助融资、物色职业经理人入股。

研发成果转移的产权处理及一些做法

大学和研究院的科研开发一直以来是以面向工业的应用为主,不少项目吸纳企业和政府共 同投资、参与研究开发,这样,在开始立项时就针对市场,完成后自然实现成果转化,所以 ,成果的转移是建立在市场的需求基础上的。在成果的产权转移政策或做法上,一般依国际 通 常的商业惯例以合同个案确定,没有统一的政策,不同大学、研究机构的做法不尽相同,有 些项目在开始时就在合同中明确或另外签知识产权协议。

以下是具体做法的两个示例,有一定代表性,但不是一种规定或惯例。

大学和企业在转让合同中一般就专利或成果的使用权、销售收入的提成比例、创办公司的 股权比例三项内容予以明确。通常企业是一次性买断专利的独家使用权,价格双方协商;销 售收入1%为大学的提成;如果双方成立企业,大学以专利所占股权一般不超过30%。在职务 发明人和大学的关系方面,知识产权属于投资者即国家或大学所有,总收益分配上通常有两 种做法:一种是大学出面申请并交纳专利费用,大学和个人按六和四分成;另一种是大学放 弃申请专利而由个人申请并交纳专利费用,大学和个人按三和七分成。目的是找到让技术转 化、又不使产权流失的平衡点。

在国立研究机构,政府出资的研究项目,知识产权完全属于投资者即国家或单位所有,专 利收益方面职务发明人可以获得30%,专利收益另外的40%归政府,30%归研究所。总体上, 对于职务发明人予以鼓励和支持,并希望从科技成果转化使国家最终受益的高度看待和处理 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比较显著的特点是:对于创办公司的知识产权参股即技术股份的比例是由投资者按市场情 况来评估,而不是由政府来定,淡化行政干预;研究院参与创办公司或市场运作一般不控股 ,不以从事经营活动为主,而是以知识产权不断投入而拥有一定的股份,达到与工业界保持 联系的目的。由于知识产权所有者不控股,而且技术股份由投资者评估,加上社会依法保护 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使在技术转化过程中较好地保护了研究开发投资者的权益和科学家的积 极性。

对风险投资的政策和法律

2000年底,本地资产管理总额2760亿新元,基金公司215家,投资专业人士达1000人。其中 ,创业基金80家,在全球423个项目上投资13.5亿新元,其中31%资金投资在新加坡。新 加坡的外资来源主要是美国、日本和欧洲。

1.科技企业家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

首期科技企业投资基金为10亿美元,以吸引外来风险投资为主要目的,其相关政策包括:

①基金的25%(2.5亿新元)政府直接与私人匹配投资于种子期的高成长创业公司,称为种子 基金。鼓励著名大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共同投资并参与创业公司的管理,以增加创业成功的机 会和降低投资的风险。政府和参与的职业经理人的投资比例通常为1∶1或1∶1.5,利润分配 上职业经理人的回报比市场水平高20%或30%(条件是50%投资在新加坡)。政府认为,通过职 业经理人的参与而为起步公司引入管理的重要性不亚于给予投资支持的重要性。

②基金的75%(7.5亿新元)交由政府投资公司管理。其中,5亿新元用于吸引国外和本地的风 险投资公司在新加坡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按1∶2或1∶3与外来投资匹配),使政府投资成为带 动本地和国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风险基金的基金;另外2.5亿新元将投资国外,开拓国际市 场,与国际顶尖风险投资公司建立联系和形成网络,寻求获得经营知识和经验。

③股市采用更为放宽限制的分类标准,允许有高利润回报、公司历史很短的创业公司上市 ,包括以知识资本为主的高科技公司和网络概念公司;允许高成长,但尚未开始盈利且市值 超过8000万新元的公司上市。

2.新出台的金融和税收等有关政策

①创业公司、海外投资公司的投资亏损可获得减税优惠,即减免总收入的所得税。

②一些金融机构和公司的指定收入只需缴付10%的优惠税率,其中包括:经批准的基金管理 公司、新加坡交易所会员的金融期货交易。

③金融有关的豁免缴税包括海外投资者通过金融机构的亚元货币单位、经批准的基金管理 公司所管理的资金取得的指定收入。

④放宽公积金投资条例。目的不是用来消费,而是为将来退休进行投资,使公积金储蓄获 得更好的回报,公积金用作长期投资受到金融机构欢迎,公积金会员可以动用50%的可投资 储蓄用在证券投资上。

⑤政府分担银行贷款给高科技起步公司的风险。针对科技公司融资需求强劲,但是贷款给 高科技起步公司的风险高(银行无法依据公司的资产规模决定发放贷款)的情况,国家科技局 参与分担银行风险。此外,为实现双赢,银行除征收利息外,可以附带选择权入股高科技公 司来加强回报。

⑥逐步开放本地证券市场,具体措施有:股票交易结算日最终将缩短到一个交易日,降低 对敲所带来的风险;为改善风险管理、促进网上交易发展,交易所将考虑要求投资者在交易 之前存放一笔保证金。

3.央行对银行参与创业资本投资的初步指导原则(制订中)

①由于创业投资风险高、兑现能力有限,银行应将投资额从银行资本中扣除,即银行资本 比率将会改变。初步原则是:如创业投资超过银行资本的5%,银行全部扣除,不足5%则扣除 一半,国际上多数银行则是以一比一的比例来承担风险。此外,鼓励银行另设公司,从事风 险投资。

②为降低风险,建议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个领域投资,规定在不同领域的投资顶限、不同阶 段的投资顶限等,有关公司不能是挂牌上市公司、基本业务不可以涉及贷款和租赁,初步原 则是:银行创业投资总额不能超过银行资本的10%,每项投资期限不超过10年;如公司上市 ,可以继续持股但不超过10年;银行投资组合不能超过银行资本的2%,在单一公司所持股权 不超过10%。

③银行不打算调低12%的资本充足率,即维持8%的股票资本作为一级资本,但允许一些创新 金融产品包含在其中,剩余的4%作为二级资本,可以通过股票和债券来取代。

央行拟成立创业资本基金,第一期5000万新元,投资领域为电子金融服务,目的是促进提 高金融服务效率和吸引业者,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4.政府投资的组合、风险分担做法和收益评估

政府投资中风险投资只占很小一部分。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成立于1981年,负责国家外汇 储备的保值和增值,现管理资产1000亿美元,投资于150多个项目、2000多家公司,为分散 风险,交由多家基金公司管理(向基金公司提供初期基金)。投资组合上40%为证券、30%~40 %为债券、10%为房地产、5%~10%为创业基金和公司股权,可见,风险的投资只占很小一部 分。评价标准是看总收益是否超过美、日、德三大工业国的平均通胀率,新加坡实际的回 报率达5%,超过了上述平均。

5.比较分析

风险投资需要完善的市场评估来降低风险。政府提供再多优惠政策,不如把建立完善创业 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放在优先位置。例如,第一,没有法制保护, 没有敢进入的投资风险金,即使有了退出机制创业板,谈何退出呢?第二,没有变现的退出 渠道,也就没有进入的可能;第三,风险投资不能只靠政府拿钱,即使政府每年拿出再多的 钱作创新基金,如果不以吸引更多的民间基金、海外基金、银行资金为目标,就失去了政府 的引导和创造大气候的作用。不但政府的钱会很快用完,而且,没有市场的参与,政府机构 来直接操作基金还有可能出现不按经济规律办事、政府基金的产权和保值增值不能有效维护 的问题,影响大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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