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构想论文_蒋 咏

对完善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构想论文_蒋 咏

蒋 咏(内蒙古阿拉善盟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 阿拉善盟 750300)

摘 要:证人证言作为刑事诉讼重要的证据类型之一,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往往起着关键作用,所以,要建立强制性的证人出庭制度、完善当庭质证制度、建立证人保障制度、作证费用补偿制度等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由此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制度完善引发了一系列构想。

关键词:刑事案件证人 出庭 证言 作证

一、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

在我国,证人出庭难已成为庭审过程中的“瓶颈”。调查显示,在刑事案件中,有明确的证人的案件超过了80%,然而真正出庭作证的却不足5%。我国大陆地区的证人出庭作证率令人堪忧,而在我国台湾地区,证人出庭作证率则高达97%。这样的差距无疑是巨大的,同时也说明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我国刑事证人出庭制度存在的问题

1.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害怕打击报复。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证人法律意识淡薄,作证意识不强,甚至不知道作证是其应尽的义务;许多证人认为,出庭作证是一种额外负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制度不健全,侵犯了证人的合法权。证人出庭作证必然要牺牲自己的工作时间,因出庭而承担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应该如何赔偿。如果出庭作证只能给自己带来损失而不能得到任何补偿或回报,吃力不讨好的事有谁愿意干呢?

三、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简单构想

1.对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在全部证人都应当出庭作证这一要求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情况下,对于必须出庭作证的证人予以立法上的明确,目的不是要限制一部分证人出庭作证,而是要确保部分证人必须出庭作证。要在不违反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对证人诉讼主体范围作出限制性明确规定,充分保障证人的正当权益和合理化请求。

2.建立强制出庭作证及证人拒证追究制度。在庭审中,如果控方只是把侦查证据以书面证言的形式提供法庭,而证人不出庭作证,就无法进行质证,那么对控方和辩方提交证言矛盾之处就无法查清事实,法官也就无法定案。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故对待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应在坚持义务与权利双重标准的前提下,着重强调义务优先的原则,这是由于证人作证是向国家所承担的法定义务。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本质上属于妨害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应该对其适用刑事强制措施。

3.明确证人经济补偿及人生财产安全保护的权利。由于出庭作证既有一定风险,同时也会给证人带来经济损失,国家只有给予证人必要的经济补偿,才能鼓励证人出庭作证,以解决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问题。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权利已为各国的立法所确认。故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证人出庭补偿制度:(1)设立证人出庭专项补偿基金;(2)所在单位应为证人出庭提供方便,不得因作证扣发证人的工资或其他福利。

4.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各个司法机关必须转变执法理念,充分透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他们深刻领会刑诉法的立法原意和法律精髓。可通过各种新闻传媒宣传公民作证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公民认识到为什么要作证、出庭作证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在法庭上应该怎样做、禁止做什么。司法机关还要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和主持刑事审判的能力,提高质证水准,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能力,消除对证人出庭作证的畏难情绪,赢得证人的信任和配合,从而积极推进证人出庭制度的实施。

5.设立证人奖励制度。在证人拒证行为的背后存在着利益驱动力,从经济学角度看,缺少经济利益的驱动是证人拒证的外在诱因。要改变证人拒证行为,必须控制能支配其行为的利益因素。证人作证是一种他利行为,如果没有相应的奖励,证人行为的积极性得不到肯定。奖励制度作为证人作证的一种激励机制,既体现了对已作证者作证行为的肯定,又是对尚未作证者树立作证信念的一种潜在鼓励。

6.加强对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的监督。首先,针对侦查阶段可能通过暴力手段获取理想证言的情况,可以采用询问全程摄像的方式,且要保障证人对侦查人员的侵权行为享有的起诉的权利;其次,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人不出庭的请求,应严格审查,确定证人的确无法或没必要出庭时才可不出庭;最后,为避免法官为单纯追求审判效率而和公诉人保持一致,一同对证人出庭抱消极态度,应将证人出庭率纳入法官业绩考核体系,综合评估法官的工作情况,而不仅仅注重审判效率。

四、总结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必然对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改变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证人出庭作证难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不仅要从立法上予以完善,还要注重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包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只有优化证人出庭作证的内部、外部环境,加强公民道德观、思想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树立,才能把出庭作证难的问题解决得更好。最后,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刻不容缓,但制度的完善必须立足于我国的社会现实,着眼于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完成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论文作者:蒋 咏

论文发表刊物:《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第10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1-20

标签:;  ;  ;  ;  ;  ;  ;  ;  

对完善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构想论文_蒋 咏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