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营造法治经营环境_企业经济论文

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营造法治经营环境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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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圆满落幕,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举世瞩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一轮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以全新的思路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决定》就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和新要求,“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重要内容之一。《决定》的时间表规定,“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按照这个要求,推进新一轮流通体制改革任务十分紧迫。

一、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决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中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关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说明》中就这一重大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

应该说,“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市场决定论”来之不易,意义重大,是付出巨大的艰辛探索、经验教训和沉重代价才换来的。“市场决定论”第一次剔除了以往不必要的谨慎和保留,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给出了实事求是、准确到位的科学阐释,必将对深化改革产生全方位的深远影响。

要在实践中切实体现和充分落实“市场决定论”,首先就必须具备完善健全的市场体系。而恰恰在这个要害问题上,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市场体系发育严重滞后,弊端丛生,阻碍了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能力。《习近平关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说明》中列举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经过20多年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难以形成的。”

实际情况的确如此,仅就商品市场而言,我国市场、流通领域对外开放有余、对内开放不足,国内市场体系分销渠道被行政划定的边界阻断压抑,被种种行政隶属关系封闭禁锢,分销渠道被切割得零零碎碎、难成体系,产供销辐射半径被大为压缩,商品很难无障碍高效流动,难以产生市场化、横向性、有实力的商业企业。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地方商品与消费者之间很少有见面的机会,供给与需求很难充分接触,致使成本高、效能低、价格高。可以说,体制机制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消费增长和扩内需政策的有效落实。而按照《决定》要求,加快健全市场体系、畅通流通渠道,将大幅度搞活生产,盘活商品,激活消费,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性动力。

农产品销售难引致的农民增收难以及农民消费的“购买难”也是我国市场体系中的突出问题。农民不但增收能力低,增收代价高,而且很难像城里人那样方便快捷、安全可靠地买到物美价廉的消费品,农民分享现代物质文明依然存在困难。换句话说,由于流通阻滞淤积,农民受到的是双重损失。就“三农问题”而言,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市场体系和畅销体系是“解决卖难保增收”、“化解买难促消费”的有效措施。

总体而言,我国市场体系分割封锁,市场秩序混乱,行政垄断横行,潜规则盛行,不正当竞争泛滥,严重弱化了市场应有的资源配置效能,增加了巨大的额外交易成本即体制性成本,包括市场壁垒所发生的额外成本,自主经营受到干扰、不当干预所发生的额外成本,竞争不公平不充分、不平等交换所发生的额外成本,消费者自主选择受到阻碍所发生的额外成本,商品和要素无法自由流动所发生的额外成本,商业欺诈、诚信缺失所发生的额外防范成本等。而无端的高额体制性成本推高了商品价格,增加了城乡居民负担,极大伤害了国计民生,损害了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所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配置效率,提高流通效能,剔除体制性成本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为此,必须按照《决定》的要求,“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按照《决定》给出的时间表,要在六七年之内,在这些问题上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难度很大,任务艰巨,不容拖延。

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对策

这些年在市场流通领域“改什么”以及“怎么改”的问题上一直含糊其辞、模糊不清,多有遗漏。这里按照《决定》精神,按照倒计时的思路,简要提出健全市场体系、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十二个方面战略性的新举措。

1.深化国有和非国有商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是重中之重。大批实力雄厚的商贸企业是天然的市场主体,是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柱和微观基础。如果说市场经济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那么商贸企业及其订单机制就是市场机制的实际体现者,因此也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商贸企业配置资源的经济。为此,要通过市场化的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大型市场主体,自下而上(而不是以往的“自上而下”)地做实、做强、做大、做优一批实力雄厚、机制灵活的大型国际化企业,促进企业走出长期徘徊的中等规模陷阱。其中,非国有商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应该视为体制改革的范畴。与此同时,促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时间紧迫,时不我待,唯一有效办法就是打破部门、地方保护,创造必要条件,实行大型企业促进政策,在充分竞争和兼并重组中自下而上加速这一进程。

2.深化零售企业运行机制改革

促进买方市场条件下的机制创新,注重夯实市场体系、流通领域的微观基础。目前,中国80%以上的零售企业管理粗放,50%以上资金短缺,零售企业管理层的素质水平整体低下,不能满足跨区域、全国性市场的扩张需求,不能有效地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盈利模式简单、低端。业内普遍流行的收取通道费的盈利模式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控制流通渠道的水平。我国零售百强排名前五名的企业销售额规模不足沃尔玛营业额的5%。

国外有实力的大型零售企业,包括连锁店、百货店等都是“两条腿走路”,不仅自己开店,而且也自己做买卖。这些企业到处签采购销售订单买断经营,在全世界广布渠道网点,自主开发推销系列品牌(有些企业自主比率高达40%~60%),凭借自有资金、规模化的主营业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牢牢控制购销价格的主动权,在产业链中占有主导地位,并千方百计获取丰厚利润。越是有实力的企业,这些特征就越明显。

相比之下,我国开店零售商做买卖的主营业务已只是象征和例外,普遍不足收入来源的5%。假如“开店的不做买卖,做买卖的不开店”、“有实力的拼命开店,做买卖的却少有实力”成为长期普遍现象,零售商的主要注意力和主营业务发生蜕变,纷纷“自废武功”,则有可能造成一系列灾难性后果,使我国商品自主渠道淤塞弱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丧失,流通半径缩小,大额订单锐减,自主品牌缺失,流通成本高昂以及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紧张,大企业成长停滞徘徊,并殃及第一、第二产业的正常运转。①据此推测,零售商过度依赖收取各种租费生存,不仅势必激化与供应商的矛盾,还会导致自身业务素质滑坡、商业人才流失、买手队伍解体、整个零售业损毁。

在分工社会,各行各业都要“守土有责”,做好本职主业,而核心竞争力也只能来自每个行业的主营业务,人们也是根据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特征来界定、区分和识别每个行业的,零售业也不例外。放弃自营的主业,就是从根本失去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甚至失去了被称作“商人”的身份资格。可以说,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把自营为主的买卖做好是商业企业的必修课和基本功。从这个意义上说,零售商主要注意力长期普遍不放在做买卖上,既不买也不卖,就是不务正业的严重失职,就好比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雇员不上班、学生不上学、士兵开小差。

零售商大面积“失职”、“塌陷”终非长久之计,需要亡羊补牢、探寻良策。告别卖方市场后,我国应从战略高度探索在买方市场环境下推动主营业务回归,重建大型零售商自主购销渠道。特别是要从全面改革和制度设计的高度,促使国内流通企业自有资本的再积累和再集聚,增强国内各类商业企业的经商能力、融资能力和综合影响力,夯实商贸领域的微观基础。同时,也要从减轻零售企业负担、制定鼓励政策等方面入手,推动零售业向主营业务回归。针对目前的现实情况,似可倡导这样的过渡性思路:在现阶段,商业企业毕竟要保持自主经商的本色、特色,开店零售商不仅要做好服务商,更要做好自己的主营业务,逐步形成“自营业务为主、提供服务为辅”(也即自营为主、联营为辅)的新格局,努力使两者保持适当比例,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商业企业必须增强自有资金实力和主营业务的能力,重建买手队伍,稳步提高大额采购销售、买断经营的比重,增强开店零售商承担风险的能力和责任。这是零售业做大做强、走出去的重要基础,也是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能的必由之路。

最新动向显示,近年来由于大环境发生变化,租金、人工成本大幅上涨,商业企业外延扩张明显变缓,内涵化转型成为新趋势。其中,商业企业联营遭遇挫折、陷入困境,联营模式再受考验,一部分企业已重新转型,尝试回归主业,逐步提高自营比例。

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做好自己的主营业务都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回归主营业务、重建大型企业规模化、高效能、低成本的流通渠道是今后一项战略任务,振兴大型零售企业迫在眉睫,最重要的是加快促进企业商业资本的再积累和再集聚,扭转零售企业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经商能力不断弱化的状况,增强一批零售商的经商能力、融资能力,增强一批企业的“四自”能力,即自有资本、自营业务、自主品牌、自担风险的能力,从而真正发挥引导生产、促进消费、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这是完善市场体系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必须在短期内拿出有效措施,取得显著实效。

3.深化批发体制改革,夯实现代批发市场的微观基础

促进一批有条件、有愿望的摊位制个体商贩向现代企业法人转变,多渠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批发商。我国工业品流通量占商品流通总量的85%以上。多年来,最高决策层一直密切关注工业品批发业的规范化和现代化问题,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广泛调研。目前的基本态势是,零售业发展、创新明显,而工业品批发业依然严重滞后,困扰了国民经济的高效安全运行。突出表现是“市场大,商人小,秩序乱,隐患多”。目前由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为主体支撑的传统批发市场已经相对过剩(这种模式的简单复制和重复建设的势头依然强劲,值得警觉),而规范的依托现代科技手段、经营管理手段和财务结算手段的独立大型批发企业却严重不足。这一强烈反差是我国工业品批发业滞后的症结所在,也是长期以来批发体系建设“重数量、轻质量”,“重场所建设、轻主体培育”所导致的必然后果。因此,在《决定》精神指引下,要加快夯实批发体系的微观基础,构建低成本、高效能、安全顺畅的现代工业品批发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深度参与“转方式”和“调结构”,在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

新动向显示,加快摊位商向公司制企业转型的时机已经成熟,公司化转型的比重已有所提高。在成千上万的摊位商中,有相当一批已经完成原始积累,在工商局多年前定制的个体“摊位商”的“小帽子”之下,经营规模、经济实力与日俱增、今非昔比,早已不是20世纪80年代“小商小贩”的陈旧概念,年交易额上百万都算是小的,上千万、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个体摊位商比比皆是。现行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批发商的成长,许多有实力的摊位商迫切希望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型。主要原因是,公司制企业所具备的法人资格和商业信誉影响力远非个体工商户可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公司制企业资信状况减少相应贷款审查时间,提高授信额度和借贷偿还期限等项政策,对相当一批个体摊位商已产生极大的吸引力,故纷纷要求公司化注册,公司化注册比重在一些专业批发市场已经达到30%以上。因此,要因势利导,加快扭转局面,告别30年一贯制的个体户模式,促成一批现代批发商快速成长,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低成本、高效率、大进大出的强大作用。

4.深化商贸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商贸企业在电子商务时代的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互联网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呈井喷新趋势,深刻而迅速地改变着商贸流通业的整体面貌,以往被简单定义为低技术含量、高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正在向高技术含量和高资本投入的现代服务业转变。高端技术和专业管理人才奇缺,已经成为商贸流通服务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最大瓶颈。与此同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网上购物与物流配送之间的矛盾迅速尖锐化。“轻点鼠标”过后,常常遭遇信息泄露、网络诈骗、诚信缺失和快递延误。这些政府管理与服务缺位的新问题需要在流通体制改革中加以解决。

此外,在互联网基础上,引入传感技术形成智能化的物联网将是下一阶段改变商贸流通业面貌的新推动力。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之后引发新一轮信息产业浪潮的核心领域。通过RFID技术在多式联运、大型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冷链物流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物流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开发面向物流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适用于各种物流环境的特种电子标签、物流装备、读写器、中间件、管理系统等产品。据此推测,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将彻底改变商贸流通服务业的传统格局,引发难以想象的巨大变革,并迅速改变原有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这些新动向将对流通管理、服务体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认真研究新动向对完善市场体系和经商模式创新方面的推动作用。

5.深化物流管理机构改革,提高物流效能,率先剔除政出多门等导致的极不合理的体制性物流成本

我国物流成本问题十分复杂,主要原因是原有的计划经济生产型主导的统计核算系统多有缺失和遗漏,很难对实际发生的物流成本完整准确地剥离识别。从体制和政策视角看,物流成本可以划分为经济性成本与体制性成本。前者属于物流领域正常经营活动中所必然发生的成本,属于不可避免、需要补偿的合理成本;后者则是由于管理体制和政策缺陷引发的不合理成本,例如顽固不化的三乱现象、物流运输苛刻的交通管制、重复纳税等等。前者是设法降低的问题,后者是坚决剔除的问题。

物流成本上升,表明实体经济中综合成本的基本结构发生了趋势性变化,值得进一步研究。总体而言,商品实体的空间转移(储运等)难成虚拟,流通电子化降低商流成本的能力远远大于降低物流成本的能力,人工成本、能源成本、减排成本刚性上升势头难以扭转。经济运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生产的相对成本趋低,但物流的相对成本趋高,生产时间较短,但物流时间很长。因此,发展现代物流业,缩短物流耗时,降低物流成本,不仅关系到物流产业本身的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而且关系到我国经济的整体转型。而深化体制改革、彻底铲除物流过程中的体制性成本理应是今后的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

6.深化公共财政税费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

减轻商贸企业负担,提高商贸企业的融资能力、经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要从商贸服务业影响力“间接性”、“机制性”和“公益性”特点出发,大力发展流通领域事关民生、推动消费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依照流通领域公共产品的界定实施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在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存在一系列巨大的中间过渡地带,即兼有复杂多样的“准公共产品”的特征组合,很难“一刀切”作出笼统的界定,必须具体分析,把握分寸,拿捏适度,给出适当的具体思路和可操作的具体办法。这也就决定了在准公共产品领域:第一,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绝对排斥关系,而往往是二者融合、兼而有之的关系;第二,各个国家在流通领域的准公共产品政策也是千差万别,各有千秋。

流通领域公共产品的供给可以相机抉择、不拘一格。在灵活运用、分类指导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重点是:(1)政府出资研究并建立流通业安全评价预警体系;(2)保护和扶植中小型商业企业发展;(3)增加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升级改造的政府补贴;(4)重点支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维护食品安全;(5)加大财政补贴,扩大废旧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提高折价标准;(6)城市基层社区商业服务业支持项目等。

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公共财政支持战略。关注商贸流通服务影响力不断增强趋势,特别是其间接影响力贡献增强的趋势具有极强的政策含义和战略性启示。商贸流通服务业外溢效应影响力普遍存在,功能越强、障碍越少,其效果就越明显,与外溢效应对应的正是公益性事业和公共财政支持的范畴。以往只是看到了商贸流通领域充分竞争的一面,片面强调其市场性,而忽视了其间接影响力公益性贡献的另一面,因而对商贸流通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多有亏欠”。为使这种功能得到可持续发挥,应当合乎逻辑地将其纳入公共财政支持长期预算范畴,而不应属于必须取消的“制造不公平的专项补贴”,以便使这种外溢效应得到适当、合理的补偿,使这种服务能够延绵不断地为社会造福。

实践证明,基于商贸流通服务影响力,为民生花钱最值得、最合理。我国运用公共财力及时推出战略举措,都将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惠及百姓的实事、深得民心的好事。为此,需要将某些阶段性、临时性政策措施调整、转变为长效机制,以便为商贸流通服务业促消费、保民生、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更长远的预期,应该把这一点纳入“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范畴。

7.深化内外贸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现代化大型商贸企业走出去,根本扭转服务贸易逆差,扩大我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增强国内商品在国外的自主渠道和销售能力。把国内商店“开出去”,彻底扭转中国在海外“买啥啥贵、卖啥啥贱”、“里外里”赔钱的尴尬局面。

就服务贸易中的零售业而言,我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是逆差,是赤字,国际影响力是负数。与此同时,单向开放、外资长驱直入的直接后果是,外资挤压使国内始终没有形成高效、强大的商贸和物流业,自主渠道和自主品牌始终健全、强大不起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高效畅通的零售体系始终难以形成,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始终是流通领域的顽疾,以致于我国不得不在扩大内需、增进消费的时期加紧“补课”,加紧补救。应该说,30年多来,我国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成就始终是主流,目前最突出问题是,传统业态资源过剩,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大型企业极少,国际化企业空缺,落后局面远未根本改变。

构筑强大的自主渠道并向海外延伸符合我国的最大利益。零售业影响力在提升制造业国际分工地位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当然与我国零售业主动走出去进入国际市场、国际供应链密不可分。既然零售业具有主导商品交易和利润分配的天然优势,因此当我国零售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扩张经营时,可以培养自主销售渠道和品牌、价格主导权,提升制造业的分销能力,获得更多国际供应链分工利益,并通过国际市场增强化解国内经济存量矛盾的能力。另外,零售业主动走出去还可以避免进口国对我国产品的恶意排挤,收集国外产品需求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国内生产厂商。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内部培育形成的6大综合商社积极参与国际商品贸易,在寻求全球资源、拓展国外市场、提升本国产品竞争力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最终成为日本国内颇具实力的跨产业财团。

主权国家自己主导的网络流通渠道与自主品牌有着天然的依存关系。自主网络渠道是自主品牌的摇篮、孵化器,自主品牌是自主网络渠道的显赫代码。自主网络渠道被损毁,必然导致我国制造业知名老品牌遭重创、新品牌难存活。实际情况是,美国、欧盟、日本主导的世纪恰恰也是渠道争夺、品牌大战和零售业国际化的世纪。发达国家GDP的60%来自知名品牌产业,我国不足20%。与此相关,自主品牌只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在世界品牌500强中,真正属于中国的微乎其微。自主品牌缺失让中国人感受到了切肤之痛,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自主品牌每况愈下,实质上是长期重工轻商、缺乏渠道意识、自主网络渠道资源被外资大面积切割替代所致。道理很简单,在由外资构筑的国际化网络渠道中,品牌筛选当然要由外资来主导,他们从来就不希望看到中国的自主品牌。而跨国公司长驱直入、控制中国的购销网络,就抓住了品牌、技术、订单、信息和产品,就加速了优质商贸和物流资源向跨国公司集中,也就夯实了其可持续盈利的在华基础。通过这种品牌、渠道的挤出效应,中国制造商只能在低端产品上依靠拼数量、拼消耗、拼能耗粗放微利保本经营。

长期以来,特别是持续的经济危机使人们更深切感到,自主渠道就是收入,自主品牌就是利润,渠道安全才有经济安全。纵观世界,“掌握主导权的人赚别人钱,不掌握主导权的人送别人钱”。在国际商品货物贸易市场上,我国是举足轻重的头号产品出口国和能源原材料进口国,但为什么总是“买啥啥贵、卖啥啥贱”,“剪刀差、里外里”地给贸易对手“无偿献血”而自己“失血”?为什么贸易对手不但不买账,还回过头来威胁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指责我国是“血汗工厂”?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缺乏海外的商业存在,在国内外没有足够强大畅通的自主购销渠道,价格话语权和采购分销渠道这个命脉掌握在别人的手里。结果就是“十分利我国只有其一”,90%利润跑冒滴漏流失海外。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举行的政策发布会的调查显示,苹果公司每销售一台iPad可在其中获利150美元,相当于售价449美元的30%,而中国工人仅能从中获得8美元的收入,只相当于售价的1.6%。

从战略角度看,自主渠道向海外延伸将给我国带来巨大利益。我国需要倒过来思维,以自主渠道、品牌建设为中心,以现代服务业为基础,在下一个30年,应努力实现传统工业资本主导向商业资本主导转变;实现“肥水不流外人田”,利润从1:9向9:1转变。从近期实战角度看,我国必须拥有内外贸一体化的自主购销渠道,才能灵活运用国内外两个市场,才能拥有自主品牌、掌握自己的命运,实现就业和利润最大化。我国要走向世界、实现“自主品牌万里行”,迫切需要“自主购销渠道万里长”,不仅要“中国商品遍天下”,更要“中国商店遍天下”。若要自主品牌商品销往世界各地,首先要自主分销网点渠道遍布世界各地。

持续的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长期低迷有可能给我国带来转机。目前国外越是困难,对我国物美价廉商品的依赖就越强。我国此刻商品出口受阻、订单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原来外资主导的资金链、供应链和购销渠道损毁所致。而外资主导的流通渠道损毁正是我国商贸和物流企业“走出去”、抓紧培育自主分销网点来取而代之的重要契机。从长远看,我国巨大的商品输出必须同巨额的商业资本输出相匹配。只有这样的外贸战略和政策才是完整的,服务贸易逆差才有望根本扭转,有巨额效益的商品出口才可望回升。

将零售业向海外延伸纳入国家战略。零售业走出去是服务贸易平衡问题,也是内外贸一体化问题。内外贸一体化可分为内外贸主管机构一体化、内外贸企业一体化、国内外产品流程一体化,对审批程序、税费负担、商品流程、企业运作等不再有明显区别。而将零售业向海外延伸纳入国家战略的基本思路是:在国内,要自下而上地做强做大一批零售企业;在国外,要从单向开放转变为双向开放,“走出去”一批企业。总体而言,要抓住机遇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商贸物流渠道体系网点,实施国外抢滩、国内整合的“两头扩网”战略。

目前,我国商人在海外大多数属于“小散差”,不成气候,大多只是我国“个体户摊位制的传统批发市场”模式在海外的简单延伸,而国际化、现代化大型零售商几乎为零。针对这种状况,今后零售业对外开放的重心要从吸引外资“请进来”转变为推动内资“走出去”,从委托代理出口为主转变为自营出口为主,促使国内大型商贸企业增强主营业务的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按照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思路向外延伸,实施渠道接管、销售终端前移,用我国企业的全程自主分销取代外商主导的低价采购,逐步用自主品牌取代加工贴牌,打一场持久的、系统化的产业链、供应链、渠道、价格和品牌的争夺战,逐步掌控海外的主动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8.深化农产品信息化调控体制改革

狠抓先导型监测指标体系建设,提高驾驭农产品市场和价格波动的能力与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农产品损失,增加农民收入,增加消费者实惠。农业组织化程度越低,市场调控难度越大。在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盲目性较高的历史阶段,稳定农产品市场是最富于挑战性的现实选择,也是考验中国“调控智慧”的真正难题。在我国,常常是当农民“发现”某些肉、蛋、菜、果“突然多了”,大面积过剩滞销了或某些农产品“突然少了”,大面积短缺脱销了,一些预测决策机构才跟着“发现”。这类所谓“突如其来”、“措手不及”现象每年都有发生,损失巨大,几成常态。为满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渴望的信息需求,减少盲目性,消除大起大落,提高驾驭、稳定农产品市场的能力,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将市场调控的主要注意力从事后的被动跟进管理,转变为事前的主动引导服务,创建以先导型数据指标为基础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实现这一转变将给国计民生带来巨大利益。

满足农民渴望的信息需求、狠抓先导型数据指标对改善政府调控最为重要。由种植业、养殖业自然特点和经济原因所决定,农产品市场存在着有规律的波动周期,加之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波动周期中时常夹杂着偶发的不确定性。在这个动态连续的过程中,各种情况都是上一个周期波动震荡和偶发影响的自然延续。绝对消除市场波动几乎不可能,但只要抓住要领,认识其规律性,即使是在小生产、盲目性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减少农产品市场一再出现的大起大落也是完全可能的。

我国最稀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可资预测预警的“将来时”信息。农业分散小生产者最渴望的,正是能够提前及时正确告知他下一轮“种养什么、种养多少”可供指导其实战、最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而当生产者、经营者得不到这类信息的时候,就只能别无选择地“把市场当赌场”,凭侥幸去“猜”、去“蒙”、去“碰运气”,或者盲目“随大流”被动扎堆去“跟”。因此,信息迟滞误导会把农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预期扭曲、搞乱,把市场变赌场;而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将使赌场回归市场,基本消除农民生产者、经营者一窝蜂式的盲目扩张或盲目收缩。所以,满足农民生产者和经营者渴望的信息需求、狠抓先导型数据指标对改善政府调控最为重要。

为了“让赌场回归市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现实选择只能是在加快提高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的同时,实行数据统计分析方式和统计分析指标体系的彻底转变,建立以“将来时”数据指标为基础的先导型政府信息服务体系。这种高品质、预见性、前瞻性、可靠性的指导性信息,是建立在摸清一系列先行数据基础上才能“打出提前量”的科学信息,也就是最有价值信息。实现这一转变将给国计民生带来巨大利益。创新思路、建立以先导型数据指标为基础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的要点是:指标设置创新,建立先导型数据统计分析的指标体系;组织建设创新,建立先导型数据的调查采集队伍;管理体制创新,建立统一扁平化、多层级的预测预警管理体制;职能转变创新,强化政府前瞻性的综合服务能力;责任意识创新,建立稳定农产品市场的问责制。

当然,实施以先导型数据为基础的信息统计、发布至关重要,但包打不了天下,况且瞬息万变的市场致使政府信息不对称缺陷以及灾害损失永远无法完全克服,小范围、少品种、局部的波动在所难免,但大面积、多品种、剧烈波动和巨额经济损失应该可以防范。提前发布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信息,给出精准化、权威性的种养殖指导意见和建议,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也是今后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的努力方向。而对于普遍看好的“农超对接”,虽然能效较高、成本较低、环节较少,但前提是需要具备大规模集中精确供给与超市大规模集中精确采购为条件,而农民组织化程度普遍偏低,超市也没有能力大包大揽,“农超对接”目前尚难以大面积推广,蔬菜批发市场将依然是长期依赖的流通渠道。

9.深化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

积极发展社区商贸物流服务业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夯实食品安全的冷链物流供应链基础。城市的重点是深化改革,创造有利于发展社区商业的环境条件;农村的重点是深化改革,创造有利于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环境条件。此外,在深化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中,夯实食品安全的冷链物流供应链基础至关重要。

按照科学发展观评价,我国目前的经济运行质量绝对不能算高,主要表现是工农业产品生产和流通中流程粗放、效能低下、成本高昂、周转缓慢,产成品库存积压严重,经济损失浪费惊人。且不说居高不下的巨额工业品库存积压日益突出,农产品的产成品现状也是触目惊心。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粮食产后损失率高达8%到12%,每年因此损失的粮食超过500亿斤;蔬菜损失率更是超过20%,其中,叶菜类损失率超过30%,只有60%到70%的蔬菜能得到有效利用。生鲜农产品冷藏、冷冻、冷运的冷链物流建设落后,是我国农产品流通和食品安全流程中最薄弱的环节,致使每年付出人、财、物和环境代价,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生鲜农产品蒙受着巨额经济损失,也是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由流通环节落后所导致的损失和浪费,最终都将摊入农产品总成本,从而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因此,要从动态的新财富观视角出发,稳市场、保流通要与保生产并重,以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产业为重点的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迫在眉睫。

迅速改变农产品流通的落后局面绝非易事,有两个要害问题是绕不过去的:一是冷链物流所需要的巨额启动资金从哪里来?古语讲“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我国在得到冷链建设的种种好处、明显减少涉农产成品的损失和浪费之前,必须偿还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欠账,在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和技术层面增加巨额的先期投入。鉴于这项投入明显带有社会公益性质,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靠公共财政提供支持,实行政府出资、监管,企业化运作的办法。

二是已经启动、处于营运中的冷链物流体系如何保持可持续发展?在保障食品安全水准与冷链物流降低能耗之间如何权衡?如何做到既能达到冷链温度标准,又能够降低冷链的能耗成本?冷链中的各个环节如何无缝化协调衔接?目前,由于相关企业无力承担冷链中的巨额能耗成本,生鲜农产品冷藏、冷冻、冷运覆盖面极小,低温程度远未达标,冷链流程不够完整,各个环节协调衔接很不紧密,“脱链现象”十分普遍,对食品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这些核心问题都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索、加以解决。

按照这个思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具体问题包括冷链物流提供商和冷链物流用户的投资、成本、价格、盈利等经营状况;农产品、食品冷链真相调查;实现既能确保生鲜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全流程绝对安全,又能将冷链物流成本、碳排放保持在冷链物流提供商、冷链物流用户和消费者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基于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冷链设备装备的公益性质,多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对冷链物流的优惠支持政策及其效果、存在问题;冷链物流冷库吞吐机制与生鲜产品市场供求与价格稳定的关系;突发事件后应急冷链物流能力建设等。

10.深化服务业运行机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造服务业讲诚信、促消费、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法制秩序,要在扩内需、促消费方面拿出成效显著的新思路和新招数。其中,促进高端消费、中老年消费和(农民变市民过程中的)“半市民”消费应是新重点,在中产阶层消费和服务消费上应有新突破。

11.深化反垄断改革

取缔、剔除产品特供和特权等反市场化的流通渠道,铲除官商勾结、腐败寻租等共同形成的灰色利益链。不久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悉,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此外,在对标签的要求中提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类似特供、专供产品应该加紧清理,杜绝特权对完善市场体系的消极影响。

12.深化政策出台的机制改革

清理审批项目,梳理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严格问责制和实施细则制,维护法制权威,依法行政,减少政策出台数量,提高政策质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需要研究的其他紧迫问题还包括电子商务与实体商店协调互补战略、农产品批发市场与连锁超市协调互补战略、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文化建设战略等。这些问题也很重要,但还需要跟踪研究,不再赘述。

①国际金融危机后,出口下挫,大订单产品需要在国内找出路,但是制造商和出口商立刻发现,在国内基本找不到大规模自主采购的零售商,只能走零敲碎打的高成本、小批量之路,加工贸易企业因无力内销而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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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营造法治经营环境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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