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影响:基于市民化的中介作用论文

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影响:基于市民化的中介作用

吴颖,崔玉平

(苏州大学 教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摘 要: 基于教育培训非货币收益的视角,依据苏州市农民工的微观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教育培训对农民工市民化具有正效应,即农民工市民化水平会随着教育培训水平的提高而提升;(2)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具有负效应,即农民工犯罪倾向性会随着教育培训水平的提高而降低;(3)农民工市民化部分中介了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的负效应,即在控制教育培训的情况下,农民工市民化水平越高,其犯罪倾向性越低;(4)在结构关系模型中,中介效应和直接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分别为41.85%、58.15%。在此基础上阐明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抑制作用是教育培训带来非货币收益的重要表现,发展农民工教育培训以及联合推进市民化有助于预防城市犯罪问题。

关键词: 农民工;教育培训;市民化;犯罪倾向性;中介效应

一、引言

农民工是伴随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产生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以及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贡献力量。他们为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赢得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为“中国制造”和“中国奇迹”的铸就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制度身份、行为活动、福利待遇、文化认同以及情感归属等多方面他们仍是处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两栖人”。在转型进入现代社会和现代化工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民工遭遇的心理落差、文化冲突、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和行为软约束,是引发其越轨、失范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一心想要融入城市社会却因自身素质和户籍限制等原因难以在城市立足的农民工群体,尤其是心怀“城市梦”的年轻一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长期劣势地位,极易引起自卑、不满等悲观情绪,导致心理失衡,从而引发犯罪。同时,农民工自身素质和工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降低了准备和实施犯罪的机会成本,增加了从事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可见,农民工与犯罪似乎有着潜在关联性,这也得到了一系列调查数据的佐证。例如,据对全国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统计,2009年农民工犯罪约占所有刑事案件总数的42.9%[1];另据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2012年共同发布的《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指出,流动人口犯罪比例已占到全国各地犯罪总数的70%以上,且农民工犯罪占据绝大多数;也有来自省市的微观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农民工犯罪在总案件数中的比例从1994年的44%上升至2006年的72%[2];此外,据广州市公安局2014年的初步估算结果指出,城市流动人口犯罪比例已经占到了全国各地犯罪总数的70%以上,约占广州全市犯罪总数的86%,等等。毋庸置疑,农民工犯罪预防问题值得关注,学术界更要给予审慎研究和解答。

农民工教育培训、市民化以及犯罪等有关问题均是近年来国内学术界聚焦的热点,然而,将三者联系起来并探讨其内在关系的研究却十分罕见。以往关于犯罪研究大多从“犯罪率”“犯罪类别”“犯罪程度”等犯罪事实来分析,国内学者尤其关注人口流动、收入差距、教育、失业等具体因素对犯罪的影响(陈刚等,2009[3];陈屹立,2010[4];吴兴杰,2010[5];崔玉平,2010[6];陈刚、李树,2011[7];张丹丹等,2014[8];张丹丹等,2018[9]),但却忽视对“犯罪倾向性”的关注,更是缺少对犯罪倾向性与具体因素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实际上,已有经验证据表明犯罪人格特质或心理与犯罪行为发生之间有正向关联性(Caspi et al,1994[10];Vazsonyi,2001[11])。理论上,犯罪倾向驱动犯罪行为发生。犯罪(crime)是指实际发生犯罪行为且受到相应法定惩罚,而犯罪倾向性(criminal proneness)属于一种潜在的不良或犯罪心理动因和可能诱致犯罪的人格特性,它往往成为“犯罪之内辅”,但并不是说无犯罪倾向或者弱犯罪倾向性的人就不会犯罪,而是说在相同条件下,具有强烈犯罪倾向性的个人或群体比普通人准备和实施犯罪的概率更大。换句话说,犯罪倾向性既是犯罪行为发生的促成因素,也是犯罪行为发生之辅助条件,故防患于未然尤显重要,因此,有必要实证研究犯罪倾向性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定量分析中国城市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之关系及其内在作用机制,并在犯罪经济学、犯罪社会学以及犯罪心理学等学科跨界融合上做出创新性尝试。

首先,基于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对本研究涉及的核心概念作如下界定:一是“教育培训”,指符合农民工发展需求的“‘长线’教育+‘短线’培训”系统,既包括早期正规学校教育,也包括各种培训(崔玉平、吴颖,2017[12]),本研究结合现实情况将后者限定为职业培训。二是“市民化”,指有意愿并迁居城市的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环境中获得长期生存能力,同时享受与当地市民同等待遇与福利,逐步拥有市民身份、城市行为活动、城市文明认同以及更高公民素质的进化过程,涵盖了“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两个层面,具体可以从市民化意愿、经济生活条件、社会关系融合、政治参与程度四个维度来度量(崔玉平、吴颖,2019[13])。三是“犯罪倾向性”,综合“犯罪”与“倾向性”的定义,可将其界定为个体触犯刑律的动力性和选择性,主要与个体的心理动因及人格特性有关,在本土情境下,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可以通过价值观扭曲、社交障碍、自控力低下、偏好不良四个维度来表征(董筱文,2015[14])。

可对线路的设定纵坡、长度及坡度进行自动设置,在执行这项功能的过程中,要先确定起点与走向。起点及走向确定后,在距离已知点1.5倍长度的范围内,按逆时针方向找到能满足坡度要求的点位。若能找到,则将其视为新交点,再不断向前进行寻找和推进。设好的平面线路存储于磁盘中,此外也可通过分析确定坡度范围与转角半径,最后在图形上作出相应的标记[3]。

二、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一)教育培训与市民化的关系

前期研究成果已经验证了教育培训对农民工市民化具有积极影响,(1) 限于篇幅,不再重述“教育培训对市民化的影响”,具体参见:崔玉平,吴颖.非货币化收益的视角下教育培训对市民化的效应——基于苏州市农民工样本的实证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2):94-107. 分析教育培训通过提升农民工市民化水平而创造非货币化收益,本研究将用新的调查数据对如下假设进行检验。

H1:教育培训对农民工市民化具有正向影响。

(二)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的关系

Lochner(2010)特别指出,在减少和抑制犯罪方面,针对弱势群体或有犯罪倾向(crime-prone)的人采取以人力资本为基础的政策(human capital-based policies)或许最为有效,同时也更能促进社会公平,并强调这种人力资本干预政策与传统的执法或司法政策相比而言,能带来更大的社会总价值[15]。Machin et al.(2010)使用英国多种数据来源开展的经验实证研究进一步表明,教育具有重要的犯罪抑制效应(the crime reducing effect of education),改善教育可以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并且成为减少犯罪的一项关键性政策工具[16]。鉴于此,有理由预测,教育可以通过一定非正式社会控制手段来减少或抑制犯罪,创造非货币性收益和回报。

表2呈现了本研究中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就自变量、中介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而言,教育培训与市民化显著正相关(r=0.208,p<0.01),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显著负相关(r=-0.247,p<0.01),市民化与犯罪倾向性显著负相关(r=-0.408,p<0.01)。这些结果初步支持了本研究相关假设,主要变量之间显著相关,因此可以进一步分析市民化的中介效应。

正是由于人类具有好奇心这种原始的特质,儿童才会从不如蚂蚁蚯蚓的智力水准,发展到皮亚杰所述的能开始形式运思的前青年期,从而为适应文明,传承文明,做好了准备。⑤借此使儿童积累经验,促进他们的发展,使得儿童能更加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

首先,正规教育具有重要的社会化功能,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行为规范习得的重要途径,学校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接受社会主流文化,成为更有责任感的公民并善待他人,因而从理论上说,接受教育会降低犯罪的精神收益,降低犯罪动机,增强抵御犯罪行为的能力,在教育规训过程中必然逐步抑制潜在的犯罪倾向。

其次,学校教育是一个特定场域,对个体行为具有重要的教化、感化、同化与规训作用,因此理论上讲,教育也会影响受教育者的行为习惯和风险偏好,使其更加厌恶风险,愿意遵守规矩,从而削弱反社会人格或犯罪倾向。从概率上看,接受更多的教育能提高人们遵守社会规则的意志力、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相反,受教育程度较低者往往无法有效抵制犯罪诱因和控制动物本能,容易行为失范、越轨甚至违法犯罪(李化详,2001[24])。教育对犯罪程度产生负效应的机理之一在于,教育发挥了正确的培育人和教化功能,增强了个体对严重犯罪的厌恶感或“免疫力”而产生对严重犯罪的遏制作用(崔玉平,2010[25])。那么,是否意味着教育培训(包括学校教育以及职业培训)与犯罪倾向性之间也存在负相关关系?必须依据实证分析结果,才能对此作出应答。有研究结果显示,个人特征中的受教育水平变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对不涉罪普通农民工犯罪倾向具有负向影响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对服刑农民工具有负向影响,表明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越高其犯罪倾向会越低(王欣,等,2017[26])。上述研究成果为研究教育培训对城市不涉罪普通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影响提供了重要启示。基于以上梳理,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M =aX +ε 1

H2: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具有负向影响。

(三)市民化的中介作用

在“中国学术期刊网全文数据库(CNKI)”中以“主题”或“篇名”为检索条件,以“市民化”并含“犯罪”为检索词,检索到的不足10篇相关研究文献,依据论证逻辑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在缓慢而艰难的市民化进程中,因其自身素质、文化、教育、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他们成为“公认”的易犯罪群体。尽管此类文献没有明确分析市民化与犯罪间的关系,但可以说较早揭示了市民化与犯罪之间具有某种相关关系(武向朋,2013[27];鞠丽华、刘琪,2013[28])。另一类基于农民工市民化的价值论,从文献内容分析的视角探讨了市民化抑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内在机理,并得出通过提升市民化水平可以显著抑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基本判断(崔玉平、董筱文,2014[29])。

梳理归纳上述研究成果,加之经验观察和理论推导,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缺粒与秃尖病害的防治措施可以根据其病害出现的原因逐一防治。从玉米拔节到玉米开花的整个时期,应该保证玉米充足的肥水供应,同时在玉米抽穗前半个月左右要着重施加氮肥,促使植株增长生长的同时也可以增加玉米的籽粒数量;在种植玉米的过程中,要注意根据当地耕地情況及玉米品种的差别合理安排玉米种植密度,同时在玉米生长过程中要注意中耕培土、除草、除虫等措施的实施,如在玉米拔节后进行中耕培土,可以为玉米根部发育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为了避免天气因素对玉米授粉的影响,可以采用人工授粉的方式,保证玉米正常的授粉受精。

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上岗认证和职业技能鉴定。承接区域内兄弟院校学生的实验实训,为企业技术革新和升级转型提供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机会。

H3:市民化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具有负向影响。

H4:市民化在教育培训与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关系之间起中介作用。

上述理论假设阐明的逻辑是(见图1),农民工教育培训和市民化对其犯罪倾向性均有负向影响,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和文化资本水平,进而提高其市民化水平,教育培训和市民化水平的协同提升将大大降低农民工的犯罪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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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将使用城市微观调查数据,对上述四项假说给予验证。这里特别说明,由于教育培训活动发生在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反应调查之前,且纳入分析的数据属于截面数据,可以认为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双向因果关系问题。

图 1教育培训影响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理论模型

三、数据、变量和方法

(一)研究样本

自2017年3月初至5月初,课题组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正式调查,以城市农民工为调查对象,采取现场访谈、填写、回收的方式,在苏州共发放问卷500份,通过审核、筛选,剔除存在大量缺失值、异常值以及前后矛盾的样本,最终收集有效问卷419份(有效率83.8%)。

“下陡门”遗址出土后,经水利、考古专家的研究与分析,古人治水掌握的工程选址、水文研究、防洪调度、船闸设计、防渗止水、运行管理等先进技术也一一被揭开。特别是“永嘉水则”实物的出土与发现,充分体现了“平字水则”的先进技术,将其发展史向前推进了180多年,由宋代追溯到唐末的五代后梁,对研究我国古代水利科学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

样本的基本构成及分布情况如下:在性别方面,男性245人(58.5%),女性174人(41.5%),男女比例为1.41∶1;在年龄方面,处在20-39岁之间的农民工占据大多数(66.3%),反映当前中青年农民工是主力;在家庭状况方面,已婚农民工占据大多数(65.4%),且大多与其配偶在同一座城市(53.7%);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小学及以下(15.3%)、初中(42.5%)、高中(26.5%)受教育程度者占据绝大多数,而高学历者甚少,其中大专仅31人(7.4%),本科及以上仅34人(8.1%),可见农民工整体学历层次较低,五成以上都处于初中及以下学历水平;在职业培训经历方面,没有接受过培训(37.0%)和仅接受过1-2次培训(34.6%)占据绝大多数,接受3-4次培训(16.9%)次之,接受过5-6次培训(5.0%)和6次以上培训(6.4%)最少。另外,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大多从事以简单体力劳动为特征的劳务型职业,月平均工资大概处在2000-4000元之间。实际上,婚姻状态、配偶所在地、职业类型和收入水平等人口统计学特征,可以间接反映样本农民工迁居城市生存与发展的现状和处境。

(二)研究工具

根据前期研究所用问卷,结合本研究主要关注点,改编而成本文所使用的城市农民工调查问卷。问卷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2) 为回避敏感性词汇(如“犯罪”),以及避免对调查目的的猜测,尽可能保证被调查者真实作答,在实际发放的问卷中,只标识第X部分,不标识各部分(量表)名称。

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信息”。具体包括:性别、年龄、来源地、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配偶所在地、职业类型、当前月平均收入、进城工作时间、接受在职培训情况(如次数、周期、效果),等。

近期,水利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各项责任,着力解决影响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问题,加快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如期、优质、高效完成年度水利建设任务。

第二部分为“农民工市民化水平量表”。使用课题组前期修订和完善的四维16题市民化水平量表[37],采用Likert五点计分法,即“非常不符合=1……完全符合=5”,得分越高表示农民工自评其市民化水平越高。代表性题样如“我觉得自己也是这座城市的‘市民’”“我现在有固定的住所,且住宿条件不错”“我来到这里工作后,没有受到本地人的歧视”“我参与过工作单位或社区的党团组织活动”。在本研究中,该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14。

第三部分为“农民工犯罪倾向性量表”。亦使用前期通过质量鉴定的四维18题犯罪倾向性量表[38],采用Likert五点计分法,即“很不同意=1……非常同意=5”,得分越高表示犯罪倾向性越强。代表性题样如“我希望和我竞争的人能从这个世界消失”“我觉得别人的热情都是虚伪的”“我难以控制冲动,忍耐心差”“我喜欢赌博之类的活动来寻求刺激”。在本研究中,该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45。

依据试测数据,对量表进行项目分析、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这里省略结果摘要),结果显示:两个分量表均达到项目鉴别度要求,且通过信、效度检验。依据正式问卷数据进行分量表质量鉴定,结果显示(见表1):各个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均在0.7以上,组合信度(CR)均高于0.6的最低标准,平均方差抽取量(AVE)均高于0.5的最低标准,表明改编后的农民工市民化与犯罪倾向性量表内在质量良好。

表 1 量表因子构念的均值、方差贡献率、Cronbach’ s α系数、 CR和 AVE(3) 相关量表编制与修订的具体过程已在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呈现,此处不再逐一列出问卷中的测量题项。感兴趣的读者可向作者 索要。

(三)变量设定

1.自变量

本研究的关键自变量是教育培训。首先,通过问卷中“您的受教育程度”题项来反映农民工的教育水平,被调查者从“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包括中专、技校)”“大专”“本科及以上”等选项中进行选择,本研究将受教育程度重新编码为受教育年限:“小学及以下”=6、“初中”=9、“高中(包括中专、技校)”=12、“大专”=15、“本科及以上”=16。其次,使用培训次数、培训周期以及培训效果来测量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情况,具体包括如下三个题项:(1)“从进城工作以来,您一共参加了几次职业技能培训”,回答分为“0次”“1-2次”“3-4次”“5-6次”“6次以上”,分别赋值1~5分;(2)“您参与的职业培训,一般周期是多长”,回答分为“从没参加过培训”“1周以内”“1周-1个月”“1个月-半年”“半年以上”,分别赋值1~5分;(3)“您认为参加完职业培训对您的影响如何”,回答分为“从没参加过培训”“没用,且为我带来不便”“说不上来有用没用”“有用,但不明显”“非常有用”,分别赋值1~5分。本研究将这三道题得分进行累加并计算平均分。最后,对受教育年限和职业培训得分进行加总,得分越高表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水平越高。如此处理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较为全面涵盖了正规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两个层面及其主要内容,也有利于结构模型的简洁;二是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简单对受教育程度和培训次数等权重赋值的问题。

2.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犯罪倾向性,通过农民工犯罪倾向性量表测量。采用加权平均法,以旋转后的四个因子方差贡献率(归一化)作为权数,分别乘以相应维度的平均得分,得到犯罪倾向性的加权平均分。

3.中介变量

4.控制变量

在观察组的60例中,有6例遭投诉,投诉率为10.0%,在对照组的60例中,有19例遭投诉,投诉率为31.7%,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8.5389,P<0.01)。

在结构方程模型中,市民化作为中介变量,通过农民工市民化水平量表测量。同样,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到市民化的平均分。

此外,考虑到遗漏变量偏误问题,还选取了如下人口特征变量作为本研究的控制变量:婚姻状况(已婚=1,其它=0)、配偶所在地(同城=1,其他=0)、职业类型(非劳务型=1,劳务型=0)、收入水平(月平均收入高于3000元=1,低于3000元=0)。

(四)统计分析方法

运用SPSS 20.0及AMOS 21.0进行数据处理,除一些简单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之外,主要采用基于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简称SEM)的中介效应分析方法。Baron and Kenny(1986)认为,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是中介效应存在的前提[39],故下文首先分析教育培训、犯罪倾向性及市民化三个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然后依靠结构方程模型构建各变量之间的影响路径与结构关系;再根据修正指数对初始构建模型进行修正和重新估算,得到修正后的中介结构模型并分析其影响效应;最后使用Bootstrap分析得到中介效应显著性检验结果。基于此,本研究借鉴中介效应模型中的回归方程,假定所有变量都已中心化或者标准化之后,构建如下方程:

⑦俞立平、蔡绍洪、储望煜:《协同创新下产业创新速度的要素门槛效应——基于高技术产业的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8年第1期。

桃花山镇农民用水者协会管辖范围内以扬程低于35 m、流量为160 m3/h、装机功率为22 kW的泵站为主;调关镇农民用水者协会和东升镇农民用水者协会管辖范围内以扬程低于8 m、流量为360 m3/h、装机功率为11 kW的泵站为主。泵站运行费用为:

(1)

Y =c ′X +bM +ε 2

(2)

Y =cX +ε 3

(3)

X、Y、M依次代表自变量(教育培训)、因变量(犯罪倾向性)、中介变量(市民化);a表示教育培训对市民化影响的路径系数;b表示控制了教育培训变量之后,市民化对犯罪倾向性影响的路径系数;c′表示控制了市民化变量之后,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影响的路径系数,即直接效应(direct effect);c表示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影响的路径系数,即总效应(total effect);ε1、ε2、ε3为随机扰动项。此时,中介效应(mediation effect)也为间接效应(indirect effect),等于a与b的系数乘积,它与总效应、直接效应的关系是:c=c′+ab。

当年,爸爸从老家搬过来,经过亲戚介绍,在这里找了份环卫工人的工作。我只知道他工作辛苦,碰上雨雪天气常常整夜不回家,但并不知道这份辛苦背后,还藏着这样的心酸。此时此刻,我们一家人南北相隔。我在海南飞扬裙角,他们在家里裹着棉袄;我在欣赏人间美景,他们在含辛茹苦地劳作;我在享受着高档消费,他们在一分一分地赚血汗钱;我捧着大椰子喝新鲜的椰汁,而我的爸爸,很有可能空着肚子干了大半宿,连一口热水都没喝上。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现有研究文献在解释教育减少或抑制犯罪的内在机理时,一般有如下四种分析框架:一是教育提高了人力资本水平和合法工资率,从而增加了犯罪的机会成本(Grogger,1998[17];Lochner,2004[18]);二是从入学率和同期犯罪的关系来看,接受教育可以挤占犯罪活动的时间,从而减少犯罪机会(Gottfredson,1985[19];Witte and Tauchen,1994[20]);三是教育提高了公民道德,从而增加犯罪的心理成本、降低犯罪的精神收益(Usher,1993[21];Lochner,2004[22]);四是教育可能增加耐心、自我控制或改变风险偏好,因而受教育者无法确定犯罪后的回报或高估惩罚力度从而厌恶犯罪(Lochner,2010[23])。研究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之关系是本文重点,因此,这里将问题置于后两种分析框架下,假设接受学校教育及职业培训有利于农民工树立正确价值观、提高道德素质和行为控制力,降低犯罪预期收益和犯罪动机,进而会削弱其犯罪倾向性,即通过验证教育培训与农民工犯罪倾向性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和单向因果性联系,证明农民工教育培训对其犯罪倾向性具有负效应。

表 2 各变量的平均数、标准差和相关系数

注:①M为平均数,SD为标准差;括号内的数字为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②**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③N=419,考虑到AMOS将无法识别存在缺失值的结构模型,因此对于样本缺失值,在数据处理时,统一以数列平均数的方法置换,即以有效观察值的平均数填补缺失值,下文不再赘述。

(二)结构方程模型的估计结果

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市民化与犯罪倾向性之间关系与作用机理的深入分析,需要建立在对结构方程模型的验证基础上。下文基于构建的理论模型,使用AMOS 21.0进行检验,采用最大似然法(Maximum Likelihood Estimates)进行参数估计。

随着市场营销的模式的崛起,我国企业在市场中面对的挑战与竞争又更加严峻,在这种条件下,企业不得不进行改革和创新。依目前的形势看,企业加强经济管理已经成为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市场经济急速发展,如果企业不重视经济管理,就不能利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巩固企业的发展,长此以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极有可能发生混乱,从而失去市场竞争力。

初始模型(4) 限于篇幅,这里没有给出初始结构模型图及其整体适配度检验结果。 整体适配度检验结果显示,初始理论模型未能很好地与实际观测数据拟合。因此在不违背理论基础和经验原则的前提下,根据AMOS软件修正指数(Modification Indices)的提示,建立误差变量的相关关系(e2↔e3、e5↔e8),以进行修正和重新估计。

尝试检索接近主题的文献,例如,“农民工城市融合/融入与犯罪”“农民工社会融合/融入与犯罪”“农民工社会认同与犯罪”等,结果发现,大多数都认为社会(或城市)融合、融入或认同度对犯罪产生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水平并不高,一方面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另一方面回乡意愿却普遍较低,在内外因作用下极易走上犯罪道路(杨玲丽、吴鹏森,2014[31]);采用服刑罪犯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社会融入度对犯罪有显著影响,农民工的社会融入度越高,其犯罪率和累犯率会越低(金诚,2017[32])。因此,只有从多层面真正实现市民化,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在社会身份上才能形成准确定位而获得城市归属感,在社会比较过程中才会感受到公平、公正而减弱相对剥夺感,在社会认同上才能打破狭隘的“三缘”(地缘、乡缘、血缘)划分而减少拉帮结派现象,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这一群体犯罪的目的(鞠丽华、刘琪,2013[30])。从某种意义上说,上述研究阐明了市民化的某一方面对农民工犯罪行为具有负效应。此外,以相对剥夺理论(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社会紧张及机会理论(Social Strain and Opportunity Theory)为基础的大量研究结果一致表明,相对剥夺感、社会结构紧张及机会不平等与犯罪之间有密切联系(Chester,1976[33];Kawachi et al.,1999[34];Mears,2002[35];Sun et al.,2011[36])。实际上,犯罪倾向性作为犯罪行为的辅助内因,是引发犯罪行为的重要心理因素,因此有理由设想市民化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也具有负效应。同时,结合经验事实来看,农民工长期所处的弱势地位使其无法与市民平起平坐,当这种不公平感、失落感、心理负担等积累到一定程度,该群体更可能产生心理障碍或具有反社会性质的心理。相反,若坚定不移地推进市民化进程,将有利于增强农民工归属感、安全感、获得感,从而规避上述问题,抑制潜在的犯罪倾向。

修正后的结构方程模型如图2所示,其整体适配度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各项适配指标来看,除了卡方值(χ2=38.731,p=0.027<0.05)、NFI值(略小于0.90)之外,其他所有判别指标均达到适配标准,表明理论模型假设与实际调查数据的适配状况较好。由于χ2易受估计参数和样本量大小的影响,因此当样本量较大时,结构方程模型的适配指标及其判断标准不应只以卡方值作为唯一评价依据,而要综合考虑其他各项指标[40]。修正后的结构方程模型估计结果比较真实可靠地反映出教育培训、市民化与犯罪倾向性之间的关系。

图 2教育培训、市民化与犯罪倾向性的关系结构模型图(修正后)

注:图中路径系数均为标准化回归系数。

表 3 结构方程模型的整体适配度检验结果( N = 419)

结合上述检验结果,提出各变量之间相互影响的路径假设,运用AMOS 21.0对具体路径系数进行估计,回归系数及标准化回归系数估计值统整于表4中:除两个参照指标值设为1不予以估计外,其余回归系数值均达到显著,它们的标准误介于0.046~0.183之间,且所有回归系数的符号都与理论假设相符,表明结构模型内在质量佳。

表 4回归系数和标准化回归系数摘要表

注:***p<0.001,**p<0.01。

另外,方差估计结果显示(表格省略),模型中所有外因变量的方差均为正数,且p值小于0.001的显著性水平;误差项及残差项均没有出现负数,说明没有出现不合理或无法解释的参数。

从结构模型图和表4呈现的估算结果来看,教育培训对市民化具有正向预测作用(β=0.251,p=0.000<0.001),即农民工教育培训水平越高,其市民化水平会越高;市民化对犯罪倾向性具有负向预测作用(β=-0.614,p=0.000<0.001),即农民工市民化水平越高,其犯罪倾向性会越低。加入中介变量后,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的回归系数由原来的-0.325变为-0.214,绝对值下降,但仍然显著(p<0.001),且符号为负,说明教育培训还可以通过市民化负向影响犯罪倾向性,“市民化”可以在“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之间发挥中介作用。此外,农民工的犯罪倾向性在其婚姻、职业类型及收入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且已婚者与未婚者相比、非劳务型从业者与劳务型从业者相比、月均收入较高者与较低者相比,前者的犯罪倾向性均显著低于后者。

为更加直观地描述教育培训(自变量)、市民化(中介变量)与犯罪倾向性(因变量)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将变量间路径关系的实证结果用图3呈现。其中,0.251为教育培训对市民化的直接效应值;-0.614为控制了教育培训之后,市民化对犯罪倾向性的效应值;-0.154为市民化在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之间的中介效应值;-0.214为控制了市民化之后,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的直接效应值;-0.368为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的总效应值。

图 3教育培训、市民化与犯罪倾向性的关系分析结果(中介效应)

注:图中所有路径系数均为标准化系数;***p<.001;c =ab +c ′。

(三)中介效应检验

目前关于中介效应检验最为常用的方法有以下三类:一是因果步骤法(B-K method),即Baron和Kenny(1986)的逐步法(causal steps approach);二是系数乘积法,以Sobel法最为有名;三是不对称置信区间法(asymmetric confidence interval),至少包括乘积分布法、Bootstrap法和马尔科夫链蒙特卡罗(MCMC)法等三种具体检验方法,其中以Bootstrap法最为常用。然而,近来年逐步法不断受到批评和质疑,甚至有人呼吁停止使用其中的依次检验,也有越来越多的模拟研究认识到Sobel法的局限性,因此,多数检验中介效应的文章普遍推荐Bootstrap法(MacKinnon et al.,2004[41];Pituch et al.,2006[42];Biesanz et al.,2010[43];Hayes and Scharkow,2013[44]),它具有不需满足先验分布条件、检验效能高、操作简单等优点,已经成为国内外学者广泛认可及应用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下文采用Bootstrap程序对市民化的中介效应进行检验。利用重复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原始数据(N=419)中重复抽样5000次,生成近似抽样分布,用第2.5百分位数和第97.5百分位数估计95%的中介效应置信区间。如果间接效应95%的置信区间,没有包括0,表示中介效应有统计学意义;此外,控制了中介变量后,如果直接效应95%的置信区间包括0,表示完全中介。

表 5 中介效应显著性检验的 Bootstrap分析结果

表5报告了中介效应显著性检验的Bootstrap分析结果。市民化的中介效应值为-0.154,95%的置信区间([-0.201,-0.090])不包括0,表明有统计学意义(p<0.01)。此外,直接效应值为-0.214,95%的置信区间([-0.311,-0.127])也不包括0,表明直接效应也显著(p<0.01)。这一结果验证了市民化在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但并非完全中介,而是部分中介(partial mediation)。实际上,由于中介效应的统计显著性是效果量(effect size)和样本量(sample size)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当中介效应显著时,还需要报告独立于样本量的效果量大小,目前使用最广的是ab /c 或者∣ab /c ′∣(方杰等,2012)[45]。本研究采用前一种方法测量效果量,将ab /c 看成一个比值,表示中介效应ab 占总效应c 的比例。如前文所述ab 与c ′同号,可以计算出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为41.85%(5) (-0.154)/(-0.368)×100%≈41.85% ,直接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为58.15%(6) (-0.214) /(-0.368)×100%≈58.15% ,说明在阐述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影响机理时,必须重视市民化所扮演的重要“中介角色”,提高市民化水平将有利于加强城市农民工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提升农民工的自制力,有效降低或遏制其犯罪倾向。

至此,研究假设H1、H2、H3、H4全部得到了证实。

五、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依据城市农民工微观调查数据较好地验证了上文提出的四项理论假说,得到如下主要结论:

第一,教育培训对农民工市民化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或者说积极作用。再次表明且印证了投资和发展农民工教育培训能够显著促进其整体市民化水平的提升[46]

想到这里张大娘躺不住了,起身穿戴整齐,从橱柜的篓子里摸出一个鸡蛋握在手上,仿佛将举行一场神秘的仪式,她走到田野上——接着就听见外面响起了张大娘的声音:

第二,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即负效应。当农民工接受更多更佳的学校教育和在职培训时,会通过较高的教育培训水平促进个体市场能力(如经济生活条件的提高)及非市场能力(如城市社会关系的高度融合、政治参与程度的增加)来抑制其犯罪倾向性,尽管这种负效应可能更加复杂而微弱。

第三,市民化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且市民化在教育培训对犯罪倾向性的负向影响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通过构建“(高)教育培训水平(高)市民化水平(低)犯罪倾向性”的结构关系模型,证明市民化部分中介了“教育培训与犯罪倾向性的关系”,这为当前农民工犯罪的前因机制研究与犯罪预防提供重要启示。

第四,教育培训的直接效应值大于市民化的中介效应值,且两种效应均显著存在。其政策含义在于今后在减少和抑制农民工潜在犯罪的过程中,必须继续加大投资和发展教育培训事业,以帮助农民工积累更多人力资本和文化资本,同时需要进一步重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两方面的联动可以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的犯罪预防与抑制效应,获得更高的非货币性回报及社会价值。

总体来说,论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丰富了“教育——犯罪”关系的研究,基于教育培训的非货币收益(non-monetary benefit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视角,通过论证教育培训如何直接或间接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产生负效应,将有关教育培训非货币收益及社会价值的研究范围拓展到犯罪预防领域。同时,分析和检验市民化的中介作用,为抑制农民工犯罪倾向性提供新的路径,加深了对国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社会价值理解。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首先,研究样本局限于特定城市农民工。本次调查对象大多来自苏州周边各地,原生背景相对较好,加之苏州市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且对外吸纳包容力较强,取样有利于提高研究的内部效度,但限制了外部效度。其次,因果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本研究所有变量数据均来自于农民工自陈问卷,对教育培训和犯罪倾向性之间的因果关系支持力度有限。今后可通过随机化实验或纵向调查方法收集数据,以平衡掉教育培训变量不同取值对应不同群体之间的结构性差别。最后,研究所使用的数据均为不涉罪的普通农民工样本,因而不足以比较教育培训是否在未犯罪与已犯罪两类城市农民工的犯罪倾向之间存在何种差异。事实上,这个问题足以构成另一项相对独立的研究,因此,今后可尝试比较分析以上两类不同样本,或者对更大范围的城市农民工进行长期追踪调查研究。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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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ffec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n Migrant Workers ’Criminal Proneness :Based on the Mediating Role of Citizenization

Ying Wu, Yuping Cui

(School of Education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215123 ,China )

Abstract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non-monetary benefit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his paper empirically analyzes the effec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n criminal proneness and its internal mechanism by using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based on the micro-survey data of migrant workers in Suzhou. The main findings are concluded as following:(1) Education and training have positive effects on citizenization, that is, the higher level of migrant workers’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he higher level of citizenization will be. (2) Education and training have negative effects on criminal proneness, that is, the higher level of migrant workers’ education and training , the lower criminal proneness. (3) Citizenization partial mediates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n criminal proneness, that is, in the case of controlling the variable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he higher level of migrant workers’ citizenization, the lower criminal proneness. (4) In the structural model, the proportion of mediation effect and direct effect is equal to 41.85% and 58.15%, respectively. On these bases, this paper proves that the reducing effec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n migrant workers’ criminal proneness is an important manifestation of their non-monetary benefits, which reveals the policy implications of developing 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 migrant workers and jointly promoting citizenization can prevent urban crime.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itizenization; criminal proneness; mediating effect

收稿日期: 2018-10-27

基金项目: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培训和市民化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犯罪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13JJD190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吴颖,女,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崔玉平(通讯作者),男,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管理、矫正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 F08; G40-0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4870( 2019) 04-0068-10

责任编辑 张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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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犯罪倾向性的影响:基于市民化的中介作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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