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境跨境婚姻情况调查:基于人类学的个案分析论文

中缅边境跨境婚姻情况调查:基于人类学的个案分析

胡煦晖1,廖书恒2

(1.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昆明650000; 2.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300000)

摘 要: “跨境婚姻”是特殊地域下客观存在的一种主体社会实践,也是国家主权意识下构建出的一种社会制度新形式,更是一种蕴含了经济、认同、适应等丰富文化内涵的人群互动方式。边民跨境婚姻的研究中首先需要关注到此社会行为的形成背景,其次要给跨境婚姻中的主体性差异以充分关注,最后还应对跨境婚姻及家庭所面临的困境及个人、社会、国家问题展开分析,将结构探讨与社会互动结合起来进行思考。基于此研究视角,我们采用人类学个案分析方法对镇康县的中缅跨境婚姻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关键词: 中缅边境; 跨境婚姻; 云南镇康; 人类学; 个案分析

婚姻是一种“制度化的性结合”,是排除了杂乱的性交状态后建立起来的一种文化制度,与人的社会适应策略相联系[1]。按照莫斯的观点:“社会生活是一种相互嵌入的关系,婚姻交换作为复杂的社会结构体系中的一环”[2],既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一种文化合成。随着20世纪初民族解放运动浪潮的蔓延,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逐步建立、国家的主权意识开始加强,各邻国之间重新划定了明确的边界线,“跨境民族”、“跨境婚姻”等概念随之而产生。

“跨境婚姻”是边境地区边民社会的一种婚姻常态,按照迪尔凯姆的定义,可以称之为一种“社会事实”[3],具备客观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的特征。从韦伯的观点来看,又可以说“跨境婚姻”是一种“社会行动”,应“以诠释的方式去理解”。舒茨在韦伯的观点上进一步指出,我们应该在“透过人的交互行动而形成的社会实在之意义构成来重建这个理解”,并相信“在实在的人及其行动的意义上……任何社会世界的意义诠释都是‘实践取向’的”[4]

无论采用哪种解释,“跨境婚姻”首先都是特殊地域下客观存在的一种主体社会实践,其次也是国家主权意识下构建出的一种社会制度新形式,最后还是一种蕴含了经济、认同、适应等丰富文化内涵的人群互动方式。

一、问题的提出

(一)研究背景

在目前国内的研究中,有关“跨境婚姻”的研究涵盖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政治学、卫生学、民族学等多学科角度。从探讨的问题领域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跨境婚姻动因探讨;二是跨境婚姻的特征分析;三是从边疆安全、社会治理、边境维稳等层面审视跨境婚姻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对策、建议。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一种“走向结构论和互动论相融合的研究取向”,指出在边民跨境婚姻研究中,“既要在结构论视角下开展‘结构、制度、秩序’的研究,也要在互动论视野中开展边民跨境婚姻‘互动、过程、意义’研究”[5]。在此方法论的启发下,我们认为在边民跨境婚姻的研究中首先需要关注到此社会行为的形成背景,包括时代、历史、地理、社会、人文等环境;其次要给跨境婚姻中的主体性差异以充分关注,如主体认同、主体选择、主体心理等方面;最后还应对跨境婚姻及家庭所面临的困境与带来的个人、社会、国家问题展开分析,将结构探讨与社会互动结合起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思考。

(二)田野背景

2018年,笔者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针对当地边民的跨境婚姻情况进行了田野调查和资料搜集工作,期间重点调查了中缅边境线附近的三个少数民族村寨:勐英村、田坝村、硝厂沟,基于田野调查资料,本文将采用人类学个案分析的方法对镇康县的跨境婚姻现状进行研究。

1.地理位置及邻国局势

面前一杯咖啡已经冰凉了,车子还没来。上次接了她去,又还在公寓里等了快一个钟头他才到。说中国人不守时刻,到了官场才登峰造极了。再照这样等下去,去买东西店都要打烊了。

镇康县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临沧市,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临沧市西部,西与邻邦缅甸果敢接壤,县境内分布着1个国家二类开放口岸——南伞口岸、6个边民互市点,是古西南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也是现今对外开放的重要内陆窗口。从古至今,一直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区域。根据《镇康县志》,该地区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次明确的划界。自1960年代中缅划界后,原本世代毗邻而居的民族成为跨境民族,但双方之间过境耕种土地、放牧、割草、殡葬等现象此后仍长期存在,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才基本消失。

现已完成下穿客专桥梁实例的有天津滨海B1线隧道下穿津秦客专桥梁、广佛环线隧道下穿广州南站桥梁、北京地铁10号线隧道下穿京沪高铁桥梁、南京城轨线隧道下穿京沪高铁桥梁、杭州地铁1号线隧道下穿沪杭高铁高架桥、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隧道下穿沪宁城际高速铁路等。

与镇康县交界的缅甸果敢地区(全称缅甸掸邦第一特区),在1897年中英《中缅条约附款》签订以前是属于中国的部分领土。划归缅甸之后,由于其国内复杂形势、历史等多重原因导致局势动荡。这对中国尤其是与之相邻的镇康县产生了多重方面的影响,并且是该地区历史上跨国婚姻、人口流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2.当地跨境婚姻概况

一直以来,该地区两国边民的民间交往、僧侣往来等十分频繁,通婚结亲人数也逐年增多。根据镇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的不完全统计(见表1),自1975年至2018年4月,镇康县内公民与缅边民通婚对数达到3510余对,占全县总人口的1.9%,其中到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有2036对。

由于国外草场退化程度较轻,改良的途径主要集中在减小土壤紧实程度、增加施肥效率和对草场实施补播等几个方面。我国草场退化程度和退化类型各地区差异较大,特别是土壤板结程度高于国外,但可以借鉴国外草地改良机械的设计理念和方法。十一五期间以来,我国陆续开发出了一系列草地改良机械,这些机械的共同特点是注意了机具的设计满足了改良的工艺与农艺要求,并且融入了保护性改良的先进理念,明确指出改良过程要注意保护土壤和脆弱的草地植被系统,这些方法和机具代表了我国草地改良机械的未来发展趋势。

在调查的三个自然村中,勐英村和田坝村隶属于南伞镇的南伞村,硝厂沟隶属于南伞镇白岩村。按照官方不完全统计,南伞村涉缅婚姻对数为19对,办理结婚证的对数为17对。白岩村涉缅婚姻对数为86对,办理结婚证的对数为36对。但调查之后,我们发现实际情况远不止于此,以白岩村为例,仅其下辖的田坝村就有跨境婚姻夫妇96对,远超出县民政局统计报告中整个白岩行政村86对跨境夫妻的数据。可见,跨境婚姻(涉缅婚姻)在今天的镇康县仍然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且其实际数量远远大于官方统计数据。

二、镇康县跨境婚姻情况

(一)镇康县历史上的人口变动

镇康县从民国时期至今,共经历过以下几次较大规模的人口变动[6]:

表1 镇康县涉缅婚姻统计表(2018年04月)

一是基于两国不同的国情与文化的因素,缅籍嫁进或入赘到中国的人员素质普遍不太高,受教育程度偏低,语言也多有局限,使得婚姻的缔结并没有提高家庭的生活品质。再者,跨境婚姻双方由于缺乏监管而“早婚早育”现象严重,生育的子女数众多,对于下一代的教育也不够重视,常使得家庭变得更加贫困。

2.1950年4月,镇康县人民政府成立之后,通过建立人民政权、剿匪、政治宣传等工作,之前外流的人员逐步回境。

3.20世纪90年代,因国家明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部分人口为了躲避政策管束、生育第三胎而外迁缅甸谋生。

再结合上述跨境婚姻的第二个特点来看,可以发现虽然跨境民族内部共享同一种语言,让其婚姻关系具有了更多的共通性与便利性,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自我封闭性。由于是本民族内部通婚,许多缅籍嫁入中国的妇女在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不会使用汉语,她们的社交圈子固定在某一个村落或民族,语言上的不通使她们没法出去工作,为家庭创造经济价值受到局限。如个案2中的Y大姐从事了新兴的电商行业,而个案3中不通汉语的D夫人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小买卖;又如个案4中的N海飞夫妇,其缅籍汉族妻子虽不识字,但是因为没有语言障碍,她能跟着丈夫去到内地打工,为家庭创造收入。

中缅边境地区边民的流动相当普遍、频繁,跨境婚姻作为人群交往、互动的重要形式之一,从某个时间段内人口变化的趋势和原因中,可以看出行为主体的一种选择倾向。

(二)镇康县跨境婚姻特点

1.从婚姻缔结主体上看

(1)结婚对象年龄偏小

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年龄需分别达到22周岁和20周岁,但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的数据来看,嫁入或入赘中方的缅籍边民中,女性结婚(嫁入)时不足18周岁的居多。因中缅婚姻习俗的差异,两国对于婚姻的管理不同,现实中相当一部分人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早婚早育现象较为突出。

我们在镇康县深入访谈了12对跨境婚姻当事人或知情者(部分案例见注释),其中有8对夫妇中女方在结婚当年未满18岁(其中6人为缅籍人员),8对夫妇中男方在结婚当年未满20岁(其中1人为缅籍人员)。其中女方结婚时年龄最小的为13岁,男方结婚时年龄最小的在16岁。

可见田坝村的涉缅婚姻家庭中,贫困户确实占了一定的比例。在20户涉缅婚姻的贫困家庭中,外出务工人数仅有2人(2户),大多数贫困家庭还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计方式。

个案1:居住在硝厂沟的L老五今年28岁,娶过两任缅籍妻子。第一任妻子2008年进门,结婚时双方分别为18岁(男)、15岁(女)。两人生育了2子1女,但在小女儿出生1个多月时,前妻因乳腺癌去世。半年前,L老五续娶了现在的妻子(18岁)。L老五的两次婚姻均没有办理结婚证,三个子女已按规定在中国落户。当笔者问到为什么会在小小年纪结婚时,报道人L大姐(L老五的姐姐,现帮其照顾小女儿)称:“大家都差不多,攒了钱就娶媳妇。那边(缅甸)穷,小姑娘也嫁得早。”笔者:“现在这个老婆还会生孩子吗?”L大姐:“不生了,再生的话国家不允许了。”

在个案1中,L老五在其18岁和28时娶的两任妻子年龄都很小。从报道人的讲述可以看出,边民并非完全没有法律意识,只是在当地观念、习俗里,十几岁本是正常结婚的年纪,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娶妻或嫁人。当然,除此之外,边疆地区相关部门基于当地实际情况考虑,采取了弹性的工作方针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在田野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婚姻家庭中的缅籍一方对取得中国户籍有较强意愿。但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之后,随着中国国家政策的缩紧,缅籍人员通过婚姻取得中国户籍变得越发困难。又因前文所述种种原因,部分跨境婚姻双方很少办理“结婚证”、“生育证”。当地政府应结合边境多民族地区的历史、人文、地理、习俗和缅甸相关管理制度等实际情况,变通执行政策的方式,制定出台灵活的跨境婚姻管理规定。比如充分考虑到跨境婚姻家庭的实际困难,简化跨境婚姻登记程序、适当放宽结婚年龄限制等。让跨境婚姻家庭中即使一方不能落户,也可以得到更多法律的相关保障。

加入或入赘中方的缅籍边民,大多数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下(且文盲占一定比重),部分汉语沟通存在困难。12对个案中,缅籍一方文化程度在小学或以下的有14人,文盲11人,属于少数民族的14人中有5人不会汉话(不能进行日常交流)。

《镇康县公民与缅甸边民通婚情况》提到:“只有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加强学习,掌握汉语交流,才不会对下一代的教育产生不利影响。”根据走访的情况和具体案例(如个案2、3、4、5,见注释),也大致能看出婚姻主体的文化程度对一个小家庭的经济情况、子女教育程度、家庭发展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首先,普遍来看,夫妻双方平均受教育程度高的家庭,生活条件一般不差,生计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信息化的特征。

柴达木盆地1966—2015 年气候变化及降水特点分析 相守贵 张成毅 李生辰 朝廷芳 樊力珍 祁栋林 (2-64)

其次,夫妻双方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家庭,越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多数情况下子女的受教育程度也会越高。在边境地区,由于教学资源的不完善以及其他文化因素的影响,民众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很多家庭也不重视教育,觉得读到高中甚至初中毕业就够了。有被访谈者对笔者说到:“供一个大学生要花费十多万,村里面的大学生毕业回来也找不到好工作,和其他没读过大学的(孩子)一样,有那十几万不如给他盖房子、娶媳妇。”可见,边境地区民众教育意识的薄弱除了与国家教育投入、文化观念有关,还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化水平、对外开放程度紧密相连。一个地区要到达到整体全方面的进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民众观念的扭转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最后,由于边境民族地区特殊地理位置和多民族跨境交往的历史事实,在讨论跨境婚姻主体的文化程度和受教育程度时,有必要把双方对汉语的掌握程度列入参考范围。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强调“文化相对主义”,费孝通先生更说过民族之间应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传承、保护、发扬各少数民族文化精髓,让多民族文化在边境地区繁荣共生也是我们所极力倡导的。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逐渐深入、市场经济全球化的逐渐扩大,云南作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一带一路”战略方针的重要节点,中缅边境的各世居少数民族早就不可避免地被卷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尤其在镇康,与其接壤的缅甸掸邦果敢特区居住着90%以上汉族(果敢族),已经让能否掌握汉语成为少数民族同胞融入时代潮流、适应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技能了。

(3)多为本民族内部通婚

在边民跨境婚姻中,多数婚姻关系属于民族内部通婚,在作为个案的12对夫妇中,除一对汉族夫妇外,仅有2对是属于不同民族之间的跨境婚姻。分别是个案2中的H氏夫妇和个案6中的W氏夫妇。

个案6:W某,缅甸苗族,92岁,不识字会说汉语。其妻D某(亡)是中国汉族,田坝村人。两人于1977年结婚,W某上门,育有三子。婚后W某取得了中国户籍,办理了结婚证。因为W某年事已高,笔者只对其三儿子WGZ进行了访谈:“当时我父亲来这边(中国)帮工,帮外婆家种甘蔗,和我母亲在一起后就留下上门了。那时候从缅甸过来的人比较多,我父亲是跟着大潮流过来的。家里平时是说汉语,但是我们也都会苗语,因为村子里苗族比较多。”

个案7:在硝厂沟的一户L姓德昂族家庭中,笔者对Z大娘进行了访谈。Z大娘有两个儿子,都娶了来自缅甸的德昂族媳妇。当笔者问两个儿子与媳妇是怎么相识的时候,Z大娘很自豪地说:“我让他们去(缅甸)找的,我觉得那边的女孩子好。”笔者追问原因,Z大娘回答:“因为我们都是‘亲戚’啊,而且那边女孩子多,都愿意过来(中国)。”在笔者细问下,才明白Z大娘所说的“亲戚”是同一个民族的意思。

从个案2与个案6可以看到,非本民族内部通婚的夫妇其实具有一定的时代与空间特殊性,并且属于较少数的情况。个案7中的情况在当地是大多数的,即少数民族心理上更认同本民族之间的结合。在访谈中,我们常常会问访谈对象是否更愿意选择本民族的人作为配偶,几乎所有人都回答是。即使是在非跨境的婚姻关系中,非本民族内部通婚情况也并不多,尤其是不同少数民族之间的通婚。

4.20世纪90年代至今,果敢地区局势渐趋动荡,相比之下国内经济情况与生活条件逐年提升,再加上国家对边民生活的扶持与补助,吸引了境外边民来到中国生活。2000年11月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之时,许多人选择了中国户口。

2.从社会层面来看

(1)多数家庭较为贫困

从县民政局工作文件中了解到:“跨境婚姻对象多为生活较困难的边民。县域内以勐捧镇、勐堆乡、南伞镇三个与缅甸接壤的乡镇较多,大多数家庭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以位于镇康县城南伞东北部、距离县城5公里的田坝村11为例,按照村委会2018年的统计数据,全村涉缅婚姻对数有96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51对。笔者将跨境婚姻数据与全村贫困户数据进行比对之后得到如2结果。

吃饭的时候,她忽然对顾盼说,其实我一直都记得咱们最初相识的情景。顾盼口中的牛奶咕噜一声咽下去,她继续说,还记得被偷的那个女人吗?她死了,她叫楚西。

柬埔寨商务部国务秘书春·达拉高度评价博览会及澜湄合作。“我们完全支持澜湄合作这样的驱动力,通过合作让彼此贸易更加国际化,让流域内百姓受益。”春·达拉说,“柬埔寨最新的国家五年计划,把以中国为代表的周边国家合作纳入重点,这也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从笔者实地访谈的10户跨境婚姻家庭状况来看,生活比较困难被列为建档立卡户的家庭有6户,除了前面已做过叙述的个案1、个案5之外,还有2例个案(个案812、913,见注释)较为典型。

基于上述几个典型案例和实地调查情况,我们认为跨境婚姻家庭贫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6点:

1.镇康县在民国时期仍处于“土流并治”格局,资料记载,当时境内因课徭苛重、疫病摧残、土匪抢劫、社会变革动乱等因素导致人口迁徙外流严重;抗战胜利后,县内各派政治势力争斗不已,“共革盟”武装骚乱和土匪肆意横行,地霸土豪外逃时大肆进行反动宣传,致使镇康社会动荡不安,人民因担心匪患和不明时局真相,大量外逃,在1950年人口锐减万余。

二是结婚之时按照习俗所支付女方家庭的彩礼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跨境婚姻中缅甸媳妇的彩礼基本相当于当地家庭一年到两年的收入。在个案3中L老五前后娶了两个缅甸媳妇,两次花费均在一万多。

表2 田坝村2014-2018涉缅婚姻、贫困户、外出务工统计表14

三是缺乏法律保护的无证婚姻抗风险能力低。在跨境婚姻中,办理结婚证的很少,随着国家政策的管控加强,缅籍人员要想取得中国户口也变得越来越困难。没有结婚证、没有户籍使得跨境婚姻处在无法律监控与保护的情形下,婚姻关系的终结也比较简单。比如个案中有2户跨境婚姻家庭是娶回来的媳妇“跑掉”的。不稳定的婚姻关系带来的风险使得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愈加贫困。

四是无医疗卫生等相关福利保障,缅籍人员在中人员因病拖垮家庭。如个案1中的L老五,第一任妻子患乳腺癌,首先是没有医疗保险使得家庭无法负担沉重的医药费用。再者第一任妻子过世后,又得花高额的彩礼重新娶妻,使得小家庭更加贫困。

五是拐卖婚造成的财产、情感损失。在个案5中,W大娘的儿子、儿媳的结合带有非常明显的拐卖婚特点的,不仅在彩礼、“介绍费”上花费较多,而且由于一开始就带有“模糊色彩”(比如男方对女方的家庭背景一无所知),夫妻双方之间联系不牢固,致使婚姻带有较大的风险。

六是受果敢动荡局势的影响,接待前来投奔的外国亲戚致贫。在笔者的访谈中,几乎每一个跨境婚姻家庭都有过接待逃难的亲戚的经历,最多的一家仅在2017年,就无条件接待了缅甸来的亲戚(30多人)两个月。在这些前来寻求庇护的亲戚中,大多数是基于跨境婚姻而产生的较近姻亲。这也是镇康县边民的跨境婚姻相较于其他地区的不同之处。

(2)多为缅籍女性嫁到中国

近20年来,镇康县跨境婚姻呈现“一边倒”趋势,即大多为缅甸女性嫁入中国,甚至缅甸有的地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出现了“女荒”。按照赫伯尔在乔治·莱文斯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推—拉理论”,大致可以总结出一套镇康县人口流动的社会动力机制:

首先从性别人口变迁来说,是由于国内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引发的“婚姻挤压”现象向边疆贫困地区传递的结果;其次从地区发展差异来说,改革开放40年来,镇康县作为边疆门户在经济上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推动。相比之下,果敢地区因局势动荡而发展滞后,地区之间形成了一个不断扩大的发展鸿沟,因而推动人口向国内流动;再次,从文化角度来说,两国边民同根同源,有着强烈的文化认同感,包括习俗、语言、服饰、宗教等方面,更容易建立起族群内部的通婚网络;最后,由于特殊的地缘、政治环境,果敢地区自“8.08事件”15之后局势一直不稳定,也是造成人口从境外流入的一个重要原因。

3.从国家、政府层面来看

(1)“结婚证”办理率较低

官方统计的全县3 510对边民婚姻中,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有2 036对,办证率58%,有42%的未办证现象。且因数据统计存在难度,“无证婚姻”数量和比例远大于此。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结婚证明材料不规范:按照国家规定,同外国人结婚登记必须持有相关的有效证明和材料。但因中缅两国的行政、婚姻管理不同,缅方很难提供国内需要的完整、规范、统一的证明材料和证件(缅甸边境一线居民大多没有身份证,只有户口本)。

第二,一部分边民法律、办证意识淡薄,认为是否办理结婚证对生活没有太大影响。

第三,在缅甸开具结婚证明的成本较高,首先是缅籍一方人员大多来自于贫困地区,交通不变;其次由于缅甸内部原因,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收费十分随意;最后是近年来缅甸嫁入中国的女性越来越多,致使当地出现了“女荒”,缅政府把控下不再为缅籍女性嫁入中国而开具证明。

(2)存在部分近亲结婚现象

在镇康县,由于历史背景、少数民族群众的习俗观念、国家政策管理等原因,近亲结婚的现象较为突出,且较难进行有效的限制与管理。如个案10中的H某夫妇,虽然已经在中国办理了结婚证,但是从两人的实际亲缘关系上看,是姑表兄妹间的近亲结婚,并不符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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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10:家住勐英村的H某(41岁,傣族,说傣语,会说汉话)与妻子L某(缅籍,38岁,傣族,识字,仅能用汉语简单交流),两人结婚13年,有结婚证但妻子并没有取得中国国籍,育有2女(大女儿12岁、二女儿8岁),平时以种地和做小买卖为生。H某与妻子是亲表兄妹。H某的亲姑姑曾在40年前嫁去了缅甸,生下L某,之后这对表兄妹结为夫妻。

(3) 有效监管乏力

在实际生活中,边民世代毗邻而居,往返两国是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从政府层面看,跨境婚姻作为人群的一种互动方式,带来的人口流动频率高、范围广,边民往来之间也就较难有效监管。

再者,许多跨境中的“无证婚姻”由于缺乏法律的保障,也存在不稳定因素。比如一旦出现家庭或其他纠纷,很难得到较好的解决。比较突出的问题如“骗婚”这一类现象,一旦遇上了,“喜三天、忧半年、穷十年、悔一生”。

疏略繁简,悉得其宜,文质褒嘉,各极其至,约而该,典而确。 天地磅礴之所钟,山川灵异之所萃,莫不了如指掌,马迁、班固之传在阿堵与?

修志历来有“众手成志”之说。本文结合《山东省志·石油工业志》的续修谈点“众手成志”的认识、实践与体会。

(三)镇康县跨境婚姻所存在的问题

如前述分析,镇康县的跨境婚姻情况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时代性和主体性特征,目前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凸显在以下三个方面:

1.当地政府对跨境婚姻的实际情况缺乏掌握,较难进行有效监管;

2.跨境婚姻中缅籍一方及其子女所面临的社会化问题亟待解决,包括语言、国家认同、谋生手段、子女受教育意识、社会福利保障等问题;

3.监管盲区下的跨国人口流动带来一些的社会隐患。一是产生如“骗婚”、毒品交易、人口买卖、疾病传播等问题;二是在果敢的动荡局势下,境外势力可能利用婚姻、宗教等对我国边境进行渗入。

采用卷尺测量南北、东西树冠宽度,求平均数即为冠幅,冠幅的一半即为树冠半径,单株树冠体积=2.0944r2h,r为树冠半径,h为冠高;若r>(株距+行距)/4,则 r以(株距+行距)/4 计。

三、分析与建议

“跨境婚姻”是特殊空间场域内边民生活的一个切面,其根源在于“法理”与“人情”之间的平衡。在边疆的特殊场域中,“跨境婚姻”管理既要符合法律规范,又必须兼顾当地历史、习俗等实际情况,为此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建立专门机构,对县内跨境婚姻家庭进行统计与情况了解

从政府层面来说,实行有效监管的前提是全面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但长期以来因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当地政府在进行跨境婚姻情况统计时往往很难深入,并且缺乏一定的系统性(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观念问题,当地跨境婚姻情况大多属于无证婚姻,不符合法律规范,在调查中很多边民往往因为害怕被“遣返”而谎报;二是机制问题,我们了解到,因为缺乏专门的管理、统计机构,目前民政局的跨境婚姻情况统计数据仅来自于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没有实地核实也根本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很多村委会在上报过程中为了数据的“好看”而造假;三是边疆地区地势复杂、人口流动频繁,两国之间小道甚多,导致政府监管的乏力)。为此可以在民政局下属成立专门的负责机构,除了进行实地调查外,还要与各村委会针对“跨境婚姻”情况建立对接,实现信息的初步完善与数据的定期更新。

(二)简化跨境婚姻登记程序,完善边民出入境管理体制

(2) 文化程度较低

(三)加强对跨境婚姻家庭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文明建设

司法部门、村委会等应该加大对跨境婚姻家庭的法制宣传,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尤其是《宪法》、《婚姻法》、《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的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和子女落户等政策,让大家明白依法办理结婚证、为子女上户口是与自身利益、保障切身相关的事情。同时还需要加强民族地区“五个认同”教育,增强不同民族间的认同和互助意识,筑牢跨境婚姻家庭对中国、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

(四)发展经济,专门针对跨境婚姻家庭提供就业培训、扭转其教育意识,改变贫困现状

从宏观上说,要充分保护、发展地方性产业,引进高新产业,打造支柱型产业,推动传统行业的转型,增强边疆与内地、国际之间的对话。当地应该针对跨境婚姻家庭提供专门的就业培训,重点从语言、文字、技能等方面着手,提高跨境婚姻家庭中缅籍人员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只有本地就业机会增加了、就业面积拓宽了,贫困问题才能得到解决,边疆才能留得住人才,部份跨境婚姻家庭中“读书无用论”的思想才能得到转变。人口素质的提高不仅关乎家庭的未来,也关乎所有边民和整个边疆地区的发展。

小民的生活是最适合我的。尽管,我们的世界从不完美,也永远不会完美,可是,我愿意在这个不完美当中,和家人,和众人,和世界一起好好地活一段时间。然而,最能打垮,或者说导致一个人倒下的,往往是来自内部的铁箭,哪怕是无意的。直到事情发生,我才深切地意识到,看起来牢固的事物,实际上那么脆弱、甚至已成齑粉;无论是什么,一旦完满了,肯定会陡转直下。这一点,与《道德经》“极则反,盈则亏,此乃天道也”之说高度吻合。

建议:少激素,尽量不使用含有激素的美容产品。好心情,乳腺增生与内分泌和情绪直接相关,精神紧张、压力大、抑郁等状态不利于乳腺健康。好内衣,穿过紧的胸罩会影响乳腺健康,最好选择合适舒服的内衣。

(五)为跨境婚姻家庭中未取得中国户口的缅籍人员提供社会保障

前面说到,大多数跨境婚姻中的缅籍一方和他们所带来的缅籍子女没有中国户口,无法享受中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及保障(镇康县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缅籍孩子可以享受与中国公民一样的教育资源)。但其又确实长期生活在境内,导致了跨境婚姻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低。针对这一情况,建议当地出台一些法律政策,用以为跨境婚姻家庭提供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保障。这样不仅解决了跨境婚姻家庭最迫切的问题,还能以此调动当地百姓遵循国家法规办理婚姻相关手续的积极性。

(六)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对跨境婚姻中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

鉴于果敢地区当前的复杂形势,管理部门应该时刻关注并加强国家之间的对话,充分照顾边民情感,给难民以人道主义关怀,加大经济援助。要结合当地情况适应、合理化援助方式,减轻跨境婚姻家庭中“接待致贫”的情况。比如边疆少数民族接待缅方难民亲戚时,往往不要求经济回报且一定要接回自己家里,不愿意亲戚去住政府提供的临时避难场所。鉴于这种情况,政府就可以减少避难场所的修筑,将之折现为米粮发放给接待难民的家庭。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好由于战争带来的婚姻人口流动应对策略,加强对基层的管理、控制,密切关注跨境婚姻家庭的人员流动情况,一旦出现如骗婚、人口买卖、非法势力渗透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给予打击。

总之,在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缔结在历史上是长期存在的,甚至可以作为边民友好往来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未造成过大的社会动荡。有学者认为,物质文化作为人们在特定时间、空间中的社会实践活动产物,存在自身内部发展的规律性和价值体系,有着自己的生命史与文化传记[7]。跨境婚姻作为一种边民的文化、生活常态,所出现的种种问题,主要还是“社会现行规则不适应客观实际情况所造成的”,这些问题归结下来只有两方面:一是国家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二是跨境婚姻家庭是否可以安居乐业[8]。我们认为,要维护边疆社会长期的安全稳定,应充分考虑此社会行为的形成背景,关注其主体性差异,分析其现实困境,将结构探讨与社会互动相结合,探讨边疆政府的管理之道与边民生活的安居之途。

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是现阶段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通过组织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可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组织整改,以降低事故事件出现的概率,同时,通过分析发现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性。

注释:

①根据2017年《镇康年鉴》统计,县城辖南伞、凤尾、勐捧三镇和忙丙、木场、军塞、勐堆4乡,总人口184 100人,其中农业人口160 684人。有汉、佤、傣、德昂、苗等2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58 496人。

②地处缅北萨尔温江东岸、缅甸东北部,面积约2 700平方千米,首府是“老街”。与我国镇康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以及保山市的龙陵县接壤,人口约22万,其中90%以上为汉族(当地自称“果敢族”),以汉语为官方语言,保持着汉族的文化传统。

③镇康县民政局统计数据.内部资料

④田坝村政府的统计数据.内部资料

⑤镇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镇康县公民与缅甸边民通婚情况.内部资料

⑥个案2:勐英村的H氏夫妇,是12对夫妇中文化程度最高的。H某(男),38岁,傣族,初中毕业,平时交流用傣语,熟练掌握汉话。其妻Y某(缅籍,已取得中国户口),35岁,佤族,中专毕业,平时交流使用汉话,不会傣语、佤语、缅语。Y某的母亲是果敢汉族,父亲是中国佤族,因躲避“斗地主”全家逃到缅甸老街生活,Y出生、成长在缅甸,十几岁时回到中国上学,就此落户在中国。H与Y两人结婚12年,育有1子1女(均在上小学)。平时主要经济活动有微商、种地、边贸、收租,家里有两台汽车(一台在缅甸),在农贸市场有铺面和住房,常来往于中缅之间,H某前几年在缅甸老街开了饭店,这几年局势不稳定就关掉了。其妻子y某平时从事的微商工作,售卖自制的傣族肉酱、自己种的水果和代理一些中国微商产品,往来于中缅之间也代购服装、首饰之类的商品。H氏夫妇的两个孩子在子女教育上经济花费不小,在笔者去调研之时,恰逢他们大儿子去临沧市参加暑期夏令营,其小女儿学习舞蹈已经过了十级,H氏夫妇非常鼓励孩子往大城市读书、发展。

⑦个案3:D某,傣族,勐英村人,男,60岁,中学学历,平时常用傣语,会说汉话,当过兵,是镇康县政协代表。其妻为缅甸傣族,不识字,只会说傣语,不会说汉话。二人结婚40多年,有结婚证,子女和妻子均是中国户口。共育1女(已嫁本村傣族人家),1子(30岁,毕业于临沧师范学院,现担任南伞中学生物老师)。家中主要经济来源是面向村民出租办宴席所需物资(如大伞、桌、凳等),种植菠萝,菠萝成熟的季节,妻子会去集市卖菠萝。饲养猪、鸡等,也是家庭收入的来源之一。现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

⑧个案4:N海飞,25岁,大坝村人,初中毕业,汉族。其妻B某是缅甸果敢族(汉族),不识字,会说汉话。夫妻二人结婚2年,有结婚证,妻子没有中国户口,育有一子(中国户口),由男方母亲照顾。家庭收入主要靠二人外出打工,N海飞在上海做大理石已经5、6年了,结婚以后把媳妇也一起带出去了,两人一个月总收入五六千左右。

⑨个案5:J某,31岁,硝厂沟人,德昂族,小学学历,平时使用德昂语,会说汉话。其前妻C某,缅甸德昂族,21岁,不识字,只会说德昂语,不会讲汉话。两人结婚6年,育1子(5岁),平时靠父母种地维持生计,没有结婚证,孩子和缅甸妻子均没有中国户口。去年因为J某吸毒被送进了戒毒所,其妻子就“跑了”。根据J某母亲W大娘的描述,儿子、儿媳的结合是有人上门来介绍,结婚时给了媳妇父亲彩礼10 000元,又另给介绍人5 000元。但当笔者询问为什么不去办理结婚证时,W大娘说:“媳妇不记得家在哪里了,回不去也开不了证明。”

⑩镇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镇康县公民与缅甸边民通婚情况.内部资料

田坝村国土面积44.3km2,辖8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是一个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村,有农户532户,共2 430人(2017年数据),苗族占全村人口的80%。

个案8:L某(男方),26岁,苗族,小学,苗语(会汉话),其前妻W小宝,24岁(缅籍),不识字,苗族,平时使用苗语(只会说一点汉话,不能日常交流)。两人结婚8年,育有1子1女(均为中国户口)。双方自由恋爱,结婚时彩礼钱大概几千块,办理了结婚证,缅籍媳妇没有中国户口。两人婚后以在中国种地为生,媳妇于访谈之时一年前因“嫌弃家穷”,“跑了”。

个案9:W老拥(缅,男方),德昂族,小学学历,58岁,说德昂语(会汉话)。其妻W新花,53岁,德昂族,不识字,说德昂语(会汉话)。这对夫妇是个案5中J某的父母。老夫妇结婚30多年,育有2女1子,以在中国种地为生,有结婚证,丈夫、子女也都上了中国户口。30多年前,中国籍的W大娘嫁给了缅甸籍的丈夫W大爷,两人在缅甸生活了半年,后来因为局势动荡,为了躲避政府征兵回到中国生活。W大娘家里分给了田地,招w大爷为上门女婿。现在的三个子女中,两个女儿嫁给了附近村寨的人,小儿子因为吸毒被送进了戒毒所,缅甸来的儿媳妇“跑了”。

⑭笔者根据田坝村村委会提供的多项数据中整理、统计得出。

⑮2009年8月8日,缅甸政府军与原果敢地区实权者彭家声部交火,政府军彻底控制了整个果敢地区。本次战事中,3.7万边民涌入我国镇康县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境内。之后又发生了“2.09事件”、“3.13 事件”、“5.14 事件”、“3.06 事件”。

参考文献:

[1]庄孔韶.人类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4:261-262.

[2][法]马塞尔·莫斯.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128-131.

[3][法]埃米尔·迪尔凯姆著.狭玉明译.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15-21.

[4][奥]阿尔弗雷德·舒茨著.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M].游淙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18-349.

[5]张金鹏,保跃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跨境婚姻与社会稳定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1):47-54.

[6]云南省镇康县志编纂委员会.镇康县志[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113-114.

[7]罗海麟,吴兴帜.滇越铁路遗产化道路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13(02):11-15.

[8]董建中.云南边境民族地区跨境婚姻问题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5):38-43.

Survey of Cross-border Marriage between China and Myanmar:Based on Anthropological Case Analysis

HU Xu-hui1,LIAO Shu-heng2
(1.Yunnan Minzu University,Minzu Research Institute of Yunnan Province,Kunming,Yunnan 650504;2.The First Teaching Hospital of Tianji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ianjin 300000)

Abstract: “Cross-border marriage”is a subjective social practice objectively existing in special regions,a new form of social system constructed under the consciousness of national sovereignty,and a way of crowd interaction with abundant cultural connotations such as economy,self-identity and adaptation.The study of cross-border marriage first need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formation background of this social behavior.Then,we should focus on the subjectivity difference in cross-border marriage.Finally,we should analyze the predicament and the problems on individuals,society and nation faced by the cross-border marriage and their families,and combine structural discussion with social interaction to think relatively comprehensively.Based on this research perspective,we use the anthropological case analysis to investigate the cross-border marriage situation in Zhenkang county between China and Myanmar.

Key words: China-Myanmar border areas; cross-border marriage; Zhenkang Yunnan; anthropology; case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 C9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9743(2019) 09-0012-07

收稿日期: 2019-07-20

作者简介:

胡煦晖,1994年生,女,贵州贵阳人,硕士生,研究方向:文化人类学;

廖书恒,1994年生,男,贵州贵阳人,硕士生,研究方向:医学人类学、恶性肿瘤及其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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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边境跨境婚姻情况调查:基于人类学的个案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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