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养为本”的伦理思想在现代道德教育中的借鉴_儒家论文

“以修养为本”的伦理思想在现代道德教育中的借鉴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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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汉代实行“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便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儒家学者尤重道德,他们以伦理为核心,建构了一个完整的道德教育体系,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道德教育规范和原则。尤具特色和成效的是儒家在道德教育中,坚持“修身为本”的伦理思想,注重道德主体的“自我”、“自觉”、“自德”,将个人道德修养与整齐家庭治理国家和社会大事紧密联系起来,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学说的高度智慧和珍贵思想。这一思想不仅为中国古代的道德建设和传统道德精神的形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对已进入21世纪的学校道德教育,仍具有借鉴意义。

一、儒家“修身为本”伦理思想的要旨

“修身”是中国古代重要的道德概念,意为陶冶、锻炼自身的道德品质。在中国古代,人们常用“洁身”、“澡身”、“省身”、“正身”、“诚身”、“修身”等表示道德上的修养。在这一点上,“修身”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道德修养。它一方面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道德理想而对自己的品行进行锻炼和陶冶的功夫,另一方面也指经过长期努力所形成的道德情操。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儒家思想,高度重视修身的作用。儒家经典《大学》突出地论述了“修身”在“齐家、治国、平天下”中的重要意义,鲜明地提出“以修身为本”的伦理原则,形成了儒家独具物色的伦理思想。“修身为本”伦理思想经历代儒家学者的推崇和发展,有其深刻的蕴涵。

(一)人为什么要以“修身为本”。

人要以“修身为本”,首先反映在人性善恶的假设上。中国历代儒学思想家都从不同的角度,把人性问题当作修身理论的根据和出发点。历史上以孟子为代表的“性善论”、荀子为代表的“性恶论”、董仲舒的“性三品论”、杨雄的“善恶混论”、程朱学派的“人性二元论”等等,都是围绕“善”与“恶”这个中心而展开人性思想论述的。尽管他们的说法不同,观点各异,但他们都认为人经过自己的努力,其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人能去恶扬善,变恶为善。他们都认为道德是人的本质,是人与禽兽区分的根本所在。所以尽管儒学有性善、性恶之争,但整个儒家伦理,儒家道德教育以性善为信念,同时又以性善为预设。樊浩先生曾作过这样恰当的论述:中国伦理认为,人性本善,人心本善,之所以有不善,是因为被物欲所蔽,故在人的设计上,实际上强调“心”、“身”二元,认为“性”是道德的本体,“身”是物欲的主体,故要“修身养性”,“性”因其本善,只要养即可,“养其大者为大人”;而“身”作为物欲的主体,存在不道德的可能,故要“修”。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上,“修身”与道德几乎成了同一语,修身为道德之本,亦为伦理的起点(注:樊浩:“大学之道”与道德教育的文化原理[J].教育研究,1996年第1期,第71页。)。

其次,人要以“修身为本”,反映在儒家“内圣外王”的价值目标上。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家们主张“仁政”,实行“德治”、“王道”。他们认为,在修养上没有达到“内圣”,在政治上就不能实现“外王”。他们提出“内圣外王”之道和“修齐治平”之方,把“修身”、“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把“内圣外王”落实到治国正俗、经世济民上。孔子认为人要成为“仁人”,必先“修己”,即“内圣”;再“安人”,即“外王”。因此,他最忧虑的事情是“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注:《论语·述而》。)当他的学生问他怎样才能是一个君子时,他回答:“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注:《论语·宪问》。)认为只有修养好自己的品德,才能严肃地对待一切事情;只有修养成高尚的品德,才能使家人安乐,使百姓得到安定。孟子将孔子的“修己”,明确发展为“修身”说,并提出“身为本”的论点:“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注:《孟子·尽心下》。)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乃天下、国家、家之“本”,“修身”就是“正本”。“身为本”的观点不仅论证了孔子的思想,而且直接开启了《大学》“修身为本”的思想观念。

(二)人能否做到“修身为本”。

儒学在充分肯定了“修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同时,认为人具有“修身为本”的可能性。他们以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是人的本质,是人之为人的依据为出发点,阐述了“修身”的可能性集中体现在道德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注:《论语·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注:《论语·颜渊》。)他认为对“仁”的欲求在人自己,而且有欲则能有得。“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注:《论语·卫灵公》。)明确肯定了道德主体的“我”和“己”具有践履道德的主观能动性和实际能力。孟子对道德主体的道德能力的认定,论说最有理据。他说:“挟太(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注:《孟子·梁惠王上》。)挟泰山而超北海是不能,但为长者折枝是人人皆能的;尊重自己的长辈,并且将这种感情推及到别人的长辈身上;爱护自己的儿女,并且将这种感情推及到别人的儿女身上,同样是能够做到的。因此,每一个人都具有实行道德的能力,区别只在于为与不为。

人既然具有道德能力,那么人的道德修养就应该注重自身,注重道德的自我觉醒,自觉修养,实现“自德”。因此,儒家特别强调自身修养的理性自觉。认为人有道德自觉精神,就能在任何时候都矢志道德。正所谓“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注:《中庸》。)儒家认为有道德自觉精神的人,就会将道德变为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时时刻刻以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就能实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注:《孟子·告子上》。)的价值取向。所以儒家认为,坚持“修身为本”,不仅可能,而且通过道德主体的自觉努力,自觉修养,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展示出道德主体的自德人格和自德风貌。

(三)人怎样做到“修身为本”。

儒家充分肯定了人“修身为本”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那么如何将这种必要性和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儒家认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要经过获得道德认识(知),培养道德情感(情),坚定道德意志(意),形成道德行为(行)的过程。《大学》还指明了道德教育与个体道德生长的历程,设计了人生进修的阶梯,这就是“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治国、平天下”。概括《大学》和一些儒学家们对“八条目”的解释:格物致知即是要提高道德认识,端正自己的态度,是人道德修养上的认识功夫;诚意正心即是要增进道德情感,坚定道德信念,磨练道德意志,是人自我道德修养实行上的功夫。知必须融于情,入于意,情和意又必须以知为基础,它们必须有机地结合,使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成果集中体现在修身的行为之中,构成知、情、意、行的和谐统一。这个统一的过程,就是一个人道德品质形成的过程,即一个人自德实现的过程。“八条目”中是以“修身”为中枢,“修身”既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结果,又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修身这一内外结合的特点,展示了修身已不是个人纯粹的意念及其活动的内省,而是践履道德,实现道德理想的人生追求。在这一总的框架下,儒家又提出了一系列“内向用功”,省察克治的修身方法。一是立志,所谓“志于道,据于德”,(注:《论语·述而》。)就是要立志追求真理,并把道德作为人生学习的目标和方向,树立坚定的道德信念。二是“自省”、“自讼”。道德修养的核心在于使人的内心世界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和规范。因此,要善于自我省察,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做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注:《论语·里仁》。)三是学思结合,身体力行。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注:《论语·为政》。)学思的结果又要落实在行动上。学思行是修身的必要过程,行又是修身的目的所在。行必须是“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注:《论语·述而》。)四是知耻。耻指羞耻。知耻即有羞耻心。儒家认为羞耻心是道德行为的基础,无耻是人生的大患。“人不可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注:《孟子·尽心上》。)没有羞耻感的那种耻辱,真是无耻极了。因此,人就是要耻于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不如人。五是推己及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注:《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注:《论语·颜渊》。)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提倡以己度人,以自心体贴人心,实行积极的利人而不害人的修养方式。六是修炼“慎独”。“慎独”是指要有坚定的道德信念,不因他人监督而行善,亦不因无人监督而行恶。这种谨慎于无人监督之时的道德自觉精神,自律精神是道德主体性的最高境界。

二、儒家“修身为本”伦理思想在现代学校道德教育中的借鉴意义

儒家“修身为本”伦理思想不仅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而且是中国传统道德精神的集中反映和特色所在。当我们进入21世纪的殿堂,审视两千多年前儒家推崇的“修身为本”的伦理思想时,虽然不能不承认,一定的时代必有相应的道德,儒学“修身为本”的伦理思想固然有它封建社会的局限性。儒家的“修身为本”思想决不能为今天的学校道德教育提供现成的理论,也不能作为今天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范本。但是除去一些“唯心”的空想成分和其它一些不合理的因素,抛开某些不合时宜的特定含义,它的基本精神可以对于今天处于社会转型冲击下的学校道德教育,提供积极的宝贵借鉴。

(一)在道德教育理论构建上的借鉴意义。

儒家“修身为本”伦理思想以“人性”问题为切入点,以“内圣外王”为价值目标,论证人为什么要以“修身为本”,即“修身为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又从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具有修身的能力及修身的能动性、自觉性的角度,论证了“修身为本”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再又围绕“人”是道德的主体,提出了一系列修身的途径和方法,自始至终坚持“人是主体”,道德“以人为本”,强调道德是人的本质,是人之为人的依据;弘扬道德主体的“自我”和道德主体的“自觉”。这种道德精神不仅是以超功利之心重德,而且是重德由他律转为自律,由规范转为自觉,展示了道德的深化和主体化,提示了道德主体“自我”、“自觉”、“自德”的发展轨迹。因此,说到底“修身为本”的伦理思想,其实质就是一种“自德”的思想,就是要培养人的“自德”精神和行为。这种建立在“人是主体”之上的自德思想,以及为培养人的自德精神、自德行为的系列措施和方法是积极可取的,它的基本精神能够与现时的道德教育融为一体。在任何时候,个人的道德修养的完成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但决定的因素无疑是道德主体的“人”自身,没有个人的自我努力,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道德修养就不可能实现;没有个人“修身为本”的自觉和自律精神,将外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主体的自觉行动,道德教育的目的也就不能实现。儒家这种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上坚持“人是主体”的思想,坚持“修身为本”的自德精神,与时下我们正在积极倡导的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主体性指的是人求真、求善、求美、追求自由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主体性道德教育是一种培养和发展受教育者道德的主体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它强调培养人的自主能力,自觉自律的道德素质;强调学生的道德学习、道德发展是一个自主的构建过程,在道德教育中要承认和尊重个人的地位和尊严;强调反对强制、封闭的教育方法。很显然,儒学“修身为本”思想所涵盖的“为仁由己”、“尽心养性”,调动个人道德养的积极性;“自省自讼”、“慎独”,培养个体的道德自觉、自律精神;“反求诸己”、“推己及人”,承认他人的地位,尊重他人的选择,不强加于人,不害人;先培养“自德”的道德人格,再实现“明明德”“亲民”、“至善”的道德目标等思想观念,应该能为今天主体性道德教育的理论建设,提供积极的理论借鉴。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站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互相联系的角度,还是站在文化自身的价值的角度,儒家“修身为本”的伦理思想的积极因素,不仅是今天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的文化基础,而且是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内容的有益补充。

(二)在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借鉴意义

1.加强教师的行为修养。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他以教育为目的把学生作为教育对象,并以其自身的活动来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和变化。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道德修养方面,教师的行为尤具有示范力和引导力。教师要想“安人”,首先必须“修己”;教师要想“外王”,首先必须“内圣”。我国教师道德就总体而言是高尚的,但现实中教师队伍仍然存在许多道德和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教师为教不廉,出现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之间人际交往中的金钱、利益为中介等不良现象,导致了许多社会矛盾,降低了教育者的威信;二是有的教师不爱岗敬业,工作马虎了事,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三是有的教师不关心爱护学生,非人道性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四是有的教师不讲文明礼貌,自身行为很难为人师表。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是极不相称的。虽然这些问题不代表主流,但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要改变这种局面,从客观上讲,正面的教育、监督、依法执教固然重要,但从主观上讲关键是教师的自我改造、自我修养,真正做到“修身为本”。“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注:《论语·子路》。)教师的道德修养如何;绝不仅仅是个人洁身自好,独善其身的问题,而是影响无数学生的精神面貌,关系到国家命运的大事。因此,教师应该要有高度的自觉、自律精神,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在个人与事业上做到先“内圣”后“外王”;在处理金钱、名利的关系上,做到“见利思义、义然后取”(注:《论语·宪问》。);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做到先“修己”,后“安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注:《论语·卫灵公》。)尤其是在对待学生的态度上要坚持“推己及人”,加强与学生的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教师在以己度人的同时,还善于以人度己,要善于站在被教育者对象的心理位置去观察、体验和思考问题,注意学生对自己言行的心理反馈,以寻求教育手段与教育对象的最佳结合。教师的角色要由凌驾于受教育者之上的“灌输者”、“管束者”,转变为受教育者的良师益友。

2.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自德精神。

儒家认为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四大人生历程中,修身是基石,而修身又是一个自觉、自德的过程。但是,当代青少年学生群体在道德和道德修养方面,至少有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现代家庭对独生子女的“娇宠”或不加积极的教育和引导,独生子女群体所呈现的自我中心心态日益强化,重视自我自利,却唯独缺乏克己、自责、自省;依赖他人为自己服务,却缺乏为他人服务的精神,缺乏为他人的自觉。这种带有普遍倾向性的问题,如不实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其不良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二是由于我国青少年的生存环境日益复杂,社会处于一个转型式的变化之中,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道德滑坡现象给学校道德教育带来了严肃的挑战。再加上青少年生活空间的拓宽,网络信息及其它媒体信息的快捷,使得教师、家长的教育、监控效能日益弱化,学生自主、自觉、自愿作出道德选择与道德行为,即学生的自德模式更显得重要。因此,学校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坚持自我修养是道德教育之本。加强学生道德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将学生自德精神的培养作为立足点,抓住了这个立足点,也就抓住了重点,抓住了根本。坚持以培养学生的自德精神为立足点,引导学生在追求自我利益、善待自我的同时,也要考虑他人利益、善待他人。引导学生修练“慎独”,坚定道德信念,不因他人监督而行善,也不因无人监督而行恶。在个人独处,为人所不知的地方,也要恪守道德准则,戒慎恐惧,惕砺磨练。引导学生借鉴前人的修身方法,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和能力,达到提高学生道德素质的目的。因此,培养学生的自德精神既符合现时青少年学生的实际,又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道德教育的目的所在。

3.改进德育教育方法。

儒家“修身为本”伦理思想,注重道德主体的“自我”和道德主体“自觉”,强调培养道德主体的自德精神和行为。这给我们改进德育教育的方式方法,可提供如下启示:一是坚持教育的民主化,反对单向的道德灌输。单向的道德灌输片面强调教师的权威性,忽视学生的自主性,习惯于“我讲你听,我说你通”。单向的道德灌输忽视学生的需要和兴趣爱好,与现时的社会生活脱节。尤其是把一些“假、大、空”的政治观念和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以强硬的手段传授给学生,只能促成学生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从本质上说,单向灌输教育蔑视学生的主体性,其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因此,在道德教育的实践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学生是自身生活、学习和发展的主体。道德本质上是一个自主的领域。学生的道德学习、道德发展是一个自主构建的过程。在道德教育中,师生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平等相待,教师的道德要求应该贴近学生实际,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道德实践,注重道德修养。这种道德教育的目的是要将社会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体的道德行为,要实现这种转化,外在的教育是个重要条件,关键在个体自身的道德修养。这种道德修养又不是那种与实践相脱离的“闭门思过”,也不是那种把道德规范死记硬背的教条主义。而是必须引导青少年学生将继承我国优秀的传统道德精神与遵守现时的道德规范相结合,将个人的道德修养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道德认识,增进道德情感,磨炼道德意志,检验道德行为。因此,要广泛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道德教育活动,诸如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献爱心活动、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在道德情境活动中深化情感体验,导向对自我修养的重视,对自觉修养的心理认同。要联系社会上道德与不道德的现象,组织集体分析讨论,辨别真伪,摒弃糟粕,吸取健康的养料,增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提高道德自我教育、自我修养的能力。总之,改进教育方法的目的,就是要在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中和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实际过程中,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自德精神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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