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业评价中的价值类型选择_价值类型论文

高科技企业评价中的价值类型选择_价值类型论文

高新技术企业评估的价值类型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企业论文,类型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251(2003)02-034-02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internet的普及,各种网络公司、生物公司等高科技公司在风险投资的扶植下迅速发展起来,有关其评估问题也就成了评估界的注意焦点,本文拟从其评估的相关价值理论基础入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为具体的评估方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一、评估价值类型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评估的意义

评估的目的在于确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然而关于评估价值类型,即价值内涵的选择并非唯一,在我国有关评估价值类型共有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四种。价值类型说明的是评估价值的内涵,具有质的规定性,它的选择决定着评估方法的选择,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更是决定着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本质。因此有必要对价值类型及其相关理论进行分析,为正确确定相应评估方法打下基础。

二、评估价值类型选择理论

不同的价值类型,是建立在不同内涵的价值理论基础之上的。因此价值理论是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评估的基础理论,它直接影响着评估的方法与结果的可接受性。同时也是评估的原始动力,因为在不同的价值理论中虽说价值内涵认识不一,但都认为价值并非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发生波动。因此有必要对相应的资产进行“重新”计价。而相应的价值理论具体说来有以下一些:

1、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主要有: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领域中物质的具体因素所决定的,并非由生产之外的心理的或精神因素所决定,而这些生产领域内的物质的因素最终归结于生产中所消耗的人类一般劳动。

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在该理论的指导下,资产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该资产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用货币的形式表示就是该资产的生产成本,那么当评估一个企业的价值时,也可以使用生产这个企业的成本来确定价值评估值;实践中,评估价值类型——重置成本正是这种价值理念的应用。这种从投入的角度来确定企业价值这对一般传统企业评估是一种常用的方法,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由于先期投入不仅仅是货币资本,更重要的是智力资本,这部分无形资产的生产成本无法在现行制度下以合理的价格表现出来,因此该价值理论引导下的成本法并不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

2、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并非来自生产过程,而是来自于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评价,如果消费者认为该商品对自己主观效用大则商品价值就大,反之则小。

在评估实践中遵循该理论思路的评估价值类型是收益现值——即用适当的收益率来折现未来潜在的收益,换算为现值。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由此可见该方法是从潜在的(或现有的)的持续使用者角度出发的,因为无论被评估资产是用于市场交易还是出于决策管理,潜在的或现有的持续适用者均要在该资产的使用过程中获取效用,而具体到现实商品社会中,对于资产的潜在(或现有)持续适用者来说,他们所要得到的效用就是利润的增进,或者更确切的说是现金的流入,如果该项资产不能为其带来预期的现金流入,那么对于资产的潜在(或现有)持有者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则取决于企业能为其相关利益者带来的收益。比较而言,对那些货币投入不多,而智力资本投入价值又无法很好的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产出的角度来分析其价值,是比较适用的。

3、新古典价值论:它的主要观点包括:商品的价值并非由生产方的物质投入或消费方的主观评价单方面决定,而是由双方面合力的结果。这样一来,从某种意义上说,价值在内涵上实际已经被价格所取代,在这里价值在也不是某种支配商品价格波动的决定因素,而只是我们在市场价格表上看到一条波动的曲线罢了,但这种看似避开实质只谈现象的理论却在实务中却完全运用自如,因为从实务的角度来说,这种理论综合了供给与需求双方面的因素,反而更符合市场交易中双方博弈的现实状况,在现实市场中以该理论为基础的评估价值类型“现行市价”的广泛应用也就不足为奇了。对于企业来说,在市场上某一时刻的可能成交价格由供求双方来决定,如果企业准备进行产权方面的转移或其他相关市场交易,则以该价值理念为基础的“现行市价”价值类型则是企业价值的最好写照。但是现行市价理念的前提是要有相同或可比资产的一个活跃交易市场,针对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则是指找到自身价值在市场上的反映,对于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则是找到一个可比的同类企业的市场价值。通常说来前者就是指上市高科技企业的股票价格,这要求相应股市比较有效。而后者对于强调技术先进性与独特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选取可比公司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此,采用这种理念来评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可比高新技术企业的选取。

三、高新技术企业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

基于上述三种价值理论,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时的价值类型也就相应的有了重置成本价值、未来效用价值和企业市场价值三种评估价值类型。这三种评估价值类型体现的理念是不一样的,正如它们的理论基础所阐述的那样,重置成本强调投入的因素,收益现值体现了产出的因素,市场价值则综合了供给与需求的因素,将价值定义为两种力量作用的结果,而不再单纯的强调孰轻孰重。在现实中三中评估价值理念各有运用,例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颁布的《资产评估操纵意见》中第十三章“整体企业价值评估”第166条规定:近期内,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应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总资产、总负债与资产评估值,同时采用收益现值法分析、验证重值成本法的结果。而在国外,则一般主张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或市场比较法。

1、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特征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由于本身的特点,已使得它自身不再相同于过去的传统企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企业核心资产是无形资产。但这一部分资产恰恰又由于现行会计准则的约束,大多不纪录于账面上。同时诸如专利这类记录在册的无形资产,却又因为开发费用的当期费用化而无法使其价值得到公允的反映,重置成本法的应用受到了限制。②高新技术企业决策的动态序列性。高科技企业的研究开发是一个动态的决策过程,科研成果研究开发成功后,如果市场有利,则追加科技成果商品化所需的后续投资;如果市场前景不看好,则暂时不追加后续投资,而等待投资时机的到来,这样就可以把风险锁定在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内,投资者可以根据前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和对最新市场信息的把握,不断的调整预期现金流,重新对科研成果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并做出新的决策。因此对于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中暂时未产生现金流的创新成果,一般采用期权估价法才能较好的反映其价值。③企业的高风险高收益性。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产品一旦开发成功,将会产生极强的扩张行为,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但同时风险也比较大,若市场定位不准,信息获取不够及时,也有可能血本无归。可以看得出未来的利润回报与前期的投入并不存在一种必然的联系。故重置成本法不适合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而对于市场价值法来说,则要求市场上有明确的价值表现,这只有对于那些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才能适用,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只有通过比较法来确定其市价,但同时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间核心技术差别较大,很难做出有效的比较,同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股价也未必时时刻刻都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因此现行市价价值类型的选择也受到了一定限制。而收益现值价值类型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则取决于企业能为其相关利益者带来的收益。比较而言,对那些货币投入不多,而智力资本投入价值又无法很好的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产出的角度来分析其价值,是比较适用的。

2、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的选择规则

由上述有关价值理论和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特征分析可以看出,最佳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的选择应定位在收益现值价值类型上,而相应的评估方法则可以选择以未来收益理念指导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估价法(期权估价也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评估的。只是评估的数学模型与现金流量法有所差别)。但该方法的一个显著缺点就是主观性比较大。而未来预测又充满了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采用替代的方法进行修正性的评估,在其他两种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中,应以现行市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评估的替代价值类型。这是因为现行市价法强调市场的评价,比较符合现实交易情况,当企业准备进行产权转让时,以现行市价进行评估则尤具有说服力。当然,正如前边所讲该方法的应用前提是有可比较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在应用是要注意选取。而对于重置成本价值类型,一般说来不应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时期(例如清算阶段,或整体市场下挫时)也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评估的价值底限,为正确评估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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