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伟大的创造:联合生产合同和退出社会建设乡镇--对1977年至1984年四川农村改革的回顾与思考_生产队论文

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伟大的创造:联合生产合同和退出社会建设乡镇--对1977年至1984年四川农村改革的回顾与思考_生产队论文

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伟大的创造:联产承包与撤社建乡——1977-1984年四川农村改革的回顾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联产承包论文,二十论文,周年论文,川农论文,撤社建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1977年到1984年间,四川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发展生产,振兴经济,改善生活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从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逐步形成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中心、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成了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建立生产责任制,将权、责、利还于生产者,到否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完成了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体制改革。两大改革的成功,带来了农业和农村的迅速发展,走出了一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正确道路。

邓小平曾经说:农村改革见效非常快,这是我们原来没有预料到的。当然,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改革。有两个省带头,一个是四川省,那是我的家乡;一个是安徽省,那时候是万里同志主持。我们就是根据这两个省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还有一些省犹豫徘徊,有的观望了一年才跟上,有的观望了两年才跟上。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接见四川省委主要负责人时就特别强调:四川要树立农业第一的思想,要研究农业方面的政策,政策不能随便改,改了群众不信任。四川要在几年内把农业搞上去。1977年12月10日,邓小平把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约到北京谈话,嘱咐:只有政策才能管得长、管得宽,要把政策理一下。1978年2月初,邓小平在成都接见四川省的领导时,特别嘱咐:农业问题要很好努力,重要的是粮食;要把农业搞上去,集中精力把经济抓好;要看政策对不对;要清理各方面的政策。能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不要等。并且向四川省委介绍了安徽省制定《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六条”)的情况。

四川省委根据邓小平的指示,于1978年2月5日作出《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十二条”)。强调加强劳动管理,严格财务管理,保证农民分配兑现,减轻生产队和农民负担,大力发展养猪业,积极兴办社队企业,在保证集体经济占优势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农民经营少量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等等。这些政策尽管是旧令重申,在以后实践中也有很大变化。但在当时条件下,对于初步理顺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尽快恢复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包产到户——大潮前的风波

1975年8月,隆昌县界市公社四大队八队把土质较差的田坎、坡地、洼地,按人平0.073亩划给农民,作为口粮地。1976年小春一季小麦,人均比往年多收20多公斤。8月,他们便将田坎全部划到户,同时人平增划干田和土0.36亩。规定每人每年向集体交粮25公斤,其余归己。1977年全队粮食增产33%。在该队的影响下,1978年,四大队多数生产队都实行包产到户。

1977年冬天,自贡市建设公社柳树四队把全队所有的土地搭配包到人头。制定了“五定五奖惩”的生产责任制方案。土地承包后,全队人人高兴,个人积极生产。1978年大春时节严重干旱,全队粮食总产比上年增产10%。

1977年秋,富顺县白庙公社党委书记到塘林八队搞“划小组作业,以产计公分、计投资”的包产到组试点。将全队47户、237人中的108个农业劳动力划成3个作业组。当年的冬季农田基本建设和来年的春耕生产就以产计公分,以产计投肥,责任到组。以作业组为单位,定土地面积、定劳动力、定产量、定公分、定投肥金额,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即“五定一奖”。农民非常高兴,生产热情高涨。12月初,白庙公社决定从第二年春耕开始推行包产到组。12月17日,公社党委书记给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写了一封信,同时给区委、县委写了一份报告。要求按照“六十条”的规定,划给农民生猪饲料地。信和报告送出后,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白庙公社就不声不响地给全公社农民划了生猪饲料地。

1978年3月,白庙公社党委将试行包产到组的情况给区委、县委做了全面汇报。遭到多次的严厉批评,说是“搞资本主义倒退”。县委又派出工作组到白庙公社纠“偏”。白庙公社党委坚持搞包产到组,与县委意见分歧,与工作组经常争论不休。农民和干部只听公社党委的,和工作组产生了极大的对立情绪。

1978年10月22日,白庙公社党委决定,从1979年小春播种开始,全公社实行合同制,即包产到户。明确提出:包产到户的核心是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变,划分生产队与农民各自的责、权、利关系;在巩固集体经济的前提下,扩大生产队的自主权和农民的经营权。这个决定立即在县上引起轩然大波。11月4日,就在白庙公社党委包产到户的决定宣布12天后,公社党委书记被免去职务,调离白庙。

包产到组 联产计酬——金鱼试点

广汉县金鱼公社位于石亭江边,土质肥沃,水利条件好。可是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有的农民辛苦一年连口粮都分不够。1977年夏天,公社党委提出“联产到组,分组作业”的设想,得到了县委书记的支持,金鱼公社就集中全公社的辅导员和大队会计,和基层干部群众一道反复研究,形成了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措施。1978年1月29日,广汉县委批转了《关于金鱼公社整顿经营管理建立生产责任制的试点报告》。基本精神是“包产到组”,实行“分组作业,定产定工,超产奖励(增产分成)”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全公社精神面貌和生产面貌焕然一新。和1977年比较,1978年粮食增产500万斤,增长22.2%,比全县的平均增产9.7%高出12.5%。农副业总产值增加30%,社队企业总产值增加85.3%,完成国家征购粮增加40%,生产费用降低57%。农民人均口粮增加58斤,人均现金收入增加312元。全社94%的农户增加了收入,存款增加4万4千元。

在金鱼公社试点的同时,其他如内江等一些地方也不约而同地进行着包产到组的探索。1978年9月12日,广汉县委书记在全省县委书记会上,介绍了金鱼公社包产到组的情况。省委非常重视。10月19日,省委分管农村工作的书记亲自到金鱼公社座谈、调查。10月27日,省委以办公厅第71期《工作简报》刊发金鱼公社实行分组作业,定产定工,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并在编者按中说:金鱼公社建立明确的生产责任制和奖励制的经验,是运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具体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使社员的劳动同自己的物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社员群众的积极性。看来,这种办法是可行的。

省委领导的态度虽然很明确,各级领导的思想并没有统一。各地接到这第71期简报后反映强烈,有的振奋,有的疑惑,有的抵触,纷纷电话省委询问。1979年初,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再次介绍金鱼公社的经验。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张浩来信”和编者按,反对包产到组。在四川引起强烈震动。但四川省委并未动摇,分管书记电话各地“打招呼”坚持改革。3月21日,省委又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和奖励制度问题的通知》。《通知》肯定金鱼公社的做法。明确提出,对于已经把作业组搞成一级核算单位的不要马上纠正,允许暂搞一年,总结经验教训;对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不要沿用过去的“反右倾倒退”办法去批判,更不能借此整基层干部和群众。

9月下旬,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根据农村新的情况,修改了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等规定。强调:确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的出发点,是充分发挥我国八亿农民的积极性;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我们的一切政策是否符合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就是要看这种政策能否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根据四中全会精神,四川省委于11月19日作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使生产队逐步富裕起来的意见》。强调:要从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调整生产关系中某些不适应的环节,进一步落实各项农村经济政策,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下,什么政策、制度、办法最有利于发展生产,最有利于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就应当采用和实行。

从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深入改革

川西北平武县同兴公社山高谷深,地域辽阔,居住分散,直到70年代末,都是一个“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公社。有民谣说:种一坡,收一箩,要吃饱饭快散伙。1978年就试行地块包工包产到人的办法,规定在正常情况下短产全赔,超产奖励75%给生产者个人。这一年由于实行了这些办法,加上当年气候条件好,全公社获得空前大丰收,人均产量400公斤以上。尝到丰收喜悦的群众和干部,生产热情高涨,改革的勇气大增。1979年4月,同兴公社党委就在全社推行包产到户。当年,同兴公社就结束了“三靠”的历史。

1979年大春播种时,内江县永东、同福、郭南公社的一些生产队暗地里开始搞包产到户。到1980年初,全县有142个生产队自发地搞了包产到户责任制,但方法各有不同。包产到户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在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的反映和广泛的争论。一些区乡干部从“路线”的担忧和宁“左”勿右的考虑,组织了工作组下队“纠偏”,引起了群众的强烈抵触。多数生产队采取表面应付、我行我素的办法。

1979年底至1980年春,围绕包产到户问题,在中央、在部委省市领导间、在新闻界,进行着一场全国性的大争论。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与中央领导同志谈话,对这场争论表态。强调:政策一定要放宽,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有的可以包产到组,有的可以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5月31日,邓小平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再次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总的说来,现在农村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在宣传上不要只讲一种办法,要求各地都照着去做。陈云也表示:我完全赞成在农村政策方面的那些做法。

9月14日至22日,调整后的中央领导班子召开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专门研究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取得了共识,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央以(1980)75号文件印发全国。文件指出: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1980年10月21日,四川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六条意见。四川省委这个文件,虽然只是明确规定除边远、贫困地区的生产队可以搞包产到户外,其他地区未搞包产到户的不搞包产到户;但是强调保护群众积极性,因地制宜,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因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就根据自己的意愿大胆选择责任制形成,突破了省委的规定。到1981年4月,在省委进行农村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广汉、邛崃、新都三个县,群众自发搞联产到劳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分别占全县生产队的5.8%,19.4%,23.9%。

包干到户 统分结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

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肯定我们的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指出: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抄西方国家或苏联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

1981年4月下旬,四川省委批转在广汉召开的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座谈会纪要。指出:省委文件总的精神是强调各级干部要真正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走群众路线,寻求最适合当地情况,最有利于生产发展的责任制形式。分类指导不是单纯以行政区划和地形地貌来划杠子。6月下旬,四川省委在全省农业生产责任制会议上又强调:在推广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各地生产队采取什么办法,要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由群众民主讨论决定。

1982年1月1日,中央1号文件转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文件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根据中央精神,四川省委组织了8万多名干部,由各级领导干部带领深入农村,帮助社队进行总结、完善、稳定责任制的工作。7月9日,四川省委批转省农办《关于进一步总结、完善、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强调稳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指出:我省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经过去年秋冬的大变动,几统一的包干到户已发展成为一种主要形式。

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都是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将集体耕地按人口或按劳动力承包给农户经营。所不同的是,包产到户坚持公分核算和生产队统一分配。即年初确定包产、包工、包投资的指标,年终将包产产量纳入分配,按“三包”指标完成情况找补兑现。而包干到户不搞“三包”和生产队核算,只是把国家征购、集体提留落实到户,实行定额包干上交,剩余归己。这种形式办法简单,利益直接,责任具体。农民的说法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其余都是自己的”。它的吸引力大于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农民最感兴趣,最为欢迎。1980年8月时,全省搞包干到户的生产队仅有0.16%,到1981年底达到43.7%,到1982年11月达到89.34%;到1983年3月达到95.34%;到1984年3月则达到99.5%。包干到户基本形式的确立,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中心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新型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撤社建乡 建村建组——“中国第一乡”

1979年,广汉全县22个公社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计酬责任制以后,县委便在向阳公社进行改革人民公社的试点。7月,成立工业公司管理企业,改社办工业为社队集资联办,干部群众投资入股;在农机站的基础上成立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在供销社的基础上成立商业公司。以后,这三个公司联合成立农工商联合公司,系统管理全公社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改干部任命制为选举聘任制;改大锅饭为“定、包、奖”责任制,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直接挂钩。全公社的18名党政干部分开成为党务、行政、企业三个班子,同样制定了“定、包、奖”考核制度。实际上形成党委、政府、企业分开办公的局面。

1980年5月下旬,县委在向阳召开了公社、大队、生产队全体干部会议。正式提出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建立乡人民政府的具体意见。全体干部一致拥护。就这样,在不宣传、不上报的情况下,“向阳人民公社”的牌子被摘下,“中国共产党向阳乡委员会”、“向阳乡人民政府”的牌子庄重地然而又是静悄悄地挂上了。

11月,四川省委派出联合调查组到向阳蹲点调查研究。11月30日,省委第一书记到广汉,听取了县委和省委调查组的详细汇报后,肯定了向阳的改革。指出: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可以继续在向阳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

在省、地、县委的支持和指导下,向阳的改革继续深化。(一)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二)改生产大队为村,改生产队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村里设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设治安、调解、卫生三个委员会。农业生产合作社下建立村民小组。(三)农业生产合作社经济上有独立自主权,除发展农业生产外,可以独立经营或同其他经济单位、个人联合经营第二、三产业。(四)改干部任命制为选聘制,改工人推荐制为招考制。(五)改革合作医疗制度。到1980年底,广汉全县22个人民公社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撤销人民公社,正式恢复建立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在向阳经验的基础上搞好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四川省委1981年选择新都石板滩乡、邛崃桑园乡和新民乡继续试点。1982年扩大到在全省每个市地州的一个县选择三个人民公社试点。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以原有公社的管辖范围为基础,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到1984年底,四川全省8559个人民公社全部撤销,分别建立乡镇,以及村、组、农业生产合作社。

实事求是 尊重群众 改革发展——几点启示

四川农村改革,从微波细漪迅速变成洪波巨澜,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迅猛发展。几年时间里,带来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和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各项经济指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带来了农民物质生活、精神状态的很大改善,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心情舒畅,意气风发;人们的思想观念、思想方法和思维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到1984年,农村呈现历史最好形势。与1976年相比,粮食总产量(407.9亿公斤)增加153.75亿公斤,增长60.48%;粮食亩产量(278公斤)增加115公斤,增长70.5%;人均占有粮食增加215.5公斤,增长117%,第一次突破400公斤大关;生猪存栏(5670万头)增加2000万头,增长54.99%。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工农业总产值(671.1亿元)增加396.98亿元,增长114.8%;其中农业总产值(275.79亿元)增加127.34亿元,增长97.95%。按农户典型抽样调查,农民人均总收入(414元)增加209元,增长约2倍;人均纯收入(286.76元)增加201.76元,增长2倍;其中来自集体经营的收入(13.13元)减少约4倍;而来自家庭经营的收入(244.8元)增加214.8元,增长7倍多。农村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基本特点是:农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一些地方开始进入小康;队营为主、统负盈亏的经营形式已经为户营为主、自负盈亏的经营形式所取代;商品生产迅速发展,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专业化、市场化的趋势逐渐形成。

回顾与思考四川农村改革的历程,给我们这样几点启示:

一、农村改革是广大农民群众自身的迫切要求,是农民群众为了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从自身利益出发的自觉行为。“文化大革命”前,邓小平曾经说过:我们在建设方面的指导思想应该是面对国家的现实,不要脱离国家的现实;面对群众的需要。“现在有各种观点,追求这个化那个化,连共产主义化也有了,就是缺乏群众观点。”过去因为缺乏群众观点,经济管理不民主,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瞎指挥,压抑了农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农村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停滞不前。粉碎“四人帮”,拨乱反正,我们党从人民利益、人民愿望和人民意志出发,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这些正确的方针政策,满足了人民愿望,凝聚了人民意志,保证了人民利益最大限度的实现。使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体会到主人公的权利和地位,充分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改革、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长期被极左路线、极左思想压抑束缚的农村生产力得以解放和发展。

二、农村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基层政权体制的改革形式,是农民群众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比较、在比较后作出的选择。体制改革带来生产关系的变化;变化了的生产关系符合农村生产力水平现状和农村生活方式现状,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1962年时邓小平在谈如何恢复农业生产时就说过:“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在农村改革进程中,从废除评工记分开始,五定小包工、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从不合法、半合法,到成为农村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基础。生产关系、管理体制乃至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如邓小平所说:这种转变不是自上而下的,不是行政命令的,而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

三、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先锋、骨干作用。他们长期生活工作在基层,最了解生产实际,最了解生活实际,对极左路线、极左思想的危害感受最深,对群众的意愿了解最透,对自己肩负的责任认识最切。因此,对农业和农村改革,他们要求最迫切,思想最解放,行动最坚决。他们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充当了先锋、骨干作用。他们中一些同志也因此而在改革的进程中遭受过挫折和伤害。邓小平说:“干革命,搞建设,都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闯将。没有这样一大批闯将,我们就无法摆脱贫穷落后的状况,就无法赶上更谈不到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农村改革实践证明了这一点,今后的改革和建设实践仍将继续证明这一点。因此,邓小平殷切希望:各级党委和每个党支部,都来鼓励、支持党员和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都来做促进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的工作。

四、理论来源于实践,伟大的理论指导伟大的实践。领导的方针政策来源于群众的实践,正确方针政策指导正确的实践。正是在农村改革的历程中,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党的基本路线走向成熟,全党的思想走向成熟。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届三中全会,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逐渐清楚,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的方针政策逐渐明确。同时,党的各级领导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积极地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充分尊重群众、尊重实践,及时研究总结群众的创造,及时总结群众的经验,及时修订政策和措施,正确地领导、推动、规范群众的改革。可以说,农村改革成功,是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相一致、领袖的理论智慧和干部的政治勇气、群众的创造精神相凝聚的结果;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中国的国情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结果。

五、农村的改革,是亿万农民在党领导下的伟大创造,是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亿万农民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全面改革、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农村改革的成功,为中国的全面改革、全面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实践基础、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对党的基本理论的形成、基本路线的确立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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