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胸部游泳意外溺水死亡1例论文

·案例报道·

捆绑胸部游泳意外溺水死亡1例

葛延昌,渠吉路,罗喜

(嘉兴市公安局,浙江 嘉兴 314000)

关键词: 法医病理学;溺水;意外;绳索

1 案 例

1.1 简要案情

某年4月2日,王某报警称:其朋友李某(男,25岁)4月1日晚与其一起在京杭运河某段南岸边野外夜宿,4月2日早上,发现其衣物脱在岸边,人不见了。4月5日下午,在失踪地点东侧约200 m的水域发现一男性尸体,身上缠绕绳索。经DNA比对为失踪的李某。

1.2 现场勘验

现场位于京杭运河某段南岸,岸边遗留两段绳索(一段为白色尼龙绳,直径1.5cm,长度8m,一端高温烧焦收缩,另一端为锐器切割残端;另一段绳索为蓝色胶线,直径0.7cm,长度15m),一个双肩背包(内有一只空黄酒瓶,为报案人所有),一个矿泉水瓶。岸边东侧20 m草地上有一凉席、棉絮单及失踪人员的衣物。岸边北侧为京杭运河,东西方向,日常有较多铁轮船经过。

1.3 尸体检验

衣着及捆绑物检查:死者全身赤裸;双上肢上举交叉变形,有一白色尼龙绳(与现场岸边尼龙绳为同类)缠绕于胸部、双上臂,部分贴于颈部,绳索与皮肤接触紧密,手指不易伸入(图1),该绳索一端高温烧焦收缩,另一端为锐器切割残端,并在项部右侧分为两段,离断处参差不齐,呈撕裂样,在此断端两侧发现多处表浅、粗糙的切割样痕迹(图2)。捆绑方式表现为胸部右侧先打死结固定,自右向左绕胸部缠绕,后经两侧腋下反复缠绕共8周,游离端塞入已固定绳索下方。

图1 绳索捆绑情况

A:前面观;B:背面观。

图2 绳索断端切割痕迹

尸表检查:高度腐败,颜面部及躯干局部表皮已腐败脱落。右额部、鼻根左侧及鼻根至鼻翼右侧分别见长度为2.0、0.5、3.2 cm的浅表挫裂创,生活反应不明显;口唇外翻,舌外露,颈部、双上臂、胸部、背部见多处绳索压痕,颈前部局部较深,生活反应不明显,胸部和背部表皮部分脱落。右髂部、左上臂下段外侧、右上臂及左大腿中段前侧、左小腿中段前侧、左踝外侧、右大腿中段外侧、右大腿下段后侧检见挫裂创,最大9.0 cm×4.5 cm,大部分深达肌层,左踝部创内见胫腓骨下段螺旋形骨折,右大腿中下段畸形、假关节形成,上述创均呈哆开状,且具有创缘不齐、创壁不光滑、局部有皮瓣及生活反应不明显等特征,大部分创的两侧创角伴划痕。

尸体解剖:颅骨未见骨折,脑组织高度腐败。颈部肌肉结构不清,颜色均匀一致,未见明显生活反应,舌骨未见骨折,甲状软骨上角骨折,骨折处软组织未见生活反应。右侧第6、7、8肋骨锁骨中线处线性骨折,生活反应不明显,双肺稍膨隆,呈水样气肿,切面呈淤血改变,心脏左右心室颜色差异明显。胃内有少量液体,无有形成分。两侧锁骨中外1/3处斜行骨折,右髂骨粉碎性骨折,左胫腓骨下段螺旋形骨折,右股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右腓骨中段横断骨折,上述骨折周围软组织生活反应均不明显。

毒(药)物检验:提取死者的心血、胃内容物、肝组织进行毒(药)物检验,未检出乙醇、常见安眠镇静药物、常见农药及毒鼠强等成分。肺组织中检出6种形态硅藻,量较多,与现场水样中检出的硅藻成分一致。

本例初步现场勘验及尸体检验后以疑似命案进行侦察,认为发现尸体时的捆绑方式自己难以形成,但经过对捆绑方式的反复研究及尸体的复勘,最终认定为一起意外死亡案件,依据如下:(1)根据毒(药)物检验结果,排除常见毒(药)物中毒死亡。(2)尸体高度腐败,双肺呈水样气肿,胃内少量液体,左右心室色差明显,结合硅藻检验结果等分析,符合生前溺水的尸体征象[1-2]。(3)尸体检验发现死者体表创口多,且损伤形态基本一致。两侧锁骨、右侧肋骨、右髂骨、左胫腓骨、右股骨、右腓骨等多处骨折,但骨折周围软组织生活反应不明显;根据创口及骨折的分布、形态、严重程度等分析,符合死后巨大暴力形成(如船只螺旋桨)[2]。(4)经调查,死者与报案人为同性恋关系,两人经常在野外露宿,通过对两人行为及电子数据的调查,无明显自杀或者他杀动机。(5)仔细分析死者的绳索走向,所有绳索均经两侧上臂、腋下或胸部,无一圈直接完整缠绕于颈项部,绳索上有明显螺旋桨作用的痕迹,结合死者双上肢上举交叉变形、两侧锁骨骨折的情况分析,绳索原始的缠绕部位应全部在胸部,人体死亡后螺旋桨作用于绳索,由于暴力巨大,使绳索发生明显上提位移,造成双上肢上举变形、两侧锁骨骨折,并且部分绳索贴于死者颈前部造成压痕;现场发现的捆绑方式自己的确难以形成,但他人同样难以形成。(6)分解尼龙绳索的走向、对比打结情况等,该绳索捆绑方式看似复杂,但实际排列方式较整齐单一、缠绕方式规则、走行穿梭自然,双手及双足无捆绑痕迹[3-4],游离端自然地塞入绳索之下,原始状态时应该较松(前胸部无明显的绳索压迫痕迹),死者本人完全可以形成。后找到类似的绳索进行模拟实验,上述分析得到证实。

2 讨 论

法医学鉴定意见:符合生前溺水死亡。

Proportion of Variance 0.513710 0.2986893 0.1876007

对一些中外传统节日的考查,一般会涉及节日举办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费用等的介绍。大多数节日的时间是固定的,活动内容也大同小异。如果有这方面的背景知识,对理解听力材料会有很大帮助,回答问题的正确率会大幅提高。

据王某讲述,结合外围调查证实:死者身上捆绑绳索为自己随身带来,放在自己的双肩包内,同时包内还有较多泡沫塑料。随着调查的深入,调取该河段监控录像显示:两人曾于4月1日中午在出事河道附近游泳,4月2日03:17:28至03:18:36期间李某有独自一人下水游泳的过程,且双手明显扶着一漂浮物品,后突然与漂浮物品分开后人消失不见,分析该物品为死者自身携带的双肩包,内装有泡沫塑料,作为游泳辅助物品。

阿东把父亲搀扶回家。他脑袋空白一片。一路上仿佛一个字都没有想过。进了家,阿里正没精打采地坐在沙发上发呆。没有母亲的家,阿里十分害怕。阿东的回来,令阿里意外中又觉惊喜。他先是眼睛瞪得溜圆,然后就拍起了巴掌,追在阿东的身后一边跳着一边大声唱:“阿里的弟弟回来了!阿里的弟弟回来了!”

参考文献:

[1]黄光照,麻永昌.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法医病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2]丛斌.法医病理学[M].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

[3]余延和,彭辉.身缚重物并捆绑下肢溺水自杀1例[J].法医学杂志,2009,25(4):300.

[4]康智华.蒙面捆绑式溺水自杀1例[J].法医学杂志,2013,29(5):382.

中图分类号: DF795.4

文献标志码: B

doi: 10.12116/j.issn.1004-5619.2019.05.022

文章编号: 1004-5619(2019)05-0625-02

作者简介: 葛延昌(1983—),男,硕士研究生,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鉴定;E-mail:45505132@qq.com

(收稿日期: 2018-06-08)

(本文编辑: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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