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学的角度看明清小说狂野史的价值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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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野史成为小说的一个组成部分

《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后世称之为稗史,虽无野史之名而已有其实。野史一名,至少唐时已见使用。《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史类载:“李潜用《野史甘露记》,二卷。”又:“公沙仲穆《大和野史》,十卷。”附注云:“起大和,尽龙纪。”按唐文宗大和元年至昭宗龙纪元年(827—889)共六十三年。《宋史·艺文志》史部别史类载:“《新野史》,十卷。”附注云:“题显德元年,终南山不名子撰。”这几部野史都未传于后世,从标题和附注之文来看,应是杂记朝廷或与统治者有关之事者,因其资料以民间传述者为主,作者出于私人志愿,非关于朝命,殆有“礼失而求诸野”之义,故称野史,虽不同于官撰之史书,内容则不离官家之事。

至宋代,说话人兴起于市井之间,说话中的一项为讲史。所讲之史,原以历代史事为主,《东京梦华录》所称之“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卷五《京瓦伎艺》),即为当时讲史者中之特出者。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称:“胡仲彬乃杭城勾栏中演说野史者,其妹亦能之。”(卷二七《胡仲彬聚众》)是所讲者已被称为野史。明人所编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三○《疗遗骸王玉英配夫》篇中,“鹤龄自叹道:‘读尽稗官野史,今日若非身为之子,随你传闻,岂肯即信也?’”正式把小说也称为野史了。又《醒世恒言》卷十三《勘皮靴单证二郎神》篇末云:“原为老郎传说,至今编入野史。”《拍案惊奇》卷二一记唐德宗时人林善甫还金得善报事称:“此本话文,叫做《积善阴骘》,乃是京师老郎传留至今。”《喻世明言》卷十五《史弘肇君臣龙虎会》云:“这话本是京师老郎流传。”按话本是说话人所用的故事提纲,老郎为说话人后辈对于先辈的尊称,说明这些话本是有一定来历的。这些话本所讲的故事,以社会奇闻或名人轶事为素材,后来便逐渐成为野史了。在这些故事中,表达了人民群众对于某些社会问题的看法,或保存了民间的传说和神话,而不以朝廷或官家之事为主,因此野史一名也就有了新的内容。

明代的小说家,用这些话本为依据,写出了长篇的章回小说,如《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等,同时也写出了许多短篇的小说,如冯梦龙编写的《三言》,凌濛初编写的《二拍》,以及天然痴叟编著的《石点头》,东鲁古狂生编著的《醉醒石》,梦觉道人与西湖浪子辑的《幻影》(即《三刻拍案惊奇》),陆人龙编著的《型世言》等。这些短篇小说,在以旧传的话本故事为素材之外,更采用了不少明代发生的社会奇闻与名人轶事,直接写成小说。旧传的话本,因为只是一个演述用的提纲,内容质朴无华,推衍成为小说后,情节更为详细具体,而多用明代通行的风俗制度和习惯用语,因此虽述汉唐之事,实际上反映了明代的风俗制度。如秀才一名,在唐代是最高级的一个科目,比进士还难得,以致很少有以此人仕者,到明代不仅为初入学者所称,甚至为一般士人的通称了,在明人写的小说中,无论汉唐,读书人也都称为秀才了。又如以银两为主要货币使用,也是明代中叶以后之事,在小说中,银两成为历代通用的货币了。又如妇女缠足,据元末陶宗仪《辍耕录》所载:“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卷十《缠足》)在明人小说中,言及妇女,不分时代,都是弓鞋纤足。所以明时人写的这些小说,虽然包括了宋代流传下来讲史的内容,其中已经增入了许多为古代史实所无的成份,也就是古代之事已经明代化了。这是特别须要注意的一点。

小说向来被视为文学作品,可是在故有的典籍中,文史的关系密不可分,形成为我国故有典籍的一个特点。如《左传》和《史记》,在文学上却是古典文学的最高典范,在史学上则同为编年体与纪传体史书的鼻祖,且为保存古代史实的主要文献。从理论方面说,“文以载道”曾被奉为最高的原则,所谓“道”,就是按照“圣人”的理论以评述社会政治的具体事件。《警世通言》卷十二《范鳅儿双镜重圆》篇中有这样两句话:“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所谓“通俗”是文学方面的大众化,所谓“关风”便是有关社会政治的实际内容了。所以同样的一部书,既可以从文学方面看,也可以从史学方面看,各取所需,互不相碍,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什么鸿沟。江东老蟫(即缪荃孙)为董康重刊《醉醒石》写的序言云:“大凡小说之作,可以见当时之制度焉,可以觇风俗之纯薄焉,可以见物价之低昂焉,可以见人心之诡谲焉。于此演说果报,决断是非,挽几希之人心,断无聊之妄念,场前巷底,妇孺皆知,不较九流为有益乎。”其文明言小说,而已触及史学之实,恰为“小说野史”一词作了适当的说明。

小说野史之内容,大致可以分为纪实、传说、神话、幻想四大部分。神话与幻想,须在严加分析辩证之下始可得到某些史料,今可存而不论。传说的分量较多,也须在分析比较之下方可得到可靠的史料。纪实部分的史料价值最高,而由于时代的局限,常与传说混在一起,更不免存在迷信落后的看法,甚至错误荒谬的意见。但小说野史来自民间,反映了民间之事与民众的思想动态,所以错误落后的思想见解虽不可取,而在民间则发生着极大的作用,这一点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小说野史完全可以看成为民间的历史,与官家即统治者所控制的历史截然不同,这是小说野史应当受到重视的一点。

小说野史在明末已经有高度的发展,上文提到了一些主要的著作。到清代更为变本加厉。有托于鬼神狐仙以揭露世间情态者,如蒲松龄之《聊斋志异》,袁枚之《子不语》等。有以假名记述当世之事实真相者,如吴敬梓之《儒林外史》,托为明代中期而实写清代中期之事,甚至人名亦取影射之法。晚清以来,以此种方式著书者不胜缕举,如李伯元之《官场现形记》,吴人之《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状》,曾孟朴之《孽海花》,刘鹗之《老残游记》等,均属此类。鲁迅曾以《儒林外史》为讽刺文学,《官场现形记》等为谴责文学,实际上皆重在揭露社会上的黑暗面,唯前者较为含蓄,后者更为露骨而已。其他小说也都以不同形式反映着人民的看法。如《子不语》第九卷有一篇《地藏王接客》,以鬼魂之见闻写阴司地府之唯重势利,以暗示当权者的势利熏心。又同卷《真龙图变假龙图》,写以主观断事之清官枉杀良民,以致人民编成歌谣:“瞎说奸夫害本夫,真龙图变假龙图,寄言世间司民者,莫恃清官胆气粗。”到《老残游记》中,便特写了一个玉贤和一个刚弼,实际上是不通达情理的愚贤(同时影射了曹州知府毓贤)和刚愎,都是以清官之名为坏人所利用,造成了更大的冤案。

二、小说野史所表达的重大社会问题

小说野史所记者多为发生于民间的实际问题,虽然不免有渲染夸张之处,其基本事实,确有所据,这个优点是官修史书所不及的,下面列举的是几个实例。

明代中期发生了正德年间的河北农民大起义,起义的规模很大,几乎颠覆了明王朝。起义发生的原因,《明史》说是文安人刘六、刘七并骁悍,捕盗有功,刘瑾家人梁洪索贿不得,诬之为盗,因而被迫造反。(《明史》卷一八七《马中锡传》)很显然这不是根本原因,原来农民租税负担既重,更长期为里役所苦,遇上荒年,弱者唯有逃亡,强者便不免揭竿而起了。《石点头》中的《王本立天涯寻父》一篇讲里役之害最清楚。

文安县地近帝京,差役繁重,户口日见贫耗。王珣因有这几亩薄产,报充了里役,民间从来唤作累穷病。何以谓之累穷病?假如常年管办本甲钱粮,甲内或有板荒田地,逃亡人丁,或有绝户,产去粮存,俱要里长赔补。这长流苦尚可支持,若轮到现年,地方中或遇失火失盗,人命干连,开浚盘剥,作夫当夜,事件多端,不胜数计,俱要烦累现年。然而一时风水紧急,事过即休,这也只算作零星苦,还不打紧。唯挨着经催年分,便是神仙也要皱眉。这经催乃是催办十里钱粮,若十甲拖欠不完,责比经催,或存一甲未完,也还责比经催。其间有那奸猾乡霸,自己经催年分,逞凶肆恶,追逼各甲,依限输纳。及至别人经催,却恃凶不完,连累比限。一年不完,累比一年,一月不完,累比一月,轻则止于杖责,重则加以枷扭。若或功令森严,上官督责,有司参罚,那时三日一比,或锁押,或监追,分毫不完,却也不放。还有管粮衙官,要馈常例,县总粮书,歇家小甲,押差人等,各有旧规。催征牌票雪片交加,差人个个如狼似虎,莫说鸡犬不留,那怕你卖男鬻女。总是有田产的人,少不得直弄得灯尽油干,依旧作逍遥百姓,所以唤作累穷病。这一段话对于明代农民所受的苦难,说的很细致。王珣因此被迫逃亡。其幼子王本立(名原)长大后,出门寻父,走到山东田横岛,见到田横庙十分破败,询问土人,土人说:“客官有所不知,这庙宇当初原十分齐整,香火也最盛,连年为赋役繁重,人民四散避徙,地方上存不多几户,又皆穷苦,无力整理,所以日就败坏。”王原听罢,别了土人,一头走一头叹道:“只道止有我爹避役远出,不想此处亦然。若论四海之大,幅员之广,不知可有不困于役的所在?噫!恐怕也未必。”小说用这段话作补充,说明这是当时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文安县是更为严重的地方。

里役原与赋役相伴而生,统治者以赋役榨取农民血汗,里役更为之雪上加霜。在赋役稍轻时,实惠为乡里恶霸所得,农民依旧受苦;在赋役加重时,农民便无法承受了,再加上天灾人祸,农民只有走上起义之途。正德年间的河北农民大起义和明末的陕北农民大起义,都是这样发生的。

“盗贼”是一个很不好的名号,如作实质分析,可知名为盗贼者,不必真为盗贼,而真为盗贼者,反不负盗贼之名。《拍案惊奇》卷八《乌将军一饭必酬》篇中率直地指出:

话说世人最怕的是“强盗”二字,作个骂人恶语。不知这也只见得一边,若论起来,天下那一处没有强盗?假如有一等作官的,误国欺君,侵剥百姓,虽然高官厚禄,难道不是大盗?有一等作公子的,倚靠着父兄势力,张牙舞爪,诈害乡民,受投献,窝赃私,无所不为,百姓不敢声冤,官司不敢盘问,难道不是大盗?有一等作举人秀才的,呼朋引类,把持官府,起灭词讼,每有将良善人家拆得烟飞星散的,难道不是大盗?只论衣冠中尚且如此,何况作经济客商,作公门人役,三百六十行中人,尽有狼心狗行,狠似强盗之人在内,自不必说。所以当时李涉博士遇着强盗,有诗云:“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相逢何用藏名姓,世上于今半是君。”这都是叹笑世人的话。

这段话说的非常痛快,指出了不负盗贼之名而有盗贼之实的那些人。下文又说:“这绿林中,也有一贫无奈,借此栖身的;也有为义气上杀了人,借此躲难的;也有朝廷不用,沦落江湖,因而结聚的。虽然只是歹人多,其间仗义疏财的,倒也尽有。”这又指出了负有盗贼之名而无盗贼之实的一些人。这篇小说写的乌将军,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二刻拍案惊奇》第二十七卷《伪汉裔夺妾山中》,在入话部分借张齐贤之口说:“世人不识诸君,称呼为盗,不知这盗非是龌龊儿朗作得的。诸君多是世上英雄,小生也是慷慨之士,今日幸得相遇,便当一同欢饮一番,有何彼此?”这与李涉的态度完全一致。又第三十九卷《神偷寄兴一枝梅,侠盗惯行三昧戏》中写的那位神偷侠盗——懒龙,也是一个很好的实例。文末说:“似这等人,也算作穿窬中大侠了,反比那面是背非,临财苟得,见利忘义,一班峨冠博带的不同。况兼这番神技,若用去偷营劫塞,为奸作牒,那里不干些事业?可惜太平之世,守文之时,只好小用伎俩,供人话柄而已。”怀有真实才能的人不得其用,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小说中不少这样值得同情的人物,《喻世明言》卷三十九《汪信之一死救全家》,写南宋初年一位准备抗金的人被诬为盗,以致逼成反叛,此事见于宋人笔记《桯史》卷六,正是在这样矛盾中牺牲的一个好人。

历代的农民起义,在官修的史书中,照例被说成为盗贼,在小说中则透露了实情。南宋初年在福建发生的范汝为起义,是一次比较重要的农民起义,《警世通言》卷十二《范鳅儿双镜重圆》一文写其初起时的情况:

建州饥荒,斗米千钱,民不聊生,却为国家正值用兵之际,粮饷要紧,官府只顾催征上供,顾不得民穷财尽。常言巧妇煮不得无米粥,百姓既没有钱粮交纳,又被官府鞭笞逼勒,禁受不过,三三两两,逃入山间,相聚为盗。蛇无头不行,就有个草头天子出来,此人姓范名汝为,仗义执言,救民水火,群盗从之如流,啸聚至十余万。可见所谓“群盗”,正是“一贫无奈,借此栖身”的善良人民。

妇女的社会地位低下,尤其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从《诗经》的《谷风》、《氓》、《中谷有蓷》等篇,到汉乐府的《上山采蘼芜》、《孔雀东南飞》等篇,历代不知有多少反映这种情况的文学作品。在明代的小说中,更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写得也更为明快细致。在《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满少卿饥附饱扬,焦文姬生仇死报》一篇中,开头就说:“话说天下最不平的,是那负心的事。……那负心中最不堪的,尤在那夫妻之间,盖朋友内忘恩负义,拼得绝交了他,便无别话,唯有夫妻是终身相倚的,一有负心,一生怨恨,不是当耍可以了帐的事。”下文有一段更详细的说明:

天下事有好些不平的所在,假如男人死了,女人再嫁,便道是失了节,玷了名,污了身子,是个行不得的事,万口訾议。及至男人家丧了妻子,却又凭他续弦再娶,置妾买婢,作出若干的勾当,把死的丢在脑后,不提起了,并没有人道他薄幸负心,作一场说话。就是生前房室之中,女人稍有外情,便是老大的丑事,人世羞言,及至男人家撇了妻子,贪淫好色,宿娼养妓,无所不为,总有议论不是的,不为十分大害。所以女子愈加可怜,男人愈加放肆,这些也是伏不得女娘们心里的所在。这些话只就夫妻之间的关系而言,女方已处于极不利的地位,如从全面的社会关系而言,女方所受的耻辱困难,更是屈指难数。仅以《三言》、《二拍》为例,如《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明言》卷二七),《简贴僧巧骗皇甫妻》(《明言》卷三五),《玉堂春落难逢夫》(《通言》卷二四),《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通言》卷三二),《王娇鸾百年长恨》(《通言》卷三四),《卖油郎独占花魁》(《恒言》卷三),《李玉英狱中诉冤》(《恒言》卷二七),《蔡瑞虹忍辱报仇》(《恒言》卷三六),《甘受刑侠女著芳名》(《二刻》卷十二),《郑蕊珠鸣冤完旧案》(《二刻》卷二五)等篇,都是情节较为突出的,尤以李玉英、蔡瑞虹等事,读之令人发指。甘受刑之侠女为南宋名妓严蕊,其事见于宋人笔记《齐东野语》等书,使其受难者竟为理学大师朱熹,无形中揭穿了理学的伪面孔,其意义更为深远。金玉奴、玉堂春、杜十娘等事迹成为戏剧中的好题材,到现在舞台上仍然可以看到她们的形象。

上面提到的三个问题,里役之害民,“盗贼”的实质,妇女地位的低下,都是旧社会中极重要的问题,在封建统治时代自然无法解决。在人民的心目中早已看得清清楚楚,现实方面既然无法解决,便惟有用小说的形式予以揭露了。

三、小说野史所表达的一般社会问题

在封建社会中,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之外,更有许多特殊发生的问题,为害性也很大。主要是某些人假公济私,利用各种条件,达到陷害人民的目的。在小说中着意写的有简尸一事。就立法本意说,在判断人命案件时,简尸是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的,实际上则有许多法外的枝节,非当事人所能承受,尤其是贫者与富势之家发生争执的时候,贫者必然要吃很大的亏。在《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篇《行孝子到底不简尸》(卷三一),特别说明了简尸之为害:

今法,被人殴死者,必要简尸,简得致命伤痕,方准抵偿,问入死罪,可无冤枉,本为良法。自古道:“法立弊生。”只因有此一简,便有许多奸巧作出来。即把人命图赖人的,不到得就要这个人偿命,只此一简,已够奈何着他了。你道为何?官府一准简尸,地方上搭厂的就要搭厂钱,跟官、门、皂、轿夫、吹手多要酒饭钱,仵作人要开手钱、洗手钱,至于官面前桌上要烧香钱、朱墨钱、笔砚钱,毡条坐褥俱被告人所备,还有不肖佐贰要摆案酒,要折盘盏,各项各色甚多,不可尽述。就简得雪白无伤,这人家已去了七八分了。就问得原告招诬,何益于事?所以奸徒与人有仇,便思将人命为奇货。官府动笔判个“简”字,何等容易,道人命事应得的,岂知有此等害人不小的事?除非真正人命,果有重伤简得出来,正人罪名,方是正条。然刮骨蒸尸,千零百碎,与死的人计较,也是不忍见的。律上所以有“不愿者听”及“许尸亲告递免简”之例。……岂知世上惨刻的官,要见自己风力,或是私心嗔恨被告,不肯听尸亲免简,定要劣撅作去,以致开久殓之棺,掘久理之骨,随你伤人子之心,堕旁观之泪,他只是硬着肚肠不管。原告不执命,就坐他受贿。亲友劝息,就诬他私和。一味蛮刑,打成狱案,自道是与死者伸冤,不知死者惨酷已极了。这多是绝子绝孙的勾当!流氓与恶官借简尸加害于死者及其亲人,明为公正执法,实为害民的虐政,作者详叙其情后,竟忿怒地骂起来了。“法立弊生”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事常常变成坏事,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假公济私以残害人民的另一个恶毒方式,是买嘱被捕获的盗贼诬攀所要陷害的人为同伙或窝家。小说中这样的例子甚多,如《醒世恒言》第二十卷《张廷秀逃生救父》,其父张权就是被诬攀入狱的,张廷秀经历了许多困难,最后考中进士,作了官,才解救出来。《石头点》卷十二《侯官县烈女歼仇》,烈女申屠希光之夫董昌,为坏人买嘱海盗,诬攀入狱杀害,陷害者的目的在诱骗希光,希光探知其情,于迎亲之夜,杀死仇人而后自杀,其事极为壮烈。《二刻拍案惊奇》第十五卷《顾提控椽居郎署》,记卖饼的江溶被海盗诬攀为窝家,幸得顾提控仗义执言,力为辨诬,方逢凶化吉,平安无事。这种情况在明代是很常见的,不知有多少善良的人民死在这样恶毒的陷害之下了。

族人争产,流氓光棍从中挑拨搬弄,也是常见的社会问题。《二刻拍案惊奇》卷十《赵五虎合计挑家衅,莫大郎立地散神奸》,揭露了流氓的诡计恶行。被谋害人家姓莫,莫翁已有二子,又与家婢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后此婢带孕出嫁,生得一子。莫翁死后,流氓挑拨婢家以此子吊丧为名,勒索其家产。莫大郎为莫翁长子,乘婢生之子吊丧时,认其为弟,使光棍们失去了把柄。家人不解此理,莫大郎说:

我家富名久出,谁不动火?这兄弟实是爹爹亲骨血,我不认他时,被光棍弄了去,今日一状,明日一状告将来,告个没休歇,衙门人役个个来诈钱,亲眷朋友人人来拐骗,还有官府思量起发,开了口不怕不送,不知把人家拆到那里田地!及至拌得到底,问出根由,少不得要断这一股与他,何苦作成别人家去。所以不如一面收留,省了许多人的妄想,有何不妙?众光棍一计不成,又施一计,要诈婢生之子一千两银子,也被莫大郎识破打消了。

流氓光棍造成的社会问题,除上举者外,还有很多。如以烧丹炼银求仙之术设局骗取贪财富翁的金银,(《初刻》卷十八《丹客半泰九还,富翁千金一笑》,《二刻》卷十八《甄监生浪吞秘药,春花婢误泄风情》)僧尼寺庵常为诱骗妇女失节的魔窟,(《恒言》卷三九《汪大尹火焚宝莲寺》,又卷十五《赫大卿遗恨鸳鸯绦》)虚设美人局骗取好色之徒的财物,(《初刻》卷十六《张溜儿熟布迷魂局,陆蕙娘立决到头缘》,《二刻》卷八《沈将仕三千买笑钱,王朝议一夜迷魂阵》,又卷十四《赵县君乔送黄柑,吴宣教干偿白镪》)诸如此类,受害者虽为咎由自取,实际表明了人际关系的险诈,主要还是社会问题。其中情节比较曲折复杂,为一般史书所不载,而小说则能畅所欲言了。

四、小说野史所反映的举业和史书等问题

科举制度支配祖国在千年以上,多少士人的精神才智被其吞噬,甚至导致精神失常。《儒林外史》中所写的周进、范进,中举前后的怪象丑态,确是很典型的。其不幸落第者,数量更多于得中者,其表现也更为可悯。《聊斋志异》卷十八《王子安》篇,以“异史氏曰”的形式写得极为生动,其文如下:

秀才入闱,有七似焉。初入时,白足提篮似丐。唱名时,官呵吏骂似囚。其归号舍也,孔孔伸头,房房露脚,似秋末之冷蜂。其出闱场也,神情惝恍,天地异色,似出笼之病鸟。迨望报也,草木皆惊,梦想亦幻,时作一得之想,则顷刻而楼阁俱成;作一失意想,则瞬息而骸骨已朽,此际行坐难安,则似被絷之猱。忽然而飞骑传人,报条无我;此时神色猝变,嗒然若死,则似饵毒之蝇,弄之亦不觉也。初失志心灰意败,大骂司衡无目,笔墨无灵,势必举案头物而尽炬之,炬之不已而碎踏之,踏之不已而投之浊流,从此披发入山,面向石壁,再有以“且夫”、“尝谓”之文进我者,定当操戈而逐之。无何,日渐远,气渐平,技又渐痒,遂似破卵之鸠,只得衔木营巢,从新另抱矣。如此情况,当局者痛苦欲死,而自旁观者视之,其可笑孰甚焉。周进、范进、王子安等未必实有其人,所写情况却是非常真实的。而同样为科举入仕者,进士与科贡则有高下之分。《警世通言》第十八卷《老门生三世报恩》,借老门生鲜于同之口说:

如今是个科目的世界,假如孔夫子不得科第,谁说他胸中才学?若是三家村一个小孩子,粗粗里记得几篇烂旧时文,遇了个盲试官,乱圈乱点,睡梦里偷得个进士到手,一般有人拜门生,称老师,谭天说地,谁敢出个题目将带纱帽的再考他一考么?不止于此,作官里头还有多少不平处。进士官就是个铜打铁铸的,撒漫作去,没人敢说他个不字。科贡官,兢兢业业,捧了卵子过桥,上司还要寻趁他。比及按院复命,参论的但是进士官,凭你叙得极贪极酷,公道看来,拿问也还透头,说到结末,生怕断绝了贪酷种子,道:“此一臣者,官箴虽玷,但或念初任,或念年轻,尚可望其自新,策其末路,姑照浮躁或不及例降调。”不勾几年工夫,依旧作起。倘拼得些银子央要道挽回,不过对调个地方,全然没事。科贡的官,一分不是就当作十分,晦气遇着别人有势力,没处下手,随你清廉贤宰,少不得借重他替进士顶缸。这段话率直地指出了科举的虚妄和仕途的不平。关于后一项,请代史学家赵翼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他写了一篇《有明进士之重》(《陔馀丛考》卷十八),但他未注意小说野史中的资料,因而有所不足。关于举业,《儒林外史》中马二先生的那一番“高论”,可以称为绝唱。马二先生从孔子用言,杨行举作官,孟子游说齐梁,汉朝开贤良方正科目,唐朝以诗赋取士,宋朝人讲理学,到明朝重文章(实际上包括清朝),于是他得出结论:“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作举业,断不讲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话。何也?就日日讲‘言寡尤,行寡悔’,那个给你官作?孔子的道也就不行了。”(第十三回)《警世通言》和《儒林外史》这两段话确是极深刻的。

《儒林外史》第四十回写立下战功的萧云仙和文士武书的对话,揭露了官修史书的弱点:

萧云仙拿出一个卷子递与武书,道:“这是小弟半生事迹,专求老先生大笔,或作一篇文,或作几首诗,以垂不朽。”武书接过来,放在桌上,打开看时,前面写着“西征小纪”四个字,中间三幅图;第一幅是“椅儿山破敌”,第二幅是“青枫取城”,第三幅是“春郊劝农”,每幅下面都有逐细的纪略。武书看完了,叹息道:“飞将军数奇,古今来大概如此,老先生这样功劳,至今还屈在卑位,这作诗的事,小弟自是领教,但老先生这一番汗马的功劳,限于资格,料是不能载入史册的了,须得几位大手笔撰述一番,各家文集里传留下去,也不埋没了这半生忠悃。”对话指出官修史书抹煞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对所谓“正史”的一针见血的批判,同时表明了“野史”存在的必要性。

《醉醒石》第二回《恃孤忠乘危血战,仗侠孝结友除凶》,记载明初罗源县贼陈伯祥、王善、张破四等杀了进剿的连江巡检刘濬,濬子刘琏请求官军增援遭拒,于是联合友党,设计打入敌人内部,一举消灭了贼寇。书中最后写了这样一段话:

众人将他前日父亲死节,与近日刘琏设谋擒贼,写了呈子,申呈本府。本府前日不敢挑衅,到此敢于居功,就出文书转申,带一句“又得本府夙练乡勇协力”,扯到自己身上。行省具题,也带句道,“本省严饬守御,贼已潜处山林,不敢猖獗。”后边道,“此皆圣上天威,诸臣发,而该府训练之功亦不可没也。”这也是积套。好个“积套”,我们看官修的史书,有多少事件是按照这个积套写的。真正出力建功的人,不仅在论功行赏时要排在后面,甚至不能入号,在史书记载中自然不着一字了。官修史书的这个缺陷,幸有野史可以补救,小说野史的作用,能不受到重视吗?

五、小说野史资料的开发运用

野史的范围很广泛,小说中所见的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笔记杂录占有更大的分量。清代以来,治史者已多用笔记杂录为考订史书史事的依据,到近代尤为学者所重视,如火药、造纸、印刷等古代文物的发明,莫不求之于古人的笔记杂录中。小说的文学性较强,向来与笔记杂录分别看待,其实小说称为稗史,即已表明其具有一定的史书性质。明王圻取历代笔记杂录有关史事者,编为《稗史汇编》一百七十五卷,称之为“稗史”,已视同小说。《儒林外史》以“外史”为名,其义与稗史相当。《聊斋志异》用传记体,附论自称“异史氏”,自居为一种特殊的史家。明清时期的短篇小说,多涉及各种社会问题,确是一项重要的历史资料宝库,而治史者至今尚未能充分利用,是最可惋惜的。

民间的风俗惯例等,时间相去既远,多有变化,在当时极平常的事情,到现在其真相却难以了解。如封建时代的小本经商者,到某地须认定主家,以后便可以世代来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喻世明言》卷一),《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同上卷二八)等篇都记载了有关的情况。在近代,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仍保持着这种习惯,在较为闭塞的藏民地区,前往经商者首先要认主家曰“接茶”,否则无法进行交易,正是一种极现实的历史资料。又如泉州是古代对外通商的主要口岸,而外商多为波斯人,《转运汉巧遇洞庭红》(《初刻拍案惊奇》卷一)这一篇提供了一些可贵的资料。

有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史书只有笼统的记载,在小说中则有细致的叙述。如倭寇为害于闽浙等地,在《喻世明言》卷十八《杨八老越国奇逢》,《醉醒石》第五回《失热血世勋卫国,全孤祀烈妇捐躯》,这些篇中所写的倭寇侵扰和官兵乘乱害民,都十分真切。

时代不同,人们的思想意识有很大的变化,过去认为正确的,如绝对性的臣忠于君,奴忠于主,以及强烈的宗族观念,后嗣观念等,当日誉为精华,今日则不免视为糟粕。但其强调正义,公平合理,与人为善,谴责邪恶,否定淫乱,同情受害者,在今日也都是应肯定的美德,从全面来看,究意为可取者多。神而明之,臭腐可以化为神奇,何况尚非臭腐可比者。总之,小说野史是史学上一处尚待开发的矿区,不应长此弃置下去,是无可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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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学的角度看明清小说狂野史的价值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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