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基建领域腐败行为分析及其对策思考

我国高校基建领域腐败行为分析及其对策思考

吴蔚青[1]2000年在《我国高校基建领域腐败行为分析及其对策思考》文中认为全国高校基本建设近几年因招生人数的急剧增长而呈超常规发展态势,基建领域的各种腐败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依据党中央反腐败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及高等学校三个不同的层面上,对腐败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危害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对比分析,深入研究了各种寻租活动的成因,提出了进一步改革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约束机制的对策思路。希望这一研究对高校基本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有所裨益。

罗春明[2]2015年在《中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文中提出当前,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缺少有效监控而引发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腐败呈现出腐败领域集中,领导干部涉案较多,窝案、串案较多,以贪污、受贿为主要形式,腐败影响恶劣等特点,影响高校的发展。如何有效加强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的监控,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遏制高校领导干部腐败行为,是我们必须面对而又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强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既是高校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全面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更是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中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对高校领导权力结构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阐释与界定,厘清高校领导权力的构成要素、内涵、特点以及高校三种权力的相互关系,并着重分析了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的特点。提出高校行政领导权力具有相对封闭性、相对集中性、相对随意性等特点。这是进行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的逻辑起点。随后,从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变迁的角度入手,分析了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高校领导权力的架构以及对行政领导权力监控的影响,进而对《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大学章程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监控机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指出:《实施意见》和现阶段各高校相继出台的大学章程从三个方面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产生正面作用。接着,从权力监控和治理理论的理论视角分析了我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的主体和客体系统,以及当前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的四大监控机制,并揭示了当前我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非正确运行的五种形式,即:专权、越权、侵权、以权谋私和谋取特权;同时,结合高校发生的腐败案例,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腐败的六大主要领域存在的问题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了研判,深层次剖析了造成行政领导权力非正确运行的原因。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借鉴美、英、德、法、日等国家高校管理体制及权力运行监控的经验,本文提出:需要通过推进高校去行政化进程,构建合理大学治理结构;推进高校决策集体化、透明化;增强行政管理制度刚性;强化行政领导权力监督主体的作用等工作来夯实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的基础。进而,通过整合上级机关的监督、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改进审计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等途径,构建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立体监控体系。在创新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的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方面,本文也提出了新建议,包括:改进对高校的巡视工作制度,建立高校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制度,建立高校行政领导权力廉政清单制度,以及改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

吴飞[3]2013年在《中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现象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立高校干部腐败严重威胁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目前尚缺乏对该问题专门而深入的研究。本文试图以寻租理论对视角对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为有效治理该问题提供启示的思路。首先,文章阐述了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的含义、特征、形式、危害及寻租理论的基本内容。结合寻租理论阐释高校干部腐败,将高校干部腐败界定为公职人员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并提出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是权力寻租性腐败,其本质是一种经济行为。并对运用寻租理论分析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指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密切联系。其次,以寻租理论为视角深入剖析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现象。指出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的形式主要有创租和抽租两种。创租是指我国公立高校干部利用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增进私人企业的利润,人为创造租,诱使私人企业向他们进贡作为得到这种租的条件。抽租则是指我国公立高校干部故意提出某些会使私人企业利益受损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私人企业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其分享。指出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的现状表现为显性腐败和隐形腐败。显性腐败为明显违法容易发现的腐败,隐形腐败则为表面上不违法,但实际上却影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最后,在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成因分析的基础上,以“我国公立高校内部存在大量租金”以及“我国公立高校干部寻租心理受到强化”两个现实为前提,提出治理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的重点在于建立健全我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的治理机制:加强公立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公立高校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完善公立高校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压缩并清除寻租空间,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完善公立高校内部监督机制和健全惩处机制,外部因素是完善政府对公立高校的管理体制。这几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只有均衡用力,发挥综合效应,才能取得治理高校干部腐败的理想结果。

李红波[4]2008年在《寻租理论视野下的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治理研究》文中指出高校管理干部腐败严重威胁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是缺乏对其进行专门而深入的学术研究。而从寻租理论的视角对高校管理干部腐败进行的探讨几乎还是一片空白。本文试图引入寻租理论对高校管理干部腐败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提供治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有效途径。首先,分析腐败的概念、特征、类型与表现,并对寻租理论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寻租理论诠释高校管理干部腐败,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界定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高等学校公职人员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并提出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是权力寻租性腐败,其本质是一种经济行为。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特征表现为:腐败主体一般具有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双重权力主体身份、腐败主体对公共权力的自主支配度较大以及腐败具有影响范围的一定性与影响程度的深远性。在高校管理干部的权力寻租性腐败中,高校管理干部通过创租与抽租两种形式来获取租金。其次,分析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表现与成因。从高校管理干部的显性腐败与隐性腐败两个方面阐述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表现;以寻租理论为依托,从外部现实基础和内部制度根源两个维度分析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成因。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外部现实基础是当前政府对高等教育管理的错位形成了大量租金,以及当前社会道德沦丧的大环境强化了高校管理干部寻租心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主要根源是制度缺陷,除不合理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形成租金的制度安排)外,其主要体现为高校权力约束机制涣散、高校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失效、高校非正式制度安排弱化等。最后,在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成因分析的基础上,以“高等教育领域内存在大量租金”以及“高校管理干部寻租心理受到强化”两个现实为前提,提出治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重点在于制度建设:完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消散和压缩高等教育领域内的租金,使之不能寻租;改革高校监督惩处机制,加大腐败成本,压缩寻租空间,使之不敢寻租;健全高校激励制度,使其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获得所需,从而不必寻租;强化高校非正式制度安排,通过加强道德、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对行为人的内在约束而使其不愿寻租。这几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只有均衡用力,发挥综合效应,才能取得治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理想结果。

吴玉刚[5]2012年在《高校基本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全国性的大学扩招扩建拉开了序幕。从此,高校的基本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建设高潮迭起。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高校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社会大背景下受到强烈冲击。受利益驱使,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逐渐向高校渗透,高校基建领域的腐败现象在数量上、程度上和范围上呈现上升扩大之势。因此,高度重视高校基本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及其预防治理工作,是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任务和重要课题。

龚晨[6]2008年在《构建我国公办高校预防腐败机制的研究》文中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背景下,我国高校的腐败现象已经成为亟待研究和必须进一步加以预防和遏制的重大问题。近年来,由于政府对高等学校的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投资渠道出现多元化,建设规模、基建项目增多,物资采购的种类和数量急剧扩大,科研经费的使用日趋自主,办学创收的途径更加灵活,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大量国有资产重组等,这一方面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由于高校面对更多的自主权却还没有建立起更科学更有效的管理制度,从而给腐败的产生留出了空间,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高校职务犯罪及腐败现象增多,总体呈多发易发态势。其中既有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职务犯罪的一般特征,又具有高校教学科研、招生录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带有鲜明行业特点的腐败。并且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处在发展中,一些固有矛盾还将继续存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仍是成效与问题共处,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高等院校是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高地,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尤其应当为文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出现的腐败,其危害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范围是广泛的。当腐败的手伸向高校的时候,它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比其他领域的腐败更容易摧毁社会的良心和玷污社会的未来。因此,积极探索公办高校预防腐败的新机制,加强高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经成为事关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试从政府制度、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管理等角度和目前国内高校反腐败的现状出发,梳理近几年来高等院校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和危害,分析当前高校教育腐败蔓延并有发展扩大之趋势的特点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高校廉政建设的理念和成功实践,提出建立高校预防腐败机制的目标、原则和路径。高校预防腐败机制针对的是高校管理的各个领域、部门、环节、岗位以及教职人员可能存在的腐败风险。其核心思想是在问题有发生的倾向,或者已经暴露出苗头的时候就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问题发生,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构建高校预防腐败机制应遵循权力制衡是关键、制度制约是根本、奖惩结合是重点这三个基本原则。高校预防腐败机制的构成要素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制衡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它能保证监督活动渗透于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及全过程,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的有机联系;二是高校顶层、管理层、监督层集约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只有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才能使权力的运行按照人们预期的目标发展,从而大面积地解决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问题;三是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激励惩处机制。在行为规范明确的基础上,激发人们内在的积极性能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另一方面,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颜兴中[7]2011年在《中国公办普通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基本建设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仅是高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必要前提,也是高校师生员工维持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重要保障。而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起着“领头羊”、“火车头”和“牛鼻子”的作用,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完成至关重要。目前,中国公办普通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存在决策立项欠科学、设计欠合理、资金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研究中国公办普通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的系统理论与方法对于指导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序实施、规范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基于现代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综合考虑中国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在深入分析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项目前期管理的“3”+“1”模式。该模式分别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融资等四个阶段入手,构建了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各阶段的理论框架体系,该体系对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的基本程序进行了规范,从而形成一套系统而科学的项目前期管理理论与方法。此外,针对四个阶段管理中存在的几个关键问题,本文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为高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贡献。一是针对中国公办普通高校基本建设现行的管理机制、程序和方法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取消核准制和备案制、改革审批制、实施三审制,并对三审制进行设计。针对中国公办普通高校基本建设的标准问题,建立规模和投资决策模型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测算。二是基于结构向量修正误差模型(SVECM)的基本理论,建立了中国公办普通高校校舍建设面积与在校师生人数的结构协整关系模型,找出了中国公办普通高校校舍建设面积与在校师生人数的协整关系。考虑贷款因素,建立了高校校舍面积增速模型,得到了不同类型高校的最佳校舍建设面积增速。三是通过分析中国公办普通高校项目设计管理的现状,探讨了在设计管理机制、管理主体、管理程序和方法、方案评价、设计市场规范和投资控制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设计了针对中国普通高校基本建设前期设计管理的程序和方法,提出采取量化评标方法中最值得推广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并建议改革现有设计管理体制,加强人员素质培训和资质认证。四是对中国公办普通高校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管理中目前较普遍存在的挂靠、围标、串标等现象进行概念界定,深入剖析其本质、表现形式、特征、产生原因及危害等,提出建立高校基建项目施工招投标规范体系和适合高校的复合标底评标方法等治理对策。五是对中国公办普通高校融资管理的历史沿革、现状进行了阐述。从教育体制、教育财政体制、高等教育筹资方式等三个维度对中美高等教育的融资方式进行了国际比较,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对中国公办高校基本建设融资方式提出了九点建议。六是设计了中国公办普通高校项目前期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项目前期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模型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增量部分的分配模型。

高亮琪[8]2017年在《高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研究》文中提出建设项目是高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目标实现的硬件保障,其总量增长与管理水平势必要同高校发展的步调相一致。建设项目本身具有资金占用量大、流程长、权力集中等特点,是高校经济业务中风险最为突出的领域,近年来屡曝媒体的基建领域腐败案件,引起了人们更多地思考如何在学校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加,资金投入和实践资源短缺的现实条件下,通过高校对建设项目的微观管理防范资源浪费、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风险,进而为良好教学科研环境的创建提供有力支撑。内部控制作为管理活动的职能之一,内生于管理需要,并且立足于业务流程考虑如何将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内容付诸实现,正满足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实际需要。然而,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滞后造成其运用范围相对狭隘,现有研究集成性不足加之缺少针对高校的规范指引,使得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依程序办事、概预算控制失效、建设内容与立项报批不符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有鉴于此,本文致力于对高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做出进一步的细化。本文与以往从目标设定、原则指引、要素框架构建这些大方向上指导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研究不同,属于内部控制理论在高校建设项目当中的应用研究。从高校基建领域贪腐案件切入,阐述建设项目微观管理层面的主要问题并依次从业务本身、思想认识、制度及监督层面追溯根源。立足建设项目自身环节及其固有流转顺序,以控制原则为准绳,以经济业务过程为主线,将高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细分成前馈、同期及反馈控制三部分设定详细的控制标准,借此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为予以规范。同时,通过保证建设项目前期论证科学规范、中期执行全程受控、后期反馈连续及时,形成层层推进的完整内部控制链条,并在系统论的指导下将持续改进的观点引入其中,从而为提升内部控制在高校当中的实际操作效果提供了新思路。

张卫平[9]2011年在《广东高校职务违纪犯罪问题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高校职务违纪犯罪多发态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高校职务违纪犯罪行为严重玷污了高校的形象,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本文对2003年至2008年发生在广东高校的职务违纪犯罪案件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了职务违纪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预防高校职务违纪犯罪的对策,充实了高校职务违纪犯罪的理论基础,有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制定预防和治理高校职务违纪犯罪的政策和措施。广东高校职务违纪犯罪案件在主体方面呈现总体年龄相对较高,总体学历以本科为主,职级没有显著倾向的特点;案件主要集中在不具有教育行业特色的采购、资金保管、基建领域,腐败案件以贪污受贿案件为主;违纪犯罪行为比较隐蔽,多次作案比例高,呈内外勾结趋势;案件涉案金额较大;高校职务违纪犯罪的监督效力还不够高。发生在高校的职务违纪犯罪行为的原因有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原因包括自身的利己动机驱使、法纪观念淡薄;客观方面的原因包括有关制度存在激励机制、机会结构和约束机制缺陷,社会环境诱发违纪犯罪行为等。针对广东高校职务违纪犯罪易发多发的特点,可以采取加强对基建、采购、财务领域从业人员的法纪教育、健全高校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职务违纪犯罪的查办力度等措施来防治。

李炜[10]2014年在《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成因及内控机制构建研究》文中指出新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高校数量大幅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在此过程中,高校呈现出办学主体多元化、经费来源多样化、体制结构复杂、竞争日趋激烈等特点。与此同时,高校与市场的经济接触越来越紧密,社会上各种不良现象对高校的侵蚀力和渗透力增强,高校管理监督机制滞后性问题凸显,高校各级党政干部和管理人员在人、财、物方面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导致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而这些问题都源于高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不完善。如何立足于高校自身,遏制腐败势头,已成为社会热切关注、中央高度重视的一大焦点。本研究以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内部控制为切入点,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综合应用管理学、经济学、应用数学等领域的先进理论,对天津市高等学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对高校廉政风险进行了界定,探究了天津市高校面临的主要廉政风险以及其成因,提出了高校廉政风险分布框架,从而为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其次,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科学梳理了影响高校廉政风险形成的具体因素,从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权力行使风险三个方面构建了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再次,本研究根据调研数据,运用因子分析等统计分析方法对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进行了评价,得出了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的重要性排序:制度机制风险排在第一位,权力行使风险排在第二位,思想道德风险排在第三位。因此,有必要对制度机制方面进行重点研究。再有,本研究结合风险管理理论、内部控制理论和质量管理理论,对高校廉政风险内部控制和高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包含内控组织、内控制度、内控措施和内控平台四个层面的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整体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了利用高校网络覆盖面大、信息化管理成熟度高的优势,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搭建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内控信息化平台的思路。最后,为保证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顺利进行,本研究针对计划组织阶段、监控实施阶段和考核反馈阶段等具体实施环节,提出了比较详细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我国高校基建领域腐败行为分析及其对策思考[D]. 吴蔚青. 华中师范大学. 2000

[2]. 中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D]. 罗春明. 武汉大学. 2015

[3]. 中国公立高校干部腐败现象治理研究[D]. 吴飞. 上海师范大学. 2013

[4]. 寻租理论视野下的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治理研究[D]. 李红波. 华中师范大学. 2008

[5]. 高校基本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与对策研究[J]. 吴玉刚. 经济师. 2012

[6]. 构建我国公办高校预防腐败机制的研究[D]. 龚晨. 上海交通大学. 2008

[7]. 中国公办普通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研究[D]. 颜兴中. 中南大学. 2011

[8]. 高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研究[D]. 高亮琪. 河南大学. 2017

[9]. 广东高校职务违纪犯罪问题的实证研究[D]. 张卫平. 华南理工大学. 2011

[10]. 天津市高校廉政风险成因及内控机制构建研究[D]. 李炜. 河北工业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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