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藏缅同源词看藏缅民族史前文化_徐文论文

从藏缅语同源词看藏缅族群的史前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前论文,族群论文,文化论文,藏缅语论文,词看藏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藏缅语同源词是产生年代很早、为藏缅族群的先民共同使用并在多数语言中保存至今的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藏缅族群的史前文化。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将黄河上游地区的史前文化遗存与西羌、氐羌、羌戎等族群相联系,并视这些族群为藏缅语族民族的先民。本文将从语言学与考古学、历史学、民俗学相结合的角度,将藏缅语族同源词与黄河上游等地区的古文化遗存和历史、民俗等资料进行对照,从它们的对应关系和联系中去观察藏缅族群的史前文化。

一 黄河上游等地区的古文化遗存与藏缅族群的关系

1.1 黄河上游古文化遗存与古西羌人

本世纪以来,考古学家通过大量调查发掘和研究,发现在黄河上游地区蕴藏着十分丰富的古文化遗存。其中有属于新石器时期的马家窑类型文化。其分布地区大体包括河套、河西走廊、甘肃大部、宁夏南部、陕西西部以及青海东部。其年代经碳-14 测定, 石岭下类型为公元前3800年左右,马家窑类型为公元前3100—2700年,半山类型约在公元前2600—2300年,马厂类型约在公元前2200—2000年。其后,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这一地区又兴起了齐家文化,它东起泾渭、西至湟水流域,北及内蒙古阿拉善旗一带,南达白龙江流域,齐家文化已经步入铜石并用乃至早期青铜时代(考古所,105—125页)。再后,在甘青一带又出现了许多青铜文化,如火烧沟类型文化,分布在甘肃的山丹、民乐、酒泉、玉门一带,年代约当齐家文化晚期,寺洼文化,分布在洮河、庄浪河、泾河、白龙江诸流域及陕西宝鸡等地,距今3500年左右;辛店文化,分布于兰州以西至贵德的黄河沿岸及洮河、大夏河、湟水流域,距今3000年左右,约当西周早期;沙井文化,分布于河西走廊的古浪、民勤、永昌、张掖一带,其年代上限不超过马厂类型,下限可能延至汉代;卡约文化,分布于青海海南、海北、黄南等藏族自治州,年代约与辛店文化相当,下限延续可能较长;诺木洪文化,分布于青海柴达木盆地东部,年代距今约3000年左右,上限晚于齐家文化,下限可能延至战国秦汉。这些文化的社会属性也大多处于文明前夜的某种状态之中(周星,156页)。

有的学者将甘青宁地区的古文化遗存对照历史记载,推断这一地区的原始居民与西羌、氐发生和发展研究中的诸多理论问题,这些问题又是声调研究中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兴趣。我们也想就这些重大理论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并且使用我们所掌握的材料来检验一下徐文所提出的一些原理和原则。

一 声调存在和发生、发展的语音基础

汉藏语言的声调是一种以音高为主的节律特征。所以说为主,是因为经实验证明,声调与音强和音长有一定的自然关联,或者说,声调不是一种单纯的音高现象。这是指声调的自然或物理属性。从功能属性来说,声调与音强、音长性质相同,都可能具有相对性和对比性,以音高的高低变化和滑动变化起标记和区别作用,成为语音形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和标记语言符号的重要手段。作为节律特征,声调没有自主性,必然附属于一定的语音单位,汉藏语言的声调与音节共生,即附属于音节,以音节为载体。音高决定于声带振动的频率,声带振动是声调的物质前提,因此所谓附属于音节或以音节为载体,当然是指音节中声带振动的音素,即带音音素。一个有声调的音节中,性质不同的带音音素承载声调的作用是不相同的。响度是声调承载功能的主要区别因素,因此音节中响度级别最高的主要元音,是承载声调的主体。声调语言中的轻声音节,由于元音清化,失去带音的性质,音响级别降低,以至成为模糊的中性声调,失去区别功能,就是证明。汉藏语言的声调以音节为载体,经过实验证实,否定了结构主义音系学将声调作为单个元音的属性的错误观点。藏语拉萨话短的单元音读短调,长的单元音读长调,而两个短的单元音则必定读长调,显而易见声调不是由一个元音承载的。声调以音节为载体与以音节中一个响度最大的元音为主体,并不矛盾。拉萨话承载声调的两个短的单元音恰恰响度相当,即所谓的真性复元音。只有区别了声调的整体承载单位和主要承载音素,才能正确讨论语音特征的转换机制以及声调的发生和发展问题。

声调作为一种节律特征,必然要以一定的语音要素为基础,因此声调的起源与一定的语音要素有密切的关系,这在声调的起源研究中早已成为一种共识。当然,对于声调起源中语音基础的性质和作用,还有不同的看法,这点我们下文再讨论。徐文把这种语音基础分为两个问题来讨论:第一,作为声调产生必要条件的语音结构;第二,作为声调产生充足条件的音节模式。第一种语音结构概括为公式:O(m)N(c),第二种音节模式即上述公式中各个位置上的语音成分“都只能由一个音位来承担,即每一个位置只能出现一个结构成分”。我们原则上同意第一种语音结构是声调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事实证明声调的产生是汉藏语言的一种普遍现象,而汉藏语言恰恰都具有这种相似的语音结构。但在声调起源研究上,这种“从汉语的研究中提炼出来的结构原则”的“普遍的理论意义”恐怕只能局限于汉藏语言和部分与汉藏语言音节结构类型相似的亚洲语言。因为徐文并没有提出任何西方多音节语言声调的起源具有与汉藏语言相同的音节结构类型的证据,而且事实恰好相反,已经认定的北欧、墨西哥和非洲诸有声调语言,不仅音节结构与汉藏语言不同,而且声调也属于不同的类型。可见,不同类型声调的起源至少是与不同类型的音节结构相关联的,一种类型的音节结构及其原理对不同类型声调的起源没有普遍的理论意义;第二种音节模式作为声调起源的充足条件反映了语音的变化,涉及问题的核心。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讨论。首先,这个理论概括和假设缺乏科学逻辑的一致性。汉藏语言的音节中声韵母的层级具有严格的对称性,按徐文的称呼,在声母位置上应是声首+声腹+声尾(如spr、mgl),在韵母的位置上则是韵首+韵腹+韵尾。说声母位置上的音素为1, 反映了声母的一种语音上的简化,而韵母的所谓1+1+1,却与声母的1既不对称,也没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因为所谓韵首,是一种后起的现象,是韵母发展变化的一种代偿,不仅不是韵母的简化,反而像是“繁化”,而且韵腹和韵尾的简化也有比较复杂的代偿现象,至于复辅音韵尾,在汉藏语言中本来就不多,也不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因此韵母的这三个1 并不能准确反映韵母在语音上的简化。声韵母的简化是声调代偿的基础,参照徐文在声调起源上的声母一元论,所谓声韵母各个位置上的1,基本上是声母上的一个1,构不成一种结构的原理;其次,我们再以汉藏语言的材料来检验一下这种原理的普遍性。在藏缅语言有声调的语言中,除彝语支一些语言外,声母的位置上大部分都不是1,都有一二十种复辅音声母, 至少有一个鼻音前置辅音,还有塞音或擦音等前置辅音;壮侗语言中,以梁敏、张均如《侗台语族概论》所列的23个音系来看,也大多有复辅音声母,五六个至十多个不等,腭化和唇化声母还不计在内。不仅都有喉塞音前辅音,还有声首、声腹、声尾齐全的三合复辅音声母;苗瑶语言的情况也大体相似。徐文根据瑶语支无复辅音声母的勉语断定苗语的复辅音声母“是向‘1’演变过程中的残留现象”。这种判断不够准确, 也不符合事实,因为同属瑶语支的布努语和壮侗语语族的拉珈语都有复辅音声母,布努语59个声母中有18个复辅音声母。汉藏语言的复辅音声母是有简化的趋势,但简化不等于残留,残留现象的特征是不完整性、不规则性和不稳定性。比如汉语的入声字在吴方言中都有喉塞韵尾,来源于-p、-t、-k韵尾,代表了语音发展的一个阶段,不能说是残留现象。否则,从消失的语音倒推,只要一起变都成了残留现象,语音的演变就失去了阶段性。无论藏缅、侗台和苗瑶等语言,复辅音声母大多是属于一种发展阶段,还不完全是残留现象。这还是就现代语言而言的,在古代(指声调发生在语族阶段的侗台和苗瑶语言)声调发生的时候,复辅音声母恐怕要比现代语言多得多。(注:梁敏、张均如《侗台语族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这说明汉藏语言中,至少藏缅、壮侗和苗瑶诸语言声调发生时,声母位置上的音素还不是1, 复辅音声母更不是残留现象。既然大多汉藏语言在声母位置上的音素还不是1 的时候就产生了声调,那么“1”的音节结构原理, 即使对汉藏语言声调的起源恐怕也没有普遍的意义。

二 声调发生和发展的机制

声调发生和发展的机制,从自然属性或物理属性的角度来说,是指声调与相关语音成分的关系,特别是指语音特征转移的原理;从功能属性的角度来说,是指声调功能转化的途径、过程和方式。有关声调功能的转化机制下文再讨论。

徐文根据音节的响度分布原则为声调发生的机制提出一种假设,并赋予“指导原则”的性质:“元音是音节的核心,‘心’前的音素由于响度逐渐增强,因而它的标记性语音特征的变化会引发音核元音高低强弱的演变,导致声调的产生;‘心’后的音素由于响度是渐次减弱的,它的变化或消失只会影响音核元音的长短或松紧,难以对高低强弱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与区别性声调的起源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个假设在提要中说得更加简捷明白:“音节结构以元音所充任的音核为核心,其前的音素响度渐次加强,标记性语音特征的消失或变化会使其发音的音量转化为超音段的声调,导致声调的起源;其后的音素响度渐次减弱,语音特征的消失或变化会改变韵母本身的结构,但不会对声调的起源产生直接影响。”联系下文,这个假设包含以下两个论点或原理:第一,响度变化是音量转化的前提。进一步说,只有增强型的响度模式音量才能转化,反之则不行。声母在增强型响度模式前面,音量可以转化,韵尾在减弱型响度模式后面,音

是共同继承还是共同创新,有一些可能根据其概念产生条件时间的早晚来判断,如景颇、缅、彝3个语支的“裤子”、“船”等关系词,显然是后期的共同创新,但有的难以分辨。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同源”的可信性,本文在确定同源词时,将分布于3 个语支以下的关系词除个别的(如“七”)以外都排除在外,而将分布于4 个以上语支的多数语言或主要语言的关系词都视作同源词(共同借自另一语源的除外),这样的词共有210个。

三 从藏缅语同源词与古文化遗存的对照看藏缅族群的史前文化

从210个藏缅语同源词中可选出与文化有关的词74个,其中5个语支同源的38个,4个语支同源的35个,3个语支同源的1 个(见附录:藏缅语族与史前文化有关的同源词词表),按照其所反映的文化内涵,可作如下分类:

3.1 反映经济形态的

3.1.1 饲养家畜——猪、狗、山羊、绵羊、牛、马、鸡

从这些同源词分布的普遍性并对照考古遗存来看,藏缅族群的先民在史前已经饲养这些家畜。马家窑和齐家文化遗址多处发现有猪、狗、羊、牛、鸡等残骸,有多处墓葬用羊头、羊下颚骨、猪下颚骨随葬,齐家文化还发现有占卜用的羊肩胛骨和猪肩胛骨(考古所,107—121、124页)。 马的遗骸只在齐家文化的永靖魏家出土过,而且中国北方大部分新石器时代遗址(包括半坡、龙山等文化)有关马的材料都很少,有的遗骸只鉴定到马属,不能断定是家马,可能马的驯养较晚。有一份敦煌古藏文写卷,内容是“马和牦牛的故事”,故事以拟人的手法反映了青藏高原部落之间的争斗,同时也以传说的形式反映野马变为家马的过程。(注:[英]F.W.托马斯著,李有义、王青山译《东北藏古代民间文学》,四川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7—34页。)其中提到这一变化发生时代的一个人物叫贤若米沃达(

-rabs myi-bo-dad),是苯教创始人。据有关资料推算,他诞生至今已有3855年(注:参看黄布凡《象雄历史地理考略》,《西北史地》1996年。)。这与齐家文化的年代很接近。另外,西藏中扎县的加林岩画(据推测为新石器时代作品,距今约三、四千年前)的题材也大多有马、犬、牦牛等动物(侯石柱,112页)。 大概马的驯养只有4000年左右的历史。

3.1.2 种植作物——粟/稻/米、 (注:斜线“/”表示其后是同族词。)小麦/青稞/大麦、豆/豌豆 不同藏缅语的“粟”与“稻”、“米”等构成同族词,其最早含义可能是“粟”,在一些语言里转义为“米”或“稻”。马家窑文化遗址中发现有炭化的粟粒及成穗的粟子,马厂类型文化遗址发现多数墓内都有装满粟的陶瓮(考古所, 109、114页)。西藏卡若遗址也有大量粟类谷物出土, 考古学家认为是由马家窑系统文化向南传播而来(石硕29页)。说明粟是当时居民的一种主要粮食,可能是藏缅族群最先栽培的作物。藏语so ba “大麦”(亦指末去壳的谷麦和带壳的青稞等),与羌语支语言的“青稞”、彝语支语言的“小麦”语音对应,这些植物都属禾本科,在不同语言里容易转义。这组同族词可能最初指小麦,小麦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栽培面积最大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甘肃民乐县六坝乡东灰山遗址曾出土炭化小麦籽粒,距今约有5000年(李裕,51页)。说明新石器时期黄河上游已种植小麦。西藏新石器文化遗址未见有小麦和大麦出土的报导,仅在山南地区的普努汤类型基地发现随葬品有青稞、荞麦等,但时间为吐蕃晚期(侯石柱,68页)。青藏高原的大麦和青稞等可能是由甘青地区传去的小麦植根于高原的变种。西藏流传着几种关于粮食(或青稞)种子来历的神话,有阿初王子盗来说,鸠乌带来说,海龙王赐给说,狗尾粘来说,情节虽然各不相同,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说粮食(或青稞)种子是外来的。李裕文中还说“在小麦西来的同时,还有中国的粟类和大豆西运”,这说明豆也是很早种植的作物。因此,粟、麦、豆等都应是原始藏缅语时期已种植的作物。

3.1.3 狩猎——鹿、獐、雁/鹤/鹅

马家窑和齐家文化遗址多处发现有鹿、狍等动物骨骼(考古所,107—108、120页)。 西藏卡若文化遗址发现有鹿、獐、羚、狍、狐等14种动物骨骼(石硕,31页)。同时在这些遗址中还发现有骨镞、石镞、石弹丸、石矛等狩猎工具和用于切割肉类的刮削器。西藏阿里地区的日土岩画也多处刻画有鹿、羚羊、鸟等野生动物。这些都说明了藏缅族群的先民在进入农耕为主的经济生活的同时还兼营狩猎。

3.1.4 工具与金属——斧、凿、锤、铜/刀、金、银 半山、 马厂文化遗址普遍发现刀、斧、凿等石器和刀、凿、镞、针、锥等骨器,有一种考古学上叫做“敲砸器”的石器大概就是“锤”的所指了。齐家文化则不但有石斧、石刀、石镰等,还有铜刀、铜斧、铜凿、铜锥、铜镜等,说明冶铜业已很发达了(考古所,107—108,110、114、 120、124等页)。藏语的gri“刀”与景颇、缅、彝3 个语支的多数语言的“铜”是同族词,这一词族的最早含义可能是“铜”,用铜制成刀后,使兼指“铜刀”。藏语后来发展了一系列关于铜的词:

“红铜”、rag“黄铜”、li“响铜”,原指“铜刀”的gri使用以专指“刀”了。在其它藏缅语里发展了表示“刀”的词,这个词便仍保持“铜”的意义。“金”在多数藏缅语中都同源。羌语支除嘉戎语和道孚语是借藏以外,有独特的创新形式,其声母可能是一个带有前擦音的鼻音,纳西语的

与之对应。有部分藏缅语的形容词“黄”与“金”同根,自“金”引申而来。“银”在多数藏缅语中也同源,但景颇语和彝语支多数语言形式不同,各与其形容词“白”同词根,由“白”引申而来。属于早期青铜文化体上说,语音简化确实是声调补偿的基本原因。笔者在《汉藏语言调值研究的价值和方法》(注:瞿霭堂《汉藏语言调值研究的价值和方法》, 《民族语文》1985年第6期。)一文中,除了上述语音制约因素,还提出了语境、系统、语法等其他制约声调发生和发展的因素。本文不再赘述。这些都是语言内部的因素。从语言外部因素来看,还有借用和影响等因素。借用指从别的语言或方言中直接吸收新的声调,无论藏缅、侗台和苗瑶语言的声调系统中都存在这种只使用于借词的声调。这种声调中有的还使用于少量本语词,我们常常在汉藏语言的声调描写中看到某个调主要使用于借词,就是这个原因。尽管这种声调在层次、类别和功能上与本语的声调有所不同,但确实是属于声调系统的一员,这种身分是不能改变的;影响是指声调发生和发展的一种激发因素,也应是声调产生的一种原因。佤语、(注:周植志《佤语细允话声调起源初探》,《民族语文》1988年第3期。 )回辉话(注:郑贻青《论回辉话声调的形成和发展》,《民族语文》1996年第3期。 )和羌语(注:刘光坤《论羌语声调的产生和发展》,《 民族语文》1998年第2期。)声调发生和发展的研究表明,这些语言声调的产生与这些语言与汉语的接触、语词的借用、这些语言的使用者都是双语制的情况密不可分。像回辉话的初始调类和属于孟高棉语的勐昂话原来出现在弱化音节上的低降变调,(注:刘岩《孟高棉语声调的发展》,《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 )显然都是在汉语借词的直接激发下才实现功能转换,促使声调的发生和发展的。由此可见,一个语言声调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多元的复杂因素,即声调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光靠语音“机制”的研究,远远不能解决声调发生和发展的问题。以藏语为例,康方言的语音与古代藏语相比,虽然发生了一定程度的简化,但依然保留了复辅音和浊音声母,与藏语声调产生的语音结构机制明显不合;再如属于康方言的玉树杂多话,既有浊声母又有带塞音和鼻音两种前置辅音的复辅音声母,与近在咫尺的青海藏语半农半牧区土语,在语音结构上十分相似,而前者有两个声调,后者则没有声调。这些现象单纯使用语音结构的原理很难说清楚,遑论什么“1”的音节结构模式理论了。 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声调的影响也包括一种扩散现象,声调的扩散有一定的语音条件,却并不完全以语音结构条件为基础或前提。如果这样的结论可以成立,解决侗台、苗瑶语言声调的起源问题,就出现了一线曙光,白保罗和一些西方学者的壮侗、苗瑶语言声调起源的“借用说”则可以休矣。参考佤语、回辉话、其他有声调的孟高棉语和羌语声调的发生和发展过程,特别是藏语卫藏方言和康方言声调的发生、发展过程,再根据声调影响和扩散的原理来解释壮侗、苗瑶语言声调与汉语在系统和发展上的相似性,就顺理成章了。否则,今天壮侗、苗瑶语言的语音系统要比汉语复杂得多,而在古代声调发生时期的语音系统肯定比今天还要复杂,这种声调发生的情况要用语音条件来解释,恐怕就很难令人信服了。

无论是语音结构的必要条件,还是充分条件,都只是声调得以产生的物质条件,严格来说,还不是真正的原因。语音的基本属性是社会性,即功能性。声调得以成为一个“音位”,即功能单位,是功能的转换,而不是单纯的语音特征转换。语音特征的转换早于功能的转换,开始只是一种自然的转换,只有在功能转换的时候,这种自然转换的语音特征才能凸现出来。自然转换受功能转换的控制,随功能转换而固定。因此,我们与徐文标记性特征“转化”的传输观念是完全不同的。还以清浊转化为例,我们认为:清音声母和浊音声母的不同“紧张度”是分别自然地早就传输到核心元音上的,这就是所谓的“清高浊低”现象,由于传输客体的语音特征没有消失或变化,这种现象具有不稳定性,发生中的声调常常高低自由变读,就是这个原因。传输客体语音特征的消失或变化需要一个过程,一种渐进变化和扩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声调逐渐固定,与传输客体处于共生并存的状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共生态声调,是除了借调以外一般声调发生、发展的必经之途,藏缅语言中就存在大量这种共生态的声调现象。在共生状态下,既包括了语音的变化,也包括了功能的变化,但功能的变化只体现在感知的水平上,或者说是一种感知的转移。一旦传输客体的语音特性消失或变化过程完成,功能的转换也告完成,原来由传输客体语音特征承载的功能完全转移到主体接受的语音特征上。我们把功能与感知联系起来,是因为在共生状态下,功能要由感知来判断。拉萨话声调与元音长短共生,我们认为是声调,徐文认为“不宜看成不同的声调”。我们使用感知辨折法作过听辨检验,即声调准确,元音不分长短,受试者不影响理解,而如果元音分长短而声调不准,受试者就“不知所云”了。同样的情况,还可以参见巴塘籍藏族作者格桑居冕《藏语巴塘话的语音分析》一文中对于声调与长短元音语感的说明。(注:格桑居冕《藏语巴塘话的语音分析》,《民族语文》1985年第2期。)对共生现象, 徐文不过是纯结构的观点,具有很大的任意性和片面性。

四 声调发生和发展的研究方法

任何一个语音都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具有历史的属性,它的发生、发展和消亡都在时间中实现。因此,从时间的横轴上可以研究它的自身及其与其它语音的关系,在纵轴上可以研究它的历史发展变化。声调是一种历史现象,声调的起源更是一个历史问题,因此,声调发生、发展的研究除了主要使用历史的方法,或者历史比较的方法以外,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替代的更好方法。徐文一再强调“声调是单音节语的一种普遍类型特征,与发生学没有关系,不能用来进行不同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这一性质决定了声调起源研究必须从音节结构的原理中去寻找它的成因。”这个论断有两点使人难以理解:第一,这个论断中,原因和结果没有完整的逻辑关系。原因是“不能用(声调)来进行不同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结果是“必须从音节结构的原理中去寻找它(声调)的成因”。徐文研究的“成因”包括两方面:一是什么位置上的什么音素的语音特征可以“转化”;第二,这种语音特征在什么条件下如何“转化”。假设汉藏语言的声调是原始现象,可以进行不同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也至多能为解决第一个问题提供线索,与第二个问题没有关系。结论只能是:即使使用了历史比较方法,为了研究声调的成因,第二个问题同样需要研究,因为历史比较方法与第二个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第二,在能不能使用历史比较方法和要不要使用历史比较方法上,我们几乎与徐文的观点完全对立。这涉及到历史语言学或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本概念。19世纪建立的历史语言学,经过近百年的实践,得到丰富发展,研究的理论、范围、对象、方法日益完善。历史语言学研究语言的历史关系,包括三个主要内容:语言的原始状态、语言的历史分类和语言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三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语言历史比较研究的标准流程是: (1)根据方言材料、文献资料(有的话)或其他相关资料,通过比较研究,构拟个体语言的原始状态,即所谓的母语或祖语;(2)通过个体语言母语的比较,构拟语支共同语;在语支共同语的基础上构拟语族共同语,再根据语族共同语构拟语系共同语,即整个语系的母语或祖语;(3)在逐级构拟共同语的过程中, 按相似性或不同的差异程度将有关语言进行分类,即所谓的语言谱系分类;(4 )在各级共同语内部和相互比较的基础上,探索各级的声母是个双唇塞音,韵母是带有舌根塞音韵尾的开元音,但声母是送气清塞音还是浊塞音,韵尾是清塞音还是浊塞音,有待于各语支分别构拟出原始母语的语音系统后再进行比较构拟为妥。

说个体语言,个体语言声调起源的研究是声调历史研究的基础,它们的声调起源研究也只能使用我们上述的历史比较方法。作为徐文汉语声调“复辅音说”基本前提的“复辅音”声母,就是历史比较的构拟成果。可见,无论徐文将历史比较方法定位在什么历史层次的声调起源研究,不能使用历史比较方法之类的命题是很难令人理解的。即使按照徐文的逻辑出发,徐文研究的也是普遍意义上的声调起源,而不是专指语系层次上的声调起源,具有相同来源的不同语族、语支或个体语言的声调起源研究,算不算声调起源的研究呢?可见,徐文的“都是独立形成的”云云,是片面的,至少是专指的,以专指的前提去得出普遍的结论就难以令人信服。

徐文另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假设是“韵母对声调起源无影响说”。我们在上文已经从音理上论证了声母音素和韵母音素如韵尾、长短松紧的特征转移都是通过核心元音实现的,从这一点来说,它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和间接的。换句话说,声母辅音或韵尾或长短松紧都可能成为声调发生、发展的因素。再以事实来检验,还以徐文所举的入声为例。汉语的入声大多与塞音韵尾处于共生状态。徐文认为藏语拉萨话声调与元音长短的共生应该选择长短,而入声却选择声调,这本身就有很大的任意性。先从共生出发,即不认为与塞音韵尾共生的入声是一个独立的调类,在汉语入声的塞音韵尾脱落而成为独立调类时,显然是塞音韵尾特征的转移,并且影响了汉语的声调系统;再从徐文共生的入声是独立的调类出发,即塞音韵尾的脱落对声调不产生影响,再结合徐文声调起源“复辅音说”,必然的结论是:入声也是由某种复辅音前置辅音的语音特征转移而形成的。那么徐文理应回答那种以音响原则控制的语音特征在转移时,为什么要选择塞音韵尾作为共生的条件呢?再以藏语日喀则话为例,日喀则话塞音韵尾脱落后,使高调分化出一个新的51调,低调分化出一个131调,藏语是有藏文为证的, 不能像汉语那样由徐文任意假设什么复辅音,让它们的特征转移到核心元音上,换句话说,日喀则话中找不到与声调共变的复辅音条件,那又怎么解释呢?既构拟不出复辅音与声调的共变关系,又不许使用韵尾的共生现象来说明。这种“两难”情况同样出现在彝缅语言、景颇语支语言、孟高棉语言等由韵尾影响核心元音的松紧或长短,再由松紧或长短影响声调产生的语言中,让它们个个都去寻找根据什么音响原则控制的声母辅音特征,这不成了无中生有了么?就以徐文的汉语声调“复辅音起源说”而论,徐文既没有具体论述汉语的复辅音声母,更没有论证哪一种复辅音的特征转化成为哪一种声调,只是从一个不可靠的前提得出一个虚空假设,比之汉语声调的各种韵尾说,无论从理论和实践来看,高下自见。可见,徐文所提出的“指导原则”很难“指导”汉藏语言的声调起源研究。

我们的结论是:汉藏语言的声调发生、发展是多元的,但不都是独立形成的,也有大量同源的声调系统,如壮侗语族语言、苗瑶语族语言、彝缅语支语言(注:李永燧《彝缅语声调比较研究》,《民族语文》1992年第6期。)等,这些同源的声调系统的起源, 以及任何一个个体声调系统的起源都只能使用历史比较方法来研究,从这一点来说,汉藏语言的有声调语言的声调发生、发展研究也只能使用历史比较方法来解决。汉藏语言声调发生、发展的“机制”又是多因素的,从音节结构来说,声母、韵尾乃至长短松紧语音特征的转移,对声调发生、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此外,还有诸如系统、语境、语法、借用、影响等众多因素。在声调起源研究上,忽视功能的声母特征转化的简单化假设,既不符合语音学的原理,又脱离汉藏语言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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