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芳与中美华侨谈判(1897/1902)_伍廷芳论文

吴廷芳与中美华侨谈判(1897/1902)_伍廷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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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是清末民初中国的著名外交家,他两次以驻美公使的身份出使美国(1897-1902年和1908-1909年)。伍廷芳出任驻美公使期间,美国的排华风潮正逐步升级,排华法案一再颁布,在美的华人处于前所未有的困境。伍廷芳为了保护华工,就侨务问题与美国政府展开了坚决而又有理有据的斗争和交涉。本文拟就伍廷芳第一次出任驻美公使期间办侨务的准则,以及中美侨务交涉略陈管见,以为进一步研究铺石。

美国国会从1882年通过第一个排华法案起,实施排华政策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上半期。在排华法令下,华人进入美国受到种种的限制;在美华人受到歧视和虐待,甚至连人身的安全也受到威胁;排华的立法越来越苛刻。排华给华侨造成严重的损失,数以百计的华人被暴徒蓄意屠戮,流离失所的华人境况凄惨。

伍廷芳是在美国排华高潮时出任驻美公使的。从上任伊始,伍廷芳就意识到,要维护中国与各国间平等地位,首先要保护侨民不被外洋歧视和凌辱,以维护国家的尊严。他在《致总理衙门函》中说:“华工在美,为数实属不少,若无海外托足之地,则谋生愈难,不能不全力与争,期于商民有益”。[①]

在美华人所遭到的歧视和凌辱,促使伍廷芳首先在反对虐待华人,争回华人应得的权利方面与美国政府进行了不懈的交涉。他多次照会和谒见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慷慨陈词,正言驳论”。伍任公使期间,办理侨务交涉的案件不计其数,每一案都亲力亲为,“无不抗辞力辨,笔舌并争,其间因驳论而挽回者,殊不乏人。其因口供不符,原船拨回者,亦所恒有”。[②]

1897年,新泽西州甘甸埠的华人遭受凌辱,华人被扰被殴,而地方官员却纵容匪徒。伍廷芳得知消息后,于7月7日照会美国外交部,指出“地方官有意纵匪,殃害华民,殊于条约之旨有悖,即于贵国律例亦不相符”。他敦促美国政府对华人“设法保护,俾侨寓贵国各埠华民一律得安生业”。[③]不久,该案得到解决。

在排华的风潮下,不仅华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连中国驻美公使馆的官员也受到人身的攻击。1897年,中国官员出使英国贺英皇即位六旬庆典,路经纽约转赴华盛顿。在纽约,中国官员乘坐的马车遭非礼,“有无知妇孺,胆敢随车奔走,放声狂呼,甚至有手持泥石杂物向车抛掷,沿途并无巡捕禁阻”。9月1日,伍廷芳照会美国外交部,重申纽约是美国的第一都会,竟出现如此不礼貌的行为,“贻笑各邦”。他敦促纽约当局,“晓谕人民不得在街骚扰华民,致启争端,是为至要”。[④]

1901年2月20日,蒙大拿州的巴特和司佛堡两市的华人代表写信给伍廷芳,诉说他们所受到的迫害,请求伍廷芳与美国政府交涉,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伍廷芳于1901年7月6日照会美国国务院,指出:该两市的“中国人民是和平和服从法律的,听从所有有关他们注册的法律,并参预合法的商业如商人、餐厅管理、农人及园丁、洗衣工人、厨师、仆人和工人”。他们遭到当地某些暴徒的排斥,却得不到当地警察局的保护。在列举当地排华的一系列罪行后,伍廷芳要求“唯一可以对我被伤害的国民的补偿是依赖美国政府将条约订妥善一些”,并请求“作出行动足以赔偿蒙他拿州司佛堡郡的中国人民,作为他们所受的金钱上的损失和伤害,并从此保证他们享有和平和服从法律的居民的权利”。[⑤]

1901年,伍廷芳拜会美国总统,申论不应续立苛例,禁限华工。为了使美国政府进一步了解华人受虐的情况,他在致海约翰的照会中,列举一些典型的侨案加以说明。在这些事件中包括持有护照、手续齐备的赴美的中国学生、正当的商人以及中国的官员等,他们都被“莫须有”的理由拒绝入境,有些还死于监守中。

所有这些事件足以说明,美国禁例苛虐,累及例准来美华人。伍廷芳在照会中气愤地写道:“此项华人来美非藉工艺糊口,有碍美工。只因两国立约通商,是以照约来往。其人或是官员,或为学生,或因商务,皆是上等体面之人,讵意一至美境或被拘留或受侮辱。虽间有华工意欲冒骗入境,稽查不得不严。然于例准来美之人不应过于狐疑苛待,遂致无辜者加以犯法之名,递解回国,甚至死于监守。以素号文明之国,而有此损碍声名之事,窃为贵国不取”。[⑥]伍廷芳到处奔波处理无数侨案,虽然有一些获得解决,但总的收效甚微。

1898年,美国兼并了夏威夷,随即又把排华法扩展到夏威夷,禁止华人移民到夏威夷群岛,同时也禁止华人从夏威夷群岛进入美国本土。这一问题成为当时中美侨务交涉的重点。12月12日,伍廷芳照会海约翰国务卿,指出美国的排华立法扩展到夏威夷,是对生活在夏威夷华人的极大不公平。夏威夷的门对其他国家开放,却对中国人关闭,这绝不可能是“开明的和民主精神的美国国会的原意”。他希望美国政府能收回这一立法,使已取得公民权的中国人能享有应得的权益,中国人和其他亚洲人同样获准进入夏威夷群岛。[⑦]1899年2月18日,伍廷芳在给美国政府的照会中又说:“我获知约有二百名中国人持有夏威夷政府发的许可证,使其可以返回群岛”。他希望“美国政府至少在道德上应承认昔日夏威夷政权所发的特许令”。他一再重申:中国人进入美国境内应与任何国籍的人“视作同等”。[⑧]

2月24日,海约翰照会伍廷芳,答应把伍的照会转交给国会参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3月1日,该委员会主席希特(Hill)答复伍氏,说排华法案尚未经国会通过。但是,十天后(3月11日),海约翰正式通知伍廷芳,排华法案延伸至夏威夷群岛。美国政府决定“有效地实行‘除了现在或以后由美国准许外,中国人将不再准许进入夏威夷群岛’,是专指那些真正的额外移民,即是那些在归并后首次来群岛的中国人,并不是指那些合法的中国居民”。[⑨]这一决定宣告中国人可以自由移民到夏威夷群岛的时代结束了,也说明了伍廷芳一直呼吁美国政府应即撤销在夏威夷群岛的排华条例的努力付之东流。

伍廷芳再次照会海约翰,请求美国总统组织一个委员会,调查排华法律和条例对中美双方的影响。他希望调查的结果能促使美国政府放宽禁例,使中国人如同其他亚洲人一样,可以在夏威夷居留。然而,美国政府始终没有采纳伍廷芳的建议。

1892年的排华法到1902年即将期满。在美华人纷纷要求清政府外务部,抓紧机会防止新排华法的制定。伍廷芳也向清廷外务部汇报了情况,提出在这关键时刻,“不能不全力与争”。

1901年12月10日,伍廷芳向美国政府提交一份严正的抗议,试图阻止重新制定排华法。抗议的中心论点是排华法并未达到它起初的目的,也并不符合美国的利益。伍廷芳批驳了在美国流行的排华四大理由。其一,“华人的工资比美国工人低,因而引起工资下降”,伍廷芳以确实的数字加以批驳,他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排华法案实施前的1870年比排华法实施16年的1898年的工资还要高。华工并不像一般认为的那样与美国劳工竞争,而只是补充了美国的劳动力,对它是有利的。其二,“如不禁止中国移民,四亿华人将会占领美国”。伍廷芳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美国只不过吸引了很少一部分中国人口,而这些中国移民只集中在广东等沿海省份,大多数华人对移民美国并不感兴趣。其三,“华人移民无意加入美籍”。伍廷芳认为这是无稽之谈,阻碍华人入籍的是美国法律而不是华人的态度。其四,“华人生活水平低,对社会购买力几乎无所贡献”。伍论证说,华人有俭朴的习惯,但随着环境的改变,华人就会把更多的收入花在购买上,而事实上,寓美华人的生活水平并不像众所认为的那么低。[⑩]伍廷芳指出,中国移民有伟大的潜力可为美国作出贡献,但是排华法却阻止了这种潜力的发挥。排华法给美国利益造成的最严重的危害是破坏了中美贸易关系。最后,伍廷芳强调中国强烈反对重新制定排华法。在这份58页的文件中,既反映了中国的立场,也反映了伍廷芳为旅美华侨利益奋争的决心。然而,美国政府却没有因此而改变态度。

在美国国会讨论重新制定排华法的关键时刻,为了迫使美国让步,伍廷芳向清廷建议以“抵制”之策作为中美交涉的手段。1902年2月,伍廷芳致清廷外务部电指出:“美议院续议苛例,廷已再三驳诘,相持甚力,如得堂宪向康使声明,此事政府甚为注意。如例太苛,我国商人必请设法抵制。……议绅等闻我政府关心侨民,恐彼此互设禁例,有碍商务。则廷更易措词。”[(11)]3月,伍廷芳又致电盛宣怀:“请公明告美领事西访事,谓华侨电禀尊处,如美例太苛,请设法禁美人来华,以为抵制等语。议院闻之,当有忌惮,廷亦易于措手。”[(12)]伍廷芳当时的心境是,“目睹华人受其苛待,不为争论,实有所不忍也”。他明知美国政府的决策难以推翻,就以“抵制”之法作为筹码,以提高斗争的胜数。为此,他极力说服朝廷接受抵制之说。他说:“此抵制之例不论大小强弱,本可通行,毅然行之,大国强国亦无可奈何,必不致有失和用兵之事。”[(13)]

尽管伍廷芳不遗余力地力争废除排华法,美国国会还是在1902年4月通过了“限禁华人来美新例”。伍廷芳于4月29日通过海约翰再次向总统呼吁,望总统“深明大义”,将条约“再为酌裁”。他一再强调,中国政府反对这一法案,因为它“不特有违公法,且非优待友邦之道”。[(14)]但是,美国总统已在伍廷芳的抗议照会前签署了这一法案,新的排华法律正式确立。[(14)]

通过各种外交渠道保护在美侨胞的利益,是伍廷芳办外交的鲜明特点。驻美期间,他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就保护华侨问题与美国政府进行过长期交涉。但是,伍廷芳也明白,美国的排华势力实在太大了,它足以影响美国政府的立法,光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交涉远远不够。伍廷芳决定开辟多种渠道,以各种方式方法扩大影响,争取美国各阶层人士的支持。

与他以前的公使相比,伍廷芳更善于利用舆论。他不放过一切可以宣传的机会,让美国人民了解在美华人的不幸,了解美国政府对华政策的不公正。1899年,伍廷芳在一次题为《中国和西方的关系》的演讲中,介绍了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的文明,强调指出,“一个文明国家应尊重别国的权利”。他希望世界各国人民都遵循共同的原则:“对所有人都持公平和正直的态度,特别是对待弱的和不能自主的人,也不容许他们各自的政府对之有压迫的暴虐的举动”。[(15)]伍廷芳希望美国政府不要在排华的道路上走得更远。1900年初,美国费城宾夕伐尼亚大学纪念华盛顿生辰,邀请伍廷芳到校演说,伍演说的题目是《论美国与东方交往事宜》。他强调美国与中国的交往,应该如华盛顿所说:“守诚信以待各国,酿和平以处众人。”这个“诚信和平”,即中国人所说的“仁义”。演讲到最后,伍廷芳十分感叹地说:“星旗招展,不仅以自由之帜,且以为仁义之准,吾将试目俟之。”[(16)]同年11月20日,伍廷芳又在美国政治与社会科学学会进行演说,题为《外国人在中国不受欢迎的原因》。该演说的中心点是,中国与西方国家交往的历史一直存在误解,双方都犯过错误。因此,要创造和谐,增进友谊,双方必须少一些不和,多一些真诚和友谊。[(17)]

伍廷芳也透过大众传媒的渠道,介绍中国的历史和现状,以改变美国人对中国的态度。1900年7月,伍廷芳透过《北美评论》发表了《中美互惠互利》一文,[(18)]介绍了中美两国贸易的状况,指出:排斥华人法案几乎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他希望美国要以“公正原则”对待中国,这样才会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的友好情感。8月17日,伍廷芳发表《呼吁公正对待》一文,[(19)]针对外国报刊对中国充满危言耸听的报道,他引用了中国的古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加以反驳。他希望外国人与中国人打交道时,要“克制忍耐”,不要火上加油,如果能这样,中国人是会感激他们的。“中国只希望得到别国公平和公正的对待”。同年,伍氏又在《独立》杂志发表《中国与美国》一文,[(20)]指出美国排华法案已从对华工的限制扩展到限制中国其他阶层,这是中美关系的大倒退。面对这种情况,伍廷芳集中争取美国两类人的支持:一类是同情华人者,包括宗教领袖和知识界的自由主义者;另一类是在华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者,包括制造商、谷物生产者和投资者。[(21)]

经过多方的努力,美国一些舆论开始站在中国一边伸张正义,一些宗教界的领袖也成了伍的支持者。传教士内森·R·约翰逊牧师于1901年5月24日写信给麦金莱总统,指责美国政府违反了美国与中国签订的条约。就在这一年,他在各州的公理会的教友中组织请愿,试图迫使政府修正歧视华人的法律。

在华的美国传教士、商人和外交官也在不同程度上支持伍廷芳。卫三畏早在1868年就向公使馆报告:“如果美国人在中国受到一点点华人自1855年以来在美国所受的冤屈,肯定会因此而引起一场战争”。[(22)]在19世纪晚期的高级外交官中,只有田贝接近于站在排华和义的立场,但即使是他也担心,虐待华人移民会对美国在华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

伍廷芳反对排华法的斗争,也得到“美国亚洲协会”的支持。该协会成立于1898年1月,旨在促进公众对中国的兴趣。1902年1月28日,美国亚洲协会执行委员会决定提出特别基金来影响舆论,促进中美两国的贸易。[(23)该协会的副主席、伍廷芳的好友约翰·福尔特在华盛顿建立总部,对一些政治家进行游说,要求缓和排华问题,强调美国和中国贸易的重要性。福尔特还组织了一群商人,参加1902年初美国会参众两院举行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他们抨击卡恩的排华法案。

伍廷芳办外交的成功之处为人们所肯定。中国与美国就华工移民问题的交涉,从伍廷芳开始有了转机。自首任驻美公使陈兰彬就任以来,美国国务院对中国公使的交涉往往置之不理。这种情况,一直至伍廷芳时期才有所转变。美国学者林立芝(Colid,M.R.ge)说:“伍廷芳公使的卓越人格加速了一个新的反排斥运动。中国有些有学问有价值的代表在华盛顿,但是从没有一个能够以他自己的理由硬碰西方的外交官和用他自己的武器打击他们。从英国不寻常的文化增加了外交经验,人格与智慧的吸引,和有逻辑的头脑。罗斯福总统、海约翰国务卿首次答应伍廷芳公使一一讨论,为了相互和国际的利益,而不是局部的和阶级激动”。[(24)]也有学者认为,伍廷芳在华盛顿的外交成就是值得骄傲的。他在公使任内对美国国务院的交涉已争取到平等的地位,这对于一个独立国家的尊严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以前历任同僚所未能做到的。[(25)]

美国的舆论也高度评价了伍廷芳在美的外交活动。美国《世事》杂志载文称伍廷芳是一位受爱戴的人,他有一群信任他的朋友,“他对他的国家贡献了无可估计的利益”。[(26)]《展望》杂志记者说:“他在美国的荣誉,是因他出任中国驻美公使的才干、机智、友善及诚实所赢得”。[(27)]

胡适对伍廷芳曾作过这样的评论:“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时,全靠他的古怪行为和古怪议论,压倒了西洋人的气焰,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个弱国的代表受到许多外人的敬重。他的见解是浅薄的,他对东西文化的见解,尤其是很浅薄的。然而西洋人被他那‘老气横秋’的大模样震服了,竟有人尊他为中国式的学者的代表人物”。[(28)]胡适并不很恭维伍廷芳,但倒是说出了一个事实:这位外交官震服了西洋人的气焰。比伍廷芳小24岁的孙中山对伍氏也给予很高的评价。孙中山说:“国人得为外国律师者,公为第一人。香港侨民得为议员,以公为嚆矢,任法官者,公一人而已”。孙中山称赞伍廷芳“出使美、日、秘三国,保护华侨,力争国体。庚子义和团事起,周旋坛玷间,多所补救,尤翕然为世所称”。[(29)]

伍廷芳一生从事荐西学、筑铁路、办外交、改法制等实际活动。在任驻美公使期间,他坚定不移地维护侨胞的利益,对列强以势凌弱、违背公法的行径给予有力的抨击。然而,美国政府只把伍廷芳的一切努力,作为听惯了的外交辞令,不以为然。正如《新中国日报》总撰述陈仪侃在《拟抵制禁例策》一文中所指出:“前任公使伍廷芳固绝妙口才,熟悉外交,争之甚力,与金山府尹某氏,几至动武,而卒亦无效”。[(30)]尽管伍廷芳办外交收效甚微,但他竭尽全力,尽忠职守,可以说无愧于国人。

注释:

①②③④⑥(11)(12)(13)(14)(15)(16)(17)(19)(20)《伍廷芳集》中华书局,1993年版,上册,第150-151、150、34、38、156、163-164、164、166、175-176、72-73、126-134、100-110、93-99、122-126页。

⑤《美国外交文件》(Foreign Real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01年,第100-103页。

⑦⑧⑨(25)张云樵:《伍廷芳与清末政治改革》台北,1987年版,第564、569、570-571、28页。

⑩(21)颜清湟:《出国华工与清朝官员明清时期中国对海外华人的保护(1851-1911年)》,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325-327、323页。

(18)载《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1900年7月号。

(22)韩德:《一种特殊关系的形成1914年前的美国与中国》中译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42页。

(23)麦基:《排华与门户开放政策,1900-1906年》(Delber L.Mckee,chinese Exclusion Versus the Open Door Policy,1900-1906)底特律,1977年版,第50页。

(24)柯立芝:《中国移民》(M.R.Coolidge,Chinese Immigration)台北,1968年版,第241页。

(26)《世事》(World's Work),1900年12月1日。

(27)《展望》(The Outlook),1922年7月5日。

(28)胡适:《胡适文存》,上海1928年版,第2集,卷3,第176页。

(29)孙中山:《伍廷芳墓表》,《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卷,第575-578页。

(30)阿英编:《反美华工禁约文学集》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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