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失业治理现状及其启示_失业率论文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失业治理现状及其启示_失业率论文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失业治理情况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达国家论文,启示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进入9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处于经济衰退和低速增长状态。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这些国家的劳动力市场的吸纳能力大为减弱,失业率逐年攀升。当失业率为4%—5%时,一般被看作是充分就业容许的正常比率,但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的失业率达到了两位数的高记录。1994年,欧洲有12国平均失业率达到12.1%。

\年份

1994

1996 1997(上半年)

德 国10.0% 12.0% 12.2%

法 国12.3% 12.7% 12.8%

英 国 9.6%

8.7%

7.8%

西班牙24.5% 22.7%

意大利11.7% 11.5% 12.4%(1~3月)

芬 兰18.5% 17.50% 14.0%

加拿大11.2%

9.7%

9.3%

美 国 6.3%

5.8%

5.3%

日 本 2.7%

3.5%

3.3%

这些国家中,日本和美国失业率较低,但就业形势仍很严峻。如何在经济发展中保持持续的低通货膨胀率和低失业率,还需要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措施。

在欧洲以法国、西班牙和芬兰的失业率为最高。1996年底法国共有失业人数达320万,而18至25岁的青年失业者有62万, 相当于全国平均失业率的两倍。而芬兰在1991~1993年期间,国民经济增长下降近10%,失业率从1990年的3.4%猛增到1994年的18.5%。 许多青年人没有工作成为国家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令全社会忧虑的问题。因此各国政府对就业问题非常重视,下决心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促进就业作为政府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优先目标,以期达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从宏观方面看,失业率上升主要是由经济衰退引起的,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如法国、英国、德国、 日本等的经济增长在低谷中徘徊, 1991~1994年,这些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率很低:

\国家 法国 英国 意大利 西班牙 日本 德国 美国

1986~1990 3.2% 3.3%

3.0%4.5%

4.4% 3.4% 2.8%

1991~1994 0.8% 0.5%

0.8%0.8%

1.1% 3.5% 2.1%

1996年 1.3% 2.2%

1.1%

3.3% 1.3% 2.9%

1996年欧盟的平均经济增长率仅为1.5%~1.6%,由于经济增长滞缓影响到就业的增加,目前欧盟的平均失业率已高达11%,今年仍将维持这一水平。为了达到“马约”规定的实现欧洲单一货币的经济趋同标准,多数成员国纷纷调整财政预算:减少公共开支,压缩预算,削减赤字,这些紧缩性财政政策对欧盟的经济结构调整和长期经济增长有利,但对近期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产生抑制作用,不利于缓解日趋严重的失业问题。

高福利是建立在高税收基础上的,如1994年芬兰税收率高达72.4%,在西方国家名列前茅,其中工薪者所得税为42.6%,企业主为工薪者支付的社会福利费用和失业保障金等间接赋税为21.8%,消费税为8 %。在经济萧条时期,因企业税收过重,加上生产不景气,大批中小企业被迫裁员甚至破产,导致失业增加。欧盟许多成员国的社会福利负担过重,公共开支剧增,使目前的财政预算状况不堪重负。

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认为西方工业化国家失业居高不下有三个主要原因:

——1973年以来经济增长低迷;

——针对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和工资膨胀的出现所作的工资调整力度不够;

——越来越多的长期失业者被排斥在劳工世界之外。

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认为西方工业化国家实现充分就业的三个主要先决条件是:

——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并实行以促进生产率为目的的扩张性政策和措施,如降低利率等。

——实行各种反通货膨胀措施,包括加强工资体制程序的协调以及完善社会契约。

——完善各种劳动力市场政策,包括失业津贴制度和津贴转移计划改革、低工资就业补贴和工资税减免,以鼓励雇用长期失业者,加强对劳动力市场最不利群体的培训。

为此,西方有关国家政府为实现促进就业目标,正在着手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从财政货币、税收、产业、社会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来促进生产和增加就业。

一、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经济政策

1.改革财政货币政策,促进就业。

各国政府通过增拨财政预算,降低企业税费,提供优惠贷款等政策,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每年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费用用于劳动力市场项目的支出,如西班牙政府针对本国超过20%的高失业率,安排用于劳动力市场各项目的支出总额占其GDP的3.2%,法国为2.9%, 德国为2.32%,英国为2.14%(这是1986—88年平均值),而法国政府在1995年安排的就业经费达600亿法郎, 加拿大联邦政府为解决青年就业难问题,1996年财政预算中拨出专款3.15亿加元(实际只用6000万元),今年为实施青年就业计划继续使用此余款。

2.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税率,鼓励企业开辟新的劳动岗位。

德国劳动力成本过高,企业除发放职工工资外,还要承担职工半数以上的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附加工资,1960年附加工资成本占毛工资的22.4%,1997年增加到42%。这使大部分企业负担日益加重,只好裁减职工。因此要使附加工资降低,必须把福利支出中与保险无关的支出从附加工资中扣除,由政府专门拨款。减轻企业为普通工人提供再就业的税收,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使它们开拓更多的就业岗位。如芬兰政府对中小企业采取扶持政策,提供优惠低息贷款,或利用地方政府拨款向新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帮助企业进行产品研制和开发,及时向企业提供国内外先进技术以及市场情况的信息服务等。而法国政府通过减免社会保险费用的方式给企业以优惠政策,把创造就业机会同减免企业交纳社会保险金联系起来,从而降低了劳动力成本,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增加了就业机会。

3.改革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新兴工业。

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通过科技政策促进就业,加速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扩大技术转让,从而为提供就业岗位创造条件。芬兰政府把重点放在有发展前途的高技术领域,例如电子、通讯、环保、能源、医疗保健技术和新材料等,加大国家对这些引进工业的投入,逐步形成从产品开发、生产、科研、市场销售到信息服务一条龙。随着这些工业的发展,相关的服务业也得到发展,从而使部分失业人员能找到新的工作岗位。

4.通过地域开发、职业开发,增加就业机会。

在大中城市就业不充分的情况下,一些国家政府积极开发经济落后地区,从保持生态环境入手,增添新的职业领域。如德国在环保、社会慈善事业、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业等社会服务方面,为失业者开辟再就业机会。英国从1981年开始实施“地域就业事业”,要求地方政府为长期失业者提供垦荒、环境美化等临时性工作。大多数西方国家正开发公共部门、公益部门吸收就业的潜能,在开发社区服务上下功夫。

5.以扩大出口、吸引外资及劳务输出等来促进本国就业。

扩大出口、吸引外资,举办多国合资企业,以增加本国的就业岗位,在进口外国商品时防止对本国就业岗位的冲击,必须保持国际贸易政策同就业政策的协调关系。法国、德国、芬兰等国通过同外国公司签订合同,或通过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向有关国家进行联系和推荐,帮助失业人员在国外就业。对于年龄在18至30岁、外语水平好的求职者,帮助他们在国外找到新工作。

6.建立协商机制,劳资政三方共同研究解决就业问题。

各国政府都重视有效地发挥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作用,三方对促进就业而采取的联合行动非常重要。如日本自70年代以来实行了“产业劳动恳谈会”制度,由工会、企业组织最高领导和劳动大臣参加,这对协调劳动关系,修正就业政策,促进就业起了积极作用。如德国设有经济咨询委员会,定期听取雇主组织和工会对于经济政策和就业问题的意见。

二、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1.挖掘企业潜力,鼓励企业扩大雇用。

许多国家为刺激企业扩大雇用,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对雇用长期失业者的企业提供资助,或减免企业为其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取消禁止企业雇用非正规雇员的规定等。英国政府规定:企业每雇用一名长期失业者,最初26周每周可补助60英镑,其后26周可补助30英镑,这项措施在1995年创造5000个就业岗位。法国鼓励企业开设分支机构,增加就业岗位,并资助15万法郎。日本建立了“雇用开发资助金”、“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环境特别奖金”等制度,鼓励企业扩大雇用。

2.开发经济落后地区,扩大就业面。

芬兰政府增加对地方政府的拨款,对农村、偏远和人口稀少地区重点加强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工业、旅游业、绿色农业和服务业,扩大这些地区的就业。法国政府正在开展一项“城市——郊区马歇尔计划”,通过财政支持,改造全国1300个贫困街区,以扩大就业机会。

3.发挥失业劳动者个人潜能,鼓励其自我就业。

美国一些州实施再就业奖金制度:对找到了全日制工作的失业者、失业后12个月内在州指定的时期再就业者、再就业后持续工作四个月以上者,发放一次性奖金,数额大体为500~1500美元。 这项措施使失业者整体平均失业期缩短0.5~1周。美国劳工部从1995年开始援助自营就业制度,对那些想自营就业的失业者发放相应期间的生活保障津贴,有的还发放一笔自营启动金。欧洲多数国家通过制度保护、税收及资金借贷方面的优惠,鼓励失业人员自我就业,开办实体。如在德国,凡从事小本生意的失业者,可免交各种保险和税收,收益全部归个人。

4.支持萎缩企业、产业重组转产,开拓其他生产性、经营性就业渠道。

美国政府帮助原军事基地利用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开发和改造,使之成为工业、民用交通港或教育培训中心,变成营利性企业,安置了大量军工富余人员。法国劳工部推出“安置性企业”,一般规模很小,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建筑、民用和农业工程、绿地和游乐场所整治与维修服务、卫生清扫等。

5.分享就业机会。

这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为解决失业问题而普遍采取的措施,如缩短工时,非全日制工作,提前退休及提倡非正规就业(小时工、临时工、季节工、自由职业、自营就业等),以增加就业岗位。

三、设立专门机构解决再就业问题

1.对由劳工部负责监护的就业服务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

它的工作内容包括: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指导服务、职业培训等。法国在1967年成立了“全国就业管理局”,是最大的职业介绍机构,属于公共服务部门。它的任务是与公司企业联系,向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保障就业市场的活力、透明、公正和大众化,向公司企业和求职者双方提供免费服务。按法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需要招聘时必须将招聘名额和要求报全国就业管理局,由管理局统一公布。 管理局除在其850个分支机构张贴外,还与国家电视台联系免费播出招聘广告。1996年为全国近50家企业招聘了233万人,此外,还与39 家大型公司企业签订了长期招聘合同,负责这些企业的全部招聘工作。

从1997年底,失业登记将全部改在“工商就业协会”登记,失业登记后可立即得到救济金,15天后可到就业管理局寻找工作,缩短了夫业者进入就业市场寻找工作的时间。“工商就业协会”属民营性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机构。它向社会征收用于失业救济的保险费用和向失业者发放社会保险金,以及受国家委托发放失业救济金,是全法国管理失业保险救济的唯一机构。按法律规定,法国所有企业必须加入“工商就业协会”,如实申报雇工情况,协会根据企业雇用职工人数和其它情况来接工资总额比例征收失业保险税。

2.为不利群体如青年、妇女、残疾人等提供就业服务。

据统计,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中长期失业者占总失业人口的30~50%,而澳大利亚占40%,其中大多数是20~24岁青年。澳政府为失业达18个月者每人提供一份6~12个月的临时工作; 建立青年培训行动计划,以提高青年和长期失业者的就业能力;对不利群体求职者实行“个人立项管理”,向其开放劳动力市场所有援助项目等, 为此, 澳政府于1993~97年四年间增拨30亿澳元,1995~96年度创造65万个安排性就业岗位。

四、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减少失业的优先措施

1.政府为再就业培训制定法律,提供保障资金。

德国政府在1969年7月颁布了新的《劳动促进法》, 把职业教育放在首位。美国早在十几年前就注重再就业培训,克林顿总统提出了《美国再就业法案》,使被解雇的工人得到他们所需的有效培训。由州、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合作进行培训项目的开发、实施和管理。美国政府每年向就业培训计划拨款近70亿美元,通过劳工部所属的就业培训局根据有关计划向各州发放,各州和企业也提供必要的资金对失业工人进行培训。目前法国、德国、英国每年用于职业培训经费分别为170 亿法朗、80亿马克和30亿英镑。

2.培训机构与企业、劳工部门合作。

美国就业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由各州负责,具体的就业培训由“私人工业委员会”实施。委员会由地方选举产生,成员包括企业、教育界、劳工组织、社区组织、经济发展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等代表,主席必须是企业代表,它负责指导和监督发放区就业训练计划的执行。许多国家对公共和私营培训机构一视同仁,只要有能力,培训业绩突出,都能得到国家的培训项目和政府的财政资助。培训机构与劳工部门的职业介绍所联系,了解劳动力市场信息和需求,确定企业对劳动力技能的要求及未来的趋势,进行有目的职业技能培训。全美共有110 所专门职业培训中心,使16~21岁青年接受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实习,中心由政、劳、资三方共同经营,政府负责提供中心设施,为毕业生介绍工作。

3.培训方式多种多样。

各国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需要和对象确定培训方式,有讲课指导型、专题讨论会、班组培训等,还有全日制、夜间制、部分时间制、工读交替制及函授教育等。美国面向青年的职业教育培训有四项:青年集体培训制度、青年复季就业制度、青年徒工制度及“从学校到企业法”培训计划(1994年5月14日开始实施, 针对不想报升大专学校的高中生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以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联邦政府对实施这一计划的州政府给予资金支持,1996~1997 年度每年拨款4亿美元)。

4.为特殊群体制订专门培训计划。

如美国各州劳工部门的培训项目有:暑期青年人就业和培训计划,青年、妇女、残疾人培训计划,退伍军人培训项目,老年人培训项目等。法国对刚踏入社会求职的青年和失业者进行带薪职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项专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参加培训的青年为16~25岁,优先考虑年青人和长期失业者(失业一年以上者),专门为他们制定计划,定向培训,然后上岗。

五、改革失业保险制度,由消极救济变为积极促进就业

西方各国尤其欧盟国家因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失业津贴和救济水平偏高,支付期较长,致使部分失业者不愿积极找工作,造成养懒汉现象。因此西方各国政府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严格领取条件、缩短救济时间、降低津贴金额,用压缩下来的失业保险经费建立具有促进再就业的各种津贴,从简单地保护失业者转为促进他们再就业。如法国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把失业津贴用于促进就业:

1.设立转业安置津贴。

因经济裁员失业而要求6个月内再就业者,可不领失业津贴, 由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发给转业安置津贴,相当于原工资的80%。如6 个月后仍未找到工作,须进行失业登记,转领失业津贴。

2.设立再安置培训津贴。

开始领取失业津贴而要求转岗培训失业者,经就业中心安排参加培训。从培训之日起领取的失业津贴水平保持不递减,最长培训期可延至3年。这对失业者既可通过培训提高技能,又使自己津贴相对稳定。

3.签定失业保险合作公约。

对已领取失业津贴达8个月的失业者可参加公约, 与雇主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即被雇用。雇主从失业保险机构领取应付的失业津贴,用作支付部分工资,保证6个月内不解雇这名职工,最长优惠期为12个月。

4.设立就业津贴。

如失业者在领取失业津贴期间愿意接受一份比原工作待遇差的工作,同时继续寻找更合适的岗位,可继续领取失业津贴。但在这临时工作期间,每月工时不超过136小时,工资不超过原工资的70%, 最长期限为18个月。

六、对解决我国失业问题的启示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促进就业、降低失业率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对我国的启示如下:

1.实施有利于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

政府增拨财政预算,降低企业税费,银行提供优惠贷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费用用于劳动力市场项目的支出,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吸引外国投资、减免税收、促进出口,改革产业结构,发展新兴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计划、劳动等部门要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预测劳动力总需求、总供给以及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从宏观上统筹考虑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2.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内部消化富余人员,采取就业机会分享、分流外派、转岗培训及带薪停工等调整措施。鼓励失业、下岗人员自谋职业,在税收、资金借贷等多方面给予优惠,使他们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社区家庭服务等。发展对外劳务合作,鼓励向国外输出劳力,扩大就业机会。

3.开发经济落后地区、就业与扶贫结合起来。

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是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流动。因此政府实施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通过贷款和补贴等方式开发经济落后地区,使广大农村贫困家庭获得生产资料,实现生产性就业,增加农村就业人口,从而脱贫致富。鼓励大学生毕业生去西部地区工作或务农。

4.支持处于破产、半停产企业转产,开拓其他生产性、经营性就业渠道。

发展电子、通讯、环保、生物工程等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发公共部门、公益部门的社会服务方面,尤其结合城市社区服务的需要增加就业岗位。发展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军工产业转民用工业等。

5.建立全国性的就业服务体系,三级联网,有效地解决再就业问题。

由劳动部专门建立全国劳动力市场管理局,各省市地区(县)建立分支机构,负责管理劳动力市场,调研劳动力市场行情,提供就业信息,制定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管理和支配由各企业上交的失业保险基金,向就业计划提供资金,向中小企业提供就业贷款;协调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同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对失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协助失业人员寻找临时工作,或通过与外国公司签订合同,协助他们在国外就业等。

6.重视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再就业能力。

实施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开办各种专业班如服务员、缝纫、手工业、汽车维修等。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而增减所设专业,采取课堂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失业人员掌握新技能,适应新工作的需要。对城乡初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的青年,必须进职业高中或职业培训学校参加1~3年的教育和职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职业证书资格后实现就业,这样既提高青年劳动者的素质能力,又延缓了就业时间并减轻就业压力。

7.给特殊群体提供就业服务,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

充分发挥共青团委、全国妇联和残联的作用,各级政府提供经济支持,向贫困青年、妇女和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工作而解脱贫困。

8.改革社会保险制度,使失业保险金主要用于促进就业方面。

扩大社会保险如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的覆盖面,建立全社会一体化的法定基本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对所有劳动者在筹资比例和给付标准上应一视同仁,建立国家、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发性项目,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方面,积极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对领取了“下岗待业证”的下岗职工,为他们提供职业咨询、指导、介绍和转岗培训等就业服务,免费参加劳动部门举办的各种招聘洽谈会,把下岗人员的个人情况由职业介绍所输入全市劳动力信息网络,为用人单位提供信息,也为他们就业创造机会。

标签:;  ;  ;  ;  ;  ;  ;  ;  ;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失业治理现状及其启示_失业率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