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贸易救济的新趋势与对策_贸易救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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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549(2007)11—00076—06

一、美国对华贸易救济的新趋势

中美贸易摩擦由来已久,近年来由于中国对美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美国国内对华实施贸易制裁的呼声不绝于耳。在美方看来,对华贸易逆差源于中国对美的“不公平”贸易,因此,对华贸易救济案件数量也一直居高不下。但近年来,美国对华贸易救济的模式却发生了一些变化:从以往反倾销救济为主发展到反倾销、反规避、反补贴、特殊保障措施、知识产权调查“五位一体”的贸易救济模式。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华反倾销救济呈现周期性下降。由于中国是一个转轨经济国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我国接受最迟将在2016年底自动获得完全市场地位的限制性条款。一直以来,美方不顾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事实,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利用“替代国”的模糊性和随意性,使中国极易遭受来自美国的反倾销诉讼,同时也最容易被裁定存在倾销。如图1所示,自WTO组织成立以来,中国成为各国反倾销的重点国家之一,总体趋势是世界对华反倾销呈上升趋势。据世界贸易组织数据资料显示,对来自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指控已占总量的17.6%。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美国对华反倾销从2003年开始出现下降势头,虽然这与美国经济形势好转① 和美国伯尔德修正案② 被WTO成员国起诉有一定关系。但也不可否认,这与中国的对外反倾销救济案件数量增加不无关系。图1中中国对外反倾销救济案件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中国已熟悉并能利用反倾销规则有效扼制美国频繁对华实施反倾销。另外,中国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得到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截止到2006年底,世界上已经有64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使得美国越来越难以随意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规定对华实施反倾销。

2.反规避救济方兴未艾。频繁遭遇反倾销诉讼会诱使企业寻找规避反倾销的方法,一个经常被推崇采用的办法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实施规避。③ 所以,为能降低反倾销的风险,中国部分企业在“走出去”战略的引导下开始在国外投资。规避是出口商面临世贸组织自由贸易制度中的反倾销制裁而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反倾销措施的必然产物,其行为或方法一般表现为通过改变商品的生产地、组装地或产品形态、产品价值等。针对规避措施,各国纷纷实施反规避措施,即对此种规避反倾销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反倾销措施,是反倾销措施的延伸和扩展。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中国是遭受反规避调查的主要国家之一。对中国实施反规避调查最多的是欧盟,2002—2006年四年间共发起10起调查,其次就是美国,美国对中国实施3起反规避诉讼,其中两起已经裁定征收反规避税。随着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在中国自己的跨国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反规避调查必将为美国等国所利用,并可能极大地影响中国跨国公司的海外经营。

图1 世界对华、美国对华以及中国对外反倾销救济对比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网站www.wto.org、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www.usitc.gov、贸易救济网www.cacs.gov.cn相关资料整理而得.

注:2006年全球对华反倾销数据为2006年上半年的数量乘以2而得.

表1 2002—2006年我国遭受美国的反规避调查

立案时间 涉案产品 提起反规避征税与否

调查的原因

2005年2月28日石蜡蜡烛 轻微改变是

2005年2月28日石蜡蜡烛 后期开发规则是

2006年9月12日绵纸(卷手纸) 经越南转运正在审理

资料来源:贸易救济网www.cacs.gov.cn相关材料整理而得

表2 国外对华反倾销、反补贴统计总表

反补贴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对华案件

00 0 0 0 000 0

301

国际案件

10

7 1625 4118

27

9 15 862

比例% 00 0 0 0 000 0

38

050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网站www.wto.org和贸易救济网www.cacs.gov.cn资料整理而得。

3.反补贴救济初现端倪。反补贴救济的总体趋势是逐渐减少。但是,通过表2可以发现,在全球反补贴案件减少的情况下,对华反补贴的案件却从无到有,共累计发生5起。其中加拿大4起,涉案产品分别为户外烧烤架、复合木地板、不锈钢紧扣件和铜管件;美国1起,涉案产品为铜版纸。与反倾销案件相比,反补贴案件比较少,主要是因为反补贴案件在政治上比较敏感,不仅要调查出口国涉诉的企业,还要调查出口国政府。而反倾销调查一般不会涉及别国政府。其次,计算反补贴的方法与计算反倾销的方法相比,还不是很成熟,而如果按照比较成熟的反倾销做法来进行起诉,成功的可能性要大得多。一般认为,西方发达国家一度认为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由政府控制生产资料价格,难以将政府补贴和实际生产成本区分开来,并且企业由政府所有,政府对企业的补贴相当于补贴自己,因此探究补贴对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是毫无意义的。但是,2006年11月,应国内产业申请,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是美国首次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不仅如此,2007年2月2日,美国还就中国的禁止性补贴问题诉诸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调解机构,同时还邀请欧盟和日本参与诉讼。美国对中国反补贴诉讼的大动作,有可能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其他国家效仿。

表3 对华实施“特保”调查的国家分布

国家

美国 欧盟 哥伦比亚 印度 其他

200220 0

10

200321 0

01

200410 1

11

200541 2

03

200600 1

02

总和92 4

27

数据来源:根据贸易救济网www.cacs.gov.cn相关材料整理而得.

4.“特保”救济频繁出现。保障措施是指由于进口产品数量激增,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时,进口国政府实施的产业损害救济措施。其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在中国入世谈判过程中,许多WTO成员担心中国入世后出口可能会大量增加,因此提出其与中国之间保留适用《保障措施协定》,并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第16条上,它规定了关于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简称特保措施)。《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对于《入世协定书》中的特保措施条款的适用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从中国入世之日起12年内,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此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需的限度内,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如果一个WTO成员认为根据第2款、第3款或第7款采取的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从中国的进口。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一些国家陆续以特保条款为依据对中国发起“特保”调查。如表3所示,其中美国发动9起,占所有对中国“特保”调查案的37.5%,涉及的产品主要是中国对美出口量巨大的钢铁制品和纺织品等。

5.“337条款”——知识产权救济大行其道。上个世纪90年代,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市场准入的问题上发生过三次剧烈冲突。美国利用《1988年综合贸易竞争法》的“特别301条款”将中国确定为“重点外国”,要求中国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覆盖范围,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放宽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准入。“特殊301条款”主要功能是排除外国对于知识产权不合理、歧视性的、不正当的贸易法律、政策或实践,为美国产品公平地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美国利用“337条款”来限制进口。该条款最初在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中出现,经多次修订,现规定为:进口行为若存在不正当竞争,且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可根据美国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所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指:侵犯美国国内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美国通过“337条款”在国内市场上筑起知识产权壁垒,它体现了美国贸易救济方式的战术组合变化。如图2所示,美国对华反倾销诉讼在近期出现下降的同时,“337调查”立案数量则明显上升。一旦被起诉的中国企业被裁定侵犯美国公司相关的知识产权,要么向起诉公司缴纳高昂的专利使用费,从而提高出口成本和出口价格;要么被施以“排除令”彻底丢失美国市场。纵观美国对华“337调查”案件发现其调查的产品范围及其广泛,尤其是对中国出口量巨大的加工制成品,这对中国企业的出口威胁是极其巨大的。基于目前国内公司对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比较陌生的现实,我们可以预计到将会有更多的美国公司提起对华“337”调查,而中国将会成为“337调查”的重灾区。而且,欧盟和日本也在跃跃欲试地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知识产权调查。

图2 美国对华337调查立案数量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网站www.wto.org和贸易救济网www.cacs.gov.cn资料整理而得.

二、动因探析

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模式已从单一反倾销救济模式发展到反倾销、反规避、反补贴、“特保”及“337”调查“五位一体”的模式。中国企业更难应付这些多样化的救济模式,对美出口将遭遇到更大的困难。美国的贸易救济模式之所以发生变化,是有其深刻原因的。

表4中美贸易差额的统计对比

年份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2005

2006

中方统计(亿美元) 224.7 297.4 280.8 427.1 586.0 802.8

1142.7 1442.6

美方统计(亿美元) 686.7 838.3 831.0 1030.6 1240.7 1619.8 2016.2 2325.5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和美国商务部数据.

1.贸易救济模式的变化是对中美贸易长期逆差的反映。早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至80年代,日美贸易也出现频繁摩擦,纺织品、彩电、钢铁以及小汽车都扮演了贸易摩擦的焦点角色,这与当时日本是美国第一大贸易逆差国不无关系。时至今日,中国已成为美国的主要逆差国,表4中列出了1999—2006年中美两国官方对于中美贸易差额的统计数据。美方统计的贸易差额始终高于中方统计,其主要原因是美国将香港的转口贸易也计算在内。两个版本的统计数据皆显示,中国对美贸易存在巨大顺差。由于中美贸易的不平衡性,④ 处于逆差地位的美国从其提出的“公平贸易”概念出发,对出口量巨大的中国实施频繁的贸易救济是必然的。但是,传统的单一反倾销模式对于中国对美出口并没有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所以,美国寄希望于实施全方位的贸易救济模式解决美国对华贸易逆差问题。

2.传统单一反倾销救济模式由于中国的学习效应和市场化进程效应,其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力也不如从前。中国的学习效应主要体现在对于美国反倾销规则的熟悉和了解,在美国发起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诉讼时,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能够有效地给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企业之间关于应诉美国反倾销经验的交流,都使得美国的反倾销胜诉难度加大,或者即使胜诉,反倾销的税率征收越来越难以弥补美国企业打官司的费用。同时,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引人注目,世界上已经有64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目前,美国虽未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这会受到世界来自于其他国家和中国政府的压力,一旦涉及反倾销的替代国问题,中国企业必然据理力争,这必然降低美国企业想通过反倾销获益的预期。在此背景下,美国对华反倾销救济数量减少就不足为奇。但同时,越来越多的来自于中国的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产品出口到美国,出于保护美国企业的考虑,其国内必然内生出一系列互补性的贸易救济模式,反规避、反补贴、特保、知识产权等救济模式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并发展的。

3.美国国内利益集团作用的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经济中的微观主体,不断追逐符合其生产需要的低成本的要素,使得存在于产品内的国际分工迅猛发展。受此影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低技术劳动密集型工序将被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而中国由于劳动力的丰富和价格优势吸引了大量的跨国公司垂直型投资。由于产业转移到国外,美国国内非熟练劳动力流动性较差,无法到熟练劳动力密集型部门就业,他们的就业状况恶化。这部分工人的利益由美国的劳工组织向政府诉求,政府迫于其压力会对来自于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产品实施较为严格的限制,例如通过特殊保障措施等,以保护国内相关行业工人的利益。

4.布什政府的贸易保护趋向。一般认为,民主党比较倾向于自由贸易,而共和党较倾向于保护贸易。据此可以推断,布什的共和党政府在贸易政策上偏向于保守。在实际执政过程中,布什政府对内实施保护性的贸易政策,对外实施进攻型的贸易政策,⑤ 寄希望于在不伤害国内厂商利益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帮美国公司开拓海外市场。原则上继续支持开放,但是同时采用严厉的威胁来强迫贸易伙伴限制对美国的出口或者扩大关键部门对美国产品的进口。⑥ 布什政府的保守贸易政策趋向必然导致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增多,为了有效保护其国内市场,贸易救济的方式必须多样化,甚至可能创设出新的贸易救济模式。

三、应对策略

1.重视规则的学习和运用,建立自己的多样化贸易救济体系。美国对华贸易“五位一体”的贸易救济模式的产生与发展,对中国对美贸易出口产生极其大的影响。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在全球对华反倾销救济居高不下的情形下,美国对华反倾销救济出现下降趋势。而与此同时,美国对华反规避、反补贴、特保、337调查等贸易救济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对于后四种贸易救济模式的规则不太熟悉,没有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当务之急应当是加强对贸易救济模式的规则学习,同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范围内建立起自己的全方位多样化的贸易救济体系。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国内的相关产业,另一方面也给美国等频繁使用贸易救济的国家增加对华贸易救济的成本,从而长期内降低对华贸易救济的频度。

2.尽可能地降低对美出口的依赖。徐颖君(2006)利用Gini-Hirschman系数测算我国出口地理集中度得出:1992年以前我国地理集中度相对较高,而从1993年开始,地理集中度逐年下降。但多年以来,中国出口对美国的依赖性却呈现出上升趋势。如图3所示,1992年以前,我国对美出口依赖程度均在10%以下,最高的年份1985年为9.7%。但从1993年开始,中国对美出口的依赖性急剧上升,1998年后就超过20%,最高年份达到21.5%。对美出口的严重依赖性使得中国很容易成为美国贸易救济的重点目标国之一。所以,应该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对美国出口的依赖。一方面,扩大对其他国家的出口,以降低对美出口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扩大海外投资,到目标国生产最终产品,通过其他国家出口到美国,当然,必须防止美国的反规避救济。

图3 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依赖度

数据来源:1980—2001年数据来源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年鉴》,2002—2006年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3.加强企业管理,督促企业遵守一些合理的规则。由于对出口总量增长的偏好和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刺激,中国企业在出口过程中的竞相压价行为屡见不鲜。怎样以合理有序的价格出口是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做的工作。另外,我国出口企业应当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研发,一旦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出来,应尽快到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国际专利,防止对美出口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出口管理部门也应当特别注意出口优惠贷款、土地使用费的减免征收、出口企业的减免税的使用,以防别国反补贴救济起诉。

4.进一步发挥政府的服务和磋商功能。美国不遗余力地利用行政力量立法,发展出多样化的贸易救济模式为本国企业选择利用。美国政府为企业服务这一点值得我们参考借鉴。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当情报收集员的角色,为企业收集有关贸易救济的信息,做好贸易救济预警工作。同时,为被起诉的企业提供不违反WTO原则的帮助。当然,还应当发挥政府的磋商功能,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特保、知识产权保护上与美国有礼有节地谈判,减少中国企业出口的障碍。

收稿日期:2007—9—4

注释:

① 根据商务部国别数据资料显示:美国在受到恐怖袭击的2001年其经济增长率为0.8%,但其后各年度均实现较为理想的增长,分别为1.6%、2.5%、3.9%、3.2%、3.4%。预计2007年的经济增长率为2.9%。

② 2000年10月28日,《伯尔德修正案》生效。其规定美国海关可以将课征的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拨给反倾销案发起人以及利害关系人。该法案遭到澳大利亚等11国的强烈反对并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最终世贸组织裁定该法案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反倾销协定》、《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等诸多条文。

③ 规避是国际经济贸易竞争日益加剧和生产商追逐最大商业利益前提下的产物,是指一国商品在被另一国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生产商或出口商通过各种形式、手段来减少或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或行为。

④ 关于中美贸易不平衡原因的文献很多,如冼国兵(2005)认为,贸易不平衡是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的结果。

⑤ 魏浩,涂志玲.布什政府可能改变保守性贸易政策的动因分析,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05,(6):43—46.

⑥ 迈克尔·J·希斯考克斯,国际贸易与政治冲突——贸易、联盟与要素流动程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P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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