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支持的调查报告_县域经济论文

湖北省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支持的调查报告_县域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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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调查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金融如何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武汉分行近期组织人员分析了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并深入黄石市、黄冈市对县域经济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以下是有关调查情况。

一、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状况

湖北省是个农业大省,县域经济在全省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县域经济具有资源优势。县域经济具有地广人多、自然资源丰富的特点。到2001年底,湖北省有64个县(市),国土面积占全省的82.2%,人口占全省的68%,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47%。

(二)县域经济总量占全省的近半壁河山。2001年,全省64个县(市)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达2190亿元、88.73亿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47%、38.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62.87亿元,占全省总额的43.7%。

(三)县城经济是农业和农产品的发源地。64个县(市)是湖北农村经济的基石,拥有八成以上的农业资源。据2001年统计年报,县域经济中的第一产业增加值达580.78亿元,占全省的84%;粮食产量1756万吨,约占全省的82.1%;油料产量占全省的76.3%;猪牛羊肉产量占全省的77.6%;水产品产量占全省的73.3%。

(四)县城经济是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集聚地。2001年,县域工业经济中,非国有工业比重已达到77.3%,大大高于全省34.6%的水平。黄石大冶市原有34家国有企业,除2家外,其余全部实现民营化,目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企业的营业收入、就业人数、上交税收已占全市总量的50%以上。

(五)县城经济最具消费潜力。县域人口多,当前消费水平低,但具有较大的潜力。200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额仅为1760元,只相当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30.8%。一些大件消费品,在城市已趋饱和,在农村拥有水平还相当低。如每百户农民家庭只拥有彩色电视机32台,比城镇家庭少77台。农村消费品市场潜力巨大,将成为下一个拉动内需的巨大动力。

湖北省县域经济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缓慢,在全省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县域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从1995年的52%下降到2001年的47%。其次是农民人平纯收入低,2001年仅为2061.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91元。人平GDP仅占全省三分之一,农民收入主要靠“打工经济”维持。第三是城镇化水平低,其城镇人口只占总人口25.5%。第四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慢。

二、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情况

湖北省金融机构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上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在推行小额农产信用贷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指导作用,强化金融机构服务县城经济的观念。近几年,人行武汉分行为了支持湖北县域经济发展,注意发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指导作用。一是发挥“窗口指导”作用,要求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通过召开金融联席会、下发指导意见等方式,明确要求各家金融机构特别是那些在县域设有机构的单位,要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强化为县域经济服务的观念,并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二是发挥再贷款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武汉分行今年以来对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增加支农再贷款25.75亿元,占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增加总额的50%,占湖北同期农业贷款增加总额的61.7%。

(二)大力推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支持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为了支持农户进行扩大再生产,全省农村信用社大力推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为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放了大额抵(质)押农户贷款。到今年8月末全省已对492万农户评定了信用等级,占总农户53.8%,授信额度71.5亿元。1-8月累计已对354万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58.7亿元,农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5%以上。如黄冈市到8月底,已对99.6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核发贷款证67.6万户,占总户数的48.2%,授信额度6.6亿元。今年1-8月共对41万农户累放小额信用贷款6.76亿元,加上发放其他方式农户贷款2.14亿元,共计8.9亿元,同比增长121.3%。各县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大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如红安县金融机构支持农民种植地膜花生15万亩,收益比传统种植业提高50%。罗田县金融机构1999年以来累计投入3.74亿元,支持开发板栗种植基地88个,甜柿基地1370个,年产板栗1000万斤,甜柿150万斤。人民银行为了支持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发放了大量支农再贷款,今年前8个月,人行黄冈市中支对农村信用社净增支农再贷款12179万元,占全市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增加总额的52%。

(三)推动信贷方式创新,强化对县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信贷营销。我们一直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推出适合县域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特点的信贷方式。近几年来,针对县域中小企业有效抵押资产不足、社会担保资源少的现实,组织金融机构推出了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保全仓库业务、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或收购业务贷款、法人代表财产抵押贷款、银行联合贷款等多种信贷方式,缓解了县域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贷款难的问题。如人民银行钟祥市支行组织全市农村信用社开办“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通过中小企业相互担保的方式,解决了单个企业担保资产不足的问题。到7月末已将43个中小企业组成9个联保小组,累计发放贷款2199万元,现正在向商业银行推广。

(四)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县域重点企业的发展。对县域的重点企业,金融机构都以多种信贷方式积极支持。如红安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重点支持了卷烟厂、龙乡公司、娃哈哈红安分公司3家企业,共贷款1.19亿元,占四家银行贷款总额15.82%,三家公司创造的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90.23%,实现利税占94.2%。

但是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支持力度明显不够。

一是对县域经济贷款总量趋于减少,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如黄冈市1998年以前,全市金融机构每年要增加贷款20多亿元,但1999-2001年年均增加7.6亿元,减少三分之二,2001年仅增加5.86亿元。贷款增加较少主要不是资金问题,而是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体制,采取“垒大放小”经营战略,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如今年1-8月黄冈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加33.05亿元,但各项贷款实际增加1.9亿元,只占存款增加总额的5.75%。

二是农户小额信贷无法支持专业大户。调查中,地方政府部门和专业大户普遍反映,小额农贷非常好,但要考虑以后的发展趋势。一些地区的种植、养植户经过多年的经营,已有一些积累,一般的种植、养植户的简单再生产,实际上并不大需要小额农贷。一些农户借小额农贷的主要用途是外出打工费、家用临时周转。他们要求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适当扩大,能够支持专业大户等的需要。

三是众多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未根本解决。在县域经济中,特别是在中西部中小企业占绝对优势,但对中小企业贷款面窄额小。如黄冈市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共有15915个中小企业贷款户,但近两年获得贷款的企业仅占20.4%。某市更突出,1997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对100多户企业发放了贷款,1998年减少到48户,1999年缩减为29户,2000年仅有18户,减少80%。但这些企业贷款额却占到贷款总额60%以上。

四是金融机构在县域大量撤并分支机构,削弱了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实行集约化经营,大量撤并规模小、效益较差的县域分支机构。原来设在乡镇的机构,除农行保留了部分外,工、中、建三行都撤销了,甚至一些县支行也被撤并了,连农村信用社也撤并了一些机构。黄冈市浠水县近几年来,上述金融机构共撤51个,压缩26.4%;人员裁减305人,减少23.2%。各家商业银行都规定了保留机构的最低业务规模,低于规模的要继续撤并。农行浠水县支行测算,按照农总行“十五”规划,到2005年还要撤并一半机构。大量撤并农村金融机构,不仅削弱了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力量,而且不能为农民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

五是县域资金大量外流,打乱了县域经济正常循环。一方面,邮政储蓄转移了大量农村存款。2001年末,黄冈市邮政储蓄存款为19.67亿元,占全市各项存款总额的9.8%,占全市储蓄存款的12%。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以高利率鼓励基层行资金上存,抽走了一大块农村资金。如黄冈市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和市分行上存资金一年期利率从3.24%-3.96%不等,都远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水平,也高于基层行的资金成本,对基层行有很大的诱惑力;加之贷款风险高、责任大,基层行纷纷上存资金,坐享其成。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将内部借款利率定得较高,基层行不敢向上级行借款。其结果是减少了县域信贷资金,不利于县域经济的正常循环和发展。

三、影响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主要障碍

(一)许多农户和中小企业信誉差、还款能力低,不符合信贷条件,银行不能贷款。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不足,管理水平低,效益不高,生存周期短,所以许多中小企业很难满足银行信贷条件,信贷风险较大。如黄冈市80%以上的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70%以上,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90%以上为3B级以下企业,不够商业银行内部规定的贷款等级。如工行浠水县支行有100多个法人开立了贷款户头,但仅有4家企业评为A级以上,其余都是3B级以下,结果造成银行收贷收息困难。据统计,黄冈市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的中小企业中,能正常付息的仅占13.2%,部分付息的占21.3%,完全不能付息的占65.5%。有不少农户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还款能力差,小额信用贷款风险也较大,不良贷款率达到20%左右。

(二)社会信用环境较差,银行不敢贷款。少数中小企业失信行为影响了广大中小企业的形象,银行不敢贷款。有些地方政府、法院过分偏袒企业,不维护银行债权,银行不愿放款。红安县到2001年末有22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5123.2万元,占不良贷款总额6.8%。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已胜诉未执行的贷款达到3695万元。

(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体制,基层行无权贷款。一是没有给基层行适当贷款权。目前商业银行县支行中除农行有少量贷款审批权外,其他商业银行县支行只有低风险的小额(5万或10万以下)存单质押贷款权,没有真正的企业贷款审批权。地市二级分行中也只有农行和工行有一定的流动资金贷款权,其余行发放贷款要由省分行或总行审批。二是商业银行采取“垒大放小”的经营战略。近年来,国家在经济发展上奉行“抓大放小”的战略,商业银行也采取“垒大放小”的经营方式,信贷向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集中,对县域经济放款很少,甚至趋于下降。近几年,金融机构对武汉市贷款占全省贷款增加额的50%以上。黄冈市各国有商业银行今年1-8月对最大的5户企业累放贷款额占其累放总额的比例都很高,工行占55.6%,中行占52.6%,建行占56%,农行也占7.3%。

(四)缺乏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担体系,银行独家承担风险压力过大,不愿放款。一是我国目前缺乏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估机构和体系,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还缺乏强有力的监测。二是现在银行融资都需要企业提供有效抵押和担保,但大部分中小企业和农村专业户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资产,寻找第三方担保亦存在较大困难。三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尚不完善,虽然目前成立了一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但是目前并未有效地发挥作用。根据我们对省内39个县的调查,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公司仅6家,注册资金合计7866万元,担保贷款金额仅5030万元,仅占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千分之一。四是保险公司尚未正式介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领域。目前仅在个别地方试探性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信用保险业务。总之,由于缺乏有效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和农村资金需求大户“非抵押不贷”,众多抵押资产较少的中小企业贷款特别困难。

四、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力度的对策建议

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有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证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下面仅从金融角度谈一些看法。

(一)重组农村金融体系,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在我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经济能否健迅速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和小康目标能否实现,金融部门必须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此,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从农村撤退分支机构无可厚非,但是不能盲目撤并,一窝蜂进城,要有长远考虑,应担负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定责任。作为支持农村经济正规军的农业银行,应以服务农村经济为主,在每个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要发挥支持农村经济的主力军作用,在乡、镇、村都设立相应分支机构,信贷资金取之于农村,用之于农村,全力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特种部队的作用,保证满足农副产品收购的资金需要,还应接收农行承担的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让农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其次,要保证县域信贷资金良性循环。建立县域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控制农村资金外流。邮政部门吸收的邮政储蓄要用于当地,可由当地人民银行直接贷给农村信用联社使用。农村信用社闲置资金应主要在系统内调剂余缺,最终都要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农行不能把设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当作“提款机”,只办理存款,不发放贷款,应该把从农村筹集的资金投放回农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信贷资金良性循环。

(二)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县城经济的支持力度。一是人民银行要继续加强“窗口”指导,督促商业银行转变经营观念。人民银行不能采用行政手段规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数量,但要进行道义劝说,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强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观念,树立以农为本的意识。如要指导农村信用社联社、法人社灵活调度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资金的需求。二是用利益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入。人民银行不能光靠讲政治、发文件、提要求硬性规定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的投入,要用间接调控手段,也即用经济利益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如适当扩大农村利率改革试点范围,提高利率浮动幅度,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能力和盈利能力。要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并降低再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可取消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限制,适当降低中小企业专项再贷款和票据再贴现利率,使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有利可图。三是要建立民营银行,对口服务中小企业。在目前商业银行热衷于“垒大放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成立一些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的民营银行。民营银行应坚持让个体、私营企业入股并经营的原则,避免大型企业控制股权和经营权,又变成大企业的银行。也可考虑把一些经营较好的城市信用社合并起来改组为民营银行。

(三)农村信用社要逐步将支农重点转向支持农村专业大户,并作为农村金融的希望工程。在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能够满足农民简单再生产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下一步要研究如何支持农村专业大户的发展,并把它作为农村金融的希望工程来抓,以便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最终提高农村信用社收益,化解金融风险。为此,要扩大农户贷款额度,改进信贷方式。改春放秋收为跨年度贷款,对资信好的专业户也可发放信用贷款,对那些抵押资产不够的专业户,可以用农副产品抵押,甚至用青苗(正在生长的农副产品)抵押。

(四)要改革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积极开展信贷营销。首先,要改革信贷过度集权制,给予基层行、社一定的贷款权限,并根据不同分支机构的经营环境、业务能力和客户状况给予不同的权限。其次,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信贷营销,不能等客上门,要以客户为中心,主动寻找潜在客户,并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金融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要。第三,要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对称机制,不能要求信贷人员承担无限责任,只能承担严格按信贷程序操作的有限责任,同时要建立信贷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贷员信贷营销的积极性。第四,商业银行要制订合适的内部利率水平,鼓励基层行增加对县域贷款。

(五)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评估和分担体系。一是要尽快建立社会性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为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信息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要加快担保机构的发展与整合步伐,通过财政投资、企业注资、社会多方投资等形式,增强资本实力。同时要完善担保公司操作程序,简化手续,降低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资产比例,使之能为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应尽快建立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对下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直接担保进行再担保。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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