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宗教寺院教育及其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西藏宗教寺院教育及其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张良田[1]2003年在《西藏宗教寺院教育及其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西藏历史悠久,西藏的教育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教育历史宝库中充满光辉的组成部分。当前,面对西部大开发的难得机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西藏学校教育如何应对诸多挑战,加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培养大量高素质创新人才是教育研究的需要内容。本研究立足西藏教育发展历史的特殊性,以西藏宗教寺院这一特殊教育形式的演变过程为线索,从宗教寺院教育与西藏特殊的宗教文化、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的相互影响的角度,详细剖析了西藏宗教寺院教育对西藏学校教育发展的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在其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深化西藏教育改革,加快自治区学校教育发展的初步设想。

徐子敏[2]2000年在《西藏寺院宗教教育及其对现代教育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西藏现代教育就其发展速度与水平来说,不仅与全国差距很大,而且与全国同类少数民族聚居区相比也显得缓慢和落后。究其原因,不仅因为其特殊的区情带来的特殊的教育环境,从社会的、人文的角度去考察和分析,就会发现,诸多特殊的因素都与宗教和宗教教育相关联。旧西藏的宗教教育给新西藏的现代教育套上了一具沉重的枷锁,对西藏现代教育的发展与进步带来了严重的制约。 旧西藏教育总体来说,是以藏传佛教宗教教育为主体的教育。在西藏,乃至整个藏区,都流传着“舍寺院之外无学校,舍宗教之外无教育,舍喇嘛之外无教师”的说法。与当时其他几类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教育相比,西藏寺院宗教教育制度之完备、内容之丰富、管理之严密,则到了最完备的程度。 西藏现代教育是在非常时期和特殊的环境中起步的,正象西藏社会从封建农奴制社会一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一样,西藏教育也从以寺院宗教教育为主体的旧式教育形态一步转入现代教育形态,其产生过程是“突变”而非“渐变”,缺乏必要的过渡。因而,几百年延续下来的宗教教育的影响不可能因为教育制度、教育形态的突然改变而消失殆尽,其固有的特性以其巨大的惯性力对西藏现代教育产生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某些影响因素至今还在发生负面的作用。因此要重视研究旧西藏宗教教育及其对西藏现代教育的影响,找到克服这些负面影响的良方,针对性地、有效地改革我们的教育模式、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以加快发展西藏教育,为西藏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培养合格、顶用的高质量人才。

靖东阁[3]2016年在《“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下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原则。作为传统教育的寺院教育与作为现代教育的学校教育之间的互补合作,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也必然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是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两种教育形态。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催生了现代学校教育,传统教育在现代社会中显得格格不入,人们视学校教育为教育的代名词,忽视了传统教育的存在及其价值。传统与现代的人为隔立,导致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之间也出现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传统社会接受传统教育,现代社会接受现代教育”是人们最普遍的逻辑;“传统教育守旧落后,现代教育开放先进”是人们流行的观念,对学校教育的异常重视与对传统教育的决然抛弃形成鲜明对比。通过藏区的个案研究,证明现代学校教育在促进人与社会发展中存在有限性,而传统教育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有一定价值,可以弥补现代学校教育的不足,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人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寺院教育是藏族一种古老的传统教育形式,至今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历史上,寺院曾经是藏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艺术中心,寺院教育也成为当时唯一的教育事业,在藏族教育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现代社会,尽管学校教育逐渐普及并成为藏区最主要的教育形式,但寺院教育仍然活跃在藏族社会并焕发生命力,寺院教育在维护藏族社会内部秩序、完整传承藏族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叁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学校教育介入藏区后,不断得到普及和提高,成为藏区最主要的教育形式,担负起推动藏区社会发展和培养藏族人才的重任,然而学校教育在藏族社会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它不能完整的传承藏族传统文化、在道德教育方面有弱化的倾向、培养的人都远离了藏族社会,这是学校教育不适应民族地区的具体体现。但是,藏区学校教育有局限、寺院教育在当今社会仍有价值,这不能成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的理由,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有现实需求。学校教育在传承藏族文化、道德教育和培养本土人才方面不尽如人意,寺院教育恰恰在这叁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寺院教育可以补充学校教育的缺陷;而寺院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培养现代化人才方面有局限性,学校教育在这叁个方面也恰恰产生积极影响,学校教育对寺院教育的补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寺院教育的消极作用,使寺院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是藏区人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改善民生的诉求,二者的互补合作非常必要。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相补充不仅有必要,而且可行。在理论上,教育是一个体系,不仅仅是学校教育,还包含其他教育形式,人的一生都要接受多种形式的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对人施加教育影响。而且传统与现代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也告诉我们,现代教育是在继承和发展传统教育的结果,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有天然的内在合作与统一。寺院教育作为一种宗教教育,看似与学校教育完全对立,然而宗教具有教育性,尤其在道德教育方面的效果最佳,并且宗教知识是一种客观的知识形态,不具有价值倾向性,完全可以让学生学习、了解。在政策上,国家有叁级课程管理、宗教事务条例、国家与地方有关鼓励民办教育的法规等政策文件,支持学校开发民族特色课程,鼓励寺院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并办出特色。在人民意愿上,藏族群众、寺院僧人和学校教师都赞同藏族青少年儿童既要学校现代科学知识又要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接受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教育。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考察藏区已经存在的互补实践尝试。通过田野考察发现,藏区已经出现了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互补的几种类型,分别是学校教育传承藏族传统文化、寺院教育引入现代文化知识、宗教人士创办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的福利学校。这叁种形式是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的初步探索,还很不成熟。通过对现有寺院教育与学校教育互补类型的深入考察,发现存在各种问题,即学校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存在有限性,还有认识上的误区;寺院在引入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上不够积极,即使引入部分现代知识也非常零散,对僧人的影响有限;宗教人士创办的福利学校生存状态堪忧,缺少资金支持,并且在办学上失去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结合的特色,还有人对宗教人士办学有些许担心和疑虑。分析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在观念上没有辩证的看待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将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对立起来;寺院教育自身的封闭性,阻碍现代文化知识进入寺院,僧人不从事生产也就没有学习现代知识的动力;宗教思想根深蒂固,深刻影响藏族群众的观念和民办福利学校的办学理念;政府和社会缺乏对这些民办福利学校应有的关注和帮助。根据产生问题的原因,思考促进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进一步互补的建议,学校方面正确看待藏族传统文化,加强校内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学习,同时需要与家庭、社区合作,更好地让学生了解民族文化;宗教上层人士要积极引导僧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并参与社会生产;政府教育部门和宗教事务部门合作,促进寺院教育的现代转换;地方政府加大对宗教人士办学的政策支持,统战、宗教和教育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企业和个人向民办福利学校提供经济援助。不同部门和机构通力合作,让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的互补形式能够顺利发展,实现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结合,培养现代文化知识和传统文化素养兼具的藏族人才。对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的互补研究,并不只是解决藏区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互补问题,而是以藏区为案例,解决一般意义上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结合问题。在其他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同样有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共存,同样有现代学校教育存在有限性而传统教育依然发挥积极作用的现实,也同样有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互补合作的类型,只是具体情况各异。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研究,它是一个特殊问题,但其中说明的道理却是一个普遍问题,完全可以适用于其他地区。

王启祥[4]2011年在《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爱国主义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校教育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传播渠道,也是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由于国际反华势力的肆虐,西藏地区的安定团结局面不断遭受来自各方面的挑战,藏区人民的日常生活、正常的民族文化宗教活动乃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和威胁。为此,国家在持续发展藏区经济的同时还必须注重维护西藏地区的政治稳定与意识形态安全;藏区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也理应受到广泛的关注和研究。爱国主义教育不仅是我国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建构藏区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举措。加强藏区爱国主义教育改革既是建立、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的迫切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现实追求。基于上述缘由,本研究试图从爱国主义的理论基础以及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现实出发,首先探寻爱国主义的真实内涵、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继而分析当前我国爱国主义教育的价值诉求,通过阐述爱国主义教育的时代意蕴、核心价值与现代彰显,来洞察爱国主义教育的政治、文化根基,追寻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背后的历史合理性;其次,通过探索藏区民族政治与文化的历史轨迹,探究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背后的历史逻辑,寻找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个性鲜明的政治文化原因;其叁,分析当前我国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现状,从国际与国内、政治与文化、民族与民主等多个角度分析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的挑战以及内部存在的问题;最后,从价值上架构新时代背景下藏区学校教育爱国主义精神之弘扬的理念、内容及程序,提出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创新思路及构想。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本研究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分析爱国主义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从多重理论视角解读爱国主义的历史沿革、政治蕴意及文化特质。着重分析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复杂关系,区分感性的爱国主义与理性的爱国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与普世的世界主义。由此引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下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应有之义。其次,主要采用民族社会学与民族文化学等方面的理论,分析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特殊性的政治、文化根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在藏区学校爱国主义的历史背景与社会基础,描述藏区学校教育的历史沿革及其未来发展;并以此为凭借着重研究爱国主义教育在藏区学校教育中的社会功用和价值指向。第叁,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原理认为教育发展与外部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相互制约和影响,而且教育甚至往往还处于从属地位。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一定政治组织、政治关系、政治法律以及政治意识形态等共同构成了一定社会的政治制度。一定社会的政治制度同时又与一定的经济制度一并构成了特定社会的根本制度,而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正是影响教育发展的根本因素。与此同时,文化传统也深刻影响这教育的实效性。因此,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和发展必然受到藏区经济、政治与文化发展的影响,反过来说,藏区经济、政治和文化存在的问题也正是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所面临的挑战。本研究在了解藏区学校教育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对藏区民族教育的传统与现实的对比,深入分析新中国成立后藏区学校教育的改善与提高:同时通过问卷调查以及现场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爱国主义教育在藏区学校中的目的、内容、形式与实效,通过调查结果分析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最后,综合新的时代背景,分别从民族政治与民族文化的视角探析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合理性与实效性;在此基础上分析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大方向与落脚点。本研究认为,鉴于藏族人民的历史文化传统和藏区社会的特征,在此施行学校爱国主义教育不能是纯粹的意识形态教育,也不是文化沙文主义,更不是政治灌输;它应当是结合经济生活、文化传统与政治制度等多维知识的一种素质教育。它使人们的主观情感与客观认识相统一,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进行理想反思,从而真正理解个体与集体和国家的关系,建立自己的历史文化身份与社会政治身份,明确自身的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在对文化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产生深深的感情依恋的基础上获得对政治、经济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高度认同,最终自觉捍卫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尊严。基于上述理论安排,面对现实存在的种种问题与挑战,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在指导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途径等多个方面进行创造革新,构建富有时代特色和现实效用的爱国主义教育体系。

陈潘[5]2012年在《藏传佛教寺院教育研究综述》文中研究说明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在藏族教育史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当今藏族教育的发展有着启示作用。在回顾有关藏传佛教寺院教育研究成果的整体状况基础上,分析目前该领域研究的特点,并探讨存在的问题。

刘继杰[6]2014年在《藏族文化对西藏草地可持续利用的作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藏族的草地利用方式、藏族特有的民族文化体系,都是伴随人与自然的互动而形成的,对生境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都有很高的适应性。与草地利用有关的藏族文化体系主要体现在生态伦理、圣境文化、生产方式、村规民约、认知方式、地方性组织以及生态智慧与技能等内容中。这些文化因素在形成之后,持续作用于藏族应对自然的方式,结果之一就是使藏族注重与生态系统建立和谐的关系。社会发展在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恶化的后果,其本质原因是藏族社会与生态这两个平行的复杂系统之间在运行中的过分偏离。此外,近年来人们不断对传统草地开发利用模式进行反思,并采取了各类生态保护措施。在这些措施中,有相当一部分未能对藏族文化的积极作用和藏族成员的主体性给予足够重视,使二者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因此提出这样一种观点:在当今社会和生态变迁的背景下,藏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仍能促进西藏草地可持续利用,同时,可以促进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考虑,本研究从生态民族学的视角出发,以拉萨墨竹工卡县斯布村和当雄县甲多村作为研究对象,这两个藏族村落位于西藏的农牧过渡地带上,农牧兼营,但比重有所差异。通过田野调查,本文梳理了包含在藏族草地开发利用过程中民族文化体系,并从理论层面分析了藏族文化在当地草地可持续利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研究发现,作为资本的藏族文化,是当地藏族长期社会行动的结果,是“当地人”在特定生境中,经过主动选择不断积累下来的人类劳动成果,这些文化资本构成了当地社会发展的核心。斯布村和甲多村的藏族文化与其生境内的生态系统之间的适应性绝非单一的、孤立的应对,而是综合的、系统的适应体系。从斯布村和甲多村的案例来看,实现草地可持续利用,实现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稳态延续,形成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共生互利、和谐相处的格局,可以通过文化制衡和文化自觉来达成。所谓文化制衡,旨在通过具有能动创新能力的文化节制,促进物质与能量、文化与生态作有序、有节制的内聚式运行,借此发育出层次有别、功能各异的物质与能量聚合单元。文化自觉的意义则在于促使人们重视和发挥本民族文化应有的价值,同时借鉴异文化的有益成分。

祖天丽[7]2015年在《迪庆教育百年(1912-2012)发展史》文中指出迪庆地区早期的教育囿于寺院之内,僧人才有学习知识的权利,藏家子弟要想认字、学习知识就必须入寺为僧,因而寺院成为比较集中、系统的教学场所。迪庆地区的现代学校教育源起于清朝末期,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曾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政,进行教育改革,但是迪庆地区由于地处偏远,并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改革,建立现代新式学校。到了民国时期,由于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边疆民族的教育,国民教育在此时期有了一定的发展。随着抗日战争、内战的爆发,迪庆地区的新式教育昙花一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迪庆地区的现代学校教育有了快速的发展,但是迪庆教育在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我的论文分阶段阐述了迪庆教育在不同时期的历史概况,揭示了迪庆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应根据迪庆州的州情实施教育改革,重视国家实施的集中办学政策及高原农牧民子女补助政策。

郑毅[8]2012年在《冲突与调谐: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基本权利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丽的西双版纳,悠久的傣族文明,灿烂的贝叶文化。长期以来,傣族的民族文化传统都是通过佛寺教育这一特殊形式来完成——男童年满7岁就出家为僧,在佛寺中学习南传上座部佛教、傣语言文字以及丰富的民族文化知识,从而在还俗后成为傣族的“知识分子”。佛寺即学校,佛爷即老师。然而这种兼具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权利双重内涵的传统教育模式却同代表着受教育权的义务教育制度的诸多法律安排之间产生了强大的张力。上学抑或是出家?学校抑或是佛寺?传统与现代的冲突,权利与权利的激荡,国家法与习惯法的际会,民族文化与主流文明的碰撞,构成了本文所欲关注的核心面向。全文开篇设置了导论,该部分主要针对本文的一些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进行全面介绍,包括选题的由来,研究背景、意义和现状,创新之处,重点与难点以及研究方法等。正文部分则可大致分为如下叁个板块。首先,对西双版纳地区傣族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关系的历史、现状及最新发展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描述,并作适当的实证分析与归纳总结。这又可分为两个部分。在第一章中,主要是结合手头掌握的有关资料和调研成果,对西双版纳和西双版纳傣族、南传上座部佛教以及西双版纳傣族传统的佛寺教育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在第二章中,主要是对于西双版纳地区义务教育和佛寺教育的现状调研及实证分析。包括对调研相关事项的前提性说明、佛寺教育和义务教育的现状、当前对义务教育和佛寺教育关系的协调以及义务教育和佛寺教育关系的新发展等内容进行介绍和分析。前两章肩负着“提出问题”的使命,旨在为本文的后续分析提供一个明晰而完整的考察样本。其次,对西双版纳傣族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的关系进行法学分析。即从理论、规范、比较、案例等综合视角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论证。在范围上涉及作为核心的基本权利冲突,尤其是本文首倡的同一主体的基本权利冲突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而出的权力与权力的冲突、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以及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冲突等。该部分主要由如下章节构成。第叁章主要是对于佛寺教育和义务教育关系问题中涉及的基本权利的理论进行细致梳理,从而构建起权利冲突分析的基础框架。主要涉及受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权、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权和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权等四个权利。第四章主要是对于基本权利冲突的一般性原理进行梳理和分析。包括对基本权利冲突基本内涵和基本范畴的论述、传统意义上解决基本权利冲突的模式的分别述评,提出基本权利冲突在同一主体上的新特点等,并同傣族佛寺教育义务教育关系问题相结合。第五章主要是对于佛寺教育和义务教育关系中的其他冲突理论,包括权力与权力冲突的理论、权利与权力冲突的理论以及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冲突理论,并同样与傣族佛寺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关系问题进行紧密结合。第六章主要是对于佛寺教育和义务教育关系问题同其他其他民族、国家和地区乃至域外典型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包括同信仰南传佛教的布朗族、信仰藏传佛教的藏族和具有宗教教育传统的伊斯兰民族进行比较分析,同美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日本、泰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近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及同美国“威斯康辛州诉约德等”案这一域外典型案例进行比较分析等。可见,这四章内容主要完成“分析问题”的任务,是全文论述的核心。最后,提出调谐西双版纳傣族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的关系的对策和解决方案。经过现实问题的呈现和深入的法学分析后,提出对策和解决方案就成为全文论述逻辑的最终落脚点。这部分由指导思想和制度实施两章组成。在调谐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关系指导思想的问题上,即本文的第七章,主要涉及作为本土资源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作为域外之鉴的多元文化主义思潮、作为核心路径的同一主体基本权利冲突的解决并最终提出作为宏观应对逻辑的“佛寺教育问题”的法治化进路等。在解决佛寺教育问题的制度机制问题上,即本文的第八章,则主要从作为基本制度的义务教育体系中傣族传统文化教育的发展机制、作为配套制度的义务教育体系中傣族文化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作为重要制度的傣族佛寺对于宗教传承的发展与完善机制以及作为核心制度的西双版纳佛寺教育问题的法治化等方面进行详细构建。此外,在本文的余论中,针对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关系的相关问题作了一定的拓展和展望,这些问题有的由于文章结构的严谨性考量而未予涉及,有的由于篇幅的限制的而不能深入探讨,有的由于过于宏观而超出了本文所能承载的能力范围,但却无一不是在未来的研究中应给予足够关注的重要面向。希望本文的抛砖引玉,能够引起学界对这些问题的充分重视。综上,本文旨在以西双版纳傣族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冲突问题的客观描述为基础,以其中蕴含的以基本权利冲突为核心的法学要素冲突为视角,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作为域外之鉴的多元文化主义思潮为指导,以相关法律体系的构建为目标,最终构建一套协调新时期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与国家义务教育之间关系的良性制度框架,并以此为契机,反推法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

马丽燕[9]2009年在《宗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效果表明,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民族宗教观念的影响,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受到一定的影响,存在许多问题。本研究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6所清真寺经堂为个案,采用质性与定量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揭示了宗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现状的同时,探析宗教影响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因素,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宗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主要可分为不利影响与有利影响,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清真寺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生源之争、经费之争。清真寺教育还保留少数民族传统教育的主要内容,其对伊斯兰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在这一方面,它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值得肯定。2、宗教能够对学校教育产生影响,主要是通过经堂教育实现的。诸多儿童入寺念经是宗教影响学校教育的直接表现。研究发现,清真寺能够吸引众多儿童入寺念经的原因很多,主要可分为外部原因、内部原因和隐性原因。3、宗教影响学校教育的外部原因包括清真寺的教育体制完善、清真寺师生生活平等、和谐两种。4、家长的宗教活动和宗教期望、儿童的宗教意识、儿童的民族认同感、儿童的人生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是清真寺能够吸引儿童入学的内部原因。5、宗教与清真寺教育所创设的宗教氛围是宗教影响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隐性因素,它通过内部因素起作用,又推动内部因素的发展。论文还就减少宗教对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不利影响提出如下建议,主要包括:清真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不能招收未成年人入寺学习;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坚持民族性原则,努力做到学校教育的民族化;政府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处理教育与宗教的关系,扬利弃弊,使两者都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许德存[10]1999年在《西藏传统寺院教育及其对现代教育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教育是传递和延续文化的主要形态,它“使文化得以继承而连贯为历史,并成为每个人作新的文化创造的基点”。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民族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1951年以前,西藏的主要教育是寺院教育,寺院既是僧人学习、研究佛教经典和进行各种宗教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传递文化和培养地方政府官员的教育机关。寺院教育在旧西藏教育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西藏传统寺院教育的内容远远超出了宗教神学的范围,广泛涉及各个方面,对传播藏族传统文化确是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天,研究西藏传统寺院教育并不等于留恋过去,而是为了从它的形成、制度、内容和方法去认识寺院教育的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1]. 西藏宗教寺院教育及其对学校教育的影响[D]. 张良田. 苏州大学. 2003

[2]. 西藏寺院宗教教育及其对现代教育的影响研究[D]. 徐子敏. 苏州大学. 2000

[3].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下藏区学校教育与寺院教育互补研究[D]. 靖东阁. 西南大学. 2016

[4]. 藏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研究[D]. 王启祥. 西南大学. 2011

[5]. 藏传佛教寺院教育研究综述[J]. 陈潘.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

[6]. 藏族文化对西藏草地可持续利用的作用研究[D]. 刘继杰. 兰州大学. 2014

[7]. 迪庆教育百年(1912-2012)发展史[D]. 祖天丽. 云南大学. 2015

[8]. 冲突与调谐:佛寺教育与义务教育基本权利关系研究[D]. 郑毅. 中央民族大学. 2012

[9]. 宗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研究[D]. 马丽燕. 西北师范大学. 2009

[10]. 西藏传统寺院教育及其对现代教育的影响[J]. 许德存. 中国藏学.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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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宗教寺院教育及其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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