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价格理论的六个层次_价格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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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理论是经济学中最古老又最现代、最基础又最现实的理论。从两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到马克思以及当今的著名经济学家,人类最伟大的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在这片田野里洒下了辛勤的汗水,培育了亲手栽种的参天大树。时至今日,由于不同的时代环境、阶级背景、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在价格理论上形成了三大学派:第一,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第二,新剑桥学派的价格理论:斯拉法体系;第三,新古典学派的价格理论:边际主义价格理论。这些学派之间进行着长期地激烈地理论争论,相互否定。以本人拙见,一个从最抽象本质到具体表面现象和运行机制的完整统一的价格理论,应该包含价格与价值的本质、价格的最终基础、价格的直接基础、市场价格运行、价格总水平、价格制定与管理等六个层次,上述三大学派在不同的层次上研究了价格理论。本文将分别对这六个层次以及三大学派与各层次的关系给予简要阐述。

一、第一、二层次:价格本质与价格最终基础

价格理论的第一层次是价格的本质,即价格与价值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关系。这是价格理论最深、最抽象的层次。揭示价格的本质是马克思的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价格只是商品物的属性,只有马克思才揭示出:价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本质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分配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

价格理论的第二层次是价格最终基础。所谓价格最终基础,是指最终决定价格的因素,即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交换的社会内容和实体。

构成社会财富主体的劳动产品,对人类来说,一方面是(广义的)消费对象,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的产品;社会财富的分配,一方面是(广义的)消费对象物的分配,另一方面是“生产社会产品耗费的人类劳动”的分配;因此就人类的社会生产关系而言,“生产社会产品耗费的人类劳动”构成社会分配的实体。在商品经济中,社会财富的分配是通过商品交换实现的。作为社会分配实体的“生产社会产品耗费的人类劳动”就表现为交换的实体。在商品交换中,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不是社会劳动整体量的分割,是单个商品量的交换,社会总量表现为单个量的总和。因此,作为分配实体和交换实体的“生产社会产品耗费的人类劳动”,就表现为单个商品包含的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即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抽象人类劳动,这就是商品的价值。在价值是商品交换实体和社会内容的意义上讲,价值是价格的最终基础。

最初探讨这个层次的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这个学派由威廉·配第创立,亚当·斯密构建起庞大的理论体系,大卫·李嘉图完成。但是,由于其阶级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英国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并没有建立科学完整的价值实体理论。建立科学完整的价值实体理论的伟大功绩仍然属于马克思。

第一、二层次的内容构成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核心内容,使得经济学家能够透过经济现象观察和分析这些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的社会内容和本质。马克思还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本质。

二、第三层次:价格直接基础

所谓价格直接基础,是指直接决定市场价格运动中心的范畴,它是价值的转化形式。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和许多劳动价值学说的拥护者认为:既然交换的实体是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那么交换的比例中心也就应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来决定,即市场价格运动的中心也就应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来决定,这就是说:价格最终基础就是价格直接基础。

然而,并非如此。因为,在商品经济中,商品交换是社会劳动分配的实现形式,交换的规律是分配规律的表现形式,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是由社会劳动的分配比例来决定的,社会劳动的分配比例又是由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决定了社会劳动在社会生产各门分配的比例,社会生产关系决定了社会劳动在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分配比例;因此,商品交换的比例中心即市场价格运动中心是由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分配规律决定的,价格直接基础并非就是价格最终基础,而应是一个独立的范畴。

在简单商品生产中,价格直接基础的形式是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本身,价格直接基础与价格最终基础是重合的。从资本主义时期起,价格直接基础与价格最终基础分离开来。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价格直接基础的形式是生产价格。资产阶阶古典经济学因无法解决其劳动价值学说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关系而解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解决了这一问题,证明了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式,这就是马克思的“转形理论”。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价格直接基础的形式是垄断价格。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经过长期的争论,人们也认识到价格直接基础的形式是稳定地与价值背离的范畴。因此,经济史与经济现实也提出了建立一般价格直接基础理论的要求,要求经济学家们建立价格直接基础的一般理论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个社会形态中的价格直接基础模型。

1960年,新剑桥学派著名的领袖保罗·斯拉法出版了《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建立了其价格理论——“斯拉法体系”。该体系用生产各种商品的投入、产出和一般利润率建立起线性方程组,由此解出各商品的交换比例即价格,并将其与分配联系起来。该书被称为是划时代的著作。实质上,该书只是对价格直接基础的一个特例——生产价格精确值计算的研讨,但是,斯拉法及其追随者却认为他建立的是一个完善的价格理论。

1977年,年仅36岁的曼彻斯特大学经济学教授斯梯德曼出版了《依照斯拉法理论研究马克思》一书。该书将“斯拉法体系”进一步数学化,并在自己片面理解的基础上,证明: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在价格决定上是多余的和累赘的,应该予以抛弃。该书被西方许多经济学家称为是一座“里程碑”。

另一方面,上面我们说明,马克思建立了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理论。然而1907年俄国统计学家博特凯维兹连续发表了两篇论文,认为:在马克思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计算中,成本是以价值计算的而不是以生产价格计算的,因而是不完善的。从此开始了一直延续至今的著名的“转形问题争论”。

实质上,“斯拉法体系”和“转形问题争论”都是对价格直接基础(价格理论的第三个层次)的一种特殊形式“生产价格”精确值计算的探讨,我们能够证明斯梯德曼对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否定是不能成立的,并且可以证明马克思“转形理论”量的完善性(注:详见拙作《论价格直接基础或价值转化形式》(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6版)。该书建立了价格直接基础的一般概念、理论和模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各个社会形态中的价格直接基础形式。该书指出“斯拉法体系”只是对价格直接基础的一种特殊形式——生产价格的研究,论证了斯梯德曼对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否定是不能成立的,证明了马克思“转形理论”量的完善性。)。

三、第四层次;市场价格运行

价格直接基础的货币表现就是所谓的“自然价格”,市场价格运行是指市场价格围绕着“自然价格”的运动与通过这一运动对价格直接基础的实现。

在市场中,价格并非直接等于“自然价格”。在短期中,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市场价格围绕着“自然价格”波动,并通过这一波动使价格直接基础得以实现。在长期,由于生产技术条件是变量而不是常量,市场价格虽然等于“自然价格”,但是后者也是一个随长期市场供求变化而变化的变量。更进一步,日常市场价格还不等于短期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而是围绕着它波动,这一波动的状况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的组合情况。因此,经济学家必须研究市场供求对市场价格决定、供求变化引起市场价格变化、供求弹性组合导致的日常市场价格波动的规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十章中对这个层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论述,但由于生命所限未能建立起这一层次的完善理论。

马克思所称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即西方经济学所称的古典学派,使用均衡分析的方法阐述了市场供求对商品价格决定和变化的作用及过程,但是他们却拒绝一切对商品价格决定和变化基础的研究,因此他们的理论有一些致命的问题无法解决,在与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新古典学派,即现代边际主义价格理论,在均衡分析的基础之上引用微分学的数学方法研究了市场供给、需求及其对商品价格决定和变化的作用及其过程,在价格层次上建立起了市场价格运行的理论。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实质上,研究的是价格理论的第四个层次“市场价格运行”,并且是缺乏第一、二、三层次作基础的空中楼阁,但是他们却认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完善的价格理论,并以此来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新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就是著名的剑桥大学教授马歇尔先生,他于1890年出版的名著《经济学原理》奠定了新古典学派的理论基础。经一个世纪不断地发展,新古典学派至今仍在西方价格理论中占据着主流地位。这一理论由于缺乏科学的基础,仍然存在一些致命的无法解决的理论困难。例如,新剑桥学派对这一理论提出的“生产函数存在性”责难,新古典学派就无法回答。我们应该并能够在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基础上,在前三个层次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新古典学派对市场价格运行分析的合理成分,建立在变量劳动价值学说基础上的市场价格运行理论;并以此为依据,反驳现代边际主义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的否定,解决“生产函数存在性”等一系列重大的经济学课题(注:详见拙作:《市场价格运行新理论——现代边际价格理论批判》(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该书进行了这方面的工作。)

四、第五层次:绝对价格或价格总水平

第三层次和第四层次研究的都是商品的相对价格,即商品之间的比价,或者说是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还不是商品的绝对价格。商品的绝对价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商品价格。在金属货币体系中,商品的绝对价格就是商品与金(货币)的交换比例。而金(货币)本身的价值变化是不经常的,其变化幅度也是不大的,因而,可以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为常数。在这一假定下,商品的绝对价格变化与相对价格变化是同一的。在纸币体系中,纸币所代表的价格变化是经常的,而且其幅度常常是很大的,货币所代表的价值不再能假定为常数,而应当看作变量。因此,在纸币体系中,绝对价格的变化与相对价格的变化不再是同一的了,而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商品绝对价格的变化表现为价格总水平的变化。自建立纸币体系后,价格总水平上涨(Inflation, 常误译为通货膨胀)一直困扰着资本主义经济。近年来,社会主义经济也深受其害。西方经济学界已建立了不少价格总水平上涨理论,这些理论已成为宏观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些理论中的主流是建立在新古典学派的理论之上的,同样没有第一、二、三层次的理论支撑,都没有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为基础,因而缺乏科学的微观基础,是不完善的,甚至是错误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则试图直接用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和货币学说来说明价格总水平上涨,由于没有在前四个层次基础上建立系统的理论,没有将价格总水平上涨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来系统的研究,因而也是难以在实践上奏效的。

我们应该以劳动价值学说为基础,在前四个层次的基础上,研究价格总水平上涨,建立科学的理论。这个科学的理论应该首先确定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一般因素、原因和机制,然后说明各个不同社会形态中价格水平上涨的特殊原因和机制,最后,以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价格总水平上涨为对象,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中价格总水平上涨理论,并提出治理对策(注:详见拙作:《论价格总水平上涨——原因与对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该书试图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五、第六层次:价格制定和价格管理

以上五个层次研究的是价格及其运动规律是什么,其目的在于揭示价格的客观内容和本质及其运动规律,这是一个实证研究。在此之后,应该进行规范研究,即应该在前五个层次的实证研究基础上研究价格的确定和价格的管理,制定价格确定模型和价格管理政策。当前的价格制定和价格管理理论研究最主要的缺陷就是未建立在前五个层次之上,缺乏科学的基础,因而价格制定和价格管理工作总是缺乏现实有效性。

建立上述六个层次统一的价格理论,能够使价格理论在科学上迈进一个新的阶段,能够使价格管理具有科学的基础,并进一步提高其现实有效性。因此,建立上述六个层次统一的价格理论及其模型是经济学面临的紧迫而又重大的任务,当今经济学家有义务和责任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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