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药的专利保护论文_周游

论中药的专利保护论文_周游

辽宁省丹东市第二中学高三3班 辽宁丹东 118000

【摘 要】我国的重要专利保护方面在重要行业的发展和创新上都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的中药专利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本文通过阐述重要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分析了不足之处,在后文中给出了完善措施,希望对我国的中药专利保护方面有所裨益。

【关键词】中药;专利保护;完善

前言:

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专利的申请也不断的发展起来,但是在专利法的立法概念上,申请专利的人必须要公开专利技术才能够取得专利权。在专利法中,强制性的要求申请人公开发明内容和发明要点,由于中药和西药之间存在本质性的差异,不能够完全符合专利的认定条件。中医作为我们中华民族的国粹,若不能够进行合理的保护,那么对专利所有权人是有很大的损害的。

一、中药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中药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医药,结合了我国祖先的智慧和汗水。近代以来,大量的西药涌入我国国门,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我国的市场占据了很大的空间,使得中医和中药的发展受到了限制,在知识产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的前提下,我们并不能充分的利用中医和中药的资源,对中药新产品的开发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所以,推动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在我国生产技术和科技不断发展的条件下,人们的知识背景也得到了提高,中药已经成为了一种高技术含量的知识型商品,在中药的发展李成种,蕴含了大量的知识和信息。

在中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过程中,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同时,对中药的产权进行保护也存在很多种模式。所以说,在中医和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当中,专利全的申请和保护制度要首先进行完善,这一制度的完善要立足于中医和中药的发展上。也可以说,对中医和中药的保护是促进我国社会效益提升的一种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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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的研发过程存在自身的特点,在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中药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保护范围显得非常广泛,可以追溯到原材料的选择和药材的炮制上,到配伍分离最终制成中药,只要能够对中药的药性进行增强的行为和方案都可以成为专利保护的客体。总而言之,中药的专利保护范围非常宽泛,难以按照一般的方法进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我们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可以不断的发现当中的问题,集大家的智慧进行解决。尽管在当今社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大都是因为利益的驱动,但是保证公众能够在这些信息中得到切实的利益,让专利所有者能够获得收益,在经济上能够平衡发明者的状态。所以,对中药专利的保护不仅对中药的保护具有很大的作用,更多是在保证我国中医中药专利所有者的切身利益。

二、我国中药专利保护的不足

(一)我国中药和品种之间存在冲突

首先,中药专利和中药品种专利的保护上存在一定的争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专利保护的权利主要是发明者、设计者或者授权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对其名下的知识产权享有独占权,可以授权他人对专利权进行使用。但是我国的重要品种保护的权利主体是我国国土内生产中药的企业,甚至多家企业可以共同获得同一种药品的保护,这就表示重要药品的权利主体并不能独自享有专利技术的权利。

其次,中药专利和品种之间的客体范围不一致,在重要专利保护中,客体比较广泛,包括复中药要和单味中药等多种形式,中药提取的方式方法也不尽然相同与此同时,药品的发行和上市并不受专利保护的限制。

最后,中药专利保护和中药品种的保护期限不同,在中药药品专利保护中的规定是二十年,但是中药一级保护的期限分别是三十年、二十年和十年,在二级保护的品种上是七年。

(二)审查标准不完善

在我国的专利审查中,标准在于审查申请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单纯从西药的药理分析,进行专利审查的时候是可以运用这样的方式的,但是中药并没有固定的物理或者化学的相关实验数据,不能够通过公式展现出来,所以对于新颖性和创造性方面的审查很难适用。中药大都是复方药品,对人体病症的作用并不是靠某一味的药物,而是多种药品的协同作用,没有方式像西药一样表达出来。不能申请中药的专利,对我国的古方探索与研究带来了极大地影响,会使得我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瑰宝失去其应有的开发价值。

三、如何完善我国中药专利保护

(一)可以利用中药专利对中药品种专利进行取代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不长,在长期的计划经济熏陶下,我国中药行业已经习惯了从自身利益寻求国家行政保护的习惯,但这种习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已经不能维持我国的中药行业长期发展。换一种思维,要想提高我国的传统行业优势和创新能力,需要对我国的保护方式进行协调。我国中药专利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应该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进行协调,中药专利保护的力度要优于对药品的品种保护。另外,我国的中药知识产权在不断发展,并且日趋完善,可以适当弱化行政保护的力度。

(二)对中药的专利性标注进行适当修订

首先,对于中药产品不能像西药一样用化学式进行表达的情况,在中药审查的过程中,应该结合中药的特殊性对标准进行修订。许多的复方制剂中,应该顺应中药的药理特点,从宏观的方面对结构进行确定,结合中药的药理特点,引入中药的专利申请检测标准—中药指纹图谱。这种设备可以对中药的成分进行量化,成为一种新的鉴定技术。具体来说,就是借助高科技手段对中药的专利性标准进行修订。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中药专利保护方面还是存在缺陷的,但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完善,会逐渐达到人们所期待的效果,我们完全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中药进行合理性定义,在专利申请上给予最大的保护。所以,我们可以将中药如何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转变为如何使用高科技手法让中药可以申请专利,只有不断的弥补我们的不足,才能够完善我国的专利保护制度,发挥行政制度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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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晶.论中药专利保护的范围[D].黑龙江大学,2017.

论文作者:周游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学术版)2017年7月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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