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需求、金融供给与农村自治&基于贫困地区农民金融行为的调查与分析_金融论文

金融需求、金融供给与乡村自治——基于贫困地区农户金融行为的考察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论文,贫困地区论文,农户论文,乡村论文,需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几乎是发展中经济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中国也存在同样的现象。尽管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一直都在增加,除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外,2006年批准成立93家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开业,2007年开始设立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但在农民看来,农村金融机构供给增加并没有缓和农户资金需求的紧张局面,并把农村金融供求现状总结为“有机构、缺服务”、“有制度、缺执行”、“有存款、缺贷款”等。本文从对发生在一个村庄的3个案例的分析出发,试图寻找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紧张的原因并提出一些缓解现状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世界银行2007年在对印度两个邦6000家农户的调查表明,87%的边缘农户得不到规范的信贷服务,71%的农户没有规范金融机构的储蓄账户。在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秘鲁农村地区,40%的农业生产人口在争取信贷时受到限制(Boucher,Carter and Guirkinger,2006),甚至在中欧和东欧这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有5个国家近50%的小农户认为金融限制是他们事业增长和扩张的主要障碍(Sarris,Savastano and Tritten,2004)。

探其原因,一是“老市场失灵”(old market failure)说,认为农村地理位置较偏,农民居住分散,基础设施缺失,单笔业务成本高(Schaefer-Kehnerc and Von Pischks,1986; Zeller,2003),加上农业受气候、虫灾和疾病的影响,信贷风险大,违约率高(Mosley,1986),使得正规金融远离这些地区,造成农村金融市场被分割并形成二元金融结构(Mckinon,R.I.and Shaw,E.D.,1973),同时,因为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合同执行难,风险不确定,缺少抵押品等,造成利率居高不下(Braverman,A.and Guasch,1986),特别是由于没有清晰的产权关系,土地不能用作抵押,从而也就减少了贷款人准备提供的贷款数量(Federand Feemy,1991),即使有一些较低成本的信贷资金也只给了极少部分农户(Braverman,A.and Huppi,M.,1991)。二是“新市场失灵”(new market failure)说,即信息不对称使然(Akerlof,1970; Leland and Pyle,1977; Kyle,1984,1989; Stiglitz,1990),斯蒂格利茨和韦斯认为,较高的贷款利率在增加贷款人预期收入的同时,也产生了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行为,前者是因为在较高的利率水平上,单个借款人将选择经营风险较大的项目,而后者,则是因为在较高的贷款利率下,一些借款人的相对安全的投资变得无利可图,从而使风险较大的贷款申请人增多。这样,贷款利率的筛选(sorting and screening)作用会影响市场出清(market clearing)并导致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那些财产较少的穷人因此受到了低消费能力之苦和低收入之累的双重诅咒(Ghosh and Ray,1999)。

在如何缓解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失灵方面,不少学者从增加金融供给着手。杨涛(2006)认为在总体布局、组织机构和金融产品方面我国还没有形成协调发展、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体系,并认为如果无法获得金融资源的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可能会失去可持续性的制度基础。张杰(2003)则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大力培育“内生金融”存在的土壤和环境,是判断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林毅夫(2007)认为,针对金融结构和资金价格中存在的问题,农民得不到金融支持,仅仅依靠自我积累,生产规模难以扩大,当前改革的方向是首先改善金融机构,增加能够给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贷款的地区性中小银行。

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配给严重(黄祖辉、刘西川、程恩江,2007,2009;朱喜、李子奈,2006),针对大多数农户仍然从非正式金融获得资金的实际,不少学者认为非正式金融在缓和农村金融供求矛盾,满足农户金融需求也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何广文,1999;温铁军,2001;李锐、李宁军,2004),在正式金融不能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情况下,一般作为富裕的农户都有能力提供资金用来满足借贷(何田,2002),认为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非正式金融市场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户生活乃至农村微小企业的发展均有重要的意义(郭斌、刘曼路,2002;何田,2002)。

近来,有学者从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的角度来展开对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失衡现状的研究。金融排斥,实质上更是金融市场失灵的体现,是指在金融体系中人们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包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缺少足够的途径或方法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王修华,2009);而徐少君、金雪军(2009)则从农户金融排斥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认为尽管收入、社会阶层、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雇佣状态、家庭状态、种族、家庭成员数、住房拥有状态、所处地区通常都是影响金融排斥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因素是收入的影响,为了降低农户的金融排斥程度,要多渠道地提高农户的收入,从而从根本上缓解农户的金融排斥程度。

与已有的研究相比,和大多数文章仅从金融供给层面来讨论农村金融市场失灵不同,本文首先从发生在一个村庄的3个案例着手,通过对最底层农户的金融需求分析,来展示农村金融供求关系失衡的现状,即在讨论农村金融市场失灵时,先从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有什么样的需求,这些需求是否得满足,又是如何得到满足来寻找原因和探讨对策;第二,本文在分析农村金融市场失灵时,把供给和需求两个层面上结合起来,并置于农户所处的乡村社会与经济的具体环境中进行分析;第三,本文认为,短期内可以通过一些金融创新来缓和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失衡,但从长远看,要彻底缓解农村金融市场失灵,要通过在自愿的基础上提高农户的组织程度,在通往乡村自治的过程中,建立起内生于农村经济和社会的金融组织和金融服务,在农户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的基础上来实现。

三、从一个村庄的3个案例看农村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

案例来源于笔者的家乡——担石村,该村位于江西省修水县大椿乡,居民以李姓为主,北宋时由武宁迁此建村。除李姓外,还有几户外姓。关于担石村,笔者关注了30年,并以担石村为例从社会、经济、历史的角度写过一系列文章。

(一)3个案例

案例一。小梁的妻子与丈夫吵架后,喝农药身亡,留下一双不满10岁的儿子。小梁妻子家来了近百人。死者要厚葬,生者要厚待,等等,前后花费,要2万多元。小梁家徒四壁,还欠着一屁股的债,面对突然而来的变故,显然,财务链已经断裂。

这时,有人就把李金请出来“当大事”,要他全权处理此事。平时地方有什么大事,都是李金在处理,在当地已有“能人”的声望。李金首先当然是说小梁的不是,然后要死者的娘家人让步。小梁本身欠债,难以花2万元来厚葬死者,经过一番艰难的谈判,把费用降到1.3万元。

如何筹措资金呢?李金让人把附近一带仅有几户梁姓的人请来。“这么多人里,只有你们几户梁姓,一笔写不出两个梁字,几十年前是一家,此时是自己人落难,你们梁家不帮,别姓是难以出面的”。然后,根据各家经济状况,让每家借钱出来,多的2000元,少的500元,筹得4000元。

然后,把平时与小梁一家有来往的人请来。李金说,“请到大家来,因为大家都是小梁一家的亲朋好友,现在小梁家遭难,希望众位出钱出力,大力相帮”。总之,只要坐到这里来了,每人多少要借些出来,金额不限,多的800元,少的也有200元,这一茬下来,筹得3000多元。

李金再把附近的两家大型商店,一家化肥代销店,几家小杂货店请来。李金说,“大家都是几十年的老店,平时小梁一家老少几代,没少和大家做生意,他家有难,看每家店能不能赊些东西给小梁办事,就当借了钱给小梁,考虑到大家生意上要资金周转,叫小梁日后还钱时,首先就还你们的”。化肥代销店的肥料此时派不上用场,借出300元现金。其余几家店铺都答应赊些办丧事急用的东西给小梁,共折钱2000多元。

再然后,把担石村李姓几家日子过得好些的人请来,说:“小梁一家,在我们李姓中间生活了好几代,一直都是和睦相处,没有与大家划不来过。此刻梁家有难,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们也该伸个援手”。这一来,又凑了2000元钱。

最后,李金让人请来镇上信用社设在本村的信用站,对站上业务员说,“小梁家遭此变故,需要13000元钱,我们已经自筹了11000元,还有2000元钱,实在没有地方可出了,只有寄希望于你了”。信用站的人知道,此时若是拒绝,就把这一带的人全得罪了,以后是没法开展业务的。在与上面信用社商量后,贷了2000元钱给小梁。

全部借款,都立有借据,中间人则是李金等一批在场的人,借期则未定。而实际上呢,在安葬好死者后,小梁把两小孩交老母,南下打工去了;3年之后,所借之钱,连信用社的本息,均全部还清。

案例二。案例主人叫小杜,是当地仅有的杜姓。小杜是爷爷在世时迁入本村的。此时爷爷已逝,妈妈改嫁,家里只有奶奶、父亲和小杜3人,是本地的贫困户。小杜家通过媒人找了一门较远的婚姻。女方也是家穷,不管男方家境,只要有一份厚的聘礼,即可把女儿娶走。小杜一家是外来户,在当地几乎没有亲友,没有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可用。但女方放话了,交不了钱亲事就黄。小杜家一狠心,从高利贷处借来一笔钱,硬把媳妇娶进了门。

媳妇刚进门,放高利贷的也上门要债了。由于借的债数额不小,每月还利息都相当困难。待媳妇生下一个女儿后,家里穷得连利息都没有办法还,只有把房子卖了。一家5口住进了一废弃多年的庙堂。小杜的媳妇以打工接济家用为由,出外后一去不回。不久,小杜的奶奶、父亲先后过世。一家5口人,就只剩下小杜和女儿俩。

由于卖房后,债务没有全清,加上安葬两位亲人又有花费。小杜在办完丧事后不久,就带女儿外出打工了,且一去多年,很少回来。

案例三。几年前这个村子里的一位大学老师回家过春节,见本房侄子小李,一双大腿已经肿得水桶般粗细。堂叔说这病要到大医院去。小李说家里已经没有钱了。

堂叔找到小李的哥哥。小李哥哥生了几个女儿,大些的都嫁人了。堂叔对小李哥哥说,年前你弄一桌饭,把你几个女儿女婿请来吃个饭。在饭桌上,酒到半酣,堂叔就说开了。“世上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无法要回。你们的叔叔病成这样,黄土已经掩埋了一半,再不救可就成一辈子的遗憾了。再说,叔叔的小孩还特别年幼,叔叔一旦走了,这些小孩,还得你们来抚养成人”。

然后,堂叔掏出事先准备好的4000元钱,说我先出这些,在座各位就看着办。大家尽管身上没有带钱,都慷慨承诺出钱,家里没有,借也要在去治病之前借到。你3000元我2000元,当场就筹措了近11000元钱。接着就上南昌。医院仅用一个星期就把差点死在前往南昌的路上的小李给医好了。带的11000元钱,在医院用了8000元钱,开了3000元钱的药带回家去。小李回家后,当年秋天,就上山打了两头野猪。

(二)对3个案例的分析

通过上述案例,可知贫困农户在有金融需求时,首先想到的是通过现有的社会关系来解决,金融供给与融资次序相关,融资次序则与社会关系的亲疏保持一致,呈现出一个圈层结构,如图1。

第1次序,是圈层中的核心,是农户自己的资金。一般来说,农户有什么不时之急需,首先要靠自己的积蓄,或变卖可变现的财产,如粮食、牲畜、林木,或其他农副产品。但是,因为是贫困农户,自己往往没有什么积蓄,家底也薄,因而这一层次的融资尽管居于核心位置,但能变现的资产相当有限。

第2次序,在自己的积蓄或财产变现后,资金仍有较大缺口时,就要找自己的兄弟姐妹、舅子姨妹、侄辈外甥等,这一层基本上是血亲层,是社会关系中最为核心、最为紧要的层面。一般地,早年计划生育政策宽松,现在这些农户兄弟姊妹较多,尤其是一些较大规模的家族,这一圈层中,总有一两户是家底厚实些的;若兄弟姐妹少些,尤其是80后的独生子女,这一次序的近亲少,可供融通的社会资本也就弱多了。

第3次序,由农户平日走动的朋友,平时有往来但关系稍疏些的亲戚组成。尤其是在担石村一带,年头岁尾一般要互相请吃,特别是年初的新年饭,相互请吃,直到元宵节。这也是农户的一层重要的社会关系,一旦有事,这层关系也可筹措到一定数量的资金。当然,这一次序中社会资本的多寡,融资的金额,还要受各人的性格,对朋友的热情程度,是否慷慨大方,所交朋友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第4次序,由当地的生意人、商户组成。平时,农户的大小生意,一年下来,总有几百或几千元钱的生意,都发生在就近的几家店里。农户一旦有事,资金链断裂,此时会到店里赊销。有必要时,会请中人或族人出面作保。计有南杂百货店、五金店、供销代销店、肥料农资专卖店等,甚至榨油坊、打米加工坊、医药店、乡下郎中等等。

图1 贫困农户的社会关系与融资次序示意图

第5次序,是当地日子过得很好或较好的人,即当地大户、富户、专业户、养殖户、干部家庭,甚至有小孩在外工作经常有钱寄回来的家庭,在贫困农户的资金面出问题,在前面的融资还不够时,此时都有被要求出资的请求。一般地,由于名声在外,这些人也会借出钱来,且还会被当地民风认为是行善积德之举。

第6次序,是当地正规金融机构,一般是乡镇信用社,或信用社驻村代办站。显然,由贫困农户出面是借不到款的,此时会有族人或中人出面说项,必要时还提供担保。当地金融机构的经办人,往往也是本地或本房人,很难袖手,一般会给予资金融通。否则,一是舆论不利,二是在今后的业务开展中,会碰上许多难以预料的困难。

第7次序,向散落在民间的高利贷融资。关于高利贷的利息到底有多高,我曾到乡村做过若干次调查,但很难有统一的、有时甚至是真实的利息标准。高利贷的授受双方,都保持箴默。但借了高利贷的,都会急着还钱。与高利贷打交道较多的,一般为娶亲时筹措聘礼、大病时要交医疗费用、上大学时急需学费、还有做房子时要盖楼面封顶的农户,有时还有外出打工时缺少路费,借贷无门,也会找高利贷。

第8次序,是前面所有融资层面都经过了,但还有大量缺口,这时,会有人组织,派出能说会道之人,往本地方圆几十里地“写税”(写捐)①。一旦有写税的人上门,说明有人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在出面求人了。被人找上了门,多少自愿,但不能没有。家境好、心里善的人家,会几百几百地写,少些的,也有50、20不等。写税除了用于贫困农户的融资,还被用于农村修桥补路等公益事项的资金缺口上。

(三)小结

上述3个案例包括丧葬、婚嫁、疾病等,是发生在农户中极具有代表性的大事情。在有急切的金融需求时,农户往往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需要向外融通资金来度过难关。不同的农户经历的融资次序、融资范围、能融通到的资金数额明显不同。

案例一中的小梁筹资时经历了上述融资次序中的前6道,而在案例二中,小杜则由第1道融资次序直接进入了第7道融资次序,要么自己出钱,要么直接去找高利贷;在案例3中,小李只经过第2道融资次序,即只需在自己的血亲层面,就筹措到了足够的资金。

究其原因,贫困农户在融资时,除了自身的经济实力外,最重要的就是他们是否有能够倚赖的社会资本。在第3个案例中的小李尽管自己相当贫困,但是,李姓在当地是一大姓,本房本族有足够的可以融通的资源,所以在小李融资时,由他的在大学教书的堂叔牵头,在小李的血亲层面,一呼百应,一下子就融通到了所需的资金。

在案例一中,小梁尽管在当地是别姓,但小梁在当地不是唯一的梁姓居民,毕竟还有几户,且这些本姓还有些家底,这是一;其二,小梁一家,经过几代,在当地还颇有人缘,尤其是年头年尾,人情世故都不曾淡薄,且自己还算勤快朴实,也算积聚了一定的社会资本;其三,不便明说的是,小梁年轻,尤其手下是两儿子,日后不愁没人还钱。

而在案例2中,小杜则没有这样幸运。单姓独户、走往少、亲戚少,加上在村庄边上居住只有三代,小杜生的又是一女儿等,故小杜在当地几乎没有什么社会资本,关键时也就找不到可以融资的渠道,小杜的融资次序也就只能由第1次序直接过度到第7次序,在自己没钱时就只有去找高利贷了。

在第3和第1个案例中,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在关键时候出面,也是融到资金的重要因素。在这两个案例中,还有一点重要的启示,即在乡村社会中的农户如果拥有较好的社会关系,即使有较重大的事件发生,也能依靠自己内部的力量处理好自己的事情的。

四、从更大范围看农村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情况

从上面的案例来看,我们看到了贫困农户与金融机构间的关系,即到金融机构借贷几乎成了最后的选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且,没有社会关系是很难借到的。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各家涉农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了大量的资金,到底又有多少发放回来了呢?发生在担石村的情况是否具有代表性吗?笔者为此在全县做了一番调查。

(一)全县的情况

笔者所在的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省内面积最大的县,曾有56个乡镇,农村信用社曾有86个营业网点,395个信用业务代办站,农业银行在大部分乡镇都设有营业所,不少乡镇还设有邮政储蓄机构。2000年后,乡镇由56个减少到36个,农村信用社减少到34个,395个信用代办站全部撤销,农业银行营业所减少到4个,邮政储蓄机构为9家。2008年全县共有金融网点76个,每个网点覆盖面积超过60平方公里,而在2003年则不到45平方公里,且这种分布还表现出极大的二元性,县城的网点是27个,每万人约有2.6个网点,农村网点49个,每万人约0.73个网点,平均7.34个行政村才有1个网点②。

最为突出的例子,是本县的余段乡,该乡有42平方公里,5个行政村,乡村人口4555人,2005年农村信用社从这里撤离后,这里的农户办理金融业务要到30公里外的大桥镇农村信用社去,相当不方便。特别是当前国家加大惠农政策,实行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合作医疗等相关补贴均通过农村信用社发放,补贴较少的农户领取的补贴往往还不够往返的交通误工等费用。

从现有的涉农金融机构开展的业务来看,到2008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设在乡镇的4家营业所吸收的存款约4亿元,但从2003年以来,几乎停止了信贷发放业务,2008年末县农业银行存款余额85237万元,贷款余额10270万元,其中公司类客户贷款3500多万元,其余的大多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邮政储蓄机构在全县吸收的存款也有近4亿元,发放的贷款是27万元,且还是对自己职工的贷款。作为全县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余额近11亿元,当年新增1.29亿元,发放的贷款余额5亿多元,当年新增0.29亿元。笔者老家所在乡镇的农村信用社,目前的存款余额是2000多万元,贷款余额是400万元左右,其中绝大部分是几年前的贷款,2008年新增贷款只有87万元。

笔者跑了家乡附近的几家乡镇农村信用社,情况大同小异。数量极为有限的新增贷款,账簿上表现为“农户贷款”,但这些“农户”往往是农业户口的个体工商户,早已不搞农业生产,在城镇上安家落户了好几年,是农业户口的城镇人口。真正的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是很难从正规金融那儿融资的。可见,发生在担石村的情况,同样也会在全县农村发生。

即使是能贷到款的,也普遍认为手续太繁琐。贷款时要夫妻一块去,要带上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薄(“两证一薄”),要照相并留下两个人的相片,要两个人签字。守信用且信用社认可的农户,从提出申请到拿到贷款的时间会快些;要是信用社不认可的农户,信用再好,也要等到信贷员上门作调查后,才有可能办理借贷的下一步手续。合乡并镇后人口和地域都更多更宽了,信贷员一般都忙不过来,且还经常要为有事请假的内勤顶班,往往没有时间去走村串户做实地调查。

另外,如今外出打工较为普遍,一户家庭,夫妻双方往往有一方是在外面打工的,贷款时要夫妻二人同时出面签字照相,也使那些只有一方在家的农户无法取得贷款。

(二)全省的情况

那么,全省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家乡农户借贷的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同样会发生吗?为此,在2005年,笔者对所教的金融学方向的同学布置了一次暑期社会问卷调查,调查地点和对象,是江西省11个地市下面村组里的农户。发放了190份调查问卷,收回146份,有效问卷是132份。问卷具体情况如表1。

从反馈的情况来看(见表2),说明借贷在当下的农村普遍发生。借款来源,从正规金融借款的占样本总数的21.97%,来自亲友间的借贷(友情借款)占49.24%,向民间借贷——绝大部分是高利贷——占28.79%。借到的金额在2000元以下占75.63%。从借款的可得性来看,很难借到加上借不到占样本总数为81.06%,很容易借到的占18.94%。从借款的用途来看,从事农业生产或做生意的占到68.94%,用来盖房、婚嫁、上学等占31.06%,从补充情况看,还包括借钱看病、学手艺、打工路费等。有88.84%的农户认为借贷有作用,只有11.16%的人认为借贷的作用不大。

借不到钱的原因,主要还是缺熟人和担保,占40.91%,缺少项目占22.73%,因路途遥远、手续繁杂、对信用社不了解等因素占36.36%,从补充情况看,还有如家里太穷、与乡村干部关系不好、被人瞧不起等。希望村里或就近有金融机构的(“迫切希望有”加上“有更好”)占84.85%,觉得有信用社在边上也不一定就能贷到款或对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需求不大的农户占15.15%。有34.85%的调查户有信用社工作人员来访过,但从同学反馈情况来看,更多的造访者是下乡催收贷款(这些贷款大多是社队时留下的)。被调查的农户喜欢到信用社走动的,占到84.09%,没有去过信用社,或认为去了也没有用的共占15.91%(在取消农业税,增加种粮直补的今天,没有去过信用社的农户已经极少了)。

农村现有金融机构的情况,农业银行营业所有16家,邮政储蓄机构有51家,填没有的有61人,可能是题目的设计有问题,有的调查对象对邮政储蓄到底是不是银行没有把握,但这不影响对当前农村乡镇拥有的农业银行营业所、邮政储蓄所机构数量情况的了解。

(三)小结

通过这次问卷调查,可以做出如下分析:一是金融需求相当普遍,受访者都有过借贷行为;二是友情借贷占了一半,而从正规金融借款的可得性较低,且很难借到自己所需的数额;三是绝大部分农户认可借贷的积极作用;四是缺少担保、没有被认可的项目、不方便等是借不到款的主要原因;五是希望附近能有金融机构,且84%的农户会到信用社走动,说明现在的农户想了解、熟悉甚至是参与到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去的愿望很强烈;六是农业银行基层营业所的数量要大大少于邮政储蓄机构的数量,农业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在迅速减少。

另外,从组织参加调查后的同学座谈的情况看,比较共同的看法是,家庭成员较多,家族势力较大,有成员在政府或其他部门做事的,遇有金融需求时,需要借贷时较易取得成功(甚至,就是在其他方面,如到附近做事或出外打工的机会甚至是收入,都要比一般的人家好得多)。可见,发生在担石村的情况,也同时发生在其他地方。

五、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从上面的案例和调查的情况来看,说明在当前农村、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情况面临着严重失衡的状况。那么,这种状况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能否就此寻求出一些缓和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对策建议呢?

笔者认为,造成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原因,首先从需求层面来看,具体如下。

一是当前农户的金融需求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对农业的活劳动投入逐年减少。为了弥补劳动力转移后对农业生产活劳动投入的减少,以化肥、农药、机械为主的物化劳动投入日益增加,这些,只靠来自农户家庭的积蓄显然是不够的,对农业信贷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一点,恰好与黄祖辉等人的研究结果不一样。黄祖辉等人认为,信贷需求不足是农户正式信贷市场参与程度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工资性收入较高的家庭对正规贷款的需求较少,原因是这些农户大多外出打工,为生产经营活动融资的可能性较小,同时打工得到的收入可弥补家庭支出的缺口,从而对非生产性贷款需求也较小(黄祖辉、刘西川、程恩江,2009)。事实上,正是由于农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外出,造成在村农户耕种的面积和规模在扩大,单靠自己的力量已经难以完成从耕种到收晒等一系列繁重的劳动,农村中的机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越来越大,因而对信贷的需求也逐年增加。外出务工的农户,在年青一代中已经与老一代有不同的特点了,有不少在外成家,且有的还在外创业,这些人很少寄钱回来,有的还回乡集资到外面办厂,他们的信贷需求也呈扩大之势,只是一般不易满足。

二是缺少能带来收入的要素资料和抵押物,使农户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一般地,为了筛选出“好的”借款人,贷款人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但农民因为穷,往往缺乏可供贷款人认可并接受的抵押品。从“一个国家穷是因为他穷”(a country is poor because it is poor)的命题(Ragnar Nurkse,1953),也可以推断出“一个地区穷是因为他穷”、“一个人穷是因为他穷”等类似的结论来,因为穷,达不到取得基本金融服务的各种标准,基本丧失了对信贷的需求能力。在图1中,农户融资的第1次序是农户通过对粮食、牲畜、家具等财产的变卖而得到的现金。但是,一般农户的家里,值钱的什物不多,贫困些的农户则更少。就是那些在平时可能值点钱的东西,当等着用钱急于变现或用来抵押时,往往既卖不到几个钱,更不能作为抵押物。

能带来收入的,是土地、资本、劳动和企业家才能。资本是能够生钱的钱,有了资本,就更容易有钱了,但农户平时缺的就是钱,当然就更没有资本了。农户有劳动,但劳动却越来越不值钱了,尤其是贫困农户的劳动,机会成本低,辛辛苦苦付出了劳动,换来的仅仅是简单再生产劳动力自身的报酬。企业家才能,或企业家精神,这种要素很值钱,但绝大部分农户暂时还缺这个,还不能靠出卖这种要素来换钱。

能带来收入的四大要素中,剩下的就是土地了。农户是天然和土地打交道的群体,农户可以使用土地,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处置权、土地增值后收益的分享权。“土地已经事实上分担中国农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温铁军,2001),但一旦有大额的资金需求,又不能指望脚下世代相依的土地能帮上什么忙。

能否通过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让土地成为农户拥有的“财产性收入”来源之一呢?即通过弱化农地的所有权,强化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使农户手中的土地变成一种“活”的资产,即土地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还是一种重要的金融资产,可以通过参与市场的流转来实现增值,可以在土地增值后优先获得土地的增值部分的收入,可以用作抵押、担保等工具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使土地和房屋在农户手中,不仅仅是一种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而且还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金融工具,具有通过抵押等方式融资筹资的功能。

三是缺少参与金融事务的有效途径,金融知识匮乏,也抑制了农户的金融需求。

从前面调查的样本情况来看,现在的农户想了解、熟悉甚至是参与到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去的愿望很强烈。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农村信用合作社,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合作制,合作制度本来就是市场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为增进自身福利,本着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真正的信用合作应该是由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共同出资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一人一票,其经营是建立在信用合作的基础上,存款来源上社员有义务也有动力将资金存入自己的信用社,农户一旦有了信贷需求,信用社也应该尽可能满足。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广大农户成为信用合作的主体,相互之间的信息充分,监督成本低,加上合作者的金融需求一般具有金额小、周期短、频度大的特点,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合作机构对这样的金融需求是容易满足的。

而当前的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已经模糊,广大农户也不把农村信用社当作是自己的组织。如果说早先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还是从农户(社员)中产生,农户可以就近、随时、方便地同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沟通,获取有关业务信息和金融知识。而现在的农村信用社则完全成了政府组织在农村的派出机构,管理层是上面委派和任命的,其工作人员也是在外面招聘或调入的,与当地没有了任何血缘和地缘上的联系,很少有社员代表大会和表决,即使有,在表决中农户的资格股如同乌有,这也就隔断了农户与信用社之间的联系,更不要说去把农村信用社当成是自己的组织了。

本来,真正的信用合作组织,也正是培养农村基层民主和自治精神的最好平台。社员代表大会和一人一票,让组织内的社员基于自身利益和社区共同利益的考虑,而珍视属于自己的投票权、监督权和执行权,这样,既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和管理,又增进了农户对农村金融机构、性质、服务、产品等方面的了解,进而引发农户种种现实和潜在的金融需求。推而广之,也同样有利于实行真正意义上乡村民主政治,推行村民自治选举,进而推动乡村自治的实现。

四是农户组织化程度太低,也大大降低了农户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

单家独户的农民的金融需求为什么难以得到满足呢?原因如前所述,农户居住分散化、生产没有形成规模、信息难以收集、贷款使用监督难、清收成本高等。如果能够在自愿的基础上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只需与各种组织打交道即可,具有成本较低、规模较大、监督较易,即使要担保,也只需组织出面即可。因而,会大大增加农户在金融需求上的满足程度。

当前的农村,在前些年的并乡合镇、进而是村与村之间的大量合并、取消村民小组之后,农民倒真是呈现“原子化”的自由现状。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把农民组织起来。特别是在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过程中,建立起多样化的农户经济和社会组织十分必要。农户是靠从事农业生产获得农副产品来取得收入的,是一个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有机结合的过程。农业生产中需要购买肥料、农药、良种,生产结束后要向市场销售各种产品,同时,在生活中还有各种不时之需。一家一户尽管也可以勉强应付,但往往购入时成本高,卖出时价格低,使得收入提高困难,生产和生活改善不易;尤其是现代农业还需要有大型农用机械、仓贮设施等,单家独户的力量往往过于薄弱,需要大家团结在一块,组织起来形成合力。

从金融供给方面来看,有下述原因。

一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造成对农户的金融供给严重减少。

图2 当前农村地区,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资金流向

随着农业劳动力大量拥入城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加上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较低,使得资金非农化,造成农村地区的资金纷纷流入城市。这样,当前农村金融供求越发失衡。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测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机构净流出1612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合作金融司的一位官员估计,在2002年第一季度6100亿元邮政储蓄余额中,有2/3来自县域经济;即使最低的估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谢平提供的数据,邮政储蓄有30%来自农村,则从农村倒流出的资金也达2000亿元。据另一位专家估算,每年从农村倒流出的资金在60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县流出的资金在3亿元左右(张怀刚,2002)。

伴随着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是农村人才的大量流失。尽管资金和人才向城市相对集中是一个国家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但农村自身毕竟还是要发展的,农村作为国家的经济空间、文化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存在形式是消失不了的,农业产值在GDP中的比例尽管相对量会下降,但农业产值的绝对值还是要增加的,一个国家再怎样发达还是要有一部分人来搞农业的。而当前的广大农村,尤其是中西部的农村地区,不要说稍有些文化的人,就是稍稍年轻力壮些的劳动力,绝大部分都外出打工了,留下的几乎是清一色的老幼妇孺。如果说资金的大量外流影响了金融供给③,人才的大量外流则严重削弱了农村的金融需求。

二是前几年金融机构网点数量锐减,使农村金融供给严重减少。

一般认为,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金融危机使银行业注重“价值最大化”目标,进入“为质量而战”(fight to quality)的竞争中,各金融机构不断细分市场,寻求更加安全更有效率的市场,服务对象和业务重点向那些富裕的有影响力的群体集中,而把那些生活贫困、经济和社会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分离出去,关闭了原本设在农村及边远地区的分支机构,导致这些地区的金融机构缺乏,金融供给形势严峻(徐少君、金雪军,2009)。

从前面所调查的修水县的情况就是如此。2008年全县共有金融网点76个,每个网点覆盖面积超过60平方公里,其中农村网点49个,每万人约0.73个网点,平均7.34个行政村才有1个网点。全国的情况呢?自1998年以来,4家国有商业银行撤并了3万多个县级机构及网点,更加造成我国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普遍较低,平均每万农村人口只拥有1.54个,且网点分布在区域上还存在严重的不平衡,全国有21个省份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达不到这个平均数。而且,像修水县余段这种到今天还没有一家金融机构网点的乡镇,全国还有2868个,只拥有一个网点的乡镇有8901个(王修华,2009)。这些地方因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已经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服务盲点。

同时,已有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还远未有深入到农村社会中去,特别是需要有一定数量的金融机构内生于农村社会。从事农村金融工作的人,也要有一部分是来自农村社会,并能把金融服务深入到农村社区中去;特别是要注意借鉴和吸收农村非正式金融一些就近方便的服务方式和灵活多样产品创新。这样还有利于形成一种机制,使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农民收入提高和生活水平改善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

三是农村金融机构和服务没有深入农村经济和社会,信息不充分,影响了金融供给。

来自平新乔等人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中国的信贷市场上,信用贷款的利率比抵押贷款的利率低,信用贷款的违约率比抵押贷款的违约率更低(平新乔、杨慕云,2009)。从笔者的调查情况来看,也印证了这点。但信用贷款的发放,是建立在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当前的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掌握足够数量的有效信息。而事实上呢?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恰恰就是不能收集到充分的信息,从而把“好的”借款人从众多的借款申请人中有效地筛选出来。

为什么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有效地掌握所需信息?从本文的调查和分析的情况可知,第一,农村社会是一个以血缘和地缘关系组成的圈层结构,而农村金融机构通常是自上而下设立的,处于这个圈层结构的外面,不能深入到农村社会的里面去,因而在信息的掌握上处于不利的位置;第二,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员工绝大多数是从外面派来的,对当地社会不了解更不熟悉,也就难以收集到有效信息,且出于压缩成本考虑,现有机构员工人数较少,每天只能在柜面上疲于应付各项存取款业务,没有时间去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来获取信息;第三,现有的制度也没有形成使员工收集掌握更多有效信息的激励机制,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发放的贷款一旦收不回来,对个人的收入和升迁影响重大,与通过辛辛苦苦地调查、监督和及时清收所得到的十分有限的奖励相比,个人所承担的风险与得到的收益严重失衡,无形中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员工形成了“共识”,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也就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里,“坐柜头的多了,下地头的少了;等存款的多了,放贷款的少了;得平均奖的多了,拿贡献奖的少了”。

就拿前面笔者调查的几个乡镇的情况来看,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基本上是县城下来或其他地方调来,对当地经济和社会都不熟悉,其业务范围仅仅局限于营业柜内。现在一个乡镇的面积,往往是合乡并镇前的2~3倍,没有包片业务员的协助,仅凭乡镇信用社的3~4名员工,是忙不过来的。信贷三查中的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只能是一句空话,贷时审查,因为对客户不了解,也只能是做表面文章。针对现在严格的贷后责任追究制度,不少乡镇信用社干脆不放贷款④。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拟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推进农地改革,创新农村金融工具,增加农户可抵押的金融资产

2008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有关决议中,就明确提出农民对承包土地拥有长久的经营使用权,提出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土地、房屋可依法开发利用。

决议还提出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即“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依法取得、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逐步推行农村宅基地使用仅的有偿使用和流转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徐绍史,2008)。据统计,现在中国两亿农户,户均100平方米,共计200亿平方米房产,按每平方米300元计算,农村房产市场将有6万亿元的市场潜力。如果仅按10%的抵押贷款比率,就会吸引6000亿元的贷款进入农村,为农户所用(张红,2007)。实际上,从龙登高(2009)的研究来看,地权的交易形式越多,农户的选择就越多,生产要素组合的可能性和多样性也就越明显,土地交易与流转在促进资源配置与提高土地收益具有重大作用,这也是中国传统经济长期领先于西方的重要原因。

当然,在实行农地产权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恢复了土地资产的金融特性,使得土地流转时地价在现有的水平上将会有较大的增加,会加大土地使用的机会成本,如果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必然加大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如果农产品价格不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会伤害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尤其是对小块土地的农业生产者的收入影响较大。这就要求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加对农业用生产资料的补贴;在农产品价格上,尤其是粮食价格上适度放开,让种粮食的比较收益不至于太坏;要制订使农业用地,特别是粮食生产用地规模适度集中并扩大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同时,实现农地产权改革,通过提高农户拥有的金融资产总量来全面缓和农户因担保难抵押难而造成的融资难,还面临着相关法律修订与法律供给、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还要出台相应的针对农村居民的改革措施,如户籍制度的改革与城乡统筹,农村社会保障如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养老等方面的全面跟进。

2.借鉴非正式金融,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拉近正式金融与农户之间的距离

正式金融资金规模巨大,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制度建设较完善,而面对农户的金融需求则高高在上,不能准确了解借款人的有效信息,且单笔贷款量小,客户高度分散,发放与清收成本高。而非正式金融则根植于农村社会,掌握了充分的信息,贷款发放、监督与清收的成本低。二者之间能否有机地结合起来呢?

事实上,农村信用社曾在这方面做过极为有益的探索,甚至还是较为成功的实践。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直到前几年为止,有些大一点的乡镇信用社,会在位置较远、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社区)设立信用站,委托当地有文化、懂些财会金融、有责任心和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担当包片业务员,业务员不是信用社的正式员工,其收入按业务量提成。

信用站在当地吸收存款、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员只能在信用社规定的额度内放款,头寸保管也有上限规定,超过规定头寸部分的要迅速转存到信用社去,每个星期要到信用社核对一次账目。信用站既不像正式金融,也不完全是非正式金融,却拥有二者的长处,有正式金融的资金实力与制度建设,又有非正式金融的灵活多样和充分信息。而且,业务员,在信用社看来,是农户在金融需求时的代表;在广大农户那里,又成了信用社金融供给时的代表。

但是,由于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新劳动法颁布后,在用工方式上出现了相当尴尬的局面。在上级联社的要求下,乡镇信用社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撤销各个信用站,解聘包片业务员。而信用社由于距离较远,来往极不方便,村民有些小额的金融需求,往往转向民间金融,有些暂时闲置的资金,因路途远也不方便存入信用社。

信用站的作用到底如何呢?担石村业务员在2004年吸收的存款余额有80多万元,发放的贷款余额70多万元。平时村民卖头生猪,或卖点农副产品,有些现金,一般都会存到信用站上,有小额贷款需求,也会找到信用站上去,若是信用记录还好,小额贷款需求一般都能得到满足。且营业时间,白天去也可以,晚上来也行,甚至在特别急切时凌晨一二点敲开业务员的门也能贷到款。村民对信用站相当认可,既把它看成是国家金融机构在村组的延伸,又把它当作是自家的银行。由此可知,信用站在当地很受欢迎且工作还是颇有绩效的。

农户贷款的特点是贷前调查不易、贷款金额小、居住分散、清收成本高,收贷时不便于起诉或采取强硬措施,坐于柜头内的正式职工往往不愿意发放,包片业务员则生于斯长于斯,正好弥补上述不足,在稔熟的环境里走村串户,十分方便。这种形式,实际上是农村信用社在委托农民自己办金融。这就是自助金融——或叫金融自助,甚至是金融自治的形态。

甚至,农业银行营业所、邮政储蓄、村镇银行,还有农业保险业务,都可以到农村社区中寻找合适的业务代办员,从而使正式金融的资金优势、信用保障同非正式金融的信息充分、监督得力、成本低廉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是通过这种自助式金融服务实际上就是现场版的金融教育(financial education)制度,在全面提高农户的金融素养(financial literacy),使之达到金融毕业(financial graduation),并最终使农户自己办金融,在农村实行金融自治(fiance autonomy)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3.鼓励并扶持成立农户资金互助组织⑤

回过来看图1,农户融资的圈层结构及其融资次序,正好是与农户的社会关系圈层结构及其亲疏关系高度一致的。而当前农户融资的信用半径,恰恰也是农户间平时走动、交往的社会活动半径。这也是农村乡土社会熟人世界的较普遍的特征,信息能够基本共享,参与活动及时,监督成本较低,特别是社会资本与金融资本往往紧密结合并能相互转换。这对设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有什么样的借鉴作用呢?简言之,就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要深入到农村社区里面去,农村金融服务的提供要融进到农村的社会资本中去。

互助社的资金来源为图1中第1融资次序到第8融资次序中的所有社会关系,平时无事时每户都要出一部分资金,这是形成农户资金互助社稳定资金来源,这部分资金类似于股本资本;除此外,还可向当地农户吸收存款。放款对象和放款用途要严格控制,主要用于社员在医疗、上学、建房、婚嫁、突发灾害方面的资金需求上。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定位,主要还是在本房、本族、本村、本地的生活救助和应急周转上。组建农户资金互助组织,让所有房族每户都出一份资金,目的就在于把只能是单个农户拥有的社会资本,转变成全体农户都能分享的金融资本。其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都是十分重大的。

对于建立以村组范围为信用半径、以自然村落和带有血缘宗亲关系的家族各成员为出资对象、以满足整个村组成员的紧急资金需求为目的的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资金来源问题,有人对此表示担忧。从我的调查来看,这种担忧是过虑的。

富裕些的农户,往往在本地承担了更大的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每当宗亲间有事,次次都有出资的要求,极难拒绝。建立了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后,只需每年(或每2年、3年,视资金使用周转情况而定)出一次资即可,还可带动贫困农户出资。尽管贫困农户资金要紧张些,但由于他们往往是最大的受益人,而且,不注入资金的人往往在有急需时还不能使用资金池中的资金,或只能排在最后次序上使用,所以,更愿意设法出足所需资金。通过这种形式所汇聚的资金池,可基本满足乡村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的紧急融资需求。

以村落为基础设立的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就有一定的传承农村留传下来的社会文化、习俗的意味。如在传统的乡村社会,每一房、族都有宗祠,宗祠本身有田产,批租后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收入,其用途有:一是祭祀宗祠;二是补助教育,为本房读书子弟延请先生,或为外出求学、赶考时提供盘缠路费;三是为本房本族的困难户在迫切需要资金时提供借贷或救助;四是用于本房本族或本地的公益事业,如铺桥、修路、做堰、挖水渠等。如果在更大范围内,如县区乡甲之内,则设有公仓、义仓和社仓等,起赈济与融资的作用。

4.强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使之与各种农户经济合作组织共同发展

如前所述,针对农村基层行政村的精减与合并,行政村下的组一级全部取消的实际情况,防止农村社会“空心化”,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合作社等形式把农户组织起来。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还是有一定规模和速度的发展,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在的农村,不管是发达些的城郊地带,还是落后些的偏远山区,农业生产都呈现出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有的地方较明显且已经成规模和片(带)状分布,有的地方刚起步。这也为组建各种农户经济组织打下了基础。

在种子、生产资料、机器设备的采购当中,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的过程当中,尤其是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当中,即在“做原料、做产品、做市场”的全过程当中,迫切需要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链,需要有专门的“财务公司”。基于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在农村有着全面的网点,应强化而不是削弱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户和农户组织的各种经济合作组织的互助合作的性质。且对具有真正合作性质的信用合作社,应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把它当成一项支持“三农”、增加农户融资渠道、提高并稳定农户增收能力进而提高农户生产生活水平的重大措施来抓。各种优惠政策的兑现建立在信用合作社的内控水平、信贷质量、所支持产业的商品率和商品量、对当地经济的重要作用的考核评估基础之上。

国外在这方面早就有一些成功的例子。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体系,就是半官半民、上官下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经营上秉着互助主义的理念,以团结互助、公正、无私、人的责任感、对人的尊重等价值观为其经营准则。日本信用合作体系由基层农协、信农联、农林中央金库和全国信联协会三级机构组成,农户入股参加信农联,信农联入股组成农林中央金库。信农联是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中层机构,以所属会员——也即基层农协为主要业务对象,通过存贷来调节各基层农协之间的资金余缺,指导基层农协工作。

六、结束语

从长远看,能否通过推进金融自治实现乡村自治来彻底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失灵呢?

如果说,在农村实行金融创新是为缓和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矛盾的一种技术性改进,而在农村实行金融自治,并以此推进乡村自治,则是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一种制度性变革。刘易斯在对经济增长源泉的分析中指出,技术进步是表层因素,而制度变革则是深层原因。从长远来看,在农村实行金融自治和乡村自治,是从农村内部培育力量,提升造血机能,实行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证。

根据本文案例,结合对全县、全省的调查情况和分析结果,可把农户按各自的经济状况分层如图3所示。不同层次的农户所拥有的金融资产,用图4来表示。图中的金融资产,主要以存款来表示。

需要说明的是,富裕农户由图1中的第4、第5融资次序中特别富裕的组成,还包括第2、第3次序中富裕亲朋,和第7次序中的高利贷发放者。从笔者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营业所、邮政储蓄机构、村镇银行的存款来源的调查和统计的情况来看,这个层次的农户正是形成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存款的主要来源。

图3 按经济状况对农户的分层情况

图4 不同层次的农户所拥有的金融资产结构图

中间农户,主要由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的农户组成。这部分人主要是农村里脑瓜比较精明、算计好,种粮或养猪都比较顺手的农户组成,或者家里有外出务工的成员能定期从外面寄些钱回来贴补家用,甚至包括家里主要成员中有一人在基层政府任职、在乡村学校教书,其余成员在家里务农,等等。这个层次的农户不算特别富裕,但也不拮据,如果没有太大的天灾人祸,是能把日子过得比较踏实、稳妥的。

贫困农户由前面3个案例中的金融需求方组成。当然,上述案例的金融需求是在一种极端情况下产生的。特别要说明的是,随着经济持续发展,贫困农户中的贫困标准已经不仅仅是食不裹腹、衣不御寒的状况,还包括那些温饱基本解决,但对于教育、医疗、婚嫁,以及天灾人祸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无力通过自身解决的农户,想出外打工却没有路费,甚至那些想扩大生产或做些生意,但没有启动资金的农户,均属于这个层次。

把图3、图4结合起来,就有了图5。

由富裕农户及其拥有的金融资产构成的商业金融区,是农村金融中的黄金客户群,也是农村正式金融机构所着力经营的对象。即主要由农业银行营业所、邮政储蓄、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以存贷款业务为重点的竞争区域。合作金融区,即针对中间农户展开的金融服务区域,主要是由农户专业生产信用合作社、乡镇信用社的村组信用代办站来开展业务的重点范围。互助金融区,则主要由农户资金互助组织来展开金融服务。

上面的划分只是根据其业务的相对集中度来划分,在实践中有可能是交互的。如果把合作金融区、互助金融区合二为一,统称为“自助金融”,即如前所述由农户自己来办金融,农户们联合起来为自己提供自助式金融服务的区域。自助金融,加上商业金融,实质上是一个把农村资金使用相对独立的“金融自治区”。

农户的经济要自立,首要条件,也是必要条件是要为农户创造或提供一种能够自助式服务的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点尤其重要。通过强化自助式的金融服务,在广大农村建立金融自治区域,来全面满足中低收入农户的金融需求,增强其发展生产提高收入的能力。

图5 根据农户的不同金融状况划分的农村金融服务区

通过自助式金融服务,促使中低收入农户的经济能力的提高,来推动其经济地位的提高,进而提高其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提高其在社会事务和政治活动中的参与能力、谈判能力和讨价还价的能力。同时,在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的同时,通过自助金融来扶持、培育和发展农村中间组织,鼓励并支持农村各种合作社、协会、基金会、联营、联盟、共同体等形式的经济和生产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来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治理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打下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进入村民自治的阶段。

随着农民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对乡镇一级政府职能进行改革也就势在必行,将会逐渐由现行的行政管理型的职能向经济和社会服务型转变。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试行削减行政人员乃至撤销乡镇一级政府,改由县级政府派出人员来农村基层提供服务和引导。通过自助式金融来达到金融自治,来引导并实现村民自治,进而实行乡村自治。

金融自治与乡村自治,本质上是发展农村经济,走向现代农业必经之路。金融自治,实质上是农户从已有的血缘合作、地缘合作如何走向信用合作、契约合作;资金来源于组织内各成员,也运用于组织内各成员,遇有较大事情,大家通过协商投票办法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组织内成员抱团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而这也正是乡村自治的内涵和实质所在。而实行乡村自治,则是培养并提高农民民主意识、参政议政能力,进而提高其政治地位,争取并维护其自身更多合法权益,从而为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争取更好的条件,是农民提高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政治保证。二者是相辅相同、互为促进的,也许,这就是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长效措施。

注释

①几年前,本乡有一猎人,在自家院里晒硝时,硝一下着了,晒硝人通身皮毛全烧了,送医院抢救,急需大笔现金,房屋都变卖了,最后只有找人写税去,短短两三天,募集到近2万元钱。还有些得白血病等恶症需要大量现金治疗时,也会向社会写税筹钱。

②网点资料的取得,还要感谢九江市银行业监督管理分局修水县办事处余剑荣副主任的大力支持。

③近几年,地下“六合彩”的猖獗和屡禁不绝,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另一原因。外出务工的收入汇进来后,再通过“地下六合彩”流出去。仅在2004年9~10月的所谓“出红波”期间,笔者老家所在的村庄,就净流出资金21万元;即使是到2008年暑假,仅大桥信用社每月就有近200万元资金净流出,其中大部分,就是“出码”后汇往广东、福建等地下庄主。农村税费改革、合乡并镇、并村、取消村民小组长,使农民负担得到减轻的同时,也削弱了对农村的管理。

④如担石村所在的乡信用社,5年前吸收的存款余额是500多万元,发放的贷款余额有400多万元,其中通过信用站发放出去的贷款就有200多万元。撤掉信用站取消包片业务员后,该信用社在2008年吸收的存款余额是2000多万元,而贷款余额还是400多万元。

⑤20世纪90年代有农村基金组织,有一部分是经营不错的,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被全部关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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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需求、金融供给与农村自治&基于贫困地区农民金融行为的调查与分析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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