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想史上价值理性的工具解释_价值理性论文

经济思想史上价值理性的工具解释_价值理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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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1)02-0086-09

人类的经济活动是在一定的理性支配下进行的。在经济学中,对理性的定义直接源于对人性的判断。由于把追求利益最大化认定为人性的基本倾向,因此,理性人和经济人在概念上重合。但是这一假设的解释力不足,如无法推导出人类社会中的利他行为等。长期以来,经济学家试图运用经济学的工具方法对情感、道德、自由等属于价值范畴的问题展开研究,但说服力有限。本文拟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运用一种新的分析框架对这种理论现象进行考察,以期获得新的启发。

经济理性作为一个术语在社会生活和理论研究中经常出现,但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甚至连专门的名词解释都没有。可能在许多人看来,经济理性是一个重叠的并列词组,经济人就是理性人,对经济人或理性人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经济理性,经济理性没有、也不需要有另外的含义,因而,进一步思考和分析经济理性的内涵和类别就被忽略了。然而,影响人们经济决策的理性基础是多样性的,有些能够用技术知识加以表述和推导,如市场价格、物质财富、投入产出等;有些则不能,如快乐痛苦等心理感受和效用、经济体制的优劣,以及信用、道德、自由等。由于缺乏对经济理性的必要分类,经济思想史上就出现了对价值理性进行工具性解释的现象。

这种现象较早可以追溯到边沁。他认为,社会应该按照“效用原则”组织起来,这里的效用原则定义是“任何客体所具有的可以产生满足、好处或幸福,或者可以防止……痛苦、邪恶或不幸……的性质”,所有立法都应该按照功利主义原则来制定,从而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萨缪尔森指出:“边沁关于效用的观点对于今天的许多人来说似乎是很简单的。但是在二百年以前,这些观点却颇具革命性,因为它们强调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应能取得一定的实际效果。而在此之前,制定政策的正当理由和根据却是基于传统、君主的意志或宗教教义。”①另一方面,杰文斯认为:“边沁的《道德与立法之原理》,就其方法的性质说,便全然是数学的。他告诉我们如何估计一种行为的趋势说:‘一方总计全部快乐的全部价值,他方总计全部痛苦的全部价值。两相比较,如果快乐的方面较大,则为这个人的利益计,这行为大概有善的趋势;如果痛苦的方面较大,这行为大概便有恶的趋势。’边沁1817年刊行的杰作《行为动机表》第3页等处,亦说明他讨究精神科学的方法颇有数学的性质。”②

到了新古典时期,效用概念被引入到消费者行为的研究中。例如,“戈森的经济学似乎更根植于使边沁的苦乐计算数学化的努力。戈森把经济学看作是关于快乐与痛苦的理论,或者更明确地说,是作为个体和集体的人如何以最小的带来痛苦的努力来实现快乐的最大化。他坚持数学方法是处理经济关系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并且在其著作中始终应用这一方法来决定最大量和最小化”③。戈森认为,人们希望从生活中获得的享受和满足就是效用,效用的大小可以通过物品给人们提供满足的大小来衡量。为此,他提出了人类消费的两大定律,其一是边际效用递减定理,其二是边际效用均等定理。后者的含义是,如果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有多种可供消费的物品,他要取得最大享乐,就必须把这些物品一部分一部分地加以享用,当消费行为结束时,应当使相同时间里取得的每一种物品的最后(或边际)单位的效用相等。从门格尔设计的一张图表可以看出,为了获得最大的效用总量,消费者需要把各种能享受的物品的重要性及其效用递减的情况加以综合考虑,作出最佳选择。④

认为经济理论是一种“愉快与痛苦的计算”的还有杰文斯。在他看来,“说快乐、痛苦、劳动、效用、价值、财富、货币、资本是量的概念,已经是没有疑问的。实际,我们工商业活动的全部皆系于利害之量的比较。甚至道德家的理论亦承认这个问题的量的性质”。⑤杰文斯表示,虽然他不敢断言人类将来是否有办法直接测量人心的感情,“但继续刺激我们去买卖,去借贷,去劳作休息,去生产消费的,就是这种感情的量。我们必须从感情之量的效果来计算它们的比较量。我们不能就重力的本身来认识重力或测量重力,和不能就感情的本身测量感情是一样的。但是我们既能由重力在摆的运动上所生的效果来测量重力,自亦能由人心的抉择来估计诸种感情是否均衡。意志是我们的摆;其摆动,详细登记在市价表上”,“完全统计的缺乏固足使经济学成为比较更不精确的,从而使经济学的用途遥较为小,但经济学依然是数学的”。⑥总之,“19世纪的许多功利主义者都相信效用是一种心理上的实际存在——可直接地以基数加以衡量,像长度和温度一样”⑦。

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起源也具有这种计算的特点。如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前提(完全竞争、信息充分、不存在交易成本等)下,“帕累托和巴罗尼证明了:建立在国有基础上的集中计划经济(巴罗尼称之为‘集产主义’)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及竞争与市场制度条件下的资源配置的本质相同,都不过是求解一组资源配置的联立方程式。如果这组方程被解开,它们的解(一组价格向量)将能对平衡供求关系所需的资源作出合适的相对估价。巴罗尼指出,这一组方程可以通过千百次的市场交易求解,也可以通过‘生产部’即中央计划机关的直接计算求解。只要这个‘生产部’能够求解经济均衡方程,据此确定各种稀缺资源的价格,并使各个生产单位按照边际成本等于价格的原则安排生产,那么,经济计划也可以达到市场竞争力量所导致的相同结果”⑧。对以上论证,熊彼特表示赞同,他写道:“假设想象的那种社会主义制度,它有可能根据它的数据和根据合理行为规律作出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的独一无二的决策吗?它有可能把同一事物编制成正确经济学口号,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利用那些数据和规律,编制出独立的、一致的——即没有矛盾的——和有足够数目来卓越地决定中央局或生产部面临问题的未知数的方程吗?……回答是肯定的。”⑨

对此,哈耶克批评说,任何一个巨大社会的经济秩序,都是建立在对广泛散布于千百万个个人中间的关于具体环境的知识之利用上的,总是存在着企业管理者为了能作出正确决定应当知道却又不可能直接知道的许多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和价格机制提供了一种发现手段,与任何其他已知的系统相比,它不但使更多的事实得到了利用,而且激励人们不断去发现新的事实,从而改善了对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中永恒变化着的环境的适应力”。⑩这意味着,市场机制的全部价值是人类现有的知识还无法提供充分解释的,更不用说去控制它。

博弈论是20世纪经济学发展的重要进展之一。运用这一研究方法,有学者试图对若干经济生活中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作出解释。如海萨尼在《规则功利主义、权利、责任和理性行为理论》一文中,批评功利主义是一种行为功利主义,“因其对个人权利和义务极不敏感”,同时他提出了一个规则功利主义的概念,“功利主义的选择标准应首先应用于可供选择的可能的道德规则,而不是直接应用于可供选择的可能的行为:对于任何给定的情况,道德上正确的行为是与适用于该情况的‘正确的道德规则’相符合的行为;而‘正确的道德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被定义为如果每个人都遵守的话,将使社会效用最大化的特定的行为规则”。他相信,“规则功利主义解决了令行为功利主义十分尴尬的问题,并且产生了一种非常吸引人的、真正理性的极其人道的道德标准”。(11)他通过数理模型的推导,提出:“规则功利主义博弈是一种略有些不同寻常的协同博弈。它不像博弈论理论文献中所讨论的大多数合作博弈那样,经过协商使策略协调。它是一种自发的策略协调博弈,这种协调不是通过局中人之间实际的交流而达成的,而只是因为全体局中人在选择他们的策略时遵循相同的选择标准。”(12)这种自发的策略协调博弈何以会产生?是由于“每个人感觉到对依据规则功利主义选择标准选定的联合策略负有义务,并且他严格遵守这项联合策略(即使当单独考虑时,存在某些偏离这项策略的行动会带来更高的社会效用),一般来说,这两点对规则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是至关重要的。换句话说,就是规则功利主义方法要求个人放弃按照最大化社会效用逐步行动的行为功利主义标准选择个人行动的权利”(13)。问题在于,获得更高社会效果的规则功利主义道德策略需要全体局中人选择共同的道德标准,这在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因此,海萨尼的模型仍然只是不成功的对价值理性的工具性解释。

1999年,阿马蒂亚·森出版了《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作者指出:“发展可以看做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聚焦于人类自由的发展观与更狭隘的发展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狭隘的发展观包括发展就是国民生产总值(GNP)增长、或个人收入提高、或工业化、或技术进步、或社会现代化等等观点。当然,国民生产总值或个人收入的增长,作为扩展社会成员享有的自由的手段,可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自由同时还依赖于其他决定因素,诸如社会的和经济的安排(例如教育和保健设施),以及政治的和公民的权利(例如参与医疗公共讨论和监督的自由)。”(14)他主张“把发展看做是扩展那些相互联系着的实质自由的一个综合过程”,这样既能把“经济、社会和政治的考量结合起来”,“也使我们能够领会社会价值观和流行的道德伦理的作用,它们可以影响人们享有的、并有理由珍视的自由”。(15)为此,他考察了从“工具性”视角看待的五种不同形式的自由: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障,并强调要“理解把不同类型的自由相互联系到一起的令人瞩目的经验关联”,因为“这些经验关联进一步明确了价值判断上的优先主次”。(16)

但是在论证过程中,阿马蒂亚·森的观点常常缺乏一致性。如关于市场,他一方面说,“尽管市场机制的优点现在已得到非常广泛的承认,需要市场的理由却常常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赞同市场交易自由的更直接的理由在于这种自由本身的基本意义。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去买和卖,去交换,去追求可以在交易的基础上丰裕起来的生活。一般地否定这种自由,就其自身而言,会是一个社会的重大失策”(17);另一方面又主张“批判地审视市场的作用”,通过引用亚当·斯密对高利贷和“投机者”的批评,认为“隐含在斯密的干预主义逻辑背后的理由是,市场信号可能是误导的,而且,由于私人追求误导的或短视的事务,或者私人浪费社会资源,自由市场的后果可能是资本的大量浪费”。(18)他的分析意在说明,“市场机制的理性适用于私人产品(就像苹果或衬衫),而不是公共物品(就像无疟疾环境),而且可以证明,可以有很好的理由去超越私人市场所能做到的而提供公共物品”(19)。这里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市场的弊端究竟是市场本身的缺陷因而需要超越,还是由于“市场交易自由”“本身的基本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其二,这种“自由”“本身的基本意义”能否被“工具性”地证明?这也是他受到某些学者质疑的原因所在。()20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西方经济学传入中国以后,这种理论现象在中国也出现了。如张东荪在20世纪40年AI写作道:“西方学者虽亦知道德学不能变为科学,然总想努力使其为科学化。虽稍稍近于科学亦觉得比较好些。根据此义,我在此愿提出一些主张。我们对于行为的决定可分几方面来论。第一是主观方面,就动机来说,似可仿照英国功利派边沁的办法,亦造成一个计算表。边氏的表名为‘快乐之计算’,我们则必须改为‘正当行为之计算’。可采取奥国学派曼依农的办法,先分‘为’与‘不为’,然后再分‘利己’、‘不利己’、‘利人’、‘不利人’,与‘损己’、‘损人’等等项目,列成一个长表。按表可以决定行为。……这样的表如果能制造出来,实足以为选择行为之助。”(21)张东荪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哲学家,但他在经济分析方面的计算性偏好暴露出他对价值理性的忽略,这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会拥护计划经济体制。而在此之前,严复对西方自由经济理论的翻译和评论,也被后来的研究者发现有着工具主义倾向。(22)

导致上述现象的原因何在?笔者以为,最根本的是人们在方法上把本来很复杂的经济理性武断地当作单一的、知识或技术性的东西了。

顾准在探寻资本主义经济产生的原因时曾提出:自由劳动者的存在是资本主义兴起的一个理由,但“就历史现实而论,其他的因素更为确实。所谓其他因素,《共产党宣言》所指明了的,有航海、商业和殖民所扩大了的市场,蒸汽机和机器的发明”,对照中国的状况,还必须补充的因素有“法权体系和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国家的商业本位的根本态度;欧洲古代,加上经过文艺复兴积累起来的科学技术;合理经营(包括复式簿记)的知识;宗教革命,尤其是16世纪英国宗教纠纷中对天主教的深刻憎恶所激起的崇尚节俭积累的清教徒的上帝选民的意识”。(23)因此,“在英国产生出资本主义来,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单独一个因素都不能达到这种结果”(24)。在他看来,“清教徒精神,确实是资本主义的精神动力,其间,并不仅仅是‘节约’和‘忍欲’,还要加上(a)……冒险精神、创业精神,企图在一个领域打出一个天下来的那种事业心。……(b)‘上帝的选民’的意识,换句话说,就是要以自己的世界观来改造世界的那种宗教精神。以上几种精神,互相结合,可以表述为崇尚个人才能,力主个人权利神圣的‘极端个人主义’。这是路德—加尔文宗教改革以后,经过一系列历史事变激荡出来的精神面貌”(25)。在论及西方思想的发展特点时,顾准说:“他(指培根——引者注)是带着感情来鼓吹实验主义——工具主义的,他痛诋希腊思想以静观宇宙为极乐,痛诋他们不关心改进人们的工具以增进人类的福利;可是他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的出发点是基督教的爱人类。康德一方面要信仰,一方面要科学。在科学极端昌明的现在,西方人还不想也不敢丢掉基督呢。他们把真和美从上帝那里拿来了,可是还把善留给上帝去掌握。”(26)以上这些因素从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分别属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领域;从科学理论的角度来看,分别属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而如果把这些因素归入到一个扩展了的理性范畴,则不难从阐述中引申出这样的可能性,即对人类社会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发生作用的经济理性实际上包含着两种类型,一种属于工具性的,如科学技术、经营知识;另一种则属于非工具性的,如商业本位、宗教意识、个人价值等。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提法在马克斯·韦伯的论述中出现过。在讨论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原因时,韦伯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同样的人性倾向和科学技术,却在东西方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后果?他提请人们注意“西方文化特有的和独具的合理主义”(27)。他强调,一方面,“形式独特的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显然受到了技术能力发展的强烈影响。今天,这种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基本上取决于最重要的技术因素的可计算性”;(28)另一方面,就社会经济的发展动力而言,“我们承认经济因素的基本意义,因此每做出一种解释,都必须首先考虑经济状况。但同时,相反的相互关系也绝不能置之不顾。因为,尽管经济合理主义的发展,部分地依赖合理的技术和法律,但它同时也取决于人类适应某些实际合理行为的能力和气质。如果这类合理行为受到精神上的阻碍,则合理经济行为的发展也会遇到严重的内部阻力。神秘的和宗教的力量,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伦理上的责任观念,过去始终是影响行为的最重要的构成因素”。(29)例如新教伦理,“我们已经看到,从纯粹幸福主义的立场出发,那种思想是非常不合理的,但它曾经是而且至今仍然是我们资本主义文化最重要的特征要素之一”(30)。

而且,在韦伯看来,这种包含着计算技术和其他要素的经济理性在人类历史的漫长时期一直存在:“经济理性主义的程度,在早先的时代里各不相同。最初是传统主义,即保存旧来的习惯,凡先前所传下者,虽早已丧失原义,仍传之于后代。此种状态之成为过去,乃前此不久之事,因此经济史对于并非经济性质的诸要素,亦不能不计及。这些要素诸如:追求获得神圣资财的巫术要素与宗教要素,追求权力的政治要素,以及追求荣誉身份之利益等等要素。”(31)

毋庸置疑,不论是个人经济行为的决定还是社会经济态势的演变,都同时受到以上两种经济理性的综合影响。也因此,经济思想中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具有两个含义:首先,就这两种经济理性的形成和发展而言,它们是互相依存和影响的;其次,两种经济理性由于具体内涵的差异,其多种组合配置对社会经济的实际影响也各不相同。但这里需要追问的是,这两种经济理性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不能用工具性的方法解释价值理性?

休谟在理智和计算的意义上使用理性的概念,同时把情感道德等因素归入趣味的范畴,他说:“理性和趣味的范围和职责”是“容易确断分明”的,“前者传达关于真理和谬误的知识;后者产生关于美和丑、德性和恶行的情感。……理性,由于是冷漠而又超然的,因而不是行动的动机,仅仅通过给我们指明达到幸福或避免苦难的手段而引导我们出自欲望或爱好的冲动;趣味,由于它产生快乐或痛苦并由此构成幸福或苦难之本质,因而就变成行动的动机,是欲望和意欲的第一源泉和动力”。(32)在休谟看来,“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或伪。真或伪在于对观念的实在关系或对实际存在和事实的符合或不符合。因此,凡不能有这种符合或不符合关系的东西,也都不能成为真的或伪的,并且永不能成为我们理性的对象。但是显而易见,我们的情感、意志和行为是不能有那种符合或不符合关系的;它们是原始的事实或实在,本身圆满自足,并不参照其他的情感、意志和行为。因此,它们就不可能被断定为真的或伪的,违反理性或符合理性”(33)。因此,“道德准则刺激情感,产生或制止行为。理性自身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无力的,因此道德规则并不是我们理性的结论。”(34)

所谓理性,是指人类从事概念、判断和推导的思维活动和能力。这种思维活动和能力有的表现为人类已形成的科学知识,有的只存在于人类的情感领域。对于前者,技术的发展正不断地发挥着充实和证明的作用,而对于后者,人类已有的知识工具无法作出完满的解释。这种情况使得休谟干脆把情感道德等排斥在理性之外。

相比之下,康德的理性定义比较宽泛。他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一版“序”中提出了人类理性、依赖于经验的普通的人类理性等不同层次的概念。他写道:“人类理性在其知识的某个门类里有一种特殊的命运,就是:它为一些它无法摆脱的问题所困扰;因为这些问题是由理性自身的本性向自己提出来的,但它又不能回答它们;因为这些问题超越了人类理性的一切能力。”“人类理性陷入这种困境并不是它的罪过。它是从在经验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同时又通过经验而证明其运用的有效性的那些基本原理出发的。借助于这些原理,它(正如它的本性所将导致的那样)步步高升而达更遥远的条件。但由于它发现,以这种方式它的工作必将永远停留在未完成状态,因为这些问题永远无法解决,这样,它就看到自己不得不求助于一些原理,这些原理超越一切可能的经验运用,却仍然显得是那么不容怀疑,以至于就连普通的人类理性也对此表示同意。但这样一来,人类理性也就跌入到黑暗和矛盾冲突之中,它虽然由此可以得悉,必定在某个地方隐藏着某些根本性的错误,但他无法把它们揭示出来,因为它所使用的原理当超出了一切经验的界限时,就不再承认什么经验的试金石了。”(35)这样,理性就被划分为经验性的和超经验性的两类了。

罗素认为:宗教的捍卫者把善和恶的问题置于科学范围之外,这种说法是对的,不仅如此,“关于‘价值’的问题完全是在知识的范围以外。这就是说,当我们断言这个或那个具有‘价值’时,我们是在表达我们自己的感情,而不是在表达一个即使我们个人的情感各不相同但却仍然是可靠的事实”。(36)他的意思是,知识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实在手段,可以为人类接近或达到某种价值目标提供可能,但它本身不可能真实地表述像价值那样并非可靠事实的存在。在另一部著作中,罗素表示:“当我把知识说成是高尚生活一部分的时候,我想到的不是道德知识,而是科学知识和有关特殊事实的知识。严格地讲,我认为并不存在道德知识这样一种东西。”(37)道德是关于目的的,科学知识是关于达到目的的手段的,“使道德区别于科学的只是欲望而不是任何特种的知识。道德所需要的知识同其他方面的知识一样;不同的只是它要求达到一定目的,认为正确的行为有利于达到这些目的。”(38)

维特根斯坦以语言为界限,把人类的学术研究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的事实描述,另一类是非科学的价值表达。凡能够说出的或能用有意义的命题描述的属于事实的领域,具有必然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凡不能说出的或不能用语言表达的属价值的领域,它只能诉诸于人的心灵或精神状态,用明喻或寓言加以表达,或是诉诸于“私人语言”的象征性比喻。因此不具备进行逻辑分析的可能性,只能排斥在科学之外。如伦理学就属于后者,因为“伦理学是研究什么是有价值的,或研究什么是真正重要的;或者我会说伦理学是研究生活意义的,或是研究什么生活是值得的;或者是研究生活的正确方式”(39)。“伦理学是超验的”,“伦理学是不能表述的”,“作为伦理学的担当者的意志是我们不能谈的”。(40)

于是,关于扩展了的经济理性,我们就可以有以下的认识: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经济理性分为两种,一是工具理性;一是价值理性。工具理性是指人类在追求功利的动机驱使下,借助科学、技术、知识等工具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大化目的的本能和意识。价值理性则不同,它是指人类行为中与功利目的相关性不那么紧密的观念崇尚和价值标准,强调动机的纯正和手段的恰当,难以完全用现有的知识系统加以实证的、有逻辑性的表述。如果说工具理性是对人类求利本性的承认和证明,那么价值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人类本性的精神引导和制约。由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构成的扩展了的经济理性命题,可以被认为是对以往的经济思想概念的更具学术性的表述。它不是跨学科的命题,而是一种经济知识及其思想内涵的兼容性分析框架。在这一命题中,价值理性是内生的,而不是外在的。两种经济理性的组成部分之间存在一定联系,但其根本的区别点决定了两者无法直接互相证明。对此,马克斯·韦伯曾表示:“我坚决反对的是:一种关于伦理事物的‘现实主义’科学,也就是对某个时候在一个人群中流行的伦理信念由于人们的生活条件而受到的实际影响以及反过来对这些生活条件产生的实际影响作出的揭示,就能够产生一门能够在当时告诉人们什么事应当有效的‘伦理学’。”(41)

如果扩展了的经济理性命题得以成立,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经济思想领域中对价值理性的工具性解释既不可能,也无必要。运用扩展了的经济理性的分析框架,可以深入思考的问题是:产生上述理论现象的思想原因是什么?这种理论现象已经或将要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实际影响是什么?

就原因而言,这种理论现象的延续,一方面体现了人们对经济学研究中忽视价值理性倾向的忧虑。阿马蒂亚·森指出:“随着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伦理学方法的重要性已经被严重淡化了。被称为‘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不仅在理论分析中回避了规范分析,而且还忽视了人类复杂多样的伦理考虑,而这些伦理考虑是不够影响人类实际行为的。根据研究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家的观点,这些复杂的伦理考虑本身就是基本的事实存在,而不是什么规范判断问题。”“我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42)

汪丁丁写道:“对于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问题,国内外的经济学家们历来有两种看法。一派是主流经济学家,或者叫新古典经济学家,他们历来批判这个题目。例如,有人直接否定‘道德基础问题’是一个问题,在他们看来,市场经济就是谈钱,干吗还要谈道德呢?”(43)在经济思想史上,“只是在芝加哥学派占据主流之后,经济学家才开始提倡‘不讲道德的经济学’(这句话可以追溯到凯恩斯,他称自己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布坎南调侃这类经济学家为‘道德阉人’)。不过,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即使是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们,例如贝克尔本人,也注意到西方道德没落对市场经济运作产生的种种后果,转而关注道德哲学问题……曾经把市场原则引入政治哲学的布坎南,90年代也转向了‘另一个布坎南’,批评经济学家的‘技术主义倾向’和相应的‘道德无性’立场(他在接受我的采访时对我的‘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这个提法深表赞同)”(44)。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类对运用知识工具解释经济规律能力的自信。在哲学上,康德曾断言:“人具有一种自己创造自己的特性,因为他有能力根据他自己所采取的目的来使自己完善化;他因此可以作为天赋有‘理性能力的动物’(animal rationabile)而自己把自己造成为一个‘理性的动物’(animal rationale)。这样,他首先是保持着自己和自己的种类,其次,他锻炼和教育着这个种类,并对之进行日常社会化的教化;此外,还把它作为一个社会性系统整体来治理。”(45)康德理性概念的知识性特点还体现在如下一段话:“在有生命的地球居民中,人与其他一切自然存在的区别可标明为:利用事物的技术性素质(与意识相联结的机械性的素质),实用性素质(巧妙地利用别人达到他的目的),和在他本质之中的道德性素质(按照法则之下的自由原则来对待自己和别人)。”(46)

在超越经济学的层面上,同样存在试图对人类的全部智慧进行工具性理解和运用的情况。政治学家欧克肖特认为:“今天几乎所有政治都成了理性主义或近理性主义的。”(47)“所有当代政治都深深感染了理性主义……不仅我们的政治罪恶是理性主义的,而且我们的政治美德也是如此。我们的种种计划在目的与特征上大体是理性主义的;但更重要的是,在政治上,我们整个的精神态度都类似地被决定了。”(48)“理性主义者专注于确定性。技术和确定性在他看来是不可分隔地连在一起的,因为确定的知识,在他看来,是不需要在它自身之外寻找确定性的;知识,就是不仅以确定性终,而且也从确定性始,确定性贯彻始终的知识。技术知识似乎正好是这样……技术知识似乎是唯一满足理性主义者选择的确定性标准的那种知识。”(49)

张汝伦指出:“欧克肖特讲的理性主义实际上是工具理性主义,它推崇的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的特殊运用,即技术。它将工具理性或技术误以为是理性本身。”“这种误解起源于近代欧洲片面的知识观。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曾明确区分技术知识与实践知识。前者指工匠制造一件东西的知识;而后者则是道德政治知识。前者可教可学;后者则只能通过自己的历练才能掌握。近代理性主义者恰恰忘记了这种实践的知识,在他们看来,知识就只是技术知识,我们可以像学一种游戏规则那样将它学会,它完全符合理性主义者所要求的确定的知识。而实践的知识根本就不是知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50)

由于这样的认识偏颇,使得有些经济学家即使在对价值理性的工具性解释方面遭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也不愿转换观念,改弦易辙。于是,哈耶克发出了明智的忠告:经济学的发展确实面临着困难,“这些困难乃是由这样一个事实造成的,即为了对那些原则性问题做出解答。一方面,我们必须对原则发表明确的意见;然而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学理论却只是一种必要的而不是充分的工具。我在另一个场合曾经说过——而且我也认为有足够的必要性在这里重申这个观点:那种只是一个经济学家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经济学家。与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中的情形就更是如此了,因为在社会科学中,几乎不存在仅依据某一个特定的学科便能恰当回答的具体问题。无论在政治科学和法理学中,而且在人类学和心理学中,还是在历史学中,我们所有的人都应当知道的那些论题,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个人所能知道的。极为重要的是,我们领域中的所有问题更会涉及到哲学问题。”(51)

也正是由于具备了这种认识,哈耶克的经济理论已经超出了狭义经济理性——即工具性的经济理性——的范围,如杨小凯所说:“哈耶克的思想其实与经济学界以经济理性为号召的主流学派南辕北辙”,“他强调对经济理性的迷信可能导致经济制度的失败。其实人的知识是有限的,对什么叫理性,什么叫非理性,在很多情况下都无法判断,或会作出错误的判断。世上很多从常理看来非理性的行为,也许对人类社会的知识作出贡献”,“因此,我们最好放弃对经济理性的追求,承认自己对经济理性(这里所说的经济理性又包含价值理性的意思——引者注)的无知,因而只是追求游戏规则的公平,接受这游戏规则下出现的东西,不论其是理性,还是非理性”,“我觉得哈耶克的非数学的经济思想,比现有最好的经济数学模型深刻得多。也许数学模型经过几代人的积累之后,我们能用非常复杂高深的数学工具严格证明哈耶克的假想”。(52)

忽略经济理性中价值理性的特殊性质,就容易把价值理性与知识手段可以解释的工具理性等量齐观或混为一谈,甚至用后者取代前者。出于道德忧虑或其他动机而对价值理性的技术性研究,虽然在某些问题上丰富了人们对经济理性的认识,从而通过经济学理论的演进推动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却又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工具理性的膨胀。博尔丁指出:“在社会科学方面,尤其是经济学方面,使用数学的结果,一样令到我们要力求简单。这是它的力量,也是它的危险。抽象的概念并非实在,世界很复杂并不简单,如果我们非常欣赏数学模型的简单,认为世界的确像这些模型,真正的危险就会发生。”(53)他告诫说:“事实上,指责经济思想史是计量经济学时代的奢侈品,并且认为经济思想史并不比其他学术史(譬如数学史)重要,已是一时风尚。我个人觉得,这种态度会带来很恶劣的后果,令到大学毕业的学生,只顾追随目前的风尚,很容易陷入一个很狭小的知识囹圄,没有任何出路。我们不能因为经济学的成功,就忘记了经济学的题材,基本上属于一种非常复杂的系统,比自然科学家研究的系统还要复杂,而且我们还要知道,经济学家虽然能设计最优美的经济模型,来说明一种系统的复杂情况,但这种模型不过是有点像真实系统的首次近似。假使我们的教育使到学生不能感觉到真实的世界是怎样的(这种感觉是古代经济学家独有的特质),那么我们就丧失了一些可以代表极高价值的东西。”(54)博尔丁的观点曾得到中国学者的及时关注(55)。

实际上,在经济理性中,价值理性不仅不可忽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居于比工具理性更重要的地位。并非只有被科学知识证明了的东西才是真实存在的。在一般情况下,价值理性对工具的运用可以产生导向性的影响,或者说,各种工具理性的背后都有不同的价值理性。把经济理性等同于单一的工具理性,进而取消价值理性的重要地位,这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不良后果。例如,在怎样看待市场机制的问题上,各种具有分析工具支撑的经济学流派的分歧实际上都取决于它们的信仰。史库森把各种信仰划分四类:一种是没有任何信仰,不相信市场经济;一种是怀疑主义,有时候相信,有时候不信,如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一种是信仰市场经济,但认为必要时政府应该介入,如芝加哥学派;一种是完全信仰市场,坚定不移,如奥地利学派。当市场发生巨大波动时,有人认为这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必然结果,只有个人竞争的市场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经济危机;有人主张政府救市;而奥地利学派却坚决反对政府继续干预,如罗斯巴德认为,美国在20世纪上半期经历的大萧条是由政府的通货膨胀政策引发的,“只有通过结束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结束政府对通货膨胀的推动、对货币供给的控制以及它对萧条其自发调整过程的干预,我们才能战胜现在和未来的经济危机。在一个崩溃的时代,仅仅亡羊补牢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彻底摆脱政府对经济的规划,使政府完全远离货币供给和经济领域,这样我们才能走进一个以企业为主导,真正自由而无阻碍的市场经济”。(56)

由此可见,不同的价值理性能引导人们运用分析工具对同一种经济现象得出不同的判断,作出不同的对策选择,而这些选择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关系重大。在这个意义上,在扩展了的经济理性的框架内思考个人和社会的经济问题,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

注释:

①⑦[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七版),第68页,萧琛主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②⑤⑥[英]斯坦利·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第34、35页,郭大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③[美]埃克伦德、赫伯特:《经济理论和方法史》(第四版),第242页,杨玉生、张凤林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④参见尹伯成主编:《西方经济学说史——从市场经济视角的考察》,第97-98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⑧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第18-19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

⑨⑩[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第265、191页,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11)(12)(13)[美]约翰·海萨尼:《海萨尼博弈论论文集》,第333、336、342页,郝朝艳、魏军锋、平新乔译,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14)(15)(16)[印度]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第1、6、7页,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17)(18)(19)[印度]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第112、121、124页。

(20)“森是一个多产的学者,他针对自己偏爱的主题进行写作并阅读可以想象的一切东西。他引用一打又一打的作者,致力于高深的数学模型和博弈论,从正反两方面斟酌高深理论的每一个细节。但是,当回到自己的观点时,他从来没有给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在向超级学者的目标奋斗的过程中,森创造的混乱多于他所澄清的疑问。”([美]马克·史库森:《经济思想的力量》,第278、280页,王玉茹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1)克柔编:《张东荪学术文化随笔》,第228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

(22)参见黄克武:《自由的所以然:严复对约翰弥尔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批判》,第2、89、91、95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

(23)(24)(25)顾准:《顾准文集》,第322、325、326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26)顾准:《顾准文集》,第252页。

(27)(28)(29)(30)[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25、23、26、52页,彭强、黄晓京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1)参见《韦伯作品集》Ⅱ《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第28页,康乐等译,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2)[英]休谟:《道德原则研究》,第146页,曾晓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3)(34)[英]休谟:《人性论》,第498、497页,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5)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第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6)[英]罗素:《宗教与科学》,第123页,徐奕春、林国夫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7)(38)[英]罗素:《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第55、56页,沈海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9)[奥]维特根斯坦:《伦理学演讲》,转引自万俊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卷,第38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40)[奥]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第95页,郭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41)[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第100页,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2)[印度]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第13页,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43)汪丁丁:《永远徘徊》,第17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44)汪丁丁:《走向边缘经济学家的人文意识》,第163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45)(46)[德]康德:《实用人类学》,第232-233、233页,邓晓芒译,重庆出版社,1987。

(47)[英]迈克尔·欧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第1页,张汝伦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48)(49)[英]迈克尔·欧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第20、11-12页,张汝伦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50)张汝伦:《欧克肖特和中国自由主义》,见[英]迈克尔·欧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第196页。

(51)邓正来选译:《哈耶克论文集》,第437页,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52)杨小凯:《当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第13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53)[美]肯尼斯·博尔丁:《经济学与科学》,第101页,丁寒译,北京,今日世界出版社,1979。

(54)[美]肯尼斯·博尔丁:《经济学与科学》,第101页。

(55)在20世纪70年代前期,顾准就“对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Kenneth E.Boulding)写于70年代初期的《作为道德学的经济学》赞叹与推崇不已。他向前来学习经济学和英语的赵人伟说:‘鲍尔丁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并特意布置赵把此文翻译成中文。可是,赵人伟却怎么也完成不了这一作业”,“二十多年以后,赵人伟重读鲍尔丁此文,这才发现他们当年是对当代西方的市场经济体制及人文观念不理解。鲍尔丁的主旨是: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人既要成为经济人,又要成为道德人。没有市场调节作基础不行,没有道德调节和政府干预也不行;在市场失灵的场合,要依靠共同价值进行调节。而这正是90年代中国人同样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社会至今仍在热烈讨论的问题。人们不能不承认顾准的先知先觉”。(高建国:《拆下肋骨当火把——顾准全传》,第652-653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

(56)[美]默里·罗斯巴德:《美国大萧条》,第18页,谢华育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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