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治疗小儿呼吸衰竭的临床效果研究论文_周转智

广西容县人民医院儿科 广西 容县 537500

【摘要】目的:探究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治疗小儿呼吸衰竭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2015年1月-2016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患儿60例,按照就诊顺序,将患儿分成对照组及观察组,每组各30例,对照组予面罩给氧,观察组利用鼻塞式经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NCPAP),对比两组患者临床效果。结果:观察组血气分析观察指标改善程度均优于对照组( <0.05);观察组机械通气率低于对照组( <0.05);观察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以及家属对治疗的总满意率相对于对照组均显著增高( <0.05)。结论:应用鼻塞式经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治疗小儿呼吸衰竭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

【关键词】呼吸道持续正压给药;鼻塞式;呼吸衰竭;儿科

肺炎是儿科的高发病,主要是由不同类型的致病物质,或其他致病因素导致患儿出现炎性肺部疾病,据文献报道,5岁以下小儿致死原因中肺炎居首位,是由于小儿生理和解剖特点以及免疫力低下,易感染而造成。感染肺炎时,由于炎症介质持续或过多的释放可引起全身多种炎症反应、细胞活化及凝血系统各免疫系统的激活,这种失控的炎症反应可以损伤血管内皮和远隔器官,使肺部与外界气体会出现交流障碍,导致体内氧不足,或可见伴发二氧化碳体内潴留,继发弥散功能障碍和通气血流比率失调,最终引发低氧血症、酸碱平衡紊乱及高碳酸血症等系列病变,从而引起休克、多器官衰竭或呼吸系统衰竭等诸多严重后果,其中以呼吸衰竭最常见,程度最严重[1-2]。本次研究中选择2015年1月-2016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患儿30例,施行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基础治疗措施给药,临床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选择2015年1月-2016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患儿60例,入院治疗后完善相关检查,分析检查结果,结合既往病史及临床表现,明确诊断。按照就诊顺序,将患儿分成对照组及观察组。对照组患儿30例,男18例,女12例,年龄2-13岁,年龄平均(6.98 1.56)岁;按照呼吸衰竭类型分析,I型20例,II型10例。观察组患儿30例,其中男16例,女14例,年龄2.5-14岁,年龄平均(7.23 1.06)岁;按照呼吸衰竭类型分析,I型18例,II型12例。对比两组患儿一般资料,差异不显著,无统计学意义, ?0.05.

1.2 本次研究对象纳入及排除标准

本次研究对象纳入及排除标准如下:(1)临床资料完整;(2)年龄18岁以下;(3)无心肝肾等重要脏器严重疾病,无血液系统疾病,无精神系统疾病,无肿瘤,无乙肝等感染性疾病;(4)本次研究药物无过敏;(5)小儿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对本次研究内容知情,自愿参与,并同医院签订知情同意书。

1.3研究方法

两组患者均在入院后给予基础性治疗措施,持续监测生命体征,给予抗感染、雾化吸入药物、吸痰治疗等措施,保证呼吸道处于持续通畅状态,维持心肝肾等重要脏器生理功能,纠正体内水电解质紊乱,保证体内酸碱处于平衡状态,若患者出现其他合并症,需给予对症治疗措施[3-4]。对照组患儿在上述基础性治疗措施+面罩吸氧治疗(氧浓度25-50%)治疗。观察组施行常规基础性治疗+NCPAP进行治疗,鼻塞及呼吸机均需根据患儿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型号、设定参数,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调整;其中呼吸机基础性参数设定如下:(1)给氧流量设定为8L/min;(2)给氧浓度设定为50%;(3)呼吸末正压初始设定范围下限4cmH2O,上限7cmH2O[5]。

1.4观察指标

本次研究观察指标包括:持续治疗48h,患儿生命体征以及血气分析结果;治疗效果:(1)本次研究中治疗效果按照PCIS评分标准判断,80分以上可判断为非危重病情,71-80分范围内为病情危重,70分以下为特别危重;临床效果评估标准:①显效标准,患儿临床表现缓解程度比较明显,PCIS评分超过80分;②有效标准,患儿临床表现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PCIS评分在71-80分之间;③无效,患儿临床表现无任何改善,甚至加重,PCIS评分不足70分。治疗后并发症发生情况,包括气胸、鼻粘膜受损以及皮下气肿。

1.5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采用SPSS18.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进行 及 检验,( )及率(%)分别表示计量资料及计数资料,当 <0.05,提示数据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儿生命体征及血气分析结果

观察组患儿在持续48h治疗之后,其心率、呼吸频率、血氧分压以及血二氧化碳分压相对于对照组而言明显好转平稳,差异显著, <0.05,详见表1。

表1持续48h治疗之后两组患儿生命体征及血气分析结果

2.3两组患者发生并发症情况比较

观察组患者发生并发症比例低于对照组,但差异不显著, ?0.05,详见表3。

表3两组患者发生并发症情况比较[n(%)]

3.讨论

由于小儿的气管、支气管相对狭窄,产生的气道阻力较大,软骨柔软、弹力纤维及肌肉发育不完善,管壁容易变形,黏膜柔嫩纤细、血管丰富、纤毛运动差,不仅易受感染,且易阻塞而出现呼吸困难。且由于小儿的咳嗽排痰能力差,易出现因感染而水肿、充血及呼吸道分泌物增加,从而可能堵塞呼吸道,以至难以将呼吸道中的分泌物排出,极易导致患儿出现缺氧及呼吸道梗阻等问题,在感染肺炎后,尤其重症肺炎时,病情发展急骤、进展迅速,常规的抗感染与止咳、化痰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如治疗不及时往往发生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医学研究发现,支气管粘膜部位的炎性反应、以及不同程度水肿,均可造成气道内径缩小,肺泡壁厚度增加,或出现水肿等情况发生,而且肺泡中包含的炎性因子、分泌量逐渐增多,从而造成肺部与外界之间通气出现障碍,导致体内二氧化碳含量过高,氧气分压降低,进一步加重病情,引发肺泡发生萎缩,或肺不张等,造成恶性循环[6]。儿科重症肺炎采用常规治疗方法临床效果难以令人满意,一般建议经由面罩给予高浓度氧流量吸氧,但仅能达到部分改善体内氧缺乏状态、缓解通气功能的目的。

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NAPAP逐渐从新生儿给氧扩展至重症肺炎患儿的给氧治疗。慕容燕,吴少皎,李淑妮[7]应用NAPAP治疗新生儿呼吸衰竭,血气分析、机械通气治疗情况以及治疗结局均优于对照组。徐惠良[8]应用NAPAP治疗重症肺炎并发呼吸衰竭患儿,临床效果较好,与本次研究结果相似。本次研究中利用NCPAP治疗重症肺炎并发呼吸衰竭患儿,治疗总有效率、血气分析检测结果、机械通气率以及家属满意率均优于对照组,除并发症发生情况之外,组间比较差异均显著, <0.05。

总之,应用鼻塞式经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治疗小儿呼吸衰竭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而且安全性较高,机械通气率较低,临床疗效好,值得基层医院推广。

参考文献:

[1]徐建洪,岳晓明,刘江,等.早期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疗效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5,36(3):358-359.

[2]周岳琴,王琴,方昕.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效果分析[J].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5,23(6):134-136.

[3]孟娥.简易鼻塞式持续呼吸道正压给氧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效果观察[J].中国妇幼保健,2015,30(12):1852-1854.

[4]王勇,李杰,刘惠敏.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治疗小儿呼吸衰竭临床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5,10(8):115-116.

[5]李海英,胡长青.呼吸道持续正压给氧治疗小儿呼吸衰竭临床观察[J].中国医学创新,2013,10(3):111.

[6]张娟.持续呼吸道正压通气治疗新生儿窒息合并呼吸衰竭的疗效观察[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6(26):83,86.

[7]蔡容燕,吴少皎,李淑妮.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在新生儿呼吸衰竭中的应用及护理[J].河北医药,2016,38(19):3029-3032.

[8]徐惠良. 鼻塞式持续呼吸道正压给氧在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中的临床应用价值分析[J]. 中国妇幼保健, 2011, 26(34):5343-5344.

论文作者:周转智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7年3月上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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