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论文_刘军

浅谈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论文_刘军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新疆,克拉玛依,834000)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各地各类建筑项目蓬勃发展,同时也曝露出建筑火灾屡屡发生。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本文就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从而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希望能够对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监督;消防审核

引言

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关键,主要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报送的图纸进行消防审核,以便在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由此可见,在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过程中,若审核人员对审核要求没有掌握,或者对审核所支持的技术规范没有完全理解,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审核准确性。消防设计的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审核的第一道防线,对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安全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做好可以初步消除了工程消防火灾的出现,有助于工程项目满足消防设计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1.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的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实施的技术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40多部技术规范和规定对建筑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因此,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不仅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权力,也是国家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其它技术标准的要求。

2.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的重点问题

(1)建筑的平面布局有利于消防救援和人员疏散,消防车道和设计水源或城市给水管网的供水满足消防需要。

(2)建筑的耐火等级确定合理,应与其设计使用功能相适应,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储备。建筑构件的防火保护方法或耐火性能符合要求,特别是钢结构。

(3)建筑内的平面布置和分隔合理,能防止火灾蔓延和减少危害。

(4)安全疏散距离、出口宽度和数量、疏散设施的防护措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与建筑的使用功能、建筑高度、使用人员情况及火灾扑救难易程度等相适应。

(5)按规范的规定设置有相应的有效灭火设施与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一些特殊建筑,还应考虑灭火救援专用通道及其防护措施。

3.建筑工程平面布置设计消防审核问题

3.1消防车道的设置

当建筑沿街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根据有关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另外,高层建筑的四周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必要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3.2建筑中人行通道的设置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现在许多住宅小区底部设置沿街店面,上部设置住宅,并未设置成封闭内院,沿街店面连为一体,长度往往超过80m。在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时一律要求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实中也没有必要这么做。火灾时人员并不需要疏散到街道,只要疏散到小区内就安全了。

4.消防给水及其水源审核问题

4.1消防用水总量

(1)建筑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应为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2)室外消防用水量应为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室外设置的消火栓、水喷雾、水幕、泡沫等灭火、冷却系统等需要同时开启的用水量之和。

(3)室内消防用水量应为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室内设置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需要同时开启的用水量之和。

4.2水源及设施

(1)可靠的消防水源是扑救火灾的必要条件,在城市给水专业规划中,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考虑好消防水源建设。

(2)城市消防水源利用天然水体,如江、河、湖、海,和城市供水管网。水源必须保证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天然水源应有可靠的取水设施。

5.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及耐火等级问题

建筑间的防火间距确定要依据正确,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当建筑间的防火间距不足时,所采用的替代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能有效防止火灾的相互蔓延。采用规范未明确规定的措施时,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供相关技术论证报告和资料。建筑间的防火间距规范未明确规定时,应根据防火间距设计目标的功能要求进行确定。

5.1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1)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应能有效防止建筑间的火灾蔓延,并应与建筑的耐火等级、外墙的耐火性能与防火构造和建筑的灭火救援条件、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

(2)防火间距的确定主要考虑火灾蔓延方式、火灾的种类及其可能延续的时间、火灾强度、相邻建筑物的高低以及开口情况、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消防扑救条件与救援力量等因素。

(3)防火间距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节省土地资源。

5.2防火间距的调整要求及不足时的可用替代措施

(1)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相邻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与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宜小于4.0m。

(3)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规范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与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宜小于4.0m。

6.其他常见技术问题

6.1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的设置

有关规定:对于单层厂房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

对于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设置的审核,主要考虑阀门的设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在审核消防给水时一定要看系统图,根据n - 1原则确定阀门的数量。对于由若干个单元连接起来的单元式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的设置应以一个单元为一个设计单元考虑。

6.2住宅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有关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储罐、堆场应设置灭火器;住宅宜设置灭火器或轻便消防水龙头,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时,根据住宅规模的不同确定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6.3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与警报装置的设置

有关规定: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实际消防设计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其中以第三种最为常见,在消防设计审核时应能够及时发现并提出审核意见。(1)仅在一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或两侧均设置有火灾探测器但未成组设置;(2)火灾探测器组没有采用与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而是采用或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即不能够按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面1.8m、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的程序进行控制;(3)未设置警报装置或仅在一侧设置警报装置;(4)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或仅在一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7.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的建议

7.1加强现场实地勘探

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必须要派专人到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重点对建筑工程的位置和周围情况进行查看。例如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消防车作业场地、防火间距、消防水源等情况是否符合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7.2各司其职,按专业分工进行审查

建议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实行专业分工进行审查,这样不仅可以能保证审核质量,而且还能提高工作效率。所以有条件的审核部门,应按专业分工审核。即使目前尚未达不到条件的,也应尽量按照审核管理规定要求,按照建筑防火设计、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分专业实行分工审核。新建工程审核由设计单位设计完之后,建设单位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报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如果按照次审核程序,各类建筑工程设计会在申报后规定日期内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消防部门针对建设工程图纸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兴建。审核需要结合工程规范性、消防安全重要性等实际情况而定,并且要与消防电气安全要求和当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及部分特殊情况而定。

7.3建立技术复核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由于专业技术性强、责任大,真正把握审核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核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责任心。为防止在审核过的防火设计中遗漏火险隐患,在审核部门建立技术总复核制度很有必要。在实行按专业分工审核后,同时也需要一名或多名业务技术水平较高的总复核人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8.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进行消防审核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是整个消防监督工作的一部分,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基础和源头。将建筑工程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提出整改意见,将火灾隐患消除在建筑工程设计图纸阶段,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的机率。一方面做好消防审核工作即可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另一方面又能更好地指导建筑施工图的设计和工程施工,使建筑工程满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存在。

参考文献:

[1]康大生,王金玲.建筑电气消防审核和验收中的常见问题[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年06期.

[2]许志辉.建筑设计消防审核常见技术问题探析[J].武警学院学报,2011,(02).

[3]谢鑫.建筑设计消防审核关键技术问题[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2年02期.

作者简介:

刘军,男,1981年11月出生,山东临清市人。现任职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主要从事消防建审工作。

论文作者:刘军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6月总第199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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