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助学政策的育人导向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陈晨

高职院校助学政策的育人导向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陈晨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绵阳 621000)

摘要: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现行助学政策的育人导向错位、缺位问题日益凸显,给贫困生的后续教育管理带来了不少阻碍。因此,探索如何提升助学政策的育人导向功能已成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高职院校应通过优化奖助学金分配机制、多措并举巩固强化资助育人实效性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助学政策育人导向功能,为贫困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保障。

关键词:高职院校;助学政策;育人导向

一、高职院校助学政策育人导向问题日益凸显

现阶段,在众多的资助项目中,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的无偿资助方式成为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和手段。它们既能满足贫困生的经济需要,又可以缓解学校经费紧张,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但这种方式忽略了对贫困生精神层面的引领,没根据他们的具体需求进行精准帮扶,也没有充分发掘出资助政策激励引导贫困生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功能,从而造成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助学政策育人导向出现了错位、缺位问题,这给贫困生的后续教育管理带来了不少的阻碍,影响了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的实际效益。

(一)“奖少助多”,助学育人导向错位

一方面,由于当前的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划拨的名额太少、设置的条件较高、覆盖面小、获奖比例小,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很多贫困生因为成绩较差或者综合素质较低,很难获得奖学金,只能望而却步、望洋兴叹。因此奖学金并不能真正解决贫困生的基本需求,反而会打击他们的自信心降低助学工作的实效性,激励学生愤发图强、努力向上的功能没有得到凸显。

另一方面,很多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较多、设置的门槛低、普及面广、获得比例大,本身就是对贫困生的一种无偿捐助,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就可以享受一笔金额不小的资助金。这就让很多学生的思想观念出现了偏差,认为即便刻苦努力学习还不一定能获得奖学金,倒不如争当贫困生获得助学金来的轻松容易。同时伴随着国家助学金标准和比例的不断提高,校内、社会奖助学金的不断增加,助长了学生“争贫不争优”思想和贫困生“等、靠、要”思想,以及大量“伪贫困生”的现象。使得部分贫困生缺乏励志向上、自强自立的精神面貌,产生严重的依赖惰怠心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严重偏离了激励贫困生奋发向上的导向,影响了贫困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二)“重给轻育”,助学育人导向缺位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在实施各级各类贫困生资助项目的过程中更多地停留在“一给了之”的层面,特别是以无偿经济资助形式为主的各类奖助学金项目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各校在开展资助工作时往往都会出现思想政治教育缺位的情况,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受助者的地区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个体间差异,在关心贫困生学习生活、成长需求,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其健康心理、人格以及综合能力的提升等方面都缺少应有的重视。这就让部分贫困生认为可以利用自身的贫困钻制度的漏洞,既能理所当然地享受国家、社会和学校提供的种种福利,又可以不用为此承担相应的义务,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不劳而获、不懂感恩的陋习,出现理想信念空乏、没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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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高职院校助学政策的育人导向功能对策

(一)优化奖助学金分配机制的导向功能

优化高职院校贫困生奖助学金分配机制,最主要的就是调整现有学生资助体系中各项资助配比,改变目前“奖少助多”现状。在调整资助体系分配比例时,要根据奖助等项目不同的特点和优势,针对学生个体需求进行优化配置。可以增加奖学金的指标,发挥好奖学金的激励功能。同时在资金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减少助学金的份额,把减少的那部分助学金变为励志奖学金,増加励志奖学金的覆盖面,提高评选比例,降低励志奖学金的金额,采取更加灵活的评定方法适当降低对贫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要求,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鼓励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和提升综合能力去获取励志奖学金,从根源上矫正贫困生对助学金的依赖心理。

此外,可以设立地方政府专项奖助学金和更多的激励性资助项目,奖励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对社会和学校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在实践、公益服务、创新创业、科研发明等方面突出的学生以及进步明显的学生,把助困与奖优有机结合,用不同的激励方式引导贫困学生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的精神,励志成才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其次,还可以通过完善国家助学金分配方式来杜绝贫困生“等、靠、要”不良风气的形成。国家助学金不再采用以往按比例强行分配名额的方式,该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划定的指标做出统筹安排,将助学金调整为一类资金和二类资金两部分。按照现行的国家助学金政策评定和发放一类资金,而二类资金资助的申请就需要通过参加各种公益服务和志愿活动、勤工助学、参与学校科研创新、自主创业等“按劳分配”的方式获得,使学生们在获得资助之前都要有所付出,从而养成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习惯。

(二)多措并举巩固强化资助育人实效性

高职院校还需紧紧围绕“育人”的核心目标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将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引领,充分发挥助学政策的育人导向作用,使学生资助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

各校在给予贫困大学生足够的物质支持基础上还应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等来培养他们感恩诚信、自立自强、乐观向上的优秀品质。根据学校素质拓展课程开设实际,结合贫困生群体的特殊性,设置形式多样的发展型资助项目,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解决其更高层次的发展问题。

此外,各校还可根据上述资助育人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各项措施巩固强化育人效果。例如,可以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和严格的奖惩追责机制,并将其与在校评优评奖、学习交流、就业推荐等挂钩。对于那些在申请奖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浑水摸鱼骗取资助金的“伪贫困生”,一经查实除了追回资助金外,还要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对其进行严格的纪律处分,并在规定时间段内无法申请任何资助和享受任何优惠政策,以此来规范和约束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并且还可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成长为社会需要的人,在奉献社会和他人的实际行动中提升其责任、感恩意识。

本文摘自于笔者攻读四川大学MPA研究生学位论文《贫困生精准资助政策在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执行研究》

*本文摘自于笔者攻读四川大学MPA研究生学位论文《贫困生精准资助政策在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执行研究》。

作者简介:陈晨(1986—),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学管干事,硕士,研究方向:学生资助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论文作者:陈晨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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