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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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充分肯定了2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了今后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是一个跨世纪的战略决策,我们仍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决定》的精神,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一、《决定》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方面的新发展

1.提出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决定》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定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决定》还提出了十条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在此之前,1996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的报告中曾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八条基本方针。对比八条方针,我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更加明确、更加科学了。

我说的改革思路,指的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决定改什么,怎样改这些大问题的。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有个发展过程,1978—1984年是以扩权让利为改革的指导思想,1985—1993年是以两权分离为改革的指导思想。这两种指导思想都没有跳出或没有完全跳出计划经济的框架,因而国有企业改革难以取得成功。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才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指导思想。不过,仅仅从国有企业的微观层次上实行制度创新还不够,还要在宏观层次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是在1997年十五大正式提出的,但是在十五大之前的1995年已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指导思想,以后发展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形成了在宏观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在微观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指导思想。

我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合理的所有制结构,这就要求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前一方面的任务是使国有经济成为主导,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也就是要改变原来国有经济是主体而不只是主导,因而范围过宽、分布过广、数量过多的局面,使国有经济的布局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国有经济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中的功能是不同的。在计划经济中,它是完成国家计划的基层组织,不多不行,越多越好;在市场经济中,它是调节国民经济的手段之一,只要发挥主导作用就行,范围过宽、分布过广、数量过多,反而使它不能发挥优势而会暴露和增加劣势。

在建立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两个方面,前一方面是制约后一方面的。但在1995年以前,我们基本上没有认识前一方面的任务。1995年以后逐步认识了,但还未深刻认识。1996年提出八条指导方针时还把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放在第四条,只提到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没有提到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这次《决定》在第二条指导方针就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因而改革的思路更加明确、更加科学了,这才能保证改革取得成功。

2.提出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明确了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四大行业和领域

《决定》第一次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十五大报告提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但对国有经济需要控制哪些行业和领域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决定》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指出它们主要包括:(1 )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如国防工业、钞票印制等;( 2)自然垄断的行业,如电信、铁路运输、电力、煤气等;(3 )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如大型水利设施、环保设施、城市公共交通、金融、保险等(4)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如大型矿山企业、大型钢铁企业、石化集团、汽车集团、电子企业集团等《决定》还指出,国有经济今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但国有经济仍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因为民间资本难以进入的领域,如投资大、风险大、回收慢、建设周期长、社会迫切需要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还是需要国有经济承担的。因此国有经济的总量将不是减少而是会继续增加,尤其是整体素质会进一步提高,分布会更加合理。这就为国有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使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各自向着自己优势的领域集中和发展。尤其是有利于当前民间资本的健康迅速发展。在竞争性领域,我认为国有经济应多退少进,国有经济不退,民营经济难进。

3.对什么是国有经济控制力作出了科学的解释

十五大报告创造性地提出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决定》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涵义作出了三点解释:(1 )国有经济的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2)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3 )国有经济既应保持必要的数量,更应有分布的优化和质的提高;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比重可以有所差别,其布局要相应调整。这样科学地解释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也进一步为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开辟了道路。今后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国有独资的企业,将只占极少数。即使是需要由国家控制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也并不都要求国家独资,大部分可由国家控股,吸收民间资本。国有大中型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4.把放开搞活的范围扩大到国有中型企业

《决定》在重申坚持“抓大放小”的同时,把放开搞活的范围扩大到国有中型企业,明确提出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这也是政策上的一大突破。从发展趋势看,今后国有中型企业,一部分将向大企业靠拢,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或者向大企业方向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部分则应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采取适当形式放开搞活。据估计,后一部分中型企业将占较大比重。这必将有力地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加快国企改革进程。根据前几年改革实践,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相对于国有大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说,要容易一些,步子可以走得快一些。不过,放开搞活不能理解为放到下一级政府管理,也不能层层抓大,把小的拼凑成大的继续“抓”。只有真正把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了,我们才能更好地集中力量,搞好国有大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放开主要是放开所有制,即变国有为非国有。非国有不一定是私有。

5.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时要分类指导

《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区别不同情况,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并把现有国有企业分为四类。第一类,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在努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同时,国家给予必要支持,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功能。第二类,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第三类,产品有市场但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第四类,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资源浪费、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要实行破产、关闭。事实上,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实行分类指导,如有的企业就必须国有国营,不能成为真正的企业,因而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时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就更为重要。

6.要求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

十五大报告提出,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我们应全面正确地理解多元投资主体这个概念,它首先或主要指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即国有企业在公司制改革中,要吸收非国有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经济发展很快,民间资本已有一定规模,可以向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参股,并填补国有资本退出或缩减的领域。多元投资主体也包含即使是国有独资公司,也要尽可能由多家国有投资公司或其它国有企业共同持股,成为多家投资主体组成的公司。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政企分开和形成法人治理结构。今后,混合所有制经济可能成为社会经济的普遍形式,只有一个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公司将愈来愈少。

7.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十五大报告提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但没有出现法人治理结构概念。《公司法》也没有使用法人治理结构概念。《决定》在论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时,不仅提出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概念,而且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这在理论上和政策上都是很大的进展。《决定》还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涵作出表述: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它们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聘任经营者,并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发挥监事会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作用。《决定》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论述非常重要,因为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的最重要的内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只有建立起来了,才意味着国有企业真正实行了公司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世界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各国的经济学家都在研究。我国在这方面经验不多、研究不够,我们要急起直追,努力提高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8.要求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这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根本措施。十五大报告曾提出把技术进步列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但把产业升级作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也是第一次在《决定》中提出。《决定》还指出: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方向与重点是,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进口替代,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在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占据重要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占领技术制高点,发挥先导作用。

总之,由于《决定》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了以上这些新发展、新精神,使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科学化了。

二、《决定》符合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规律性

做事情要按照规律办事,改革国有企业也是如此。所谓规律是指事物的内在联系,带有普遍性,固定性。为了掌握规律,不仅要研究国内情况,而且要研究国外情况;不仅要研究现在的情况,而且要研究历史的情况。《决定》是在研究总结国内外当前和历史上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符合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规律性的。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规律性包括:

1.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存在是有其必然性的。从世界主要国家的情况看,尽管各国制度不同,国情有别,但国有经济一般都承担着以下职能:(1)发展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2)发展基础工业;(3)发展某些支柱产业;(4)发展某些高新技术;(5 )承担特殊的社会职能,如军工生产、维持就业、开发落后地区。本世纪70年代,在发达国家的制造业中,国有经济一般占11%,最高不超过25%;在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中,国有经济的平均比重累计超过10%(以上统计不包括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部门)。

世界各国发展国有经济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这就是,在有些时期内,有些经济活动,由于投资大、回收慢,依靠民间的个人和集体是搞不了的,这就必须由国家搞;有些经济活动私人不愿意搞,或有些私人也能搞,但为了全社会利益,不能让他们搞,往往也要由国家搞;还有一些是国家和集体、个人都能搞,但国家搞更有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国家也应该搞。

2.各个产业部门和国有经济的相容性是不同的。国有经济在有的产业部门优势大,在有的产业部门优势小,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也有规律性。例如,本世纪70年代末,邮政行业中,英、法、美、西德、意大利、日本的国有企业都占100%;钢铁业中,英、法、 意大利的国有企业都占到75%;汽车业中,英、法的国有企业占50%。

3.国有经济的比重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它是受多种条件主要是受经济发展的要求制约的。各国的经验表明,国有经济的发展总是要受到一系列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制约的,概括起来,制约国有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有:(1)发展国有经济的必要性;(2)经济技术条件的变化;(3)国家的财政状况;(4)私人经济发展的状况;(5 )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即成本和收益的比较;(6)社会制度;(7)意识形态。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看,国有企业比重过大往往导致国家负担加重,财政发生困难。因为国有企业相当一部分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少国有企业是亏损的,要靠政府补贴过日子。国有企业增多,政府的财政负担就会加重,从而导致财政状况恶化。这是有些国家搞私有化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经验看,国有经济比重过大则会影响非国有经济(包括集体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应有的发展,还会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佳。

4.各国发展国有企业都有其社会目标。许多国有企业就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是不好的,需要财政补贴。但从国际经验看,国有企业是可以搞好的,主要条件是企业的定位要恰当,要有经营自主权,有明确的财务责任,参加市场竞争。

5.随着社会经济等情况的变化,如社会需求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国有企业必然会发生调整改革的问题,国有企业的调整改革又是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动,产业结构的变动等联系着的。

6.计划经济条件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作用有极大的甚至根本的区别。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是完成国家计划的基本经济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国有企业要和非国有企业一样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必然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否则搞不成计划经济;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虽然也起着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手段的作用,如用来解决市场失灵、分配不公、劳动者失业等问题,但是由于取消了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加上有些问题也可以用其他手段,诸如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分配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来解决,所以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不必要也不应该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只要做到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就可以了。

7.国有企业采取的经营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大都采用国家参股形式, 国家独资企业不多, 例如80 年代法国2200多家公营企业中,95%左右是国有股份制企业,瑞典国家参股制企业约占全部公营企业产值和资本的3/4, 意大利国家参股企业约占全部公营企业资本60%,可以看出,国有经济的趋势是,通过股份制与其他经济成份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

8.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关系,以及改进经营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努力提高竞争力,这也是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有普遍意义的重要问题。

从以上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一般规律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应在宏观层次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在微观层次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指导思想下,提出十条方针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我们常说改革要有信心,信心是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的。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既符合中国实际,又符合一般规律,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所以我们对国企改革的成功充满信心。

收稿日期:20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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