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体育市场运作模式的理论探讨--兼论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存在的问题_职业体育论文

职业体育市场运作模式的理论探讨——兼谈中国职业体育市场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论文,体育论文,市场论文,中国论文,运作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职业体育市场有关概念的界定

研究职业体育市场首先应该弄清职业体育的内涵以及与职业体育相关的概念。当前被广泛引用的职业体育的定义是根据《辞海》对职业的理解,即“职业是人们从事的谋生手段”而引伸出“职业体育是参加者把某项运动作为一种事业追求和谋生的手段”。本人以为这一定义说明的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用到体育领域就是运动员,或称体育职业。正如医生、律师、工人和农民一样是一种职业。因此,这一定义说明的是何谓职业运动员,并未能揭示职业体育本质属性,只是说明了“职业体育”的一部分而已。

我们现在理解的职业体育是一个涵义很广的集合概念,不仅仅是一种职业。它是以竞赛为核心的产品,具有高度组织系统的经营管理体系。构成这一体系的要素包括职业运动员、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市场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管理体制,并非仅是“参加者把它作为一种事业、追求和谋生的主要手段”而已。

根据这一理解,职业运动员是把某项运动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将自身的竞技能力以商品的形式出现,换取劳务报酬的一种职业。是职业体育运行的最基本结构要素。

谈职业体育不能不谈职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是构成职业体育的又一要素,也是构成职业体育的最基本经营机构或单位,是职业俱乐部成为现实的经营实体,它的经营指导思想、经营方式、经营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体育市场的繁荣与否。从这个角度讲,它是职业运动员行为的主要载体,作为商品的运动员及其竞技能力和竞赛是由职业俱乐部经营。从经营者的角度讲俱乐部也可以被作为商品进行交易,或以产权的形式进行转让,或进行重组。根据职业俱乐部所具有的属性,可将其定义为在某运动项目协会和工商局注册的,具有经营某项运动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人资格的实体化经营团体或场所。

无论是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经营活动,还是职业运动员的需求,都需要一种完善、健全的经营体系作为保证,这就是职业体育。因此,职业体育的内涵必须反映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经营规律和职业运动员的职业特征。根据这一思路我们将职业体育定义为经营者以市场经济规律为依据,以俱乐部为实体,以职业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和竞赛为基本商品,为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的经营体系。在这一定义中,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含义:1.职业体育的经营活动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运作;2.从事者以某项运动为主要谋生手段;3.职业俱乐部是经营的最基本单位和实体;4.核心产品是竞赛;5.职业俱乐部和职业运动员本身也可作为商品进行交换;6.职业俱乐部的目的是为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这一经营体系中包括市场规律、经营实体、经营产品、运营机制、经营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中介机构等一个完整系统。

职业体育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市场,市场是职业体育发展的必要前提,市场是职业体育的商品价值和文化价值以及各种产权主体利益得以实现的主要场所。

本文从商品供应者角度出发,将顾客作为市场,把市场理解为社会对某种产品的所有现实和潜在的消费需求的总和。职业体育所生产的“核心产品”是竞赛,根据上述市场定义,本人将职业体育市场定义为人们对“竞赛产品”的所有现实和潜在的消费需求的总和。它包括竞赛,以及与其相关的标志产品、电视转播、体育赞助以及运动员和职业俱乐部转让等经营活动。

任何事物都是由若干要素构成的。所谓要素一般是指构成事物的必要因素。任何事物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通过一定方式联系在一起的,这些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联系形式和有序的格局,规定着事物整体存在的面貌和属性。因此,研究职业体育市场,不能不研究构成职业体育市场的要素。根据市场营销学的理论,职业体育市场主要由以下3个要素构成:

1.必须具有能够满足体育消费者某种需要的高质量的体育商品或体育劳务,这是构成职业体育市场的基础。竞赛是职业体育的主产品。它的开发可以带动其它一些相关商品的发展,从而从多层次、多角度来满足人们对精神文明的需求。如体育媒体、体育赞助、标志产品、体育信息、体育金融、体育保险等。

2.必须具有一定量的由货币购买力所形成的有支付能力的对体育的需求。只有人们具有较为充足的货币持有量,在满足必要的物质生活和一般精神生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体育消费。

3.必须有从事职业体育市场交换活动的当事人,包括竞赛产品或劳务的经营者、生产者(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消费者(观众)及经纪人。

这3个要素,构成了整个体育市场。缺少其中任何一个, 市场活动就无法进行。它们构成市场的矛盾运动,制约市场规模,决定市场的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向。

2 职业体育的管理体制

具有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管理体制是职业体育市场中各要素得以良性运行、调动和发挥经营者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的根本保证。

通过对美国NBA、职业棒球、职业冰球、职业橄榄球4大职业体育组织和意大利、德国职业足球以及日本职业棒球的市场运作与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职业体育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在管理体制上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市场的开发与运作,基本都是由单项职业体育联盟为一级经营者负责总经营,它代表的是下属各个俱乐部的整体利益;而俱乐部作为二级经营者负责地区性的经营活动(如图1), 他们的运营完全是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最大利益为目标,是完全市场化的。

图1 职业体育管理体制结构图

职业体育联盟一般都是由参加联赛的各家俱乐部老板们组成的股份企业。董事会是职业联盟的最高权利机构,其结构是由下属若干个俱乐部的老板组成,董事会选定总裁人选,负责联盟的整体工作。如有重大问题,也可以临时举行会议进行解决。它的工作运行是不受政府行为干预的,一切按董事会的决定行事,为董事会负责。如NBA董事会是NBA最高权利机构,其结构是由29支球队老板或老板指定的代表组成,每年的11月份召开一次董事会。NBA最高权利机关是总裁办公室,由总裁、 副总裁和一些主要业务负责人所组成。

NBA董事会和NBA总裁以及总部是雇佣关系,董事会拥有决定权,总裁和总部拥有最高行政权,NBA如果要做出重大决策, 总部都需要向董事会通报并征得董事会同意。当总裁的提议一经董事会通过,各个球队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总裁和总部各个部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所做的决定和对各种纠纷的处理决定,球队必须无条件的执行。NBA 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能和工作各不相同,但分工却十分明确,各部门的负责人都与总裁办公室或与之相应的负责人联络。遇到重大问题,总裁直接到部门解决。可见NBA 这一职业体育联盟从上至下完全是以商业公司的形式运行,效率是非常之高的。职业体育联盟对俱乐部和联赛的管理形式,完全依靠健全的法规和市场机制行事,职业体育的法规一般包括合同制、转会制、限薪制、选秀制和新建俱乐部的条件以及对教练员、运动员、俱乐部的各种奖惩制度等。

国家奥委会和单项运动协会与职业联盟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参与职业联盟的业务的管理。它的职能是负责组织参加国际性比赛活动,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等,并对职业联盟的工作进行间接指导、监督和检查。

在我国负责管理职业体育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单项运动协会(运动管理中心),缺乏职业体育联盟这个一级经营者的环节,即缺乏一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职业体育运行机构(如图2)。 虽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总结十几年来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的产物,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相比,有了很大进步。但毕竟刚刚从原有政府部门脱胎出来,仍在很大程度上留有政府行政部门的痕迹,它的职能也比较模糊,既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又负责对职业俱乐部的运行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既要负责提高我国竞技运动水平、取得优异运动成绩,又要参与职业体育市场的经营管理。这种管理体制与市场的不适应,是影响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具体来说:1.在观念上的不适应。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方式,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级政府机构的职能还处于转型期,由于观念上的问题,有些当权者不愿放弃手中的权力,还习惯于按计划经济中的行政指令性方式进行管理。这种观念上的不适应,必然导致体制上的不适应,当权者不愿接受完全的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1998年初8家甲A篮球俱乐部成立的职业篮球联盟被取蒂一事就是最好的证明;2.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与俱乐部在目标和利益上存在差距。从原国家体委进行职业化改革之初的动机来看,是为了迅速提高我国部分运动项目的运动技术水平和依靠社会解决竞技体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而职业体育的根本目的是以运动项目为载体进行商业化经营,获取经济利益。由于运动管理中心与职业体育在目标上的差距,在运营过程中必然产生与各俱乐部之间在利益上的矛盾。加上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和产权不清晰,更造成各种矛盾的加剧;3.缺乏法制观念和法规不健全。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法制经济,职业体育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此,职业体育市场的运营只有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按市场经济的竞争、价值和供求规律行事,才符合职业体育发展的规律。我国职业体育管理由于市场意识和法制意识淡漠,法制法规不健全,遇事不是依法行事,而是习惯于行政指令管理。如1999年末奥神前卫合并风波的产生与处理就充分暴露出现行我国职业体育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和法制观念淡漠、法规不健全的弊端。

3 竞赛产品的特性

体育竞赛产品是构成体育市场的要素之一,产品的特性决定着体育市场的运作规律。因此,要想有效地开发职业体育市场首先要了解竞赛产品具有哪些特性,认识体育产品的特性是有的放矢地开发职业体育市场的前提。竞赛属于体育服务业的一部分,它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与一般商品共性的东西,但也有其自身的生产和销售的特殊运动规律。因此,认真研究和掌握职业体育产品的特性,对于寻找市场机会,确定目标市场,掌握体育市场运行规律,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有针对性的职业体育市场开发策略和管理办法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对体育竞赛产品特性做出如下归纳:

3.1 竞赛产品的无形性

图2 中国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图

与工农业产品相比体育竞赛产品的特点是无形的。职业体育的产品是竞赛,而竞赛所体现的是一种体育服务性质,生产的是一种“精神产品”。只有以竞赛的形式出现时,它才成为商品,供消费者观看、欣赏,消费者为获取观看和欣赏比赛(过程和结果)的效应(兴奋、感动),而支付必要的钱财,购买门票等。这种商品“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消费者在消费之前,不可能看到、或感觉到这种消费。即使在消费之后,也不能取得任何实体持有物。如消费者观看一场体育比赛,是抱着能度过一个美好的时光这一愿望来观看的,当比赛结束之后,消费者得到的只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情绪的感动、留下一点记忆而已,不会留下任何实物的东西。这一特性在其它服务商品中也可能存在,如影视、戏剧等,但这些文化商品是可以反复重复再现的,观众一次没看够还可以多次看,而且影视、戏剧等都是事先设计和演练好的,与体育商品有本质的区别,关于这一问题将在下面做详细论述。

3.2 竞赛产品的一次性

工农业提供的实物商品生产出来之后,一次没有销售出去,可以被储存起来,以备经销人员再次出售。而体育竞赛产品却不能储存,比赛结束以后,商品也就消费完毕,无法进行再交易,因此,这种商品如不当时消费掉,就会造成损失(如体育场馆的空位子等)。这种损失不象实物商品损失那样明显,它仅表现为机会上的损失。另外,任何一场竞技比赛从过程到结果都不能再重复(比赛结果有时虽然重复,但产生结果的过程绝对不会再重复),因此,竞赛场上各种因素是多变的,如攻守双方技术、战术的调整、赛场上队员的动作、所处的位置、队员体能消耗等。另外,场地、观众、气候,以及当时的赛场气氛都是不可控制的,这些诸多因素同时以同一条件出现,是不可能的。因此,竞赛产品只能是一次性的。正是竞赛产品的这一属性突出了体育竞赛产品的魅力和价值。

3.3 竞赛产品的不可预测性

世界级球王贝利曾多次在世界杯足球赛前预测比赛结果,但结果每次都与他的预料相差甚远,屡测屡败,但这并不能说贝利不懂足球,不能说他的预言没有任何依据,只是应了“足球是圆的”这句话,说明在竞技场上胜负的不可预测性。因为,影响比赛胜负的因素是很多的,其中有的因素是不可控的。NBA 篮球赛有许多场次都是在结束前两三秒钟才决出胜负。这就是竞技体育的悬念所在,魅力所在。一场比赛的悬念越大,其魅力也越大,其价值也就越高。

3.4 竞赛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

工农业实物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在时间是有间隔的,从生产到最终消费往往要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而体育竞赛市场上,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发生联系,生产过程同时也是消费过程,两者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不可分割,而且消费者必须直接加入到生产过程中来,从某种意义上讲,观众介入生产过程的程度越高,表明该竞赛商品的价值越高。如一场篮球比赛的赛场既是生产地点,又是消费地点,教练员的临场指挥、运动员的比赛(二者是生产者)过程,就是在生产竞赛商品的过程,与此同时观众(消费者)也消费着他们的体育竞赛表演(竞赛商品)。如果是一场高质量比赛,它就能够激发观众情绪,使观众为比赛呐喊助威,烘托出激烈的赛场气氛,带动观众融入到竞赛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去。因此,竞赛产品具有同时生产,同时消费;同时开始,同时结束的这样一个特征。

3.5 竞赛产品的延伸性和增殖性

前面说到体育商品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但体育商品带给消费者的不仅仅是即时效应,还将带给消费者延伸性效应。这种特性从两个方面反映出来。竞赛产品在交易后,即观众观看比赛、表演后,对于消费者来说不仅产生即时效果(给观众以娱乐、刺激和文化享受),这种效果还将在消费者的头脑中留下记忆,延伸持续一段(甚至很长)时间。这种商品效果在消费者身上产生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文化的效应,对消费者以后的生活与工作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3.6 同一竞赛产品质量评判的差异性

对于多数实物商品来说,由于它们具有实体性,人们可以通过各种理化检验或感官测定来检测它的质量,另外商品质量鉴定的技术标准也相对统一,简单地说标准只有一个。而体育服务业面对的是人,在消费体育商品的人群中,由于个人的兴趣、爱好、知识、素质、态度和文化修养等方面的差异,在对同一体育商品的消费过程中,所追求的效果与感受也千差万别,因此,对同一体育商品质量评判也不尽相同,很难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如有5人同去看一场篮球比赛, 其中一人被某一运动员的高超球艺和比赛的激烈气氛所感染;而另一个人对这场比赛的结果感到很失望,因为他所支持的球队未能获胜;第三个人可能对比赛得分太少而感到遗憾;第四个人可能只记得停车场非常狭窄,停车不方便,而且费用高;第五个人则可能通过和其他人进行交流,观察别人的反应而觉得比赛很有意思。虽然他们每个人不一定和比赛的“核心”或比赛自身有什么关系,但他们都可能具有左右将来是否购买这个商品的愿望和意见。

4 建立以竞赛为核心的职业体育市场动作模式

职业体育是以经营体育竞赛为核心产品的一个行业。这也是职业体育区别于其它行业的最根本特点。既然把竞赛作为核心产品来经营,那么在职业体育市场中如何围绕竞赛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全面调动职业体育市场中各要素的积极流动,是促进职业体育市场发展的关键(图3 )。下面作者对以竞赛为核心的职业体育市场各要素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

图3 以竞赛为核心的职业篮球市场各要素关系图

职业体育市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我们在研究中不可能,也没必要去抓住所有的变化因素。根据古典哲学和现代系统科学给予的启迪,只要抓住少量至关重要的因素变量,就可以认识或者控制这个系统的变化发展。我们认为职业体育市场中,经营者、体育迷、竞赛是决定这个市场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4.1 经营者是职业体育市场中各要素的主体, 这里的经营者不是指某一具体的人,而是职业联盟和俱乐部的集合概念。它是最积极、最能动的要素。经营者担负着职业体育市场的责、权、利等产权关系,他们最关心的是市场,关心他的投入与产出的比值,这是由职业体育本质所决定的。职业体育的存在与发展是以市场为前提的,因为职业体育市场是人们对某项运动竞赛商品的现实和潜在的需求的总和。任何行业和项目的经营都是在有市场需求的前提下而进行的。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经营,就没有利益。那么,职业体育的市场是什么,是SPORT FAN—体育迷,有体育迷就有体育需求, 有体育需求就有体育市场。建立一个稳定的体育迷群体,是稳定和扩大职业体育市场的根本所在。职业体育经营者与体育迷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经营者要赚钱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要提供高质量的竞赛,最大限度地满足体育迷多层次、多角度、多样化的需求。而体育迷要享受高质量的竞赛产品,也必须向经营者付出必要的费用。高水平的竞赛是二者的结合点。

4.2 竞赛是职业体育的核心产品。 经营竞赛是职业体育区别于其它行业的根本特征,而竞赛作为一种产品又有其自身的特性,前面已经作过论述。产品能否立足于市场,质量是根本。何谓质量?在国家标准GB/T190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 第2部分:服务指南》中,对质量定义是:“反映产品或服务所满足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征的总和。”竞赛产品的质量标准是由竞赛自身特性所决定的,也就是说竞赛能否充分体现出特性,是衡量竞赛质量高低的尺度,体现的越充分,说明比赛质量越高,就越能吸引体育迷,越能满足他们的多种需求,也就越有市场。影响竞赛质量的相关因素主要有:

1.比赛最终结果。比赛结果是否是体育迷所期望的;

2.比赛双方竞争激烈,比分交替上升,结果不可预测;

3.赛场上有自己崇拜的偶像球星;

4.比赛过程中双方队员高超的技术表现和灵活多变的战术运用,给人以精神享受;

5.赛场观众的气氛;

6.裁判员的水平;

7.赛场休息时的表演或与观众沟通的各种活动;

8.赛场的环境布置;

9.比赛之外的其它服务活动。

4.3 高质量的竞赛可以带动相关产品的开发,扩大市场范围。 职业体育不是一个孤立的事物,它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它将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作为核心产品的竞赛,它的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可以带动其它一些相关行业的介入,而这些相关行业的介入又可进一步促进竞赛质量的提高,扩大市场需求,产生良性的互动,收到双赢效果。

4.3.1 电视转播

电视转播业的介入使职业体育市场得以迅速扩大。高水平职业竞赛已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因为高质量的体育竞赛具有较高的欣赏性、娱乐性和普及性,可以吸引大量的体育迷观看。人们通过观看竞技比赛感受竞技场上的较量给人带来的力与美、技与艺、勇猛与智慧、意志与顽强等的享受,获得休闲娱乐。但由于种种原因,并非每个体育迷都能到现场观看比赛(如时间、交通、收入等原因),电视现场直播可以使更多的体育迷欣赏到精彩的比赛场面,体验到竞赛产品特性的功能。电视转播是电视台以广大观众精神文化的需求为市场,投资向赛事组织者买断某一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向地区、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赛事的现场直播的一项经营活动。电视转播的介入不仅可以增加赛事的经济收入,还具有扩大赛事的宣传、树立赛事的品牌、扩大体育迷的群体等效应。国外成功的职业体育联盟都与电视媒体有着密切合作,为职业体育市场的开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美国NBA、 欧洲足球联赛以及日本的棒球联赛等无不如此。

4.3.2 赛事赞助

赛事赞助是职业体育市场的支柱。所谓“赞助是指赞助者和被赞助者之间以支持(金钱、实物、技术或劳务等)和回报(冠名、广告、专利和促销等权利)交换为中心,平等合作、共同得益的商业行为。”体育赞助是赞助的一个分支,它是以体育部门和体育活动为对象的赞助。职业体育中的赞助主要是指以联赛为对象的赞助。体育赞助是赞助双方的事情,双方各有其利益。就被赞助方职业体育经营者而言,是扩大财源、增强活力、扩大影响的重要手段,主要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就赞助方而言,通过冠名、赛场广告、电视现场转播等手段,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美化企业形象、增强和目标顾客及社会接触机会,以利于扩大产品销售等。

赛事赞助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对赛事的赞助,也可以是对俱乐部的赞助或是对明星运动员的赞助等。但无论何种形式,比赛都是核心,只有高质量的竞赛,才可能吸引赞助商。美国NBA、棒球、冰球、 橄榄球4大职业体育都与世界各大著名企业建立了密切的赞助性关系。

4.3.3 标志产品

标志产品是职业联赛的经营者将赛事标志、队徽标志、球星形象制作成各种适应体育迷需求的产品,以商品的形式有偿转让给某一企业的一种商业行为。虽然标志产品与竞赛本身没有直接联系,但它的市场状态却与竞赛的水平有着必然联系。高质量的竞赛是树立联赛形象的根本,也必将推出一批深受体育迷们喜爱的明星运动员,而高质量竞赛的观赏性和明星运动员的精彩技艺必然吸引众多的体育迷,围绕赛事和明星们将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体育迷群体。通过设计、制造和发行带有赛会标志的运动服、帽、纪念章、球星卡等标志产品,可以满足体育迷们对赛事和明星的认同感。因此,标志产品的经营既是创造经济效益的渠道,也是树立赛事品牌,扩大球迷群体的一个有效手段。国外职业体育都十分重视标志产品的经营。如美国NBA和意大利、 德国足球联赛通过标志产品的销售获取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4.3.4 球迷协会

球迷协会是为满足球迷看球、说球、玩球等多种需求,而自发组成的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组织丰富多彩活动的组织或团体。该类组织须是在民政局注册的,有法人代表的正式组织。它主要开展集体购票,组织啦啦队为自己喜欢的球队和球星助威烘托赛场气氛,增加赛场活力,协会还可组织球迷与球星座谈,为球队的发展献计献策等活动。球迷协会的组织和建立是有效稳定和扩大体育迷群体、培育体育市场的途径。也是文明看球、文明声援的好形式。

4.3.5 经纪人

经纪人并不是指个体的某一个人,而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从事中介职能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如国际管理集团)。经纪人进入职业体育是职业体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纪人的介入使职业体育市场更加活化、规范化。它主要活动在经营者与电视台、企业、俱乐部以及运动员和教练员之间,主要担负赛事的经纪、赞助的经纪、电视转播的经纪和运动员的经纪,以中介的身份促使双方交易活动的成交,对职业体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是职业体育市场各要素进行良性互动的调和剂。

我国职业体育还刚刚起步,存在管理经验缺乏和资金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足球和篮球管理中心将足球、篮球的甲A 联赛经营权转让给国际管理集团,由国际管理集团承办两个联赛。在职业化的初期借助外来力量发展自己,指导思想和战略步骤是正确的。由于缺乏一级经营者的产权,中国足协、篮协也好,俱乐部也好在经营方面的自主权受到了限制。随着职业化的深入,各方矛盾逐渐显露出来,致使职业体育市场中各个要素环节都未能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良性运行。再加上目前竞赛质量不高,门票销售、电视转播权、标志产品、广告等都不理想。从目前各俱乐部的反映情况来看,由于缺乏经营自主权,经营方式的单一,大多数俱乐部处于入不敷出的亏损状态。因此,我国职业体育市场的发展,应在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健全法规的基础上,明晰产权关系,扩大经营者在经营中的自主支配、使用和处理自己资产的权力,并承担资产经营的风险和责任。围绕竞赛这一核心产品,全方位地积极开发电视转播、标志产品、体育赞助和球迷协会等市场,使职业体育市场中各要素进行良性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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