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恩格斯在中国的关系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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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历来是马克思学家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甚至可以说,它是伴随着马克思学说和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问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对马克思恩格斯关系的定位,而且关系到对马克思学说和马克思主义关系的理解。1990年代以来,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再度成为

研究的关键问题:不仅将马克思、恩格斯当作各自独立的个体,而且强调恩格斯思想对于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的至关重要性。例如,德国PROKLA主编M.海因里希再次提起下述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二是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关系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现在已经非常明白:恩格斯不仅在文体上而且在构思上,都使马克思手稿发生了改变。第二个问题在于,马克思是“吃书的怪物”[1],他的思想也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地把握

中的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这里首先考察国际学界关于这个问题的各种不同观点,然后再讨论德国马克思学家、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这个问题的不同见解。

       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历史溯源

       1.马克思恩格斯关系是一致还是对立?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不一致”的说法,很早就已经出现。例如,恩格斯曾经说过:“1844年以来,关于凶恶的恩格斯诱骗善良的马克思的小品文,多得不胜枚举,它们与另一类关于阿利曼——马克思把奥尔姆兹德——恩格斯诱离正路的小品文交替出现。”[2]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少西方学者开始讨论马克思恩格斯对立问题。例如,在《黑格尔和包括马克思及哈特曼在内的黑格尔派的历史哲学:批判性尝试》《作为社会学的历史哲学》等著作中,P.巴尔特试图论证马克思恩格斯对立是社会静力学与社会动力学的对立。在《唯物主义史话》中,B.克罗齐认定马克思恩格斯关系仅仅限于私交,在理论上是根本对立的。1930年代以后,随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全文发表,M.吕贝尔等人力图论证,马克思恩格斯对立主要体现为人道主义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对立,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反对马克思主义。

       不过,从总体上看,1960年代以前,学界的主流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一致论”——马克思恩格斯是“共同冒险的伙伴关系”,或曰完美的合作关系。关于“一致论”的初步论证,可以追溯到《两种马克思主义》一书。在这里,A.W.古尔德纳区分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两种不同理解,即“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但他坚信马克思恩格斯观点的一致性。1990年代以后,“一致论”仍然为许多西方学者接受并加以发展。

       在《恩格斯生平与思想:重新解释》中,J.A.亨利承认马克思恩格斯在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存在着差异,但在绝大多数方面根本一致。例如:(1)都受到黑格尔的影响,使用黑格尔的术语与方法。(2)在认识论、方法论上根本一致。(3)《共产党宣言》与《共产主义原理》一样,都强调技术的重要性;而且,关于劳动力价格、商业危机、废除私有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论述,两者之间基本一致。(4)在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合法斗争等问题上没有本质区别,恩格斯的“修正主义”只是根据情况变化的策略调整。

       在《马克思主义与历史》《恩格斯与马克思主义形成:历史、辩证法与革命》中,英国历史学家S.H.里格比讨论了马克思与恩格斯关系、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关系、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关系,并试图论证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内在一致性。在S.H.里格比看来:(1)他们都在与本体论唯心主义相反的意义上使用唯物主义概念,不仅强调物质生活条件对社会历史的作用,而且体现出庸俗唯物主义倾向。(2)马克思开创了辩证本体论可以应用于自然与社会这一想法的先河,恩格斯却成了背黑锅的人。(3)他们都信奉真理符合论,都强调理论在知识生产中的作用,都区分现象与本质。总之,他们都是实在论者。(4)他们都相信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都是社会发展多线论者。

       然而,今天的国际学术界,主流观点已经不再是马克思恩格斯“一致论”,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从1960年代开始,“对立论”开始流行,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对立体现为历史的、革命的人道主义与自然的、机械的实证主义的对立。今天,在“对立论”中,最负盛名的是美国马克思学家N.莱文。1970年,N.莱文第一次提出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修正主义者”。1973年,在《行为科学历史学报》上发表《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两种不同的历史观》后,N.莱文围绕着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展开了系统论述,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阐释体系。

       在第一部以马克思恩格斯对立为主题的著作,即《悲剧性骗局:马克思反对恩格斯》中,N.莱文承认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点,但同时又区分了两种不同的体系,即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的根本对立——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1)哲学素养不同:理性激进主义与道德激进主义。(2)哲学基础不同:前者是以人为中心的左翼黑格尔主义者,沿用黑格尔的主体性、实践、目的活动等概念,力图克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分离,认为辩证法与自然界无关,它只存在于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中;后者是以物质为中心的右翼黑格尔主义者,没有给予黑格尔的主体性、实践、目的活动等概念以位置,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划出一条绝对界线,认为自然界本身是辩证的。(3)哲学理论不同:前者是辩证的自然主义、自然的人道主义;后者是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经济决定论、技术决定论。(4)经济理论不同:前者推翻了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人是价值主体,所有制是劳动条件,阶级是社会职能;后者追随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人之外的力量是价值主体,所有制是占有形式,阶级意味着财产权。(5)共产主义理论不同:前者认为共产主义作为自然的人道主义,通过暴力夺取政权而实现;后者认为共产主义是生产力充分发展、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6)社会发展理论不同:前者主张社会发展多线论;后者主张社会发展单线论。总之,马克思是自然主义的人道主义者、主张否定的实践;恩格斯则是以社会主义生产率名目出现的机械唯物主义、社会实证论、推崇工具理性和清教职业伦理。因此,恩格斯是马克思逝世后的“第一个修正主义者”。

       在《辩证法内部对话》中,N.莱文进一步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对立:(1)马克思将辩证法视为社会分析方法和人类行动指南;恩格斯则将辩证法与自然界融为一体,承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2)在马克思那里,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则违背了马克思思想,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从而将马克思主义歪曲为形而上学一元论,恩格斯本人也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修正主义者”。(3)对黑格尔的理解不同:《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从语调到语言都是黑格尔主义的,尽管《资本论》运用了科学语言,但马克思不像恩格斯那样陷入了实证主义。(4)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主张人对生产方式的需要先于其他需要,即社会存在先于一切思维方式和经验活动;恩格斯的唯物主义则认为有形物体独立于人存在,并为外在于人的规律所支配。[3]

       在《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对话》中,N.莱文试图进一步阐发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恩格斯和黑格尔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区分了马克思主义和恩格斯主义。N.莱文指出,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许多学者总是强调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但是不关注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接受。实际上,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演变,是在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张力中完成的。就是说,尽管马克思拒绝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也不同意黑格尔的哲学观,但却继承改造了黑格尔的许多合理思想。N.莱文说,诚然,恩格斯像马克思一样,都不是彻底的决定论或彻底的人道主义,而是将决定论与人道主义交织在一起;但是,马克思的人道主义因素更多一些,恩格斯的决定论因素更多一些。由此可见,在这里N.莱文的“对立论”倾向有所缓和。不过,这种“以黑释马”的做法,在西方马克思学中是很有市场的。

       2.马克思恩格斯关系是差异还是多变?

       “差异论”作为对立论的弱化形式,可以追溯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卢卡奇、柯尔施。在《历史与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等著作中,他们将马克思恩格斯的差异,概括为历史辩证法与自然辩证法的差异。这一观点被A.施密特加以继承并系统阐发。在《马克思学说中的自然概念》中,A.施密特指出:(1)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一种“非本体论”“经济唯物主义”;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尤其是关于物质世界统一性命题,则是错误的唯心主义本体论。(2)尽管马克思承认外部自然的优先性,但他的自然概念是“人化的自然”,具有社会历史性;而恩格斯的自然概念则是与历史对立的、外在于人的“纯粹的自然”,从而倒退为一种“独断的形而上学”。(3)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历史辩证法;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一种物活论。(4)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基本立场是将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结合起来;而恩格斯的认识论是一种被动的反映论。(5)马克思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使之成为“哲学史上的最大乌托邦主义者”[4],基调是乐观主义的,但也有悲观主义因素;而恩格斯则是乐观主义者。

       在《马克思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中,英国马克思学家T.卡弗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有两个层面:一是历史性事实;二是恩格斯的回顾性说明。在T.卡弗看来,马克思恩格斯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在这里,我们称之为“多变论”。

       第一,青年恩格斯影响了青年马克思。在1842年11月(马克思恩格斯不愉快会面)之前,他们的兴趣一致、观点明确、政治立场鲜明,各自考察了社会阶级问题;在对待书报检查制度、宗教、无神论问题上,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各抒己见,但“他们的观点却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5]。尽管恩格斯曾经把自己划为左翼黑格尔主义阵营,但两人都属于真正的黑格尔主义者。1842年底~1843年底,恩格斯思想稍稍领先于马克思。因为此时的恩格斯已经从经济角度思考问题,但马克思还停留于当代政治问题的哲学分析,显然不是那个时代的社会主义者,也不是彻底的共产主义者。[6]

       1843年底~1844年初,《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表明,恩格斯对经济学文献的熟悉程度和经济分析能力远远超过马克思,该书也确实对马克思产生了巨大冲击,甚至可以说成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入门的导论:一是从研究资料看,恩格斯对古典经济学家的批判,正好与马克思的研究思路相吻合;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与马克思的《资本论》有许多共同的资料来源。二是从研究方法看,青年黑格尔派的某些方法论在他们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得到了显著体现,“政治经济学批判”后来成为《资本论》的副标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方法论是从《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转换而来的:关注社会生活矛盾。三是从研究方向看,马克思关于《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的摘录笔记预示了他的终生研究方向:马克思很快确立了政治承诺(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社会制度的替代性选择)、研究主题(政治经济学)、研究纲领(对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批判性考察)、叙述出发点(源自分析商品概念的价值理论)等。[7]四是从研究框架、概念和范畴看,《资本论》不少于四次引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导论之后恩格斯提出的话题,就是《资本论》开头讨论的话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支配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恩格斯分析的“价格”“地租”“资本及其利润”“劳动报酬”,成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价值”“地租”“资本的利润”“工资”。“一旦有了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理论,那么几乎可以把《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后半部分看作是《资本论》第1卷的纲要。”[8]五是从研究结论看,《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结论几乎就是《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所发现的“新世界观天才萌芽”;某些结论体现在《资本论》对生产有计划地调节中,《资本论》“结尾部分”从机器大生产的双重影响转向对工厂制度“极端不道德”的分析。因而可以说,《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沿着另一条道路,得出了与马克思一样的结论”[9]。

       这样看来,如果《莱茵报》时期的恩格斯稍稍领先于马克思的话;那么《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则预示了马克思后来思想发展方向。

       第二,中期共同合作,但并非合二为一。1844年8月(马克思恩格斯第二次会面)达成了合作意向,随后合写了《神圣家族》等著作以及许多政论文和通信。不过,现存的丰富手稿却不能得出“两人思想合二为一”的结论。事实上,1844年后,恩格斯将政治经济学批判领域留给了马克思——当马克思从事经济学研究时,恩格斯正在撰写一部关于英国历史与社会主义的著作,即《英国状况》。

       T.卡弗说,在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完成的三部最重要著作中,《共产党宣言》最具有影响力、可读性、政治现实性。从内容上看,《共产党宣言》与《德法年鉴》《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异,但是关于异化和解放的思想却没有明显体现出来;相反,更多的是来自《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关于自由竞争)、《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关于家庭)、“爱北斐特演讲”(关于消灭私有制)[10],甚至连“共产党宣言”这个名称也是恩格斯建议使用的。《共产党宣言》不仅直接把读者引向了阶级斗争,而且持欧洲中心论观点。总之,《共产党宣言》与《共产主义原理》在主题上高度一致,基本观点非常相似——细节差异,不应该被认为是观点不同;《共产党宣言》的风格和煽动性特点与恩格斯的风格更加接近——马克思具有理论思辨性,因而在政治影响方面具有局限性。

       第三,晚年恩格斯逐渐背离了马克思。1859年8月,恩格斯发明了“辩证法”,开始背离马克思。1883~1895年,恩格斯则以马克思的名义建构了一个包括自然、社会、思维在内的形而上学体系,这与马克思思想是背离的。更进一步的是,为了适用自己叙述需要,恩格斯对马克思著作和方法进行了删改,提出并深化了自己的观点,从而使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观念变得模糊:“恩格斯对马克思的阐释显示出两个视角,即阶级分析和唯物主义哲学”,这“有将马克思的著作退回到传统哲学、历史学和经济学的学术范式的趋势”[11],并且使得马克思恩格斯关系变得“含混不清”。为人们所熟知的马克思理论形象,很大程度上是晚年恩格斯建构出来的,这种建构很难达到本真的理解。因而,对传统马克思主义来说,恩格斯才是“第一小提琴手”,“马克思主义”开始为社会公众真正接受,毫无疑问应归功于恩格斯的工作。

      

视野中的马克思恩格斯关系

       1990年代以来,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成为

研究的关键问题之一,从而再次成为德国学者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在《历史张力域中的马克思恩格斯研究》(C-E.福尔格拉夫、R.黑克尔、R.施佩尔)、《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关系不合时宜的论争》(M.海因里希)、《马克思与恩格斯:趋同与分歧——为马克思早期著作阐释而斗争》(C-E.福尔格拉夫、R.施佩尔、R.黑克尔)、《“恩格斯主义”的僵化性:对“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的说明》(I.埃尔贝)、《资产阶级对马克思恩格斯接受过程中批评恩格斯的几个方面》(W.格伦斯)等文本中,德国学者对

,尤其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1.“马克思主义”实乃“恩格斯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统一是“神话”。在《马克思主义历史批判辞典》中,W.F.豪克等人指出,自19世纪后期以来,所谓“马克思主义”,不过是恩格斯通俗化工作的结果,在所有关键点上,它几乎都不能与马克思思想相一致。对于“马克思主义”,恩格斯的创造要远远多于马克思,因而,它实际上就是“恩格斯主义”。该辞典的“恩格斯主义”词条指明,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离开了马克思恩格斯原来的共同信念,并努力追求“所有现实领域普遍有效的规律”,从而陷入了“实证主义”。

       在《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关系不合时宜的论争》中,M.海因里希断定,在作为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构建中,《反杜林论》只起到了无关紧要的作用;换言之,恩格斯所描述的“马克思主义形象”与马克思本人所阐发的“科学思想”是相互对立的。从表面上看,M.海因里希与W.F.豪克等人不一样,他不是强调而是淡化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体系建构中的作用,但实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要论证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不一致性”,只不过运用了两种不同的方法。

       在《“恩格斯主义”的僵化性:对“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的说明》《马克思在西方:1965年以来德国的“马克思—新读物”》等文本中,德国学者I.埃尔贝追溯了马克思主义的不同涵义:即传统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新马克思主义。那么,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统一究竟是不是“神话”?像大多数马克思学家一样,I.埃尔贝断定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统一是“神话”,认为正是恩格斯编辑稿、刊印稿与马克思原始手稿的差异,引发了“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差异”讨论。I.埃尔贝本人试图进一步论证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差异,并将恩格斯指责为“偶尔僵化的经验主义者”。在他看来,传统马克思主义不过是恩格斯在世界上创立的传说,进一步说,马克思是“纯粹的”科学家与逻辑体系的建构者,恩格斯则是具有“历史哲学”还原论与政治工具主义趋向的意识形态家。因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属于科学分析,恩格斯的论证主要被理解为抽象的范畴体系。尽管这种看法与M.海因里希并不完全一致,但也有类似的地方,即马克思是“科学的”,恩格斯是“抽象的”。

       有鉴于此,I.埃尔贝要求,马克思主义应该作为从“革命理论阐释”视角中“解放”出来的、比“改变世界”更多的理论立场存在;应该从事没有资本主义批判的资本分析,并成为远离世界观的“科学”。

       2.马克思恩格斯思想“高度一致”,两者统一是“神话”的说法是错误的。在《马克思思想实验中的一个部分:关于马克思恩格斯通信的笔记》中,W.泽普曼批评了德国马克思学家在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上的立场,并试图捍卫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统一性。

       针对W.F.豪克将马克思主义视为恩格斯主义的观点,W.泽普曼指出,就马克思恩格斯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历史批判辞典》主编W.F.豪克等人做出的相当于重新评价的阐释,论据是似是而非的。一方面,他们试图强调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不一致性”;另一方面,他们又进一步论证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相互补充关系。这就让读者感到无所适从,以至于最终不能够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根本差异应该在哪里?如果像“辞典”作家所设想的那样,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存在着深刻的不一致,两者的思维路径如此的异质,那么在他们那里,首先在他们的通信中必然会留下痕迹。可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大量通信中并没有发现他们之间的不一致;相反,他们一直都在从事资本主义、反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研究,并不断努力使共同的思想前提精确化。W.泽普曼认为,在劳动关系研究方面,马克思是深刻的思想家,但在关键问题上,(从他们合作开始)恩格斯就是马克思的重要启发者;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方面,恩格斯比马克思更重要——关于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描述,达到了研究阶级社会现实的水平。“恩格斯不仅拥有马克思没有的工厂实践经历与经济关系信息,而且一直提出新的理论问题,并用新的理论研究、新的历史研究、新的经验状况加以证实。”[12]所以说,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列宁的评价无疑是正确的:没有恩格斯的帮助,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体系的精确阐发几乎是不可能的。

       针对M.海因里希淡化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体系建构作用的做法,W.泽普曼指出,M.海因里希的断言,在单纯的读者那里会形成这样一个印象,即恩格斯只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通俗化者,而没有描述马克思的全部知识。事实上,只要简单地回顾下述事实就够了:如果谈到恩格斯在工人运动史上对马克思理解的贡献,那么首先要谈到《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众所周知,《反杜林论》是恩格斯与马克思共同深入探讨后撰写的文本,马克思甚至撰写了“关于政治经济学史”部分。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不仅从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三个领域对杜林进行了系统批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恩格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定位,而且还预示了未来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W.泽普曼说,《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不仅是为了完成马克思遗愿,而且基本材料直接来自马克思关于“L.H.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甚至恩格斯撰写《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也得到了马克思赞同。当然,从理论史上看,重要的是恩格斯使他们共同思想的内在关联系统化与现实化,从而成为马克思理论活动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国际工人运动史上,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形象塑造(与传播)起着重要作用”[13]。

       针对I.埃尔贝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统一是‘神话’”的断言,W.泽普曼指出,在马克思恩格斯相互影响问题上,I.埃尔贝陷入了困境。事实上,恩格斯与马克思不仅拥有共同的理论框架、共同的实践视角,而且,一系列研究已经表明,晚年恩格斯的独立文献,恰好为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阐发做出了贡献。“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来说,内在理论反思与经验保证是根本的。作为辩证思维的唯物主义形态被组织成为不断揭示的新层面、新关系、新观点、新趋向的过程。”[14]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形象构想,也不是封闭的阐释模式,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要想使恩格斯(完全独立的)理论成就当代化,那就要讨论他的早期研究(1842~1844)。在那里可以发现恩格斯令人印象深刻的关注:阶级斗争学说、唯物主义历史观,以及通过社会组织原则的革命性变革必然克服私有制的论证,等等。W.泽普曼断言,自从他们合作以来,作为共产主义者的马克思恩格斯,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社会分析方面,都达到了“高度一致”。至于自然辩证法,W.泽普曼指出:“现在,如果谁仅仅想把马克思的辩证结构原则限制在人类历史,那就应该记住,自早期‘巴黎手稿’以来,马克思就一直强调人类史与自然史的必然内在交织。”[15]这就意味着,并不像某些马克思学家、某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的“臆造”,马克思的辩证法只是历史辩证法;相反,马克思也谈到了辩证运动与规律的普遍有效性。

       K.米勒也批评德国马克思学家所谓“马克思恩格斯统一是‘神话’”的说法。K.米勒指出,所谓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学术创作、政治斗争、个人友谊是“神话”的说法,是由“开放的马克思主义者”构造出来的。因为(马克思学家的)“马克思—新读物”与“纯粹教条主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相对立,十分厌恶恩格斯。当然,“恩格斯综合症”并不是最近新出现的。实际上,自恩格斯编辑出版《资本论》第2~3卷以来,他就受到了普遍怀疑。正如K.考茨基在《资本论》第2卷普及版前言中所说:“现在有这样一种猜测,认为恩格斯并没有完全理解马克思的思路,并没有完全按照这种思路来整理和编辑马克思的手稿。”[16]

       3.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关注点不同,但是要真正创立“恩格斯主义”是不可能的。在恩格斯与马克思主义关系问题上,I.费彻尔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认为,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形成的重要性在下降;或者说,恩格斯只能被视为马克思观念的通俗化者。但在《资产阶级对马克思恩格斯接受过程中批评恩格斯的几个方面》中,W.格伦斯批评了I.费彻尔的观点,并试图阐发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贡献。

       (1)W.格伦斯承认,在马克思主义形成时,马克思无疑起了主要作用,这一点没有任何人比恩格斯强调得更多。例如,在致J.P.贝克尔的信中,恩格斯说自己终生都演奏“第二小提琴手”,并且很高兴在“第一小提琴手”马克思之外担任这个角色。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将马克思称为“天才”。“但是这并没有以任何方式贬低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形成中的巨大科学作用。人们需要将恩格斯撰写的或与马克思共同撰写的著作称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即使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的形成,恩格斯也并非少量地参与。他不仅根据马克思的草稿编辑出版了《资本论》第2~3卷(这直接是内容上的合作),而且通过1844年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实质性地参与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批判。”[17]

       (2)德国马克思学家对恩格斯科学贡献的贬低,主要集中在对恩格斯哲学著作的态度上。例如,I.费彻尔说,通过恩格斯简化的辩证法观点及其向自然阐释与自然科学知识的转变,开辟了通往列宁—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之路。但是W.格伦斯强调,“马克思与恩格斯、列宁对立”这个断言,根本没有经过严格论证。事实上,《反杜林论》1885年版序言曾经指出,该书是在马克思督促下撰写的,而且马克思还撰写了“关于政治经济学史”部分。正如德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R.施泰格瓦尔德所说,《自然辩证法》的所有基本要素,在马克思著作中已经得到了证明。恩格斯在临终前给C.施米特、J.布洛赫、F.梅林、施塔肯贝格的信中,反对所谓“马克思主义者”加给自己的观点,并指出他们缺乏的东西,正是辩证法;而恩格斯则推进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描述的辩证的、历史的方法。由此W.格伦斯断定,基于上述事实,对恩格斯的攻击,实际上也是对马克思的攻击。

       (3)德国马克思学家诋毁恩格斯著作的特殊难点之一,关系到马克思恩格斯对待无产阶级政党和组织问题的立场。在这方面,马克思学家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家一样,都努力建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例如,I.费彻尔将恩格斯观点与青年马克思观点对立起来,断言马克思已经将由政党代表的工人阶级社会主义意识发展理解为自发过程,但却从来没有区分政党与阶级;进而言之,并没有将政党概念与固定组织联系在一起。W.格伦斯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在青年马克思恩格斯那里,都有关于政党的某些尚不成熟的表述形式;后期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理论走向了成熟。

       (4)马克思学家对恩格斯著作错误理解的难点还在于,认为恩格斯与马克思不同,他是资产阶级议会制与工人运动和平斗争形式的追随者。例如,I.费彻尔试图将恩格斯当作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政治思想家,认为他不仅将议会民主视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的最好的政治前提,而且甚至描述为后革命时代的政治形式。因而,恩格斯的《德国农民战争》明显偏离了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排斥工人运动和平斗争形式,坚持在“巴黎公社宪法”中被当作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然而,W.格伦斯反对马克思学家肢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做法,强调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一致性。他指出,I.费彻尔等人“对恩格斯的批评同时表现为对马克思的批评……就是说,这个构建马克思恩格斯之间矛盾的尝试,已经消解在蓝色阴霾中”[18]。

       在《恩格斯:揭示世界的唯物主义者,或为什么没有形成真正的恩格斯主义?》中,像W.泽普曼等人一样,德国社会学家K.H.特雅登也开始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是否真正拥有一个共同的理论?或者拥有两个不同的理论?更准确地说,为什么马克思主要从事《资本论》及其准备工作,而恩格斯则撰写另外的东西?——《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英国状况》《德国农民战争》《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K.H.特雅登说,这只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领域和侧重点的不同,而非世界观和基本观点的不同。“他们之间主题的差异,意味着视野的差异、最终是思维方式的差异。”[19]正如马克思对整个现实的理解显然不同于恩格斯一样:马克思想给读者开辟一个科学顶点的远景;尽管“实在论与多元论,是恩格斯的科学所努力追求的,有些可能实现,有些不可能实现,但是创立真正的‘恩格斯主义’则是不可能的”[20]。因而,也许与恩格斯的某些洞见相反:世界作为统一体系的知识,以整个自然和历史的知识为前提。

       今天,如果谁想创造体系,那他就必须用自己的发明,即非理性的幻想、意识形态来填充无数空洞——这是不能达到的。然而,如果谁总是用“正确的与错误的”来评价恩格斯的科学陈述的政治潜能与意识形态动机,那他肯定是对恩格斯目的的歪曲——或者出于愚蠢的无知,出于用对恩格斯现实著作的部分把握来构造和传播特殊理论体系的需要;或者有点自作聪明地指责恩格斯思想的表面化、简单化和僵化。

       马克思恩格斯关系中的关键问题

       近年来,德国马克思学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的研究,突显出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问题;二是资本主义体系崩溃问题。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突显,进一步讨论了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并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一是占支配地位观点认为,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本主义体系崩溃问题,是恩格斯的虚构而非马克思的观点。二是非主流观点认为,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本主义体系崩溃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共有的看法。因而,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以及资本主义必然崩溃理论具有合理性。

       1.利润率趋向下降与资本主义体系崩溃观点:恩格斯的而非马克思的。M.诺伊豪斯、G.胡贝曼指出,在《资本论》第2~3卷问题上,与马克思原始手稿相比,恩格斯编辑稿、刊印稿确实存在着侧重点的变化。例如,对利润率趋向下降,以及对资本主义长期发展意义的处理上:在马克思原始手稿中,利润率趋向存在着不同的可能性(上升、持平、下降),当时他并没有确定线性下降趋向;恩格斯编辑稿、刊印稿则指明,利润率趋向下降是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趋势。与利润率趋向下降相联系,“资本主义体系崩溃思想,也是通过恩格斯的编辑干预而被突显出来的”[21]。

       在《价值科学:介于科学革命与古典传统之间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M.海因里希指出,恩格斯选择《资本论》这个标题并不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在恩格斯编辑出版的《资本论》第3卷第15章中,也发现了(在马克思原始手稿中并不包含的)关于危机的陈述,给人们留下了未完成的危机理论;此外,正是通过恩格斯的补充,资本主义成为衰老的、羸弱的,并因此越来越成为过时的,这就促进了资本主义体系崩溃思想,从而强化了资本主义自发终结的错误观念。恩格斯的这些说法,与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生产受到限制,进一步发展是不可能的”观点是相对立的。

       在讨论马克思恩格斯视阈中的资本主义矛盾、危机和崩溃问题时,K.米勒明确指出,M.海因里希的上述说法是错误的。因为(1)恩格斯选择的《资本论》这个标题准确地反映了马克思文本的内容。就是说,随着对马克思原始手稿偏离的修正,恩格斯完善了马克思思想历程的可阅读性,但从根本上说并没有丑化马克思。当然,当与利润率趋向下降联系在一起的矛盾出现在马克思描述的中心时,无论如何都应该感到惊奇。这些矛盾主要是,扩大再生产条件与其实现之间的矛盾;社会生产力与对抗的分配关系基础上的消费能力之间的矛盾;价值增殖目标与所获得手段(积累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生产、市场与消费之间的矛盾;资本过剩与人口过剩之间的矛盾;生产力发展与有限的价值增殖关系之间的矛盾;等等。“马克思试图表明,生产力发展超过资本积累总是陷入和资本增殖目的的冲突中,由此他得出结论说,资本本身在这里受到了阻碍,但是通过创新得到了相对克服。”[22]

       (2)无论在何处,恩格斯并没有给人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即马克思对利润率趋向下降的阐释,同时是完成了的危机理论,即使利润率发展与生产过程周期循环之间的内在关联是不可争议的。事实上,马克思的《资本论》原始手稿第3章、恩格斯编辑出版的《资本论》第3卷第15章,超越了关于这个问题迄今为止的描述:他们不仅指出了危机的可能形式,而且指明危机原因植根于资本主义体系矛盾,因而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将(生产与消费、生产与市场之间的)现实矛盾当作危机的独特原因。

       (3)至于崩溃理论,就像H.格罗斯曼阐述的那样,人们既不能用成为《资本论》第3卷的马克思原始手稿来论证,也不能用恩格斯编辑稿、刊印稿来论证。尽管他们都持有下述观点:资本主义不是永恒存在的,或早或晚,它都要屈从于自身的内在矛盾,但马克思恩格斯谁都没有断言,由于利润率趋向下降,资本主义体系崩溃会自发到来。事实上,恩格斯不仅将危机理解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公开爆发,而且理解为在一定时期内能够被克服的。在他们那里,危机不被解释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后阶段,而是使其进一步存在成为可能。所以,如果人们系统地看待“垮台”(Zusammenklappen)的话,那么这个语词与“崩溃”(Zusammenbruch)一词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过,“从总体上看,人们更喜欢将这个语词读作是对崩溃思想的拒绝而非肯定”[23]。

       2.利润率趋向下降与资本主义体系崩溃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共有的。对德国马克思学家所谓的马克思怀疑“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的说法,K.米勒予以反驳。他说,尽管

编辑们强调,在“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问题上,马克思多次确定利润率提高的可能性,并试图证明在怎样的逻辑前提下,利润率上升,“但这只是关于利润率或提高,或下降,或保持不变的形式考察,而不是利润率的实际变化。即使注意到利润率上升因素,马克思恩格斯也不怀疑一般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存在”[24]。“马克思只是讨论了利润率下降的优缺点。这表明,他认为利润率长期提高对经济实践来说是不重要的。……恩格斯编辑稿、刊印稿既没有说服读者,这是马克思文本中没有的东西,也没有对重要陈述表示沉默。”[25]K.米勒断言,关于“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恩格斯最终是以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描述为基础的。换言之,恩格斯编辑出版的《资本论》第3卷谈论的“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完全真实地来自马克思的(1864/1865)手稿。恩格斯的贡献,不过是在马克思精神中做出的科学的、编辑学的、文献学的贡献。这样说来“将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起来的尝试,最终被证明为是失败的。属于‘教条主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完全畸变为马克思的继承人。现在,‘到了发现真正马克思的时候了’”[26]。

       事实上,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论述了剩余价值与利润的关系,研究了利润与利润率形成机制,第一次说明了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并将它说成是“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规律”。到《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马克思又说,一般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揭露了通过工业资本建构的全部资本价值增殖水平的发展趋势。《资本论》第3卷再次阐述了这个立场:在第3卷初稿(1864/1865手稿)中,马克思重复或深化了早期表述的“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就是指在资本积累过程中,平均利润随着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和资本周转速度放慢而趋于下降的客观必然性,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表现。马克思说:“引起一般利润率下降的同一些原因,又会产生反作用,阻碍、延缓并且部分地抵消这种下降。这些原因不会取消这个规律,但是会减弱它的作用。否则,不能理解的就不是一般利润率的下降,反而是这种下降的相对缓慢了。所以,这个规律只是作为一种趋势发生作用;它的作用,只有在一定情况下,并且经过一个长的时期,才会清楚地显示出来。”[27]这个规律表明,“各种互相对抗的要素之间的冲突周期性地在危机中表现出来。危机永远只是现有矛盾的暂时的暴力的解决,永远只是使已经破坏的平衡得到瞬间恢复的暴力的爆发”[28];“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利润率的下降成为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在某一点上和劳动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发生最强烈的对抗,因而必须不断地通过危机来克服”[29]。后期马克思也试图得出,如何确定剩余价值率与利润率的差距?哪些可变的东西证明利润率变化?如何能够阐释在不同部门、不同资本利润率之间的差异?这些问题被纳入1864/1865年、1867/1868年手稿中,恩格斯“只是合理地”以非常简单的方式纳入《资本论》第3卷中。因此可以说,“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属于马克思恩格斯共有的看法。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作为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一直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解:“对立论”“一致论”“差异论”“多变论”。德国学者也没有摆脱这几种模式:(1)强调马克思与恩格斯、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认为所谓“马克思主义”实乃“恩格斯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统一是“神话”;断定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已经离开了马克思恩格斯原来的共同信念,并努力追求所有现实领域普遍有效的规律,从而陷入了实证主义。(2)强调马克思与恩格斯、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指出“两者统一是‘神话’”的说法是错误的,断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高度一致性”,以及马克思学说与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性。(3)强调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的差异,认为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关注点不同,但要真正创立“恩格斯主义”则是不可能的。不过,他们的独特之处在于,立足于

讨论马克思与恩格斯、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差异,尤其是在“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和“资本主义崩溃”问题上,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一是占支配地位观点认为,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以及资本主义体系崩溃问题,是恩格斯的虚构而非马克思的看法。二是非主流观点认为,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以及资本主义体系崩溃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共有的观点。尽管德国学者的有些看法需要进一步斟酌,但这些观点可以拓展国内学者的学术视野,并能够对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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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恩格斯在中国的关系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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