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代官史修订看中外史学比较_文化论文

从中国古代官史修订看中外史学比较_文化论文

古代中国官方修史视角下的中外史学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学论文,中国论文,视角论文,中外论文,古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传统史学的发展中,官方史学举足轻重。对于中国史学史,可以并且应当将官方史学作为研究问题的一个视角,同样,对于中外史学的异同,也可以比较官方史学的有无或区别,深入考察其原因和影响,从而得出关于史学产生和发展的一些理论性认识。

一、中国古代的官方修史

在整个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史学活动的主体不仅仅有各自独立的史家和史家私下的组合,而且有着政府专门的实体机构。中国政府记史、修史和修史机构的组建,呈现出制度化、组织化的特征,许多记史、修史机构更是常设性的。

在中国史学史上,官方史学主要表现为以下几项内容:

1.制度化、(官僚)组织化的记史和修史机构;

2.官方切实控制和管理下的史籍编纂;

3.拥有相当规模和数量的官方史料和官修史书;

4.官方的历史观与史学思想;

5.官方史学的政治作用和学术地位。

前三项是构成完整官方史学的基本要素,只有前三项内容大体具备,官方史学才构成相对于私家史学的又一条史学发展的轨道。在中国古代,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相互联系的轨道,是中国传统史学得以连续不断发展并且达到繁盛兴隆的主要原因。

官方的史料和官修史书是中国古代史学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官方的史料包括有朝廷及各级政府公文、案牍形成的档案,经过初步整理的档案册籍,起居注、日历等原始的与整理过的历史记录。官修史书是指官方组织纂修并以传之后世或公之于众为目的的历史著述。在这些历史著述中,材料经过一定程度的鉴定和剪裁,采取一定的体例及文字表达方式。官方史料与官修史书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前代纂修的国史,总是被新朝视为编纂断代正史的史料。官方史料与官修史书,无论是否流传下来,都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发挥过重大的作用。有成就的私修史书,也大多利用了官方的史料和官修的史书。

中国西周初年就产生了“殷鉴”的理念。周灭殷商,在当时是一场巨大的社会动荡。面临殷商顽民反抗的周初统治者,思想也发生大的动荡,他们要思考周政权如何巩固、殷商为什么灭亡、怎样避免殷商的覆辙等问题。《诗经·大雅·文王》① 曰“宜鉴于殷,骏命不易”,《尚书·召诰》言“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都是明确表示要从历史中汲取鉴戒。“殷鉴”的思想,《尚书》中《康诰》、《召诰》、《酒诰》、《无逸》、《立政》等都有体现,都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夏、商到周文王、武王的历史,从中概括出一些经验与教训。“殷鉴”冲破对上天绝对迷信的意识桎梏,是中国上古理性思维的曙光。

以“殷鉴”为标志的历史认识,对中国文化特征的形成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史学的兴旺发达,官方史学活动的绵延不废,史学与政治的密切结合等等,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思想的源头。周初由于具备了“殷鉴”的历史意识,不仅自觉地保存更多的官方文书,而且整编了殷商时期的历史文献,即《尚书》。② 至春秋时期,东周及各个诸侯国都具有比较完备的记史制度,皆有编年体形式的载籍,且形成“君举必书”③ 与“书法不隐”④ 的理念,以及“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谕之”⑤ 的机制,即史官利用记史制度和讲解史事,向统治者提供劝诫,可见中国史学原本就是从官方产生的。

战国至西汉时期,私家史学发展超越官方。东汉朝廷即不再专事历史记录,而参照《史记》、《汉书》的模式,组织官员纂修纪传体的国史《东观汉记》。官方不仅记录史事,而且组织编纂成品的历史著作,标志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两条相互联系的轨道已经形成,此为史学发展的一大变化。唐朝设馆修史成为定制,而且取得突出成果,后来各个朝代对官方修史体制皆加以承袭和强化,这是不可忽视的政治文化现象。

明确认识到中国传统史学是在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互动、互补又互相牵制的进程中发展,对于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从中国官方史学视角比较中外史学的异同,有助于揭示史学发展的本质性问题。

二、中、西史学的异同

古代中国、希腊,都很早产生了史学。史学在其最初产生之际,无论东方、西方,都以记载以往的人间事务为基本特征,都是记述人类社会以往的历程,并且予以认识、解说和反思,这就决定了中西史学具有基本理念的相通之处,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1.记史求真的史学价值观。

中国古代史学很早就具备了“直笔”意识和求真观念。据记载,春秋时期曹刿向鲁国君主进谏时曾说:“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⑥ 表明记史制度遵循“君举必书”与讲究一定书法的规则。“君举必书”是指无论君主的行为是否合乎礼义,都要记载,这其中已包含了某种求真的意识。《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史官董狐书“赵盾弑其君”于史册,据称后来得到孔子赞扬:“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里提出“书法不隐”作为判断“良史”的标准,明确地强化了历史记述的“直笔”观念和求真准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中起到极其深远的影响。此后,这种直书、实录的观念为官方和私家所共同认可。至唐朝,干脆将官方记载皇帝和一朝政务的编年体史书命名为“实录”,独占了这个体现史学根本精神的词语。史学家刘知幾在其《史通》中,极力提倡直书、实录的撰史精神,批斥篡改史实的曲笔。蓬勃发展的中国历史考据学、历史文献辨伪学,更是治史去伪存真理念的实际贯彻。至清朝乾嘉时期,考据学派更提出“实事求是”的治史原则,其成就是中国传统史学遗产的精华。

西方史学可以从古希腊说起,“希腊人是史学创始人,正如他们也是科学和哲学的创始人那样。欧洲的史学无须向更古的时代追溯了。”⑦ 希腊史学具有显著创始意义的著述是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425)的《历史》(又称《希波战争史》)。这部《历史》虽然采取有闻则录的编纂态度,但希罗多德对史事往往“亲自观察、判断和探索”,常常在叙述传说之后申明“我是不能相信这个说法的”。⑧ 因此,希罗多德具备了一定的记事求真意识。其后,修昔底德(约公元前460~396)撰写《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声明“这些事实是经过我尽可能严格而仔细地考证核实了的。”美国史学家汤普森指出:修昔底德“相信历史家的首要责任就是消灭那些假的事实”。⑨ 修昔底德真正建立起西方史学的著述规范,就是严格的求真态度。发扬修昔底德撰史传统的史学家波里比阿(约公元前201—120),更富于严格的批判性,而其史学批判的首要标准,乃是事实的是否真实可信,他认识到,“对于一个历史学家来说,求真是最重要的”。⑩ 在此前后,西方也出现多样性的史学主张,甚至有“历史是艺术”的说法行世,但撰写历史就是要真实的理念仍十分强劲。公元二世纪,罗马帝国时期著名诗人、学者卢奇安(约公元125—192)在《论撰史》一文(11) 中,批判与挖苦了撰述历史中诸多不顾史实、夸夸其谈等偏向,指出“历史必须努力尽它的本分——那就是写出真实”,“历史家的首要任务是如实叙述”。他还认为历史著述与文学艺术根本不同,“历史家的最大危险是诗兴勃发陷入迷狂”,“不能区别诗与史,确实是史家之大患”。稍后的罗马史家戴奥,谴责了“几乎每件事情,总有一种与真相不符的说法盛行”的记述。(12) 这种求真的西方传统思想,至近代的德国史学家兰克(1795—1885)学派被发挥到极致。可见记史求真,仍是西方史学基本的价值观念,这与中国传统史学是一致的。

2.对于史学社会功能的重视。

中国先秦时期,史册可资借鉴、可以辅助政治、有益教化的观念即已建立,特别是对《春秋》宗旨的阐发中,实际是强调了史学具有的强大社会功能,如孟子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13) 《左传》亦曰《春秋》有“惩恶而劝善”的作用。(14) 随着孔子的圣化与《春秋》被奉为经典,史学“惩恶劝善”的功能成为不可置疑的宗旨。至东汉季年,《汉纪》一书的作者荀悦在其《申鉴》中,对记史、修史的功能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说,他指出:“君举必记,臧否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等各有异,咸在载籍。或欲显而不得,或欲隐而名章,得失一朝而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故先王重之,以肆赏罚,以辅法教。”(15) 此后,关于史学惩劝、垂训、鉴戒、资治、教化等功能的论述日益丰富,可总括为“经世致用”的宗旨。在宋代理学兴起的背景下,史学“明道”的观念日益畅行,并且升华为凌驾于事功之上的理念性追求,试图达到一个思想体系的完美实现,从而指导社会机制的运行,如朱熹自称《资治通鉴纲目》功能是“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纲既举而鉴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几微著矣。”(16) 而这种“明道”观念,最终还是属于经世致用。因此,中国古代对史学社会功能的认识,乃是以经世致用的观念为主导。

西方古代史学自产生以来,同样重视史学的社会功能问题。希罗多德自称其著述目的是保存“那些值得赞叹的丰功伟绩不致失去它们固有的光辉”,实际上是要凸显历史人物做出的创树,通过对比与评议,讴歌雅典的民主政体,提倡先进的制度和文明。波里比阿对史学和史书的应用功能做了更深刻的论述:“只有以类似的历史情况和我们自己的处境对比,才能从中取得推断未来的方法和基础。因为只有学习过去,才能学会在现在的情况下,什么时候行动应当更谨慎些,什么时候行动应当更勇敢些。”《罗马史》作者李维(公元前59~公元17)认为,历史著述的作用是“可以从中看到各种教训,犹如显明地刻在纪念碑上,从这些教训中,你可以替自己和替你的国家选择需要模仿的东西,从这些教训中还可以注意避免那些可耻的思想和后果。”另一史学家塔西陀(约55—120)则提出格言化的论断:“历史的任务是赞美正义、揭露邪恶,以为后世殷鉴”。(17) 中世纪的基督教史学,贯彻着史学为教会服务的宗旨,这当然是史学社会功能的扭曲,但并不是对史学社会功能的否定。人文主义史学、理性主义史学、浪漫主义史学等等近代史学流派,也有许多史家倾向于关注现实社会,主张从历史研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当然,西方也存在着反对治史求用的观点,但表达得大都比较委婉,如被称为“客观主义”史学家的兰克,他没有公然反驳致用的观念,却声明自己的历史著述“目的仅仅在于写出事情是怎样发生的”,(18) 以谦虚、低调的方式说出了追求史学的社会功能并非绝对必要的目标。

无论中国抑或西方,记史求真与求用之间存在着孰为首要的矛盾,这个矛盾往往形成对史家的压力,造成史学发展取向的焦虑。

不过,中西古代史学有根本区别。

史学界早有多篇文章论及中西史学的异同,但缺乏对二者根本区别的分析。其实,这是十分明显的问题,中国具有官方史学,因而形成官方、私家史学的双轨发展,而西方始终以私家史学为主导,是中西史学最主要的不同之处。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表象性区别,而是史学发展的整体发展状况的不同。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第一,中国历代朝廷无论记史、修史,都实行官僚制度化的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性、制度化的史学活动,要求有历史记录的连续性,其发展的趋势也自然要求史书修纂的连续性。在官、私史学互动、互补的作用下,中国古代史籍丰富,形式多样,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等,均组成了记述时间前后连续的系列史书,这是西方古代所不具备的特点与优点。

西方古代私家的修史活动,分散性、个体性的特点浓厚,到17世纪的“博学时代”才发生大的变化。在博学时代,由教会、文化机构、学术团体组织了大型系列化历史文献的鉴定、整理、编纂和出版,政府有时也参与、主持。这是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史学活动,弥补了西方古代、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期惟有个体撰史方式的缺陷,在史学机制上增加又一条发展轨道。这与中国官方、私家史学双轨发展的模式,有某种相似性。因而17世纪之后,西方史学已经获得中国传统史学所具备的主要优点。但是,这种大型编纂活动,主要都是档案、文献和其他史料的汇集、整理与出版,便于私家利用而撰写自成一家之言的史学著作,实际起到促进私家史学的作用。因此,西方虽然形成有组织的史学活动,但整体上还是以私家史学为轴心,与中国的官方史学仍然不同。

第二,中国古代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是互相矛盾又互动、互补的两条发展轨道。而从总体来看,官方起主导方向的作用。首先,官方史学依据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具有尊贵的名分和权威的地位,官方认可的史学思想、修史方式,影响力远大于私家之说。官方史学具有私家史学不可比拟的财力、人力资源,官方能够掌握和调动的历史资料也优于私家。而私家的历史名著,大多是直接或间接依靠官方记录和整理的史料来撰写,这样,传统史学处处渗透着以君主为中心的官方立场。

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史学,思想范式更加保守、僵化,但这是宗教思想的禁锢作用所导致,与宗教信条一样带有盲目性。而此前与此后,西方史学则表现为史学理论的多元争鸣,常变常新,直至近现代,仍然因袭了这样的风格。

第三,中国官方史学从产生的本源上,就将史学与国家政治紧密地联结一起,史学活动纳入政权建设和运转,历史观念与政治思想融为一体,形成中国古代特有的“政治历史观”,即政治方针、政治见解多从对历史的分析中得出,而且以历史的事例来论证自己的政治见解,形成政治观点与历史知识的互动与循环。西周“殷鉴”思想即是这种政治历史观的肇始,西汉时陆贾遵从汉高祖刘邦指示所著的《新语》、贾谊所撰《过秦论》等等,都具有既为政论又是史论的特点。即使上文所论及的中西共有的史学致用理念,也存在着主体不同的差异。在中国,史学致用理念起源于官方,并且为官方的政治服务;在西方,史学的社会功能则为私家所推重,而官方却大多对此热情不大。

西方古代几乎皆为私家史学,史学从其体制上并不附庸于国家政治,除非当代史的写作卷入政派斗争,如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时期。不同史家见解不同,主要是在文化的、学术的机制中争鸣。尽管对史学宗旨有过形形色色的异说,而总归是记史求真的理念占据主导,强调真实是史学最高原则的论断,气势最为强劲。因此,西方史学思想上多样化的观念,并不能改变历史家的“首要任务是如实叙述”(19) 的史学价值观。中世纪的史学完全成为基督教思想的附庸,在极端化的宗教信仰下,不再关注史学求真的问题。不过,中世纪基督教史学并不是教会组织起来的修史活动,更与国家政权无关,是信徒自愿地以历史来申明信仰,不属于官方史学。

由上述内容可见,中国古代之具有制度化、组织化的官方史学,影响了史学整体上与西方古代史学的巨大不同,比较其异同并且加以深入研究,对认识史学的产生、发展及其运行机制,对深化史学理论和史学史的研究极有裨益。

三、中国史学影响下产生的日本官方史学

中国官方史学对周边各族政权,具有很大影响力,西晋末年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迭兴,建国多仰仗军事强力,但却大多仿照东汉以来的官方修史方式记史、修史。道理很简单,官方修史可使一个政权无论地域大小、国祚长短,事迹皆可能长久流传,即所谓“典谟兴,话言所以光著;载籍作,成事所以昭扬”。(20) 因此,中国比较成熟的官方史学,在古代对统治者来说,具有很大的社会功效和文化魅力,在其可以传布到达的地区,常常会被文化发展相对后进的政权所接受与仿效。

日本受中国文化的影响源远流长,中国的历史观念最初是随儒学的经典传入日本。公元604年,日本圣德太子制定的“十七条宪法”,明显袭用《尚书》、《春秋左传》、《诗经》、《礼记》、《周易》、《史记》等等典籍的词句与论断。(21) 公元720年成书的《日本书纪》30卷,标志着日本已经建立起本国的官方修史方式,其体裁基本上为编年体,但以每代天皇分卷,略似中国纪传体史书本纪的扩展。

此后180年间,日本官方陆续纂修《续日本纪》、《日本后纪》、《续日本后纪》、《日本文德天皇实录》、《日本三代实录》等五部史书,时间上前后连续,与《日本书纪》合称“六国史”。“六国史”的体例大体一致,皆为按一代天皇分卷的编年史。纂修“六国史”的修史机构,曾名为“撰国史所”,“总裁由一名大臣担任,别当(修史机构的实际长官)由一名参议担任。此外,大外记及学者一名,诸司官吏通文笔者四五人。任总裁的大臣,自《续日本纪》以后为藤原氏所垄断。”(22) 这种建置颇似中国的史馆,但其规模和组织结构则远为逊色。

从《续日本纪》开始的后5种官修史,记载贵族、高官与其他重要人物去世时间,并且扼要地系以该人生平传记。此乃唐宋“实录”的一贯作法,《续日本纪》以下的五种史书不过是对唐、宋朝廷纂修实录的仿效而已。

“六国史”完成之后,这种国史纂修体系没有得到维持和发展,出现很长时间的断裂,但官方修史不绝如缕,当局有时委托官员纂修史书,朝野研习和讲解《日本书纪》的活动延续不断。至德川幕府时代,官方修史再度兴盛,呈现新的发展方式,成就概略而言有以下几类:

第一,《本朝通鉴》、《国史实录》等以天皇为中心的编年体史书。前书是德川幕府将军于1644年指令大学头林罗山主持,体裁仿照《资治通鉴》。后由其子林春斋组建“国史馆”撰写,完成于1670年,分卷首、前编、正编、续编、提要、附录几个部分,共310卷,记载从神代传说至后阳成天皇时期即德川幕府之前的历史。后书79卷,是《本朝通鉴》的节要。

第二,编纂德川幕府之前武家的历史与德川幕府本身的历史。如《宽永诸家系图传》、《宽政重修诸家谱》、《武德大成记》、《东武实录》、《武德编年集成》、《德川实纪》、《续德川实纪》等等,种类甚多,部帙颇大。古代日本的政治格局中,长期存在“公家”与“武家”的矛盾,“公家”是指天皇的朝廷及其贵族官员,“武家”则是以武装力量为依托的军政集团。德川幕府为得势执政的武家,所以撰述这类历史,有显示武家政治及其合法统治的意图。

第三,史料汇编与古文献的整理,以及地方风土记等撰述。18世纪末,在德川幕府批准和支持下建立了和学讲谈所,出版“六国史”时代的史书与律令,编辑其后的历史资料。编辑史料工作主要由著名学者塙保己一(23) 及其门人在幕府支持下进行,经多年不懈的努力,完成以历代天皇为纲领、按时间顺序汇集的史料430册。另外,从第八代幕府将军开始,幕府与各封藩皆展开广泛搜集与编纂古文书的工作,纂辑成多种文献总集,极大地推进了历史文献的保存和利用。此外,幕府支持和监修的地方风土记之书,如《新编武藏国风土记》等等,也成果丰硕。

第四,纪传体通史《大日本史》的编纂,乃水户藩藩主德川光圀所倡导。1657年,德川光圀开设史局,随后定名为彰考馆,纂修纪传体日本通史。此书编纂历经起伏,至1897年基本修成,1906年方全书印行,前后历时250年。纪、表、志、传共397卷,另有目录5卷,是日本惟一的一部体例完备的纪传体通史。

从上述日本传统官方史学的简要状况,即可看出日本官方修史活动不仅起源于学习中国,而且在史书体式、编纂方法上无不采用来自中国的现成经验。但国情及社会条件的区别,也造成日本不能完整地移植中国的传统官方史学,而且会产生某些变异,使中日传统官方史学在修史机制、修史成果上皆存在较大区别:

第一,在修史的组织机制方面,中国古代主持官方修史的是朝廷,一般标以“敕撰”、“御定”的名义。至迟于唐代就确立了严密的史官体制与史馆制度,专门记史、修史的史官成为官僚队伍中必设的员缺,一些史馆成为国家机构中必备的组成部分。中国官方记史、修史制度形成之后,即具有连续性,无论天灾战乱、改朝换代均如此,一直维系至清末。地方官府仅可纂修当地的方志,不可纂修全国性的史书。无论政局是否安定、皇权是否强势,起码在形式上大致保持如此。

但日本的情况与中国不同,天皇的朝廷之外,武家、幕府、各藩皆可以修纂国史,《吾妻镜》、《本朝通鉴》即为明显例证,尤其是《大日本史》,竟为水户藩所发起及长期主持,而无人指责其僭越,且被明治时期天皇政权承认和支持。这说明日本官方修史虽然强调大义、名分,但修史活动的本身却没有讲究名分与礼法。此中缘由,乃是缺乏成熟的关于修史权力和职责归属观念,但这样却稍稍可以弥补皇权式微时期官方史学的荒芜。

日本从来未能建立严密规整的修史制度,修史机构的组成和修史人员的配备都具有随意性。“六国史”纂修前后,曾有“撰国史所”存在,但记载模糊,当未成定制。后来德川幕府时期,常令林氏大学头主持修史之事,但也存在与大学头无关的修史活动。修史项目往往由官员发起,幕府批准并且支持,发起者自己组织纂修工作。例如《宽政重修诸家谱》1530卷,是堀田正敦(24) 提议、幕府将军批准,由堀田氏组织多人纂修,得到幕府官方人力、财力、史料的支持。(25) 总之,史官、史馆的组成皆无定制,修史机构的组织也不严密,是日本官方修史的基本状况。只有《大日本史》的纂修机构(彰考馆)具有比较严密的组织方式,但这是属于一个藩属的史馆,恰好反衬出中央政权缺乏严密的修史体制。

第二,在官方修史成果方面,中国各朝代官方都修撰多种形式的史籍,众所周知,不必多赘。除了编纂本朝史之外,各朝代还特别注意纂修反映前朝史事的“正史”,这是中国官方史学兴盛状况的标志之一。

日本天皇“公家”政权强势时期,固然可以纂修连续性国史,但一旦大权旁落,掌权的武家是否具备正规的修史意识,则未可知。因此日本国家修史未能连续进行,甚而出现几百年断裂,也没有形成类似中国宋朝那样由起居注、时政记、日历、实录、会要、纪传体国史等构成的修史格局。日本中央政权一般仅采取编年纪事的方式纂修国史,类若中国古代的实录,形式上比较单一。德川幕府另进行了史料文献的汇编整理,但这既不属于修史,又非史事的原初记录,仅为原有文献的整理编辑。

日本官方史学来自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模仿,但官方史学上的模仿很不完整、且多变异,这由其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所制约。事实证明,中国传统的官方史学,对相邻地区文化层次较低的政权具有极大影响力,但不同国度、不同民族政权,因为不具备中国上古以来的政治文化根源,很难全盘移用中国传统的官方史学。

四、相关的几点思考

以官方史学的视角考察中国史学史,并且进行中外史学的比较,可引发对于历史学诸多理论性问题的思考,这里谨述三点,聊为抛砖引玉。

1.怎样评价中国传统的官方修史?

官方史学在中国虽然发达昌盛,但却不是世界上历史学发展的普遍方式,而只是中国古代特殊社会条件与政治状态所造就的特别文化。这种特殊社会条件十分复杂,大致分析可总结为几种相互交织的因素:1)史学从源头上来自官方的“殷鉴”意识,产生于官方的记录历史体制,以及相关的“君举必书”、以史辅政等等意识。2)君主专制的政体及王朝兴亡、国势盛衰、天下治乱的不断变动,促使统治者将政治与历史的总结联在一起。3)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最重于历史意识的儒家,后来取得在历代王朝独尊的地位。于是以史翼经的观念与以史资治相结合,推动和巩固了官方史学的制度化。4)天朝上国的自我尊大意识,导致本体文化的内向思维,不屑于汲取体系外的或外来的新思想。而在古代,历代朝廷对政治与社会问题的内向思维,都因袭“殷鉴”观念走上重视历史、重视史学的理路,借重历史经验来说明和解决现实遇到的问题。古代没有哪一个别的国度,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

中国古代的官方史学,是中国传统史学得以连续性发展兴盛的主要保证,因为在君主专制的社会内,朝廷的重视与提倡,是某种文化品类能够兴盛的重要条件。而官方记史与修史的大量成果,乃是官方和私家史学蓬勃发展的基础。官方倡导而得到私家普遍认同的以史为鉴、以史资治、以史教化、以史明道等经世致用的史学思想,有力地促进了史学的兴旺,提高了史学的社会地位。但是,中国官方史学带动下的史学兴盛,在古代却具有很大的负面效应,使史学成为政治的附庸,从而难以形成相对独立的学术体系。

中国官方组织诸多人员纂辑史书,促进了成果的繁盛,官、私史学的双轨发展,是中国古代史学远比西方发达的重要原因。然而西方自博学时代起,也出现了组织化修史机制,从而具备了中国传统史学的主要优点,而且形成相对独立的史学的学术性社会系统,因而近代西方史学与东方史学接触之后,立即显现出某种先进性。在西学影响下,日本、中国的史学先后发生转型,致使传统的官方史学已经不可能保持原先的完整模式。在日本,官方最终明确地放弃编纂史书,而仅仅整理史料。在中国,随着清朝灭亡、民国建立,官方修史虽还在断续进行,但旧时代的官方纂修史籍的格局与规模,已经不能维持。由此可见,西方古代缺少官方史学,而史学仍可发展到很先进的水平,中、日曾具有官方史学,但最终不能完全保持,而且还会进一步衰退,这表明官方史学不是史学发展所必备的普遍方式。

2.古代史学发展的内在矛盾是什么?

上文已经论及,中国和西方古代史学都具有记史求真与史学致用的基本理念,而记史求真与史学致用之间的对立统一,就是古代史学发展的内在矛盾。如实述史、记事求真,对于明知不实的故事与传闻,不能当作史实而载入史书,是为史学的底线,古代、当代,概莫能外。一个民族和地区,如果在其追忆往事而渐次形成文字撰述的早期阶段,未能形成强劲的记史求真理念,其社会的记忆就会过度呈现为神话想象和文学渲染,从而不能独立发展成真正意义的史学。我们看到,许多古文明地区,只可谓之存有史料与故事传说,而并无史学,古埃及文明起源极早、存留史料极其丰富,但是却没有产生本民族独立发展的史学。中国上古与西方古希腊、古罗马,记史求真的意识十分强烈,是世界上这两个史学支派得以持续发展到今天的主要原因。因此,历史记述的真实性,是史学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第一必要条件。

历史撰述产生后的早期阶段,由于史学尚未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系统,所以史学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功能。舍此不能得到当时所处社会的广泛关注、认可与支持,不能参与到整个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运行机制之中。古代史家相信史学具有某种社会功能,也才会具备撰史的信心、热情与责任感。在中国古代,历史记载本是从官方开始,官方的史学思想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史学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政治层面。在古希腊、古罗马只有私家史学,史家虽认为史学具有鉴戒作用、教育作用等等,但并未与国家的政治机制结合起来,实际上处于像文学一样的地位,在社会文化机制中运行和发展,其社会功能主要是传播知识,感化读者,无怪乎西方总有一些人将史学视为一种文学或艺术。

然而,记事求真的理念与社会功用的诉求存在着矛盾,矛盾的焦点是求真与致用二者孰为主导的问题。而中国传统史学和西方古典史学在发展进程中,应对这项矛盾的方式是不尽相同的。中国古代由于政治与史学密切联结,且官方史学成为主导力量,史学经世致用的观念居于上风,这在上文已经论述。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在强调史学具备垂训鉴戒、惩恶劝善、资治、教化、明道等等社会功能的同时,并不否认撰史的务求真实,官方、私家都有“君举必书”、直书实录的规范,致用与求实是当作一个理想的统一体提倡的,但在具体实行中,却有着为君父讳、为尊者讳等戒律,涉及政治私利时更是故意隐瞒和曲笔。但因为中国古代反复地改朝换代,而且同一朝代也政局屡变,这可以使原先一些隐瞒的史实得以揭发。加之尚有私家史学这一轨道,也起到加强真实性作用。如唐太宗曾问史官:“朕有不善,卿必记之耶?”褚遂良曰:“守道不如守官,臣职当载笔,君举必记”,另一官员刘泊说:“设令遂良不记,天下亦记之矣”。(26) 这形象地表明中国古代的记史规范,以及官、私双方记录载史事的相互牵制。撰史的真实性与功用性的矛盾,就在官私之间、政局变动的流程之中运转。在改朝换代之后,史学求真与以史鉴戒间的对立统一往往十分活跃,于是,官私史学都可能会出现新的起色。

西方从古希腊开始的私家史学与现实政治的结合远不及中国古代,历史著述像文学艺术那样参与社会文化机制的运行之中。西方历史家对史学社会功能的认识,会有较高的垂训、鉴戒之类的期望,如果其著述的社会功效被许多读者认可,就有助于这部史著的留存与传播。如果认可的读者中包含政界权要,也可以间接发挥政治作用。但这一切基本都是个人行为的组合,而不是中国那样的国家政权的组织行为。被读者认可的史著,除了是否具有起社会教益作用的知识性、思想性之外,还须其他重要因素,如记述真实而不荒诞,文笔优美而不太枯燥,符合当地、当时读者的心理要求等等。在这些因素中,记述的真实性为一方,其他因素结合成对读者群体有益的社会功效为另一方,构成西方每部历史著述的内在矛盾。这里,“社会功效”是广义的,赢得读者,传播知识,引起人们对历史的关注,都属于一种社会功效。西方古代史家有的强调记述的真实,有的偏重文笔或知识、见解,史学在不同倾向的争鸣中进展,实际也是史学求真与求用之间矛盾的表现。

3.历史学发展的“路在何方”?

近现代的史学,在中国仍然强调史学的经世致用,表明史学内在基本矛盾仍然停滞于求真与求用的对立统一。西方则史学理论则常变常新,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求真、求是与求新之间的对立统一。但求新的宗旨也会令史学偏离史事的真实和评论的确切,后现代主义流派干脆否认历史学的求真准则,将史学说成与文学艺术作品没有本质区别,可以由想象而构建出来。受西方新旧主观主义史学流派的影响,国内也有人出现认识的糊涂和偏颇,例如史学唯“讲故事”之说、“娱乐”史学之说等等,这都是丢失历史学的根本属性即其学术性品格,是对历史学极大程度的矮化。学术的根本精神是摒弃盲从、迷信和狭隘短视的趋利欲念,而认真地追求理性认识的真理性。任何一门学术的发展方向,都是日益走向高、精、尖的认识领域。理解某种学术人数的多寡,不能成为学术价值的判断标准。历史学知识应当有所普及,史家应当有人顾及此项工作,但这是史学发展中的附带之事,不能因此忽视了史学宗旨和主导方向。

史学今后的发展应当强化其学术性,使史学在社会中成为相对独立的学术系统,建设好史学发展的学术性运行机制。史学的宗旨应为求真、求是与求新,即在求得历史真相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评价与分析,并在不伤及求真、求是原则的条件下求得理性认识的创新。这需要摒弃史学致用的观念,使史学内在矛盾的运动提高到新一阶段。史学研究取得的知识可以运用于社会,但它的运用已经不在历史学的学术范围之内。在求真、求是与求新为宗旨的史学发展中,仍然存在求新的意愿与求真、求是之间的矛盾,会有一些史家因追求标新立异而偏离求真、求是,例如国外的后现代主义流派。这并不奇怪,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基本矛盾,而发展的动力正是源于内在的矛盾运动。整个史学界将在求真、求是的根基上求新,同时克服求新进程中的认识偏差。这就是历史学发展的现代化之路。不言而喻,传统官方史学长期运行而遗留下的残余观念,将越来越成为史学现代化的累赘。

注释:

① 《诗经·文王》一诗,据《吕氏春秋》为周公旦所作,参阅朱熹《诗集传》。

② 据王国维《古史新证》、张西堂《尚书引论》,《汤誓》、《盘庚》等篇为西周初年整编。

③ 《国语》卷四《鲁语上》。

④ 《左传》宣公二年。

⑤ 《国语》卷十七《楚语上》。

⑥ 《国语》卷四《鲁语上》。

⑦ 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上卷第一分册,第31页。

⑧ 希罗多德:《历史》,王以涛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重印本,第151、306页。

⑨ 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上卷第一分册,第40页。

⑩ 转引自张广智:《西方史学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0页。

(11) 见于《缪灵珠美学译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按:卢奇安(Loucianos)及《论撰史》一文,不同著述译文用字不同,谢德风译《历史著作史》中作“琉细安”、《应怎样写历史》。

(12) 转引自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上卷第一分册,第171页。

(13) 《孟子·滕文公下》。

(14) 《左传》成公十四年、昭公三十一年。

(15) 荀悦:《申鉴》卷第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影印明黄省曾注本。

(16)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序》,载《资治通鉴》(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首。

(17) 以上转自(美)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上卷第一分册,第80、108、128页。

(18) 兰克:《罗马和日尔曼民族史》序言,转自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下卷,第三分册,第249页。

(19) 卢奇安(Loucianos):《论撰史》。

(20) 《魏书》卷五十七,《高祐传》。

(21) 见大庭修:《汉籍输入の文化史》,东京山本书店研文出版社1997年版。

(22) 坂本太郎:《日本的修史与史学》,沈安仁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6页。

(23) 塙保己一(1746~1821):日本江户时代国学家。少年失明,但终成学者,在幕府支持下,以顽强精神主持浩繁的历代史料编纂工作,成就巨大。

(24) 堀田正敦(1758—1832):初名堀田江由。江户时代历任坚田、佐野、仙台藩主,曾参与幕政。学识丰硕,主持编撰《宽政重修诸家谱》。

(25) 见坂本太郎:《日本的修史与史学》,第120页。

(26) 《旧唐书》卷八○,《褚遂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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