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文化对突厥和萨满文化的继承_撒拉族论文

撒拉族文化对突厥及萨满文化的传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撒拉族论文,文化论文,突厥论文,萨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现代以来,对撒拉族历史、宗教、语言及文化诸方面的研究,经过中外学者的艰苦探索与努力,已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由于资料所限,对撒拉族进行纵深研究,当代的撒拉族研究学者,却感到举步维艰。目前的研究成果,除了对以上诸问题进行多方面补充以外,又在民俗学、民间文艺学、文化学等领域作了广泛的拓展,使得以前学者未曾注意到的学科领域受到了描述和重视。尽管如此,这些研究成果,包括清代乾隆时龚景瀚所撰《循化志》,也都无一例外地只是从撒拉族先民尕勒莽和阿合莽率族东迁并定居循化作为始点。这就好比研究一个人,只是从诞生起始,而未注意其孕育期和父母亲的遗传基因一样。撒拉族作为一个元末明初以后形成的人们共同体,她与生俱来的突厥母文化的基因也被忽视。如果这一点被忽视了,如同刚生下就被断奶的孩子一样,其发育肯定是不健全的。就撒拉族而言,尽管时空上远离了突厥母文化,但其文化心理绝没有因此而断乳。如果我们对前撒拉族时代其先民的文化成份撇下不谈,那么撒拉族的传统文化也肯定显得浅薄,显得简约。在调查和研究撒拉族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许多内容,既不是伊斯兰——阿拉伯式的,也有别于汉族儒道文化和藏传佛教文化。那么,它们究竟属于哪一种文化范畴呢?笔者对此问题做了多方面的考查思索,认为这些文化成份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突厥母文化的内容,这些文化现象又在长期的发展中或与伊斯兰文化融合,或者产生了许多变异,但经过我们的剥离分析,可以很清楚地发现突厥母文化的痕迹和胎记。这些思考可能很不成熟,尚有待于进一步挖掘研究,笔者的观点,只是抛砖引玉而已。

一、关于乌古斯的传说及撒拉族中萨满文化的遗迹

据十四世纪初波斯史学家拉施特所撰修的《史集》记载,乌古斯是不勒札(buljah)汗的儿子“的卜——牙忽亦”的长子合剌汗的儿子,合剌汗有3个弟弟,分别叫翰儿汗、阔思汗和古尔汗。乌古斯刚生下来就很特别,三昼夜不吃母奶,她母亲很着急,每天夜里她都梦见婴儿对她说:我的母亲,如要你信奉真主,爱戴他,我就吃你的奶。为了孩子,她背着丈夫信奉了真主。于是,婴儿便开始吃母亲的奶。这个孩子长到一岁,已经是个非常清秀的孩童,前额上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他的父亲合剌汗对众族人夸耀说:“我们的民族还没有出生过有着如此仪表和容貌的孩童,我这个儿子将成为平辈同侪中最伟大的受尊敬者,也许还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当合剌汗和族人商议为他取名时,这个刚满一周岁的孩童说到:“就叫我乌古斯吧”。听到这话,合剌汗和族人就依了他。这段充满神奇色彩的传说,使得乌古斯的出世很不一般。等乌古斯长大以后,他的父亲先后为他娶了他叔叔阔思汗和古儿汗的女儿为妻,但这两位妻子都因为不愿抛弃原来的宗教信仰转而信仰伊斯兰教,而得不到乌古斯的亲近和体贴,守着活寡。合剌汗王并不知情由,出于对儿子的宠爱,又娉娶其弟翰儿汗的女儿为乌古斯之妻。这第三位妻子顺从了他,改信了伊斯兰教。这样一来,他们受到了两位前妻的嫉恨,他们把实情告诉了合剌汗,于是引起了合剌汗及其族人的极大愤怒。他召集军队准备除掉这位逆子。但此时的乌古斯已经是兵强马壮了,在这次战争中,合剌汗被马刀砍中,受伤死去。乌古斯部与他父亲及族人将近打了75年仗,最终获得了胜利。他所征服的地区,也就相继信仰了伊斯兰教。以上的传说表明,合剌汗因拒绝信仰伊斯兰教而被其子乌古斯部杀死,这种说法显然与其它记载相左,其它文献及研究成果认为,伊斯兰教得以在中亚突厥人中传播,始于公元10世纪(932年),而且合剌汗就是积极信仰伊斯兰教的,这个问题留此备考。

笔者更感兴趣的是乌古斯的世系,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第一编中为我们提供了很详细的系谱,这为我们研究撒拉族的文化史,提供了很可宝贵的资料。乌古斯汗有六个儿子,分别是共(太阳)、爱(月亮)、玉力都斯(星星)、阔阔(蓝天)、达合(山)、丁吉思(海),他们曾随父亲南征北战,征服了许多地区,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获得了殊荣。乌古斯去世以后,由他的长子共继位,在位70年,共让他父亲的都督额列颜齐——坚惕·额尔齐勒——火者当了他们的谋臣、宰相和执政官。火者忠告共汗,为不使其子孙们为了土地、权利和财富而内乱,趁早为24支中的每一支授以某种动物,作为他们的汪浑(中古突厥语中为uighun,专用于牲畜身上的标记,也就是牲畜所有权的标记。突厥习俗中,凡做了某部落汪浑的动物,他们就不侵犯它,也不吃它的肉,实际上汪浑就是图腾)。撒拉族直到现在为止还保留了此种风俗,他们每家在自己的牛羊身上,或烙上特殊的符号,或将耳朵的某部位剪掉一块,或用某种颜料涂到羊角或别处,或在角和耳朵上系上不同颜色的布条,以示自家所有。这实际上是突厥畜牧业经济民俗文化在撒拉族中的传承。除此之外,火者又明确规定:在节庆分食时,每个分支所得的一份,应当是动物身上不同部位的肉,以免他们为了享食而彼此争吵。

下面就是乌古斯24个孙子的名字、含义、氏族印记、汪浑和肉的部位分配情况:

共汗的四个儿子:

长子——海亦(qayi),即壮健者,氏族印记为上图中[1];汪浑为白鹰,肉的部位中右肩胛骨。

次子——巴牙惕(bayat),即慈祥者,印记[2],其余同上。

三子——阿勒·合剌兀里(alqarauli),即到处受欢迎者,印记[3],其余同上。

四子——合剌·牙兀里(qarayauli),即黑帐,印记[4],其余同上。

爱汗的四个儿子:

长子——牙思儿(yazr),即各方归心者,印记[5],汪浑为鹫,肉的部位右肩胛骨(大腿?)。

次子——都喀儿(dukar),即为了集合,印记[6],其余同上。

三子——都儿答儿合(durdargha),即掌国立法,印记[7],其余同上。

四子——牙巴尔里(yaparli),此名意思不祥,印记[8],其余同上。

玉力都斯汗的四个儿子:

长子——兀失儿(ausir),即灵巧的人,热爱打猎放鹰者,印记为[9],汪浑为猎兔鹰,肉的部位是右肋。

次子——乞集黑(qiziq),即精神刚毅,关心法律者,印记为[10],其余同上。

三子——必克·迭里(bikdili),即愿他像大人物的言词一样受尊敬,印记[11],其余同上。

四子——合儿勤(qarqin),即愿他成为大人物和以食物使人们饱食者,印记为[12],其余同上。

阔阔汗的四个儿子:

长子——巴颜都儿(baiandur)即愿该地区经常富有,印记为[13],汪浑为隼,肉的部位是左肋。

次子——必赤捏(bicineh)即愿他行善,印记[14],其余同上。

三子——札兀勒都儿(jauldur)即清白声誉远扬的正直人,印记[15],其余同上。

四子——赤卜尼(cibni)即无论在何处,一见敌人立即作战,印记[16],其余同上。

达合汗的四个儿子:

长子——撒鲁儿(salur)即到处挥动剑和锤矛者,印记[17],汪浑为山羊,肉的部位是背部。

次子——亦木尔(yimur)即愿他无限善良与富有,印记为[18],其余同上。

三子——阿剌亦温惕乞(alaiuntki)即愿他牲畜兴旺,印记为[19],其余同上。

四子——兀儿乞思(aurkiz)即愿他永远行善,印记[20],其余同上。

丁吉思汗的四个儿子:

长子——必克的儿(bikdir)即优秀、伟大、光荣者,印记为[21],汪浑是青鹰,肉的部位是大腿。

次子——不克都思(bukduz)即愿他为大家服务,印记[22],其余同上。

三子——亦哇(yiweh)即愿他的地位高于众人,印记[23],其余同上。

四子——乞尼黑(qiniq)即到处受尊敬者,印记为[24],其余同上。①

从以上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发现撒拉族的民俗文化同乌古斯世系的渊源和传承关系。这首先表现在对天地日月星水火等大自然的崇拜方面。在公元10世纪以前,突厥人信仰过原始萨满教,《突厥集史》是这样记载的:“突厥人的宗教为萨满教,与今阿尔泰山中少数北突厥异教种落之宗教或其若干邻族之宗教正合。依突厥人之宗教观念,宇宙乃由若干层组成,上部十七层,构成昊天,为光明之国;下部七层或九层构成下界,黑暗之地也。二者之间,为人类生存之地面。天与地,与生息其中之一切,皆至尊所创,整个宇宙亦由至尊所统辖,此至尊者,居于天之最上层,其余诸天层,由各种善神居住;善神之下,乃碑文中屡言之umai也。umai一名,今尚流行,似为保护儿童之女神。天堂亦在上层之某一层。死人之灵魂乃其生存于地面之子孙及诸神间之中人。各种谋害人类之恶神,居于地下诸层,与上天同,恶人死后,亦归于此。吾人居住之大地,则用许多具有人格具有感觉的精灵以表示之,此种精灵通称曰yer-su,原意为‘地与水’,其住处常在山林山岭或河源——山岭与河源二词,突厥文皆以bas(首也)字称之。此种地方,……每越险峰山口或危险河流时,经祈祷或感谢地方神灵之恩惠,人类未能直达昊天,须由天堂中之祖先介绍,然而亦非一切人均能与其祖先交通,此种恩惠惟萨满能给予之”。②

近现代的撒拉族,虽然没有完整的资料表明他们对天地日月水火的信仰,但从其零散的行为和观念的文化传承中可略见一斑。天,在撒拉族的观念中,是异常神秘的,或曰天有七层,或云九层,而且一层高于一层,一层比一层神秘。关于九层天的说法,又与伊斯兰教的层级相吻合。关于地,他们认为大地是有生命的,小孩如用木棍击地,会受到老人的禁止。撒拉族的《耶尔特仁根冬巴合》(即地震神话)中说:大地是由“耶尔斯合尔”(即大地黄牛)托在两只角上的,大地黄牛又站在一条鱼的身上,鱼在水面上浮游,倘若哪个地方的人干了坏事,黄牛便把角上的大地移到另一支角上,这样大地便会地震。这则地震神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揭示了对大地(地神?)的崇拜心理。循化县孟达地区的人,有时听到地底“咚咚”的沉闷的声音,还相信这是“saugunainu”(即石臼奶奶)在用石杵捣臼。

西摩卡塔说:“突厥人对于火是用一种非常的方式来崇拜”。③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否认古波斯的拜火教对突厥人的深刻影响。其实,在古老的萨满教信仰中,火的位置十分显要。关于火(“乌特”或“渥德”)的来源,突厥萨满文化是这样思考的:一是火来自天上,或降下或盗来;另一种则是火来自石头,或盗来或由动物传授。不论怎样,火的来源很神秘。④现代撒拉人还相信火能祛病驱魔,人身上长了疖疮,用土块烤火后敷在患处;小孩梦魇,遗尿,被认为是白天捅了火,口腔生疮是吐火骂火向火中洒尿所致。火还能退病,尤其是被认为恶魔附身,神志不清的歇斯底里症患者,他们往往用破布烂鞋等秽物进行“isla”(即薰燎)。并且有许多有关火的禁忌,禁止向火里洒尿,禁止用火棍扑灭灶膛里的火,禁止跨火、跳火……。所有这些无不说明了萨满火崇拜的古俗在撒拉人心理中的积淀传承。

日、月、星是萨满教大自然信仰中的主要对象。撒拉族民间至今尚流行“共阿娜”(太阳姑娘)、“爱阿娜”(月亮姑娘)、“玉力都斯阿娜”(星星姑娘)等带有神话色彩的故事。其实,乌古斯的六个儿子分别以“共”、“爱”、“玉力都斯”、“阔阔”、“达合”、“丁吉思”(即太阳、月亮、星星、蓝天、山、海)命名,也说明乌古斯初信仰伊斯兰教时,对萨满教的大自然崇拜心理仍未彻底抛弃。撒拉人的祖先撒鲁儿是乌古斯第五子达合(即山)的长子。⑤既信仰就必有禁忌,撒拉人对上述自然物的禁忌表现在:不能朝着太阳和太阳出没的东方与西方洒尿,吐唾沫,因为“突厥人的重要方向为东方,突厥人永远依东方而定其方向,……可汗之牙帐东开,盖视日出也”。⑥天气太热或太冷,不能咒骂或埋怨太阳,晚上不能用手指示月亮,否则认为月亮神会使小孩的耳朵流脓水或瞎眼。月蚀被认为是神奇的动物蚕蚀月亮,倘若发生日蚀或月蚀,则要众人或群狗狂叫大喊,惊走神奇动物以营救日月。所有这些说明,撒拉族从某种程度上保留了原始萨满教关于日月星等自然物的某些信仰。

除此,突厥人对雷、风及动植物也崇拜过,其中尤其是狼、鹰、熊、虎等猛兽。乌古斯长子共继位以后,按照都督火者的意见,为他们六兄弟的二十四个儿子规定了六种不同的汪浑(即图腾),即:长子共汗的四个儿子以白鹰为汪浑;次子爱汗的四个儿子以鹫为汪浑;三子玉力都斯汗的四个儿子以猎兔之鹰为汪浑,四子阔阔汗的四个儿子以隼为汪浑;五子达合的四个儿子以山羊为汪浑、六子丁吉斯的四个儿子以青鹰为汪浑(这里除达合汗以外,其他五位汗王后裔皆以猛禽为汪浑,唯独达合汗之子以可食之山羊为汪浑,可见以撒鲁儿为首的四兄弟在二十四部中的重要地位)。他们对自己所属的汪浑不杀不猎,形成了许多禁忌(taboo)文化。除此,还有似兽非兽,似人非人的“蟒思格尔”(阿尔泰语系诸兄弟民族则分别称之为“蟒古斯”、“蟒盖”、“犸猢子”)的信仰,可以在这些民族尤其是在撒拉族的神话、传说、故事等民间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这些动物又恰恰是萨满教动物崇拜的中心所在。

这里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共汗和他的都督火者,给达合汗的四个儿子撒鲁儿、亦木儿、阿剌亦温惕乞和兀儿乞思所分配的肉的部位,即羊背子,现代撒拉人的称呼与当时的称呼无丝毫区别,都称“吾吉”(即“uj”)。拉德洛夫做了如下的解释:“古突厥人将这一部分视为珍肴,用以宴请汗、大臣等贵人,在西伯利亚所有的古墓内都发现有放在墓里作为死者食物的动物脊背骨,由此可见,动物的这一部分,在所有的突厥部落中都被视为珍贵食物”。⑦共汗把这块最珍贵的肉的部位分给撒鲁儿四兄弟,也说明撒鲁儿四兄弟在二十四个堂兄弟中的崇高地位。而这种习俗至今仍在撒鲁儿的后裔撒拉族中完整的保留着。大凡婚礼等重大的节庆饮食活动中,撒拉人从屠宰的羊身上熟练而完整地取下羊背子(包括两根肋骨在内并沿羊后腿自然纹路取下的部分),并用木签卡住肉边,以免煮时收缩。婚礼宴席毕,双手恭敬地献给客人中最尊贵的舅舅,撒拉语称“吾吉苦的”。或在古尔邦节宰羊后将羊背子煮好并切成手掌大小的肉份子,分给阿訇和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而其他的肉份子则是其它部位的肉块。这种习俗的传承在撒拉族及其先民中流传了千余年,这种习俗无疑说明了撒拉族与撒鲁儿人之间渊源关系。

二、撒拉族的灵魂观念是对突厥萨满文化的直接继承

精灵信仰和灵魂崇拜是萨满教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期以来,在撒拉族中,这两种信仰与伊斯兰教的灵魂观念溶合渗透,并始终纠缠在一起,很难剥离分析。撒拉族认为,各种动植物都存在精灵,这可以波兰学者尼翰拉兹的一段话作说明:“按萨满教徒之观念,谓全宇宙中皆充满精灵,举凡云间、天上、太阳、月、星等中,及山岳之峰顶,岩石、森林、冰冻之地,广阔无边之冻野、地上、地下以及动植物之体中,莫不有精灵存在。”⑧在撒拉族的民间信仰中,也认为某些动物、某些植物体内有精灵存在,不可以乱杀乱伐。撒拉族聚居地街子村中心有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槐树,据传砍伐该树会从树身上流血,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棵生命之树,所以从来没有人去砍伐它。各村甚至各家也都有这种令现代人看来稀奇古怪的有生命有精灵的植物传说。在撒拉族中,将精灵称作“shimu”,实际上是汉语“血脉”一词的转音。据此不难看出撒拉族精灵观念与萨满教的渊源关系。

灵魂观念是世界上所有民族普遍信仰的一种观念,但对灵魂的存在形式、数目、活动特点、驱魂招魂则有不同的解释。撒拉族首先承认灵魂的存在,并认为灵魂的存在、活动与人的梦境、疾病与生命息息相关。先民突厥人也是这样认为的,突厥萨满文化认为人有三个灵魂:一是生魂,二是游魂,三是转生魂。所谓生魂,是萨满世界中人和动物都有的魂,人的生魂需经历两个大的旅程,第一个旅程是紧紧与人的生命和躯体结合在一起,经历各种病痛和伤害,直到生命结束,生魂和躯体分离。第二个旅程是生魂不死,以亡魂独立自在的状态游荡在人间。撒拉人至今还认为某人患癔病、神经质和歇斯底里症,是因为死人游荡的生魂附身所致,癔病患者常常还说出他(她)是谁,缘何附到患者身上。生魂所以附身,常常是因为生前与此人有过节或龃龉。于是他们便请阿訇(一部分阿訇常兼有巫师的身份)来念经驱鬼魂,同时满足鬼魂提出的要求。他们驱魂时,一方面念诵古兰经文,一方面念驱魂都哇,同时还用吹过都哇的砂子打屋内各角落和鬼魂附身的患者,颇似萨满跳神,只是少了法衣、神鼓和铃铛等服饰道具。这种活动方式很明显是伊斯兰教与萨满教融合并存的现象。这种现象在突厥人全民信仰了伊斯兰教以后,始终没有能从萨满文化中完全摆脱出来,并且在刚刚接受伊斯兰教的前期阶段,只是在祖先世世代代信仰过的萨满教文化概念中,揉进了一些伊斯兰教的内容。对生魂的信仰和对癔病患者所采取的治疗方式正好可以为证。所谓游魂,是一种常常暂时从身体中游离出来,到一定时候又归附身体的魂。撒拉人认为,这种魂在人睡眠时能离开躯体外出,甚至到许多不认识从末想过的地方与别的魂灵发生接触和联系。人睡梦中所见到的一切景象,说的一切话,办的各种事,都是游魂所为。大凡人有昏迷、发呆发楞、小儿受惊、梦游、癔病、精神失常、神经错乱、食欲不振、面黄肌瘦等等现象,都被认为是游魂游离身体所致。这是信仰萨满教诸民族的普遍看法。在萨满教的信仰中,受惊失魂的现象经常发生,通常认为受惊吓的人总是在离开自身居所相当远的地方把魂丢失的,萨满的职责在于设法找到失魂的地方,把丢在那里的游魂收回来。这种行为在撒拉族中称之为“胡都恰拉”。招收游魂的办法很多,但有一个共同点是:让失魂者认真回忆受惊吓的时辰和地点,然后测定游魂是否出走。测定灵魂的办法是这样的:先准备一碗清水,将三根一寸许的芨芨草放进水中,拿碗在失魂者的头上绕三圈,晚上将碗放进灶洞里,次日一大早观察漂浮在水上的三根芨芨草有何变化,如果三根分散在水上,则被认为是失了魂,如果两根在一起,一个分散在外,则被认为一个灵魂游离在外,如果三根聚在一起,认为是灵魂全在,不用招魂。当确认某人失魂后,就需招魂,招魂的方法有以下两种。第一种:在夜深人静时,由失魂者的母亲叫魂,若无母亲,可选至亲中的一名女性代替,她须手拿失魂者的棉衣袖口站在大门口,面向外叫唤失魂者的名字三次,叫唤声颇似母亲哄孩子的声音,很有诱惑力和感染力,一边叫唤一边说:“妈给你做漂亮的衣服,妈给你做好吃的馍馍,妈的好孩子,你回来吧”。然后,朝门内以同样的方式叫唤三次。完了以后,要从一个方向走回房中,途中每到一个墙角,需要同样的方式朝里外喊三次。回房时,她一手牵着失魂者的衣服袖口,另一袖口则拖在地上,貌似牵着孩子走路。直到房内,房门上也与大门口的动作一样,然后将棉衣叠起放在失魂者的枕头下,并拿事先准备好的碗口大的油饼在失魂者头上绕三圈,扔到房顶(也有的将油饼于次日让患者吃掉)才算结束。整个过程重复进行三夜,每天要观察失魂者恢复与否。若三夜过后不见精神好转,则需重复进行五夜、七夜或九夜,若仍无效果,过数日后继续招魂。第二种:失魂者面西跪在“都哇基”(或称“都哇吃”)旁边,“都哇基”是专门以念“都哇”驱鬼招魂治病的一种半职业化人物,因其知晓经文,也称作“都哇基阿訇”。“都哇基”在失魂者面前放三个熟鸡蛋,他一边念诵招魂都哇和古兰经文,一边捏失魂者的脖子、头,还用指头戳失魂者的身体。这样连续进行三夜,每晚念罢即让失魂者吃一个鸡蛋,若不见效,则进行五夜、七夜或九夜。实际上上述的做法,与萨满世界中萨满招魂术在很大程度上很相似,所不同的是,加进了一些古兰经文。所谓转生魂,就是最后离开人体使人死去的灵魂,它有再获得新生的能力。这种转生的特点,后来又与伊斯兰教复生观溶合在一起。就是说,人生前做的善事多,复生时品位就高,生前做的恶事多,复生时品位就低,这种观念在撒拉族中普遍具有。

综而言之,撒拉族的三魂观,虽然各不相同,但三魂的三位一体性是不容怀疑的。三魂观与伊斯兰教的灵魂观相溶后,原来的萨满逐渐演变成阿訇兼巫医的双重身份,即“都哇基”。其传承的单线性、神秘性恰如萨满教的传承。据传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领导撒拉族人民反抗清政府的苏四十三阿訇就是个有名的“都哇基”,他为了壮大起义队伍,向面柜里的芥子(有人说是剪纸人形)吹都哇。将要形成千军万马时,被不晓事理的女儿因好奇揭开了面柜盖,结果这些芥子或纸人未能变成千军万马,最后三千多军士在兰州华林山壮烈殉难。类似“都哇基”的传说在撒拉族地区流传很广。从以上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撒拉族文化中萨满文化的痕迹。只不过这股成份在近千年的伊斯兰文化整合和控制之下,尤其是现代伊赫瓦尼派“遵经革俗”思想在甘青地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所以,许多原有的文化形式陷形并积淀到撒拉族人民的集体无意识心理深层,但也有一部分至今还与伊斯兰教正统文化抗衡并存,并被后人误认为是伊斯兰文化而不自觉的世代传习。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先民曾信仰了许多年代的萨满文化层,以或隐或现、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至今仍然存在于撒拉族的传统文化积层中,成为撒拉族文化系统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组成部分。

注释:

①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

②岑仲勉《突厥集史》下册第935-936页。

③(法)勒尼·格鲁塞著《草原帝国》第106-107页。

④乌丙安《神秘的萨满世界》。

⑤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

⑥岑仲勉《突厥集史》下册第935-936页。

⑦拉德洛夫《突厥方言词汇试编》第一卷1721-1727页。

⑧(波兰)尼翰拉兹《西北利亚各民族之萨满教》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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