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企业规模理论(续)_手工业论文

马克思的企业规模理论(续)_手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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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克思论机器大工业时代的生产规模问题

经过18世纪的产业革命,机器大工业生产方式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生产方式的变革,在工场手工业中以劳动力为起点,在大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为起点”。机器大工业与工场手工业的区别就在于:在机器大工业中,工具机不再是人手的工具,“而是一个机构的工具或机械工具”。由于“同一工具机同时使用的工具的数量,一开始就摆脱了人手的限制”,同时,蒸汽机提供了巨大的动力,从而劳动生产率得到了巨大提高,生产规模也得到空前的扩大。

马克思对“同种机器的协作”与“机器体系”的区别作了分析。在同种机器的协作中,“总有简单协作重新出现,这种协作首先表现为同种并同时共同发生作用的工作机在空间上的集结”。在机器体系中,“工场手工业所特有的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又出现了,但这种协作现在表现为各个局部工作机的结合”。在机器生产中,存在于工场手工业中的“主观的分工原则消失了”,“在这里,整个过程是客观地按其本身的性质分解为各个组成阶段,每个局部过程如何完成和各个局部过程如何结合的问题,由力学、化学等等在技术上的应用来解决”(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1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因此,如果说在工场手工业中是生产过程适应于工人,那么在机器生产中则是工人适应于、屈从于机器本身的客观运动规律,工人在实际上隶属于资本。

马克思对18世纪产业革命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考察,揭示了在这一过程中各个产业部门是怎样在工具机的发明推动下相继发生革命性变革的。马克思的研究表明,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并力图保持一定的数量关系,一旦某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由于技术革命而得到巨大的提高,那么,各生产部门之间原有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其他部门也会或快或慢地发生技术变革,以形成社会生产各部门新的平衡,而这个普遍的变革过程使全部主要产业部门的技术基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从而表现为“产业革命”。(注:可见,“产业革命”不同于“工业革命”,也不同于“科技革命”和“技术革命”。)

产业革命的结果,使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主要产业,在动力上由机械力代替了人力、畜力等自然力,在生产工具上由手工工具转变为机械工具,制造工具的原料由以木材为主转变为以钢铁为主,从而不仅使已有的各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获得了巨大的提高,而且产生了一些新的生产部门,例如煤炭、冶金、化工、机械制造、铁路运输等,而所有这些部门一开始就是“大规模生产方式”,这完全是由生产本身的技术要求所决定的。总之,产业革命使“大生产”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现在,已经不再是单纯由资本家的“钱袋”来决定生产的“协作规模”了,而是相反,是生产的技术规模对资本家的“钱袋”提出了要求。

产业革命所确立的机器生产体系,不仅对其中的无产阶级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对其他一切旧的生产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作用。

首先,机器消灭了以手工业为基础的协作和以手工业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例如,收割机代替了收割者的协作,制针工厂代替了制针工场。即便是手工业生产与机器相结合,那也只是“向工厂生产的过渡”,尽管这种过渡的过程在不同情况下是不同的。

其次,机器生产使传统的家庭工业发生了变革,这个变革首先表现为妇女、儿童、非熟练工人的劳动成为“分工的计划”的“基点”。与此相适应,“这种所谓的现代家庭工业,与那种以独立的城市手工业、独立的农民经济,特别是以工人家庭的住宅为前提的旧式家庭工业,除了名称,毫无共同之处。现在它已经变成了工厂、手工工场或商店的分支机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06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家庭经济与大企业之间的“分包”关系和从属关系,在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是大量存在的。

总之,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大工业”生产方式到处排挤和消灭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或者使后者从属自己,这就是产业革命以后产业组织发展变化的基本趋势。正是基于这一客观事实,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的理论。

四、马克思论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问题

马克思不仅从生产力发展角度,系统地考察了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产业组织变动的主要倾向及其对工人阶级的影响,而且进一步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出发,对资本主义生产规模、企业规模和资本规模的发展规律和历史趋势,进行了理论总结,这一工作正是在他的资本积累理论中进行的。

马克思对资本积累的全部理论分析,都是以剩余价值规律为基础的。因此,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被理解为资本家进行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从而扩大生产规模和组织规模的持续不变的动机和动力。同时,马克思从自由竞争的前提出发,进一步指明了竞争对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发展影响。

首先,我们看一下资本积累同生产规模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资本家总是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而在其他条件相同或不变的前提下,剩余价值量与资本量成正比,也就是说,要想取得更大的剩余价值,就必须不断地增大资本量,于是,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再转化为资本就成为每一个资本家的必然选择。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积累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就是资本发展的必然的内在趋势。

但是,单纯的货币资本的积累,并不直接就是剩余价值的增加,其中必须要通过扩大再生产过程。全部过程包含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将产品出卖,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一个阶段是将已经积累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货币形态)再转化为生产资料或劳动力(如果不能从内涵或外延方面增加对就业工人的剥削,就必须雇用追加的劳动力),即必须购买到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追加生产资料或劳动力。这两个阶段不仅不是一回事,而且它们也并不是总能自动实现的。生产过程的实现完全依赖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内在秩序和比例是否能够得到保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第三篇中对此作了严格的科学论证。不仅如此, 单个资本家是否把已经积累的货币资本再投入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去,还取决于他们的投资是否能够给他们带来至少不低于平均水平的资本利润率。然而,马克思关于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的理论表明,资本会像人口一样出现过剩问题。资本的过剩也就意味着资本在货币形态上的滞留,意味着资本运动的中断和停止。

可见,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实现并不是自动的、无条件的。相反,它会经常遭受挫折和阻碍。从而,通过资本积累、扩大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虽然是一般的必然趋势,但是它并不是一条直线发展的道路。在研究资本积累对于工人阶级状况影响的时候,马克思事实上在假设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都能实现的前提下展开自己的研究的。这是一种合理的抽象。但是,如上所述,我们决不能把理论上的合理假设直接当做客观事实本身。

对于每一个单个资本家来说,产品的市场规模是他实现资本积累和扩大生产规模的不可逾越的界限,而市场规模本身,从根本上来说,不是取决于流通和广告,而是取决于由社会再生产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比例关系。因此,从直接的意义上说,资本生产的产品的市场规模决定了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如果说社会对产品的最终需求规模是大小不同的,那么,生产这些产品的最终生产规模也是大小不同的。对于一部分资本家来说,在特定的生产领域内,他并不能无限制地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和资本规模,这一点,不仅对资本积累是一种限制,而且对于资本集中同样也是一种制约。

我们再看一下资本集中同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资本集中就是资本的合并,就是“资本吸引资本”。资本集中的直接结果,同样是单个资本的增大。与资本积累相比而言,资本集中的特点在于,“集中的进程决不限于社会资本实际增长量”,通过资本集中来实现单个资本的增大比资本积累要快得多。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在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中,资本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资本集中的动力是什么呢?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资本家对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追求。那么为什么对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追求就必然导致资本集中呢?马克思对此所作的理论解释是“同资本积累的原因一样,剩余价值量与资本量成正比,所以,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必然通过资本最大化来实现”。因此,资本最大化既是竞争的手段,也是竞争的结果。在竞争中之所以总是“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是因为“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86~68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更广泛地组织许多人的总体劳动,对于更广泛地发展这种劳动的物质动力,也就是说,对于使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来说,到处都成为起点。”(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8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马克思分析了资本集中的趋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的原因:一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和积累的发展,竞争和信用——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也以同样的程度发展起来”;二是“资本的增进又使可以集中的材料即单个资本增加,而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又替那些要有资本的预先集中才能建立起来的强大工业企业,一方面创造了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创造了技术手段”。

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资本集中的分析,一方面是以产业革命以后所呈现的工业生产规模与近代科学技术的应用特点紧密相关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另一方面又是从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作用出发来进行的。我们认为,马克思的这种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方法和思路是科学的,同时,这种分析方法也决定了马克思对资本集中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历史的。

正是根据产业革命以后生产和资本集中化的主要趋势,马克思提出了资本集中的“极限”:“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溶合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在一个社会里,只有当社会总资本或者合并在惟一的资本家手中。或者合并在惟一的资本总公司手中的时候,集中才算达到极限。”马克思根据资本集中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

事实证明,我们只能把这种集中的极限理解为每一个资本家的主观愿望,而不能把它理解为必然的客观结果,因为在这种集中的极限出现以前,又有一系列因素在促进资本的分散和小型化,从而起着抵消资本集中作用。甚至在资本主义限度内,资本集中是不可能达到它的“极限”的。也正是因为生产集中和企业大型化受到生产分散化和企业小型化的抵消,从而使“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在现实中还只是表现为一种“历史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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