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音研究中的“义与义”研究_段玉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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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义正音”是戴震提出的主张,指据词义以求古音。包括:求字词的古音地位;求古音部类的关系和古音演变轨迹。以义正音,有其理论和方法。

以义正音与因声求义是音义关系研究的两个方面。因声求义之法利用清代古音研究的成果,在求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经陆宗达、王宁先生总结,成为训诂学的三大重要理论方法之一①,而以义正音尚未能加以理论总结。以义正音具有深厚的内涵和严密的逻辑,为传统古音学的重要成就,也可为现代古音研究所用,本文试总结之②。

一、“以义正音”的提出

1.1 戴震“以义正音”的提出

戴震在《转语二十章序》(作于1747③,以下简称《序》)中说:

人之语言万变,而声气之微,有自然之节限。是故六书依声托事,假借相禅,其用至博,操之至约也。学士茫然莫究④。今别为二十章,各从乎声,以原其义。

……人口始喉,下底唇末,按位以谱之,其为声之大限五,小限各四,于是互相参伍,而声之用盖备矣。

参伍之法:台、余、予、阳,自称之词,在次三章;吾、印、言、我,亦自称之词,在次十有五章。截四章为一类,类有四位。三与十有五,数其位,皆至三而得之,位同也。凡同位为正转,位同为变转。……凡同位则同声,同声则可以通乎其义;位同则声变而同,声变而同则其义亦可以比之而通。

……昔人既作《尔雅》、《方言》、《释名》,余以谓犹阙一卷书,创为是篇,用补其阙。俾疑于义者,以声求之,疑于声者,以义正之。⑤

“疑于义者,以声求之”就是因声求义;“疑于声者,以义正之”就是以义正音。《尔雅》、《方言》、《释名》是释义的专书,而其中多有转注假借,故以义为纲的底下有古音的线索牵连;训诂反映的意义发展变化轨迹,与声音演变的线索密切相关。因声求义,是以古音的线索求意义的关系线索;以义正音,是拿意义的线索求古音和古音的关系和变化轨迹。这就是音义互求。

1.2 “以义正音”的内涵

戴震“以义正音”最主要在于探讨古音演变轨迹和规律。清代古音研究的主要目标有二,一是古音,包括字的古音(归部和读法)和古声韵部类,部类间的远近关系,二是音变轨迹和规律。按顾炎武创造的方法,求字之古音是正《唐韵》(实即《广韵》)反切以得到古音,求古音部类是离析《唐韵》然后重新归整古韵部。他的古音研究主要目标是求古音。顾炎武之后,江永、戴震、段玉裁发现,古今语音变化,反映着古音部类之间的远近;从古今演变轨迹中可以得到古音部类的远近关系,同时也就可以从音变轨迹中归纳演变规律。所以求古音和求古今音变规律,密切关系,求古音的进一步是求音变规律,求音变规律势必先求古音。

1.2.1 求古音部类

古今音变规律,必以部类为单位来观察和衡量。

1.2.1.1 韵转要用韵部衡量。戴震的古音,最后定论是九类二十五部:

第一类:阿第一(阳),乌第二(阴),垩第三(入)

第二类:膺第四(阳),噫第五(阴),億第六(入)

第三类:翁第七(阳),讴第八(阴),屋第九(入)

第四类:央第十(阳),夭第十一(阴),约第十二(入)

第五类:婴第十三(阳),娃第十四(阴),戹第十五(入)

第六类:殷第十六(阳),衣第十七(阴),乙第十八(入)

第七类:安第十九(阳),霭第二十(阴),遏第二十一(入)

第八类:音第二十二(阳),邑第二十三(入)

第九类:醃第二十四(阳),第二十五(入)

1.2.1.2 声转要用声母系统的单位来衡量。“人之语言万变,而声气之微,有自然之节限。”自然之节限具体就是声母系统的单位,也就是二十章及其结构。

下面是我们从他的《序》和《声类表》⑥归纳得到的转语二十章的表:

1.2.2 求声韵流转轨迹

1.2.2.1 占韵流转轨迹

戴震总结古韵规律性演变的“正转之法”有三:“一为转而不出其类:脂转皆,之转咍,支转佳是也;一为相配互转:真文魂先转脂微灰齐,换转泰,咍海转登等,侯转东,厚转讲,模转歌是也;一为联贯递转:蒸登转东,之咍转尤,职德转屋;东冬转江,尤幽转萧,屋烛转觉;阳唐转庚,药转锡;真转先,侵转覃是也。”⑦规律性联贯递转实际上包括了正转之法,上述“正转”轨迹如下:(真先、侵覃不论)

阳声:蒸登→东……东冬→江……阳唐→庚

阴声:之咍→尤……尤幽→萧

入声:职德→屋……屋烛→觉……药→锡

相邻同类两韵是“转而不出其类”,如蒸与登;同列是阴阳入“相配互转”,如蒸登、之咍、职德是阳声、阴声、入声对转;从左到右是“联贯递转”,如蒸部转东部,东部转阳部……相配的阴声、入声也有相应平行的递转。

以《序》所举例子,“台、余、予、阳,自称之词,在次三章”,都是喻母字。但“台”在之部,“余、予”在鱼部,“阳”在阳部,鱼部是第一类的阴声(收喉),之部是第二类的阴声,二部相次。江永、段玉裁都认为阳部是鱼部的阳声,但戴震以阳部配宵、药。又如,“吾、印、言、我,亦自称之词,在次十有五章”,它们都是疑母字。“吾”在鱼部,“印”在阳部,“我”在歌部,戴震以歌部为鱼部的阳声;“言”在元部,元歌对转,但戴震以元为祭、月的阳声。依戴震安排的系统,歌(我)和元(言)为第一类和第七类的阳声,它们直线距离虽远,但是环形首尾衔接起来则是相邻的(其意类似章太炎《成均图》弇声的隔越转)。

1.2.2.2 古声流转轨迹

《序》中求的是声母演变的“转”。声母关系的衡量单位是“位”,标准是“同位”和“位同”,声变的轨迹即在“同位”和“位同”反映的声母关系之间。

二十位中,有的一位有一个声母(如一章只有见母),有的有二、三、四个声母(如二章含溪群,三章含影喻微,十章含彻穿澄床)。“同位为正转”,就是同一位中的几个声母之间为正转。如,溪、群的关系是正转,彻、穿、澄、床也是正转。它们既同发音部位(大限)又同发音方法(小限。即同“发、送、收”),区别主要在于清浊。所以,“正转”主要就是清浊相转。那么,戴震认为,清浊之转是容易,普遍的。比照韵母的“转而不出其类”,声母的“同位为正转”就是“转而不出其位”。

“位同”指的是不同发音部位中的同发音方法。“位同为变转。”例如,喻(举例为喻四)与疑,同是“清浊”。又如,日与泥,也同是“清浊”。又如,审与晓(歙与翕),同是擦音。它们之间的相互流转为“变转”。所以,“变转”是不同发音部位之间的声母相转,但发音方法相同。那么,戴震认为,声母的流转是可以跨越不同发音部位的。比照韵母的“联贯递转”,声母的“位同为变转”,理论上可以是——

见→端→知照→精

溪→透→彻澄→清

晓→→审→心

除了“同位”和“位同”,声母之间还有其他关系。同发音部位中,除了清浊之外的其他不同发音方法的声母是否可以相转,发音方法是否可以发生变化?如,喉牙音中,见与溪,喻与匣,是否可以相转?表面上,戴震没有涉及这个问题,但是,分类和归类就已经含有远近之义,分别“大限五”,已经包含了同发音部位的声母相近这样的涵义。戴震也应该认为,同发音部位之间的声母可以相转。即表一中横行的关系可以相转。

“以义正音”的对象,从《序》看,以声母为纲,最直接的对象是声母的演变轨迹,这就是“转语二十章”之间的“同位”和“位同”反映的关系;深层包含的是韵母演变的轨迹(参1.2.2.1),但未能正面论述;后来的《声类表》,是以韵母为纲,表现九类二十五部的系统。而系统就包含着韵部相转关系,但也没有作文字论述。从“二十章”这个术语来看,戴震的直接目标是声母。继承这个工作寻找韵母相转关系的,是章太炎的《成均图》。

1.3 “以义正音”与“因声求义”

以义正音和因声求义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有可能戴震《转语》的最终目的是求义的,即通过解释词语语音流转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关系来解释词义,故段玉裁说:“此(《转语二十章》)于声音求训诂之书也。”⑧因而《序》是在《转语二十章》正篇前的一个语音流转模式说明。就像后来章太炎要说明同源词之间的语音关系,而先作《成均图》以说明古韵部之间的流转规律。

清代古音学的昌明和音义关系的互求,是以义正音的小学学术背景。求规律、求系统性,是以义正音提出时代的学科理论要求。在归纳的基础上演绎,以演绎的结论验证归纳的结论,是以戴震为代表的审音派特殊的方法论。这些是以义正音提出的学术背景。从汉代以来形音义互求的小学实践,一直到古音学昌明时代的音义互求,特别是乾嘉时代传统语言文字学中以声音线索为主的意义考证和意义关系探索,是以义正音提出的学术渊源。戴震与其弟子段玉裁、王念孙,以及同时代的邵晋涵、惠栋、江永、王鸣盛、卢文弨、程瑶田、钱大昕、毕沅,声气相应求。这个时代从古音研究出发到促进解释经传训诂,形成对音义关系的深入认识,产生探讨声音和意义内在关系,以及意义演变和声音演变规律的愿望。

二、前人以义正音的实践及其学术原理

2.1 以义正音的实践

前人利用文字、训诂材料研究古音,有丰富的具体实践和理论,既从中发现古音的关系,同时又是进行着形、音、义三者的相互验证。

2.1.1 正古音

举一例子说明。

2.1.2 解释发生关系的声韵类别——“音转”

覆盖又与按尉义相关,积蓄又与愠怒义相关。《心部》:“慰,安也。一曰恚怒也。”段注:“《小雅》‘以慰我心’,毛曰:‘慰,怨也。’《韩诗》作‘以愠我心。’愠,恚也。”在怨怒的意义上,段玉裁认为“慰——愠——怨”音义相关。亦即认为《说文》“安也”和“恚怒也”两个都是相关的本义。

归纳上述词义显示的古音关系,物文元三部的规律性对应:

联系段玉裁古音关系的专门论述:“术物迄月没曷末黠鎋薛为弟十五部之入声,亦即弟十三部弟十四部之人音。”⑩物月两部同为文部和元部的入声。他古音学上的“异平同入”,很大程度是根据训诂上的证据得出的。

2.2 以义正音的原理和逻辑

2.2.1 以义正音的原理

首先是清儒深切认识到音义内在关系。意义与语词的读音是生而俱来的,关系是内在的。戴震说:“训诂音声,相为表里。”(《六书音均表序》)段玉裁就说:“转注以义为主,同义互训也。作字之始,有义而后有字,义不外乎音,故转注亦主音。”(11)其次是认为,语音是会发生变化的,音变的途径,韵母方面有元音舌位高低的变化(旁转)、韵尾的弱化消失(对转)和因弱化而发生的收音部位变化(通转);声母方面有发音方法的变化(同位、位置相邻)和发音部位的转移(位同)。主张发音部位可以转移,是非常重要的发现。

第三是认为,语音演变渠道必然顺从自然发音部位天然远近关系。

语音的演变有一定规律,规律的演变要依自然的机制和发音原理运动。声母二十章是依人类发音器官的自然属性及远近关系(喉牙舌齿唇)和发音方法的异同相互参伍而成的,是天生自然的安排。这种合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的语音演变的自然渠道,所以二十章排列是说明语音演变的自然公式。“凡同位为正转,位同为变转。”认为这是可以包括一切声母演变渠道、说明声母演变现象的。设定二十章,本身就具有证明音转合理性的意义。这种模式也是当时已经得到和后来继续得到证明的。

2.2.2 以义正音法的逻辑推理(括号附比上举例子和讨论):

A.正字音

前提:某义多读某音(如,归纳得知徐缓安舒义读鱼部)

条件:某字有某义(字有徐缓义)

结论:某字当读某音(字当读鱼部,即字当作鸒)

B.求字音关系

前提:意义相同相关,则语音相同或相近(秦汉到清代从语言事实得到的理论主张)

条件:某与某意义相同、相关(吾、我都是自称之词;余、吾也都是自称之词)

结论:某与某古音相同或相近(吾、我古音相近;余、吾古音相近)

C.求音类关系(音类关系反映音转规律)

前提:相同、相关意义规律性对应的二音具有音转关系(清代总结古今音义关系理论)

条件:二音在相同相关意义上有规律性对应(影母物部字与元部字有规律对应)

结论:语音系统中二音具有音转关系(物部与元部有音转关系)

2.3 以义正音的步骤

2.3.1 考证字词的意义特别是词源意义

《序》所举例主要是人称代词和连词,这种例子的好处就是所指简单明确,没有争议,说明词汇之语转关系说服力强。但清人音义关系研究中最主要的对象不是虚词,而是实词,是实词中的词源意义。

考证字词的词源意义,包括确定同源词、归纳词源意义和整理意义关系网络,三者是密切关系,不可分割的。确定它是否词源意义,要放到整个词源意义系统中考察。词源意义和词源意义系统,是互为一体,必须并且可以互相验证的。词源意义的关系和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可纳入系统的才是词源意义。

如上所举,段玉裁首先归纳出“覆盖幽闭”“蕴积”“茂”“怨怒”义,认为覆盖幽闭与蕴积、积蓄义相关。考察验证了意义关系可以纳入系统,从而可以确定负载这些意义的是同源关系。所以认为“宛菀苑——蕰蔚”声义皆通。

负载相同相关词源意义的才是同源词。

2.3.2 求相同相关意义规律性对应的语音关系

归纳意义与声音的规律性对应关系,最主要使用平行互证的方法。如表二,段玉裁实际上揭示了“覆盖幽闭”“按”“积蓄”“茂”“怒”诸义,都很有规律地由文、物部和元部的影母字负载,意义对应与语音对行平行。规律性的对应表明语音系统的关系,所以物部可以与祭部合在一起为文部和元部的人声,物与元之关系即古音系统中的“物元旁对转”。

又,上举《序》例虽然简单,但也看出所强调的规律性联系。如,“台、余、予、阳,自称之词,在次三章;吾、卬、言、我,亦自称之词,在次十有五章。截四章为一类,类有四位。三与十有五,数其位,皆至三而得之,位同也。”第一人称可以叫“台、余、予、阳”,都是喻四;同时又都可以称“吾、卬、言、我”,都是疑母。疑与喻四的对应不是偶然,而是成批的,这就可能存在音变的渠道。“皆至三而得之,位同也”,它们是同样的发音方法。

同时,古音学家往往利用一切可以研究古音的材料,如谐声、读若、异文、又音,以及通过古今音系比较得到的古今音变规律,来与音义关系得到的结论互相印证。

2.3.3 从音理及语音演变规律解释、验证

语音是“万变”的,如何归整使之可以从规律上认识,并且可以确定以义为线索和标准求得的语音关系是正确的,需要用音理、古今音变规律和古音研究的其他材料验证。

首先,解释音变现象的机制和度量必须是合于音理的。如,戴震以日母置齿音(正齿和舌上,二者已经合流)的第三章,泥母置舌音的第三章。这是发音部位和方法的自然关系和位置。语音的演变渠道证明它们关系的天然存在。他举例如,“《周语》‘若能有济也’,注云:‘若,乃也’;《檀弓》‘而曰然’,注云:‘而,乃也’;《鲁论》‘吾末如之何’,即‘奈之何’,郑康成读如为那。乃箇切。案《集韵》三十八箇云:‘如,乃個切,若也。《书》曰:“如五器,卒乃复”,郑康成读。’……曰乃、曰奈、曰那,在次七章(即舌音第三章)。七与十有一(即齿音第三章),数其位,亦至三而得之。”日母与泥母的演变是有规律的,以此证明日母置十一章,泥母置七章,是合于天然的,从而是可以从规律上说明相关的音变现象。

其次,从意义关系归纳证明的古音关系,应该与从其他方面材料得到的古音关系相互证明。当时的古音学研究从韵文、谐声、《广韵》等材料中已经发现的古音关系和古今音变规律,势必拿与来与上述从训诂材料中归纳的古音关系和音变规律相对照。实际上,清人的古音研究主张形音义三者互求,因声求义与以义正音,是随时不可分离的。如,在谐声上,日母与泥母为“位同”,泥母与疑母为“位同”也能得到证明。不难举例。晓母与审母的“位同”,不但从谐声(歙与翕)以及张参《五经文字》和颜师古注《汉书》的文字音韵训诂材料中得到证明,也从戴震的方言中得到证明。

三、以义正音的应用

以义正音的方法可以用来解决一些难题。以下简单举例讨论两个问题。

3.1 确定字音

3.2 求语音演变规律和趋势

举一组谐声和其他材料中反映的疑母与心母交替的例子,用以义正音的方法解决,说明疑母向心母演变的轨迹。

以今音反切看——

相逆义有分别读疑母和心母的。读疑母如,《说文》:“屰,不顺也。”“逆,迎也。关东曰逆,关西曰迎。”“讶,相迎也。”“语,论也。”“直言曰言,论难曰语。”语就是双方论难一来一往。读心母如,“溯,逆流而上曰溯洄。”

尽头、起始义有分别读疑母和心母的。读疑母如,《说文》:“汻,水崖也。”《广雅·释诂》三:“吴,本也。”这是空间的尽头。《说文》:“芽,萌芽也。”《广雅·释诂》一:“芽,始也。”这是时间的起始。读心母如。《释训》:“朔,北方也。”北方是逆背的方向,因此是空间的起头之义。《说文》:“朔,月一日始蘇也。”朔是一月的开始,而且用“苏”字声训,“苏”表示回到原来。每月的朔都是终而复始地回到原来的起点。《广雅·释诂》一:“朔,始也。”《广雅·释言》:“朔,稣也。”《疏证》:“稣与蘇通。”

苏醒明白,有分别读疑母和心母的。读疑母如,《说文》:“寤,寐觉而有言也。”这是睡醒。“悟,觉也。”这是心醒。“晤,明也。《诗》曰晤辟有摽。”这是明白,而《诗》“晤辟有摽”借作“寤”。白色义也读疑母,《尔雅·释畜》:“二目白,鱼。”苏醒读心母如,《广雅·释诂》一:“稣,生也。”《疏证》:“郑注《乐记》云:‘更息曰稣。’《孟子·梁惠王》篇引《书》‘后来其蘇’,蘇与稣通。”“更息”犹“更生”。《广雅·释言》:“稣,也。同寤。二字实为同源相训。言蘇也。明消更生,故言朔也。”“更生”就是回到原来、回到起点。

以上分别讨论的各个意义同一个引申系列中。网形则能疏通,所以交午与疏通义相关;交午就是方向相逆;逆行、追溯与尽头、起始义相关;苏醒明白与回到起点义相关,朔是每月回到时间的起点,苏为更生即再生,是醒过来回到原来的状态,二义相通,所以王念孙引《白虎通义》“朔之言蘇”。把上面的音义对应关系概括得到下表:

以意义为衡量标准,疑母与心母有规律的对应。它反映疑与心之间声音转变的规律性。这种从意义关系角度观察到的语音关系,与从其他材料观察到的语音关系是平行的。如,从谐声看,《说文·部》:“,兽名。从,吾声。读若写。”《唐韵》司夜切,心母。《卪部》:“卸,舍车解马也。从卪、止,午声。读若汝南人书写之写。”写,悉也切,心母。吾声、午声则皆疑母。又,上举反切读心母之“湑揟疏梳稣蘇朔溯”,其声符不外“疋(读若《诗·大雅》字)、鱼、屰”,都是疑母字。

根据汉语疑母消失(在一些方言保存)的趋势,可以认为,上举疑母与心母的对应,是疑母变为心母,而不是相反。这说明上古音有一条疑母演变为心母的规律。从《说文》读若的情况看,至少在东汉以前就完成了。同时,根据这条规律,我们在确定一个字的上古音时,不要全凭反切来确定古声母,而可以反溯音变渠道,确定比切上字反映的更早时代的声母。如,上举心母字,可以确定其先秦古音早期是疑母字。

这或许也可以从一个角度解释戴震把疑母列于齿头、与心母相邻的做法。

①见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

②本题作为“传统古音学方法论”五题之最后一题,2004年秋在北师大古汉语专业研究生音韵学课上讲过,2007年底讲义增改成文,2011年底修改,2012年初再改。本题受王宁师启发并且得到指正,在此致谢。

③见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戴震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又魏建功:《戴东原年谱》,《魏建功文集》第五册,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④段玉裁:《覆校札记》,此下加“所以”二字。

⑤戴震:《转语二十章序》,《戴震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92页。

⑥戴震:《声类表》,严式诲:《音韵学丛书》(岁在昭阳大渊献月陬渭南严氏孝义家塾用微波榭本斠刊于成都)。

⑦戴震:《答段若膺论韵书》,《戴震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2页。

⑧见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戴震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9页。

⑨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66页。

⑩段玉裁:《异平同入说》,《六书音均表》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11)段玉裁:《古异部转注假借说》,《六书音均表》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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